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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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一
摘要:尊神祭祖与敬天保民,八卦、阴阳五行和元气论,“天人合一”的观点和神学的实践,曾经积极意义上的本土哲学在时代的进程中,一步步沦为阻碍科学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枷锁。本文对此进行了批判。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天人合一”的观点在提供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观的同时。对天人关联的强化使之倾向灵学。论文百事通而“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或许还是科学胚芽的基料。道家对于天地本原为“气”的朴素解释,导致了后来的医学、文学、养生、哲学等一系列的“气”的泛滥,为“老庄”始料不及……从魏晋玄学而始,中国古代哲人变得那么理性,那么超然物外,那么鄙视经验而崇尚理想,以至于明代意大利教士利玛窦在穿着中国的儒服向中国人谨慎地传授西洋宗教,一并带来西方的自然科学信息时,我们仍躺在“四大发明”的光荣簿上,承续宋代的“程朱理学”、明代的“陆王心学”和清代“致力、训诂、考据”的“朴学”……回顾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了解中国本土哲学思想的源流.在倡导科学发展的今天仍有认识意义。
一、尊神祭祖与敬天保民。
中国文化的源头在哪里?在殷墟龟甲兽骨的纹路里。从最原始的自然崇拜到图腾崇拜和祖宗崇拜,万物有灵观念构成原始宗教、亦即原始文化的源头。
到了殷商时代,迷信之风日盛,问卜之举频仍,鬼神这种支配自然和社会的神秘力量。被人们无条件地接受和依从。《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人敬祭天“帝”,因为那同时又是他们的祖宗,进而认为.尊天即尊祖,祭祖则为保民。商代崇拜的“帝”或“上帝”.在卜辞中一再出现,为人类和自然的最主宰。《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长发》又云:“帝立子生商。”可见商来历不凡,君权源自神授。商人所保之民.是自然血缘下的人。这些称商的民族,在周朝统治下四散避难,作买卖为生,是今天经商之人的祖师。
周人有周人的作法,神给人类的帮助似乎是有限、无形的.学乖了的“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礼记?表记》)。他们不但敬天,而且注重人事,提出了属于道德范畴的“忠”。
其实,殷人尊神祭祖,周人敬天保民,其实质均为维护统治。由于这些方式行之有效,后世多有仿效.这就注定中国的有神论思想将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不断传承,生生不息地发扬光大。
二、八卦、阴阳五行和元气论。
万物有灵是原始人综合观察世间物象、进行逻辑思维的结果,是简单的自然哲学,有低俗文化的特征。自殷商而周,这种理性思维的系统化、抽象化趋势更加明显。周贵族求神问卜,已经有了系统的理论。那种以阴阳二爻组合的卦象已被周人整理得有条有理。其文即八卦,其理即关于八卦的“经”与“传”。汇集而成的这些卦象卦理,被称作《周易》。在《周易》中,卦象的基本符号是“一”和“一”两种,分别代表“阳”和“阴”,谓两仪。《周易?象辞传》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宇宙原始于太极,太极生发出两仪,两仪生出“太阴、太阳、少阴、少阳”四象,四象再生出“八卦”,八卦分别是乾、兑、离、震、巽、坎、艮、坤,其象征意义为乾为天,主南;坤为地,主北;离为火,主东;坎为水,主西;震为雷,主东北;兑为泽,主东南;巽为风,主西南;艮为山,主西北。八卦以卦象对应自然界八种事物.以八种事物分析自然和人事。预卜吉凶祸福。这种将自然万物的本原归结为天、地、火、水、雷、泽、风、山八种基本原素的观点,具有朴素的辩证观念,我们的辩证法最初就从八卦中产生了。而后,周文王把八卦演绎成了六十四卦,做了一道很好的关于排列组合的数学题,使八卦易理更加丰富。其时,周文王被纣王囚于菱里。身隐囹圄而不坠大志,算得上一个优秀的阴阳家。
人类文化思想在演进的过程,应该受某种规律的制约.不然我们可以解释世界各地关于世界本原的各种近似的理论?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以前,即已把水、火、土、气作为构成世界的基本元素;在古印度。地、水、火、风被当作世界的“四大种子”;在中国,最初显然是把火、水、雷、泽、风、山作为世界的基本构成,天和地不算,因为天和地即世界的全部,这种观点只是因八卦的再演绎才被复杂化,而不能与古希腊的元素和古印度的“种子说”相提并论,但随之而来的阴阳五行论却填补了这个空位。
最早阐述五行观的著作是《尚书?洪范》,它比古希腊提出“水是万物始基”观点的泰利士早了几个世纪。《洪范》所指五行,即水、火、木、金、土。这里,五行是五种感性物质材料,但它们又是上帝所有,是笼罩在神学帷幕下的原始宇宙观。阴阳五行观在殷周之际曾经是一种包含一定积极因素的社会思想,但战国中期以后,它就被唯心主义所融化,而表现出极端的神秘主义色彩,其代表人物是邹衍。
邹衍(约公元前3一前240年).战国时齐人,他总结性地提出了“五行生胜观”.并进而附会到社会历史中去。邹衍认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又认为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这些都不难理解。但他说,我国历史是按“五德转移”的顺序,完成从黄帝(土德)到夏(木德)、商(金德)、周(火德)的更替的。那么,代火者必为水,下一个朝代必有“水德”。邹衍就这样把自然和社会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一锅煮了。
中国人一开始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五行性质的分析上,并急于用它来解释自然和社会,而不探索宇宙的始基和本源,这就注定最终走上形而上学唯心主义。在希腊人在元素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原子论.追求现象后面的本质.而中国的五行论则最终归本于一个虚无飘渺的始基――气。
“气”的概念起源很古老,与阴阳概念相伴而生。周幽王时代的伯阳甫论地震就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阳优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燕,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这里“阳优”、“阴迫”的`是指天地之气,也就是阴阳二气。气的概念是五行这五种感性物质构成宇宙的观察的发展。这正如在古希腊人提出水、火、土、气“元素论”之后,还不能满意,于是就造出了抽象一些的东西来。西方由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造出了“原子论”,我国则把五行的感性形式剥去,而统一于气,使“气”具有多种多样的属性。《左传?昭公元年》医和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微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日阴阳风雨晦明。”《左传?昭公廿五年》子大叔引郑子产的话说:“则天之明,固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这里,五行和阴阳在气的麾下结合成了一个体系,所谓“天六地五。数之常也”。一是宇宙统一的物质基础;五行是多,是世界万物中抽象出来的几个大类,阴阳是气内部的根本动力。
把阴阳五行和“气”说推广到医学取得的成就,使人们把对中医“气”理论的批判成为禁区,好像这是卖祖,是伤中国人的感情的事。然而,中医“气”之理论,除了在辩证观点上有可取之处外,真正经得起检验的又有多少呢?《内经》中说:“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足东南,故东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帝日:何以然?歧伯日,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日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留之。”这种观点明显已经走向形而上学的神秘主义。
三、从“天人合一”到神学。
天人合一的观念源远流长,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天人合一的观点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期盼和谅解。人们敬畏自然,更祈盼与自然和谐统一。天,既是自然,又是人类命运的主宰。人,既可以能动地适应自然,又必须被动地顺从命运。
“天人合一”观念成熟于先秦。孔、孟、老、庄都有这种观念。及至汉代的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含义已由强调“天”“人”的认同和和谐发展到“天人相通”而感应的有机的整体的宇宙图式。董仲舒所诠释的“天人感应”将人的主观能动性去除,代之以人对“天”的臣服和顺应,这和他的“独尊儒学”观点一样,是为统治者的统治服务的思想工具。董仲舒之后,东汉王朝的经典《白虎通》更以神秘主义的形式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天子至尊也.精神与天地相通。”但是,西汉儒学早在其地位独尊之时,即已潜伏着危机。两汉儒学“天人感应”的宇宙观,在今文经学家那里被逐渐推衍为神学。
神学在西汉末年大为流行.再经东汉的白虎观会议,这种神秘主义思潮变为了官方的意识形态,“经学”失去了学术价值并让位于“纬学”,跌入了迷信的泥淖。
魏晋时期,玄风独振,社会潮流又涌向注解《老》、《庄》、《周易》的玄学。“三玄”以“有无”为命题,才摒却董仲舒的“天命论”儒学观点.又进入了道家哲学的玄机中。
魏晋以降,至于明清,中国传统文化经历了佛教的传人和儒、玄、释、道的抵触和和解。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宗教斗争,一开始就是在温和的气氛中进行的。这可能得益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优良传统,另外,中国的宗教从来没有达到欧洲中世纪政教合一、以教行政的那种显赫地位,因此,在中国伪科学史上,找不到西方中世纪教会对科学、或者对巫术的迫害那样的惊心动魄的一页。中世纪教会对科学的恐惧和仇恨来自于对他们笃信的宗教的自尊,因而他们不惜用火刑来对付与《圣经》理论相左的科学家。然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正是压迫愈烈,反抗亦愈烈。教会对科学的压制使科学发生了更大的反作用力,随文艺复兴而来的科学的勃兴大大地推动了人类进步的进程。给世界带来了近代科学的春天。
那个时候,中国人正研究“天”、“理”和“太极”,中国出现了宋明理学家、心学家。程氏兄弟要人们“灭人欲”以“存天理”;朱熹在全国各地行政讲学,告知人们:“三纲五常终变不得,君臣依旧是君臣,父子依旧是父子。”陆九渊创心学,提出“心即理”,心是宇宙的本源的命题;王守仁拾起陆九渊的心学命题,却道:“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倡导“知行合一”。那个时候的思想界沉缅于对宇宙的理性思辨的氛围里,有点沉闷,有点老气横秋。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一如江海,有波峰浪谷。对于一个固守在城墙之内的民族一个时期的落伍,我们应该可以理解。尊神祭祖的有神论,八卦和阴阳五行的宇宙观、元气论、“天人合一”、神学,等等。当一个民族的群体意识最终成为时代更上重楼的阻碍时,另辟蹊径寻找科学的世界观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办法随后的开眼看世界,随后的马克思主义到中国。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二
国际劳务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三
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论文关键词]竞争情报产业竞争情报反倾销案例国际竞争产业安全[论文摘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支持三个视角以及竞争情报需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早期预警功能、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决策支持功能、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等多个方面,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件进行解析,得出结论和启示。1引言竞争情报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时,如果仅仅关注那些打着竞争情报旗号的领域和文献,其研究必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反之,将研究视野扩展至那些没有竞争情报之名,却有竞争情报之实的领域,则往往别有洞天,顿有天开地阔、跃升到新一重境界之感。国际贸易战中的很多事例就属这种情形,其中,3月结案的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本文简称“苹果汁案例”)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这是一个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争端的经典案例,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也是一个竞争情报发挥作用的绝佳案例。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前后持续了5年时间,由于此案以中方彻底胜利而告终,更由于中国苹果汁企业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胜诉等让国人倍感扬眉吐气的情节,国内众多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内容较为详尽的代表性文献有“我国浓缩苹果汁应对美国反倾销案启示录(上)、(下)”以及“苹果汁反倾销案”等。本文仅从竞争情报视角对此案例进行解析。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三个视角进行考察。2从竞争情报基本过程的角度考察2.1涉案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诉的首要原因是坚决应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而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从竞争情报需求角度看,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意味着已经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企业最紧迫的、最优先的、最重大的关键竞争情报课题(keyintelli—gencetopics,kits),企业的竞争情报功能得以迅速激活,竞争情报资源得以迅速动员,竞争情报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得以迅速锁定,参加应诉的多家企业在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迅速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竞争情报协作联合体。另一方面,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关键竞争情报课题,这些企业的老总们自然成为大力支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的“保护神”(champions)。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形成了任务明确、有组织机制与人员经费保障的竞争情报团队(citeam)。这些为后续的竞争情报收集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2信息收集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彻底获胜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这些信息收集工作既包括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的政策、法规、程序、相关案例之类的资料,也包括应对美方调查的应诉企业之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数据,还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包括针对美国指控方辩点的相关数据,如相关年份美国苹果汁市场数据,中国、阿根廷、智利、德国、匈牙利五大主要进口国产量、价格、进口数据及其真实构成等。在双方关于替代国选取、替代国价格成本测算之争中,由于中方及中方律师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我方的建议。由于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我方数据翔实、说服有力,而美国指控方则相形见绌。信息收集工作成为中国应诉企业获胜的重要保障。2.3信息分析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控辩双方高度对抗的智谋比拼过程,控辩双方要连续多轮“对簿公堂”。控辩双方在“对簿公堂”——法庭控辩过程中的表现是影响裁决结果的关键。而出庭之前的信息分析质量决定了法庭上的表现。高质量的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形成合适的应诉策略、帮助企业找出控方的错误和漏洞,利用规则据理力争,在抗辩中击败对手。在苹果汁案例中,正是由于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苹果汁涉案企业才敢于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奋起应诉。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才能在法庭上提出真实、详实的数据,据理力争,使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明显低于起诉方的要求。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没有中途放弃,而是坚持抗辩。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仲裁结果,国内很多参加应诉的人认为已经取得了胜利,可以开香槟庆祝了。李中柯、张志彪能力排众议,决不接受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并在起诉美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确定了替代国的选取、替代价格的选取、一般管理费用比率的计算、煤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5个关键辨点,使中国应诉企业告倒了美国商务部、取得彻底的胜利,也是精心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3从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角度考察3.1早期预警功能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及早获悉了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动议的信息,使中国抢在美国商务部立案之前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低于成本倾销,并采取了系列针对性行动。中国企业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信息的过程颇有戏剧性:8月,美国苹果汁协会举行了一次普通会议,当时唯一的中国会员单位——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亮代表参会。会议途中,高亮被“请”了出去,剩下的人关门继续开会。高亮感觉不妙,四处打探消息后终于得知,他们要酝酿对中国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高亮深感问题严重,马上通过越洋电话向陕西省政府作了汇报。接到海升公司的信息后,陕西省政府立即开始行动,并迅速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汇报了情况。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通过相关渠道很快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遂迅速开始了应诉企业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能够获取处于萌芽状态的、先兆性的“虚软信息”,是竞争情报能够预警的本质。中国苹果汁行业恰巧在美国苹果汁行业酝酿对我发起反倾销诉讼时就在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一信息。为迅速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对策研究、应诉企业动员与协调、寻找合适的律师等工作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从而为我方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3.2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中国苹果汁行业获知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信息后,特别是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动员协调下决定应诉之后,迅速部署了对起诉方美国苹果汁协会及其代表的8家企业、此案的仲裁方美国商务部的监测跟踪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美国苹果汁行业近期的重要变化,启动国内国外两支队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随时汇报。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这是启动了环境监测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此举可使我方随时了解美方的动向,正确应对,获得主动,为最后胜诉提供保障。3.3决策支持功能我方从第一时间获知美国苹果汁企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到此案尘埃落定,前后持续近5年时间,先后遇到多次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例如:面对美方的'指控,我们是否应诉?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低于起诉方税率要求的初裁结果,是继续抗争,还是妥协与诉方谈判中止协议?当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对我不公平的终裁结果,如不接受,是否敢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状告美国商务部?对于美国商务部仍有明显不公的修改终裁结果,是否抗辩到底?……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正确决策是我国苹果汁应诉企业最终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案例过程的深入分析表明,高水平的竞争情报工作毫无例外地为每一项重大战略提供了决策支持。如,在对待是否应诉的问题上,国内苹果汁企业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放弃应诉;另一种是坚决应诉。即使是放弃应诉的意见,也是能列举出许多“颇有道理”的理由呢!例如,国内官司都打不赢,打国际官司能打赢?聘请的美国律师开价3000万人民币,除了支付律师费还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值得吗?……应诉带头人李中柯、张志彪、高亮等之所以能够驳倒这些貌似合理的意见,使国内苹果汁企业下决心应诉,在于他们掌握大量信息,通过深入分析信息,对是否应诉的利弊、风险、机会、投入产出、国家大账与企业小账等关系有着独到的、深刻的理解。从竞争情报角度看,正是远超常人的竞争情报能力帮助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义无反顾、智勇兼备,带领国内企业决心应诉到底,并取得最后的彻底胜利。4从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角度考察4.1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实现特定的竞争情报功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是基本保障。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来说,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是应对一场有别于国内市场企业间诉讼纠纷的特殊危机。这场危机的特殊之处在于,美方针对的不是某个企业,而是中国苹果汁产业全体,影响巨大;涉案企业一旦败诉,将面临灾难性后果,中国所有苹果汁企业都将彻底失去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苹果汁市场,多年的努力化为乌有;此类指控为涉外诉讼,交涉应诉过程的工作语言为英语,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文件等也全是英文,我国应诉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任务十分紧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迫。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单体企业孤军奋战应对美方指控,不但过程会异常艰难,而且胜算也大为降低。解决这场特殊危机,需要实现早期预警、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等竞争情报功能,需要建立超越单体企业的、能代表中国苹果汁产业界的应诉组织机构。单体企业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组成应诉共同体,据此形成以应对这场危机为目标的竞争情报组织机构,为实现相应的竞争情报功能奠定基础。4.2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收集需要的支持苹果汁案例表明,中美之间的争端主要是在产业层次进行的,因此,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取得最后的胜利,需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在产业竞争情报收集的过程中,任何单体企业都难以完全胜任应诉需要的产业竞争情报数据、文献、资料。每个单体企业都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成竞争情报资源和功能,这是高质量完成产业竞争情报收集工作的关键。4.3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并形成决策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通过信息分析形成决策需要的竞争情报产品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核心环节。面对纷至沓来的信息原料,进行去伪存真、条理清楚的分析工作,透视其含义和影响,为系列决策提供支持,任何一个单体企业都难以胜任,仍然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行智力集成,这也是高质量完成信息分析工作、为系列正确决策提供支持、获得最后胜利的关键。4.4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将决策转化为行动是竞争情报价值链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是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决定性环节。对苹果汁案例而言,将系列正确决策转化为行动正是实现应诉预期目标、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最重要环节。在这个环节,需要每一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按照系列决策的要求,出钱、出人、出力,各尽所能,协调行动。防止出现“内鬼”,避免相互拆台,团结一致,坚持到底。这也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5结论与启示5.1结论·竞争情报工作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竞争情报工作实现的早期预警、环境监视、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功能是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保障,竞争情报工作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需要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苹果汁案例研究也表明,诉诸反倾销指控有别于传统单体企业之间的常规竞争,是削弱竞争对手竞争优势的特殊竞争手段,是由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竞争的伴生品。面对这一新的竞争手段,要求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范围和重心从企业层次向产业层次升级,将产业竞争情报纳入企业竞争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情报工作的核心范围,只有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才能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成功应对反倾销需要围绕涉外产业竞争进行全社会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我国苹果汁企业的胜诉是每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应诉的结果,围绕苹果汁产业的竞争,应诉共同体间进行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基础。5.2启示·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苹果汁案例是让国内业界人士欢欣鼓舞的案例,“大获全胜”、“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行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最成功的典型案例”之类的赞誉充斥媒体。但是,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那就是“防患于未然”,根本就不发生这场诉讼。发生这场诉讼,是一个全行业无序竞争、低价出口、缺乏大局观和战略意识的恶果,也是一个被指控之前我国苹果汁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不到位的体现。如果能早日“防患于未然”,焉至于胜诉得如此悲壮?何至于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曲突徙薪”更胜于“焦头额烂”。·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没有成为主角又何妨?在这个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士的身影,更谈不上成为主角,这是需要国内竞争情报界深思的事情。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是竞争情报的依附特性使然。苹果汁行业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岗位,可以没有名义上的竞争情报专业人员,但决不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工作,只不过这些实质上的竞争情报工作由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承担罢了。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信这些企业一定会出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冠以竞争情报之称谓。·必须高度重视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从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之间的竞争,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企业从本土经营向“走出去”发展的必然遭遇。应对产业之间的竞争,产业竞争情报不能缺位,而产业竞争情报理论与实践研究恰恰是我国竞争情报界的薄弱环节。在我国竞争情报事业经历了的发展历程,需要再上台阶之际,产业竞争情报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向。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d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五
信息的公平性,在薪酬管理中,主要表现为企业管理者应给员工提供详细具体的薪酬信息,而且对于薪酬管理中员工存在的疑问,应耐心的进行解答,不可对员工的咨询敷衍了事,及时解决员工的疑虑,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可,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程序的公平性。
所谓程序的公平性,即员工对企业薪酬管理程序和方式等方面的评价。根据莱文塞尔的评判标准,主要有6个基本原则,包括道德性、一致性、准确性、纠错性、代表性以及无偏向性。除此之外,薪酬管理者与员工的沟通,薪酬制度的公开程度以及员工参与企业薪酬管理的机会等,都是员工用于判断企业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重要方面。
(三)结果的公平性。
企业薪酬管理结果的公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薪酬水平和薪酬增加的幅度。员工通常会将自己的薪酬情况与公司其他员工进行对比,以此作为判断企业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依据。如果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员工会觉得分配公平;如果差距与实际情况不符,则会引起员工的不满,从而产生消极心理,影响员工的工作绩效。所以,企业在进行薪酬分配时,应根据员工的等级、工作性质、工作能力等进行公平性分配。
(四)交往的公平性。
交往的公平性,顾名思义就是管理人员与企业员工沟通交流的公平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和工作的积极性。所以企业管理者在与员工沟通时,应真诚和礼貌,给予员工充分的关注,使员工能够认可薪酬管理的决定,同时不可伤害员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以平等的姿态与员工进行沟通,对于公司薪酬管理以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决策,应及时告知员工。
二、薪酬管理公平性对员工工作绩效的影响分析。
(一)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
企业薪酬分配代表的是员工所处岗位的工作价值,也是员工对自身价值进行评定的重要标准。但是在一个企业中,往往有很多的部门和职位,对这些职位的薪酬分配非常重要。员工会认为薪酬的高低意味着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价值,所以如何对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薪资进行有效协调和公平分配非常关键。薪酬管理的公平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影响员工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以煤炭企业为例,在实际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公平的问题一直都没有根除,平均主义倾向仍然存在,绩效与职位之间没有建立科学的联系,相同级别员工薪酬平均化。另外,有的员工由于与领导是亲戚或是关系好,工资高晋升快,这些都会造成员工对薪酬分配产生不满和抱怨的心理,觉得自己付出劳动再多和别人付出少结果还是一样的,会大大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产生惰性和不作为,影响工作效率。所以,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应高度注重公平性,合理分配薪酬,使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发光发热,实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二)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满意度。
公平的绩效管理标准是有效开展绩效评定的前提,但是在制定该标准时,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对其具有直接影响。因为只有充分了解企业薪酬管理的内涵和公平性要求,才能保障绩效管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价值,使绩效管理更具人性化,起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作用。因此,企业在制定工作绩效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与企业具体实际相结合,保证绩效管理的科学合理性。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而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又会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通过实际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员工频繁跳槽都是因为对薪酬的不满意,所以如果企业薪酬管理存在不公平,不可避免会加剧员工的不满情绪,造成企业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对于煤炭企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更应注重员工绩效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实施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绩效。
(三)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
如果员工能够感受到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并且能够接受企业的.这一薪酬标准,那么员工就会对企业产生充分的信任,会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投入,把自己真正的融入到这一集体中,把自己视为企业的一份子,能够在企业中找到归属感,从而为企业的发展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促进企业的高效发展。比如,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当前市场经济不景气,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企业利润也在大幅下降,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所能带给员工的利益也随之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人员应与员工做好沟通,告知员工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瓶颈,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接受,消除员工对薪酬的不满情绪,使员工能够与企业站在同一战线上,同舟共济,共同面临市场带来的挑战与难题。
三、结束语。
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员工工作质量,另外还会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满意度,从而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所以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应高度注重公平性,应根据员工具体职位和实际工作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使员工的付出都能得到回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只有员工工作效率提高了,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当前的企业发展模式已逐渐呈现出密切联系、信息互换、合作共赢的特点。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和更多对手的参与。企业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引进保持企业长期竞争上风的新型治理模式――价值链治理。
1价值链治理及价值链会计理论。
1、1价值链治理思想的提出。
1985年,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e,por―ter)在其《竞争上风(competitiveadvantage)一书中首先提出价值链概念。波特指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按照他的观点,价值链一般包括内部后勤、生产经营、外部后勤、市场销售与服务等五项基本活动和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治理与企业基础设施等四项辅助活动。
价值链治理是一种集成的治理方法,它以价值链为基本工具,通过对企业间信息的交换处理分析,对业务流程的有效整合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经营本钱。进步整个价值链的效率,终极实现价值增值。它注重企业间的合作,以为合作将不再是以前的“零和”博弈,而是一种共赢的结果。价值链治理思想着重于将整个价值链拆分为多个价值活动,即作业加以治理。作业是连接上下游企业的纽带,也是价值链增值的来源。
1、2价值链会计的提出。
价值链会计的概念是由我国已故著名会计学家阎达五教授首先提出来的。他以为所谓价值链会计就是;对企业价值信息及其背后深层次关系的研究。具体可表述为:是收集、加工、存储、提供并利用价值信息,实施对企业价值链的控制和治理,保证企业的价值链能够合规、高效、有序运转,从而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和分配的一种治理活动。
价值链会计并非会计学下的一个分支学科,而是传统会计治理在信息化时代下,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延伸。它的提出开创了会计研究的新局面。
1、2、1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
阎达五教授等研究了构建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的思路题目。他们以为,构建价值链会计的理论框架是价值链会计研究的基本题目之一。其基本思路是,以强化价值链治理为主线,分别沿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重构会计治理框架。在空间维度上,把原来的以单一企业形式存在的会计核算主体扩展为以价值链同盟形式存在的会计治理主体,把原来的以货币为计量手段的各会计核算对象扩展为以价值链形式存在的一切可以量化的会计治理对象。这样,会计治理的视角就大为扩展,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就同一为价值信息。
1、2、2价值链会计维度分析。
(1)时间维度分析。
价值链治理之所以较于传统治理有更科学之处,不仅在于它将治理的空间范围延伸至整个价值链,从而有利于在完整作业链下把握重要战略环节,并产生协同效应;还在于它符合信息化时代治理要求,以事中适时控制为主的时间治理上的有效性。在时间维度上,应用信息技术,以会计实时控制为核心,以治理过程的时间序列为依据,分别以事前治理的统筹规划、事中治理的实时控制和事后治理的分析考评为内容广泛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治理。
(2)空间维度分析。
价值链的空间维度分析,可根据分析对象及角度不同分为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横向价值链分析、纵向价值链分析,通过三个分析来确立企业的竞争上风和发展战略。企业内部价值链治理夸大优化内部作业间的联系,辨明价值驱动因素及利润驱动因素,进步整体效率,控制战略本钱,达到内部协同。横向价值链分析指把企业置身于整个行业环境中,与行业内的其他企业通过一定的作业联系起来,或仅仅通过对竞争对手的上风分析,找出企业在横向价值链中的战略环节,构建企业特有的竞争上风。纵向价值链分析将核心企业看作是整个行业价值环节中的一个,与上、下游相互依存,它的中心思想为构造价值链体系,帮助企业建立更持久的核心竞争力。
2作业本钱法上风分析。
2、1作业本钱法的核心思想。
作业本钱法(activity―basedcosting)简称abc,是最近二十年来本钱治理理论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成果。作业本钱法的核心思想就是首先将企业耗费的资源分配到作业上,再将作业分配到本钱对象上。由于引进了“作业”这一载体进行本钱的分配,作业本钱法相对于传统的本钱分配方法更客观地描述了资源与本钱对象之间的关系,使本钱核算的结果更加正确。作业本钱法不仅能够提供正确的产品本钱、客户本钱,也能够提供部分本钱、职员本钱和作业本钱。这些丰富的本钱信息,为企业的治理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
作业本钱法的基本思想是四要素:资源、作业、动因和本钱对象;三个层次:包括资源到作业的分配,即资源动因:作业引起资源消耗,当多个作业共同使用同一资源时,资源动因便是分配资源耗费给各个作业形成作业本钱库的依据;作业到本钱对象的分配,即作业动因:将作业本钱库中的本钱分配到本钱对象的依据;资源到本钱对象的分配,这里指可以直接回集到本钱对象的资源耗费。
2、2作业本钱法与价值链会计的契合。
作业本钱法区别于传统本钱法,将作业作为本钱核算对象,以本钱动由于用度分配基础,克服了过往的以产品、产量为核算对象,以工时和机器台时为用度分配标准的弊端,能够提供更为精确的本钱信息。
价值链思想即通过对作业的有效评价和整合,在各个作业自身增值与作业的协同效应过程中带来整个价值链的增值。价值链会计既是一种本钱计算方法,又是一种本钱治理制度。它与传统的本钱计算方法不同之处在于它从以“产品”为中心转为以“作业”为中心,通过对作业本钱的确认,通过对价值创造的作业活动进行评价,以识别:盈利作业与非盈利作业,高盈利作业与低盈利作业;哪些是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或作业,哪些作业活动适宜企业自己做,哪些作业应该转于其他企业做。尽可能地消除不增加价值的作业,改善作业,从而尽量减少损失和浪费,增加作业价值。它旨在帮助企业建立一套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数字化的治理模式,优化核心业务流程,降低企业组织和经营本钱,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作业治理的目的在于增加顾客价值以及从提供价值中获利,它以作业本钱计算为主要信息源,包括作业分析、动因分析和绩效评估。这正符合了价值链会计治理思想最核心的要求,以作业为元素,不仅对于企业内部各环节整合,更是企业间,各价值链环节的结合点。
3作业本钱法与价值链会计的有机结合。
3、1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
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突出了“过程治理”的作业治理,脱离了核算这一单一功能。它是建立在“过程观”基础上来熟悉作业和本钱的关系的,所指过程实在就是作业的集合即作业链。为了有效的控制本钱的发生以及进一步降低本钱,作业本钱治理把本钱视为“作业过程的本钱”,借助于作业过程分析全面实施联系的、动态的治理控制。
3、2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中的运用。
3、2、1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中的实施。
识别价值链是有效使用作业本钱法的第一步,也是回集作业本钱的条件和依据。确定作业本钱法基本四要素,区分产品作业,将作业分为基础作业和支持作业,明确资源动因、作业动因,有效地进行本钱回集。并进行标杆比较,核算产品本钱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控制,为决策提供依据,应采用行业比较及自身比较,通过行业比较可以找出企业本钱控制的努力方向。通过自身比较可是找出企业内部降低本钱的突破点,通过行业标杆比较可以找出各项增值作业的行业最佳本钱,从而客观地评价企业本钱水平,并正确熟悉到产品本钱的增值空间。事后评价是价值链会计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业标杆比较即体现了该过程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之前本钱的精确核算的总结,又是下一步作业增值的出发点。
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要求从价值链角度分析企业本钱行为的结构性影响因素。企业是环境的产物,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中的诸多因素在对企业的价值行为发生着影响,并进而影响企业的本钱。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企业的价值行为,但同时又没有哪一种因素能成为企业本钱水平的唯一决定因素。分析其作业价值的影响因素,有助于企业从来源上判定其本钱行为,并对如何改变其本钱行为有一个深层次的熟悉。这包括水平一体化。即企业通过控制其规模、市场份额和影响的.地域范围进行水平整合;垂直一体化,企业向上下游扩展和收缩核心业务;还有企业在整个价值链网络中的定位治理,包括业务定位、技术定位、制度定位等。这些是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定位,也是本钱的终极来源,通过重构企业价值链,有利于从战略高度降低企业本钱。
3、2、2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维度上的应用。
(1)作业本钱法在内部价值链中的运用。
分析企业内部价值链,应用作业本钱分析方法,有效降低内部本钱。同时在对价值进行战略治理、营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条件下,根据企业各个作业活动在价值增值中的不同作用,将其细分为直接增值作业活动、辅助增值作业活动和非增值作业活动。对于直接增值作业活动在保持其增值效果不降低的条件下,尽可能进步运行效率,减少资源耗费与占用;对于辅助增值作业活动在维持其辅助作用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资源占用;对于非增值作业活动应尽可能减少和清除。
(2)作业本钱法在横向价值链中的运用。
通过与竞争对手作业本钱水平或增值水平的比较,制定适合自身的竞争策略。比如当竞争对手本钱较高时,企业可以采取低本钱扩张战略,求得生存与发展。当竞争对手具有低本钱上风时,企业可以避其锋芒,专注增值水平高的环节,采用差异化战略取得竞争上风。可应用标杆瞄准技术,通过将企业的业绩现状与已存在的具有可比性的最佳业绩进行对比后找出差距,以寻求精益求精企业作业活动、业绩水平的有效途径。最佳经营业绩通常有三类:内部标杆、竞争对手标杆、通用标杆。企业主要分析竞争对手的价值链构成,以及作业动因和本钱水平,分析对手得以取得较高的增值水平和较低的作业本钱水平的原因和途径,明白自身面临的机会与威胁,明确企业需要改进的方面,为企业持续性的改进提供动力和方向。
(3)作业本钱法在纵向价值链中的运用。
企业的价值生产过程可以向前、向后延伸至供给商、顾客环节,企业最大的竞争上风可能就来自于对上述企业价值生产延展环节的分析。因此纵向价值链分析立足于企业,除了关注自身已参与的那一部分价值链的优化外,还要关注从最初的原材料生产到终极产品销售及其再循环之间的所有价值生产环节。纵向价值链概念将终极产品看作是一系列作业的集合体,企业是作业链中的一环或几环。这种价值链是随着广义的“作业链”的形成而形成的。这样企业可以从最基本原材料的取得到终极产品使用后废弃这一整体价值链的层次上分析产品的本钱和收益,从公道分享利润的角度进行战略规划。分析纵向价值链,一方面可以寻求企业在价值链上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建立起企业间的协作关系,增强企业同盟内所有成员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纵向价值链分析主要分析从资源到产品直至顾客的价值运动,综合考虑本钱价值因素,通过价值分析、作业本钱分析寻求出企业内外部、上下游各个环节或活动的本钱、收进及报酬率,发现哪些环节或活动具有较大的增值空间,哪些环节或活动价值较低,由此决定向上下游并购或将自身价值链中一些价值较低的环节或活动外包或出售,重构企业价值链,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价值链构成。达到多方共赢,进步企业的竞争力和增值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纵向价值分析的本钱决策是战略层面的、宏观本钱决策题目,这一本钱决策对未来经营本钱的高低起决定作用。
(4)作业本钱法在时间维度上的运用。
价值链会计时间、空间两个维度的治理是同步进行、相互渗透的。作为作业本钱法,事前规划主要在于企业作业定位、价值定位。对各项作业进行猜测和规划,哪些作业企业应该进进,哪些作业企业应该缩减,哪些作业增值空间大,哪些作业不具有增值能力,哪些是主要作业,哪些是辅助作业。作业的事前规划治理是企业作业本钱法公道有效回集本钱的条件。作业的事中实时控制是价值链会计的核心,也是作业本钱法的核心。摆脱原来的核算单一功能,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夸大作业的过程治理,不仅仅是回集本钱,更多的是如何控制作业本钱。如何根据作业进度情况,有效治理、及时调整本钱战略,从而以最快的反应速度将本钱降到最低。而事后评价则既是对以完成作业本钱的精确核算与本钱治理方法总结,也是下一个治理过程制定的条件。
3、2、3作业本钱法与业务流程重组的结合。
业务流程重组的内涵是指基于信息技术的、为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服务的、系统化的企业组织工作流程及相关活动,它突破了传统劳动分工理论的思想体系,夸大企业组织形式以“流程导向”替换原有的“职能导向”,为企业经营治理提出了全新的思路。
业务流程重组是伴随着价值链治理思想的成熟和企业引进信息及计算机技术而形成的erp环境的要求而进一步深化的。它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结合价值链分析,在明确战略环节的基础上,集中企业资源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核心业务和具有竞争上风的战略环节,同时把自己不具有竞争上风或非核心的价值增值环节分离出往,外包给社会上具有比较上风的企业。在满足客户服务的基础上,使企业在本钱、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改善,并建立持久竞争上风。这完全符合价值链治理的主旨。在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同时,也伴随着会计业务流程的重组,这也对作业本钱法的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业务流程重组夸大流程导向,实在也可以理解为多个作业组合为导向,流程的再造也是作业的重整,突破了企业内部的职能部分,更是延伸到了上下游企业之间。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中的有效运用,也必须和这些新兴的治理思想结合起来,全面整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结语。
竞争、顾客、变革已成为当今全球化市场的三大主要因素。面对信息化时代的企业治理要求,伴随会计治理思想的变革,价值链会计已越来越受到业内人上推崇。作业本钱法是目前较为科学的核算体系,它的治理思路正符合了价值链会计对于本钱核算及本钱治理的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必将为企业建立持久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七
反倾销是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政策,旨在遏制不合理的贸易行为。在我的工作中,我也参与了一些反倾销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反倾销的必要性,并从自己实际的经验中收获了一些体会和心得,分享给读者。
第二段:反倾销的意义。
反倾销是指政府对外国企业出口到本国市场的商品进行调查,在确认存在倾销贸易行为的情况下,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本国产业。反倾销政策的实施可以遏制其他国家企业的不合理贸易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本国产业的正当权益。同时,作为国际贸易政策的一种,反倾销也可以推动贸易保护主义的进一步发展。
反倾销调查可以分为初步调查、正式调查和反倾销措施三个阶段。初步调查是为了确定是否有倾销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和影响,并决定是否开展正式调查的阶段。正式调查则是对相关企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数据的搜集,以确定是否存在损害本国产业的倾销和补贴行为。在正式调查结果确认存在倾销和损害情况的情况下,将对原始国家或企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措施。
反倾销工作的难点在于需要对其他国家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收集企业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行为的证据。在调查过程中,需要保护涉案企业及其相关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和引起紧张的国际贸易关系。此外,反倾销工作需要得到各部门的合作和支持,需要高度的协调性和组织能力。
第五段:我的体会。
在反倾销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反倾销是保护本国产业和企业的一种必要措施,但同时又不应过度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应对其他国家的合法贸易行为保持开放和公平的态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需要的是谨慎、公正、透明,加强调查和数据的搜集技巧,保持与其他部门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并在经验与法律法规层面上保证反倾销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八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倾销最初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法律意义上的倾销是以价格歧视为基础,形成了有其特定内涵与外延的概念。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的规定最具权威性,认为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输入到另一国家的行为。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由此给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以上统称损害);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了以上所有条件,进口国可以提起反倾销控诉。〔1〕在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21世纪初期,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wto成员国范围的扩大,各国间的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国际反倾销出现一些最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倾销的规模来看,由过去传统的几个贸易大国指控倾销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趋势。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反倾销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它的进攻性与对抗性也是保护国内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武器。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贸易大国还是贸易小国,也不管是富国还是穷国,都把反倾销作为主要贸易保护手段,国际反倾销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熟悉和运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二)从反倾销运用的手段来看,由过去单一的关税壁垒转变为以反倾销为主导的多元化的非关税壁垒。
gatt和wto在经过总共8论的多边贸易谈判后,wto各成员国的关税率已大幅度降低。税率的下降,使得利用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下降,新的更有效的贸易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技术壁垒等层出不穷。反倾销作为其中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导。
(三)从反倾销的应诉情况来看,由过去怠于应诉转变为积极应诉。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反倾销的应诉率极低,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但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发展,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和企业从具体的个案实践中认识到,应诉与不应诉的结果差别很大,应诉就有双赢的机会,不应诉就等于承认倾销,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很可能会失去原来开拓的市场。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反倾销应诉热情高涨且有不断攀升趋势。
国际反倾销的发展变化,也使得反倾销法日臻完善。所谓反倾销法是指进口国为了保护经济和本国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际反倾销立法上看,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创立了世界第一个反倾销保护的国际规则,成为各国反倾销立法的指导性法律文件。由于当时时代背景和立法实践的局限,该条款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笼统。1967年《反倾销守则》从内容上丰富和发展了gatt第6条的规则。1973年开始的东京回合多边谈判,讨论通过的1979年《反倾销守则》是对1947年的gatt反倾销规则的重大发展〔2〕。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即“wto反倾销守则”在继承1947年的gatt原有规则的基础上,对东京守则作了重大修改和补充,提高了透明度和法律的预见性,强化了反倾销规则,形成一套包括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完整体系,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和修改国内反倾销法的主要依据。从各国反倾销立法上看,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都未颁布反倾销立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立法史短,在处理倾销案件时,随意性大,透明度低。而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制的统一性,它是不允许不同地区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容忍对不同市场主体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允许相互矛盾的不同阶位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一切相同的市场行为均应遵守同样的法律规则。因此,当今各成员国在制定反倾销政策时为避免与国际规则发生误解和矛盾,大量参照国际惯例和规则,使本国的反倾销政策透明、严密而倾向一致,以便有效地保护本国贸易市场。
中国作为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亚洲国家,各国的反倾销法旨在维护其国家利益,而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条例也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据统计,从1995-2017年3月,针对中国反倾销立案数量占了全球总数的14%以上,高居榜首。而目前中国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仅有4%〔3〕。自入世以来,从温州打火机在欧盟遇阻事件,到号称“入世第一战”的钢铁临时保障措施的出台,再到dvd专利纠纷以及针对中国纺织品、农业产品设置的“绿色壁垒”等非关税贸易摩擦,都昭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新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机遇是潜在的,挑战是现实的〔4〕。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反倾销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首先,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是欧盟、美国、墨西、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其次,我国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棉布、棉针织品、粮食等,质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缺少品牌商品,轻易就被外国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有数据显示,由此国外对我国反倾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亿美元。再次,由于中国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见到某种商品畅销便蜂拥而上,竞相低价出口,是短期内进口国的某一商品猛增,从而引发反倾销指控。最后,我国企业应诉、起诉少,我过企业在2017年前大约有1/3的反倾销案件无人应诉。不应诉等于不战自败。因为不应诉,起诉国政府直接适用“最佳可获得信息”裁决征收反倾销税。
由此可见,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不会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消失,相反可能会有增无减。中国正面临着被他国反倾销的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我们应从多角度采取措施:
(一)我国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支持体系,明确政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政府的所有政策和措施都应该以维护各出口企业公平竞争为前提,否则政府的支持措施就可能成为国外反倾销的把柄。政府应建立国际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从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引导。
2.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3.建立国家反倾销咨询机构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一方面对外传递我国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有关贸易政策的信息,以随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合理的咨询和审议。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反倾销数据网络系统,及时公开各国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各“替代国”的价格、计算数据、成本资料等,及时向国内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以往国外反倾销调查,企业无法提供从原材料的供应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和数据,以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主体,而被采用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替代国的制度。因此,政府要加快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管理,准确反映运营成本,符合国际财会规则。逐渐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
(二)国内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1.企业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质取胜。产品的价格是竞争的一个重要形式,但并不是企业出口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低价竞销最容易引发反倾销诉讼。企业在定价时参考一下国际市场行情及反倾销动态,就可以大大减少反倾销诉讼。从长远看,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家国际市场,首先,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量,大力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实现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其次,企业要认真研究各种重要的国际标准,如iso9000,iso14000,sa8000族系等,保证出口产品在技术,安全,卫生,环保各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标准。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大力开拓绿色环保市场,应对外国采用种种苛刻技术标准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实现中国企业高效、持续和健康发展。第三,要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即突出产品非价格方面的特征,如产品的物理特征、质量内涵、分销渠道、培养消费者群体等,建立品牌形象,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九
又重新感受一遍,是的,那就是思。我为何思?又何思?回忆一遍,我思他!
那也是这样一个雨天,一个令人多愁善感的天气。他在车旁站着。我和母亲上了车,和他挥了挥手。
那也是这样一个雨天,一个令人多愁善感的天气。他在车旁站着。我和母亲上了车,和他挥了挥手。坐下后,我的眼泪,终于下来了。妈妈安慰我说,没关系,有空,我们去看他!人走了,思念却仍藏在心中。是的,那个雨天,那种天气,我离开了他,离开了爸爸,回老家去了。啊,爸爸,你要独自一个人在上海,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用自己的双手,去挣我们生活的资本?是,因为生活的压力,你必须这么做,无奈,无奈。爸爸,请祝我一路顺风。也许,这一别,却不知何时再能相见。
回忆完这些事,泪水悄然落下,等我回过神时,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
我终于,终于明白,心底的那种酸,是当时离开他,离开他时,我藏在心底的,对他的思念啊!这时,我的心已经酸的无法比拟,我却控制不住,泪水一滴一滴地流了下来。我知道,心底的酸,和流下来的泪水,是我对他的思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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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贸易保护主义的声音也日益高涨。在这样的背景下,反倾销案成为各国用以国内产业保护的工具之一。我曾有幸亲身参与一起反倾销案的审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反倾销案不仅仅是一场法律斗争,更是一场经济战争。在反倾销案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相关产业的运营状况、市场规模、生产成本等数据,以充分评估反倾销措施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在心理上,还需要为可能的贸易争端做好准备,明确自己的责任与立场。对于每一个反倾销案,背后都是无数企业和就业岗位的生死攸关,我们务必冷静客观地对待,以尽量减少损害。
其次,反倾销案需要充分考虑国际法的规定与精神。国际贸易组织(WTO)有关反倾销的条约为各国在处理贸易摩擦时提供了指导。这些条约明确了各国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时的程序和标准,以避免滥用贸易保护主义。我们在审理反倾销案时要全面贯彻执行这些条约,确保我们的决定合法合规。同时,我们也要提醒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促进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反倾销案需要客观公正地评估申诉方与被诉方的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诉方和被诉方会提交大量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我们作为裁决者,需要具备审时度势的能力,理性地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分析证据的来源和背景,查找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和虚假信息,以避免受到误导;另一方面,我们要注重事实的客观性,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根据证据的可信程度做出公正的决定。
最后,反倾销案需要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反倾销案所涉及的产业、企业问题复杂多样,往往需要利用各个部门的专业知识和资源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因此,我们需要和工商、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能力。只有凝聚各方力量,才能更好地应对全球贸易不确定性的挑战。
在反倾销案的审理工作中,我不断体会到其中的挑战和责任,同时也深感国际贸易中各个环节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反倾销案并不是简单的执法工作,它关系到国家整体利益、企业发展的命脉,更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于国际规则和公平竞争的尊重程度。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学习,能够在未来的反倾销案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促进经济全球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一
正如现代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所示,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紧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依赖着国际贸易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繁荣。然而,在这个紧密的贸易网络中,贸易不平衡和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各国常常采取措施进行反倾销调查,以应对来自其他国家的倾销行为。在参与一起反倾销案件后,我深刻理解到了反倾销的重要性,并得到了一些宝贵的体会。
首先,反倾销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在全球贸易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很大,一些发达国家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庞大的资源优势,使得它们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倾销商品到其他国家市场上。这种倾销行为不仅破坏了其他国家本地产业的竞争力,还导致了市场的不稳定和贸易的不平衡。反倾销正是为了防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反倾销能够保护本国产业。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的国内产业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机会,为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然而,国际贸易的开放与竞争往往导致本国产业面临威胁。在市场充斥着低价倾销商品时,本国产业很难与之竞争,甚至可能被迫关闭。反倾销的措施能够有效保护本国产业,降低倾销商品的影响,从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持续发展。
此外,通过参与一起反倾销案件,我深深体会到反倾销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反倾销调查需要充分的准备和详尽的调查,以确保数据和证据的准确可靠。在调查过程中,我不仅要组织收集大量相关信息,还需要与涉案企业和各方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沟通和协商。同时,还需要研究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和前沿技术,以应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和复杂的贸易模式。这些都需要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专业知识的支持,才能顺利开展反倾销调查工作。
最后,反倾销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反倾销能够促使倾销国家进行合理竞争,遵守公平贸易准则,最终实现国际贸易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反倾销措施的运用可以带来本国产业的成熟和技术升级。面对国外市场的竞争压力,本国产业不得不进行技术创新和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这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提高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反倾销是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本国产业、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参与一起反倾销案件,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加强对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和前沿技术的学习,提高反倾销调查的专业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共同促进国际贸易的公正和持续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二
目前,国际外汇储备发生了明显的结构性变化,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高储备的局面,这给各国外汇储备管理当局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外汇储备管理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石油出口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一)战略目标。
1.将外汇储备作为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工具。一国货币当局为了本国的利益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来干预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汇率稳定在政府所希望的水平上。特别是实行钉住汇率制的国家,往往需要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调控外汇市场来维护汇率的稳定。
2.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在一国由于政治、经济及自然等因素而造成的偶发性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动用储备来加以弥补;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发生结构性不平衡需要采用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等较长时期后方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来平衡国际收支时,也可以动用储备资产加以缓解,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因调整而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冲击。当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特别是经常项目出现顺差时,通过增加储备资产总额,发挥“蓄水池”的调节作用。
3.支持国内货币,作为本国货币偿付的保障。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很少国家使用外汇储备(或黄金储备)作为本国货币的偿付保障。但香港货币局制度,使用美元作为港币保障。
4.保证本国的国际信誉地位。充足的外汇储备存量是维持本国正常开展对外经济往来的物质基础。拥有雄厚的储备,将增强国外贸易商和投资商与本国开展经济往来的信心,有利于吸收利用国外投资,有利于对外支付,有利于定期偿还债务。良好的外汇储备可以提高该国的国际信誉。外汇储备存量的变化也是国际有关资信评估机构确定一国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
5.持有外汇储备作为投资基金,主要为了获取资本收益。有极少数国家,如石油出口国将此作为持有外汇储备的战略目标,通过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实现保值增值,分散国家资产,降低未来对油气收入的依赖。
(二)操作目标。
imf在9月20日公布外汇储备管理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南》认为,科学有效的外汇储备管理,应当(1)能够满足指定一系列目标的、可及时获取的外汇储备的充足性;(2)确保流动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得到审慎的控制;(3)在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通过中长期投资获取合理的收益。
参考imf的标准,从国际实践中可见,适度规模内外汇储备的管理,应该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得到保障后,可以适当考虑储备的收益性。
二、国际外汇储备管理模式与运营投资分析。
(一)各国外汇管理模式。
根据外汇储备管理战略目标及操作目标,一般认为国家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大体有两类:一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即持有的外汇储备分布在高流动性,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上,来实现本国的战略目标。二是积极的管理模式,在兼顾外汇储备的流动性与安全性目标的前提下,追求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1.欧盟、日本(还有美国)等储备货币国家都奉行相对传统的外汇储备资产管理政策,侧重于利用储备资产干预外汇市场。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储备货币国家大多奉行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小幅波动无需干预,储备货币国家经济发达,国家信誉很高,一般不持有高额的外汇储备来于预外汇市场(日本除外)。而且不会为了稳定汇率而影响货币政策对国内经济的调控作用。
例外的是,日本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日本政府担心日元升值影响日本产品的出口竞争力,采用抛售日元购进美元的方式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导致美元等外汇持有量大幅增长。
2.新兴市场国家与石油出口国家一般奉行较为积极的外汇管理模式。
新加坡、等经济体属于小型的高度开放经济体,对外经济部门占gdp比重相当大,所以把政策重点放在汇率的稳定上,因此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由于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近年来,这些国家对外汇储备都采取了较为积极管理的模式。
挪威等石油出口国家与新加坡等经济体类似,通过石油贸易持有了较高的外汇储备。在挪威,外汇储备还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因此对外汇储备收益性要求也较高。
(二)外汇储备的运营模式。
各国外汇储备管理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一般分为两种:
1.由政府机构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实体。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是财政部主导下的`gic+temasek+mas“三驾马车”的模式。外汇储备中积极管理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而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消极管理的部分,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
2.向市场机构分包,这种模式一般是结合第一种模式实施。如挪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国家石油基金的20%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
(三)外汇储备的投资对象。
国际上对外汇储备的管理趋于积极。而对于外汇储备的投资,无论是币种选择还是金融投资工具选择,近年来确有变化。这从另一侧面进一步印证了国际上外汇储备管理风格的积极化。
从美国国债投资情况和全部国家国际储备(黄金除外)的增长情况对比可以看出,近年来,外汇储备增长大大快于美国国债市场。二者差距无论从绝对量还是相对比例走势来看,都显示美国国债作为外汇储备的投放场所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也说明了各国注意对外汇储备在金融工具投资选择上的多样化。
如果进一步研究美国金融市场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各国货币当局只将接近一半的外汇储备投资到美国国债,而在存款、大额存单、回购、商业票据、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甚至股票上,有大量的投资。
在期限上,长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竟然高达64.8%.值得注意的是,股票作为长期工具,投资规模比公司债券还大,在长期资产中的比例超过25%.
三、国际外汇储备管理对中国的启示。
(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从各个国家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非储备货币国家为了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保证国家信誉等战略目标,一般倾向于拥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石油出口国家通过出口贸易积累了较多的外汇储备。但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因此在近些年的实践中,这些高储备国家在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同时,也开始重视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约相当于全球国家外汇储备总量的四分之一,而我国gdp仅占全球的5%.此外,我国当前的外汇储备余额能满足16个月的进口需求,是外债3.24倍。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趋势没有逆转的迹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汇储备继续增长的局面还将持续。
尽管外汇储备增长迅速,但我国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尚不完善,金融体系也较为脆弱,尚不具备开放资本项目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来调节汇率,保证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稳定,推动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仍是我国现实的政策选择。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债券,据估算,扣除通货膨胀率和对冲成本后,实际收益率仅为0.7-1.7%,而同期国内资本平均回报率约在10%左右。可见,我国在外汇储备满足安全性、流动性目标之后,提高收益性已成为重要课题。
(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未来的外汇储备管理基本组织架构将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由中央银行保留大部分外汇储备,以满足对外汇储备的交易性需求和预防性需求,应付国际收支逆差、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二是由外汇储备管理实体管理和运作部分外汇储备用于投资,追求尽可能高的收益。
这种组织架构的基本特征是进行专业化分工,将外汇储备按汇率管理功能和投资功能划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分层次管理。多层次、多目标的储备管理,需要处理好体制上的诸多问题。如管理权分解统一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在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这样,确保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从而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因此,要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形成统一、分层的管理体制,顺利实现外汇储备的科学分层管理,并将决策机制、操作程序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
(三)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建议。
1.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第一,调整外汇储备币种结构。欧元已取代美元成为国际债券市场上的主导货币,自以来欧元债券的市场份额连续两年超过美元债券。未偿付欧元计价债券占全球市场的45%,而美元债券只占37%.增加欧元等币种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是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的必然选择。
第二,美元资产内部结构的调整。将部分美国政府债券储备转换为美国抵押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股票,由于后者的收益率大大高于美国政府债券,通过提高收益来对冲美元贬值的损失。
2.扩大外汇储备的投资范围,但要注重防范投资风险。
综合目前我国一些专家学者的主张,不少人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运用于战略性领域,如购买石油、黄金、矿产、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或参股相关国外公司。这些建议尚需进一步论证。
一方面上述部分投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已经不算是外汇储备,因此要注意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根据历史经验,特别是日本政府与民间1980年代投资美国资产的教训,还需考量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3.外汇储备投资要配合国家经济金融政策。
第一,支持国内企业对外发展,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的平台,加大对国内企业向外投资、贸易的支持力度,也可适当通过指定外汇储备存放的方式支持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第二,配合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主要集中于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香港等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就需要一个发达的离岸金融市场,而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可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助力。
4.注意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香港、韩国、巴西等国家和地区都是小型经济体,对于外汇储备资产的变动,可能不影响到市场的变化。但是对于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和巨额的外汇储备,所作的每一步改变都需要考虑市场和其他国家的反应。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三
摘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文化差异问题。文化差异直接影响着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从文化的定义入手,剖析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阐述文化差异对商务谈判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如何应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
文化;文化差异;国际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作为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必然涉及不同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的交往与接触,从而产生跨文化谈判。在跨文化谈判中,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必将影响到谈判者的谈判风格,从而影响到整个谈判的进程。因此,从事跨文化的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不同文化间的联系与差异。在作谈判准备时,更要明了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只有积极地面对这种影响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三)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它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在谈判实践中,很多谈判者往往没有足够重视文化差异对谈判结果的影响问题。对于外国谈判方的文化,即使有些谈判者已经注意到谈判对方是“不同的”,但却认为并不重要。同样,有些谈判者去异国他乡谈判时,为与对方保持融洽的关系,他们会注意到双方文化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其不同之处。
二、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文化对谈判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不同的文化将人们相互疏远并形成沟通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谈判者要尊重、接纳彼此的文化,而且要透过文化的差异,了解对方行为的真正意图,并使自己被对方所接受,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总的来说,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谈判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是任何国家、地区、民族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语言的差异是最直观明了的。虽然解决语言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如雇佣一个翻译或者用共同的第三语言交谈就行了。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人员所使用的语言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了解这些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误解对方所传播的信息,从而影响谈判目标的实现。
(二)非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沟通过程中,还表现在非语言沟通过程中。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人员在形体语言、动作语言的运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谈判人员以非语言的、更含蓄的方式发出或接受大量的、比语言信息更为重要的信息,而且所有这类信号或示意总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因此,当谈判人员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而且还意识不到所发生的错误。这种不知不觉中所产生的个人摩擦如果得不到纠正,就会影响商业关系的正常展开。例如与美国人交往,如果你不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让人觉得眼神游移不定,那么他就会担心你是否不够诚实,或生意中有诈;而跟日本人交往,如果你盯着他,他可能认为你不尊重他。
(三)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是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表现的主要气度和作风,谈判风格体现在谈判者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文化不仅决定着谈判者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影响着谈判者的思维方式和个性行为,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形成风格迥异的谈判风格。
三、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策略。
(一)做好谈判的计划工作。
也就是要充分了解自己及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他利益方的国家和文化情况,即所谓的知己知彼。为了做到知己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解什么阻碍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列出谈判双方可能有的各种选择,考虑哪些方案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或是能被对方接受的等。业务谈判是双方或多方的,要想取得洽谈成功,知彼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谈判中,不仅要全面动态地了解对手对协议的期望,更要了解对方的民族习性、谈判手段和语言文化等信息。
(二)克服沟通障碍。
在谈判时要明确目标,善于变通,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双方是否有沟通障碍,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存在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某些词语和肢体语言上的误解;虽然知道,却没有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提供信息内容;虽然理解,却不愿意接受这种理解。要注意克服沟通障碍。谈判的截止日期、分心、情绪压力、责任、文化认知背景都会让谈判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更多依赖自己的文化惯性思维。对于这些诱因的理解能够帮助谈判者对待跨国谈判的文化因素。
(三)掌握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谈判技巧。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性格和行为,形成不同的谈判风格。不同的风格主要表现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实施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在东西方商务谈判过程中,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的文化心态、风俗习惯等,往往被很多人忽略,而常常正是文化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商务谈判活动的成败。在进行谈判时,各个民族都是平等的。无论对手所处的文化环境看起来有多么不可思议或无法理解甚至荒谬,谈判时都应该彼此尊重。在正确谈判意识指导下,涉外谈判者必须掌握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灵活应变,对症下药,使国际商务谈判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四
近年来,全球贸易不断发展。伴随着贸易的增长,各国之间的关系和竞争程度也在不断加剧。而作为全球贸易中的重要议题,反倾销措施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国家之间的贸易中。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反倾销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反倾销措施的基本概念与意义。
所谓反倾销措施,是指在对进口产品进行估价时,如果发现价格低于该国产品市场价格,或者低于生产国的出口价格,该国政府将采取反倾销措施,增加对进口产品的税收或征收反倾销费等方式,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侵害,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反倾销措施的出发点是保障国内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防止不公平竞争,同时也符合全球自由贸易的要求。
第三段: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和条件。
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包括日常生产和贸易中的原材料、制成品、设备及技术等,而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则为:首先是有关生产和贸易的立法规定,其次是需要有反倾销措施的申请,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受到了进口产品的侵害,如果证据充分,则反倾销措施将通过调查、判决和执行进行落实。
在贸易和生产中,反倾销措施不仅能够保护本国产业,也能够维护全球贸易的公平和自由。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不断深化反倾销制度改革,不断严格审查反倾销案件,逐渐摆脱廉价产品侵害,提高了本国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在未来,希望能够加强对反倾销政策的调研和研究,落实以反倾销措施为基础的全球贸易秩序,为本国和世界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段:结论。
反倾销措施是保护本国产业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全球贸易平衡和公平的重要措施。我们应该加强对反倾销政策的理解和实践,倡导公平竞争,推动全球贸易的稳定发展。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反倾销案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各国企业以及政府的共同关注点。与此同时,作为一名国际贸易人员,我在参与和了解一些反倾销案件时,深刻感受到了它对世界经济的重要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反倾销案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反倾销案的背景分析(250字)。
反倾销案作为一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措施,旨在防止不公平竞争,保护国内产业。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企业通过执行倾销战略来获得竞争优势。然而,倾销不仅影响了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对国际贸易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反倾销措施刻不容缓。
在参与反倾销案时,我意识到反倾销案的复杂性和影响力。首先,反倾销案需要依托大量的数据和证据来证明倾销的事实,这对资源和技术储备要求很高。其次,反倾销案对于参与方的影响也十分巨大。一方面,反倾销案可能导致被投诉的企业面临着重罚和制裁,这一过程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反倾销案背后代表着一国或地区的产业利益,因此政府和相关行业也会积极参与其中。总之,反倾销案的结果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说都非常重要。
第四段:反倾销案的影响(250字)。
反倾销案的结果对国际贸易体系所带来的影响是值得关注的。一方面,反倾销案可以为国际贸易体系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了企业通过倾销手段违反市场规则牟取私利。另一方面,反倾销案也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贸易战。如果不加以妥善解决,就会影响国际贸易体系的稳定,甚至对全球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反倾销措施,避免贸易冲突升级。
第五段:结论(150字)。
通过参与反倾销案件,我深刻认识到反倾销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必要手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应加强监管合作,提高对反倾销案的审查水平,以打造一个公平、开放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贸易环境。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各国都在积极参与和探索。我在参与反倾销工作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反倾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反倾销工作所遇到的挑战和难点。通过这一过程,我对于反倾销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积累了一系列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反倾销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反倾销工作(250字)。
反倾销是指通过对商品进行定价和贸易壁垒等手段,使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正常价格的方式出售,从而杀死竞争对手。众所周知,反倾销是国际贸易的必要手段,因为它能够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但是,反倾销工作需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涉及到法律、政策、经济等多个领域。在实践中,反倾销工作往往存在时间紧、任务重、证据难、成本高等问题。因此,需要我们在反倾销工作中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全面理解反倾销的本质和实质。
第三段:反倾销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300字)。
反倾销工作在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反倾销工作的关键。首先,需要在建立证据时动脑筋,严格审视和考虑各种证据的可靠性、合法性,确保证据充分、严密。同时,在工作中还需要注重时间掌握,及时朝着指定的轨迹推进工作,避免时间紧缺带来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反倾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政策等领域的内容也需要我们严格遵循,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熟悉,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和失误。
在参与反倾销工作的过程中,我逐渐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和体会,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我在初期经常会忽视证据信息的分类和整合,导致证据杂乱无章,使工作滞后。后来,我开始重视证据分类,以“证据二级分类”为指导思想,把所有证据按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我还认为,反倾销工作需要持续学习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会及时观察市场动态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全面了解反倾销策略,不断提高自己的反倾销水平,以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第五段:反倾销工作对未来的影响(150字)。
反倾销工作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能够保护国内产业,让国内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赢得更多机遇。同时,反倾销工作也对中国企业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了保障和支持。随着国内外贸易环境的改变,反倾销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市场现状和需要,不断优化完善反倾销体系和策略,着力把反倾销工作做好,以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的公平竞争环境,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100字)。
反倾销工作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实践操作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和体会。通过这篇文章,我分享了自己在反倾销工作中的心得和经验,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在反倾销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提高,为保护国内产业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七
gatt自1948年生效至1995年1月1日被wto所取代,其间经历了八轮多边谈判,使得关税大幅度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受限,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行业层次上的国际竞争加剧,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慢并间有危机的出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反倾销是历经gatt八轮谈判而被保留下来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之反倾销申诉的便利性、技术上的灵活性、裁决上的较大主观性及其易胜性,使得各国对于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措施过于青睐。合理使用反倾销手段对于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是必要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一直在滥用着这一“合法”的保护手段。
据外经贸部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10月,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或地区达33个,涉及我国出口产品4000余种,累计影响我国出口金额约160亿美元。
反倾销本身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性,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尚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充分认识反倾销的不公平性,是wto本轮谈判中对国际反倾销法提出修改建议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现行反倾销法本身的非中立性。
法律作为诉讼裁决的依据,对诉讼双方当事人来说必须具有公正性或中立性。但作为反倾销诉讼裁决依据的反倾销法本身却不是中立的,带有明显的偏袒和保护本国生产者的歧视特征。作为现行国际反倾销制度的最新准则,wto反倾销协议是由1948年gatt第六条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但后者的原始草案是由美国政府以其19的反倾销法为基础提出的,而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出台背景是:19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粮价大跌,1921年失业率达到12%,有505家银行倒闭,达到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历史最高点。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反倾销法无疑是应国内产业急需保护的要求而产生的,具有典型的保护主义色彩。虽然历经多轮谈判,wto反倾销法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相关产业仍然区别对待,各国反倾销法条文的宽松又赋予主管当局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得出倾销成立的结论。这对于出口国产业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反倾销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不平等。
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虽然是由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者向本国主管当局提出的,但在具体操作中,申请一经提出并获得批准,反倾销主管当局就立即取得了裁决者的地位,从而诉讼也就转化成了进口方政府针对出口企业的行为。同类产品范围的界定、调查抽样方法的选取、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调整与比较、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被确定为非市场经济时替代国的选取、诉讼期限的延长与否等等几乎全部由进口国主管当局自行决定,而出口企业所在国的政府只能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在对判决不满时提出争端解决要求。
可见,反倾销诉讼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不公平较量。反倾销调查的时限性又使得出口方企业没有足够的时间收集资料和有利证据予以反驳和申辩,只能处于极其不利的被动地位。
3.损害调查中非倾销因素的排除。
wto反倾销协议及各国反倾销法都明文规定,在确定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时,当局应对所拥有的全部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同时亦应审查除倾销以外的其他已知因素,以确定这些非倾销因素是否也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危害,由非倾销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按照规定,至少应考虑下列诸因素:以非倾销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国内消费方式的变化;外国与国内生产商之间的竞争;贸易限制措施的作用;国内工业的技术革新;出口实绩和国内工业生产能力的变化等。
然而,对上述非倾销因素审查与否及审查的程度如何,几乎完全取决于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当局出于保护国内工业的考虑往往对某些因素不做调查,或者调查时浅尝辄止,而把由非倾销因素引起的损害不公平地归咎于进口产品。
另外,在损害调查时,反倾销法没有规定采选数据的标准,这也很容易造成当局以自由裁量为理由的武断和专横。
4.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标准有失公正。
在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增长时,不论美国的反倾销法,还是wto反倾销协议,都是既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又考察其相对增加,认为“不论其在进口成员的生产或消费方面是绝对的或是相对的”,都视为进口大量增加,这显然更有利于损害存在的判定。
例如,a国从b国进口某一倾销产品,第一年进口4000件,a国国内的消费总量为00件,由于进口量不足国内消费总量的3%,被忽略不计。假如第二年a国仍然是从b国进口4000件该产品,但由于国内消费萎缩,总消费量变为120000件。那么,按照当前的反倾销法,虽然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没有变化,但由于第二年a国国内需求萎缩,进口产品的数量超过了国内消费总量的3%,进口产品就被认为是大量增加了,并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进口国本身消费数量的缩减引起的后果,却要由出口国来承担,显然有失公正。
5.累积评估。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可以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进口产品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累积评估。累积评估的条件,一是来自每个国家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超过了2%的最低标准,且来自每个国家的进口数量是不可忽视的。二是依照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和进口产品与相同国内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对进口影响的累积评估是适宜的。
但累积评估的方法表明,来自一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可能对进口国产业不构成损害,但把几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加起来总体考虑时,其损害的严重影响则不可低估。累积评估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放宽了损害的标准,大大增加了做出损害存在裁决的可能性。这对于刚刚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后起小国往往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6.替代国制度。
关贸总协定附件九第1款第2条规定:“应当承认,对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进口的货物,在为第1条之目的决定可比价格时,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缔约国可能发现有必要考虑这种可能性:与这种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严格的比较不一定经常合适。”
欧美等发达国家依据以上规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产品的进口规定了替代国制度。中国一直是替代国制度的最大受害国之一。虽然欧盟于修改了其反倾销法,把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排除出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自动获得了市场经济资格。在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上,欧盟采取了新的方式,一是以个案审查方式确定某个生产商是否具有市场经济资格;二是对中国企业实行更为具体的差别对待(分别税率)的标准。
欧盟对中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资格规定了5个条件:
二是企业有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能在所有情况下使用的基本财务记录;
四是确保受破产法和资产法的约束,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及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五是汇率随市场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3)公司有权雇佣或解雇雇员并确定其工资;
(4)总体上公司应对其原材料供应及投入有完全的控制;
(5)应在正当合同的基础上保证设备的供应;
(8)应保证进行商业活动的自由,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国内市场销售方面不应存在限制;
二是不能在正当的合同条款之外收回经营权;
三是公司应根据其出口市场的传统需求,自由确定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美国反倾销法在确定市场经济地位时,通常要考虑以下因素: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工资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程度;建立合资企业和外国投资的允许程度;政府对生产资料的拥有或控制的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产品价格和产量的控制程度;商务部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仍然沿用《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如此苛刻的条件,即使是欧美的某些企业也未必符合全部要求,这是一种典型的歧视。当涉诉企业不能达到其所谓的标准时,等待它的将是随意性很强的替代国制度。即选择一个与受诉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同的第三国的价格作为替代价格。而采用替代价格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现实中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同的两个国家是不存在的,因此也难找出某个国家的合适的替代国,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密度极高,具有无可比拟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加之在动力、原材料等方面的价格优势,任何国家充当中国的替代国都必将大大高估其成本,因此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如在确定中国输欧彩电是否存在倾销时,欧盟将新加坡定为替代国,而新加坡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选择这样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必然会得出中国彩电倾销的结论。
其次,替代国的选择随意性过强,缺乏可预见性。替代国的选择只有在进口国厂商提起反倾销申诉,当局认为出口国生产商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时才会出现,因此出口商或出口国生产商在被控倾销之前,甚至在立案过程中都无法预知究竟把价格定于何种水平才能免遭起诉,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法律条文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即行为人能准确地知道其行为的后果。替代国制度以无法预见、无所适从的法律让人遵守,并受其约束,是极不合理的。
第三,替代国价格确定的不透明性。以保密为借口,进口国主管当局从替代国获得的资料将不会透露给出口国的生产厂家,因此,生产商或出口商无法核实依靠这些资料得出的正常价值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倾销幅度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而且,进口国采用替代国价格时往往不做必要的调整,在本来就不公平的基础上人为地加大正常价值,使得被控倾销的生产商出口商被动地去接受进口国主管当局确定的替代国价格,去接受反倾销制裁,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第四,对于我国生产商尤其不公平的是,当被诉倾销的'国内生产商申请到个案裁决,且部分生产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时,对于没有得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仍然要用替代国来确定这些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亦即即使有中国企业得到了市场经济地位,该企业也不能用作其他中国企业的参照,这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7.忽视消费者利益。
反倾销似乎一直是进口国生产商、进口国主管当局与出口国生产商之间的游戏,与消费者毫无干系,在反倾销法中,也很少提及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一般无权过问反倾销调查,也无权取得有关资料。但是消费者的福利却直接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甚至是长期的。
如1990年根据大西洋鲑鱼贸易联盟的书面指控,美国对自挪威进口的新鲜鲑鱼征收了23.8%的反倾销税。征税后国内生产每年约增加70-100万美元,生产者利润随之增加70-80万美元,国家关税收入每年增加870-1090万美元。但由于市场上鲑鱼价格的提高,消费每年的净损失达1810-1850万美元。这样,实际美国社会净福利每年将下降690-720万美元。(转引自《反倾销对相关国家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影响》,易佳琳)。
可见,反倾销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国内特定商品生产者的目的,但它是以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会引起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这对于进口国国内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
欧洲消费者组织曾经提出要求取得反倾销调查中的材料,但欧洲法院却认为反倾销程序并不直接针对消费者及其组织,因此,不予准许。即使在gatt1994年的反倾销法中,也只是规定“当局应向受调查产品的工业用户提供机会,如果该产品通常是由零售渠道出售的,还要向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组织提供机会,让他们提供关于倾销、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的有关调查的任何资料。”但是,消费者却无权获取资料,无权要求中期评审和日落复审(sunsetreview)。
8.争端解决机制中专家小组裁决权的被剥夺。
如果进出口双方都是wto成员,且出口国对进口国向其输出的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的裁决不满意且磋商失败时,前者即可提请wto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决。但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在评估该事项的事实时,专家小组应确定主管机关对事实的确定是否适当,对事实的评估是否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如果事实的确定是适当的,且评估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即使专家小组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该评估也不得被推翻(参见wto反倾销协议第17.6(ii))。也就是说,wto专家小组不得自行搜集证据,另行得出不同的结论。或者说专家小组最多只能对进口国当局的最终裁决结果作出是非判断,而不得随便得出别的结论。这既是wto争端解决机构角色的尴尬,又是贸易保护主义和大国强权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典型反映,显然不利于出口国。而之所以要这样规定,个中原因恰恰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是反倾销法较为完善的国家,也是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这对于经济实力和反倾销立法都较为滞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以上从八个方面对反倾销的不公平性作了分析,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现行的wto以及各国的反倾销法律都有待完善,如何改革现行的国际反倾销法,是各国尤其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wto本轮多边谈判的矛盾集中点之一,希望上述分析能为反倾销法的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篇十八
1963年通过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下移《东京公约》)对机长授予了三项特权,一是机长可以对不循规旅客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measuresofrestraint)。二是将不循规旅客“下机”(disembark),三是将不循规旅客“移交”(deliver)主管当局。为鼓励机长在对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时能迅速、有效地决断,公约对机长赋予了“豁免权”,“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措施,无论航空器机长、机组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或本次飞行是为他而进行的人,在因遭受这些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同时,公约对机长特权也制定了相应限制。“虽然《东京公约》背后的用意是赋予航空器的机长充分的权力,但这决不意味着给予了航空器机长“无限行动权”。必须在《公约》的背景下,在《公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力。正如下文所解释的情况,不这样做不仅可能触发航空器机长的责任,还可能触发航空器经营人的责任。”第一,时间上的限制,机长治安权的行使时间公约限定在航空器的“飞行中”,公约第三章“机长的权力”规定“虽然有第一条第3款的规定,在本章中,航空器从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关闭时开始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候,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航空器强迫降落时,本章规定对在航空器上发生的犯罪和行为仍继续适用,直至一国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时为止”。
可以看出,虽然公约在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航空器从其开动马力起飞到着陆冲程完毕这一时间,都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但就机长特权的开启时间节点上,公约同其后的《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保持了一致性。机长行使特权的时间是航空器关舱门到开舱门之间(即“门到门”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航空器机舱门尚未关闭,或者飞行结束已开启机舱门,机长便不得行使特权的。机长特权的时间节点门到门原则是由不循规或扰乱性行为的特征所决定的。公约所规制的不循规行为,通常包括了诸如:抽烟、饮酒、吸毒、吵闹、未经机组同意换位等等。但是,这些不循规行为在平时的社会生活中有的常常并未被视为违法,由于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特别保护,才授权机长将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地面上可能不重要的轻微违法,在空中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为此,航空器上的犯罪值得特别注意。在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而在登机或者离机过程中,这些不循规行为并不会对航空器飞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东京外交会议筹备工作期间,曾有提议将航空器机长权力时限扩大到登机开始直至登机过程结束。但东京外交会议拒绝了这项提议“因为当时认为,如果登机过程开始到舱门关闭的期间发生任何事,航空器和机长以及机组成员可以获得地面当局的协助”。第二,空间上的限制。公约对机长特权空间的限制有两个方面,一是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公约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或警察用的航空器”。
即机长特权只能在民航航空器上行使,某些情况下,国家航空器搭载旅客的,由于《东京公约》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机长不享有依公约所授特权,而仅受该航空器国内法调整。二是机长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只能在航空器内进行。公约规定“按照第六条规定对一人所采取的管束措施,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在航空器降落后以外的任何地点继续执行”。不循规旅客由于其扰乱行为,通常不适宜继续留置在航空器上。机长根据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只能要么将不循规旅客“下机”,要么将其“移交”降落地国相关当局。也就是说,航空器降落后,除了公约规定了几项特殊情形外,机长必须决断对不循规旅客采取“下机”或者“移交”的行动。而一旦决定后,即应当解除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民用航空器降落于任一国境内,不循规旅客对危及飞行安全的威协已解除,此时再对不循规旅客进行管束亦不必要。进一步地,根据一般国内法和际际法的授权,机长只是航空器的管理人和最高指挥官。一旦离开航空器,机长即只具备一般私法上外国自然人的地位。离机被“下机”或“移交”进入该国的不循规旅客即受该国的属地管辖权管辖。此时,机长特权即必须让渡于国家属地管辖权。
二、公约要求机长承担的义务。
第一,机长负有通知和报告义务。公约规定“机长应尽快并在可能时,在载有按第六条规定受管束措施的人的航空器在一国领土上降落前,将该航空器载有一个受管束措施的人的事实及其理由,通知该国当局”。“机长按照本条规定使一人在某国领土内离开航空器时,应将此离开航空器的事实和理由报告该国当局。”国际航班中,降落地国很多时候并不是被“下机”不循规旅客国籍国或居住地国,或者降落地国此前并未有允许其进入的法律许可,机长的通知报告义务是尊重降落地国主权的必然要求。“不履行这些职责有可能使航空器机长丧失其豁免因为他将被视为未在《公约》的`范围内行事”。第二,机长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机长依照本条规定,将嫌疑犯移交当局时,应将其按航空器登记国法律合法地占有的证据和情报提供该当局。”同前述理由,由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扩大了降落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管辖权,《蒙特利尔议定书》删除了航空器“登记国”措词。需要指出,icao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曾试图附加机长的“请求起诉”义务,“在移交犯罪嫌疑人时,机长请求着陆国主管当局起诉该嫌疑人。有几个代表团认为没有理由为了让着陆国获得管辖权而将这一要求列入草案,因此,建议删除这一要求。它们指出,这一要求还为机长施加了不适当的责任,因为这需要机长做出法律分析。”
三、对机长豁免权的评价。
事实上,在东京外交会议上,对是否应当赋予机长豁免权发生了严重分歧分歧,支持在草案中将豁免权完全删除的动议仅3票落败(16票比19票)。在《东京公约》现代化修订的研究和数次会议过程中,一度试图以“专断和恣意”或以“必要和适度”来清晰界定机长的豁免权,以消除不同国家法院对机长行使特权时主观“合理理由”理解的冲突裁判。icao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草案备选条文三——顺从标准中规定“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行动,无论是机长、机组任何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在因对此人采取这些行动提起的诉讼或代表此人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除非以恣意和任性的方式采取这些行动”。小组委员会考虑到“《东京公约》中设想的合理性标准在大多数管辖区域得到了充分和普遍的理解。”“《东京公约》原有文本(笔者注:指豁免权条款)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应该予以保留”。“与会者达成普遍共识,即《东京公约》为机长、机上乘务人员、旅客以及飞机所有人和经营者提供的现有豁免权应予以保留”。小组委员会认定无需为机长的豁免权更改《东京公约》第六条或第十条的用语。最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对豁免权进行修订。
四、结语。
为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规制不循规旅客、授予机长特权的同时,应当尊重国家主权、保护国际旅客权利,需要国际民航界进一步总结相关文献,以在实际履行公约时符合公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