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 民事审判工作汇报(7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一
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救济机制。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法院切实纠正错案,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受理、审结了一批再审案件,促进了全市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年1月至今年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9件,审结77件;其中判决维持34件,改判16件,发回重审8件,其它19件。
1、正确把好立案关,保障确有错误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按照“立审分立”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从审监庭划归到立案庭统一管理和监督。正确把握和畅通提起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按照提起再审程序的五种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审查,依照法定程序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共启动再审程序79次。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审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审监分立”的要求,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设立和健全审判监督机构,成立了审判监督庭,配备了一些精干法官。二是进一步明确审判监督职责范围,将原属于审判监督庭职责的信访接待等工作分离出去,明确审判监督庭承担再审、抗诉、赔偿确认等职责,使审判监督庭“纠正错误裁判”这一职能更加明确和强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再审程序,制定一些规范庭前准备和庭审环节的制度,特别是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无争议事实庭前认定、繁简分流等措施后,增强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再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减少再审案件的数量。首先,市各级法院重视对一审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市中院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审判纪律等10个方面,由评查专班审核把关,审核结果每季度在全院进行通报,年终据此进行奖惩。一年多来,市中院案件评查专班共核查各类诉讼案件1140余件,发现有质量瑕疵的案件442个。其次,严肃认真地审理二审案件,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刑二庭等主要二审业务庭审慎纠正上诉案件中的错误,一年多来,各类二审案件656件,审结545件,其中维持原判266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75件,其他66件,较好地保证了审判质量。再次,加强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全程跟踪监督,每一件案件进入法院后,即由立案庭对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全程跟踪监督,审判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减少了超级别、超地域管辖立案和有案不立、乱立案的情形发生。这些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4、注重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减轻再审工作的压力。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规定再审民事案件要优先考虑调解结案,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做好疏导工作,特别是注意避免强判。一年来,全市法院调解结案民事再审案件达12件,使一些多年缠诉、多次上访的案件得以解决,既减轻了再审工作的压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的办理,促进了再审案件的质量提高。市中院把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交办案件)作为促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动力,分管院长每件必看,承办部门认真研究收件、市人大转办交办的具体意见,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提请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院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这些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的'措施带动和促进了再审案件的办理质量。一年多来,市中院共受理的市人大转办、交办案件96件,已办结73件。
1、少数案件的办案效率不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反复审裁,有的长达十多年,至今尚未结案,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
2、少数法官素质难以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客观上讲,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每年需要审理的各类案件多达上万件,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繁重;主观上看,极少数法官或法律素养不高,或责任心不强,或作风不正,或思想不纯,致使少数案件审理粗糙。
3、一些再审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等错误认识。特别是在纠正本院裁判时,容易产生“自己人跟自己人过不去”、“有损法院形象”、“不利于单位内部团结”等错误想法。
4、法律对再审案件的抗诉规定不很明确,致使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特别是在审级审限等问题上有不同认识,影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1、要进一步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审监庭的法官是监督办案的法官,是监督法官的法官。”市各级法院要一方面切实加强审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民商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能力不适应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队伍业务水平的高标准。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敬业精神,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办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相关环节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大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2、切实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各级法院要继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一审、二审案件的质量上,尽量减少再审案件的来源;要积极落实高法关于案件复查再审工作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细致审查申诉材料;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启动再审程序,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对不能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要多做解释、说服工作。要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复杂、疑难、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尽量避免强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赢的结果。
3、审监业务部门要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审监业务部门要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不管是谁审的,谁批的,都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依法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再审过程中调查权的行使,重视重大疑难案件证据的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工作,重视证据的全面客观审查、核实工作,以保证再审案件的质量。
4、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各级法院的义务。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办理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研究解决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协调解决在检察机关调卷、阅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二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今年1-9月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2%。案件类型涉及20多个行政管理区域,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共8件,及时纠正了个别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查了解到,今年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78件,胜诉率为73.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明显。近年来,随着行政争议案件逐渐增多,市法院注重诉前协调疏导工作,积极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审理民生类行政案件61件,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市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了监督与支持并举,切实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26件,案件种类涉及城建、土地、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等20余种,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规费征收、处罚执行及行政强制措施方面。通过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既给予行政相对人以司法救济,又制裁了违法行为,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机制,提升了司法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市法院制定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及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行政诉讼受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诉讼受案网络,进一步拓宽了受案渠道,打造了百姓维权的绿色通道,受案数量同比上升6.2%。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裁决及行政诉讼联络员制度。今年5月,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镇(街)、社区和村居建立18个联络点,选配710名联络员,主要承担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供行政法律咨询,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协调、行政争议信息收集上报、行政争议调解等职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三是强化矛盾化解机制。市法院着力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特别是加大了对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缴纳、房屋登记等民生案件的协调力度。今年以来审结的106起案件中经协调和解撤诉的有77件,和解撤诉率达73.5%,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改善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市法院深入到城管局、交通局等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与人社局等单位召开研讨会,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使部分行政案件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得到解决,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诉的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扩大,行政诉讼案件逐渐上升,有些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
一是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仍有待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意识仍较为薄弱,部分群众对具体行政行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对行政诉讼缺乏信心。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由于存在行政机关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和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三是部分行政非诉案件执行难度大。由于行政机关前期监管不到位,没有提前介入等原因,一些违法行为未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处置,直到大量违法行为发生或已产生严重后果才予以处理,而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执行,已失去最佳执行时机。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拖欠工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生活拮据或者拒不配合等因素,执行难度也非常大。四是行政审判法官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不断出现,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当前形势的发展尚存一定差距。
行政案件社会关注面广,影响大,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于维护政府形象和保护群众利益关系重大。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要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互相信任。二是依法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环保、工商等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执行措施,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非诉行政案件有效执结率,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司法支持,维护行政机关行政权威。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要“当判则判”,不能过于强调和解,做到不偏袒,不纵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对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等类案件,行政机关要重视正常的执法监管,及时介入,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中。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一是继续深化行政诉讼受案机制改革。要加强对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不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托人民法庭、法官社区联系点和行政复议裁决与行政诉讼联系点,不断拓宽受案渠道,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要重视诉前协调疏导工作,对于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多、矛盾易激化的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要提前介入,服务上门,争取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制度。要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在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地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建立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积极配合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同时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产生行政争议。四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建言献策,帮助行政机关指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树立公正司法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司法公正。要认真开展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强他们的审案实践能力,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办案质量和效率。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三
今天按照张院长的安排,我们利用集中学习的时间对中院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
x年以来,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主题、抓好五项建设、争创四个一流、提升一个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的“五院方略”,积极开展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市委政法委队伍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特别是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放在第一位,继续深化“重教、严管、厚爱”六方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认真坚持了“五个一”系列化学习制度。今年上半年,我院结合法院实际,将每周一部门组织学习改为由院集中组织,确保了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半年来,共组织学习19次,学习讲评会2次,参加组织全省英模事迹报告会1次,学习交流1次。民二庭还结合本庭工作在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学习活动的同时,还确定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全庭学习例会,每月第四周周二下午组织一次全庭学习讲评会,每月一号开展一次党支部生活会。
(二)开办了“法院大学”。结合我市法院经费紧张、案多人少、任务繁重,无法使更多干警进行脱岗或半脱岗参加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今年院党组提出,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体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倡导人人都读书,全员动手写文章,院长庭长作榜样。实现由学历培训到能力素质培训的转变,努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三)积极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自4月初开始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活动中,各部门都能够紧密联系实际,抓住关键,把“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处上、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的明显提高上、落实到基层基础建设的全面改善上,确保了各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截止7月15日,全院共写部门自查报告28份、个人自查报告179份,心得体会321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监督机制,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主业,案件质量和效率就是法院和法官生命线。近两年来,院党组始终把“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作为检验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的标尺,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特别是今年又确立了案件办理“四无”目标。即把“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作为每一个办案法官的工作准则和追求的目标,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精品案件,构筑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工程”。
(一)建立健全了干警执法档案。为全面规范法院干警的执法行为,有效增强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责任意识。院党组指定在质检室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室,对每一名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定期汇总通报,并将其与个人绩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以此促使广大干警公正、高效、廉洁地办理每一起案件。目前,我院149名执法人员的档案已全部建立。
(二)全面实行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为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建立规范化、专门化、信息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我院于今年初出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催办督办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充分利用法院局域网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每一件案件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对个案的审限进行跟踪与监督,并指定由立案庭和行政处网管科负责该项工作,此举极大地促进了立案及各项审判业务工作的改善,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三是注重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弘扬法院先进文化
(一)积极创造条件,大力营造法院文化氛围。今年初,按照院党组安排,在政治部、行政处、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的努力下,建成了法律廉政文化长廊,该文化长廊共分14个板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记载了—年年以来—中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就,内容包括接受领导、服务大局、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业务建设、便民机制、司法礼仪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为丰富法院干警的文化生活,院党组研究成立了“一团一社三协会”,即法官文化艺术团、文学社、体育协会、书画协会和摄影协会,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为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一团一社三协会”成立以来,在我市组织的多次比赛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大力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今年3月份,我院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了—市首届“天平杯”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大赛活动,征集各类书画作品628幅。4月2日,我院举办了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大赛颁奖暨展览开幕仪式,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省法院领导出席开幕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洛阳、许昌、郑州、开封、漯河、南阳等中院先后来我院参观。之后,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将这些画悬挂于法院办公楼的走廊里,在法院内部营造崇尚廉政的浓厚文化氛围,使广大干警在品读中受到教育,在鉴赏中得到启发,于潜移默化中丰富升华自身的素养,自觉成为一名讲公正、讲廉洁、讲文明、讲奉献的新时代法官。
(四)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美化办公办案环境。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后院的空地,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目前,在行政处等部门人员的辛勤工作下,已平整土地6000余平方米,种植各类树木500余株,并建成了长廊、凉亭、浅塘、小桥等,力争把我建设成花园式、园林式的机关。
四是加大科技投入,信息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强化科技强院意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机关办公无纸化、后勤管理智能化。
(一)开通了—法院网。我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了,拿出专项资金,投入法院网建设。今年1月18日,顺利开通了—法院网,这是全省中级法院开通的第三家网站。网站开通以来,我院坚持及时发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便民措施落实等重要工作情况,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二)建立了案件公开查询信息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把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在各审判庭和接待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全程掌握审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庭审情况,有效监督法官的审判行为。
可以说,这些工作的完成和展开,有效地促进了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前不久,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等省市领导来我院视察调研时,对法院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题配发短评对我院的便民导诉接访工作进行了详细报道。《今日安报》以《大鹏展翅云飞扬》为题对我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全面工作进行了大篇幅报道。
回顾过去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取得了许多的成绩,但是,从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中也反映出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的'整体形象。
一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超审限的问题依然严重。虽然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一直在强调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审限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有些部门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问题仍然存在。从本次考核结果来看,12个业务部门有7个部门存在案件超审限问题,占全院业务部门的58.33%,情况不容乐观。
二是参加集体活动情况不均衡。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庭(处、室)都能够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各部门得分中可以看出,大多数部门对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都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参与,甚至于许多同志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为我院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加班加点,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少数部门对本院组织的活动参加的就比较少、标准也比较低。虽然客观上部门之间存在人员多少不均的问题,但是积极性高低的问题还是值得考虑。
三是对信访案件的办理还存在差距。今年以来,省法院通过组织大接访活动,向我院交办了部分信访办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为使此类案件得到及时高标准的完成,许多庭室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院党组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但是个别庭室承办的案件不能限时完成,甚至拖了全院信访工作的后腿。
1、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力争在队伍管理上取得新成绩。要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干部管理方针,继续抓好向凡心友、王洪彬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引导作用;继续抓好干警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档案、执法档案的监督制约作用;继续抓好法院大学各项工作的落实,发挥其文化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在法院队伍管理上取得新成绩。
2、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力争在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导致矛盾激化。要通过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建设年”活动以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审判作风,以确保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妥善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力争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
3、认真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力争在全面工作上有新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的通报,并及时报送有关考核办公室。各考核办公室也要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中院干警的绩效考核,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院党组将把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年度评先等工作挂钩,力争通过“三大绩效考核”制度的落实,促进法院全面工作的发展。
4、努力创新便民机制,力争在便民诉讼工作有举措。要继续完善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工作机制,切实以公正、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开展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宗旨观念,落实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做好审判工作的延伸,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探索和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
5、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力争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疲惫厌战情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要突出“一个重点”,解决“五个难点”。“一个重点”,即重视和做好初信初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五个难点”,即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老户上访以及闹访等形式上访案件的办理,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确保法院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四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省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468件,审执结41036件,结案率96.63%;其中,中院受理5464件,审执结5286件,结案率96.74%。在受案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形下,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呈现重点突破、协调推进、整体提升的发展态势,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在持续巩固中实现了新提升。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持续推进扫黑专项斗争。围绕“深挖根治”总目标,紧盯从严惩处、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和综合治理。一审审结非法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7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40件580人,结案率96%;依法严厉惩处张志雄、孙志勇、杨爱军等重大恶案头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1人、无期徒刑1人,对10名被告人没收全部财产,对273名被告人判处罚金1287.6万元;从严惩处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12件14人;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业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76份,全市法院恶案件综合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30件。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从严惩处邪教犯罪3件3人;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827件961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财产犯罪578件866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伪劣商品犯罪25件30人,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14件31人、涉案金额7.5亿余元,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0件67人,审结涉枪涉爆、涉黄赌毒等犯罪139件221人,对涉案毒品91公斤的宋毅等19人特大贩毒团伙予以严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有效提升社会安全感。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离石等7个县市区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一审案件律师辩护率49.81%,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坚持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试行最高院《三项规程》,对150案进行补查补正,通知29名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坚持宽严相济,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18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492名罪犯予以减刑,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情节较轻的141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最大限度减少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坚持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4535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106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民生案517件,缓减免诉讼费2340万余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公正审理商事案件,能动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充分发挥商事裁判的教育、引导、评价功能,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审结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62件,审结票据纠纷、保险合同纠纷857件,依法制裁虚假宣传、侵犯他人商业信用、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公平竞争,让市场交易更有活力、更加规范、更为有效。
注重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建立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99件,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竞争环境。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力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强化诉权保障。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8件,判决裁定行政机关胜诉264件,占比55.23%;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04件,占比21.76%。坚持合法性审查,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社会保障、市场管理等案件,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院行政庭审理的石某诉太谷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案入选“全省行政审判十大案例”。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案66件。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解决“告官不见官”,法定“四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2.5%。健全完善法院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向各级政府、行业发送司法建议20份,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求,邀请66个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国家赔偿职能。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5件,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支付赔偿金120.3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为陷入困境的涉诉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30.6万余元,彰显司法扶危济困的人文关怀。
(四)加强执行工作,全力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按照执行工作“五个常态化”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开展“跨年执行十项专项行动”,全年执结10547件,执行到位13.98亿元,持续保持执行“3x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
持续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联合向辖区县委书记发出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督办函11份,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26件2600万余元。
持续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与多部门建立社会诚信联络员制度,推送失信被执行人法人组织35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27人次,限制高消费5419人次,限乘飞机火车18368人次;从严惩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40件,罚款10.3万元,司法拘留411人,判处刑事犯罪10人。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始终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贯穿全年工作主线,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按照省委市委“平稳重整、涅槃重生”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联盛破产重整方案执行,从严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诈骗等案件174件,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等各类金融民事案6012件,妥善化解非法集资、信托纠纷,持续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从严惩处偷排污水、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4件73人,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329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5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15件22人,审结土地承包、流转、林权转让等涉农案204件,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130件501万元,在中院定点帮扶村原建醋厂、酒厂等4大产业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分红16万余元的基础上,投资280万余元新建粉条加工厂和鱼塘,协助易地移民搬迁53户143人,积极服务精准脱贫。
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发展。全市法院精准把握司法需求,妥善化解城乡一体化、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和转型项目案62件;依法严惩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强迫交易等不法行为18件173人,严厉打击非法插手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2件37人;发挥破产审判的市场拯救和净化功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对8件新收破产案件依法开展审理工作,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2条措施,严格规范案件处置程序和强制措施运用,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开放日”“万名干部入企”活动,交城法院成立“驻企法律服务中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化解各类合同纠纷12282件,有效解决涉企执行难题,努力为深化“供改”“综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构建诉讼前端多元纠纷大格局。中院牵头印发加强人民调解和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搭建在线调解工作平台,引入调解员322名,对接调解组织95家;文水法院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孝义法院与司法局共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网络平台,汾阳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处置汾阳鼓楼东街棚户区改造烂尾工程,司法确认1200余件,化解纠纷6000余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构建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14家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网,上线移动微法院,开辟微信、支付宝等网络交退费通道,推行掌上诉讼服务,初步形成“当场立、网上立、就近立、自助立”的便民立案模式,全年当场立案率达95%,跨域立案97件,网上立案421件,司法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利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网、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及时公开审执流程节点信息,公开文书32210份,直播5245场次,让正义能够看得见、感受到。举办“执行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入企,中院、文水法院被评为20xx年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61名员额法官遴选,对4名入额法官启动退出程序,为23名法官评定职务等级和按期晋升,如期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入额院庭长全部编入审执团队,审执结14316件,结案占比67.84%。
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完善速裁案件审限规则,制定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诉前调解1454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4310件,诉中调解、撤诉8584件,占比66.09%,同比提高11.92个百分点,交口、石楼、岚县、方山等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均超过80%;积极稳妥推进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对764件870人从宽处罚,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社会对抗。
进一步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办理等“5x2”工作机制,加强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设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室”“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室”以及法律援助站,实行工作日预约接待,圆满完成“二青会”、国庆等重大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涉诉信访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源头管控、动态监督、全程管理、案后评查”工作机制,安装执行指挥应急调度服务平台,加强到案到人、全流程精准监管与关键节点管控,积极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心、执行员额法官为主导、合理配置执行辅助人员的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模式,全年执行办案周期同比缩短32.16天。
进一步深化科技应用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信息化常态化智能化审判监管新机制,实现电子阅卷、电子签章、智能语音识别、类案推送、法律文书智能生成,积极推进刑事“206”系统与办案平台有机融合,深入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99.09%,其中文水、岚县法院达100%。全市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3.4天。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闻宣传和正面引导,妥善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报道和网络舆情,坚决捍卫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实行党组成员兼任党支部书记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6人。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最高院各类业务学习109期1827人次,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前往浙大、人大等著名学府开展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一年来,共有3名个人获得全国表彰,3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对6个基层法院开展督察巡查,对全市法院审务督察全覆盖,实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部门设置廉政监察员17名,全体员额法官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廉政回访已结案39件,收集问题线索3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党纪政务处分12人。
一年来,市中院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开展“代表开放日”活动,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复率100%。认真办理检察建议739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77件,其中改判发回6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475名,陪审案件6917件,一审案件陪审率95.01%,让司法裁判吸纳更多人民智慧。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全部达标,服判息诉率86.85%,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高院正确指导,政府、政协、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不够;二是少数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三是部分法官业务能力素质亟待提升,办案“三效统一”的司法理念尚未树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和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方面还需进一步发力,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对此,我们将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大力实施全市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吕梁、法治吕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树牢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充分利用法院系统党校平台,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行,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把讲政治与讲法律统一起来,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一体推进党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和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上。
二是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要求,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崛起和社会安全稳定。要紧扣“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建立完善预防和处置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司法应急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犯罪行为,妥善化解各类涉疫矛盾纠纷,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持续加强涉农、涉扶贫领域案件审判,做好定点帮扶村脱贫工作,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从严惩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护航美丽吕梁建设;持续平稳有序推进联盛破产重整并确保如期圆满收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用好破产和解、重整、清算等司法手段,防范化解区域性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服务保障转型项目建设,助力发展动能转换,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三年为期工作目标,严格依法办案,紧盯重大恶案件审理,紧盯“深挖根治”,推动实现“长效常治”,确保扫黑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司法诚信,促进社会诚信。要不断提高改进办案水平,坚决防止“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动司法服务转型升级。要着眼于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健全先行调解、委派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和工作站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和律师调解,促进申请司法确认无缝对接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要着眼于让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完善立案登记、繁简分流、调解速裁、送达保全鉴定等一次性诉讼服务指南和工作规程,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集约化,实现线下“一门通服”;依托信息化技术,推进导诉、立案、交退费、庭审、信访等全部诉讼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及应用,便利当事人联系法官、诉讼咨询、案件查询和投诉举报,实现互动“一线通联”,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四是启动队伍素能和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按照“五个过硬”法院队伍建设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全覆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进干警提升政治素养、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不断创新业务技能培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干警提升专业司法能力。要坚持创新符合法院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积极构建与奖金分配、等级晋升、提拔使用挂钩的司法质效评估体系,切实发挥质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促进提升司法效能。要坚持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发挥二审审判监督职能,通过个案指导、类案指导、案例指导等不同方式,统一各类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职,担当进取,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吕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五
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通过抓队伍、抓服务、抓管理监督、抓质效考评、抓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了各项审判职责。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75件,审执结1679件,结案率95%,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一年来,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7件,审结200件,结案率97%,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92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在刑事审判中,一是把维护稳定置于刑事审判的首位,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严厉惩处传销、诈骗、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聚众斗殴、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为区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对侵财类犯罪判处罚金刑11件23人,在犯意源头上给予犯罪分子有效打击;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注重人性化审理,做好该类案件的回访帮教工作。与此同时,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我们通过法官走进校园、未成年人观摩庭审、法律讲座、向辖区学校发《司法建议函》,向少年犯家长发《告家长联合帮教书》等举措,同学校、家长三位一体,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四是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力促刑事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共审结此类案件35件,调解30件,调解率达8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组织学习《规范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标准、规范情节适用、统一量刑尺度,确保同案同判。
(二)坚持调判结合民事原则,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49件,审结1074件,结案率93%,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05件,调撤率达 66%。一是重点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征地补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注重定纷止争的效果,稳妥审理与民生相关的案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调处合同纠纷,维护交易安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慎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保障契约有效履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群体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诉讼案件,消除不稳定因素。在百余名农民工诉山东迪尔集团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法官行程数千里,经过数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协商,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理,有效遏制了恶性群体上访(卧轨)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原则,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审限内结案率100%。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法院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积极探索和推行了“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交流”的行政审判新做法;注重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诉求,努力促成行政争议的协调解决,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加强立案、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
强化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共受理再审案件11件,全部审结。在工作中,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及时纠正,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的“释明”法律,既维护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又实现了公平与正义的法律宗旨。
(五) 坚持刚柔并济执行措施,确保胜诉权益兑现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集中执行”和“国庆执行大会战”活动,全年共收执行案件 395件,执结382件,执结率97%,执结标的4700余万元,清理执行积案131件,执行绩效明显提升。
一是推出了“四查”,即查款、查车、查消费、查房产,“二清”,即档案材料基本信息清、执行标的清的清理积案模式,使要做的工作脉络清晰,有的放矢;二是与公安、工商、房管、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有效协作的联动机制;三是针对特困群体、涉及民生的案件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执行金荣清真小吃部与曹秀平欠款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系重患与特困人员,而且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又是残疾人,生活无保障。这样的境遇,使法院的执行陷入两难境地,面对此情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与原、被告反复协商,多次做和解工作,并与房产部门取得联系,最后原告放弃部分债权、被告用部分房屋动迁补偿款偿还了债务,使此案圆满解决。虽然这是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但是我们却付出了大量的心智,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动力。一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向创新要效率,推出了审判激励机制、速裁方式两项改革。
(一)探索审判激励新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今年,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在考核审判效率、结案数量的基础上,实行案件质量、工作效率、行为规范、信访投诉等多项考核,综合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确立了多办案与办好案的双项工作目标,营造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随着管理责任体系的不断完善,执法尺度更加统一,审判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构建"速裁"格局,简化审判流程。为了快捷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一年来,我们积极致力于"速裁"格局建设,完善速裁制度。全年采用速裁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97件,绝大多数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大幅度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一年来,我们创新便民举措,加大便民力度,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一)搭建网上便民平台,方便当事人诉讼。今年,我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开通门户网站,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功能齐全、反应快捷、简便实用的网络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适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队伍建设、司法便民措施、法律法规释明。同时开创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和审理进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寓教于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法官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通过“大走访”,重点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听取人民群众诉求,做好解惑答疑和息诉息访工作;走访慰问特困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开展“大调解”活动。力求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三大调解”机制建设。我们从各街道办事处聘请多名人民调解员,并召开座谈会,邀请区行政司法机关领导参加,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一些调解技巧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五)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为企业开通 “绿色维权通道”,主动为辖区企业服务。今年四月,我院法官对区工业园中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在走访中了解到三鑫路用材料有限公司遇到生产经营资金短缺,但该公司有到期债权。我们主动受理了此案,法官多次到欠款企业做调解工作,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官释法明理的努力之下,债务人同意分期支付货款七百余万元,为我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案的圆满解决,既妥善地化解了矛盾,又助推了企业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法院的职能作用。
我院始终把硬件和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可持续发展和一切工作的基础,以过硬的班子带动人,用向上的学风培育人,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用团结奋进的法院文化凝聚人,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塑造人。
坚持政治建院。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业务上的专业性,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线,坚持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团结共事,共谋发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法官树立忠诚的法律信仰,培养崇高的法官精神,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筑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坚持素质强院。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干警培训的力度,共组织各类培训15期,256人次。一是分批组织干警前往国家法官学院参加预备法官培训、晋高培训、审判业务培训,更新法官的知识结构,增强科学司法的能力;二是积极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及学历教育,目前,我院已有五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三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审判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着力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全院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9篇,案例分析14篇,信息简报26期,被国家级报刊采纳4篇,被省级报刊采纳7篇,被市级报刊采纳42篇。
坚持从严治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多次学习各级法院关于违法违纪相关文件和反面实例,并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北京东城区法院院长郭生贵、江苏高院院长吴振汉贪污、受贿警示教育片, 以生动的现实素材对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结合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全院形成清廉为荣、贪欲为耻的道德风尚。 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部门,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
坚持文化兴院。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法院精神和“正、诚、实、严”的院风,完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法律文化设施,以公平正义的法院文化凝聚力量,营造文明向上的工作环境。
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硬件和软件的升级完善,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强法院局域网建设,完善内部网上信息传输交换、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处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目前,我院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完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扩充审判基础资源,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作为拓宽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充分、灵活地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广泛将人民陪审员吸收到法律宣传、庭前调解、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之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有效解决了审判资源不足的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一是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向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办理人大督办案件,及时反馈人大及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或意见的办理情况;三是坚持走访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四是邀请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在审理被告人黄玲玲(银行会计)票据诈骗、挪用资金、伪造企业、公司印章罪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参与旁听,使审判活动处于广泛监督之下。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是我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具体体现。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的整体形象。
一是调撤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在“案结事了”上还应下功夫;二是审判管理的力度还不够,案件流程管理没有做到实时掌握审理信息,没有做到实时对全院办案进程有效督促,各业务庭结案不均衡问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少数人进取心不强,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不高,上述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的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一)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力争在队伍管理上有新突破。要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管理方针,继续抓好干警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档案、执法档案的监督制约作用;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在队伍管理上有新作为。
(二)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力争在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导致矛盾激化。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十项重点活动”,优化审判作风,以确保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妥善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力争在提高质量和效率上有新业绩。
(三)认真落实队伍、质效考评体系,力争在各项工作上有新突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要以案件质效考评为中心,完善审判规范化管理,在规范审判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把着眼点放在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提升上。
(四)努力创新便民机制,力争在便民措施上有突破。要继续完善导诉、查询、接访、处理、督查工作机制,切实以公正、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做好审判的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五)狠抓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争在涉诉访上有新突破。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疲惫厌战情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要突出“一个重点”,解决“五个难点”。“一个重点”,即重视和做好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五个难点”,即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老户上访以及闹访案件的办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涉诉上访,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六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9件,结案—年底我院刑事、行政、审监案件结案率可达100%,民事案件审结率可达 95%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可达 95%以上,案件发改率能够控制在 2%以下,总标的额可达1亿1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抓好学习,筑牢根基。于年初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我院干警人均笔记数达到了2万,工程部年度工作总结学习心得达3篇。二是狠抓教育,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阳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各中层单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抓好监督,确保队伍纯洁。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并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将“三章六禁”等制度上墙公示,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监督。另外,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了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共评查案卷1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9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五是抓严追究,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共累计奉献双休日460余天,加班加点达到4000多个小时,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年以来我院已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9封,锦旗34面,镜匾8块。
1、坚持“严打”不松懈,认真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共审结刑事案件150件,对18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9.2%,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民事审判庭工作计划民事审判工作汇报篇七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
作用。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大审判力度,两年来依法审结家庭婚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等民事案件2521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优先受理、集中审理交通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纠纷案件,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两年,县法院民事案件调处率大幅上升,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多次表彰。
二是民事审判能力不断提高。县法院不断深化民事审判管理和审判组织改革,严格审判流程,落实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在“三城同创”、城市拆迁改造中,依法审理涉及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累诉。做到能理解的不指责,能化解的不立案,能调解的不诉讼,能和解的不判决,能劝解的不强制,努力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