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总结(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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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一
(一)增强纪律观念。通过开展党规党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党纪政纪法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了从事安监工作的纪律观念,进一步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防线,对“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监督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认清了危害。通过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使大家看到了邪与正、违法与守法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反腐败教育,认清了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权力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三)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们把纪律教育月活动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为原则,学习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习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四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省、自治区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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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五
历时三天的培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湘潭大学这么好的学习氛围中参加的培训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的培训,收获的不仅是法律法规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更重要的是结识了更多兄弟院校的老师。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法律法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方面的事情,通过本次的学习,让我们的工作更好更顺利的完成。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学习,到学生权益的保障与大学治理,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这几个方面的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必须做到程序正当,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处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达到预期的管理和教育目的,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这就使学校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更加规范。要做到程序正当就要做到听取学生的意见、作出正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必须要当面送达。
2、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对学生进行处分或处理的依据,是对学生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和适用处分种类的依据,包括违纪行为处分的“定性”依据和“定量”依据。在平常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处理学生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支持;相关证据必须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几种形式,可以使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在本次学习中,让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分组讨论。来至不同高校辅导员汇聚在一组,讨论我们作为辅导员一职的`方方面面。高校辅导员角色具有特殊性,他不仅代表学校立场教育管理学生,同时也站在学生的立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在我们这次讨论中,提到最多的还是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比如说奖助学金的发放的问题,各位老师都说出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处理的好的老师讲出了自己的心得,其实总结下来就前面提到的两点,一个是注意程序一个是掌握证据。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注重公平、民主,让班上绝大部分同学没有意见。还有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寝室卫生、查寝等问题。接下来老师比较关注的还是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问题,辅导员的待遇中央有精神,国家有政策,地方有法规,但很多地方总是落实不了,所以大家也想通过讨论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至于辅导员的地位问题,我认为辅导员的地位是自己给的,如果我们自己不把自己的地位看低,我们有高的学历,我们有好的办事能力,其它部门或者人是不会看低我们的,因为我们的职业是神圣的,我们也是育人,从某个方面讲我们的贡献或许更大。
另外一个是学风建设问题的讨论,普遍看来,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远不及本科院校的学风。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用尽心思去占个座,这是本科院校处处可见的事情,但是看看我们高职院校的教室里,就连平常上课全班所有的同学都到课都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所以,在未来的工作中,学风建设可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这次学习,不仅学到了知识还结交了不少朋友,希望不管是国家还是学校,更加重视我们辅导员的工作,多组织类似的学习班。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六
活动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党员群众纷纷参加到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中来;通过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宗教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次此活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广泛教育,不断丰富了广大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了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政策法律意识,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七
我校深入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教育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体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组长:丁国旭。
副组长:韦洪怀葛祥超。
成员:韦树战孟祥浩郭朝品陈广亮苑春红商应明。
全先栋米振昌文英国付建厂张立新高廷玺。
孙成奎孟祥京。
本次活动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启动仪式之后,组织教师根据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并于四月份对全镇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评,评选出一等奖33名。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之后,组织全镇教师撰写了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镇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八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抓好纪律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主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韦寿阳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明兼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二是制定印发了《xx区发展和改革局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次活动方案和落实措施,为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三是抓好督促检查。这次主题活动由局党组负总责,局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开展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活动安排表》,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各党员干部,根据局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的安排,一级抓一级,保证各项教育活动贯彻落实。
(二)紧扣活动主题,丰富教育形式。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这个主题,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1、开展理论知识学习。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关注“xx宣传”微信公众号,自觉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党员随身微教育”,并通过“xx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
2、开展纪律教育党课。韦寿阳同志以《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为题,给机关党员干部同志讲了一堂生动、丰富、实用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课。他要求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抓好党章党规学习,围绕局机关中心工作,严守纪律和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升党性修养,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全体干部深受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制,在不断学习中强化自律意识,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全心为民。
3、举办专题讨论会。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为题,认真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讨论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寿阳首先紧紧结合全局实际,从自觉学习、严格遵守、责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副局长陆伍林从要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自觉行动、行为标杆、责任担当等方面进行了发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持之以恒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其他全体党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分别从主动学习、自觉遵守、严肃维护、积极宣传纪律纷纷踊跃进行了发言。
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在本职岗位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引导,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抓党风廉政与促进安全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抵制腐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开展纪律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广大党员学习党规成效,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注重总结宣传,深化活动成果。我局注重总结宣传,利用各种平台载体通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活动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活动的做法、成效,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我局及时向区纪委报送信息,反映教育学习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进一步深化了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九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依法施教。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已经深深地扎入了全镇教职员工的心底;依法从教,业已成为我镇教职工的共识和共同行为,必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a.九。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c.学费、杂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b.不低于。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b、1994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1995年9月1日。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b、教育行政法规。
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a、2006.9.1。
3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b、不收学费、杂费。
3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b、不得。
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5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b、教育行政法规。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4、学校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a、《学校理条例》b、《教师法》c、《教育法》d、《劳动法》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cd)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a、宪法b、教育法c、劳动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来保障”。
a、靠教师b、靠社会c、靠法制d、靠制度。
1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
a、民事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
1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bcd)。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
1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abc)。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a、学前教育b、初等教育c、中等教育d、高等教育2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abd)。
a、警告b、记过c、送劳动教养d、开除学籍。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c、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的规定是(abc)。
a、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c、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d、应当得到省一级教育部门的许可。
2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的要求是(abcd)。
a、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b、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c、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d、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abc)。
a、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b、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c、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教育教育就行。
三、简答题。
1.依法执教: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按照教育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5.正确处理好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的关系。
6.教育法:广义:体现统治阶级的再教育方面一致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
11.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假定(法定条件)、处理(可以怎样,不能怎样)、法律后果(肯定式和否定式)12.教育法律类别:1.调整方式分(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2.强制性不同分(强制性规则/任意性规则)3.内容确定性不同(确定性原则/委托性原则/准用性原则)。
13.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人们的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4.教育法律的构成:主体(教育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家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
16.客体的种类:物、行为及其后果、精神产品(智力成果)。
20.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效力等级遵循的原则: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3.后定法优于前定法4.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5.被授机关的立法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的立法。
21.教育法最初产生于奴隶社会,国外最早是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斯巴达人制定的军事教育法,德国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英国的1944年的巴特勒法案最著名,日本的现代教育从明治维新开始,1902年,清政府,张百熙,钦定学堂章程(最早但未实施)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实施了。
24.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启示:1.教育和法律相中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其的基本前提2.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其根本原因3.科技的发展是其直接动力4.现代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化、现代国家法治化25.教育政策的特点:政治性/可行性/原则性/权威性/稳定性。
29.教育立法程序: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31.法律案的通过的法定多数是全体代表或委员会的过半数,宪法的修改需要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32.执法:广义: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特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
41.《教育法》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对受教育者进行德育教育的原则;(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平等受教育的原则;(5)扶持弱势群体受教育的原则;(6)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7)推广普通话的原则;(8)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4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4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5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5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1.是保障教育法正确制定的关键;2.是保证教育法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3.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
57.什么是教育法律救济?教师和受教育者通过什么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救济途径是指在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法律救济的渠道。一般通过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等渠道来实现。司法救济渠道是通过法定诉讼制度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救济渠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
58.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四、案例分析。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b.沟通和合作c.培训和流动d.交流和互访。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a、学校b、教育主管部门c、家长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
5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
5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a、当地县教育局b、当地县人民政府c、地市教育局d、省教育厅。
6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5、(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中国公民b、世界公民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67、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a)a、可以b、不可以。
68、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a)a、应负刑事责任b、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师;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一
为全面提高本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更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我行充分利用“四法”颁布和实施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系统员工的培训活动,重点学习和贯彻银行业“三法”;认真学习银监会颁布的文件和规章;结合自身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全行人员学习。从贯彻落实的情况来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按步骤、分层次的全方位开展培训学习。
自从修改后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行政许可证法》颁布以来,我行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学习效果。从总行到支行、从宣传到学习、从学习到考核全方位地对本行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全体员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全面增强依法治行的意识和自觉性。首先,我行把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发到各部门科室和支行,特别是《银监法》、《商业银行法》做到全系统干部员工人手一册,做到人人都是制度的执行者和贯彻者。其次是结合创建学习型联社和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信用社的要求,开展学习和辅导。总行每周组织星期二和星期四两个晚上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辅导,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银行法的问题讨论活动;各支行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领导干部都能认真做到先学一步,率先垂范,为全体员工起好带头作用。三是加强考核力度。在学法的基础上,为了检验学习的效果,总行在7月份组织了一次《商业银行法》知识的笔试,机关人员都能进行认真的准备和复习,考试情况良好,达到了考试的目的,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为基层行作出了榜样。各支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三季度组织员工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测试,使员工系统地掌握金融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广泛开展自我教育。
法律法规的能否正确落实,关键要靠每个员工能否在心里深处形成一种认同感。为了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日常化、经常化,我行在开展大规模的集体学习和培训的同时,积极引导员工开展自学和自我教育。我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已经成为每个员工最受欢迎的读物,本行员工通过长期来的学习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习惯,那就是时不时地要翻一翻制度汇编,查一查自己的工作得失。有些领导同志甚至随时放在案头或身边,作为解决问题的必备工具。员工通过学习,互相交流自己的心得并通过职工会议反应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写学习体会已经成为时下基层员工的一个普遍共识,有的学习体会还在本行的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作为员工经验交流的范本。通过交流和自我教育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自我监督。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已成为我行员工的自觉行为。
三是做到学用结合。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用法,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结合三法的实施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我制订和完善了会计方面内控制度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组织员工学习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违法违纪、经济纠纷造成损失的原因,增强员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每种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有据可依。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在全体员工中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我部员工积极利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客户解答不同的业务法律问题。
四是感恩上帝,是服务理念升华。
每一个银行员工都应树立感恩的理念:感谢客户给银行带来的利润、效益和业务发展机会,感谢客户与我结缘,让我获得为他服务的机会,使我获得建功立业创收的机会;同时,也应感谢银行为员工提供展示自我的服务平台。只有树立感恩理念常存感激客户心态,才能真正从内心深处做好规范化文明服务,才能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用心为客户服务,才能真正地服好务。服务文化是以服务价值观为核心、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形成全员共同的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为内容的文化。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经过长期的沉淀和融合长成。招商银行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一系列服务文化灌输活动,促使员工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建立习惯性的服务行为方式。活动的内容包括系列服务培训、银行内部的服务活动等。这些活动既建树了服务理念,又使员工身体力行其中,培养了服务意识,养成了服务行为习惯。把服务要求升华为服务自觉,把服务做法升华为服务制度,把服务行为升华为服务习惯,把服务品牌升华为服务品质。让文化变成员工的行为风格,让服务核心价值深入人心,同时不断吸收其他行业、金融同业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经过长时间的锤炼,使这样的服务文化成为员工一致的思想与行动。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二
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育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对于我们从事教育行业的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任务和权利,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教育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其次,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育资源的配置、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教育公平和公正等方面的内容,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
最后,教育法律法规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明确了教育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在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
总之,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做出贡献。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三
20xx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办了各部门负责人培训。会上,公司总经理韩百开同志通报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知识,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行业相关业务知识。
沈涛律师在这次培训中结合图文、影像详细讲解了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比较生动,易学易懂,还通过现场提问、解答、讨论、互动方式,以更好地提高我们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化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我们食品安全业务的管理水平,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使我们全体从业餐饮服务人员。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以提高自身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市场各门店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更深层次的了解这个特殊行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承担起我们应尽的义务,承担起社会赋予我们重大责任。
20xx年08月20日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四
我校教师在县教育局的组织下,聆听了韩小雨的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五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8%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六
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海南砒霜”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教,交流学习心得,对案件的适用法律和适用条款,在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基础上,做到逐字逐句推敲,反复思考,反复记忆,使经常用到的条款熟记于胸。
四、分步计划学。由于我们每个人平时都肩负着各自的工作任务,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工学业矛盾,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我们首先就要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将所学内容分解成若干部分,每天按时安排学习一部分,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无论如何不能给自己以任何借口;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克服惰性,促使我们能够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任务,而不会有太大的压力。为了使学习能够卓有成效,我们还要养成及时复习的习惯,因为及时复习可以巩固所学的内容,防止遗忘,复习时不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关键在于多次反复,直到牢记为止,我每天在睡前花10到20分钟,将前一天和前几天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在每个周末花20到40分钟,将本周和上一周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如果有遗忘的地方,就对照书本重新浏览一遍,这样学过的内容就在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网络辅助学。目前,我们所有的基层分局都已经连通了互联网,平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辅助学习,通过浏览国家总局或者相关专业法律网站,我们可以获得最的司法解释和法律信息。由于网络内容更新快,信息传递及时,基本上能够与我们的学习同步,所以我们只要做到定期浏览,就可以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得最新的法律资讯,还可以搜索到新、旧法律对照等重点、难点讲解提示。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例如电子邮件、执法qq群等方式,与市局公平交易分局、法规科、商广科等对口业务科室的取得联系,讨论个性化问题,答疑解惑或进行专题性探讨等,以便通过讨论解决学习工作中的疑问和困难,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
此次法律法规考试,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静下心来,对照比较,我和系统内的先进同志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学习方法也不尽完善,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探索也略显得肤浅,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感谢市局党组和上级领导给我这次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仅希望我的这“一小步”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此为契机,我愿和在座的所有同志们一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作风,在市局党组的坚强的领导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