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与反倾销论文(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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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一
我国金矿资源非常丰富,而金矿属于我国最主要的矿种。为确保国内金矿资源被有效的利用,需加强对于金矿资源特征、成矿规律的研究。此外,还需要提高金矿资源的储量,以促使金矿业获得更大的突破,造福于人类和社会、国家。
1我国金矿资源的基本概述。
1.1资源量的分析。
国内金矿开发、利用的时间较为久远,同时资源同时非常丰富。新中国成立,国内黄金产业的发展主要可分成三个阶段:
(1)建国后,完成了胶东和小秦岭、燕辽、辽吉东部低于和黑龙江流域等金矿的三角区,以及一些黄金的基底,如陈毓川等。
(2)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地质方面的工作,大力的投入金矿方面的工作,使得全部最为主要的成矿带以2:25万化扫描面,推动了新型金矿和新矿区的勘察工作,以及旧矿山的摸底发展。此外,技术方面和大型贵金属相关企业均获得较好的发展。国内金矿勘察活动了以往没有的进展,使得其向新的发展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3)近年来,地质业的不断发展,使得黄金科研方面的工作量出现一定的变化,而商业对于勘察方面的工作也投入了更多的心血。近期发现大批的大型的金矿和特大型的金矿,多集中于旧矿山的边部、深部位置,或是重点金矿的矿集中地点,这对于我国的金矿业非常有利,可有效的上涨我国的金矿资源。结合国土资源部门的矿产资源储量内容,对近年来我国新增的金矿资源量进行统计和分析,资源量达到533.34t,为每年新发现的大型的金矿床的5倍。也可以统计为26.5个大型的金矿床,这样计算每年会增加8.67%.最新的统计数据表示,我国的金矿矿产地为7152处,其中特大型为15处、大型为105处、中型为314处,小型为1752处,矿点为4966处。全国共发现资源量8651.49t,其中排在前列的为山东、河南、江西,以及黑龙江等省份。其中山东省属于金矿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深部矿源较为丰富。矿产的数量进行衡量,黑龙江和新疆、青海,以及辽宁和湖北均位于前几位。近几年,青海大场和新疆西天山等地区,均找到金矿床。由此可见,我国的西部地区矿源丰富,可作为未来的主要找矿地区。
1.2我国金矿资源的发展现状。
(1)国内的金矿床一般规模非常小,相关数据显示,金矿中型、小型和矿点占据全国金矿90%左右,但是储量仅达到约48%.和国外的金矿床进行比较,我国的金矿床的规模非常小。所以,应提高对于基础金矿的研究工作,并加强勘探方面的工作,实现预见性的效果。金矿地质找矿工作的不断深入、研究,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型和特大型的金矿被找到。
(2)深部找矿技术,大部分黄金矿山均建设于七五~八五期间,通过长时间的开采,但前部的资源并没有过多的储量。特别为旧黄金工业的相关迹地,存在较为严重的矿山资源危机情况,这亦为限制黄金工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现阶段,深部科研工作、勘探工作的不断完善,使得国内重点矿区深部勘察方面的工作有了新的提升。这些金矿资源采、选、冶应不断完善,能够推动技术的发展,保证金矿深部找矿能够有效的利用。
(3)金矿资源的利用率较低,国内的金矿资源占用率非常高,然而实际的利用率却较低。现阶段,大部分的探明金矿均被占用,还存在一些中型和小型的矿山被地方所占有,会造成掠夺的趋势,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以及乱采乱挖的问题等。
(4)矿种探采的陈旧。我国扩种并不多,所以需要结合探采工作,开发新的思路,如冈底斯地区的斑岩铜矿的金矿,需给予给多的关注。
2我国金矿资源特征和成矿规律研究。
2.1国内金矿矿期的划分情况分析。
因为“金”具有一定的化学形式,促使金矿成矿可实现继承性的效果,以及叠加性的效果,其具备一定的复杂性。然而,精确的金矿定年,对于矿床模型、矿床指导非常重要。如广东长坑金矿、富湾银矿的来源有所差异,通过相同构造体型的矿床,构成了伴生矿床。而燕山期的岩浆成矿功效,与喜马拉雅期岩浆成矿功效,可形成不同的两个矿床,这部分的特征,对地区地质找矿工作非常关键,有实际的价值。当前,因为蚀变矿物和石英、锆石、流涕包裹体等定年技术的不断发展,其被广泛应用于金矿床的定年中,使得金矿床年龄能够得到精准的测定。我国金矿床主要可分成太古代、古元古代和新元古代、古生代,以及中生代、新生代几个矿期。相关数据显示,新太古代和古元古代、新元古代的矿床数量、储量达到约总量的2.3%,而古生代为总量的8.4%左右,中生代和新生代分别占据总量的78%和12%.由此可见,中生代属于我国金矿资源最主要的矿期。
2.2不同成矿资源的矿期特征分析。
(1)新太古时代-古元古代的成矿期,以空间的方面来看,这一阶段的矿期多分布在华北陆台北缘,以花岗绿岩型为主。金矿床均采取太古宙绿岩进行建造,以原始的矿源层为主,一般会出现在变质的基底胃部。这种成矿期的矿物成分比较稳定,矿石的构造多通过金、石英、硫化物、碲化物进行建造。
(2)中-新元古代的成矿期,客观来看,这一时期的金矿强度并不高,同时分布比较局限,一般多出现在太古宙变质的基底部,稳定的`原地台坳陷位置。
(3)古生代的成矿期,这个阶段的地质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矿床有非常多的形式。一般多以火山岩型金矿、岩浆岩相关的金矿为主,主要的构成成为为:金石英、硫化物、碳细碎屑岩、碳酸盐岩。
(4)中生代的成矿期。这一部分的金矿床属于最主要的成矿期,或是高峰期,这类金矿的分布比较广泛。以类型进行划分,可分成岩浆岩相关的金矿、沉积建造的金矿,以及火山岩型的金矿等。以空间进行划分,其主要分布于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陕甘川、滇黔桂为微细浸染型的金矿,当前获得一定的进展,如水银洞金矿和贵州烂泥沟等。此外,湘西多会出现热液型的金矿,如猴子山金矿、黔东丹寨金矿等。
(5)新生代的成矿期。近几年,会找到一些金矿,多产生于新生代,如云南北衙金矿,其金矿量为200t.相关数据消失,新生代矿期,对于我国金矿的发展非常重要。新生代矿期所形成的金矿,对于金矿业非常关键。如黔西南微细浸染金矿中所构成的土型金矿的规模非常大。
3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我国金矿资源获得较大的进展,应将中生代最为主要的矿期和找矿的方向,以有效的开展找矿工作。不断提高对于成矿规律方面的研究,并加强对找矿勘查工作的严格指导,进而明确成矿的条件,促使我国金矿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二
环境成本研究是一个新的领域,环境成本研究的发展是与环境会计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环境会计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1971年比蒙斯撰写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1973年马林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为代表。
1.1国内研究情况。
90年代初期,葛家澍教授曾在《会计研究》上发表《九十年代西方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环境会计理论》,葛家澍教授在这篇文章中主要介绍西方国家环境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将环境会计理论首次引入我国。我国在环境成本内涵、确认、计量、会计处理方面的研究比较集中。郭道扬教授将环境成本定义为:由于环境恶化而追加的治理生态环境的投入;因重大责任事故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环境治理费用和罚款;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资项目所造成的罚款;环境治理无效率状况下的投资损失和浪费。徐泓认为环境成本是产品生产过程中耗费自然资源的价值和相关生态资源价值减少的货币表现。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三
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论文关键词]竞争情报产业竞争情报反倾销案例国际竞争产业安全[论文摘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支持三个视角以及竞争情报需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早期预警功能、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决策支持功能、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等多个方面,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件进行解析,得出结论和启示。1引言竞争情报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时,如果仅仅关注那些打着竞争情报旗号的领域和文献,其研究必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反之,将研究视野扩展至那些没有竞争情报之名,却有竞争情报之实的领域,则往往别有洞天,顿有天开地阔、跃升到新一重境界之感。国际贸易战中的很多事例就属这种情形,其中,3月结案的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本文简称“苹果汁案例”)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这是一个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争端的经典案例,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也是一个竞争情报发挥作用的绝佳案例。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前后持续了5年时间,由于此案以中方彻底胜利而告终,更由于中国苹果汁企业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胜诉等让国人倍感扬眉吐气的情节,国内众多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内容较为详尽的代表性文献有“我国浓缩苹果汁应对美国反倾销案启示录(上)、(下)”以及“苹果汁反倾销案”等。本文仅从竞争情报视角对此案例进行解析。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三个视角进行考察。2从竞争情报基本过程的角度考察2.1涉案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诉的首要原因是坚决应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而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从竞争情报需求角度看,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意味着已经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企业最紧迫的、最优先的、最重大的关键竞争情报课题(keyintelli—gencetopics,kits),企业的竞争情报功能得以迅速激活,竞争情报资源得以迅速动员,竞争情报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得以迅速锁定,参加应诉的多家企业在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迅速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竞争情报协作联合体。另一方面,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关键竞争情报课题,这些企业的老总们自然成为大力支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的“保护神”(champions)。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形成了任务明确、有组织机制与人员经费保障的竞争情报团队(citeam)。这些为后续的竞争情报收集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2信息收集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彻底获胜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这些信息收集工作既包括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的政策、法规、程序、相关案例之类的资料,也包括应对美方调查的应诉企业之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数据,还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包括针对美国指控方辩点的相关数据,如相关年份美国苹果汁市场数据,中国、阿根廷、智利、德国、匈牙利五大主要进口国产量、价格、进口数据及其真实构成等。在双方关于替代国选取、替代国价格成本测算之争中,由于中方及中方律师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我方的建议。由于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我方数据翔实、说服有力,而美国指控方则相形见绌。信息收集工作成为中国应诉企业获胜的重要保障。2.3信息分析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控辩双方高度对抗的智谋比拼过程,控辩双方要连续多轮“对簿公堂”。控辩双方在“对簿公堂”——法庭控辩过程中的表现是影响裁决结果的关键。而出庭之前的信息分析质量决定了法庭上的表现。高质量的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形成合适的应诉策略、帮助企业找出控方的错误和漏洞,利用规则据理力争,在抗辩中击败对手。在苹果汁案例中,正是由于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苹果汁涉案企业才敢于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奋起应诉。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才能在法庭上提出真实、详实的数据,据理力争,使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明显低于起诉方的要求。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没有中途放弃,而是坚持抗辩。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仲裁结果,国内很多参加应诉的人认为已经取得了胜利,可以开香槟庆祝了。李中柯、张志彪能力排众议,决不接受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并在起诉美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确定了替代国的选取、替代价格的选取、一般管理费用比率的计算、煤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5个关键辨点,使中国应诉企业告倒了美国商务部、取得彻底的胜利,也是精心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3从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角度考察3.1早期预警功能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及早获悉了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动议的信息,使中国抢在美国商务部立案之前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低于成本倾销,并采取了系列针对性行动。中国企业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信息的过程颇有戏剧性:8月,美国苹果汁协会举行了一次普通会议,当时唯一的中国会员单位——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亮代表参会。会议途中,高亮被“请”了出去,剩下的人关门继续开会。高亮感觉不妙,四处打探消息后终于得知,他们要酝酿对中国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高亮深感问题严重,马上通过越洋电话向陕西省政府作了汇报。接到海升公司的信息后,陕西省政府立即开始行动,并迅速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汇报了情况。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通过相关渠道很快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遂迅速开始了应诉企业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能够获取处于萌芽状态的、先兆性的“虚软信息”,是竞争情报能够预警的本质。中国苹果汁行业恰巧在美国苹果汁行业酝酿对我发起反倾销诉讼时就在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一信息。为迅速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对策研究、应诉企业动员与协调、寻找合适的律师等工作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从而为我方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3.2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中国苹果汁行业获知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信息后,特别是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动员协调下决定应诉之后,迅速部署了对起诉方美国苹果汁协会及其代表的8家企业、此案的仲裁方美国商务部的监测跟踪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美国苹果汁行业近期的重要变化,启动国内国外两支队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随时汇报。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这是启动了环境监测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此举可使我方随时了解美方的动向,正确应对,获得主动,为最后胜诉提供保障。3.3决策支持功能我方从第一时间获知美国苹果汁企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到此案尘埃落定,前后持续近5年时间,先后遇到多次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例如:面对美方的'指控,我们是否应诉?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低于起诉方税率要求的初裁结果,是继续抗争,还是妥协与诉方谈判中止协议?当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对我不公平的终裁结果,如不接受,是否敢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状告美国商务部?对于美国商务部仍有明显不公的修改终裁结果,是否抗辩到底?……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正确决策是我国苹果汁应诉企业最终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案例过程的深入分析表明,高水平的竞争情报工作毫无例外地为每一项重大战略提供了决策支持。如,在对待是否应诉的问题上,国内苹果汁企业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放弃应诉;另一种是坚决应诉。即使是放弃应诉的意见,也是能列举出许多“颇有道理”的理由呢!例如,国内官司都打不赢,打国际官司能打赢?聘请的美国律师开价3000万人民币,除了支付律师费还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值得吗?……应诉带头人李中柯、张志彪、高亮等之所以能够驳倒这些貌似合理的意见,使国内苹果汁企业下决心应诉,在于他们掌握大量信息,通过深入分析信息,对是否应诉的利弊、风险、机会、投入产出、国家大账与企业小账等关系有着独到的、深刻的理解。从竞争情报角度看,正是远超常人的竞争情报能力帮助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义无反顾、智勇兼备,带领国内企业决心应诉到底,并取得最后的彻底胜利。4从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角度考察4.1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实现特定的竞争情报功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是基本保障。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来说,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是应对一场有别于国内市场企业间诉讼纠纷的特殊危机。这场危机的特殊之处在于,美方针对的不是某个企业,而是中国苹果汁产业全体,影响巨大;涉案企业一旦败诉,将面临灾难性后果,中国所有苹果汁企业都将彻底失去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苹果汁市场,多年的努力化为乌有;此类指控为涉外诉讼,交涉应诉过程的工作语言为英语,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文件等也全是英文,我国应诉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任务十分紧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迫。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单体企业孤军奋战应对美方指控,不但过程会异常艰难,而且胜算也大为降低。解决这场特殊危机,需要实现早期预警、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等竞争情报功能,需要建立超越单体企业的、能代表中国苹果汁产业界的应诉组织机构。单体企业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组成应诉共同体,据此形成以应对这场危机为目标的竞争情报组织机构,为实现相应的竞争情报功能奠定基础。4.2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收集需要的支持苹果汁案例表明,中美之间的争端主要是在产业层次进行的,因此,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取得最后的胜利,需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在产业竞争情报收集的过程中,任何单体企业都难以完全胜任应诉需要的产业竞争情报数据、文献、资料。每个单体企业都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成竞争情报资源和功能,这是高质量完成产业竞争情报收集工作的关键。4.3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并形成决策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通过信息分析形成决策需要的竞争情报产品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核心环节。面对纷至沓来的信息原料,进行去伪存真、条理清楚的分析工作,透视其含义和影响,为系列决策提供支持,任何一个单体企业都难以胜任,仍然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行智力集成,这也是高质量完成信息分析工作、为系列正确决策提供支持、获得最后胜利的关键。4.4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将决策转化为行动是竞争情报价值链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是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决定性环节。对苹果汁案例而言,将系列正确决策转化为行动正是实现应诉预期目标、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最重要环节。在这个环节,需要每一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按照系列决策的要求,出钱、出人、出力,各尽所能,协调行动。防止出现“内鬼”,避免相互拆台,团结一致,坚持到底。这也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5结论与启示5.1结论·竞争情报工作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竞争情报工作实现的早期预警、环境监视、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功能是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保障,竞争情报工作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需要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苹果汁案例研究也表明,诉诸反倾销指控有别于传统单体企业之间的常规竞争,是削弱竞争对手竞争优势的特殊竞争手段,是由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竞争的伴生品。面对这一新的竞争手段,要求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范围和重心从企业层次向产业层次升级,将产业竞争情报纳入企业竞争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情报工作的核心范围,只有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才能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成功应对反倾销需要围绕涉外产业竞争进行全社会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我国苹果汁企业的胜诉是每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应诉的结果,围绕苹果汁产业的竞争,应诉共同体间进行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基础。5.2启示·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苹果汁案例是让国内业界人士欢欣鼓舞的案例,“大获全胜”、“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行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最成功的典型案例”之类的赞誉充斥媒体。但是,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那就是“防患于未然”,根本就不发生这场诉讼。发生这场诉讼,是一个全行业无序竞争、低价出口、缺乏大局观和战略意识的恶果,也是一个被指控之前我国苹果汁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不到位的体现。如果能早日“防患于未然”,焉至于胜诉得如此悲壮?何至于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曲突徙薪”更胜于“焦头额烂”。·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没有成为主角又何妨?在这个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士的身影,更谈不上成为主角,这是需要国内竞争情报界深思的事情。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是竞争情报的依附特性使然。苹果汁行业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岗位,可以没有名义上的竞争情报专业人员,但决不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工作,只不过这些实质上的竞争情报工作由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承担罢了。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信这些企业一定会出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冠以竞争情报之称谓。·必须高度重视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从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之间的竞争,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企业从本土经营向“走出去”发展的必然遭遇。应对产业之间的竞争,产业竞争情报不能缺位,而产业竞争情报理论与实践研究恰恰是我国竞争情报界的薄弱环节。在我国竞争情报事业经历了的发展历程,需要再上台阶之际,产业竞争情报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向。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四
摘要:尊神祭祖与敬天保民,八卦、阴阳五行和元气论,“天人合一”的观点和神学的实践,曾经积极意义上的本土哲学在时代的进程中,一步步沦为阻碍科学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枷锁。本文对此进行了批判。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天人合一”的观点在提供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观的同时。对天人关联的强化使之倾向灵学。论文百事通而“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或许还是科学胚芽的基料。道家对于天地本原为“气”的朴素解释,导致了后来的医学、文学、养生、哲学等一系列的“气”的泛滥,为“老庄”始料不及……从魏晋玄学而始,中国古代哲人变得那么理性,那么超然物外,那么鄙视经验而崇尚理想,以至于明代意大利教士利玛窦在穿着中国的儒服向中国人谨慎地传授西洋宗教,一并带来西方的自然科学信息时,我们仍躺在“四大发明”的光荣簿上,承续宋代的“程朱理学”、明代的“陆王心学”和清代“致力、训诂、考据”的“朴学”……回顾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了解中国本土哲学思想的源流.在倡导科学发展的今天仍有认识意义。
一、尊神祭祖与敬天保民。
中国文化的源头在哪里?在殷墟龟甲兽骨的纹路里。从最原始的自然崇拜到图腾崇拜和祖宗崇拜,万物有灵观念构成原始宗教、亦即原始文化的源头。
到了殷商时代,迷信之风日盛,问卜之举频仍,鬼神这种支配自然和社会的神秘力量。被人们无条件地接受和依从。《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人敬祭天“帝”,因为那同时又是他们的祖宗,进而认为.尊天即尊祖,祭祖则为保民。商代崇拜的“帝”或“上帝”.在卜辞中一再出现,为人类和自然的最主宰。《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长发》又云:“帝立子生商。”可见商来历不凡,君权源自神授。商人所保之民.是自然血缘下的人。这些称商的民族,在周朝统治下四散避难,作买卖为生,是今天经商之人的祖师。
周人有周人的作法,神给人类的帮助似乎是有限、无形的.学乖了的“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礼记?表记》)。他们不但敬天,而且注重人事,提出了属于道德范畴的“忠”。
其实,殷人尊神祭祖,周人敬天保民,其实质均为维护统治。由于这些方式行之有效,后世多有仿效.这就注定中国的有神论思想将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不断传承,生生不息地发扬光大。
二、八卦、阴阳五行和元气论。
万物有灵是原始人综合观察世间物象、进行逻辑思维的结果,是简单的自然哲学,有低俗文化的特征。自殷商而周,这种理性思维的系统化、抽象化趋势更加明显。周贵族求神问卜,已经有了系统的理论。那种以阴阳二爻组合的卦象已被周人整理得有条有理。其文即八卦,其理即关于八卦的“经”与“传”。汇集而成的这些卦象卦理,被称作《周易》。在《周易》中,卦象的基本符号是“一”和“一”两种,分别代表“阳”和“阴”,谓两仪。《周易?象辞传》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宇宙原始于太极,太极生发出两仪,两仪生出“太阴、太阳、少阴、少阳”四象,四象再生出“八卦”,八卦分别是乾、兑、离、震、巽、坎、艮、坤,其象征意义为乾为天,主南;坤为地,主北;离为火,主东;坎为水,主西;震为雷,主东北;兑为泽,主东南;巽为风,主西南;艮为山,主西北。八卦以卦象对应自然界八种事物.以八种事物分析自然和人事。预卜吉凶祸福。这种将自然万物的本原归结为天、地、火、水、雷、泽、风、山八种基本原素的观点,具有朴素的辩证观念,我们的辩证法最初就从八卦中产生了。而后,周文王把八卦演绎成了六十四卦,做了一道很好的关于排列组合的数学题,使八卦易理更加丰富。其时,周文王被纣王囚于菱里。身隐囹圄而不坠大志,算得上一个优秀的阴阳家。
人类文化思想在演进的过程,应该受某种规律的制约.不然我们可以解释世界各地关于世界本原的各种近似的理论?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以前,即已把水、火、土、气作为构成世界的基本元素;在古印度。地、水、火、风被当作世界的“四大种子”;在中国,最初显然是把火、水、雷、泽、风、山作为世界的基本构成,天和地不算,因为天和地即世界的全部,这种观点只是因八卦的再演绎才被复杂化,而不能与古希腊的元素和古印度的“种子说”相提并论,但随之而来的阴阳五行论却填补了这个空位。
最早阐述五行观的著作是《尚书?洪范》,它比古希腊提出“水是万物始基”观点的泰利士早了几个世纪。《洪范》所指五行,即水、火、木、金、土。这里,五行是五种感性物质材料,但它们又是上帝所有,是笼罩在神学帷幕下的原始宇宙观。阴阳五行观在殷周之际曾经是一种包含一定积极因素的社会思想,但战国中期以后,它就被唯心主义所融化,而表现出极端的神秘主义色彩,其代表人物是邹衍。
邹衍(约公元前3一前240年).战国时齐人,他总结性地提出了“五行生胜观”.并进而附会到社会历史中去。邹衍认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又认为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这些都不难理解。但他说,我国历史是按“五德转移”的顺序,完成从黄帝(土德)到夏(木德)、商(金德)、周(火德)的更替的。那么,代火者必为水,下一个朝代必有“水德”。邹衍就这样把自然和社会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一锅煮了。
中国人一开始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五行性质的分析上,并急于用它来解释自然和社会,而不探索宇宙的始基和本源,这就注定最终走上形而上学唯心主义。在希腊人在元素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原子论.追求现象后面的本质.而中国的五行论则最终归本于一个虚无飘渺的始基――气。
“气”的概念起源很古老,与阴阳概念相伴而生。周幽王时代的伯阳甫论地震就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阳优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燕,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这里“阳优”、“阴迫”的`是指天地之气,也就是阴阳二气。气的概念是五行这五种感性物质构成宇宙的观察的发展。这正如在古希腊人提出水、火、土、气“元素论”之后,还不能满意,于是就造出了抽象一些的东西来。西方由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造出了“原子论”,我国则把五行的感性形式剥去,而统一于气,使“气”具有多种多样的属性。《左传?昭公元年》医和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微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日阴阳风雨晦明。”《左传?昭公廿五年》子大叔引郑子产的话说:“则天之明,固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这里,五行和阴阳在气的麾下结合成了一个体系,所谓“天六地五。数之常也”。一是宇宙统一的物质基础;五行是多,是世界万物中抽象出来的几个大类,阴阳是气内部的根本动力。
把阴阳五行和“气”说推广到医学取得的成就,使人们把对中医“气”理论的批判成为禁区,好像这是卖祖,是伤中国人的感情的事。然而,中医“气”之理论,除了在辩证观点上有可取之处外,真正经得起检验的又有多少呢?《内经》中说:“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足东南,故东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帝日:何以然?歧伯日,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日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留之。”这种观点明显已经走向形而上学的神秘主义。
三、从“天人合一”到神学。
天人合一的观念源远流长,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天人合一的观点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期盼和谅解。人们敬畏自然,更祈盼与自然和谐统一。天,既是自然,又是人类命运的主宰。人,既可以能动地适应自然,又必须被动地顺从命运。
“天人合一”观念成熟于先秦。孔、孟、老、庄都有这种观念。及至汉代的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含义已由强调“天”“人”的认同和和谐发展到“天人相通”而感应的有机的整体的宇宙图式。董仲舒所诠释的“天人感应”将人的主观能动性去除,代之以人对“天”的臣服和顺应,这和他的“独尊儒学”观点一样,是为统治者的统治服务的思想工具。董仲舒之后,东汉王朝的经典《白虎通》更以神秘主义的形式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天子至尊也.精神与天地相通。”但是,西汉儒学早在其地位独尊之时,即已潜伏着危机。两汉儒学“天人感应”的宇宙观,在今文经学家那里被逐渐推衍为神学。
神学在西汉末年大为流行.再经东汉的白虎观会议,这种神秘主义思潮变为了官方的意识形态,“经学”失去了学术价值并让位于“纬学”,跌入了迷信的泥淖。
魏晋时期,玄风独振,社会潮流又涌向注解《老》、《庄》、《周易》的玄学。“三玄”以“有无”为命题,才摒却董仲舒的“天命论”儒学观点.又进入了道家哲学的玄机中。
魏晋以降,至于明清,中国传统文化经历了佛教的传人和儒、玄、释、道的抵触和和解。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宗教斗争,一开始就是在温和的气氛中进行的。这可能得益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优良传统,另外,中国的宗教从来没有达到欧洲中世纪政教合一、以教行政的那种显赫地位,因此,在中国伪科学史上,找不到西方中世纪教会对科学、或者对巫术的迫害那样的惊心动魄的一页。中世纪教会对科学的恐惧和仇恨来自于对他们笃信的宗教的自尊,因而他们不惜用火刑来对付与《圣经》理论相左的科学家。然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正是压迫愈烈,反抗亦愈烈。教会对科学的压制使科学发生了更大的反作用力,随文艺复兴而来的科学的勃兴大大地推动了人类进步的进程。给世界带来了近代科学的春天。
那个时候,中国人正研究“天”、“理”和“太极”,中国出现了宋明理学家、心学家。程氏兄弟要人们“灭人欲”以“存天理”;朱熹在全国各地行政讲学,告知人们:“三纲五常终变不得,君臣依旧是君臣,父子依旧是父子。”陆九渊创心学,提出“心即理”,心是宇宙的本源的命题;王守仁拾起陆九渊的心学命题,却道:“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倡导“知行合一”。那个时候的思想界沉缅于对宇宙的理性思辨的氛围里,有点沉闷,有点老气横秋。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一如江海,有波峰浪谷。对于一个固守在城墙之内的民族一个时期的落伍,我们应该可以理解。尊神祭祖的有神论,八卦和阴阳五行的宇宙观、元气论、“天人合一”、神学,等等。当一个民族的群体意识最终成为时代更上重楼的阻碍时,另辟蹊径寻找科学的世界观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办法随后的开眼看世界,随后的马克思主义到中国。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五
我国幼儿园收费问题近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千百万儿童的健康成长,而且也与幼儿教育的公平性和公益性密切相关。我国现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教育对儿童个人素质的塑造和培养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笔者希望通过对幼儿园收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一、我国幼儿园收费的现状。
我国现存的幼儿园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公立幼儿园是指各级政府和单位所办的幼儿园,办园成本主要由政府和单位承担,教职工也纳入单位的人事和财政编制。民办幼儿园,又叫私立幼儿园,是指由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的幼儿园。目前这两类幼儿园的收费主要表现为两类。
(一)公立园学费相对较低,但附加费用较高。
国内公办幼儿园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一般是由当地的物价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常规来讲,级别不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一级园收费较高,二级园、三级园和无级类园收费则逐渐降低。而实验园、示范园等又可以在一级园的标准上上浮一定的百分比,或自行决定。在经济发展较缓的城市,公立幼儿园的各项收费加起来平均每月600-700元左右;而在发达城市,每月1000-元也是司空见惯。这些明码标价的费用,一般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
国内公立幼儿园数量相对较少,有些公立园还是隶属于部队或某些单位的内部园,基本不对外招生,但其良好的设施和管理吸引家长,这就造成了一种供不应求的局面。为了能让孩子进入到一所优质的公立园,有的家长提前让孩子参加该园入园前的“亲子班,适应班”等抢占名额,有的家长则托关系、找路子为孩子报名。进入这些公立园多数还需家长缴纳一定数量的赞助费,虽然这不合法。这些“亲子班,适应班”的学费,家长托关系、找路子的人情费,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赞助费等,都给家长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二)民办(私立)园按市场定价,追逐利润。
公立幼儿园的稀缺,给民办幼儿园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国家各地市对民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没有具体规定,而是让其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制定,到物价部门备案后即可执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完全开放,办园经费投入方面实行的是“谁办园谁投钱”的原则。其收费包括保育费、伙食费、住宿费、特色教学费、兴趣班费等等。投资属性使一些民办园过分追求经济利益,通过各种特色教学,收高价学费。在发达城市,条件较好的民办园月收费3000-4000元十分普遍,有的年收费甚至高达十多万元的天价。
二、我国幼儿园高收费的原因。
幼儿园的学费偏高是众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分析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经费投入不足且分配不均。我国政府每年都要向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拨发大量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但是,对各类教育机构的经费投入有很大的差异。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获得的教育经费所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从图中可以看出,义务教育所占比例最大,达到61.23%。高等教育次之,占到22.04%。而幼儿园教育,或者说学前教育所占比例最低,仅有2.24%o学前教育在我国属非义务教育范畴,然而它与同属于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相比,所获得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也不及十分之一。
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关注较多,致使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严重不足。这种投入比当然有其历史原因。我国-20全国幼儿教育经费统计情况,从表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幼儿经费逐年增长,但是它在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在至始终维持在1.2%-1.7%之间,直到年才急剧上升到2.24%。而这一比例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偏低,如在巴西为5.1%,墨西哥8.9%,泰国16.4%。
我国幼儿园财政拨款不仅长期以来投入过少,而且还采取一种倾斜性拨款机制。长期以来,那些极为有限的财政拨款,被重点投向一些“示范园”、“优质园”等教育部门重点扶持的几所公立幼儿园,这更加剧了学前教育优秀资源的严重稀缺。
其次,学前教育过于市场化。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教育,由于经费短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需要民间资金大力支持。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府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和法规支持幼儿园的市场化发展。市场化的最终目标是投资经营者获取利润,如果缺乏相应的市场规范,过度依赖市场的自由发展,就会使市场中的个体盲目追求利润。目前我国的幼儿教育市场就处于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由此导致了今天的一系列不良的后果。在利润的诱惑下,开办幼儿教育的初衷,正在被逐渐地歪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己经成为宣传的口号,而获取较高利润成了最终目的。
幼儿园高收费的问题不仅加重了市民的生活负担,也导致了学前教育的不公平。在目前国家财政无力实施免费教育的前提下,建立规范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政府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扭转学前教育市场化的倾向,优先考虑贫困地区贫困儿童的教育问题。
(一)准确定位学前教育的性质,优化教育资源。
幼儿园最初的创立是为了适应工业化发展的需要,满足妇女就业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因而幼儿园的福利性非常明显。而在80年代后期,国有企业纷纷解体,托幼机构纷纷走向市场,福利性日益弱化,教育性日益受到重视。事实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学前教育兼具“教育性”和“社会公共福利性”。一方面,学前教育要促进幼儿的身心和谐健康发展,为其将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学前教育可以解放家长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特殊的双重性质体现了幼儿教育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准确定位学前教育的性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分配教育财政总经费,提高学前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
(二)扭转学前市场化倾向,更多考虑公平问题。
在当前的`幼教改革中,我们需要对市场化有个清晰的认识。市场的逐利性、等价交换性与幼儿教育的公益性、福利性等本质特征是相抵触的。政府弱化乃至放弃对学前教育担负的责任,将其全面推向市场,那么低收入人群的子女由于较弱的支付能力则无法享受优质的幼儿教育资源,这样的后果只会加大城乡幼儿教育的差异,导致更大的教育不公平。事实上,在学前教育社会化的过程电“政府之手”应与市场化机制并存,政府在发挥导向、监管作用的同时,还要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弥补。因此,国家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对幼儿教育市场的约束和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三)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
在许多发达国家,甚至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学前教育虽没有被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但却对其实施免费政策,由公共财政支持。例如丹麦、瑞典、法国、英国、巴西、墨西哥等等。在德国和美国,学前教育已被视为民族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国家已经明文规定,自5岁起幼儿教育就是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任务主要由公共幼教机构担负起来。不难看出,学前教育义务化是大势所趋。就我国目前来说,这项工作的实施可能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国政府可以通过逐步加大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使其朝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至少,在收费方面,应该像教育部官员所说的,建立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
总之,幼儿教育高收费问题的实质是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整体落后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于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需求,因此,政府应明确自身责任,重视幼儿教育,增加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供给。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六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大大促进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发生了某种质变。根据摩尔法则,信息技术革命使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每一代新产品(主要指“新芯片”)的生产成本降低一半。信息产业创造的产值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不但会带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会降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近十多年来,美国经济发展“一高两低”的实践证明了其正确性。自1991年3月以来,美国经济在总数已达7万亿美元的庞大基数上,连续123个月平均经济增长率为4%、平均失业率为4%、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创造了世界奇迹。
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带来的世界生产力的质变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经济全球化产生了一系列新特征。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不仅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手段,而且造就了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产业。信息产业的优先快速增长会带动全球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增添新动力。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产生了互联网。互联网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利用日益扩散到全球范围。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瞬间就可以与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鼠标一点,就可获取几千里甚至几万里以外的信息,从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使地球变成了真正的“地球村”。这就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经济全球化的质量和水平。世界资本市场的资本金借助国际互联网能以“光的速度”从地球的一方转到另一方,国际资本可以迅速流入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迅速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流出,这就加快了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进程。当前,全球流动资本已达8.2万亿美元,全球证券市值高达29万亿美元。信息传播全球化和金融资本在全球的迅速流动使国际贸易领域掀起了一场新革命,电子商务就是这场新革命的优秀成果。人们坐在电脑屏幕前,就可以进入各种商店,销售或购买商品。经济全球化的主体――跨国公司的领导者坐在办公室里,利用国际互联网管理、组织、协调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小规模厂商也可利用互联网向遥远的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就足以说明,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使各国各地区各大洲都处于一个联系紧密的'生产、商贸、信息和通讯网络之中,迅速消除着经济的区域性,促使资本重新组合,“流动空间”正在取代“地域空间”。换言之,地域正在被网络取代,网络不再对应于某一具体区域,而是被纳入世界市场之中,不再受任何国家的政治限制。政治空间和经济空间在历史上第一次开始分离。这种分离与跨国公司、国际资本、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等)等日益扩大和强化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使各国经济政策和法规越来越受制于外部世界的框架条件即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迅速融于经济全球化的洪流中。在新的经济全球化巨大洪流中,经济国际化和企业经营国际化不仅规模迅速扩张,而且质量也日益提高。国际化的内容不仅包括商品、资本、劳动力等,而且包括信息、知识、技能与制造技术等。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日趋多样化,影响越来越大,掀起了大规模资本流动浪潮。
对于生产力质变导致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甚至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认为这是某些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媒体的有意炒作。然而,不管某些人承认不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认识世界生产力的巨大变化、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特别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自觉地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生产关系的。
[1][2][3][4]。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七
国际劳务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八
gatt自1948年生效至1995年1月1日被wto所取代,其间经历了八轮多边谈判,使得关税大幅度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受限,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行业层次上的国际竞争加剧,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慢并间有危机的出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反倾销是历经gatt八轮谈判而被保留下来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之反倾销申诉的便利性、技术上的灵活性、裁决上的较大主观性及其易胜性,使得各国对于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措施过于青睐。合理使用反倾销手段对于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是必要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一直在滥用着这一“合法”的保护手段。
据外经贸部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10月,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或地区达33个,涉及我国出口产品4000余种,累计影响我国出口金额约160亿美元。
反倾销本身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性,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尚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充分认识反倾销的不公平性,是wto本轮谈判中对国际反倾销法提出修改建议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现行反倾销法本身的非中立性。
法律作为诉讼裁决的依据,对诉讼双方当事人来说必须具有公正性或中立性。但作为反倾销诉讼裁决依据的反倾销法本身却不是中立的,带有明显的偏袒和保护本国生产者的歧视特征。作为现行国际反倾销制度的最新准则,wto反倾销协议是由1948年gatt第六条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但后者的原始草案是由美国政府以其19的反倾销法为基础提出的,而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出台背景是:19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粮价大跌,1921年失业率达到12%,有505家银行倒闭,达到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历史最高点。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反倾销法无疑是应国内产业急需保护的要求而产生的,具有典型的保护主义色彩。虽然历经多轮谈判,wto反倾销法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相关产业仍然区别对待,各国反倾销法条文的宽松又赋予主管当局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得出倾销成立的结论。这对于出口国产业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反倾销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不平等。
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虽然是由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者向本国主管当局提出的,但在具体操作中,申请一经提出并获得批准,反倾销主管当局就立即取得了裁决者的地位,从而诉讼也就转化成了进口方政府针对出口企业的行为。同类产品范围的界定、调查抽样方法的选取、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调整与比较、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被确定为非市场经济时替代国的选取、诉讼期限的延长与否等等几乎全部由进口国主管当局自行决定,而出口企业所在国的政府只能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在对判决不满时提出争端解决要求。
可见,反倾销诉讼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不公平较量。反倾销调查的时限性又使得出口方企业没有足够的时间收集资料和有利证据予以反驳和申辩,只能处于极其不利的被动地位。
3.损害调查中非倾销因素的排除。
wto反倾销协议及各国反倾销法都明文规定,在确定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时,当局应对所拥有的全部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同时亦应审查除倾销以外的其他已知因素,以确定这些非倾销因素是否也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危害,由非倾销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按照规定,至少应考虑下列诸因素:以非倾销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国内消费方式的变化;外国与国内生产商之间的竞争;贸易限制措施的作用;国内工业的技术革新;出口实绩和国内工业生产能力的变化等。
然而,对上述非倾销因素审查与否及审查的程度如何,几乎完全取决于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当局出于保护国内工业的考虑往往对某些因素不做调查,或者调查时浅尝辄止,而把由非倾销因素引起的损害不公平地归咎于进口产品。
另外,在损害调查时,反倾销法没有规定采选数据的标准,这也很容易造成当局以自由裁量为理由的武断和专横。
4.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标准有失公正。
在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增长时,不论美国的反倾销法,还是wto反倾销协议,都是既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又考察其相对增加,认为“不论其在进口成员的生产或消费方面是绝对的或是相对的”,都视为进口大量增加,这显然更有利于损害存在的判定。
例如,a国从b国进口某一倾销产品,第一年进口4000件,a国国内的消费总量为00件,由于进口量不足国内消费总量的3%,被忽略不计。假如第二年a国仍然是从b国进口4000件该产品,但由于国内消费萎缩,总消费量变为120000件。那么,按照当前的反倾销法,虽然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没有变化,但由于第二年a国国内需求萎缩,进口产品的数量超过了国内消费总量的3%,进口产品就被认为是大量增加了,并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进口国本身消费数量的缩减引起的后果,却要由出口国来承担,显然有失公正。
5.累积评估。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可以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进口产品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累积评估。累积评估的条件,一是来自每个国家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超过了2%的最低标准,且来自每个国家的进口数量是不可忽视的。二是依照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和进口产品与相同国内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对进口影响的累积评估是适宜的。
但累积评估的方法表明,来自一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可能对进口国产业不构成损害,但把几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加起来总体考虑时,其损害的严重影响则不可低估。累积评估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放宽了损害的标准,大大增加了做出损害存在裁决的可能性。这对于刚刚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后起小国往往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6.替代国制度。
关贸总协定附件九第1款第2条规定:“应当承认,对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进口的货物,在为第1条之目的决定可比价格时,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缔约国可能发现有必要考虑这种可能性:与这种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严格的比较不一定经常合适。”
欧美等发达国家依据以上规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产品的进口规定了替代国制度。中国一直是替代国制度的最大受害国之一。虽然欧盟于修改了其反倾销法,把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排除出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自动获得了市场经济资格。在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上,欧盟采取了新的方式,一是以个案审查方式确定某个生产商是否具有市场经济资格;二是对中国企业实行更为具体的差别对待(分别税率)的标准。
欧盟对中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资格规定了5个条件:
二是企业有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能在所有情况下使用的基本财务记录;
四是确保受破产法和资产法的约束,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及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五是汇率随市场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3)公司有权雇佣或解雇雇员并确定其工资;
(4)总体上公司应对其原材料供应及投入有完全的控制;
(5)应在正当合同的基础上保证设备的供应;
(8)应保证进行商业活动的自由,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国内市场销售方面不应存在限制;
二是不能在正当的合同条款之外收回经营权;
三是公司应根据其出口市场的传统需求,自由确定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美国反倾销法在确定市场经济地位时,通常要考虑以下因素: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工资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程度;建立合资企业和外国投资的允许程度;政府对生产资料的拥有或控制的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产品价格和产量的控制程度;商务部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仍然沿用《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如此苛刻的条件,即使是欧美的某些企业也未必符合全部要求,这是一种典型的歧视。当涉诉企业不能达到其所谓的标准时,等待它的将是随意性很强的替代国制度。即选择一个与受诉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同的第三国的价格作为替代价格。而采用替代价格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现实中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同的两个国家是不存在的,因此也难找出某个国家的合适的替代国,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密度极高,具有无可比拟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加之在动力、原材料等方面的价格优势,任何国家充当中国的替代国都必将大大高估其成本,因此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如在确定中国输欧彩电是否存在倾销时,欧盟将新加坡定为替代国,而新加坡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选择这样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必然会得出中国彩电倾销的结论。
其次,替代国的选择随意性过强,缺乏可预见性。替代国的选择只有在进口国厂商提起反倾销申诉,当局认为出口国生产商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时才会出现,因此出口商或出口国生产商在被控倾销之前,甚至在立案过程中都无法预知究竟把价格定于何种水平才能免遭起诉,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法律条文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即行为人能准确地知道其行为的后果。替代国制度以无法预见、无所适从的法律让人遵守,并受其约束,是极不合理的。
第三,替代国价格确定的不透明性。以保密为借口,进口国主管当局从替代国获得的资料将不会透露给出口国的生产厂家,因此,生产商或出口商无法核实依靠这些资料得出的正常价值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倾销幅度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而且,进口国采用替代国价格时往往不做必要的调整,在本来就不公平的基础上人为地加大正常价值,使得被控倾销的生产商出口商被动地去接受进口国主管当局确定的替代国价格,去接受反倾销制裁,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第四,对于我国生产商尤其不公平的是,当被诉倾销的'国内生产商申请到个案裁决,且部分生产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时,对于没有得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仍然要用替代国来确定这些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亦即即使有中国企业得到了市场经济地位,该企业也不能用作其他中国企业的参照,这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7.忽视消费者利益。
反倾销似乎一直是进口国生产商、进口国主管当局与出口国生产商之间的游戏,与消费者毫无干系,在反倾销法中,也很少提及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一般无权过问反倾销调查,也无权取得有关资料。但是消费者的福利却直接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甚至是长期的。
如1990年根据大西洋鲑鱼贸易联盟的书面指控,美国对自挪威进口的新鲜鲑鱼征收了23.8%的反倾销税。征税后国内生产每年约增加70-100万美元,生产者利润随之增加70-80万美元,国家关税收入每年增加870-1090万美元。但由于市场上鲑鱼价格的提高,消费每年的净损失达1810-1850万美元。这样,实际美国社会净福利每年将下降690-720万美元。(转引自《反倾销对相关国家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影响》,易佳琳)。
可见,反倾销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国内特定商品生产者的目的,但它是以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会引起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这对于进口国国内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
欧洲消费者组织曾经提出要求取得反倾销调查中的材料,但欧洲法院却认为反倾销程序并不直接针对消费者及其组织,因此,不予准许。即使在gatt1994年的反倾销法中,也只是规定“当局应向受调查产品的工业用户提供机会,如果该产品通常是由零售渠道出售的,还要向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组织提供机会,让他们提供关于倾销、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的有关调查的任何资料。”但是,消费者却无权获取资料,无权要求中期评审和日落复审(sunsetreview)。
8.争端解决机制中专家小组裁决权的被剥夺。
如果进出口双方都是wto成员,且出口国对进口国向其输出的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的裁决不满意且磋商失败时,前者即可提请wto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决。但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在评估该事项的事实时,专家小组应确定主管机关对事实的确定是否适当,对事实的评估是否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如果事实的确定是适当的,且评估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即使专家小组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该评估也不得被推翻(参见wto反倾销协议第17.6(ii))。也就是说,wto专家小组不得自行搜集证据,另行得出不同的结论。或者说专家小组最多只能对进口国当局的最终裁决结果作出是非判断,而不得随便得出别的结论。这既是wto争端解决机构角色的尴尬,又是贸易保护主义和大国强权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典型反映,显然不利于出口国。而之所以要这样规定,个中原因恰恰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是反倾销法较为完善的国家,也是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这对于经济实力和反倾销立法都较为滞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以上从八个方面对反倾销的不公平性作了分析,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现行的wto以及各国的反倾销法律都有待完善,如何改革现行的国际反倾销法,是各国尤其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wto本轮多边谈判的矛盾集中点之一,希望上述分析能为反倾销法的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九
近年来,全球贸易不断发展。伴随着贸易的增长,各国之间的关系和竞争程度也在不断加剧。而作为全球贸易中的重要议题,反倾销措施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国家之间的贸易中。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反倾销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反倾销措施的基本概念与意义。
所谓反倾销措施,是指在对进口产品进行估价时,如果发现价格低于该国产品市场价格,或者低于生产国的出口价格,该国政府将采取反倾销措施,增加对进口产品的税收或征收反倾销费等方式,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侵害,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反倾销措施的出发点是保障国内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防止不公平竞争,同时也符合全球自由贸易的要求。
第三段: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和条件。
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包括日常生产和贸易中的原材料、制成品、设备及技术等,而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则为:首先是有关生产和贸易的立法规定,其次是需要有反倾销措施的申请,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受到了进口产品的侵害,如果证据充分,则反倾销措施将通过调查、判决和执行进行落实。
在贸易和生产中,反倾销措施不仅能够保护本国产业,也能够维护全球贸易的公平和自由。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不断深化反倾销制度改革,不断严格审查反倾销案件,逐渐摆脱廉价产品侵害,提高了本国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在未来,希望能够加强对反倾销政策的调研和研究,落实以反倾销措施为基础的全球贸易秩序,为本国和世界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段:结论。
反倾销措施是保护本国产业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全球贸易平衡和公平的重要措施。我们应该加强对反倾销政策的理解和实践,倡导公平竞争,推动全球贸易的稳定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
摘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文化差异问题。文化差异直接影响着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从文化的定义入手,剖析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阐述文化差异对商务谈判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如何应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
文化;文化差异;国际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作为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必然涉及不同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的交往与接触,从而产生跨文化谈判。在跨文化谈判中,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必将影响到谈判者的谈判风格,从而影响到整个谈判的进程。因此,从事跨文化的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不同文化间的联系与差异。在作谈判准备时,更要明了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只有积极地面对这种影响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三)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它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在谈判实践中,很多谈判者往往没有足够重视文化差异对谈判结果的影响问题。对于外国谈判方的文化,即使有些谈判者已经注意到谈判对方是“不同的”,但却认为并不重要。同样,有些谈判者去异国他乡谈判时,为与对方保持融洽的关系,他们会注意到双方文化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其不同之处。
二、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文化对谈判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不同的文化将人们相互疏远并形成沟通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谈判者要尊重、接纳彼此的文化,而且要透过文化的差异,了解对方行为的真正意图,并使自己被对方所接受,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总的来说,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谈判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是任何国家、地区、民族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语言的差异是最直观明了的。虽然解决语言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如雇佣一个翻译或者用共同的第三语言交谈就行了。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人员所使用的语言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了解这些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误解对方所传播的信息,从而影响谈判目标的实现。
(二)非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沟通过程中,还表现在非语言沟通过程中。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人员在形体语言、动作语言的运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谈判人员以非语言的、更含蓄的方式发出或接受大量的、比语言信息更为重要的信息,而且所有这类信号或示意总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因此,当谈判人员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而且还意识不到所发生的错误。这种不知不觉中所产生的个人摩擦如果得不到纠正,就会影响商业关系的正常展开。例如与美国人交往,如果你不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让人觉得眼神游移不定,那么他就会担心你是否不够诚实,或生意中有诈;而跟日本人交往,如果你盯着他,他可能认为你不尊重他。
(三)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是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表现的主要气度和作风,谈判风格体现在谈判者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文化不仅决定着谈判者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影响着谈判者的思维方式和个性行为,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形成风格迥异的谈判风格。
三、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策略。
(一)做好谈判的计划工作。
也就是要充分了解自己及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他利益方的国家和文化情况,即所谓的知己知彼。为了做到知己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解什么阻碍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列出谈判双方可能有的各种选择,考虑哪些方案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或是能被对方接受的等。业务谈判是双方或多方的,要想取得洽谈成功,知彼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谈判中,不仅要全面动态地了解对手对协议的期望,更要了解对方的民族习性、谈判手段和语言文化等信息。
(二)克服沟通障碍。
在谈判时要明确目标,善于变通,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双方是否有沟通障碍,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存在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某些词语和肢体语言上的误解;虽然知道,却没有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提供信息内容;虽然理解,却不愿意接受这种理解。要注意克服沟通障碍。谈判的截止日期、分心、情绪压力、责任、文化认知背景都会让谈判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更多依赖自己的文化惯性思维。对于这些诱因的理解能够帮助谈判者对待跨国谈判的文化因素。
(三)掌握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谈判技巧。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性格和行为,形成不同的谈判风格。不同的风格主要表现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实施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在东西方商务谈判过程中,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的文化心态、风俗习惯等,往往被很多人忽略,而常常正是文化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商务谈判活动的成败。在进行谈判时,各个民族都是平等的。无论对手所处的文化环境看起来有多么不可思议或无法理解甚至荒谬,谈判时都应该彼此尊重。在正确谈判意识指导下,涉外谈判者必须掌握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灵活应变,对症下药,使国际商务谈判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反倾销案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各国企业以及政府的共同关注点。与此同时,作为一名国际贸易人员,我在参与和了解一些反倾销案件时,深刻感受到了它对世界经济的重要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反倾销案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反倾销案的背景分析(250字)。
反倾销案作为一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措施,旨在防止不公平竞争,保护国内产业。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企业通过执行倾销战略来获得竞争优势。然而,倾销不仅影响了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对国际贸易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反倾销措施刻不容缓。
在参与反倾销案时,我意识到反倾销案的复杂性和影响力。首先,反倾销案需要依托大量的数据和证据来证明倾销的事实,这对资源和技术储备要求很高。其次,反倾销案对于参与方的影响也十分巨大。一方面,反倾销案可能导致被投诉的企业面临着重罚和制裁,这一过程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反倾销案背后代表着一国或地区的产业利益,因此政府和相关行业也会积极参与其中。总之,反倾销案的结果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说都非常重要。
第四段:反倾销案的影响(250字)。
反倾销案的结果对国际贸易体系所带来的影响是值得关注的。一方面,反倾销案可以为国际贸易体系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了企业通过倾销手段违反市场规则牟取私利。另一方面,反倾销案也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贸易战。如果不加以妥善解决,就会影响国际贸易体系的稳定,甚至对全球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反倾销措施,避免贸易冲突升级。
第五段:结论(150字)。
通过参与反倾销案件,我深刻认识到反倾销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必要手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应加强监管合作,提高对反倾销案的审查水平,以打造一个公平、开放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贸易环境。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二
又重新感受一遍,是的,那就是思。我为何思?又何思?回忆一遍,我思他!
那也是这样一个雨天,一个令人多愁善感的天气。他在车旁站着。我和母亲上了车,和他挥了挥手。
那也是这样一个雨天,一个令人多愁善感的天气。他在车旁站着。我和母亲上了车,和他挥了挥手。坐下后,我的眼泪,终于下来了。妈妈安慰我说,没关系,有空,我们去看他!人走了,思念却仍藏在心中。是的,那个雨天,那种天气,我离开了他,离开了爸爸,回老家去了。啊,爸爸,你要独自一个人在上海,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用自己的双手,去挣我们生活的资本?是,因为生活的压力,你必须这么做,无奈,无奈。爸爸,请祝我一路顺风。也许,这一别,却不知何时再能相见。
回忆完这些事,泪水悄然落下,等我回过神时,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
我终于,终于明白,心底的那种酸,是当时离开他,离开他时,我藏在心底的,对他的思念啊!这时,我的心已经酸的无法比拟,我却控制不住,泪水一滴一滴地流了下来。我知道,心底的酸,和流下来的泪水,是我对他的思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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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贸易保护主义的声音也日益高涨。在这样的背景下,反倾销案成为各国用以国内产业保护的工具之一。我曾有幸亲身参与一起反倾销案的审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反倾销案不仅仅是一场法律斗争,更是一场经济战争。在反倾销案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相关产业的运营状况、市场规模、生产成本等数据,以充分评估反倾销措施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在心理上,还需要为可能的贸易争端做好准备,明确自己的责任与立场。对于每一个反倾销案,背后都是无数企业和就业岗位的生死攸关,我们务必冷静客观地对待,以尽量减少损害。
其次,反倾销案需要充分考虑国际法的规定与精神。国际贸易组织(WTO)有关反倾销的条约为各国在处理贸易摩擦时提供了指导。这些条约明确了各国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时的程序和标准,以避免滥用贸易保护主义。我们在审理反倾销案时要全面贯彻执行这些条约,确保我们的决定合法合规。同时,我们也要提醒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促进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反倾销案需要客观公正地评估申诉方与被诉方的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诉方和被诉方会提交大量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我们作为裁决者,需要具备审时度势的能力,理性地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分析证据的来源和背景,查找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和虚假信息,以避免受到误导;另一方面,我们要注重事实的客观性,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根据证据的可信程度做出公正的决定。
最后,反倾销案需要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反倾销案所涉及的产业、企业问题复杂多样,往往需要利用各个部门的专业知识和资源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因此,我们需要和工商、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能力。只有凝聚各方力量,才能更好地应对全球贸易不确定性的挑战。
在反倾销案的审理工作中,我不断体会到其中的挑战和责任,同时也深感国际贸易中各个环节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反倾销案并不是简单的执法工作,它关系到国家整体利益、企业发展的命脉,更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于国际规则和公平竞争的尊重程度。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学习,能够在未来的反倾销案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促进经济全球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四
反倾销是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政策,旨在遏制不合理的贸易行为。在我的工作中,我也参与了一些反倾销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反倾销的必要性,并从自己实际的经验中收获了一些体会和心得,分享给读者。
第二段:反倾销的意义。
反倾销是指政府对外国企业出口到本国市场的商品进行调查,在确认存在倾销贸易行为的情况下,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本国产业。反倾销政策的实施可以遏制其他国家企业的不合理贸易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本国产业的正当权益。同时,作为国际贸易政策的一种,反倾销也可以推动贸易保护主义的进一步发展。
反倾销调查可以分为初步调查、正式调查和反倾销措施三个阶段。初步调查是为了确定是否有倾销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和影响,并决定是否开展正式调查的阶段。正式调查则是对相关企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数据的搜集,以确定是否存在损害本国产业的倾销和补贴行为。在正式调查结果确认存在倾销和损害情况的情况下,将对原始国家或企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措施。
反倾销工作的难点在于需要对其他国家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收集企业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行为的证据。在调查过程中,需要保护涉案企业及其相关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和引起紧张的国际贸易关系。此外,反倾销工作需要得到各部门的合作和支持,需要高度的协调性和组织能力。
第五段:我的体会。
在反倾销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反倾销是保护本国产业和企业的一种必要措施,但同时又不应过度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应对其他国家的合法贸易行为保持开放和公平的态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需要的是谨慎、公正、透明,加强调查和数据的搜集技巧,保持与其他部门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并在经验与法律法规层面上保证反倾销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五
1963年通过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下移《东京公约》)对机长授予了三项特权,一是机长可以对不循规旅客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measuresofrestraint)。二是将不循规旅客“下机”(disembark),三是将不循规旅客“移交”(deliver)主管当局。为鼓励机长在对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时能迅速、有效地决断,公约对机长赋予了“豁免权”,“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措施,无论航空器机长、机组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或本次飞行是为他而进行的人,在因遭受这些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同时,公约对机长特权也制定了相应限制。“虽然《东京公约》背后的用意是赋予航空器的机长充分的权力,但这决不意味着给予了航空器机长“无限行动权”。必须在《公约》的背景下,在《公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力。正如下文所解释的情况,不这样做不仅可能触发航空器机长的责任,还可能触发航空器经营人的责任。”第一,时间上的限制,机长治安权的行使时间公约限定在航空器的“飞行中”,公约第三章“机长的权力”规定“虽然有第一条第3款的规定,在本章中,航空器从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关闭时开始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候,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航空器强迫降落时,本章规定对在航空器上发生的犯罪和行为仍继续适用,直至一国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时为止”。
可以看出,虽然公约在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航空器从其开动马力起飞到着陆冲程完毕这一时间,都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但就机长特权的开启时间节点上,公约同其后的《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保持了一致性。机长行使特权的时间是航空器关舱门到开舱门之间(即“门到门”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航空器机舱门尚未关闭,或者飞行结束已开启机舱门,机长便不得行使特权的。机长特权的时间节点门到门原则是由不循规或扰乱性行为的特征所决定的。公约所规制的不循规行为,通常包括了诸如:抽烟、饮酒、吸毒、吵闹、未经机组同意换位等等。但是,这些不循规行为在平时的社会生活中有的常常并未被视为违法,由于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特别保护,才授权机长将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地面上可能不重要的轻微违法,在空中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为此,航空器上的犯罪值得特别注意。在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而在登机或者离机过程中,这些不循规行为并不会对航空器飞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东京外交会议筹备工作期间,曾有提议将航空器机长权力时限扩大到登机开始直至登机过程结束。但东京外交会议拒绝了这项提议“因为当时认为,如果登机过程开始到舱门关闭的期间发生任何事,航空器和机长以及机组成员可以获得地面当局的协助”。第二,空间上的限制。公约对机长特权空间的限制有两个方面,一是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公约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或警察用的航空器”。
即机长特权只能在民航航空器上行使,某些情况下,国家航空器搭载旅客的,由于《东京公约》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机长不享有依公约所授特权,而仅受该航空器国内法调整。二是机长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只能在航空器内进行。公约规定“按照第六条规定对一人所采取的管束措施,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在航空器降落后以外的任何地点继续执行”。不循规旅客由于其扰乱行为,通常不适宜继续留置在航空器上。机长根据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只能要么将不循规旅客“下机”,要么将其“移交”降落地国相关当局。也就是说,航空器降落后,除了公约规定了几项特殊情形外,机长必须决断对不循规旅客采取“下机”或者“移交”的行动。而一旦决定后,即应当解除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民用航空器降落于任一国境内,不循规旅客对危及飞行安全的威协已解除,此时再对不循规旅客进行管束亦不必要。进一步地,根据一般国内法和际际法的授权,机长只是航空器的管理人和最高指挥官。一旦离开航空器,机长即只具备一般私法上外国自然人的地位。离机被“下机”或“移交”进入该国的不循规旅客即受该国的属地管辖权管辖。此时,机长特权即必须让渡于国家属地管辖权。
二、公约要求机长承担的义务。
第一,机长负有通知和报告义务。公约规定“机长应尽快并在可能时,在载有按第六条规定受管束措施的人的航空器在一国领土上降落前,将该航空器载有一个受管束措施的人的事实及其理由,通知该国当局”。“机长按照本条规定使一人在某国领土内离开航空器时,应将此离开航空器的事实和理由报告该国当局。”国际航班中,降落地国很多时候并不是被“下机”不循规旅客国籍国或居住地国,或者降落地国此前并未有允许其进入的法律许可,机长的通知报告义务是尊重降落地国主权的必然要求。“不履行这些职责有可能使航空器机长丧失其豁免因为他将被视为未在《公约》的`范围内行事”。第二,机长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机长依照本条规定,将嫌疑犯移交当局时,应将其按航空器登记国法律合法地占有的证据和情报提供该当局。”同前述理由,由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扩大了降落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管辖权,《蒙特利尔议定书》删除了航空器“登记国”措词。需要指出,icao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曾试图附加机长的“请求起诉”义务,“在移交犯罪嫌疑人时,机长请求着陆国主管当局起诉该嫌疑人。有几个代表团认为没有理由为了让着陆国获得管辖权而将这一要求列入草案,因此,建议删除这一要求。它们指出,这一要求还为机长施加了不适当的责任,因为这需要机长做出法律分析。”
三、对机长豁免权的评价。
事实上,在东京外交会议上,对是否应当赋予机长豁免权发生了严重分歧分歧,支持在草案中将豁免权完全删除的动议仅3票落败(16票比19票)。在《东京公约》现代化修订的研究和数次会议过程中,一度试图以“专断和恣意”或以“必要和适度”来清晰界定机长的豁免权,以消除不同国家法院对机长行使特权时主观“合理理由”理解的冲突裁判。icao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草案备选条文三——顺从标准中规定“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行动,无论是机长、机组任何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在因对此人采取这些行动提起的诉讼或代表此人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除非以恣意和任性的方式采取这些行动”。小组委员会考虑到“《东京公约》中设想的合理性标准在大多数管辖区域得到了充分和普遍的理解。”“《东京公约》原有文本(笔者注:指豁免权条款)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应该予以保留”。“与会者达成普遍共识,即《东京公约》为机长、机上乘务人员、旅客以及飞机所有人和经营者提供的现有豁免权应予以保留”。小组委员会认定无需为机长的豁免权更改《东京公约》第六条或第十条的用语。最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对豁免权进行修订。
四、结语。
为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规制不循规旅客、授予机长特权的同时,应当尊重国家主权、保护国际旅客权利,需要国际民航界进一步总结相关文献,以在实际履行公约时符合公约目的。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六
目前,国际外汇储备发生了明显的结构性变化,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高储备的局面,这给各国外汇储备管理当局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外汇储备管理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石油出口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一)战略目标。
1.将外汇储备作为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工具。一国货币当局为了本国的利益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来干预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汇率稳定在政府所希望的水平上。特别是实行钉住汇率制的国家,往往需要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调控外汇市场来维护汇率的稳定。
2.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在一国由于政治、经济及自然等因素而造成的偶发性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动用储备来加以弥补;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发生结构性不平衡需要采用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等较长时期后方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来平衡国际收支时,也可以动用储备资产加以缓解,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因调整而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冲击。当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特别是经常项目出现顺差时,通过增加储备资产总额,发挥“蓄水池”的调节作用。
3.支持国内货币,作为本国货币偿付的保障。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很少国家使用外汇储备(或黄金储备)作为本国货币的偿付保障。但香港货币局制度,使用美元作为港币保障。
4.保证本国的国际信誉地位。充足的外汇储备存量是维持本国正常开展对外经济往来的物质基础。拥有雄厚的储备,将增强国外贸易商和投资商与本国开展经济往来的信心,有利于吸收利用国外投资,有利于对外支付,有利于定期偿还债务。良好的外汇储备可以提高该国的国际信誉。外汇储备存量的变化也是国际有关资信评估机构确定一国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
5.持有外汇储备作为投资基金,主要为了获取资本收益。有极少数国家,如石油出口国将此作为持有外汇储备的战略目标,通过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实现保值增值,分散国家资产,降低未来对油气收入的依赖。
(二)操作目标。
imf在9月20日公布外汇储备管理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南》认为,科学有效的外汇储备管理,应当(1)能够满足指定一系列目标的、可及时获取的外汇储备的充足性;(2)确保流动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得到审慎的控制;(3)在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通过中长期投资获取合理的收益。
参考imf的标准,从国际实践中可见,适度规模内外汇储备的管理,应该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得到保障后,可以适当考虑储备的收益性。
二、国际外汇储备管理模式与运营投资分析。
(一)各国外汇管理模式。
根据外汇储备管理战略目标及操作目标,一般认为国家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大体有两类:一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即持有的外汇储备分布在高流动性,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上,来实现本国的战略目标。二是积极的管理模式,在兼顾外汇储备的流动性与安全性目标的前提下,追求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1.欧盟、日本(还有美国)等储备货币国家都奉行相对传统的外汇储备资产管理政策,侧重于利用储备资产干预外汇市场。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储备货币国家大多奉行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小幅波动无需干预,储备货币国家经济发达,国家信誉很高,一般不持有高额的外汇储备来于预外汇市场(日本除外)。而且不会为了稳定汇率而影响货币政策对国内经济的调控作用。
例外的是,日本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日本政府担心日元升值影响日本产品的出口竞争力,采用抛售日元购进美元的方式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导致美元等外汇持有量大幅增长。
2.新兴市场国家与石油出口国家一般奉行较为积极的外汇管理模式。
新加坡、等经济体属于小型的高度开放经济体,对外经济部门占gdp比重相当大,所以把政策重点放在汇率的稳定上,因此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由于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近年来,这些国家对外汇储备都采取了较为积极管理的模式。
挪威等石油出口国家与新加坡等经济体类似,通过石油贸易持有了较高的外汇储备。在挪威,外汇储备还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因此对外汇储备收益性要求也较高。
(二)外汇储备的运营模式。
各国外汇储备管理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一般分为两种:
1.由政府机构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实体。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是财政部主导下的`gic+temasek+mas“三驾马车”的模式。外汇储备中积极管理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而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消极管理的部分,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
2.向市场机构分包,这种模式一般是结合第一种模式实施。如挪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国家石油基金的20%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
(三)外汇储备的投资对象。
国际上对外汇储备的管理趋于积极。而对于外汇储备的投资,无论是币种选择还是金融投资工具选择,近年来确有变化。这从另一侧面进一步印证了国际上外汇储备管理风格的积极化。
从美国国债投资情况和全部国家国际储备(黄金除外)的增长情况对比可以看出,近年来,外汇储备增长大大快于美国国债市场。二者差距无论从绝对量还是相对比例走势来看,都显示美国国债作为外汇储备的投放场所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也说明了各国注意对外汇储备在金融工具投资选择上的多样化。
如果进一步研究美国金融市场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各国货币当局只将接近一半的外汇储备投资到美国国债,而在存款、大额存单、回购、商业票据、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甚至股票上,有大量的投资。
在期限上,长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竟然高达64.8%.值得注意的是,股票作为长期工具,投资规模比公司债券还大,在长期资产中的比例超过25%.
三、国际外汇储备管理对中国的启示。
(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从各个国家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非储备货币国家为了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保证国家信誉等战略目标,一般倾向于拥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石油出口国家通过出口贸易积累了较多的外汇储备。但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因此在近些年的实践中,这些高储备国家在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同时,也开始重视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约相当于全球国家外汇储备总量的四分之一,而我国gdp仅占全球的5%.此外,我国当前的外汇储备余额能满足16个月的进口需求,是外债3.24倍。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趋势没有逆转的迹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汇储备继续增长的局面还将持续。
尽管外汇储备增长迅速,但我国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尚不完善,金融体系也较为脆弱,尚不具备开放资本项目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来调节汇率,保证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稳定,推动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仍是我国现实的政策选择。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债券,据估算,扣除通货膨胀率和对冲成本后,实际收益率仅为0.7-1.7%,而同期国内资本平均回报率约在10%左右。可见,我国在外汇储备满足安全性、流动性目标之后,提高收益性已成为重要课题。
(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未来的外汇储备管理基本组织架构将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由中央银行保留大部分外汇储备,以满足对外汇储备的交易性需求和预防性需求,应付国际收支逆差、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二是由外汇储备管理实体管理和运作部分外汇储备用于投资,追求尽可能高的收益。
这种组织架构的基本特征是进行专业化分工,将外汇储备按汇率管理功能和投资功能划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分层次管理。多层次、多目标的储备管理,需要处理好体制上的诸多问题。如管理权分解统一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在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这样,确保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从而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因此,要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形成统一、分层的管理体制,顺利实现外汇储备的科学分层管理,并将决策机制、操作程序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
(三)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建议。
1.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第一,调整外汇储备币种结构。欧元已取代美元成为国际债券市场上的主导货币,自以来欧元债券的市场份额连续两年超过美元债券。未偿付欧元计价债券占全球市场的45%,而美元债券只占37%.增加欧元等币种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是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的必然选择。
第二,美元资产内部结构的调整。将部分美国政府债券储备转换为美国抵押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股票,由于后者的收益率大大高于美国政府债券,通过提高收益来对冲美元贬值的损失。
2.扩大外汇储备的投资范围,但要注重防范投资风险。
综合目前我国一些专家学者的主张,不少人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运用于战略性领域,如购买石油、黄金、矿产、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或参股相关国外公司。这些建议尚需进一步论证。
一方面上述部分投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已经不算是外汇储备,因此要注意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根据历史经验,特别是日本政府与民间1980年代投资美国资产的教训,还需考量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3.外汇储备投资要配合国家经济金融政策。
第一,支持国内企业对外发展,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的平台,加大对国内企业向外投资、贸易的支持力度,也可适当通过指定外汇储备存放的方式支持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第二,配合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主要集中于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香港等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就需要一个发达的离岸金融市场,而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可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助力。
4.注意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香港、韩国、巴西等国家和地区都是小型经济体,对于外汇储备资产的变动,可能不影响到市场的变化。但是对于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和巨额的外汇储备,所作的每一步改变都需要考虑市场和其他国家的反应。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七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倾销最初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法律意义上的倾销是以价格歧视为基础,形成了有其特定内涵与外延的概念。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的规定最具权威性,认为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输入到另一国家的行为。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由此给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以上统称损害);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了以上所有条件,进口国可以提起反倾销控诉。〔1〕在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21世纪初期,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wto成员国范围的扩大,各国间的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国际反倾销出现一些最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倾销的规模来看,由过去传统的几个贸易大国指控倾销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趋势。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反倾销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它的进攻性与对抗性也是保护国内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武器。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贸易大国还是贸易小国,也不管是富国还是穷国,都把反倾销作为主要贸易保护手段,国际反倾销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熟悉和运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二)从反倾销运用的手段来看,由过去单一的关税壁垒转变为以反倾销为主导的多元化的非关税壁垒。
gatt和wto在经过总共8论的多边贸易谈判后,wto各成员国的关税率已大幅度降低。税率的下降,使得利用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下降,新的更有效的贸易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技术壁垒等层出不穷。反倾销作为其中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导。
(三)从反倾销的应诉情况来看,由过去怠于应诉转变为积极应诉。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反倾销的应诉率极低,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但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发展,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和企业从具体的个案实践中认识到,应诉与不应诉的结果差别很大,应诉就有双赢的机会,不应诉就等于承认倾销,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很可能会失去原来开拓的市场。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反倾销应诉热情高涨且有不断攀升趋势。
国际反倾销的发展变化,也使得反倾销法日臻完善。所谓反倾销法是指进口国为了保护经济和本国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际反倾销立法上看,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创立了世界第一个反倾销保护的国际规则,成为各国反倾销立法的指导性法律文件。由于当时时代背景和立法实践的局限,该条款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笼统。1967年《反倾销守则》从内容上丰富和发展了gatt第6条的规则。1973年开始的东京回合多边谈判,讨论通过的1979年《反倾销守则》是对1947年的gatt反倾销规则的重大发展〔2〕。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即“wto反倾销守则”在继承1947年的gatt原有规则的基础上,对东京守则作了重大修改和补充,提高了透明度和法律的预见性,强化了反倾销规则,形成一套包括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完整体系,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和修改国内反倾销法的主要依据。从各国反倾销立法上看,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都未颁布反倾销立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立法史短,在处理倾销案件时,随意性大,透明度低。而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制的统一性,它是不允许不同地区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容忍对不同市场主体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允许相互矛盾的不同阶位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一切相同的市场行为均应遵守同样的法律规则。因此,当今各成员国在制定反倾销政策时为避免与国际规则发生误解和矛盾,大量参照国际惯例和规则,使本国的反倾销政策透明、严密而倾向一致,以便有效地保护本国贸易市场。
中国作为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亚洲国家,各国的反倾销法旨在维护其国家利益,而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条例也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据统计,从1995-2017年3月,针对中国反倾销立案数量占了全球总数的14%以上,高居榜首。而目前中国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仅有4%〔3〕。自入世以来,从温州打火机在欧盟遇阻事件,到号称“入世第一战”的钢铁临时保障措施的出台,再到dvd专利纠纷以及针对中国纺织品、农业产品设置的“绿色壁垒”等非关税贸易摩擦,都昭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新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机遇是潜在的,挑战是现实的〔4〕。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反倾销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首先,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是欧盟、美国、墨西、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其次,我国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棉布、棉针织品、粮食等,质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缺少品牌商品,轻易就被外国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有数据显示,由此国外对我国反倾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亿美元。再次,由于中国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见到某种商品畅销便蜂拥而上,竞相低价出口,是短期内进口国的某一商品猛增,从而引发反倾销指控。最后,我国企业应诉、起诉少,我过企业在2017年前大约有1/3的反倾销案件无人应诉。不应诉等于不战自败。因为不应诉,起诉国政府直接适用“最佳可获得信息”裁决征收反倾销税。
由此可见,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不会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消失,相反可能会有增无减。中国正面临着被他国反倾销的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我们应从多角度采取措施:
(一)我国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支持体系,明确政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政府的所有政策和措施都应该以维护各出口企业公平竞争为前提,否则政府的支持措施就可能成为国外反倾销的把柄。政府应建立国际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从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引导。
2.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3.建立国家反倾销咨询机构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一方面对外传递我国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有关贸易政策的信息,以随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合理的咨询和审议。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反倾销数据网络系统,及时公开各国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各“替代国”的价格、计算数据、成本资料等,及时向国内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以往国外反倾销调查,企业无法提供从原材料的供应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和数据,以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主体,而被采用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替代国的制度。因此,政府要加快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管理,准确反映运营成本,符合国际财会规则。逐渐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
(二)国内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1.企业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质取胜。产品的价格是竞争的一个重要形式,但并不是企业出口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低价竞销最容易引发反倾销诉讼。企业在定价时参考一下国际市场行情及反倾销动态,就可以大大减少反倾销诉讼。从长远看,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家国际市场,首先,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量,大力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实现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其次,企业要认真研究各种重要的国际标准,如iso9000,iso14000,sa8000族系等,保证出口产品在技术,安全,卫生,环保各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标准。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大力开拓绿色环保市场,应对外国采用种种苛刻技术标准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实现中国企业高效、持续和健康发展。第三,要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即突出产品非价格方面的特征,如产品的物理特征、质量内涵、分销渠道、培养消费者群体等,建立品牌形象,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八
正如现代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所示,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紧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依赖着国际贸易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繁荣。然而,在这个紧密的贸易网络中,贸易不平衡和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各国常常采取措施进行反倾销调查,以应对来自其他国家的倾销行为。在参与一起反倾销案件后,我深刻理解到了反倾销的重要性,并得到了一些宝贵的体会。
首先,反倾销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在全球贸易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很大,一些发达国家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庞大的资源优势,使得它们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倾销商品到其他国家市场上。这种倾销行为不仅破坏了其他国家本地产业的竞争力,还导致了市场的不稳定和贸易的不平衡。反倾销正是为了防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反倾销能够保护本国产业。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的国内产业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机会,为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然而,国际贸易的开放与竞争往往导致本国产业面临威胁。在市场充斥着低价倾销商品时,本国产业很难与之竞争,甚至可能被迫关闭。反倾销的措施能够有效保护本国产业,降低倾销商品的影响,从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持续发展。
此外,通过参与一起反倾销案件,我深深体会到反倾销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反倾销调查需要充分的准备和详尽的调查,以确保数据和证据的准确可靠。在调查过程中,我不仅要组织收集大量相关信息,还需要与涉案企业和各方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沟通和协商。同时,还需要研究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和前沿技术,以应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和复杂的贸易模式。这些都需要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专业知识的支持,才能顺利开展反倾销调查工作。
最后,反倾销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反倾销能够促使倾销国家进行合理竞争,遵守公平贸易准则,最终实现国际贸易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反倾销措施的运用可以带来本国产业的成熟和技术升级。面对国外市场的竞争压力,本国产业不得不进行技术创新和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这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提高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反倾销是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本国产业、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参与一起反倾销案件,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加强对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和前沿技术的学习,提高反倾销调查的专业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共同促进国际贸易的公正和持续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九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各国都在积极参与和探索。我在参与反倾销工作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反倾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反倾销工作所遇到的挑战和难点。通过这一过程,我对于反倾销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积累了一系列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反倾销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反倾销工作(250字)。
反倾销是指通过对商品进行定价和贸易壁垒等手段,使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正常价格的方式出售,从而杀死竞争对手。众所周知,反倾销是国际贸易的必要手段,因为它能够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但是,反倾销工作需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涉及到法律、政策、经济等多个领域。在实践中,反倾销工作往往存在时间紧、任务重、证据难、成本高等问题。因此,需要我们在反倾销工作中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全面理解反倾销的本质和实质。
第三段:反倾销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300字)。
反倾销工作在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反倾销工作的关键。首先,需要在建立证据时动脑筋,严格审视和考虑各种证据的可靠性、合法性,确保证据充分、严密。同时,在工作中还需要注重时间掌握,及时朝着指定的轨迹推进工作,避免时间紧缺带来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反倾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政策等领域的内容也需要我们严格遵循,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熟悉,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和失误。
在参与反倾销工作的过程中,我逐渐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和体会,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我在初期经常会忽视证据信息的分类和整合,导致证据杂乱无章,使工作滞后。后来,我开始重视证据分类,以“证据二级分类”为指导思想,把所有证据按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我还认为,反倾销工作需要持续学习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会及时观察市场动态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全面了解反倾销策略,不断提高自己的反倾销水平,以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第五段:反倾销工作对未来的影响(150字)。
反倾销工作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能够保护国内产业,让国内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赢得更多机遇。同时,反倾销工作也对中国企业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了保障和支持。随着国内外贸易环境的改变,反倾销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市场现状和需要,不断优化完善反倾销体系和策略,着力把反倾销工作做好,以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的公平竞争环境,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100字)。
反倾销工作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实践操作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和体会。通过这篇文章,我分享了自己在反倾销工作中的心得和经验,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在反倾销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提高,为保护国内产业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