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药事管理工作计划(案例17篇)
计划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我们的执行力和灵活性。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可以帮助我们掌握进度。想知道一些关于计划制定的心理学原理和实践技巧吗?不妨看看以下的总结。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将在各位委员努力下和临床各科室干部职工的支持下,对照“二甲评审标准”积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临床用药方面的相关药事管理工作会议,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有目的地研究、解决和通报医院药事工作方面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评审标准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条件成熟时,以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为基础修定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医院处方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和考评机制,使药事管理工作逐渐与标准接轨,提高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抗菌药物及高危药品的管理。按照药事管理标准逐条梳理管理细则,规范工作行为。药事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临床药师对药品使用和药品基础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导。
严格药品采购、新药引进等程序和措施,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对药品储存、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加强监管,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严防各个环节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加强退药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强化合理用药、药学服务意识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应逐步从保障药品供应向以临床药学为主体方面转移和过渡。应紧密围绕“安全合理用药”这个主题,深化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强化药学服务意识,把病人的利益、安危放在首位。积极探索门、急诊窗口优质服务流程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信息查询系统。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在合理用药、行风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率领药学部门深入临床一线对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品、激素类及其它高风险药品进行重点监测、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措施,减少医药资源浪费,提高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条件成熟时,鼓励并引导药剂科开展临床需要并为患者所欢迎的形式多样的新型药学服务,如患者用药教育等,并在临床做好相应的宣教工作,配合临床开展个体化给药方案的制定,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流于形式,应有目的地进行相关案例分析和临床预警,协助临床规避可能的药品使用风险,把药品质量安全落实在具体的细节和行为上,使临床药师真正成为临床医生和护士的好帮手。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重视对临床药师的培养,指导和帮助临床药师顺利开展临床用药分析和调查,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执行情况,重视临床药师的意见。为他们更好地开展药物咨询、治疗药物监测等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临床药师应定期向药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包括用药调查结果等,并做好相应的工作日记、药历及疑难病例讨论的准备材料和相应记录。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经验,临床药师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报告会,并邀请相关临床药师和科主任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建议,不断改进药事管理工作和临床药学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医师和护士提供更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和用药建议,在临床实践中提高药学服务和药事管理水平。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继续加强药剂人员、处方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和使用方法、剂量、流程的考核,经常性地督查各个岗位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具有xx处方权医师的开方、签字、印章等严格管理,杜绝超权限、超剂量开方的.情况发生。从采购、使用、流通、储存等多个环节、细微处入手,加强医护人员对特殊药品的监管意识,严防特殊药品的滥用、流失等事件的发生,确保特殊药品管理万无一失。药事管理委员会将加大力度宣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xx药品和精x药品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医务人员依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完善特殊药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药事管理工作要担负起促进临床药学学科发展的重任。由于我院临床药师的配备、资质尚未达到要求,正常开展用药咨询和合理用药等工作目前仍有难度,再加上临床药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不足,沟通技巧和处理各种疑难用药问题欠缺。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为临床药师构建有效的工作平台,通过临床药师对重点药品的用药进行调查,帮助临床药师提高合理用药分析水平。通过撰写论文、与同行和医疗专家交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扩大临床药师的眼界,加强与本院其他科室的教学与科研合作、并注意在工作实践中寻找课题并加以研究,以带动学科发展。时机成熟时应建立临床药师工作站,独立地进行药物疗效与安全性观察,对用药的适宜性、安全性、经济性加以研究和干预,建立出院病员、出院带药教育制度,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病人的用药重点加以关注,加强用药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更加深入地贯彻和践行药学服务的理念。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旨,认真贯彻素质教育精神,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1、开辟多种渠道,融入学校管理
本学年,家长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开辟多种渠道,研究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动态,商讨家庭教育指导的措施和方案,协调、参与学校管理,提高家长委会的工作实效。如,家委会成员通过电话联系、随访以及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仪式和活动,听取学校整体工作介绍,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运作,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是探索家庭教育、沟通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的好场所。本学期将落实家长学校的上课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举行1x2次,每次上课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有计划、有层次地开展活动。每次课后,均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见面,交流教育的信息,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协调。
3、参与教学过程,了解教学信息
参与教学过程,了解教学信息是家长把握孩子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家校教育形成合力的重要手段。从本学期开始,家长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学生家长参加学校举办的“家长开放日”活动、区级民族精神课程实践研讨会以及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分析会。
4、关心校园安全,共建防范体系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应取得家长委员会的通力协助。家长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安全隐患以及可采取的措施,并尽可能为校园安全提供必要的帮助。
5、监督校务办事,确保学校发展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依法办学是确保学校办学公*、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家委会可对学校下列工作的实施加以监督:办学方向、教育理念、办学章程、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收费、招生入学以及后勤服务等。
6、组织多种活动,支持家校沟通
参与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是家长沟通家校教育、沟通亲子关系的最佳时机。家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尽可能组织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举行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可能条件下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如文化艺术节、体育运动会及重大庆典等。
7、维护学校形象,提升学校品牌
家长是学校形象的维护者、学校品牌的宣传者,家委会应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地宣传、介绍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协助学校及时把办学情况反馈给家长,主动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打造学校公信教育、提升学校品牌而努力。
1、制度落实
(1)例会制
家委会实行集体议事制度,每学期举行1—2次例会,听取学校领导关于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定计划等。
(2)对口联系制
家长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实际,分成德育、教学、后勤、家庭教育指导等若干小组,*时对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3)家长义工制度
本着自愿与量力的原则,由家长委员会发动,组织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2、内容落实
每学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如:
参观活动、学校一日开放活动、班主任论坛活动、军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使家长了解学校,了解学生,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一、按照二甲复评、三乙制定的标准开展工作,结合医院药事管理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完善各种制度和相关资料,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相关问题的管理措施和解决方案,总结实行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做好二甲复评和三乙制定的一切准备。
二、组织开展药事法规和管理制度全院学习培训工作,通过《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工作,制定并执行相应的使用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有效措施保证药物在我院安全有效使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知识更新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发挥积极推进作用。
三、严格按照新药引进管理办法,加强新药准入管理,开展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确保进入我院的新药能够真正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同时具有合理使用的安全性。
四、加强药事应急预案管理,在2015年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保证药事应急工作的时效性。
五、进一步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根据药品需要规定各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严格规定麻醉药品五专一的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科室和门诊、住院药店毒、麻、精神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进一步规范管理细节,提高临床科室的安全管理意识,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安全性。
六、继续严格执行处方评价制度,每月开展处方评价工作,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警报,通报不合理处方,及时介入不合理药物,处理十倍罚款。开展门诊和住院患者用药情况分析,根据药品费用比例实际情况评价控制违规处方,公布评价和处理结果上个月销售额排在前10位的药品限制购买量,有效控制药品占有率。每月对科室、医生的药物状况进行排序、公示、监视,促进合理的药物使用。每季度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写药训。
七、继续认真组织药品网络日光采购工作,按照一品二规原则和医院基本药品目录采购药品,加强临时采购药品审查管理,确保药品网络采购率和日光采购点符合管理要求。
八、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加强库药品日常养护工作,定期组织对药品供应环节进行监督巡查,确保药品供应质量。抓住药品采购、保管、使用等环节药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药房、仓库、临床科备用药品,坚决防止假药、劣药、过期药品在我院使用,保障患者药品安全。
九、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继续搞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意识,建立药品质量反馈机制,规范报告流程,结合医院《药品通信》编制,定期总结公示,提示临床安全药品。
合理使用的门诊处方坚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评价,坚持每月合理使用全院临床科抗菌药物的评价,根据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评价细则进行评价,有效干预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合理的药物。定期对我院医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和记录,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并提出相应措施。2015年我院抗生素使用率和使用强度高,超过国家规定值,结合医院业务实际,利用数字医院建设的优势条件,进一步加强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管理,对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超过医院规定的科室进行业绩处罚。
希望通过各员工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院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二甲复审顺利通过,为三乙做好准备。
药物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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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药政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药品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使医院药品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积极配合医院纪检工作,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杜绝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一切不正当活动,维护我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医疗环境。
三、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监测院内抗生素使用情况,检测科负责每季度报告药敏试验结果,积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具体工作由临床药学室负责;药学科负责每月统计抗菌药物使用量,进行具体单品种排名,确保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四、药物管理和药物治疗学管理制定本年度静脉专业药物管理规定,具体由临床药学室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
1、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临床特殊药物,应向药事会申请,经药事会同意购买。
五、加强医院各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合理用药,因病治疗,合理诊断,合理治疗。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会议议程:1.药事委员会进行改组
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3.由药械科科长做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4.由副主任委员传达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5.主任委员作最后讲话
会议内容:
科长:本季度药械科重新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再次明确了医师用药分级管理。规范了抗菌药物管理,对每月使用金额前十位的品种进行公示,对每月使用金额前十位的医生进行公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提高了临床用药质量,避免了不良用药事件的发生。药库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每月对药品进行抽查,严把质量关,保障药品供给。同时,继续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科派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此外,我科继续对处方质量进行检查,规范处方书写。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不足,如个别制定落实不够好,药品供应偶尔有脱节现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努力克服,及时解决,保证药事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副院长:药械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圆满完成了第一季度的各项工作。在第二季度,药械科应加强新品种的监测,加强毒麻药品的管理,加强药品品种的管理,进一步对处方点评工作方案、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检查,检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药房急救药品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准许进入;药房急救药品应由正规、大型医药公司供应,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会议通过30余种新药品临床试运行,品名规格见附表。
院长:各科室应科学控制药占比,同时,药库不允许大批借药,临时紧急情况下允许小量借药,但需及时归还。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六
为更好的对我院药品和药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20**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临床特殊用药,须向药事会申请,经药事会同意方可采购。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七
常规工作:
1.首先确认上学期的`自律委员会成员的学分,并且张榜公示,在开学2周内完成
3.自委会标志基本形状已经产生,期望在下学期中可以确定,再接再厉中
4.举行自律委员会新成员培训
5.会议记录再改良,计划每月底由秘书长收上来查看,并且秘书长会议记录上交至会长处进行检查。
6.确立每个年级的热点话题,由班级推举。
期望将自律委员会变成学校内的一个执法部门,以及学生生活上的好助手。
重点工作:
1. 由于发现在学校中仍旧有许多同学不了解自律委员的作用,决定在下个学期当中进行强化,初步计划为增加突击检查次数,并且对每次的值周班级进行监督。
2. 确立每年级工作重点。
计划出一个有关自律委员会的展板,放在食堂展框中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八
主持人:刘洪宣副院长
参加人员:龙庆民 赵春英 孙超如 姜本居 关世英 李国庆 会议内容:
1、 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改组
2、 讨论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3、 药剂科赵春英主任回报下半年药品管理工作
4、 刘洪宣主任作最后工作要求
一、 龙庆民委员就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改组提建议,因医院人员变原因,原药事管理组织需要调整,不然影响工作,根据医院领导的意见及提名,参会老委员认为新组织成员的加入对药事工作增添了新生力量,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一致同意医院的意见。
床用药安全。
三、 刘洪宣院长:药剂科下半年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措施,较
好的完成了下半年的工作,特别是对处方的点评,严把质量,处方书写合格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下步工作要加强药品新品种新规格筛选,淘汰不适用临床的品种,加强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病情菌群选用,能用一种的绝不用二种,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类分级使用原则,合理安全应用,要严格控制药占比例,进一部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检查,确保用药安全。
——2医院药事委员会会议记录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九
为进一步强化**中学家长委员会的管理与监督职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与透明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广大家长委员的教育智慧,增进社会、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办学质量,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2、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3、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做好九月份改、增、选家长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4、不断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5、本学期家委会将积极扶持贫困学生救济贫困家庭,奖励先进家长与优秀教师、优秀学生,也希望大家能行善举慷慨解囊捐资助学,扶持贫困、奖励优秀;成立“**中学家长委员会扶贫基金会”选派得力代表委员管理资金的使用。
(一)常态化管理项目
常驻学校委员代表轮流值班每天2人,具体工作活动事项:
1、继续协同教师维持校门口早晚入出校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活动期间委员代表统一佩戴胸章,认真填写当日活动记录,作为考勤档案。
2、参与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听评课、看阅作业、教师备课、观察课间操与课外文体活动。
3、进入伙房监督饭菜质量与制作过程,维护卫生安全。(值班人员与教师一同就餐)
4.参与组织对家长的定期培训、社区教育培训与各项活动。
(二)时令性管理项目(指恶劣天气代表委员上岗值班)
1、校车山区集结点六条线路,12个集结点对应20个社区,设20名安全护卫员(家长自愿报名给班主任,每个集结点对应每个社区设一名护卫员值班,雨雪雾天气接送学生)
2、校车*原边远区域两条线路,4个集结点对应6个社区,设六名联络员,雨雪雾天气接送学生。
(三)家校互动合作项目
1、家长委会委员代表“访校日”——学校“开放日”每学期三天,四月中旬(1天/级部),提前通知家长报名,级部统计人数、统一安排。
(1)进教室:听课评课、看午休。
(2)进办公室:阅览作业批改、教师的备课、班主任手册、教师的辅导学生记录。
2、四-五月份家委会统一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初一级部学生徒步到**基地学习实践草莓的栽培管理、收摘技术等。
(2)组织部分优秀学生参观**大学校园,图书馆、文化厅室等。
(3)组织部分优秀班干部参观**展馆感受励志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陶冶学生情操。
3、协助家长学校对社区家庭教育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征询家长需求、办学意见与建议反馈等。
4、家委会组织初二学生春游爬山活动感受大自然陶冶情操或走进工厂企业实践锻炼,体验生活与艰辛劳动等。
5、配合学校教师完成下乡进社区入户家访活动。对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为今后的扶贫救助提供参照资料。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
我园为了认真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和益阳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园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调动广大幼儿、家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让幼儿的营养加餐做到安全营养,特成立我园膳食委员会。
组长:幼师组员:
幼儿代表:
家长代表:
一是参与确定供餐模式;
二是参与供餐单位的确定与评议;三是参与学校食堂水、面、油、蛋、奶等大宗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四是参与幼儿园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幼儿食堂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五是督促幼儿园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膳食委员会组*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要上墙。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膳食委员会组*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一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是否保留,再酌)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
第六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三章药学部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
第九条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第十条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二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和提供与药事工作部门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原始记录、检验依据、检验结论)必须完整,工作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药物临床应用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医师应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
第十六条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指导合理用药;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按《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二)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三)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四)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五)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六)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七)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与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处方或医嘱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应拒绝调配;发现滥用药物或药物滥用者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开展新药临床研究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新药临床研究。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所获数据不得作为新药审批和申报科技成果依据。
第五章药品供应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同时,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议价采购或参加集中招标采购。药学部门要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药学部门对购入药品质量有疑义时,医疗机构可委托国家认定资格的药检部门进行抽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除核医学科可购售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外,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第二十三条药学部门应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第二十五条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章调剂管理
第二十六条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住院药房实行单剂量配发药品。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室),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
第七章临床制剂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方可配制制剂。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的品种。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备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自配制剂质量标准,按照标准进行制剂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销售。
确属临床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药用标准。
第八章药学研究管理
第三十四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支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药学研究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药学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四)开展药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第九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三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重视临床药师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要制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将完成培训计划和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考核和晋升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九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在医院药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对药学学科的发展和药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的;
(三)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事迹突出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机构负责人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管理工作。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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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二
地点: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
及本教研室其他教师
会议主要议题:响应学校结构调整,促进情境教学改革,探讨本学期各专业技能比武,以及新的教学思路与思想。
一、学院二元制结构思路提出,我室应认真响应学院改革方案
1、讨论二元制结构下公司名称、各分级部门;
2、美容美体教研室情境教学科目确定,以及修改相关教学大纲;
3、本学期组织学生实施技能比武方案探讨;
4、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企业项目的引入。
二、就以上提出的问题发表各人见解及建议
吴恺:公司名称可以以系为单位,按系列起名称,并将相应的情境教学内容中的分组按部门操作,教师为经理,学生分组组长可以设为部门经理。
王昌连:创设实际的教学情境,把学生带入一定的情景之中,使他们产生一定的内心体验和情绪。在教学中可采取参观、交流的方式,把学生带入工作的现场环境之中。
彭金池:同时还要有效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意识,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增强敬业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奉献意识,为良好职业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向黎生:校企合作是实实在在的给学生实践提高的机会,现在企业都希望刚刚毕业的人才能够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尽快为企业创造效益。能够把情境教学环节融入教学过程,实在是一个非常好的理念。
三、与会人员决议
1、本专业二元制结构方案下周内出台;
2、确定本专业部分课程教学采用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方式;
3、学生技能比武以建立主题网店展开;
4、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使美容美体专业合作企业达到四个之多。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三
新的一年里,药事管理委员会在做好本质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我院二甲医院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继续推进及加强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加快我院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本年度特拟做好如下工作安排:
1、做好今年二甲医院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继续加强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各医务人员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医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
3、每季度不定期召开一次药事会议,和对我院药品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
4、继续认真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规范购销行为,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拒绝商业贿赂。做好我院药品公开招标的各项工作。
5、加强药品质量及疗效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加强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工作,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实行严格的监控,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情况。
6、加强处方质量的管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并评析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及我院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情况进行实时通报。
7、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严格麻药品“五专一定”的操作规程。
8、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每月对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进行抽样点评,对不合理情况进行通报,将点评结果放入药讯,并作为医生考核绩效标准。
9、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严格按照奖惩制度执行,促进合理用药。
10、加强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的深度,更全面做好窗口及临床的药学服务工作;并加强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工作。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四
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规范用药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院上半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于207月13日下午在医院第二会议室召开,院长郭延章、副院长王慧等18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药事会副主任闫振国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了药事会副主任李耀胜副院长对年上半年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药事管理主要工作安排;药事会副主任闫振国主任对2012年上半年药品采购、销售情况和2012年上半年门诊处方点评情况汇报,和2012年上半年销售金额前十位药品品种和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前十位品种;药事会委员杨垒主任对2012年上半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和2012年上半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及2012年临床药师工作情况汇报。
会上,郭院长充分肯定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所取得的成绩,赞扬了药事会在药事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并对药事管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第一强调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第二继续按照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的要求和《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抓好抗菌药物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第三充分发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深入开展药事管理工作,将药品质量监控、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评价与管理、特别是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处方质量评价等作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点予以落实。
5、主任申请的新药品种最多不超过2个;6、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排位前5位的品种在原进价的基础上再降5%,并建议委员们投票表决。委员们对临床提出的新药进行认真讨论,以实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是否投入临床应用,并对药事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的`建议。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五
药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监察、医药经济调控等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从事卫生和药政活动的监督管理、医药资源调查研究、医药市场行为和特征分析、策划及经营的高级药事管理工作。最为适合的top5岗位分别是“医疗/护理/美容”、“教育/培训”、“咨询/顾问”、“学术/科研”、“零售”。去向分布最为集中的top5去向分别是“个人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民营大中型企业”、“国有小型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岗位:招商经理、药剂师、中药师、药师、营销经理、执业药师、车间主任等。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六
为更好的对我院药品和药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使医院药品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继续落实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20xx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将活动重点转移到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三、继续认真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规范购销行为,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拒绝商业贿赂。
四、制定20xx年度医院的药品目录,并根据药品引进与淘汰情况修订目录。
五、每月对药库、药房及各病区急救药品进行检查,保障药品质量。
六、组织对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不规范使用的情况。
七、保证药品供应,并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并每月统计采购数据上报市招标办。
八、每月对临床各科室从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处方书写、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加强临床各科室的`药事质量管理,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内容。
九、深入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参与查房、处方医嘱点评、以及书写药历,全面做好窗口及临床的药学服务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
十、按照镇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要求,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上报工作。
十一、对药学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以提高医院药事服务水平。
十二、加强医院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合理诊断,合理治疗。
药事管理工作计划篇十七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是否保留,再酌)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
第六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三章药学部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
第九条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第十条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二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和提供与药事工作部门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原始记录、检验依据、检验结论)必须完整,工作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药物临床应用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医师应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
第十六条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指导合理用药;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按《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164号)有关规定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二)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三)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四)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五)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六)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七)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与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处方或医嘱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应拒绝调配;发现滥用药物或药物滥用者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开展新药临床研究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新药临床研究。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所获数据不得作为新药审批和申报科技成果依据。
第五章药品供应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同时,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议价采购或参加集中招标采购。药学部门要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药学部门对购入药品质量有疑义时,医疗机构可委托国家认定资格的药检部门进行抽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除核医学科可购售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外,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第二十三条药学部门应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第二十五条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章调剂管理
第二十六条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住院药房实行单剂量配发药品。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室),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
第七章临床制剂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方可配制制剂。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的品种。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备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自配制剂质量标准,按照标准进行制剂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销售。
确属临床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药用标准。
第八章药学研究管理
第三十四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支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药学研究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药学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四)开展药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第九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三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重视临床药师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要制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将完成培训计划和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考核和晋升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九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在医院药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对药学学科的发展和药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的;
(三)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事迹突出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机构负责人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管理工作。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