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整治方案(汇总17篇)
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实施的执行力和团队的合作水平,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调配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一
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要连续4天开展再集中消杀,对于开展消杀的农贸市场继续实行暂时关闭。
各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的消杀工作进行回头看。必须严格执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消杀标准,规范消杀要求,落实落细消杀措施。对农贸市场继续实行地毯式消毒杀菌,对前期可能遗漏的经营户私人区域和市场内门面房要重点消杀,切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农贸市场消杀符合规范要求,达到开市标准。
要突出抓好临时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防控意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方便市民买菜购物。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要充分认清农贸市场继续开展集中消杀工作的重要性,要耐心宣传解释,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告张贴、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告知社区居民。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二
此次专项行动以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是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欺客宰客、强迫消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导游和领队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二)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三)通过网上发布虚假旅游信息,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旅游经营者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方式或标价方式诱骗游客消费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监管局)。
(五)无滑雪、漂流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滑雪场、漂流点和旅游景区(点)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设施不完善、无安全管理制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旅游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特价、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七)旅游中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等行为。(市公安局)。
(八)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九)旅行社与旅游者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擅自从事旅游客运,为旅行社提供运输服务或在机场、车站等人群集聚场所非法拉客,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驾、疲劳驾驶,驾驶员不提醒游客系安全带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十一)旅游景区(点)乱涨价和未经审批随意收费以及设置。
“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强行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十二)旅游景区(点)、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的经营者强迫消费、欺诈消费或通过向旅行社、导游、司机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等方式非法获利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十三)旅游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旅游中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涉旅食品经营场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六)旅行社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向所聘用导游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市人社局)。
专项行动按照。
“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五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科学预防与有效应对相结合)。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序实施。
2.
3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及导游(领队)出现上述情况的,所在属地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按时限及时约谈。要利用消费者评价大数据,建立高风险商户预警机制,第一时间锁定问题商户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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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政办发〔。
〕
68。
号
)
文件,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相关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研究细化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快速度、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4.
加强执法培训。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经费。组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法治水平。
1.
统一投诉受理。旅游投诉热线并入。
12345。
市长热线,工作时间由。
12345。
市长热线负责接听受理,并转给旅游部门分解、处理。待市政府智慧城市系统运行再将旅游投诉热线纳入全市一号通统一受理。
对那些消极作为、办理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县、区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涉旅投诉的处理工作。要开通旅游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中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形成微信工作群,做到信息共享、有效沟通、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地应建立旅游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处涉旅重特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涉旅经营者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暗访检查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就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留案备查。建立并完善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全面公开监管信息,以此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各有关部门之间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及时处理在市场监管中相互移送转办的案件。对既涉及本部门职责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应及时移送相关材料,以同步分别处理或联合处理的方式办结案件。案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有关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协调人民法院在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频繁的地区、旅游景区增设相应的派出法庭或设立巡回审判点,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及时解决纠纷,依法维权。
3.
开展集中整治。各地要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在全面自我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照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在加强属地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在旅游旺季、小长假、旅游高峰时段,对重点旅游景区内外、涉旅餐饮、旅游交通、旅游宾馆、旅游购物及其他旅游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多批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综合监管、齐抓共管的合力,保持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个督导组,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对各县区、各单位进行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开会座谈、实地检查等方法,复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常态化监管。
1.
倡导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行业协会对涉旅企业实行诚信等级制度,向社会公示涉旅企业的诚信等级。
2.
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创新执法形式和管理机制,要细化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的暗访、举报、督办等长效机制,变“被动治”为“主动管”。针对在线旅游、自驾旅游、养老旅游等新情况,加快制定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构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3.
全面进行总结。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监管的成绩和效果、做法和经验、差距和不足、对策和措施、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前报送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薄弱环节,毫不松懈地打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持久战。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
〕
5
(
黑政办发〔。
〕
68。
号
)
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改变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执法水平不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把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放到与提升产品供给和营销推广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坚持履职尽责,依法办事。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游客、媒体和社会监督。
市政府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侨旅游局、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外侨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组成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遇到不同类型的问题和事件时,按照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临时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
“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与投诉处理情况,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切实管好管住本地旅游市场秩序。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工作推诿、互相扯皮、措施不力的,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在履行监管职责中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监管缺失、官商勾结、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和整治成效,形成强大声势;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年
9
12。
20。
日前,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和强化日常监管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外侨旅游局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通报各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在本方案印发后。
10。
日内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科室)负责人联络方式,连同具体实施方案一并报市外侨旅游局(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
8292089。
传真:
8292218。
手机:
15946429666。
电子邮箱:
83337816@。
)。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三
含氯消毒液:
当天临用现配,浓度为500mg/l~1000mg/l。
配制方法2:将含有效氯5%的84消毒液稀释50~100倍。
(一)营业前2小时至营业结束,打开的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有机械通风装置开机运行。
每天消毒1次。
未戴口罩者或发热症状者不应入场。
(二)农贸市场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要求。
营业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四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五
制定工作计划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为下属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究决定,从2020年4月开始,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好人主义之害”等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
确保实效性,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使得党员干警数量优势转化为队伍建设质量优势。
((二))。
强化纪律束警,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涉黑涉恶有关案例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整改,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和“怕慢假庸散”等纪律作风问题,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警。
((三))。
强化监督治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动态监管,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推动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担当强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以政法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顿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4月月515日至44月月030日))。
1、2020年4月上旬,召开全县政法信访暨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法队伍工作重点任务推进;2、县委政法委机关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阅方案,研究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工作,县政法各部门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3、县政法各单位结合全县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详细进行分解立项,制定具体方案和台账。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名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4、县政法各单位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制定本单位教育整顿期间政治学习时间计划课程安排,统筹运用党组(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学习计划安排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还要分别拟定一份百分制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5(5月月11日至99月月131日))。
11、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状态不佳、干劲不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缩不前、争先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软、懒、散的班子进行整顿;对漠视队伍管理,不敢动真碰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直至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整。
一要对照扫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的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29日前报县委政法委;二要研究制定严格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政法各项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2、围绕政法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差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解决部分干警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部分干警慵懒散拖,为民服务意识差的问题。
讼难等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并立项督办,推动整改解决;九要紧盯执法司法活动重点环节,以审判机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公安机关刑事取保候审和行政处罚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案件为着力点,抽调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扎实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案件暇疵、错误,督促纠错补假,视情追责问责,督促干警公正执法司法。
33、围绕部分干警无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干警无视工作纪律,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上班或假期满后仍不上班;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多发;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时间纪律松弛、精神懈怠甚至脱岗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一要开展明查暗访,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问题线索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二要对出现问题较多的政法单位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不定期回访。
行甄别查处;二要对处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徇私枉法、故意办错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要对在执法办案中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件不留地进行追究;四要从严查处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和民警顶风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政法干警远离违法违纪违禁违规的“警戒线”;五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重点,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剖析报告。县政法各单位案例剖析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三))巩固提升阶段(010月月11日至212月底)。
巩固提高阶段是确保整个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关键阶段。
11、进行警示教育,抓好整改提高。把推动整改落实与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对前阶段查找出来问题整顿情况回头看,并结合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干警工作、生活、纪律、作风、服务态度等存在的问题,在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心灵受到震撼,真正受到教育。
作出曝光、警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政法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政法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动整顿活动健康发展,让群众感受到政法队伍形象的明显变化。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教育整顿与当前政法工作有机结合,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业务工作融入政治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全过程各环节,做到纪律作风问题整治与工作攻坚创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工作业绩评价纳入教育整顿成效评价范围,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政治要求、更实的政治作风,促进政法事业长足进步。
((四))加强督导,强力问责。县委政法委将组织督导组对政法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重点督察巡查,对推进缓慢、流于形式、问题突出的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查究。县政法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检务督察、警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和手段,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倒逼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特别要强化高压震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意见》(衡阳市农村生活垃圾专业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阳市农村生活垃圾专业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衡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衡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衡阳市农村综合整治工作的2018)等精神实施,我们制定了相关政策。
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导向,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农村环境卫生为重要内容,以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为线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源头管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城乡一体、城乡共建新农村建设整体思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前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实现主要交通道路沿线、集镇、家庭、水源、田园常态清洁。到2018年底,全县生活垃圾统一运输到垃圾发电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村民环境意识显着提高。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染综合管理、集镇综合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实施农村垃圾特别整备行动。
切实加强农村垃圾管理,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处理,清洁收集全面,运输清空及时,无公害处理,全面实现农村环卫常年常态清洁,按省、市文件要求,强调以下工作。
1.加大环卫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一改二建三改,配备村镇环卫设施。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用、通用、价格低廉、卫生、绿色、方便、布局科学合理,必须考虑下一阶段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后全县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配套使用。一改:改造露天垃圾池是太阳屋垃圾池。二交换:更换开放式运输车辆是密闭运输车辆和压缩式运输车辆的小垃圾箱是与压缩式运输车相匹配的大垃圾箱。三建:各自然村建设垃圾收集池(箱)或垃圾收集室,各行政村建设垃圾收集点,各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
2.加强清洁团队的管理。组建村级清洁团队,加强日常监督,提高清洁工待遇,确保清洁团队稳定。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每500-1000名清洁工的标准建立清洁团队负责村内垃圾清洁和日常清洁工作,对清洁工负责,确定地区,确定标准,确定报酬,签订劳务清洁协议,由乡镇(街道、管理处)申报。为了巩固消除贫困的效果,必须聘请村内忠实、勤奋、责任性强的贫困家庭。清洁工监督审查,工资按月支付,保险购买。
3.创新垃圾处理方式。结合地区实际,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根据土地条件进行垃圾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禁止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地道偏远,交通不便农村重点推进门前三包、分类减量、当地处理垃圾不出村处理模式。其他地方根据户集、村收、镇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工后,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重新清理运输原垃圾填埋场内未腐烂的垃圾,进行生态修复。
4.开展垃圾清除行动。继续深入推进乡村垃圾清零行动,清除集镇街道、村庄庭院、田间地头、山林草丛、河池沟等老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死面。垃圾清零后,安排专家定点进行常态清洁。
5.建立长期清洁机制。努力实现,监督到位,责任下降,方法创新。坚持县审计评估乡(镇),经费拨村(社区),任务下沉家庭的做法,推进县、镇、村、集团、村民逐级审计审计监督制度,执行乡镇(街、管理所)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院落、村民家门前的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清洁工包公共区域的责任包负责制度。下沉工作经费到村里,发挥以村为主的作用,弥补村级清洁资金不足。成立村级卫生协会。全县各行政村应从村内选择村干、党员、退休老干等德高望重的人组成村级卫生协会,开展访问劝告、入户评价、农户进行垃圾分类、村规民约实施、清洁工履行责任、阻止村民随意倒垃圾、征收清洁费等日常工作。重视宣传规则的指导。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教育,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县镇村各级干部积极参与宣传建议,引导村民热爱环境讲卫生,提高村民整体素质。
(二)实施黑污水体管理行动。
各乡镇(街道、管理所)积极协调县直住建设、水务、环境保护、畜牧、卫生计等有关部门,加强管辖区黑污水体综合管理。重点整备黑水(主要指厕所污水),积极协调卫生计划部门改建厕所项目,组织农村大众自主改建厕所。要重点整治污水,协调县住宅建设部门指导加强集镇雨污分离管网建设的协调县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农村工矿企业生产废水是否符合标准排放的检查,协调县畜牧水产部门加强规模养殖场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协调县水务部门加强管辖区主要水体(灌区骨干渠、支渠、村集团灌水网、村集团山平池)黑水污水处理。要强调主要水体黑污管理行动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确保每个水体的环境卫生管理不停止。
(三)实施集镇提升行动。
加大集镇整备,提高集镇品位,确保集镇五无七有:没有道路市场,没有卫生死角,没有臭水沟池,没有家畜规模养殖场所,没有混乱(摊位混乱、垃圾混乱、车辆混乱、广告混乱、施工现场混乱)现象,配置完善公共环卫设施和清洁团队,日,传统节日有交通指导员,有划线管理的交通标准,有统一场所的公益性广告宣传墙面,配套文体绿化小广场,有统式的公益性广告灯箱和照明灯县市管理中心与乡镇农村环境整治办公室联合集镇乡镇机关所在地,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加强基础良好的乡村集镇规划建设,努力建设特色城镇。
(四)实施部门联合整治行动。
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市管理中心、县卫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商粮局、县交通旅游局、县道路局等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在农村垂直管理部门的环境整备工作。责任机构制定本机构农村环境综合整备方案和审查细则,召开工作安排步骤署会,将任务责任分解为乡镇(街道、管理所)相应机构,每季度月底前将审查结果提交县农村环境综合整备工作指导组办公室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
县政府已成立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刘常茂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为了有利于工作,上下对口方便,根据责任、权利、权利一致的原则,乡镇(街道、管理所)是管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备的责任主体,相应设立农村环境卫生整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家专业班级抓住行政村(社区)是管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备的实施主体,村支部书记负责,村主任具体抓住,紧密形成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推进结构。
(二)增加财政投入,筹集资金。
2018年县财政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在2017年度继续增加。农村人口(包括永昌、玉合、洪桥镇人口的50%)继续按每人10元以上的标准分季度支付,用于村庄清洁经费和卫生设施费用。追加集中综合整备专业资金。列支400万元以奖金代理实施季度评价乡镇(街道、管理所)和职能部门,主要补充乡镇(街道、管理所)的日常清洁管理和环卫设施设备。乡镇(街道、管理所)村(居委会)必须创造条件,按县财政特别资金支付额在1:2以上的比例进行补助投资。行政村(居委会)从转移支付资金中保证农村环境整备支出。行政村(居委会)建立村级卫生协会,建立良好的卫生运行机制,倡导自愿筹集资金,保障所在地卫生管理常态化运行。
(三)严格审查,推进工作开展。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备办公室采用明确调查与暗访交替、通报与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街道、管理所)、相关县直职能部门日巡、月暗访、季明调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祁东县电视台、祁东农村环境综合整备微信号公众信号暴露,在县农村环境整备的《监督情况通报》中通报。
(四)业绩奖金激励,积极自觉。
创新激励措施,奖先罚后,调动员工积极性。顺利通过省、市农村垃圾管理专业检查,年度评价在县市排名的乡镇(街、管理所)、县直相关部门可以增发本部门相关人员的月薪作为报酬。乡镇(街道、管理所)、县直有关部门未通过省、市农村垃圾管理专业检查或年度评价,县农村环境综合整备办公室要求取消该部门和有关人员的优先评价资格。
***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为了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配置,根据《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全委员会〔2020〕4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发行《全国安全生产专业整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全委员〔2020〕3号)的要求和中共教育部教育部党组审议通过的《教育系统安全专业整备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业整备三年内开展安全生产计划。
一、整体构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危险,有效抑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策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和专业整治三年行动调查整治工作,推进各级学校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风险调查,有效稳定教育安全生产线,稳定教育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围绕消除事故危险,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教育系统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同步开始,12月结束。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地各学校安排理论学习中心集团专题学习,深入理解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提高消除事故危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领导干部领导讲话、行业专家深入讲话、一线人员交流讲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上开设专栏主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全面、多角度、立体解读宣传,推进学习贯彻。
(二)开展调查整备进行时主题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安全专业整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调查整备进行时专题活动,广泛宣传调查整备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效果。加强示范指导和警告教育,及时总结出现的先进典型和成果,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加强组织相关人员参考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通报,深入吸取教训,切实警惕。广泛启动师生、干部员工,开展校园安全啄木鸟学校风险扫描仪危险调查显微镜寻找周围危险专业调查调查员等活动,全面深入调查调查学校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危险,从源头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的发生。
(3)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教室。各地各学校广泛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教室,听取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部门领导、学校安全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对责任执行、危险调查、风险管理、应急处理等内容进行的云教室。围绕复学复课、危险调查整理、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开展网络视频采访、远程在线指导和安全公开课微教室公益讲座等在线活动,指导传授安全技能,交流体验,切实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5)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发布《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全委员会〔2020〕3号),各级学校应采用在线结合、在线辅助方式,稳步推进安全宣传进入学校。着重开展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预防管理和家庭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入学活动。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普及消防安全等知识,教师和学生可以避免危险,自助。
三、教育系统安全专业整顿三年行动活动。
各地各学校根据《教育系统安全专业整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安全专业整备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理和危险管理安全防范体系,开展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专业管理,提高安全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提高安全基础支持保障能力,从2020年到2022年分为动员配置、调查整备、集中攻势、加强四个阶段。2020年各级学校应充分把握疫情形势和安全形势,密切围绕调查整备阶段工作重点,统一常态化疫情预防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准确制定疫情预防管理方案和安全专业整备工作方案,全面调查学校安全风险危险,建立问题危险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边调查边调查边调查边调查,加快实施,2020年整备工作力取得初步实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牢牢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教育系统安全专业整备三年行动活动纳入全年安全工作重点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计划、配置、检查、执行。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分任务、精心执行,建立多部门合作合作机制,确保人力、物力、相关经费等各项保障,有效开展活动。
(3)营造浓厚的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在学校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栏目,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活动进展,及时向各地安全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展相关信息,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页上积极宣传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漯河市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0〕19号)和《关于印发〈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城市基层治理互促共融,现就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针对“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技防”院落、楼栋存在的人员管控难度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三无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不断提升“三无小区”管理服务和综合治理水平;推行“一联四帮”制度(即市直部门联系社区网格、小区,帮党的建设、帮规范管理、帮文明创建、帮纾难解困),推动“三无小区”全面转化升级,实现“有党的组织覆盖、有单位分包联系、有管理服务队伍、有人防物防技防”的“四有”目标。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联系分包小区为双龙社区物价局一号院,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第三党支部、第四党支部联系分包小区为双龙社区物价局家属院。
(一)开展对接调研。主动与双龙社区、帮扶小区接洽联系,了解小区基本情况。要对帮扶小区开展经常性调研,由班子成员带队,每月至少1次深入小区走访调研,了解群众需求,全面掌握情况,指导开展工作。首次对接调研应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制定帮扶方案。结合帮扶小区实际,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帮扶对策,制定帮扶方案、工作台账和承诺事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6月上旬前向帮扶小区公开承诺。
(三)推动组织覆盖。按照“一小区一支部、一楼栋一党小组”原则,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联动,科学设置党组织,形成“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四级组织体系。指导帮扶小区建立党组织,有3名以上直管党员的单独组建,直管党员不足3名的,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指导组建联合党组织。暂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可吸纳在小区居住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组建功能型党组织。“三无小区”党组织组建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四)完善帮扶机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行“一联四帮”制度,完善共商共治共建机制。局机关各党支部要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收集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化解小区矛盾问题;要主动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协助做好“三无小区”走访、巡逻、管理、服务等工作;要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分包小区开展物防技防建设。坚持大事共议、要事共决、实事共办、急事共商,共同解决“三无小区”事务。将报到党员编入小区、网格党支部和楼栋党小组,充分发挥报到党员作用,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问题。每季度街道将汇总评价分包单位“一联四帮”落实情况,并报送市县区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创文办备案,作为考核评价依据,推动共驻共建提升实效。
(五)开展环境整治。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帮扶小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做到卫生无死角,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及时;墙体、楼道整洁,绿化带内无垃圾、玻璃无破损;小区无非法小广告,无杂物堆积,无飞线充电、无私拉乱扯晾晒行为。协助社区合理规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位置,整治楼道内非机动车停放、杂物堆积、乱涂乱画、乱张贴等问题。
(六)加强物防技防。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帮扶小区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配备安保人员,组建党员居民志愿巡防队、党员先锋队。帮助小区在重点部位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设置消防、交通安全等基础设施。在小区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及其他电子管理系统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七)完善基础设施。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帮扶小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达到路平、灯亮、水通、盖齐,路面硬化无破损、无坑洼积水现象,排水设施通畅,照明完好率100%,墙体无破损、无污渍。
(八)营造文明氛围。协助社区、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杜绝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遛狗不牵狗绳、垃圾乱扔等不文明现象。协助社区、小区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漯河市民文明公约、漯河社区居民公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核心要素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推进(2020年5月—6月上旬)。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结合帮扶小区实际,按照“一区一策、因区制宜”原则,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帮扶对策,制定帮扶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6月上旬前配合社区建立小区功能型党组强,向帮扶小区公开承诺。
(二)综合整治(2020年6月中旬—8月中旬)。紧盯“四有”目标,根据“三无小区”不同情况,选择合适有效的治理措施,整合资源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一个、见效一个,提升一个、销号一个,6月上旬前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8月底前基本实现“三无小区”转化升级。
(三)自查迎检(2020年8月下旬)。8月底,各县区将对治理后的“三无小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市委组织部、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逐一核查,对“三无小区”治理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局政治部宣传教育科、党建工作科和各党支部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准备。
(一)深化思想认识。“三无小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勇于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要将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落实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强化督导问效,推动治理常态长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局政治部和党建工作科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照方案台账和公开承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三无小区”服务管理工作。
(三)大力宣传引导。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三无小区”治理工作,注意总结宣传推广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通过社区公开栏、网络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发布,积极营造党员参与、群众支持、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根据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地区公安局提出的巡察整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深刻吸取xx、xx、xx、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下大气力解决队伍中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影响较大、性质严重案件多发的势头,经地区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立足“传承、精准、实干”的理念,本着“注重思想教育、抓住问题关键、全面整改提高、健全完善制度”的原则,着力解决队伍中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公安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
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公安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改善;
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民警外出没有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
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四零”、“五零”承诺不到位,办事拖拉,服务态度不端、办事质量差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内务管理脏乱差、警容风纪不整;
内部监管不力,执行制度不严;
着力整治民警涉及枪车酒赌毒问题,违规枪支管理使用规定;
违反地局“禁酒令”,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
开警车时不着警装、携带“三证”不全;
受利益驱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参与经商办企业,为违法经营的涉黄、赌、毒网吧、浴池、宾馆提供便利,编织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关系网”,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执法主体不规范,辅警人员参与执法办案;
在执法执勤中不佩戴执法记录仪等个人防护装备;
公安民警驾驶私家车辆不挂牌,挂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证问题。
(四)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婚丧嫁娶、办“学子宴”、公款核销个人费用、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节日收受礼金红包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针对反映较多的重开会轻落实、重发文轻效果、重口号轻行动、重显绩轻潜绩、重局部轻全部等问题。整治“冷、硬、横、推、拖”顽症痼疾,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解决“门也好进、脸也好看、话也好听,但事仍然难办”问题。
(一)学习教育阶段(4月1日至30日)。
主要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方案、成立机构;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有效形式,切实增强广大民警参与整顿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1.学习内容:由局机关党委将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以支部为单位,每周利用一个下午时间,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实施细则》、《公安机关枪支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地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局党委委员要与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所队科长要与所属民警进行一次“正风肃纪”警示教育谈话。
3.座谈讨论:以xx、xx、xx、xx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展开座谈讨论,挖根源、查原因、论危害,深刻吸取教训,确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达到标准:
(1)、单位有机构。
(2)、单位有学习计划、讨论记录、考勤记录;
(3)、每名民警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民警参学率达100%。
(4)、宣传发动要到位,民警知晓率达100%。
各局(分局)、各单位的学习教育情况于4月25日前报送地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深入查摆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主要任务:认真查摆、找准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科室领导自查报告要由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
党委委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自查材料要由局长审核把关签字。
2、开门走访。通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案件当事人、群众监督员,辖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形式,了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
3、开展信访案件大评查。对收到的信访件,由信访科牵头,组织机关单位开展评查,重点看是否存在民警执法不规范、不公正引发信访,对存在问题的坚决纠正。
4、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各局(分局)要对重点部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执法岗位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件督促抓好落实。
达到标准:
1、查摆问题要准。对流于形式,走过场,不符合民警个人实际的自查材料,要责令重写,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2、确保查摆人数,查摆率要达到100%。
(三)全面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强化纪律作风养成”;
“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培养高尚情操,摒弃庸俗低下生活方式”;
“学习先进典型,树立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对照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公安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等方面建立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要从领导班子成员开始,人人要有针对性地写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努力方向。
2、落实整改方案。在整改时限内,认真解决问题,达到整改目标。对民警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要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对在整顿中顶风违纪的,要从重处理,决不手软。
4、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公安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活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去约束民警、管理民警、规范民警的行为。
达到标准:
1、对问题整改率要达到100%。
2、对违法违纪民警查处率达到100%。
3、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率95%以上。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主要任务: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工作亮点和创新点,全面推广交流。各局(分局)、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行署公安局在适当时机对重点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
各局(分局)、各单位要把全面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地局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对每个阶段工作亮点和创新点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推广交流。
五、组织领导为推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地区公安局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办公室设在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xx(兼任)。各局(分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局(分局)、各单位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组织好各阶段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对集中整治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头,使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搞好结合,稳步推进。
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专项整治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与当前开展的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要以专项整治活动检验公安工作战绩,以工作战绩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在对本局(分局)、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摸清问题的关键和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检查,树立典型。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地县两级公安机关都要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部门、各警种尤其是违法违纪问题多发的单位、警种、部位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要注重运用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促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到10月31日,市工商局开展“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
“五大类”广告: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各类广告等。
整治的重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以军队、武警部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利用健康专题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化妆品效用或性能作虚假宣传;对美容服务效果做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各类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整治的范围:全市各级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含有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内容的各类印刷品广告及各类户外广告;在我市注册备案的各互联网站及其他广告发布机构。
活动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坚决查处曝光一批“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严厉查处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经营单位,继续落实广告媒体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问题严重的,除行政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六
为认真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会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现状,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无证无照无牌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识等不法行为,着力打击生产、储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国六标准汽、柴油普及工作,加强车用尿素的监督管理,狠抓油品质量整治提升,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网点布局更加合理、油品质量更加可靠。
(一)未经许可违规建设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站、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三)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五)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七)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加油站(点)的经营行为;
(八)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九)非法运输成品油和运输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十)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行为;
(十一)未按规定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行为;
(十二)未按规定时间销售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和相关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的行为。
(一)对违规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工作。对违规建设的储油库、加油站(点),依法依规终止其建设并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营业。对未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取缔的要予以取缔,确保加油站(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运营合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安监局)。
(三)对发现的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取缔、关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4。
小时值守,对所有油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杜绝劣质或低标号汽、柴油进入我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质监局)。
(五)对私自购进非标油品并在市场上销售的,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市场油品规范销售。(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公安局)。
(六)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35。
号)第五条规定的,由质检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的防火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消防大队)。
(八)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已不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应规定条件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九)对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全覆盖,着力提升全县成品油合格率。对中石油、中石化中字头油品经营企业,每半年抽检一次;对民营加油站(点),每季度抽检一次;对主城区内各类加油站,每月抽检一次。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或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油品的,以及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查。(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公安局)。
(十)由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停电通知单后,对无证无照无牌、须取缔关停的加油站(点),采取断电限制措施。(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十一)对加油站(点)用地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十二)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并对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十三)对未按时完成推行车用尿素销售、未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仍然销售普通柴油的以及未落实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各乡(镇)以及县商务、工商食药监、安监、质监、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参与,设立举报电话:
2380017。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
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
10。
月
10。
2380017。
)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是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抓紧部署,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为加强此次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决定成立磁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商务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储油库、加油站(点)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车用尿素销售及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工商食药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假冒他人合法标识、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负责车用油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检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负责车用油品生产、储存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违法购销散装汽油行为予以严查。
交警部门配合工商食药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查处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对储油库,加油站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进行检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七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乡开展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工作要求,是县委、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二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务会成员全体班主任。
统筹:
(一)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国旗下讲话。
1、内容:值周班准备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并在周一晨会上,对全校师生进行宣读。
2、对象:全校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2日(暂定)。
(二)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1、内容和要求:每位七年级综合实践课教师整理交通知识,精心备好、上好一堂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要求有教案、课件和课堂实景照片。
2、对象:七年级学生。
3、负责科室:教务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手抄报评比。
1、内容和要求:动手汇制一份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手抄报,各班推选2份优秀作品参加学校评比。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作品上交时间为9月22日。
(四)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1、内容和要求:各班精心准备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班会活动,要求有教案与活动记录,主题班会的活动照片,并上交到政教处。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可自选调整)。
(五)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1、内容:由校园安全小分队成员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2、对象:全校学生家长、校园周边村民。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缓解我校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及各联小、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学生、儿童安全、畅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整治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查处一批校园周边道路突出交通违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完善优化一批校园周边交通组织,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点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治安等警种联勤联动,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交通问题突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落实保安人员足额配备,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要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
5.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违法乱象。要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采取“视频+巡逻”的模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违法。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开学后第一个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要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4、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31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民警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
5、各级公安机关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6、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查整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1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2、要积极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加大对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车安全顺畅。要严格校园周边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设施,降低对通行的影响。
3.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与学校及属地街乡镇村基层组织共同研究会商,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及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摸清需求,根据城乡不同状况,会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展公共交通、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遇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提前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维护。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选树一批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交通组织科学精细、共建共治机制健全、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交通安全示范校园,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各县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县(区)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选定市、县级重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制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报表及工作小结, 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六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吸取近期在我市频发的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合政办秘号文件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xx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运料车(以下简称“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的原则,把加强对工程运输企业、驾驶人、工程车辆等的监督管理作为当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工程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路面查处及督促整改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力打造“平安和谐xx”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xx定为组长,各村(居)、工业园管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xx同仁任办公室主任。
(一)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6日。
(二)整治范围。
合淮路、四里河路等镇域重点路段。
(三)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1、各村(居),xx工业园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要摸清属地范围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施工工地的情况,特别是要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积极配合镇政府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2、市容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三车”泼洒、污染、损坏路面情况的督察。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遏制“三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二)源头治理阶段。完善源头治理具体工作措施,形成专项工作规范,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源头治理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巩固工作成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在整治活动中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提高整治工作实效。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及时互通管理信息,实现监管工作成效的最大化。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细化措施,落实长效。
各相关企业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