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申请书范文(16篇)
思考是思索问题、回顾经验的重要环节。如何有效管理时间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
法律申请书篇一
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问题近年来已成为我国法理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我国的法理学似乎步正西方的后尘经历着“方法论转向”。
而有效性问题又是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中的—个核心问题。
“—个法律推理是有效的”意味着什么呢?是说这一推理具有逻辑上的“完备性”、内容上的“合理性”,还是说这一法律推理是好的推理呢?我们需要对“有效性”概念作一简单的梳理。
一“有效性”:从形式有效到实质有效。
“有效性”概念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人们对“有效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逻辑学教科书一般都将“有效性”表述为:一个推理或论证是有效的,仅当其前提真而结论假是不可能的。
这表明逻辑学只关心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形式,意图解决推理的保真性问题。
这种“有效性”只能用来评价形式推理,而无法适用于非形式推理,因此,这种“有效性”是非常狭隘的。
为了使“有效性”概念能够涵盖除演绎之外的更多的推理形式,学者戈维尔对“有效性”概念的外延进行了拓展。
他认为,有效性至少有三种意义:总有效性、语义有效性和形式有效性。
按照戈维尔的解释,所谓总有效性指的是:一个推理是有效的,仅当其前提与结论有合适的联系,且对其提供充分理由。
此处,戈维尔实际上向我们推荐了一种“弱有效性”,它只要求前提为结论提供充分的支持,而不需要达到必然性的程度。
哲学家图尔敏认为,经典逻辑的“有效性”并不比其它有效性概念更优越,我们应当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理解“有效性”。
他指出,迄今为止的逻辑理论发展中的最主要曲解因素是将某一领域内的论证有效性当作普遍标准,而很少讨论其他领域的有效性问题。
其实,有效性问题带有领域依赖性。
图尔敏发现,存在一种与逻辑有效性完全不同的“法律学的论证模型”,在这一模型中,一个论证的有效性不是由于其形式性质而产生的结果,而是由于其内容正当性的结果。
评价这种论证模型,经典逻辑的“有效性”概念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一个正当理由不是逻辑原则,而是一个实质性原则,是与论证的内容有关的东西,所以,经典逻辑的“有效性”概念无法准确评价这种有效性,我们需要发展出一种更广泛的“有效性”概念。
最后,图尔敏建议我们从逻辑与数学那里离开,转而去研究法学。
自从图尔敏将有效性概念从逻辑与数学领域移转开来、转向日常论辩领域之后,更多的学者加入了这一行列。
如20世纪在许多领域广泛兴起的.“新修辞学”理论提出,我们应当在整个论辩过程的框架下重审“有效性”概念。
为此,克莱恩提出了“集体有效性”概念,强调论辩各方“集体共享的不成问题的知识”是产生使人信服力量的理由。
他认为,论证者和听众的组成、他们的关系、他们之间的相互期望等因素都对推理(论证)的有效性有很大的影响。
学者弗瑞尔则明确提出了“修辞有效性”以替代“形式有效性”概念,他认为,影响修辞有效性的主要因素有:论辩进展中的听众的共谋(强调听众的主动参与),修辞论证与判断之间的可能关系,由修辞论证假定和产生的知识的规范力量。
语用一辩证学派的代表人物爱默伦和格罗顿道斯特在研究日常论辩者的合理性标准以及应用这些标准的一致性时,提出了“惯常有效性”标准,即必须是主体间可接受的。
由以上的论述我们还可以看出,“有效性”概念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弱化的过程,其使用领域也不断地得到拓展,这两种倾向对于我们理解与评价法律推理的有效性是非常有用的。
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判定标准。
法律推理能够达到何种程度的有效性呢?
有学者反对用“形式有效”概念来刻画法律推理,因为他们认为,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推理,是一种证成性推理,其结论不需要达到必然性程度。
法律推理过程不是一个纯逻辑的操作过程,而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因此不存在形式有效的问题。
其实,这是一种偏见,法律推理中同样存在“形式有效”问题。
所谓法律推理的形式有效性是指法律推理必须满足逻辑推理形式上的要求。
如果一个法律推理满足逻辑形式上的要求,则这一推理就是有效的,反之就是无效的。
之所以强调“形式有效性”对于法律推理同样重要,首先是因为法律推理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思维过程,而任何思维过程都需要遵循逻辑规则,法律推理也不例外。
其次,人们通常将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形式法律推理主要指的是演绎推理,这一过程当然要遵守演绎推理的规则。
第三,从法律推理的总体结构来看,它仍然呈一种演绎结构模式:法律规范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判处的结论为推理的结论。
既然总体结构是演绎性的,就存在着形式有效性的问题。
第四,从“有效性”概念的发展过程看,有效性概念虽然在不断弱化,但是,它并不能说明“形式有效”被彻底的否定,正如戈维尔所说的,有效性有三种形式,三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的。
当然,在法律推理中,形式有效性的作用是非常小的,我们很少单纯地强调形式有效性,因为法律推理的目标是达到实质有效。
所谓法律推理的实质有效指的是法律推理有着较强的说服力,其结论有着充分的理由支持,其可信性程度优于其不可信的程度。
众所周知,法律推理的过程就是论证判决正当性的过程,是为判决提供理由的过程。
这种理由首先是法律上的理由,其次才是案件事实上的理由,最后才是逻辑上的理由。
从这三者的关系上看,法律推理要具有说服力,首先应当具有法律上的充分性,亦即法律上的理由才是法律推理的关键因素。
同时,法律推理是一种复杂的推理,其复杂性不在于它的形式,而在于它的内容。
这种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法律上的复杂性。
时常出现的情况是:法律无明确规定,即出现“法律漏洞”;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即出现法条冲突;还有法律规定过时,即出现法律滞后等。
另一方面是案件事实的复杂性。
这种复杂性主要表现在案件事实的某些因素或情节与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不一致、有出入,尽管事实在整体上可以归属于这一条文规定的事实或事件的范围,即出现司法归类困难,使法官无法对待决的案件事实做出法律上的评价。
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得到一个较有说服力的论证,而不能够得到一个无争议的、必然的论证。
总之,法律推理是形式有效和实质有效的统一,并且,实质有效是法律推理的追求目标。
如何评价一个法律推理是否有效呢?尤其是在存在两个竞争性的法律推理时,我们如何评价哪一个更加有效呢?我认为,应当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逻辑上的说服力。
即看哪一个推理更有逻辑上的说服力。
第二,可接受性。
这实际上是一种“主体间性”标准,持这一思想者尤以佩雷尔曼最为著名。
佩雷尔曼认为,要使一个法律推理具有有效性,需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听众因素,另一是作为双方论证起点的共识,如果在这两个方面做得很好,则这一法律推理就是有效的。
第三,融贯性。
很多学者认为,由于裁判之前提具有命题学的性质,命题本身具有可反驳性,“为了使具有可反驳性命题所组成的知识体系,必须透过逻辑可演绎性以外推论合理性,来保证其知识的正确性。
”也就是说,法律推理的过程必须符合融贯性的要求。
第四,社会公正性。
这实际上是一种后果性标准。
正如查尔斯·尼桑所说:“裁决的可接受性是法律能够道德化和具有教育功能的关键;审判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发现真实的过程,而实际上则是一个剧场,一个戏剧,公众通过参与而从中吸收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
”如果法律推理的结论是不公正的,则会影响到人们的可接受性和社会对法律推理作用的信任,并进而会动摇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基础。
总之,评价法律推理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
三、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实现途径。
由于影响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因素既有形式方面因素,也有内容方面因素,因此,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实现途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从内容方面讲,要实现法律推理的有效性,必须保证其前提是真实可靠的、令人信服的。
前提的可靠性程度越高,则推理的有效性程度就越高。
就提高前提的可靠性而言,又分为两个重要步骤:。
一是应尽可能地寻找到恰当的法律规范,从而形成恰当的法律判断。
形成法律判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找法的过程。
我国是一个制定法国家,法官首先应从立法机关明确颁布的法律规范或法律解释中寻找裁判的依据;其次,法官可以使用一些具体的法律方法来确定法律,如法律解释方法、类推适用方法、漏洞补充方法,利益衡量方法等,这些法律方法在民事案件中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尽可能真实、客观,尽可能与适用的法律规范契合。
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并形成可靠的法律事实判断呢?法学家恩吉施认为,应经历这样三个步骤:。
(2)对该案件事实确实发生予以确认,即法官以“未经加工的案件事实”为工作的起点,认真听取对案件事实的描述,排除那些于本案无关的、无法律意义的描述,最终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做出确认。
(3)在对案件事实做出某种选择、解释,形成自己的法律事实判断。
第二,从形式方面讲,要实现法律推理的有效性,必须遵守逻辑推理的规则。
逻辑学在法律推理中到底起一个多大的作用,历来具有:限大的争议。
虽然有许多法学研究者贬抑逻辑的作用,但我仍然认为应当对法律推理中逻辑学的作用首先予以充分的肯定,即,逻辑学在法律推理中发挥着基础的作用,它能够提高法律推理的有效性程度。
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也不能夸大逻辑学的作用。
毕竟,影响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因素很多,除了逻辑规则以外,还有其他许多因素。
第三,为实现法律推理的有效性,我们还应当重视修辞学等论证手段的作用,这实际上是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来说的。
由于法律推理是一种说服人的活动,是否具有说服力是衡量法律推理有效性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作为一种说服技巧的修辞学对于法律推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正如佩雷尔曼所说的,新修辞学的“这些方法已被法学家在实践中长期运用,法律推理是研究辩论的沃土。
法律推理对新修辞学,正如数学之对形式逻辑和证明学说一样”。
正是由于运用新修辞学这种智力手段,法官就为法律带来了正义、衡平、社会效果等价值。
此外,有很多处于法律推理构成要素之外的因素对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影响同样巨大,如佩雷尔曼所说的“听众”、参与法律推理活动的主体之间的最低共识等因素对法律推理的有效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提高一个社会的法官职业素质与全民的法律意识是提高法律推理有效性的重要路径。
参考文献:。
[1]hansv.hanson,robertc.es:clas-sicalandcontemporaryreadings[m].pennsylvaniastateu-niversitypress,1995,178-179.
[2]stephenusesofargument[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58.7-8.
[3]h.vaneemeren,ndorst,(un)reasonablenessofadhominemfallacies[db/ol].-1.
[4]廖义铭.佩雷尔曼之新修辞学[m].(台北)唐山出版社.76.
[5]颜厥安.论证、客观性与融贯性[j].月旦法学,(64).
[6]易延友.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j].法学研究,,(1).
[7]hestudienzurgesetzesanwendung[j]aufl.,heidelberg,1963,(19).
法律申请书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我是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类20__级的___,经过慎重思考,以及不断的学习和思考,我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理解党组织对我的各种考验。
此刻的我刚刚进入大学可是两个月的时间,可是我在这两个月的大学生活中学到的太多的只是,我首先第一要做的就是申请入党。这不是我一时间心血来潮,而是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构成的梦想,可是那时的我还达不到党组织的要求,此刻的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我相信我能够申请入党了,我觉得自我已经到达党组织对入党人员的最低要求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梦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我的行动指南。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我们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是解救贫苦人民于水深火热的民族灾难中的伟大的力量,是一心一意服务全体劳动人民,创造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礼貌的核心力量。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仅有党,才能够教育我们坚持共产主义道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掌握先进的社会、科技、文化本领,是因为仅有党,才能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创造更快、更好、更先进的礼貌。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共产主义的事业中,为中国的胜利腾飞、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出一份微薄而坚强的力量。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是要在党的组织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不断地提高自我的思想政治觉悟。我要认真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随时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斗争,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可能是耳濡目染了父亲对党的执著追求的原因,是我从小就树立了必须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向持续到了这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高中开始我就利用课余时间研读一些有关党组织教育的书。在大一上半学期,作为刚刚跨入高等学府的我,就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目前,我仍坚持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理论知识,思想上有了极大提高,透过学习,我已经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哲学思想和科学知识发展的结晶,是科学的世界观。建立在这一世界观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科学理论,是肩负推翻一切剥削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伟大使命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指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和立党立国的根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务必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在这不断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能够说我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提高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我还是一名学生,学习是十分重要的。为此我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此外,我还担任班长工作,为班中的同学们服务,带领同学共同建设我们的班群众。同时也在管院分团委学生会秘书部担任职位。工作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因为我一向觉得一个人独善其身并不够,还就应用心的用自我的言行去影响他人。一个优秀的人懂得要程度的发挥自身的潜力,不仅仅在自我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对周围的人关心爱护,还要切实、灵活的去带动大家都来关心国家、群众和他人的利益。并且,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及时发现自我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迅速改正。
人民需要党,党也需要人民。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就会奉献我的一切!这天,我虽然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在我身上还还存在着不足,所以,我期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便使我更快提高。今后,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觉地理解党员和群众的帮忙与监督,努力克服自我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今后会我更加努力地学习与工作,更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我的行动指南,用“三个代表“指导自我的思想和行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以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党的任务。
当然此刻的我还是一名大一新生,自身的潜力和素质都远远没有到达党员的要求,可是我相信我是能够透过慢慢的学习锻炼自我的。请党组织给我一次机会,我必须会努力的参加到党校学习中,更好的学习党组织的理论和思想。在不断地学习中提高自我的思想素质和理论素质,我想我是能够透过慢慢的学习加入到中国共产党中来的!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我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法律申请书篇三
我从华人装饰上班,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不辛从铁架梯上摔下来,当时人已昏了过去,在一起做事的还有一位工友,把我扶到,过了一会走来一个好心女生叫了两个保安来帮忙,保安打了120,把我送到了161医院,证人有:两位保安、一位工友、华人装饰两位老板。
我叫赵见先,男,今年49岁,身份证号码422xxxxxxxx2xx10,原籍湖北省汉川市麻河镇赵西村人。我于20xx年xx月20日来汉在华人装修公司打工,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因华人公司不给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就没有填之空白。经营范围装饰。在20xx年xx月28日工作期间(上午xx:20时许),因该公司在员工工作期间的保护措施没有保障,致使本人从高空中不慎坠落,摔倒在地上,高空的`物件也随之掉落砸在本人身上,后被工友送入161医院,经诊断左侧肋骨8根骨折。该公司除送来前期诊疗费用3000元钱,住院2天后,因嫌大医院住院费、护理费用高,而将我转入武汉市第十一医院,第一次交住院费10000元,第二次于19日交住院费2000元,从住院22天到现在,病情未见好转,反而胸腔内有淤血,身体渐感不适,现住院费用已所剩不多,医院再三催款,而该公司又不继续打款治疗,本人身体、精神遭受双重打击,处于劣势群体的我毫无办法,只好想起了农民工的娘家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主张正义。因此,请求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我如下法律援助:
1、因华人公司继续垫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2、协助进行伤残事故鉴定。
3、赔付本人的后期治疗费用。
4、赔付家属陪护费用。
申请人:赵见先。
证人签字:
20xx年12月22日。
法律申请书篇四
摘要:法律专业在我国高校中非常普遍,其已经成为了我国高校重要的教学科目之一。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司法领域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需求越来越大,其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法律教育开展应该积极结合我国的客观实践,以职业化为导向,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基于此,本文就对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的思路进行分析。
关键词:法律教育;职业化;改革。
一、引言。
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是我国法律教育新时期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在我国不断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法律教育工作也应该结合客观需求来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这是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教育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本文就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二、法律职业化概述。
所谓法律职业化,指的是从事法律工作、法律事务为主要来源的人群,他们在职业上具备共同的要求和特点,从实践情况来看,法律职业群体会通过应用特定的法律术语进行判断和推理,同时其有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此外,法律职业群体是在相应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观念下开展相应的工作的,且其具有非常强的职业精神。特别是在我国司法领域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背景下,我国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使得我国法律人才队伍在不断壮大,形成了独特的职业队伍。且在我国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法律职业化的特点和重要性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我国开始推行司法考试,以此来实现职业准入限制,这也极大地加速了我国法律职业化的进程。可以说,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职业化的关键所在。司法考试为我国法律人才进入法律行业提供了一个必要的途径和依据,通过公平的考试检验,确立相应的准入门槛,从而让获得职业资格者更好地参与到法律工作中,提升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可以说,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和法律教育制度和我国的法律职业化发展是密切相连的。法律教育有效带动了法律职业化发展,而法律职业化也为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二者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三、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的必要性。
在我国法律职业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管理和推行,这为我国选用了大量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人数达58.8万余人,增幅为20%,实际参考人数为43.8万余人。去年司考参考率74.6%,可见,司法考试已经成为了我国重点考试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此考试,且想要步入法律行业工作,就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高等法律专业教育自然不能忽视这一考试,无论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应该与司法考试相挂钩,以职业需求为重要导向,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教授学生相应的法律知识,也需要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律思维以及法律职业能力,以帮助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在实践工作中更好地应用自己的知识为导向。不得不说,这是我国当前法律教育改革和完善的重要思路。然而,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开展相应的法律教学工作时,并没有将教学科目同法律职业需求有机结合,存在着一定的脱节问题,且在我国对法律人才需求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大量高校都积极开设了法律专业,来培养法律人才,但是这种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学生的素质并不是非常高,并不能真正反映我国当前法律教育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我国的司法考试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考生的质量却并没有得到有效提升。从实践发展来看,社会的需求是教育开展的重要动力,是教育发展能够可持续开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教育应该以此来导向来进行完善和发展。然而,当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甚至与社会的需求有越走越远的趋势。因此,大力进行法律教育改革,促进职业导向化发展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而深入分析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路径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当前我国法律教育存在的缺陷。
在我国大力倡导法律教育职业化导向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法律教育工作开展并没有紧密结合这一思路,在教学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教学课程设置并不合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中,法律教育的课程设置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教育质量的提升,不利于法律教育职业化发展。一方面,当前法律课程的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从客观情况调查可知,我国当前高校法律教育中有十五门核心课程,这些课程基本覆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内容,需要大量的时间。在司法考试界有这样一个说法:“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考试的庞杂程度可以超越中国的司法考试。15门专业学科,360万字的教材,30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超过20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这个文字量早已超越了人类的记忆极限。每一个敢于报名司考,并坚持考完的同学都是超级英雄!”由此可见,司法考试在考试者心中的难度,而这也说明法律专业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内容的庞大性。如果再设置一些无关紧要的科目,显然会极大地侵占学生的学习时间。同时,对于课程设置方面,很多学校将法理学科放在了大一学年,这让刚刚接触法律学科的学生往往难以理解。而民法相搭配的民事诉讼法、刑法相搭配的刑事诉讼法学科的安排却人为地将这些学科割离开来,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学生学习的开展,也不利于其法律知识体系的有效整合,从而弱化了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这为其司法考试学习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也不利于其未来职业化发展的需求。
(二)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
从客观教学情况来看,当前法律教育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可以说,法律职业素养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慢慢实现的,是在整个学习阶段逐渐形成的,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在教师的有效引导下进行。然而,当前法律教育并没有对此给与足够的重视,很多时候,对于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更多的是基于学生自我学习过程中慢慢形成的。当前的法律教学模式仍然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教学方式单一,虽然教学过程中灵活应用了诸如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但是仍然无法改变当前教学方式单一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学生法律专业知识的讲解已经让学生难以消化和吸收,更别提培养其职业素养了,这也造成了很多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难以有效形成。
(三)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视。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教学活动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视。对于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者来说,其需要具备很多的素养,如法律表达能力、推理能力、沟通能力、归纳总结能力等,这些能力都是法律工作者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然而,在当前课堂讲授模式下,这些能力往往无法从课堂教学中获得,需要学生在实践中慢慢摸索。虽然高校会安排相应的实习活动,但是实习时间段,且仅限于毕业实习,很多时候,学校也只是将此活动流于形式,根本没有进行严格管理,往往会让学生自我选择和自我管理,只需要交上一份实习报告即可,而大部分学生的实习报告都是复制、摘抄的,甚至一些学生的实习公司盖章都是作假得来的,这无疑弱化了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效果,根本不利于学生职业化发展。
五、我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发展的思路。
(一)以职业化为导向完善相应的法律课程。
在当前形势下,要基于职业化发展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教育的职业化。教学活动的开展不仅要丰富学生的知识体系,也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其法律思维,不但让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让其可以触类旁通,学会举一反三。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合理安排不同的学科,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以及法理学等进行合理设定,尽量往后安排,这样可以让学生更好地展开学习,也利于司法考试的开展。在大一年级多开设理论性强的科目,让学生增进对法律学科的了解,为其学习重要的法律打下基础。此外,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教学方式,可以积极聘请法官进行讲授,开办模拟法庭、实际法庭等,也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讲座,邀请通过司法考试的学长和学姐传授经验,让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来校面授机宜,讲解实际工作和学习的联系和差异,从而为学生学习提供有效的方向和思路,为其职业化发展提供帮助。
(二)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
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在教学内容上和教学方式上给与一定的倾斜,通过应用大量的案例展开教学,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逻辑分析能力,可以考虑专门开设相应的案例分析课程,让学生可以更好地分析案情。案例的选择要有针对性,同教学目标相一致,且涵盖需要教学的课程。同时,可以积极开展小组学习活动、课堂辩论活动、课堂快速小法庭模拟等教学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对案例和相关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升对所学知识的认识,也更好地形成系统完善的思路和思想,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三)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为了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当前教学活动应该对此加以重视。为此,教学活动的开展需要提升实践性,并且突破学校的限制,将校内实践活动和校外实习活动有机统一起来,提升学生的法律参与度。在校内活动开展中,要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法律诊所等环节,让学生切身参与实践活动中,参与庭审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进行必要的法律问题诊断等,通过这些活动来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而对于校外实践活动来说,实习活动要相应地提升次数,可以考虑在每个学年的假期安排一次,且学校积极同相关组织,如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公司等展开合理与交流,为学生实习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并设置一些定期的校外法律活动,让学生更好地静距离了解真正的法律工作,形成相应的法律思维,从而提升其法律职业能力。
六、结语。
教育是为实践服务的,因此,当前的法律教育活动开展应该服务法律行业,要以职业化为导向,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法律职业素养以及法律职业能力,从而让学生可以更好地提升法律综合素质,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2]冯军,王静.法律职业教育实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17).。
[4]许庆坤.美国法学教育透视[j].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法律申请书篇五
本人xxx是xxx市xxx区xxx社区的一名残疾人,佳木斯市保障局和市政收办关于朴松刚、朴松哲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与事实情况有很多不符之处,有造假之嫌!
我们家门市房是被开发商偷拆,我们与开发商并没有达成什么所谓的口头协议。自从偷拆后,全家如辟难,我的老革命母亲也因四处告状无门而含恨离世!于是我们就到省市、进京上访,后经市政府领导和征收办领导多方努力,开发商终于答应在胜利路上给我们安置300m2左右的.商服,为了避免我家商服被开发商销售,征收办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将胜利路上的两户商服126号(154.48m2)和128号(162.67m2)扣押在征收办并没有规定期限,这期间我们与开发商和征收办互相商量差价的时候,开发商胆大妄为,无视政府和国家法律,居然将这二户商服偷偷的卖掉了,至于市信访局对我家作出三级信访终结的决定,我们表示不服,经过8年的信访主张我们家已是人困财乏,无力打官司,请市领导理解我们的苦衷,给我们申请法律援助!!!下面是我的诉求:
请法摇律事问开发商:能否把胜利路上的126号和128号门市房按正常的回迁安置给我?如不能就按合同欺诈罪提起诉讼,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其次按有关动迁法给本人补偿:房补、超期房补、临迁补营业损失,以及这八年来我们哥俩的生活费及精神赔偿和误工费等。
申请人:xxx。
电话:15845459xx2。
法律申请书篇六
事实和理由:
此致
申请人:
丹巴县司法局:
我叫xx,43岁,汉族,无业,于12月17日与xx结为夫妻,因两人都无经济来源,xx属城镇低保户,我又无业,婚生女李xx现年14岁,正是长身体,读书用钱之际,而xx又于6月22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我家无钱为其请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向贵局申请法律援助,为xx申请援助律师为谢。
申请人:xx、xx。
法律申请书篇七
职位名称:
人事经理;人事助理;。
工作地区:
湛江市开发区;湛江市霞山区;。
待遇要求:
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计算机能力:
(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
综合技能: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人际关系较广,沟通能力强!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希望五天工作制。
联系方式。
法律申请书篇八
尊敬的司法局局领导:
我叫宋淑兰,今年69岁,我丈夫王国良(大修厂职工)于30年前为农机局办事时因公死亡。三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靠农机局和大修厂救济、补助维持生活。我心里也一直在默默地感激党和政府、感激农机局历届领导对我这个孤寡人家的关怀和照顾。如今,我年岁已大,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及冠心病;胃部还做过大手术。多年来,经常去医院看病,每天都得吃药,医药费占去了我大部分有限的遗属生活费,(遗属生活费每月95元)因此,我的生活日益艰难,生活特别困难。眼下,年关将至,为了能使我过一个安静平和、不再为吃喝犯愁的春节,为此,特向农机局领导提出困难补助申请,请您们根据我的.目前处境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我顺利、心情愉快地渡过今年的春节。
申请人:宋淑兰。
20xx年一月十五日。
法律申请书篇九
申请事项:因申请人与_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__县____乡____村二社村民_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及其叔叔____的要求下,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____及其叔叔____送彩礼____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叔叔________家。后于____月____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____月____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________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申请书篇十
申请事项:申请人与唐送武林地侵权纠纷一事请求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系干皎村村民,依法拥有展相坡上承包经营地的引水灌溉水沟经营权,在唐仁健所承包林地上行使引水疏通、灌溉等权利。20xx年xx月中旬,唐送武不顾自留山系原告唐仁健所承包和其相应地上的水沟还属于申请人的事实,在未经原告唐仁健和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侵占该林地,砍伐属申请人拥有的杉木等附着物,并在该引水水沟地上挖地基、筑地堡用以建造房屋,侵犯了申请人的权利。经申请人与原告唐仁健多次前去劝阻唐送武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雷山县人民法院。
中已没有劳动力,依靠村里低保为收入,家里经济情况差,无钱聘请律师;再加上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通过亲友了解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辩护,故特此申请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证明材料:
1.低保证书。
2.村委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此致
申请人:唐雨元。
20xx年7月3日。
法律申请书篇十一
___: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___,系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镇_______村村民,系该村低保户。联系电话:_______。
申请事项:因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_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
20__年6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村民____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的要求下,6月20日申请人向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___叔叔_______家。后于7月23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8月2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_______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
申请人:___。
日期:___
法律申请书篇十二
___:
申请事项:因申请人与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
20__年6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县__乡__村二社村民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及其叔叔___的`要求下,6月20日申请人向____及其叔叔___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叔叔___家。后于7月23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8月2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____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
申请人:___。
日期:___
法律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赵立昌,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六月五日,小学文化,住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永寨组。
申请事项:请求兴仁县司法局给予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谢!
事由:在申请人诉李开健、罗茂会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于申请人受伤后,四处投亲靠友借钱医治,现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请求兴仁县司法局给予批准提供法律援助为谢!
此致
兴仁县司法局。
申请人:赵立昌。
20xx年9月10日。
法律申请书篇十四
___:
申请事项:因申请人与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
20__年__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县__乡__村二社村民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及其叔叔___的要求下,20__年__月__日申请人向____及其叔叔___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叔叔___家。后于20__年__月__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20__年__月__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____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
申请人:___。
日期:___
法律申请书篇十五
我是台江县南宫乡交密村一组,名叫杨正美,女,苗族,19xx年2月19日生,现在家务农。
我在20xx年6月13日被他人故意伤害身体,致使我的身体精神受到严重创伤,经鉴定伤势程序达到了软组织受伤。现已住院治疗好转,现我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赔偿我住院期间医疗费、务工费和精神伤害费,没有经济来源,加上为住院救治我已欠下了一笔债务,家庭生活都难以维持,根本无经济能力聘请聘师代理了。为此,特申请法律援助,敬请贵中心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申请人:杨正美。
20xx年8月1日。
法律申请书篇十六
我叫甘小莉,女,汉族,18岁,家住三台老庄湾村。20xx年8月25日15时21分,在x180吉木萨尔县辖区29公里加90米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我奶奶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的妈妈当场死亡,我的'爷爷当场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至使我失去3位亲人,打乱了我平静的生活,现在善后处理已经完成。已经支出一大笔钱,债台高筑,医院还在追债,到现在肇事方没有出一分钱,我本人是一名脑瘫残疾贰级,须专人陪护,我失去了妈妈,没有人监护我。我的家境也不好,父亲在外打工,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学,已无力支付这高昂的费用,被逼无奈,现在家里已经无力聘请律师为我追讨各项医疗费用和我的一切费用,我恳请县司法局能给我法律援助。
申请人:甘小莉。
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