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法律法规总结(专业15篇)
总结不仅可以总结成功经验,还可以总结失败经验,从而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写总结时要关注对问题的解决和改进,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和措施。我们可以从以下范文中学到如何展开论述、如何有条理地总结。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一
(一)增强纪律观念。通过开展党规党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党纪政纪法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了从事安监工作的纪律观念,进一步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防线,对“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监督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认清了危害。通过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使大家看到了邪与正、违法与守法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反腐败教育,认清了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权力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三)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们把纪律教育月活动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
活动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党员群众纷纷参加到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中来;通过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宗教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次此活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广泛教育,不断丰富了广大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了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政策法律意识,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三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省、自治区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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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五
我校深入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教育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体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组长:丁国旭。
副组长:韦洪怀葛祥超。
成员:韦树战孟祥浩郭朝品陈广亮苑春红商应明。
全先栋米振昌文英国付建厂张立新高廷玺。
孙成奎孟祥京。
本次活动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启动仪式之后,组织教师根据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并于四月份对全镇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评,评选出一等奖33名。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之后,组织全镇教师撰写了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镇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六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依法施教。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已经深深地扎入了全镇教职员工的心底;依法从教,业已成为我镇教职工的共识和共同行为,必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七
20xx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办了各部门负责人培训。会上,公司总经理韩百开同志通报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知识,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行业相关业务知识。
沈涛律师在这次培训中结合图文、影像详细讲解了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比较生动,易学易懂,还通过现场提问、解答、讨论、互动方式,以更好地提高我们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化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我们食品安全业务的管理水平,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使我们全体从业餐饮服务人员。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以提高自身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市场各门店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更深层次的了解这个特殊行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承担起我们应尽的义务,承担起社会赋予我们重大责任。
20xx年08月20日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八
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育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对于我们从事教育行业的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任务和权利,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教育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其次,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育资源的配置、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教育公平和公正等方面的内容,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
最后,教育法律法规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明确了教育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在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
总之,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安全做出贡献。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九
近日,开学在即,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重庆渝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石亮金受邀为梁平区品字小学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培训。
石主任主要从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安全事故的处理和风险防范等多方面,讲解依法执教的重要性,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切实让教职工深切地体会到学校需加强自身建设,采取有效手段控制法律风险,同时教师应做到心中有法、执教有度,最终实现对学生的安全护航,让学生更加健康成长!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
这次的司法实务讲座学院邀请了很多司法实务工作中的专家、教授等知名人士作为主讲人,从实务的角度出发,深层次、高水平地作了精彩的讲授,令人难忘,引人深思。
在第一讲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讲座中使我认识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检察制度与实践工作当中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适应现代司法形势的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匹配的先进司法理念。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法律执行和遵守,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要的就是要树立法律优先的意识,要用依法治国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使执法办案沿着法制轨道规范有序地进行。此外,检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将依法办案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识,自觉依法、依程序办事,从法律的角度、用法律的眼光来看问题、想事情,用自己的言行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当前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的检察制度必须要适应新时期下的形势变化,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适当的进行调整与完善,坚持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我们的检查工作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主义与公平。
在系列专题讲座中有一讲是专门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进行了讲解,使我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有了更好的了解,有利于我对其的学习与运用。这次的修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修改,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对于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进行重要修改后,切实贯彻执行是关键。我认为各级人民法院是贯彻落实的重要主体,因为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是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广大刑事法官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任务。各级法院要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深刻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加快刑事诉讼法配套司法解释修改完善工作进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审判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刑事诉讼准确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在此也希望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契机,在司法实践当中不断地得到充实和完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指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人治为核心,具有普遍性的社会意识、社会制度和规范及社会心理中关于法的那部分形成的一个文化体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植根于中国深厚的儒家文化的土壤之中,其影响不仅是直接产生了封建法律制度,而且造就了千百年来民众的法律意识,甚至影响到人们的心理构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于现代的法治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而在其中一主题为《实务视角下的法律人生畅想》的讲座中,主讲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畅谈了自己对于法律人生的思考,使我们学习法律的学生对于以后的人生规划以及对相关的法律职业都要了更深刻的认识,听完后感觉自己真是获益良多。
我认为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要做到以下方面:第一,要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让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坚持公平正义的处事原则,客观理性地看待事情,善于运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第二,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提升自己的法律工作能力。第三,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在法律工作中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只有做到这样我想才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通过这一系列的司法实务专题讲座的学习后,使我深深感受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以此指导我们司法工作的开展,坚持与时俱进,及时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做到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使我对于司法实务的相关工作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课堂上没有的法律专业知识,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当中,能够将在讲座中学到的知识与我的学习工作相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地充实我的法律知识,提升我的职业技能,更好地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这样的司法实务讲座对于我们学习法律的学生的学习具有很多帮助,有利于司法实务人才的培养,希望以后能够更多的开展相关的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一
俗语道:“五月天,孩儿面,。”刚刚还是艳阳高照,转眼间就下起了绵绵细雨。迎着入夏时节的绵绵细雨,我们又一次迎来了新的培训。培训是由市局法规处的杨正中处长主讲,这次培训与往日的不同,既不是讲枯燥的法条,也不是说技能的演练,而是谈“如何维护烟草专卖体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端正工作态度,努力工作,多向先进同志学习,取长补短,争取早日成为先进份子中的一员。
三、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视行业为己家,不做有损于行业利益的事。
以上是本人的小小体会,我会努力做到。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二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8%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三
我校教师在县教育局的组织下,聆听了韩小雨的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四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a.九。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c.学费、杂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b.不低于。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b、1994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1995年9月1日。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b、教育行政法规。
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a、2006.9.1。
3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b、不收学费、杂费。
3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b、不得。
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5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b、教育行政法规。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4、学校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a、《学校理条例》b、《教师法》c、《教育法》d、《劳动法》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cd)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a、宪法b、教育法c、劳动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来保障”。
a、靠教师b、靠社会c、靠法制d、靠制度。
1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
a、民事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
1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bcd)。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
1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abc)。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a、学前教育b、初等教育c、中等教育d、高等教育2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abd)。
a、警告b、记过c、送劳动教养d、开除学籍。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c、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的规定是(abc)。
a、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c、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d、应当得到省一级教育部门的许可。
2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的要求是(abcd)。
a、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b、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c、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d、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abc)。
a、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b、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c、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教育教育就行。
三、简答题。
1.依法执教: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按照教育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5.正确处理好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的关系。
6.教育法:广义:体现统治阶级的再教育方面一致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
11.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假定(法定条件)、处理(可以怎样,不能怎样)、法律后果(肯定式和否定式)12.教育法律类别:1.调整方式分(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2.强制性不同分(强制性规则/任意性规则)3.内容确定性不同(确定性原则/委托性原则/准用性原则)。
13.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人们的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4.教育法律的构成:主体(教育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家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
16.客体的种类:物、行为及其后果、精神产品(智力成果)。
20.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效力等级遵循的原则: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3.后定法优于前定法4.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5.被授机关的立法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的立法。
21.教育法最初产生于奴隶社会,国外最早是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斯巴达人制定的军事教育法,德国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英国的1944年的巴特勒法案最著名,日本的现代教育从明治维新开始,1902年,清政府,张百熙,钦定学堂章程(最早但未实施)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实施了。
24.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启示:1.教育和法律相中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其的基本前提2.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其根本原因3.科技的发展是其直接动力4.现代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化、现代国家法治化25.教育政策的特点:政治性/可行性/原则性/权威性/稳定性。
29.教育立法程序: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31.法律案的通过的法定多数是全体代表或委员会的过半数,宪法的修改需要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32.执法:广义: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特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
41.《教育法》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对受教育者进行德育教育的原则;(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平等受教育的原则;(5)扶持弱势群体受教育的原则;(6)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7)推广普通话的原则;(8)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4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4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5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5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1.是保障教育法正确制定的关键;2.是保证教育法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3.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
57.什么是教育法律救济?教师和受教育者通过什么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救济途径是指在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法律救济的渠道。一般通过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等渠道来实现。司法救济渠道是通过法定诉讼制度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救济渠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
58.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四、案例分析。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b.沟通和合作c.培训和流动d.交流和互访。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a、学校b、教育主管部门c、家长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
5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
5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a、当地县教育局b、当地县人民政府c、地市教育局d、省教育厅。
6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5、(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中国公民b、世界公民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67、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a)a、可以b、不可以。
68、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a)a、应负刑事责任b、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师;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侨法意识,贯彻执行好党的侨务政策和侨务法律法规。20xx年5月至10月,中国侨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全国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此次竞赛活动共收到全国各地答题卡704367份。竞赛活动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次竞赛在全国各级侨联、司法部门、普法办高度重视下,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使宪法和侨务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普及。参赛活动呈现了参赛面广、参赛人员多、答卷质量好的喜人局面。广参赛者普遍映,这项活动时机好、主题好、组织发动好,学习了知识,提高了素质,收获很。
1、从填写答题卡的情况看,参赛覆盖面广,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企业参赛,其中企业有105家参赛。
2、从参赛人员看,参加人数不仅多,且参与层面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参赛群体涵盖了工人、农民、公务员、解放战士、官兵、干警、学生、教师、及城市街道社区居民等各阶层人士,很多单位都是领导干部带宛题,可谓是全民动员,全员参与,为宣传贯彻好侨务法律知识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3、从判卷情况看,答题质量好,答题卡正确率在96%以上达到60余万份,全国有15个省份答卷份数过万份,其中云南省、浙江省答卷均超过10万份。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各地侨联组织和司法部门在接到竞赛通知后,立即行动,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迅速转发通知,明确工作步骤、部门责任、活动方式和学习内容等。一些省区市和地市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工作汇报,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省侨联、省司法、普法办专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各部门的参赛工作给予指导和协调。通过参赛,各部门始终把竞赛答题过程作为学习侨务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侨法意识、强化维护侨益责任、提高维权的人员素质的过程,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配合,组织到位。
为使竞赛活动取得实效,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的部门配合。
一是注重主办单位之间的配合,本次竞赛中,中国侨联、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密切配合,从活动策划到组织实施、从学习宣传到竞赛答题,从出题、阅卷到抽奖、颁奖,在竞赛活动的各个阶段,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都给予了具体的指导,使得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各级侨联作为具体承办部门,积极主动与各级司法厅(局)、普法办进行沟通协商,落实活动计划,明确负责人员,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五侨”部门的联系,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加强了与人常会民宗侨、政协港澳台侨、统战部、致公党和侨办的联系,调动更多的机关干部和社会公众参与竞赛活动。
三是注重各级侨联上下联动,省级侨联对各市侨联的参赛工作给予及时指导、答疑,一些省(区、市)侨联按照通知要求,专门印制了统一答题卡,为这次竞赛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浙江省把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参赛情况,作为侨联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是衡量各地各级侨联组织是否健全、活动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准,省普法办还把此项活动作为年度“全省优秀普法网站”评选的重要条件。这些规定为组织本次侨法竞赛活动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为了增强学习效果,各部门结合本地特点,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单位普遍结合实际,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专题辅导;利用网络平台,开办网上答疑栏目;浙江宁波鄞州区侨联会同区小百花越剧团组织编排了一台侨法宣传戏,在重点社区举办纳凉晚会,将侨法宣传与文艺演出有机结合;福建省侨联要求竞赛中要提高“三率”即:知晓率、参与率、合格率。北京市侨联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好竞赛活动与北京奥运会相结合,周密组织,科学筹划,既宣传奥运会,又按规定时间组织参赛。
本次竞赛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积极配合本次竞赛,以宣传中国开放30年来侨务工作的成就、普及侨法为主题,开设侨法宣传栏目,在全球华侨华人中宣传侨法知识,宣传中国的侨务政策。并结合海外特点,开展“开放30周年,侨法有奖调查活动”,华语环球广播中心发挥其在海内外的影响力,运用他们的媒体传播手段向海内外侨胞宣传侨法知识,使用普通话及广州话、客家话、潮州话、闽南话四种方言,通过短波节目(全球播出)、调频节目(30多个国家落地)、华语广播网、《华人桥》杂志,用音频、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向海内外宣传侨法知识,扩了此次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影响力。
(四)学以致用,结合到位。
一是与开展调研创新年活动相结合,领导下基层搞调研,督促、指导各地竞赛活动的开展;
三是与全省开展的解放思想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侨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五)参与广泛,认识到位。
竞赛活动,提高了侨法的受众面,消除了人们认为“侨法只是与侨界有关”的模糊观念,原来不懂侨法的人了解了侨法,对侨法了解的人加深了认识,活动中许多群众来信,对竞赛的.内容和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通过竞赛加深了同周围侨界群众的联系,了解了国家护侨的政策,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对侨务工作的重视程度,收获很。竞赛过程中,许多干部群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涌现出一些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天津市侨联印尼雅加达校友会校友平均年龄70多岁,其中有一位年龄最的老人,才刚刚开始学习计算机,为参加竞赛,四处拜师求教,克服许多困难,终于从网上下载了竞赛答题卡,校友们汇集在一起,热烈讨论,认真填写答题卡。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名部队战士,来信说:“虽然这份卷子有很多知识我没学过,但我仍坚持把它做完,这不是乱编乱蒙的,而是我考虑再三才完成的,得不得奖是次要的,在我看来,获得知识,懂得法律才是重要的。人人都得懂法是法治社会的前提,只有懂法,才会遵守,才会用法”。还有学的教授、离休老干部、打工小保姆等人的参赛故事也很多。
(六)抽奖严肃,监督到位。
11月10日,主办单位举行抽奖仪式,个人奖在全部正。
瑞题卡中抽取产生。优秀组织奖、组织奖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组织发动情况、参赛数量、答题质量,评选产生,并由主办单位审定。为体现竞赛活动的严肃性,确保抽奖工作公开、公正,竞赛抽奖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当场验证所抽取答卷的有效性,并对有效答卷予以登记,监督人员签字确定。本次竞赛抽取了一等奖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纪念奖500名,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0名;组织奖30名。
今年开展全国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圆满结束了,但竖家的《宪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任务没有结束,各级侨联还将继续总结经验,巩固学习成果,今后将以更新的形式和方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侨法》,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