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总结是一个自我反思的过程,它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写总结时,需要注意尊重他人和团队的贡献,充分体现合作和协作的精神。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总结范文,相信会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物963处33万平方米,新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4座,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60吨/天,关闭养殖场49座,搬迁养殖场19座,拆除养殖场面积5.7万平方米,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船舶15艘。全县村镇生活垃圾清理和农村沟河塘保洁由国祯自然美环卫公司负责,服务期15年。二是加强河湖采砂管理。对泉河、洪河进行常态化巡察,严厉打击采砂行为。2020年共开展河道集中整治行动176次,已取缔非法堆场4座,提升1座,共处理15条采砂船只。三是做好河沟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情况。根据临政〔1994〕20号文,河沟管理保护范围已划定,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河沟管理保护范围内确权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__”推进情况。1.我县于2020年5月份开展了主要河道洪河及分洪道、泉河、谷河、界南河、流鞍河、涎河、临艾河等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土地资源收回专项工作,共收回管理范围土地12100亩。2.拆除主要河道违法建设,我县于2020年7月-8月组织开展了主要河道违法建设专项拆除行动,共拆除临艾河、界南河、宋老河、滑老河等违法建设33万平方米,基本解决了违法建设、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3.集中清理陈年垃圾、村镇垃圾,累计清理生活垃圾48936吨、建筑垃圾66707吨、废弃秸秆39146吨、杂物10570吨,农村居住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镇面貌取得很大改观。4.大力开展沟塘治理,我县连续开展了三年水利大会战行动,完成72条大沟综合治理,656条中沟疏浚,扩挖旧村塘1006口,农村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完成城区阜临河与临艾河、白沟和于王沟等环城水体8.4公里,城区截污12处,铺设管网1.2公里。鲖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40%,长官污水处理厂已完成92%,宋集污水处理厂已完成78%,杨桥污水处理厂已完成23%。剩余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计划2020年完成。三是河沟垃圾清理、保洁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xx县创新采取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xx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共引入社会资本16.5亿元。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xx设立xx国祯自然美环卫有限公司,具体负责“xx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的运营管理。该项目实施以来,为xx县提供就业岗位4100多个,其中,帮助1600余人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新建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4座,采购各类环卫车辆200多台,各类型打捞船50只、电动保洁车3400余辆,垃圾桶10万只等。累计清理生活垃圾48936吨、建筑垃圾66707吨、废弃秸秆39146吨、杂物10570吨。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三
半年来,根据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精心部署下,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开拓创新、率先作为、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文件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不等不靠,利用召开党工委会议的时机,多次组织学习了成都市金牛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在认真贯彻学习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成立了由街道党政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城乡一体化推进科设立了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街道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金泉街道关于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街道及社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责任清单,拟定了街道总河长、河长及社区河长人员名单、责任河道。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了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了分工,落实了任务,压实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了《金泉街道关于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还制定了《金泉街道河长制管理xx年工作要点》、《金泉街道关于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制度的通知》、《金泉街道关于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金泉街道关于河长制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xx)的通知》、《金泉街道关于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金泉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的通知》等六份文件,下发到科室和社区抓好贯彻执行,确保了河长制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了实处。
一是为了增强社会各界对辖区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金泉辖区河渠的良好氛围,街道政务公开网上对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金泉街道辖区总河长、街道河长和社区河长名单进行了公布,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制作悬挂实行河长制工作宣传标语24幅,加大了宣传力度,做到了家喻户晓。二是根据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及时制作并安装了辖区河长制工作公示牌23个。三是根据区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金泉街道关于水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清单》,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狠抓落实,积极整改,目前已经完成整改点位56个,占目标任务的45%。同时,拟制了街道一斗渠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黄金路雨污混排治理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四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积极响应,按要求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5月24日县印发《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河道管护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对六项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县级设立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县内8条主要河道设立县级河长,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全县32个乡镇,分别制定乡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由每个乡(镇、开发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对辖区内的河流分级设置乡、村河长。
全县共设置县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分级分段河长7名,县直相关部门为协助单位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工作;乡级总河长49名,副总河长48名,分级分段河长211名,全县设立县级河长制公示牌80个,乡级河长制公示牌460块,县、乡级河长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印制了1万册河长制宣传手册,8条县级河流及114条乡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五
自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吴田河、福寺河存在许多护岸松动有坍塌的可能,淤积严重致使河床抬高;横江有部分护岸水毁;要彻底的对河道进行治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因此,建议上级安排巡河经费,确保河长制机制得以落实,发挥长效。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六
1、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因村两委换届人事变动,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我镇横江、吴田河、福寺河设立的13块河长制公示牌全部更新到位。
2、加强巡查督查力度。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我镇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镇总河长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所有镇级河长均已定期对责任河湖下一级河长工作进行了督察检查,横江xx段、吴田河、福寺河和七座水库镇级河长已多次开展督察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交办,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镇河长办按时对村级河长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交办。密切跟踪各村的河长制工作开展进度,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行政村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河道保洁工作。一是各村每月定期开展河道捡垃圾等整治活动;二是镇政府与钟塘村村民路贤冬签订“横江河道打捞保洁承包合同”,乙方组建不少于10人的打捞队伍,日常上岗打捞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并能满足日常保洁工作的需要。每年支付横江河道打捞保洁费7万元,按季度验收合格付一次。我镇结合全域环境整治、xx老街中心村项目实施了村庄内福寺河350米的河道生态治理、1300余米的横江打捞安排专人进行打捞;增设垃圾桶近600只;建成区共打捞清理生活垃圾量约500吨,清理建筑垃圾量50余吨,清理其它杂物23吨,出动人力2000余人次,出动机械化运输车辆800余车次。
4、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我镇安排人员开展日常对入河排污监管。为保护村庄整体环境良好,对xx老街污水工程进行高标准环境净化实施。同时,增设旅游公厕2处,满足了服务半径要求;实施卫生改厕,改厕率100%。
5、关闭拆除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及可养区内不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我镇采取上门入户走访,通过发放整治通知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要求等多种形式,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6、落实禁渔制度。一是各级河长、巡河员加强日常巡河;二是我镇开展日常渔政执法与突击夜间巡查穿插结合,确保禁渔制度得到落实,杜绝非法电鱼、毒鱼、炸鱼发生。县畜牧局、执法局、xx镇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横江xx段禁渔活动,对非法捕捞渔具进行彻底清理,打捞销毁地笼。
7、开展农药集中配送工作。我镇完善农药集中配送网点有4个,直供点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店有4个。镇农技办加强农药配送网点日常监督,建立科学长效的农药集中配送运行机制,并做好宣传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为农药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8、修复横江潜阜桥头护岸(右岸)。xx县横江城区治理工程-xx潜阜桥头护岸项目,修复护岸长220米,高6米,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4月23日完成招标,中标价104.39万元,10月份开工建设,11月底完工。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七
xx年以来xx县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县河长办也根据工作安排,对全县主要河道和大沟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了35次督查暗访,针对督查发现问题,向有关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下发30个交办单,交办问题175条,全部整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严控地下水开采。限采区内一般不批准深水井;截止xx年10月,对关庙镇、鲖城镇、白庙镇、姜寨镇、迎仙镇、瓦店镇的10眼深层地下水取水井进行了封填。二是加强水功能区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保护。xx年9月份,xx县6个水功能区考核达标4个,达标率66.7%。7个监测断面,考核达标6个,达标率85.7%。通过对大中沟整治等措施,我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较好。xx年1-10月,对47个断面水质考核,共获得市政府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750万元。
(二)加强河沟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一是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扎实推进河沟整治,努力打造良好的河沟生态环境,市河长办于8月17日—21日对泉河、洪河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54个问题,其中属于界首5个问题、立即整改的问题40处已完成、限期整改的问题8处已完成、分期整改的问题1处整改中。二是打击河道采砂行为。对泉河、洪河、流鞍河进行常态化巡察,严厉打击采砂行为。xx年以来,共开展河道巡警整治291次,已取缔非法堆场4座,提升1座,共销毁采砂船只11艘;三是划定河沟管理保护范围。按照根据临政〔1994〕20号文件要求,已对10条主要河流和72大沟进行了划界工作,但做未带状电子图。根据阜临政办秘〔xx〕139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的《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待审核及资金落实后对河沟管理保护范围内电子带状图进行招标。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情况。一是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指导,xx年全县农药、化肥使用量较xx年实现零增长;二是开展网箱养渔专项清理行动,泉河、流鞍河等主要河流未发现网箱养渔,专清理行动见成效、未出现反弹现象;三是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全县826家规模养殖场已有646家完成“一厂一策”改造,促进这些养殖场的环保改善;四是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鲖城、长官、宋集、杨桥等四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和设备安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管网铺设工作。张新、滑集、迎仙、黄岭、姜寨、白庙、土陂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余下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开工。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情况。一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清理陈年垃圾、村镇垃圾,农村居住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镇面貌取得很大改观;根据《关于开展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临城办〔xx〕10号)要求,目前已通过沟塘治理、垃圾杂物清理、公厕、巷道建设、广场建设等验收的有285个村(居、社区),完成投资资金14250万元,已拨付资金6150万元。二是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城区阜临河与临艾河、白沟和于王沟等环城水体8.4公里,城区截污12处,铺设管网2.3公里;三是建立河沟垃圾清理、保洁及长效机制。我县引进国祯自然美有限公司实施“xx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据统计,国祯自然美有限公司已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91818.79吨、城市生活垃圾68190.96吨。村镇及河沟内的垃圾及时清理,保证了农村水环境质量。
1、“河长制”公示牌方面。存在部分乡镇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内容,个别被损坏公示牌没有及时更换。
2、巡河方面。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村两级河未按规定进行巡河,发现问题少,巡河记录不完整,甚至有闭门造车式巡河现象。
3、河沟岸线管理方面。河沟扒坡种植问题依然严重,xx年各乡镇按县政府要求,收回谷河、流鞍河、界南河、涎河等5条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国有土地12153亩,部分乡镇河段群众扒坡种植现象反弹,造成水土流失。
4、“清四乱”工作方面。河沟“清四乱”是水利部xx年7月部署的,计划用1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县河长办及时进行了部置,从督查看,各乡镇“清四乱”工作进展不平衡,“四乱”现象时有发生。
5、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河长制信息化平台是省、市河长制管理推动的建设内容,也是省市考核内容。xx年10月14日,xx县水利局向xx县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报《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申报书》,xx年11月5日,经该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同意该方案,投资概算为328万元,待资金落实后进行招标实施。
6、巡查交办问题方面。今年以来,县河长办通过明查暗访交办问题整改单30个,交办问题175个,涉及23个乡镇(街道)、5个县直单位。县河长办交办单下发后,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大部分单位都能在限期内完成问题整改,上报办结材料。
7、入河排污口(点)管理方面。入河排污口(点)整治是中央环保巡视交办我县的任务,通过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我县6200处排污口(点)整治已于去年年底完成整治,但从督查情况看,部分排污口(点)的建后管理不到位,管道和化粪池有损坏现象。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加强河长制公示牌管护,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公示牌内容要完整,数据要准确,公示牌上河长办电话和监督电话要保持畅通。河长要熟悉所包河沟基本情况,巡河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二是按照xx县河长巡河制度要求加强巡河,每次巡河,河长要详细记录巡河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交办,问题整改完成后要有办结报告和意见反馈。每个问题都要汇总上述材料建立问题档案。
三是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水利部按一年时间布置的,充分说明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突出,各乡镇(街道)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四是尽快落实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河沟管理范围内划界确权登记经费,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及河沟管理范围内划界确权登记工作。
五是各乡镇要把入河排污口(点)建后管理列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护,及时维修破损管道和化粪设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办〔2020〕54号)要求,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环境保护局明确1名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县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xx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太政办秘〔2020〕183号)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刘牧愚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志凯、县委常委、副县长海志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关于县水务局调整机构设置的批复》(太编[2020]47号)同意县水务局设置河长股。根据《关于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太水办函[2020]36号)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河道管理局,人员6人。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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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认真领悟《长江保护法》深刻内涵,推进“五水共治”,有序有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开展全面整治,防治水污染。
一是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了裕溪河、牛屯河、得胜河、滁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二是着力推进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实行《含山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含山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全县x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x%。三是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船舶及码头环保设施建设、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农村黑臭水体改善、面源污染治理有效、船舶码头环保设施规范、“四乱”整治彻底。
(二)聚焦设施建管,补齐洪涝短板。
所有堤防闸站、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明确、调度运用计划到位;
时刻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水利设施运行调度。
(三)提升运管水平,保证饮水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实施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管工作,提升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健全检测体系,规范化开检测工作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有县供水集团牵头,全面完成农村水厂兼并整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强化资源管控,保护水资源。
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通过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管控,管控水资源消耗;
通过取水许可x%办证,非农业取水计量监测全覆盖强化用水监管。二是推进节水行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于x月下旬通过省级验收。
(五)推进水岸同治,修复水生态。
一是巩固问题整治。继续全面推进河湖生态问题整治,完成非法矮围整治、非法码头整治,强化河湖岸线管控、涉河项目监管。二是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同时,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建设。三是做好“十年禁渔”。强化渔业巡查执法,开展禁、限养殖区水产养殖的清理整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四是建设示范河湖。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为目标,开展东山水库示范河湖建设,为未来河湖生态建设提供样板。
完成了裕溪河、得胜河等x条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宣传。以《长江保护法》为重点,开展宣传,推进河湖长制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
二、工作开展成效。
对上级交办问题,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到位,及时对单销号,防止问题反复。针对处置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由相关县级河长开展现场调度,督办问题从速办结。
全县水普内x条河流、x座水库全部完成划界任务,为水利设施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保护修复有成果。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通过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受益人口x万人。水资源管控全面落实,所有用水企业监管到位,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验收。通过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x平方公里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与相邻各县建立了联合河长制,对跨界河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治理,推进河湖问题整治责任进一步明确。
在看到河湖长制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一定问题,希望二〇二二年工作中能够得到完善。一是开展交流学习。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更多在我市各县区之间开展,与外省、外市较少,缺少对先进地区优秀经验的学习吸收,希望能够由省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工作,提升各县区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河湖长制河湖问题整治可能涉及多个单位,相较于现在各个单位独自开展行动,通过联合行动方式有利于问题更好更快解决,这是未来必须开展的。三是推进司法参与。虽然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相关文件,但本年度司法工作的参与度仍然较低,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力量在河湖长制中的作用,为河湖长制保驾护航。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河湖长制工作要推深做实,既需要专业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也需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氛围,所以必须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培训让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人员明白职责与任务,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工作,让我县河湖长制迈上新台阶。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十
总值评分细则自评得分备注。
工作方案的制定各县(市、区)委、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231.各县(市、区)委、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5分)。相关文件传达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传达、贯彻以各县(市、区)委、政府、河长制办公室文件、通知等为依据。
2.实施方案出台情况(5分)。6月底县级、8月底乡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出台(5分),未按规定时间出台的,每推后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3.河湖名录制定完成情况(5分)。名录实现境内河湖全覆盖(5分);缺失一个河湖扣1分,扣完为止。
与责任落。
实情况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河长的设置情况;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其责任的落实情况;河长公示情况。311.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及两支队伍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15分)。其中一项未设置的,扣5分;设立了机构但尚未配备专门人员的,扣3分。1.各级会议成员单位及责任明确与否以本级政府正式下发文件为依据。
2.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境内河湖分级、分段河长设置情况(4分)。存在河长设置不到位的,扣2分。2.河长公示牌上相关信息错误及监督电话长期无人接听的,按相应项缺失处理。
3.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及责任的明确情况(4分)。未落实明确的,扣4分;落实了成员单位但未明确相应职责的扣2分。
4.各级河长公示牌现场设置情况(8分)。要求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制公示牌,注明河湖概况、河长姓名、职务、负责河段的起讫地点、河湖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未设立河长公示牌的,扣8分;设立了河长公示牌但上述关键信息缺失的,缺一项扣1分,4分扣完截止。
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的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工作验收、考核问责等制度的建立与规范情况。211.按要求,未全面按时完成相关制度的,按考核验收不合格处理。
2.河长会议制度(3分)。包括河长会议分类、会议的召集人或领导人、会议的研究范围及内容、会议频次、议事规则、会议成果的公布等关键信息。上述关键内容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3.信息共享制度(3分)。包括信息公开、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内容。公开内容、方式、频次等;通报范围、形式、整改要求;信息共享途径、范围、流程。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4.信息报送制度(3分)。包括设置信息报送类别、报送主体、范围、报送内容、报送频次、上下层对接部门、信息审核等关键信息。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5.巡河制度(3分)。包括巡河内容、巡河频次、巡河记录、问题处置等关键信息。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6.工作督查制度(3分)。应明确督查类别、督查主体、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察范围、督察组织形式、督查报告的提交、督查反馈、督查整改及督查成果的运用等可操作的关键信息。上述关键信息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7.验收制度(3分)。包括包括验收主体、方式、程序、整改落实。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8.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3分)。包括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赋分细则、考核结果的运用、责任追究等关键信息;明确激励形式、奖励标准等。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的开展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及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251.河长制监督检查开展情况(6分)。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应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明确监督检查的分类、内容、频次等关键内容,以上信息缺失1项扣2分,6分扣完为止。督查、巡查工作的开展以相关通知、现场视频、巡查记录等为依据。(视频、照片资料需带拍摄日期)
2.落实各级河长对所管辖河湖(河段)巡查工作,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10分)。巡查每缺少一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各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考核评估开展情况(6分)。每年至少进行2次河长制推行情况的自考自查及对下级的考核评估。上述考核评估行为,缺失一次扣2分,6分扣完为止。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积极探索和推进河湖管护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推进《xx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政策知识“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河湖保护。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31日从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今年底前要全面消除住建部挂牌督办的35条河涌黑臭,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下文是关于广州市整治黑臭河涌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据悉,广州自20xx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群,并完成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xx年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20xx年,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20xx年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
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笔者现场拨打乌涌村级河长电话,但电话提示关机;再拨打镇(街)级河长电话能够接通,而且该河长在电话里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河长的相关职责。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赵经龙告诉记者:“目前黄埔区已经在18条河涌竖起了64块河长公示牌,按标准如期100%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任务。镇(街)级的河长多为街道办主任担任,村(居)级河长则多为村经济联社的社长。”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镇、村两级基层河长刚刚确定不久,有些河长还不太适应,可能存在电话不通的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接下来也会加强对基层河长的培训。同时,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治水app二维码,目前正在调试运用中,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试用多提宝贵意见。
而在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同样式样的“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也已经竖立起来。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作为管理单位责任人,他的手机号也被写在了公示牌上。傅文通告诉记者:“公示牌竖起来后,工作量是有所增加,前一段因为下大雨,有颗大树倒在了河涌里,就有市民立即打电话给我了。”他还透露,6公里长的海珠涌连通珠江前后航道,沿途涉及8个街道、33个居委,所以仅海珠涌一条涌就设立了33块河长制公示牌。
此前,市水务局在网上公布了广州51条河涌区级河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本次河长制公示牌的竖立,进一步为公众监督河涌治理提供方便。天河区市民陈先生就表示:“河涌有问题就找河长嘛,以前还要上网找电话,现在涌边看到垃圾、污水偷排拿起手机就可以投诉,比以前投诉方便多啦!”按照市治水办的要求,全市各区7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35条河涌312块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截止昨日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市已经竖起了210块,100%完成任务的有海珠、黄埔、增城和荔湾四个区;按市治水办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区还要完成第二批152条河涌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
河长方案:四级河长责任各不相同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河长制公示牌已经竖起来了,那么,各级河长的职责究竟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职责包括:指导责任河道水环境整治;推动河道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责任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污染源查控、城中村截污、河涌截污工程,以及整改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等任务;按标准落实河道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协调解决河道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河长职责包括:负责或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按时提交施工用地;落实河道、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河岸和水面保洁;实施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的查控工作等。
村(居)级河长职责包括: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本村(居)自建污水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开展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各类污染、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河道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河道污染和排水设施问题;组织做好本村(社)保洁,防止垃圾进入河道和排水管网;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污染源、违法建设案件,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河长制后,河涌两边的日常维护、管养、保洁等都下沉到街镇村居,效果会更加好,“过去河涌维护主要靠水务部门,但涉及的事情很多、面很广,尤其是村里的事情,由水务部门去协调难度较大,但街道、村里居委会去做工作,解决起来就顺畅多了。”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也表示:“河长制实施后河涌管理制度会更加完善啊,有利于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
正是《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河道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各类河道污染源、违章建筑。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处置,巡查情况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而市治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促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此外,对河长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存在《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问责制度中规定问责情形的,则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整治情况:各区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
目前,全市各区都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河涌整治都在稳步推进之中。白云区积极推进流溪河白云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摸查出的沿线3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堤内的8家已全部清拆,对堤外的28家开展分类整治行动。此外,已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场16家,对5家下发了限期整改。
通知书。
与此同时,严厉打击流溪河沿线“小散乱”环保违法企业,共查封环保违法企业6家,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5宗白云区还启动了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目前确定大源村、永泰村为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示范点,编制了。
工作方案。
开展前期工作。
从化区也对流溪河沿岸的农家乐进行整治,督促乱排污的农家乐档主自行出资修建过滤池对污水、废水进行收集过滤,并建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治污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农家乐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经清拆停业的农家乐有5家,有2家向河道排污的农家乐已按照环保局要求拆除直排管道,自建三级沉淀池,张挂环保设施标识牌。同时属地街道还组织挖掘机、斗车等对河滩地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近日,番禺区还召开水污染治理动员暨河长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要求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番禺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级“河长”、各镇街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约3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番禺区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离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区黑臭河涌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河长”务必高度重视黑臭河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天河区加强了区内河道管理和污染源查控工作力度,分管区领导带队督办检查,及时指导处置发现的问题。6月13日天河区河涌巡查人员发现,珠江前航道原泰丰码头东侧重新出现一非法余泥装卸平台,余泥运输车辆沿途撒漏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蓝小环常务副区长高度重视,指示属地车陂街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封堵余泥运输车进场路口,拆除违法搭建在堤岸的余泥输送带及铁架,以高压态势严控非法余泥装卸平台的死灰复燃,该装卸平台已于6月20日拆除。7月22日,天河区政府组织区治水办、相关街道和区住建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对车陂涌(中海康城段)黄泥水排放口、深涌(盈彩路段)泥浆车偷排点及涉嫌偷排的在建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地违规排水及泥浆、粪便运输车非法偷排等问题的治理对策和分工。会议明确区住建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管,规范工地排水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黄泥水向市政管网排放的现象。同时,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河涌沿线多次出现的泥浆、粪便运输车偷排点进行布控,严厉打击向市政管网及河涌水体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
今年2月份以来,市河涌管理处巡查范围覆盖全市11个区,累计投入人员640人次,巡查河涌134条,巡查河涌总长度约439公里,平均每周巡查15条河道,发现问题约30宗。同时,编制《河道巡查周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提交市治水办确定办理意见,重大问题以市治水办名义交办,其他问题则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回复办理情况,还对疑似的工业、餐饮、在建工地等污染源开展溯源工作进行判别。目前已提交了《河道巡查周报》19期,涉及问题519宗,按市治水办要求发出整改通知书326份。其中涉及工业废水排放问题的8宗,沿岸排水设施问题244宗,养殖污染问题20宗,违法建设问题66宗,建筑废弃物问题21宗,生活垃圾问题107宗,工程维护问题53宗。还定期组织复查交办问题的现场情况,及时为《广州水务简报》提供复查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七)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八)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十四
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调动社会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推进顺利。现将x年以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后,及时组建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村委会和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督导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出台《罗城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镇级河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各村级河长,构建“党政并抓、上下共管,责任明确、权属清晰”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巡查制度、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位工作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摸清河情,精准对象。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段一策及推行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原则,对所有河道进行了明确划界,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长度、灌溉面积等分布情况,将辖区范围内的黑河;马尾湖、后头湖、明塘湖、天城湖4座小型水库列入河长制名册,按要求统一对镇、村级河长公示牌39块进行更新,对有破损的河长公示牌进行更换,明确镇、村河长姓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河流概况、举报电话等,着力从河道淤积、养殖排污、岸线保护、违章建筑、违规采砂、黑臭水体、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方面,找清每条河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逐项建档,全部入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镇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的受益者转化为“河长治”的参与者。截至目前,累计召开镇村干部会议4次、镇级培训会议1次、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30次,推送河长制x信息25条,发放宣传材料1#余册。
(四)强化监管,突出实效。为确保“河长”责任落实到位、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河长办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河道执法力度及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各村级“河长”日常巡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每月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固定巡河周,确保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河长效机制。镇级河长办负责收集巡查记录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每次巡查有记录、有发现、有整改。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日常河道保洁制度,每月15号和25号为草管员、林管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义务巡河日,并形成考核评比机制,有效的增强了河渠管护保护力度,形成了共防共治共享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省市县总河长令,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网箱养鱼,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开展河道采砂整治,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稳步实施退渔还库,对承担村镇供水的水库坝塘严禁养鱼,对一般水库坝塘按照规划限制养鱼,严格控制投放密度,科学合理进行养殖,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效益。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实施黑河防洪治理工程,在黑河高台县刘家深湖水库至侯庄村段的河道范围内新建护岸。提高河库渠防洪标准及抗旱应急能力。
(六)明确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台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结合全县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三清一改”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村庄保洁制度,完成13个村村规民约修订上墙、配齐农村共管共享人员81名,“双管齐下”严控农村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排放,逐步通过统一转运、集中填埋方式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在河道途径主要路口设置垃圾斗,有效杜绝了沿河群众乱倾倒垃圾、过路行人乱抛垃圾及偷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完善入河库渠排污管控机制,全面加强重要水功能区排污口监督管理,排查入河湖库渠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开展“恶臭水体”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杜绝水体污染。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七)创新工作,强化网格监管。为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河长制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各村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日常巡护职能,镇党委、政府确定了25名生态护林员和37名草原管理员为义务护河员,根据区域划分,建立了义务护河工作网格台账。按照大村2名小村1名的原则,聘请了20名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监委会主任为河长制社会公共监督员,并执行“河长+警长”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职权,切实发挥社会公共监督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延伸网格监管触角,强化各村社长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制定了社长责任划分网格图,建立了87个村级网格,形成了镇、村、社层层监管的工作网格。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未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时力投入,由于专项经费投入导致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三是我镇侯庄村、双丰村滩涂面积大,防洪设施不完善,抵御山洪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推进河长制和环保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湖、生态管理保护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狠抓问题整改,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对乱倒垃圾、侵占沟渠、破坏岸线、污染水源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解决河道、渠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实现辖区内河渠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渠岸线周边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三是健全完善河长巡查制度,明确河长巡查范围、内容、方式、频次和档案记录,突出对巡查出的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村级河长巡查工作。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工作总结篇十五
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笔者现场拨打乌涌村级河长电话,但电话提示关机;再拨打镇(街)级河长电话能够接通,而且该河长在电话里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河长的相关职责。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赵经龙告诉记者:“目前黄埔区已经在18条河涌竖起了64块河长公示牌,按标准如期100%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任务。镇(街)级的河长多为街道办主任担任,村(居)级河长则多为村经济联社的社长。”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镇、村两级基层河长刚刚确定不久,有些河长还不太适应,可能存在电话不通的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接下来也会加强对基层河长的培训。同时,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治水app二维码,目前正在调试运用中,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试用多提宝贵意见。
而在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同样式样的“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也已经竖立起来。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作为管理单位责任人,他的手机号也被写在了公示牌上。傅文通告诉记者:“公示牌竖起来后,工作量是有所增加,前一段因为下大雨,有颗大树倒在了河涌里,就有市民立即打电话给我了。”他还透露,6公里长的海珠涌连通珠江前后航道,沿途涉及8个街道、33个居委,所以仅海珠涌一条涌就设立了33块河长制公示牌。
此前,市水务局在网上公布了广州51条河涌区级河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本次河长制公示牌的竖立,进一步为公众监督河涌治理提供方便。天河区市民陈先生就表示:“河涌有问题就找河长嘛,以前还要上网找电话,现在涌边看到垃圾、污水偷排拿起手机就可以投诉,比以前投诉方便多啦!”按照市治水办的要求,全市各区7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35条河涌312块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截止昨日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市已经竖起了210块,100%完成任务的有海珠、黄埔、增城和荔湾四个区;按市治水办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区还要完成第二批152条河涌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
河长方案:四级河长责任各不相同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河长制公示牌已经竖起来了,那么,各级河长的职责究竟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职责包括:指导责任河道水环境整治;推动河道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责任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污染源查控、城中村截污、河涌截污工程,以及整改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等任务;按标准落实河道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协调解决河道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河长职责包括:负责或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按时提交施工用地;落实河道、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河岸和水面保洁;实施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的查控工作等。
村(居)级河长职责包括: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本村(居)自建污水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开展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各类污染、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河道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河道污染和排水设施问题;组织做好本村(社)保洁,防止垃圾进入河道和排水管网;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污染源、违法建设案件,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河长制后,河涌两边的日常维护、管养、保洁等都下沉到街镇村居,效果会更加好,“过去河涌维护主要靠水务部门,但涉及的事情很多、面很广,尤其是村里的事情,由水务部门去协调难度较大,但街道、村里居委会去做工作,解决起来就顺畅多了。”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也表示:“河长制实施后河涌管理制度会更加完善啊,有利于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
正是《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河道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各类河道污染源、违章建筑。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处置,巡查情况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而市治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促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此外,对河长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存在《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问责制度中规定问责情形的,则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整治情况:各区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
目前,全市各区都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河涌整治都在稳步推进之中。白云区积极推进流溪河白云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摸查出的沿线3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堤内的8家已全部清拆,对堤外的28家开展分类整治行动。此外,已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场16家,对5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与此同时,严厉打击流溪河沿线“小散乱”环保违法企业,共查封环保违法企业6家,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5宗。白云区还启动了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目前确定大源村、永泰村为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示范点,编制了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从化区也对流溪河沿岸的农家乐进行整治,督促乱排污的农家乐档主自行出资修建过滤池对污水、废水进行收集过滤,并建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治污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农家乐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经清拆停业的农家乐有5家,有2家向河道排污的农家乐已按照环保局要求拆除直排管道,自建三级沉淀池,张挂环保设施标识牌。同时属地街道还组织挖掘机、斗车等对河滩地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近日,番禺区还召开水污染治理动员暨河长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要求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番禺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级“河长”、各镇街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约3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番禺区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离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区黑臭河涌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河长”务必高度重视黑臭河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天河区加强了区内河道管理和污染源查控工作力度,分管区领导带队督办检查,及时指导处置发现的问题。6月13日天河区河涌巡查人员发现,珠江前航道原泰丰码头东侧重新出现一非法余泥装卸平台,余泥运输车辆沿途撒漏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蓝小环常务副区长高度重视,指示属地车陂街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封堵余泥运输车进场路口,拆除违法搭建在堤岸的余泥输送带及铁架,以高压态势严控非法余泥装卸平台的死灰复燃,该装卸平台已于6月20日拆除。7月22日,天河区政府组织区治水办、相关街道和区住建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对车陂涌(中海康城段)黄泥水排放口、深涌(盈彩路段)泥浆车偷排点及涉嫌偷排的在建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地违规排水及泥浆、粪便运输车非法偷排等问题的治理对策和分工。会议明确区住建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管,规范工地排水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黄泥水向市政管网排放的现象。同时,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河涌沿线多次出现的泥浆、粪便运输车偷排点进行布控,严厉打击向市政管网及河涌水体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
今年2月份以来,市河涌管理处巡查范围覆盖全市11个区,累计投入人员640人次,巡查河涌134条,巡查河涌总长度约439公里,平均每周巡查15条河道,发现问题约30宗。同时,编制《河道巡查周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提交市治水办确定办理意见,重大问题以市治水办名义交办,其他问题则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回复办理情况,还对疑似的工业、餐饮、在建工地等污染源开展溯源工作进行判别。目前已提交了《河道巡查周报》19期,涉及问题519宗,按市治水办要求发出整改通知书326份。其中涉及工业废水排放问题的8宗,沿岸排水设施问题244宗,养殖污染问题20宗,违法建设问题66宗,建筑废弃物问题21宗,生活垃圾问题107宗,工程维护问题53宗。还定期组织复查交办问题的现场情况,及时为《广州水务简报》提供复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