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精选18篇)
报告的结论和建议要基于充分的分析和认真的推理,既要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又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和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撰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意时间管理,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报告按时完成。了解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对报告的内容和观点提供有力支持。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使全体教师提高了对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切实整治存在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为此我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我校治理择校乱收费情况自查如下:
一、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意见》(新教基201210号)的规定不向学生多收一分钱。所有代收服务性收费(如保险费),都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及其家长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代为收取,绝不强收超收乱收。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规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与上级收费文件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三、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四、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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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
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
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
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
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三
我校接到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后,立急组织了以校长管东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定仅向学生收取20元薄本费,并在学校校务公示栏公示。免费发放教材。
上级规定的教辅用书,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自主购买,新华书店来人在校出售,按教辅用书的实际价格收取。学校从不向学生收取住宿费,茶水三角一大瓶,两角一小瓶,低价向学生供应。从不给学生办理商业性保险。
增强乱收费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洁身自好,免受铜臭锈蚀。
组织教师签订“拒绝谢师宴承诺书”,学习有关乱收费人员受处理的通报文件,警示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认识到乱收费是高压线,触碰不得。
举报内容包括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对违纪学生实施罚款、搭车收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赠物或宴请等。学校要求如有举报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位教师,绝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学校没有接到一起举报。学校收费环境风清气正。
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治理乱收费工作成果,对乱收费行为零容忍,把治理乱收费工作做实做好。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区教文【2014】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五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玉媛为组长,刘步玲、刘雪花、晁英杰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xx市物价局转发xx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价检查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任务和目标、检查重点和时限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及相关文件,吃透政策,把握要求,为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按照《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分为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暗访调研,了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要求各涉企收费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按时报送自查总结及相关表格。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根据省市检查重点,县发改局(物价)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公安、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开展好重点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治理思路和对策,扎实整改规范,确保我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促推县域经济发展。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七
按照xx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在标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学校依据上级安排收取学生伙食费,1-3年级xx元,4-6年级xx元。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3、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订,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同意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置教辅资料。
4、教师没有进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
5、认真实施国家救助贫穷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方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推动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标准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中意的学校的步伐。
xx小学。
20xx年12月。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八
为深入贯彻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20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
主要内容如下: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重点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4、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6、幼儿园收费情况;
7、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后办学及收费情况;
8、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9、高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10、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
11、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违规收费情况;
12、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一
尊敬的上级领导:
近几年来,范镇中心小学一如既往地按照瑞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政策,加强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每次收费前都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收费公示,并且给每个学生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所有自愿缴费项目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缴纳。收费工作结束后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乱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
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13-2015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范镇中心小学。
20xx年4月7日。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区教文(20xx)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三
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我局对发改、安监、环保、民政、水务、教文体、卫生等7个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2、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四
本文目录。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
承诺书。
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
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本站)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克州三小。
xx年12月5日。
返回目录。
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搭车收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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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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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xx〕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xx]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xx]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五
20xx年秋季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镇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我校认真学习鄂厅际办[20xx]5号文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4、学前班、幼儿园收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严格标准收费,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的通知》(x发改价格[20xx]xx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局涉企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我局收到文件后,根据领导的批示,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到我局系统各单位,并提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系统纳入清理规范的单位名单,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我局。
我局系统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清理规范涉企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自查,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单位按照检查时限、内容和重点,落实清理规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保证涉企收费专项自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自查,我局系统除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局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收费。我局系统12个单位都向市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市局及时汇总上报了自查材料。
我局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收费规定,国家取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目前除需保留的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市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涉企收费。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七
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于20xx年9月18日上午,各位教师再次对自己在教学中是否存在“乱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4、学校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要求他人捐资、赞助等行为。
5、学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网上校务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学校加强了教师的思想教育力度,通过签定《教师师德承诺书》、组织对教师的廉政教育:9月1日由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八项规定、党风廉政法规、“三严三实”等,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
学校要求全体教师于20xx年9月18日上午召开自查班会,上交自查报告。坚决不允许任何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愿景。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八
一、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意见》(新教基20xx10号)的规定不向学生多收一分钱。所有代收服务性收费(如保险费),都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及其家长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代为收取,绝不强收超收乱收。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规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与上级收费文件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托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三、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四、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同意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觉,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实施办人民中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xxxxx学校。
20xx.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