乱收费自查报告大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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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关于开展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秋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我局对发改、安监、环保、民政、水务、教文体、卫生等7个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14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13】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全县粮食直补3489万元、良种补贴41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14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14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五
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我局对发改、安监、环保、民政、水务、教文体、卫生等7个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2、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六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
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
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
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
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八
一、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意见》(新教基20xx10号)的规定不向学生多收一分钱。所有代收服务性收费(如保险费),都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及其家长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代为收取,绝不强收超收乱收。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规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与上级收费文件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托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三、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四、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同意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觉,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实施办人民中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xxxxx学校。
20xx.6.18。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区教文【2014】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五大连池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止和解决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了落实,严肃对待此项工作,组织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对整治内容做好认真自查,本校教师严格依法执教无课外有偿补课行为,现做自查报告如下:
一、成立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万林。
副组长:温桂梅吴洪峰。
组员:吕庆仁吴东霞王长利蔡树义。
二、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学校校长在接到文件后,第一时间召开了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而后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传达五大连池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止和解决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让每名教师都明确上级禁止私自办班补课的具体要求,严禁班主任及其他教师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任课教师以任何理由到校外兼职上课,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学校和教师在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中的重点是:
1、学校自查。
在我们接到文件后,校长马上召开了班子会,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而后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把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及时让每一名教师知晓。让教师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要有侥幸心理,千万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给教育系统抹黑。学校班级不准集体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学校传达文件后,每位教师要进行自查,是否存在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的有偿补课行为。是否存在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的补习班、辅导班行为。
3、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订禁止乱办班乱补课工作责任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黑河市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和《黑河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市教育局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做好此次整治乱办班乱补课工作,使我校无一例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发生。
xx中心学校。
xx年xx月xx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迅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的情况自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1、我校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确保划定区域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
2、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3、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与资料费。
4、我校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5、我校对学生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格把关与监督,没有一个教师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一切都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
6、我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过补课费与资料费。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补习班”活动。
我校将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更加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二
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于20xx年9月18日上午,各位教师再次对自己在教学中是否存在“乱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4、学校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要求他人捐资、赞助等行为。
5、学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网上校务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学校加强了教师的思想教育力度,通过签定《教师师德承诺书》、组织对教师的廉政教育:9月1日由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八项规定、党风廉政法规、“三严三实”等,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
学校要求全体教师于20xx年9月18日上午召开自查班会,上交自查报告。坚决不允许任何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愿景。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三
本文目录。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
承诺书。
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
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本站)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克州三小。
xx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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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搭车收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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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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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xx〕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xx]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xx]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四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四德。
副组长:陶社军。
成员:宋新全赵霞尚羊群尚占元田梅花。
二、在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三、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依照农村学校代收费标准收费,并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制作成“收费公示栏”,在学校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
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没有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对于收取的代收费,学校及时开据了省财政厅制发的`中小学专用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按时上交了财政专户。
四、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六、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假账、小金库。
七、对于代收书本费和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纳入财政账户,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五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从未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更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招生中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占坑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家长签字确认。
8、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入账,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公示校长承诺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三、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两免一补”政策。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从宣传、成立领导组、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以及发放“两免一补”资金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并将“两免一补”政策,在学校的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四、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20xx年5月17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区教文(20xx)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七
为标准教育收费行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办好让人民满足的教育,20xx年春季开学,我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进展了全面、严厉、仔细的自查。经自查,我校在教育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特别满足,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组织全体教师仔细学习教育部及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熟悉,统一思想,严厉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治理的各项规定,仔细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觉任何乱收费问题。
1、充分利用校信通、米学网等形式大力宣传治理乱收费精神,让广阔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晰的熟悉。
2、严格根据县教体局的文件及通知执行相关教育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工程,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制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根底上,能准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经自查:
1、全校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
2、无强制收取效劳性代收费问题,学生饮用奶“收费”做到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标准程序。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属学生家长自行购置,学校不存在教师宣传和推销教辅现象。
4、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连续仔细学习上级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进展,全面推动素养教育,充分熟悉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好让人民满足的学校。
xxx小学。
20xx年2月。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八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20××年11月18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九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xx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xx】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十
20xx年秋季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镇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我校认真学习鄂厅际办[20xx]5号文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4、学前班、幼儿园收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严格标准收费,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十一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20××年11月18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十二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万州教发3号《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严格执行教育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十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使全体教师提高了对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切实整治存在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为此我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我校治理择校乱收费情况自查如下:
一、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意见》(新教基201210号)的规定不向学生多收一分钱。所有代收服务性收费(如保险费),都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及其家长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代为收取,绝不强收超收乱收。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规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与上级收费文件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三、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四、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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