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总结(优秀23篇)
总结是一种对事物本质进行把握和概括的重要手段。总结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主题,不能泛泛而谈。继续往下看,我们将为大家展示一些写作总结的常见错误和解决方法。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一
我校深入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教育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体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组长:丁国旭。
副组长:韦洪怀葛祥超。
成员:韦树战孟祥浩郭朝品陈广亮苑春红商应明。
全先栋米振昌文英国付建厂张立新高廷玺。
孙成奎孟祥京。
本次活动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启动仪式之后,组织教师根据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并于四月份对全镇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评,评选出一等奖33名。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之后,组织全镇教师撰写了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镇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
活动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党员群众纷纷参加到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中来;通过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宗教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次此活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广泛教育,不断丰富了广大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了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政策法律意识,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三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省、自治区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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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四
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进入教学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我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我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五、教师要在工作中学习典型,寻找自己的差距。
古往今来,在教育行列中,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去寻找这种精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五
历时三天的培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湘潭大学这么好的学习氛围中参加的培训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的培训,收获的不仅是法律法规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更重要的是结识了更多兄弟院校的老师。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法律法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方面的事情,通过本次的学习,让我们的工作更好更顺利的完成。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学习,到学生权益的保障与大学治理,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这几个方面的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必须做到程序正当,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处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达到预期的管理和教育目的,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这就使学校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更加规范。要做到程序正当就要做到听取学生的意见、作出正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必须要当面送达。
2、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对学生进行处分或处理的依据,是对学生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和适用处分种类的依据,包括违纪行为处分的“定性”依据和“定量”依据。在平常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处理学生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支持;相关证据必须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几种形式,可以使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在本次学习中,让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分组讨论。来至不同高校辅导员汇聚在一组,讨论我们作为辅导员一职的`方方面面。高校辅导员角色具有特殊性,他不仅代表学校立场教育管理学生,同时也站在学生的立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在我们这次讨论中,提到最多的还是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比如说奖助学金的发放的问题,各位老师都说出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处理的好的老师讲出了自己的心得,其实总结下来就前面提到的两点,一个是注意程序一个是掌握证据。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注重公平、民主,让班上绝大部分同学没有意见。还有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寝室卫生、查寝等问题。接下来老师比较关注的还是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问题,辅导员的待遇中央有精神,国家有政策,地方有法规,但很多地方总是落实不了,所以大家也想通过讨论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至于辅导员的地位问题,我认为辅导员的地位是自己给的,如果我们自己不把自己的地位看低,我们有高的学历,我们有好的办事能力,其它部门或者人是不会看低我们的,因为我们的职业是神圣的,我们也是育人,从某个方面讲我们的贡献或许更大。
另外一个是学风建设问题的讨论,普遍看来,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远不及本科院校的学风。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用尽心思去占个座,这是本科院校处处可见的事情,但是看看我们高职院校的教室里,就连平常上课全班所有的同学都到课都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所以,在未来的工作中,学风建设可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这次学习,不仅学到了知识还结交了不少朋友,希望不管是国家还是学校,更加重视我们辅导员的工作,多组织类似的学习班。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六
我校深入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教育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体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组长:丁国旭。
副组长:韦洪怀葛祥超。
成员:韦树战孟祥浩郭朝品陈广亮苑春红商应明。
全先栋米振昌文英国付建厂张立新高廷玺。
孙成奎孟祥京。
本次活动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启动仪式之后,组织教师根据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并于四月份对全镇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评,评选出一等奖33名。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之后,组织全镇教师撰写了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镇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八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为原则,学习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习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九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依法施教。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已经深深地扎入了全镇教职员工的心底;依法从教,业已成为我镇教职工的共识和共同行为,必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
小学。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抓好纪律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主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韦寿阳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明兼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二是制定印发了《xx区发展和改革局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次活动方案和落实措施,为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三是抓好督促检查。这次主题活动由局党组负总责,局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开展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活动安排表》,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各党员干部,根据局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的安排,一级抓一级,保证各项教育活动贯彻落实。
(二)紧扣活动主题,丰富教育形式。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这个主题,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1、开展理论知识学习。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关注“xx宣传”微信公众号,自觉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党员随身微教育”,并通过“xx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
2、开展纪律教育党课。韦寿阳同志以《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为题,给机关党员干部同志讲了一堂生动、丰富、实用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课。他要求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抓好党章党规学习,围绕局机关中心工作,严守纪律和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升党性修养,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全体干部深受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制,在不断学习中强化自律意识,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全心为民。
3、举办专题讨论会。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为题,认真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讨论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寿阳首先紧紧结合全局实际,从自觉学习、严格遵守、责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副局长陆伍林从要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自觉行动、行为标杆、责任担当等方面进行了发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持之以恒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其他全体党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分别从主动学习、自觉遵守、严肃维护、积极宣传纪律纷纷踊跃进行了发言。
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在本职岗位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引导,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抓党风廉政与促进安全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抵制腐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开展纪律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广大党员学习党规成效,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注重总结宣传,深化活动成果。我局注重总结宣传,利用各种平台载体通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活动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活动的做法、成效,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我局及时向区纪委报送信息,反映教育学习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进一步深化了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一
(一)增强纪律观念。通过开展党规党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党纪政纪法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了从事安监工作的纪律观念,进一步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防线,对“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监督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认清了危害。通过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使大家看到了邪与正、违法与守法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反腐败教育,认清了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权力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三)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们把纪律教育月活动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我校响应省文件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体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组长:刘金庆。
副组长:宗凌杰。
成员:刘俊良左峰刘桂平许梅唐金香。
本次活动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启动仪式之后,组织教师根据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并于四月份对全校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评。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之后,组织全凤凰办事处教师撰写了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凤凰办事处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依法施教。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已经深深地扎入了全凤凰办事处教职员工的心底;依法从教,业已成为我凤凰办事处教职工的共识和共同行为,必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人民路小学20xx年4月。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三
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保护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学习这些法律法规,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法律法规对教育领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了教师的职责和学生的权利。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同时,这些法律法规也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和义务,要求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只有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我也发现自己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教育方法不当、缺乏教育经验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不断地学习和提高,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最后,学习法律法规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职业责任。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总之,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学习这些法律法规,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四
自20xx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施行。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五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为了帮助我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我们学校聘请了胡集镇派出所主任赵国勇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赵主任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
现在,青少年的犯罪情况越来越多,现在中国一年就有两万多个。听到这儿,我不禁感叹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呀!如果青少年就不把“法”看在眼里,那中国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少年强则中国强啊!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青少年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初中生较多,这是为什么?因为初中生一般是住读,没有了家长的监督,老师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你,所以,自觉性就松懈了,再加上有的坏学生还影响了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所以,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了,其次,初中生的压力没有高中生大,有时间玩,有时间上网吧,网络也有些不健康的东西,好奇心使劲促使自己去看,可换来的,却是犯罪之路。更让人心寒的是青少年犯罪的手段越来越残忍,从小偷小摸,到拿刀恐吓,最后还杀人放火!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80%与网络游戏有关!是啊,现在的游戏大多是打打杀杀,一不留神,就会沉入“泥潭”之中。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老师要求大家远离“网游”的原因吧。
在我们的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七
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对于教育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学生和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因此需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
其次,教育法律法规对于教育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以规范教育市场,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创新。因此,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加强监督和执行力度,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此外,教育法律法规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学生权利的重要措施,可以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因此,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
最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施需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为教育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对于教育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也需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为教育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八
总结会上,院领导对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情况同各科室负责人共同作了讨论。
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总结会会议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主持单位: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十九
为全面提高本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更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我行充分利用“四法”颁布和实施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系统员工的培训活动,重点学习和贯彻银行业“三法”;认真学习银监会颁布的文件和规章;结合自身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全行人员学习。从贯彻落实的情况来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按步骤、分层次的全方位开展培训学习。
自从修改后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行政许可证法》颁布以来,我行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学习效果。从总行到支行、从宣传到学习、从学习到考核全方位地对本行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全体员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全面增强依法治行的意识和自觉性。首先,我行把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发到各部门科室和支行,特别是《银监法》、《商业银行法》做到全系统干部员工人手一册,做到人人都是制度的执行者和贯彻者。其次是结合创建学习型联社和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信用社的要求,开展学习和辅导。总行每周组织星期二和星期四两个晚上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辅导,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银行法的问题讨论活动;各支行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领导干部都能认真做到先学一步,率先垂范,为全体员工起好带头作用。三是加强考核力度。在学法的基础上,为了检验学习的效果,总行在7月份组织了一次《商业银行法》知识的笔试,机关人员都能进行认真的准备和复习,考试情况良好,达到了考试的目的,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为基层行作出了榜样。各支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三季度组织员工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测试,使员工系统地掌握金融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广泛开展自我教育。
法律法规的能否正确落实,关键要靠每个员工能否在心里深处形成一种认同感。为了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日常化、经常化,我行在开展大规模的集体学习和培训的同时,积极引导员工开展自学和自我教育。我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已经成为每个员工最受欢迎的读物,本行员工通过长期来的学习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习惯,那就是时不时地要翻一翻制度汇编,查一查自己的工作得失。有些领导同志甚至随时放在案头或身边,作为解决问题的必备工具。员工通过学习,互相交流自己的心得并通过职工会议反应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写学习体会已经成为时下基层员工的一个普遍共识,有的学习体会还在本行的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作为员工经验交流的范本。通过交流和自我教育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自我监督。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已成为我行员工的自觉行为。
三是做到学用结合。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用法,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结合三法的实施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我制订和完善了会计方面内控制度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组织员工学习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违法违纪、经济纠纷造成损失的原因,增强员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每种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有据可依。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在全体员工中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我部员工积极利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客户解答不同的业务法律问题。
四是感恩上帝,是服务理念升华。
每一个银行员工都应树立感恩的理念:感谢客户给银行带来的利润、效益和业务发展机会,感谢客户与我结缘,让我获得为他服务的机会,使我获得建功立业创收的机会;同时,也应感谢银行为员工提供展示自我的服务平台。只有树立感恩理念常存感激客户心态,才能真正从内心深处做好规范化文明服务,才能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用心为客户服务,才能真正地服好务。服务文化是以服务价值观为核心、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形成全员共同的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为内容的文化。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经过长期的沉淀和融合长成。招商银行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一系列服务文化灌输活动,促使员工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建立习惯性的服务行为方式。活动的内容包括系列服务培训、银行内部的服务活动等。这些活动既建树了服务理念,又使员工身体力行其中,培养了服务意识,养成了服务行为习惯。把服务要求升华为服务自觉,把服务做法升华为服务制度,把服务行为升华为服务习惯,把服务品牌升华为服务品质。让文化变成员工的行为风格,让服务核心价值深入人心,同时不断吸收其他行业、金融同业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经过长时间的锤炼,使这样的服务文化成为员工一致的思想与行动。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十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a.九。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c.学费、杂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b.不低于。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b、1994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1995年9月1日。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b、教育行政法规。
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a、2006.9.1。
3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b、不收学费、杂费。
3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b、不得。
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5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b、教育行政法规。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4、学校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a、《学校理条例》b、《教师法》c、《教育法》d、《劳动法》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cd)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a、宪法b、教育法c、劳动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来保障”。
a、靠教师b、靠社会c、靠法制d、靠制度。
1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
a、民事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
1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bcd)。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
1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abc)。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a、学前教育b、初等教育c、中等教育d、高等教育2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abd)。
a、警告b、记过c、送劳动教养d、开除学籍。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c、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的规定是(abc)。
a、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c、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d、应当得到省一级教育部门的许可。
2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的要求是(abcd)。
a、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b、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c、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d、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abc)。
a、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b、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c、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教育教育就行。
三、简答题。
1.依法执教: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按照教育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5.正确处理好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的关系。
6.教育法:广义:体现统治阶级的再教育方面一致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
11.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假定(法定条件)、处理(可以怎样,不能怎样)、法律后果(肯定式和否定式)12.教育法律类别:1.调整方式分(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2.强制性不同分(强制性规则/任意性规则)3.内容确定性不同(确定性原则/委托性原则/准用性原则)。
13.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人们的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4.教育法律的构成:主体(教育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家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
16.客体的种类:物、行为及其后果、精神产品(智力成果)。
20.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效力等级遵循的原则: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3.后定法优于前定法4.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5.被授机关的立法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的立法。
21.教育法最初产生于奴隶社会,国外最早是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斯巴达人制定的军事教育法,德国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英国的1944年的巴特勒法案最著名,日本的现代教育从明治维新开始,1902年,清政府,张百熙,钦定学堂章程(最早但未实施)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实施了。
24.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启示:1.教育和法律相中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其的基本前提2.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其根本原因3.科技的发展是其直接动力4.现代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化、现代国家法治化25.教育政策的特点:政治性/可行性/原则性/权威性/稳定性。
29.教育立法程序: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31.法律案的通过的法定多数是全体代表或委员会的过半数,宪法的修改需要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32.执法:广义: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特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
41.《教育法》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对受教育者进行德育教育的原则;(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平等受教育的原则;(5)扶持弱势群体受教育的原则;(6)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7)推广普通话的原则;(8)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4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4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5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5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1.是保障教育法正确制定的关键;2.是保证教育法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3.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
57.什么是教育法律救济?教师和受教育者通过什么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救济途径是指在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法律救济的渠道。一般通过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等渠道来实现。司法救济渠道是通过法定诉讼制度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救济渠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
58.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四、案例分析。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b.沟通和合作c.培训和流动d.交流和互访。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a、学校b、教育主管部门c、家长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
5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b、教职工代表大会c、学校工会d、学校董事会。
5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a、当地县教育局b、当地县人民政府c、地市教育局d、省教育厅。
6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5、(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中国公民b、世界公民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67、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a)a、可以b、不可以。
68、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a)a、应负刑事责任b、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b、民事诉讼c、仲裁d、教师申诉。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师;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十一
这次的司法实务讲座学院邀请了很多司法实务工作中的专家、教授等知名人士作为主讲人,从实务的角度出发,深层次、高水平地作了精彩的讲授,令人难忘,引人深思。
在第一讲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讲座中使我认识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检察制度与实践工作当中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适应现代司法形势的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匹配的先进司法理念。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法律执行和遵守,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要的就是要树立法律优先的意识,要用依法治国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使执法办案沿着法制轨道规范有序地进行。此外,检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将依法办案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识,自觉依法、依程序办事,从法律的角度、用法律的眼光来看问题、想事情,用自己的言行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当前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的检察制度必须要适应新时期下的形势变化,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适当的进行调整与完善,坚持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我们的检查工作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主义与公平。
在系列专题讲座中有一讲是专门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进行了讲解,使我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有了更好的了解,有利于我对其的学习与运用。这次的修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修改,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对于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进行重要修改后,切实贯彻执行是关键。我认为各级人民法院是贯彻落实的重要主体,因为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是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广大刑事法官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任务。各级法院要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深刻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加快刑事诉讼法配套司法解释修改完善工作进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审判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刑事诉讼准确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在此也希望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契机,在司法实践当中不断地得到充实和完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指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人治为核心,具有普遍性的社会意识、社会制度和规范及社会心理中关于法的那部分形成的一个文化体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植根于中国深厚的儒家文化的土壤之中,其影响不仅是直接产生了封建法律制度,而且造就了千百年来民众的法律意识,甚至影响到人们的心理构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于现代的法治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而在其中一主题为《实务视角下的法律人生畅想》的讲座中,主讲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畅谈了自己对于法律人生的思考,使我们学习法律的学生对于以后的人生规划以及对相关的法律职业都要了更深刻的认识,听完后感觉自己真是获益良多。
我认为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要做到以下方面:第一,要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让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坚持公平正义的处事原则,客观理性地看待事情,善于运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第二,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提升自己的法律工作能力。第三,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在法律工作中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只有做到这样我想才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通过这一系列的司法实务专题讲座的学习后,使我深深感受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以此指导我们司法工作的开展,坚持与时俱进,及时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做到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使我对于司法实务的相关工作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课堂上没有的法律专业知识,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当中,能够将在讲座中学到的知识与我的学习工作相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地充实我的法律知识,提升我的职业技能,更好地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这样的司法实务讲座对于我们学习法律的学生的学习具有很多帮助,有利于司法实务人才的培养,希望以后能够更多的开展相关的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十二
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海南砒霜”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教,交流学习心得,对案件的适用法律和适用条款,在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基础上,做到逐字逐句推敲,反复思考,反复记忆,使经常用到的条款熟记于胸。
四、分步计划学。由于我们每个人平时都肩负着各自的工作任务,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工学业矛盾,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我们首先就要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将所学内容分解成若干部分,每天按时安排学习一部分,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无论如何不能给自己以任何借口;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克服惰性,促使我们能够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任务,而不会有太大的压力。为了使学习能够卓有成效,我们还要养成及时复习的习惯,因为及时复习可以巩固所学的内容,防止遗忘,复习时不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关键在于多次反复,直到牢记为止,我每天在睡前花10到20分钟,将前一天和前几天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在每个周末花20到40分钟,将本周和上一周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如果有遗忘的地方,就对照书本重新浏览一遍,这样学过的内容就在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网络辅助学。目前,我们所有的基层分局都已经连通了互联网,平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辅助学习,通过浏览国家总局或者相关专业法律网站,我们可以获得最的司法解释和法律信息。由于网络内容更新快,信息传递及时,基本上能够与我们的学习同步,所以我们只要做到定期浏览,就可以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得最新的法律资讯,还可以搜索到新、旧法律对照等重点、难点讲解提示。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例如电子邮件、执法qq群等方式,与市局公平交易分局、法规科、商广科等对口业务科室的取得联系,讨论个性化问题,答疑解惑或进行专题性探讨等,以便通过讨论解决学习工作中的疑问和困难,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
此次法律法规考试,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静下心来,对照比较,我和系统内的先进同志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学习方法也不尽完善,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探索也略显得肤浅,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感谢市局党组和上级领导给我这次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仅希望我的这“一小步”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此为契机,我愿和在座的所有同志们一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作风,在市局党组的坚强的领导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法律法规总结篇二十三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8%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