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整治方案(专业14篇)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和挑战。制定方案的过程应该注重系统性和创造性的思维。请大家参考下面的范文,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方案的制定方法。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一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二
含氯消毒液:
当天临用现配,浓度为500mg/l~1000mg/l。
配制方法2:将含有效氯5%的84消毒液稀释50~100倍。
(一)营业前2小时至营业结束,打开的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有机械通风装置开机运行。
每天消毒1次。
未戴口罩者或发热症状者不应入场。
(二)农贸市场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要求。
营业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三
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要连续4天开展再集中消杀,对于开展消杀的农贸市场继续实行暂时关闭。
各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的消杀工作进行回头看。必须严格执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消杀标准,规范消杀要求,落实落细消杀措施。对农贸市场继续实行地毯式消毒杀菌,对前期可能遗漏的经营户私人区域和市场内门面房要重点消杀,切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农贸市场消杀符合规范要求,达到开市标准。
要突出抓好临时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防控意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方便市民买菜购物。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要充分认清农贸市场继续开展集中消杀工作的重要性,要耐心宣传解释,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告张贴、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告知社区居民。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四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五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2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九旅字﹝____﹞____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我区旅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九旅字﹝____﹞____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我区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及《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出现的新情况,按照省旅游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统一部署,区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至____年____月在全区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推动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二、整治重点。
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整治违反《旅游法》。
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等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阶段。
法、施法、执法的信心;二送政策措施到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三)宣传引导。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活动结束后,我局将通过媒体、网络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监督。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推动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二、整治重点。
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整治违反《旅游法》。
三、专项整治阶段。
(三)宣传引导。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活动结束后,我局将通过媒体、网络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监督。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六
此次专项行动以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是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欺客宰客、强迫消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导游和领队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二)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三)通过网上发布虚假旅游信息,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旅游经营者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方式或标价方式诱骗游客消费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监管局)。
(五)无滑雪、漂流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滑雪场、漂流点和旅游景区(点)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设施不完善、无安全管理制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旅游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特价、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七)旅游中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等行为。(市公安局)。
(八)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九)旅行社与旅游者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擅自从事旅游客运,为旅行社提供运输服务或在机场、车站等人群集聚场所非法拉客,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驾、疲劳驾驶,驾驶员不提醒游客系安全带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十一)旅游景区(点)乱涨价和未经审批随意收费以及设置。
“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强行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十二)旅游景区(点)、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的经营者强迫消费、欺诈消费或通过向旅行社、导游、司机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等方式非法获利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十三)旅游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旅游中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涉旅食品经营场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六)旅行社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向所聘用导游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市人社局)。
专项行动按照。
“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五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科学预防与有效应对相结合)。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序实施。
2.
3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及导游(领队)出现上述情况的,所在属地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按时限及时约谈。要利用消费者评价大数据,建立高风险商户预警机制,第一时间锁定问题商户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3.
〕
5
(
黑政办发〔。
〕
68。
号
)
文件,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相关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研究细化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快速度、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4.
加强执法培训。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经费。组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法治水平。
1.
统一投诉受理。旅游投诉热线并入。
12345。
市长热线,工作时间由。
12345。
市长热线负责接听受理,并转给旅游部门分解、处理。待市政府智慧城市系统运行再将旅游投诉热线纳入全市一号通统一受理。
对那些消极作为、办理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县、区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涉旅投诉的处理工作。要开通旅游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中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形成微信工作群,做到信息共享、有效沟通、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地应建立旅游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处涉旅重特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涉旅经营者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暗访检查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就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留案备查。建立并完善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全面公开监管信息,以此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各有关部门之间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及时处理在市场监管中相互移送转办的案件。对既涉及本部门职责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应及时移送相关材料,以同步分别处理或联合处理的方式办结案件。案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有关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协调人民法院在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频繁的地区、旅游景区增设相应的派出法庭或设立巡回审判点,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及时解决纠纷,依法维权。
3.
开展集中整治。各地要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在全面自我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照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在加强属地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在旅游旺季、小长假、旅游高峰时段,对重点旅游景区内外、涉旅餐饮、旅游交通、旅游宾馆、旅游购物及其他旅游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多批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综合监管、齐抓共管的合力,保持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个督导组,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对各县区、各单位进行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开会座谈、实地检查等方法,复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常态化监管。
1.
倡导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行业协会对涉旅企业实行诚信等级制度,向社会公示涉旅企业的诚信等级。
2.
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创新执法形式和管理机制,要细化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的暗访、举报、督办等长效机制,变“被动治”为“主动管”。针对在线旅游、自驾旅游、养老旅游等新情况,加快制定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构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3.
全面进行总结。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监管的成绩和效果、做法和经验、差距和不足、对策和措施、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前报送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薄弱环节,毫不松懈地打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持久战。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
〕
5
(
黑政办发〔。
〕
68。
号
)
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改变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执法水平不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把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放到与提升产品供给和营销推广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坚持履职尽责,依法办事。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游客、媒体和社会监督。
市政府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侨旅游局、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外侨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组成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遇到不同类型的问题和事件时,按照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临时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
“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与投诉处理情况,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切实管好管住本地旅游市场秩序。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工作推诿、互相扯皮、措施不力的,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在履行监管职责中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监管缺失、官商勾结、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和整治成效,形成强大声势;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年
9
12。
20。
日前,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和强化日常监管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外侨旅游局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通报各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在本方案印发后。
10。
日内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科室)负责人联络方式,连同具体实施方案一并报市外侨旅游局(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
8292089。
传真:
8292218。
手机:
15946429666。
电子邮箱:
83337816@。
)。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推动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实做细预防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达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目的,我们在前期发布的相关重点场所防控指南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有关重点措施和要求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日常”。健全市场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市场整体卫生环境,完善公厕、垃圾收集、给排水、洗手等卫生设施配备,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推动经营者落实日常保洁制度,维护摊位内环境卫生,将精细化的防护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注重“群防群控,宣教引导”。要加强指导与科普宣传,把倡导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卫生和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作为“市场文化”在市场内推广开来、坚持下去。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要广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指导从业人员精准防护,保证防控效果。
各地要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大排查。重点选择辖区内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定期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食品储存追溯、环境等风险排查和监测,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处置,确保市场防疫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各地要在本地区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商务部门要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各项措施切实落实落细落到位。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八
95。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零售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iv。
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等。
(三)防冒他人合法标识行为。
“黑加油点”断电,并会同国土资源、规划、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办理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安监部门负责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
(
四
)
工商部门负责加强车用燃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车用燃油零售环节的抽样检验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加油站和农村加油网点的油品质量检测;会同商务、公安部门拆除“山寨加油站”仿冒他人的合法标识;依法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五)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以及油气回收设施;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点);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质车用燃油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质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生产行为;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违法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处理。
(八)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
(九)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重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及相关经营场所。
县商务、工商、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国土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我县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处的问题,要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处理意见。为方便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
[2014]1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要求,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
各单位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附件于
10。
月
12。
日前报县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含电子版)。联系电话:
82942215。
;电子邮箱。
psswjcpy@。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我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查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九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乡开展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工作要求,是县委、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加快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步伐,切实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变城区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人车混行、机动车及非机动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减少城区道路拥挤,确保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队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晓奋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为副组长,副大队长闫刚、陈海波、副教导员邵付敏、城关中队中队长凌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作,并对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总责。
11月10日至12月31日,早上7:30—8:30.
参勤人员对下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1、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
2、行人翻越防护栏、任意横穿街道的、过街不走斑马线;
3、行人在人行信号灯红灯亮时进入斑马线、闯红灯的;
4、行人在主干道上招呼出租汽车、公交车的;
5、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或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6、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抢道路的;
7、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的;
8、机动车违反导向车道行驶的。
大队长刘庆冰负总责,协调和部署整治行动。
(一)第一片区(凌勇负责包保)。
人员:新城区分队队员、5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新城区各道路的巡逻管控工作。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县委党校路口)、青年路与为民路交叉路口(金域蓝湾路口)。
(二)第二片区(陈海波、马庆利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二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南段、大桥路、青年路南段、中兴路南段的巡逻管控工作,兼顾中医院、农行、金茂园等门口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国防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中医院路口)、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供电局路口)。
(三)第三片区(闫刚、刘明伟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一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西环路、青年路中段、淮河路、中兴路中队的巡逻管控,兼顾县医院路口、亿豪泊景城门口、实验小学、国贸门口等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一中南路口)、国防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左岸名城路口)。
(四)第四片区(邵付敏、陈默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三分队全体队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北段、环城北路、中兴路北段、青年路北段的巡逻管控,兼顾谷丰园、二实小、五河三中、盐业公司等路口。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一中北路口)、国防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五)城关机动队(鲍宇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机动队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06:00—7:30,12:00-14:30,18:00-22:00)负责新老城区各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以上每个片区每天早上7时30分至18时,加强辖区巡逻,管控和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国防路、中医院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清除国防路东西两边停车位,设置隔离护栏,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二)、闸桥路清除东西两边停车位,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三)、大桥路南北两边清除停车位淮河大桥西端至环城西路交汇处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交警加强管理。
(四)、淮河路与潼河路路口增设红绿灯一处。
(五)、站高峰人员安排:
淮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穆友林、吴庆峰)。
淮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王维民、张永才)。
淮河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周飞虎、赵涛)。
淮河路与闸桥路交叉路口(纪天明、曹晓飞)。
浍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华利、赵旭)。
浍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王健、钱锋)。
大桥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严军、陈军)。
大桥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胡远见、沈思海)。
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周兵、徐阳)。
(一)、所有执勤民警、协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区域执勤,非其它工作安排一律不得离开执勤区域,执勤车辆一律使用警用摩托车。
(二)、民警、协警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精神要饱满,动作要规范,查纠违法行为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三)、严格遵守执勤、执法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同时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滥用职权,防止引发重大事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勤、礼貌纠违。
(四)、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失管漏管。县局和大队每周对站高峰执勤人员,在岗在位和管事率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职的人员予以通报。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2.学生回家情况;4.校门路口警示标志。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彻底告别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长春中心小学《20xx年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
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
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