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级改革实施方案范文(22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资源限制、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效果等。方案的制定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期望,这样才能有有针对性地制定行动计划。这些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和情境下的方案制定过程和方法。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04]153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改制转企实施方案如下:
1、自然状况。**单位成立于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万元,法定代表人,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2、资产负债情况。经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万元;净资产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万元,其中呆帐坏帐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3、土地房屋状况。经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出让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拥有自有房屋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偿债情况。
4、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 营业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税收 职工年均工资 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5、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6、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1-5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及拟改制形式
**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原因拟保留%的国有股,改制后由**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三、资产及负债处置方式
**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亩,价值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亩,价值万元,处置意见:。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
四、职工安置方案
经测算,**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万元,退休人员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万元(或万元-万元),自谋职业人员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万元,遗属补助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以上各项详见《****(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五、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设想
(略)
六、改制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
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年月日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年月日,召开了**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门上报了《**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2004]8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
七、需要说明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略)
附件:
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04]153号)、《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提留项目及计算标准》连事改办[2004]20号文件精神及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有关政策规定,制订结合改制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如下:
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一、人员安置及费用发放
1、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离休人,需计提离休费、医疗统筹金、七项非统筹费用共计万元;改制前已退休(到2004年12月31日)人,需计提待遇差、住房补贴、取暖费、社会化管理费共计万元,撤销单位医疗费用万元。改制后,已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由发放,离退休金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2、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安置。符合连政发[2004]153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计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退休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社会化管理费用万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如改制单位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成本,经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的,此类职工应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由按月发给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共需万元)的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为其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该单位改制时申请自谋职业人,需计提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改制时与改制单位解除用人关系,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安置。改制后企业原则上接收全部在职职工,改制时自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需计提职工安置备付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单位改制时职工与原单位的用人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改制时,需计算每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与其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今后改制后企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在原改制单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到原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
5、其他需安置人员。人数、标准及所需费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单位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改制时需补足,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附件2: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姓名:职务:
会议人数:实际到会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查看)占职工总数的%。
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实施方案》
2、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过程:(简述)
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情况:
在经过大会讨论后,职工(代表)们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表决,赞成的人,占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监票人签名:
与会职工(代表)签名:
年月日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聘,中层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第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界定为“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可以办理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占单位人员编制;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前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占用单位经费。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4、拖欠在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以及下岗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等相关部门核定,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在市国资委设立专户管理,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监管。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7、被界定为“老人”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经批准提前退休的“老人”按规定应正常晋升的薪级工资一次性晋升完毕,作为计发提前退休费的基数。按照截止办理提前退休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金比例,计发提前退休费,由市国资委按月足额拨付。提前退休费不参加已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但可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的办法调整标准,所增加部分按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后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确定退休费标准。
8、转企改制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原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变(即按事业单位办理),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凡因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而产生的“事企差”(即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市电影公司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所需资金税前列支。
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策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 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 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英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宣传文化系统等单位抽调组成。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改革成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应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具体的实施原则有: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七
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真正把课堂教改模式抓到实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素质,提升自我教育科研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现代教育思想,以新《课程标准》为标尺,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新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化教育改革,使素质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策略。
(一)导学案设计。
1.认真学习新课标,充分了解学情。钻研教材,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准确把握每节课的目标及重难点。
2.多从学生角度思考,严格控制教师讲解时间,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知识的生成,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的能力。
3.教师语言要以引导点拨评价为主。引导点拨要把握好深浅,组织教学要机制科学,评价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4.程序设计要符合课型特点,形成科学的模式。新授课:情境-问题-策略研究-达标检测;练习课:回忆总结-练习巩固-达标检测;复习课:构建知识框架-方法梳理-典型题目训练-达标检测。
(二)课堂教学。
1.精心组织课堂教学语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大胆发言。从积极的发言中了解学情,适时调整教学策略。
2.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四常规,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为主,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积极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协作交流的平台。
3.明确小组分工,发挥好行政组长和科任组长的火车头作用,逐步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充分认识到倾听、提问、争辩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形成有交流,有示范,有竞争,有帮扶的小组协作学习机制。
4.评价小结要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和小组的整体发展。
(三)评价机制。
1.评价要从学生的听、说、思、辩、讲、评、做入手,从课前准备、课上表现、小组协作、课内外及家庭作业的完成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
2.实行学生自我反思,学生对自己一天的在校情况进行回顾,并填写反思记录。
3.发挥好小组评价总结作用,每组每周要进行小结评价,每位组员客观的认识自我,认识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课堂上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及时性互评、师评。同时与作业评价、个别辅导评价相结合。
5.家长参与评价。坚持家校联系,家长对学生在家庭中的学习、劳动、品行进行评价。
三、方法与措施。
1.备好导学案,客观,适用,坚持课后反思。
2.积极参加研训,从其他教师的课堂中学习课改新理念、新教法,大胆尝试,勇于创新。
3.加强业务学习,从教育类书刊杂志、网络媒体中了解课改动态,汲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4.协助班主任做好小组建设工作。科学划分小组,组织各小组制定组名、口号,进行小组分工,定期进行组长培训。
5.配合班主任,开好班会、家长会,齐心协力抓好班级管理,加强家校联系。
6.制定培优辅差计划,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了解不同层次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高质高效课堂发展。
7.加强学生读写姿势、书写习惯的培养,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八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
改革,汉语词语,即改变与革新。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一般包括对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做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一
近年为加强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整体防控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带来的风险,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5号)和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通知》(河府[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动物疫情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动物存栏和出栏情况统计不够准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县实行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兼动物疫情观察员,下同),建立和健全村级防疫员制度,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县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免疫、预防消毒、预防用药、动物疫情观察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生产统计等任务。
(一)聘用原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区域聘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管理办法按河源市农业局制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条件。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兼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6、经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畜牧兽医专业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和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可优先聘用。原则上村干部不兼任动物防疫员。
(三)聘用名额。
全县315个行政村聘用315名。
(四)聘用办法。
具体聘用办法由县畜牧水总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采取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和防疫有偿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m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全面领会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
多年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价格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放开了绝大多数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当前,我市正处于蓄势崛起、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可以更好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刻领会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下放区域性价格管理权限,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牢牢把握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意见》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价格公共服务机制趋于完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政府定价范围、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价格调控机制、价格公共服务机制的内涵,确保圆满完成价格改革目标任务。
二、深入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
落实国家关于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政策精神,围绕实施粮食核心生产区战略规划,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深化涉农价格和收费形成机制改革,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
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二)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落实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分步实现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推动大用户直购电工作,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配合省2017年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激励电网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落实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销售电价分类政策,保持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
(三)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改革,鼓励直供用户与供气单位协商定价,择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完善居民阶梯价格政策。
(四)推进供水价格改革。
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供水综合水价,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优先使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再生水。
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鼓励终端用户与工程供水单位协商定价。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分档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我市农业节约用水。
(五)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实行集中供热的县(市)要加快推进供热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与供热单位协商定价。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及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六)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体系,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和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
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2017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调放结合,政策联动,多方参与,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医药价格合理形成。
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八)推进教育收费改革。
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公办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取消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事项,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
(九)推进旅游、养老和中介服务等价格改革。
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
一是改革旅游景区价格管理方式。
按照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
二是对养老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民办养老机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服务价格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三是全面推进中介服务价格改革。
对市场发育成熟、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全部放开。
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按照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要求,落实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建立完善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
三、健全完善公正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
(一)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市级管理的价格,凡中央和省明确放开的,我市一律放开;凡属于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授权县(市)人m政府管理。
通过价格简政放权,加快供给侧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二)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授权的定价事项和具体适用范围,建立本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
(三)完善政府定价程序。
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分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定价机制。
创新政府定价方式方法,从直接制定具体价格,逐步向建机制、定规则转变,更多运用标杆价格和价格联动机制,增加价格弹性,使政府定价更加贴近市场。
认真履行风险评估、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价格公示等政府定价工作制度。
推行价格政策跟踪调查和评估制度,对涉及重要民生和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价格政策按程序定期进行公开评估。
(四)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
健全和完善成本监审体系,逐步制定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创新成本监审工作方式,形成上下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格局,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成本监审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经营者按照政府定价机构的规定公开经营成本,政府定价机构在制定和调整价格前,公开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四、全面落实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
(一)落实促进结构调整的差别化价格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认真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二)落实反映环境损害成本和治污成本的环保价格政策。
继续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和超低排放机组电价补偿政策。
继续执行超定额取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鼓励工业、洗车、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和环境用水等使用再生水。
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体系,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探索开展用能权(用煤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森林植被保护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
(三)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政策,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争取国家光伏、储能等新型示范项目试点电价及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支持。
落实对风、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的电价扶持政策。
(四)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
全面落实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电、气、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医养结合机构用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
落实对小微企业、养老和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五)落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价格政策。
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坚决落实国家、省明令取消及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取缔违反政策擅自设立、自定标准的收费项目;严禁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严肃查处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以及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行为。
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收费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等乱收费问题。
(六)落实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价格政策。
贯彻落实省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促进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按照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投资者取得合理收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盈利水平和经营特点,完善价格调整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
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时效性监测,依据项目运行、成本变化和绩效评价情况,健全公共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与补贴、投资的协同机制,对通过调整价格经营收入仍不能达到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对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项目,要推进政府购买,确保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
(七)完善提高居民节约意识的阶梯价格政策。
对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实行较低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对超出基本需求的,适当提高价格,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居民合理节约使用资源。
继续完善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各县(市)要尽快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新增供气城镇要同步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五、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建立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
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在价格放开的同时,建立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防止市场失灵。
完善明码标价制度,积极推进明码实价,提高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准确度和有效性,促进诚信经营。
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增强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加强对重点行业竞争行为的监管,配合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严肃查处价格垄断违法行为。
建立常态化、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价格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建立完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协作联动等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三)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12358价格ju报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全国四级联动联网的价格ju报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维权举报渠道,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水平和效率。
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经营者诚信档案,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设立价格失信“黑名单”,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失信者予以联合惩戒,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理定价。
六、建立完善提升价格调控和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完善提高价格总水平综合调控机制。
一是建立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处理机制,实施分级预警响应制度,及时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二是突出完善农产品保供稳价机制。
稳步提升粮食及“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将政府调控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稳定市场价格。
落实好化肥、蔬菜和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强化“绿色通道”等政策的执行和督查,切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落实和完善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生猪市场价格。
建立商业储备制度,健全完善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
完善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和补贴等政策制度,充分发挥其稳价惠民的作用。
三是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租金价格及流通市场的监管。
完善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制度。
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把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四是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后,所需相关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由监测点直接上报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
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和市场价格动态,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实行应急价格监测。
加强价格数据分析和运用,坚持周、月和季度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增强价格监测预警反应灵敏度和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以洛阳物价信息网为载体,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为增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价格公共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价格认定规定,提升价格认定公共服务水平。
依法开展涉案、涉纪检监察、涉税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司法、纪检监察和政府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
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价格纠纷调解和价格认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价比三家”活动,规范商家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服务。
探索“互联网+价格服务”新模式,借助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价格大数据平台。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完善成本调查网络,通过农产品成本和信息服务,引导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消费。
七、建立完善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组织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合力,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能力建设。
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认定、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等工作,同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县(市)价格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问题的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指导和推广各项试点经验,完善价格改革政策措施的跟踪评估机制,增强价格改革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兜住民生底线。
着力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改革机制,在推进居民阶梯式价格改革中,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对群众基本需求保持价格基本稳定,避免改革成本由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来承担,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着力完善价格维权、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处等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宣传引导与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新闻发布,准确阐述价格政策,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防范价格异动。
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化价格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市价格改革顺利进行。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16〕19号),落实《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临发〔2016〕10号)及《镇康县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镇发〔2016〕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快我镇教育综合改革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有利于××镇教育发展的办学模式,构建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教育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先导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积极稳妥深化改革的原则,使各项深化教育改革措施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原则,充分发挥现有的教育资源,调整机构设置,完善××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初级中学校长、各完全小校长公选、教职工全员聘用等制度,推动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全镇教育水平。
(四)坚持多元办学和创新办学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积极探索我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及“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三、改革思路。
我镇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路是:理顺体制,确立一个地位,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两项建设。
理顺体制。设置××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作为××镇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通过改革,切实让学校真正成为办学的主体,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确立一个地位。确立“两基”工作重中之重地位,重点加大“普九”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改善教育软硬件建设,使“普九”工作向高标准迈进。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坚持以。
教学。
为中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三是打好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基础。
加强两项建设。一是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及设备建设。
四、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优先发展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促进教育发展。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教育发展规划;二是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防止适龄少年、儿童辍学;三是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四是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五是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危房改造和管理工作,整合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六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并使用好上级安排的各项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是重视学校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八是负责镇内教师的聘用及合理配置,关心教师,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成立××镇教育办公室。××镇教育办公室是××镇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机构级格为股(所)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教研1名,师训1名(兼职驾驶员)、财务人员1名,共设6个岗位。编制从教育编制中调剂解决,人员由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共同考察确定,镇教育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聘任,其它岗位人员由镇教育办公室聘用。教育办公室主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享有副科级资格。教育办公室受镇人民政府及县教育局双重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县财政负担。其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3/15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决议;二是制定辖区内教育发展及调整学校布局规划;三是管理辖区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四是推进“农科教结合”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技能证书培训;五是组织实施校舍改造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和落实控辍保学措施;六是负责辖区内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常规管理,组织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加强学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七是协助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组织中小学校长考核、聘任;八是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中小学教职工的考核聘用及合理配置,关心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组建村“两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书或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委员、理事会理事长、村完小校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组织动员群众关心支持教育发展,鼓励群众捐资助学,改善办学条件;三是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控制学生辍学,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四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土地、财产等不受侵占;五是按有关规定协调落实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的土地和勤工俭学用地;六是参与对辖区内学校的监督管理,参与对校长的考察考核,对校长聘任提出意见建议。
4、科学规划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从镇内各村(居)委会教育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规划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学校的设置,一是要有利于组织教师学习和管理;二是要有利于开展校本教研;三是要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两基”成果巩固。要按照“宜并则并、宜分则分、初中相对集中,小学就近入学”以及“规模适当、竞争有序、均衡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完小及所属校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办好一所完小,村完小以下设校点,形成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管理中学和完小,完小管理所属校点的管理模式。
5、镇内不再设督学。根据《镇康县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内不再设督学。
(二)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1.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公开选拔和聘任制度。一是坚持学校领导公选制度。要进一步拓展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公开选聘的渠道和方式,增加公选透明度,采取自我推荐、民主推荐、公开选聘、组织考察、公推直选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选拔初级中学、完小校长。选聘初级中学、完小副校长、主任、副主任采取组织推荐或校长提名,通过教职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分级组织选聘。镇内各初级中学校长、5/15完小校长的公开选聘,由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共同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参与指导、监督,并组织民意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村完小校长的选聘还要听取村“两委”的意见。三是公选学校领导的聘任。镇内初级中学校长、完小校长,由县教育局聘任。初级中学、完全小学中层领导,由校长提名,镇教育办公室在进行广泛民意调查的基础上,报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备案,××镇教育办公室聘用。2、加强学校领导的考核管理。一是坚持学校领导聘期目标考核制度。镇内初级中学校长聘期为3年,完小校长聘期为6年。学校领导考核在聘期内组织年度考核,聘期届满进行聘期目标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的学校领导,方具备续聘条件。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基本称职或聘期综合考核不称职的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予以解聘。二是开展学校领导的民意调查。上级有关部门把学校领导的民意调查纳入年度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内容,学校领导民意调查满意率在85%以上且年度考核、聘期综合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可直接进行续聘。学校领导民意调查中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满意率或聘期综合考核满意率达不到85%的,无论聘期届满与否均予解聘。镇内各初级中学、完小校长的民意调查,由县教育局与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镇内初级中学、完小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的民意调查,由镇教育办公室组织实施。三是学校领导聘用期间,参照相应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初级中学校长、完小校长参照股(所)级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享有副科级资格。四是在对初级中学、完小校长进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对副校长、主任、副主任进行履职考核,并在校内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履职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民主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的予以续聘,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或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5%的予以解聘。五是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要进课堂、上讲台,并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六是镇教育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校长、主任、副主任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其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3.建立后备人才库。一是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为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校长公选机制,镇组织、人事、教育办公室要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校长后备人才库的建设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参考。二是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后备人才库。由镇教育办公室提出方案,经镇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采取自我推荐、公开推选、组织考察等方式,分类分层次建立后备人才库。中小学主任、副主任后备人才库由镇教育办公室负责建立。后备人才库建成后,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岗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从相应后备人才库中择优推荐或公开选聘。
7/15行大规模、大范围的跨学校的教职工聘任。二是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学校教职工岗位出现空缺时,在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增人计划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允许的前提下及工作需要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镇内调整教师岗位时由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报请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教育局备案,原则上调整教师定在每年八月份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对老教职工、夫妻分居或有其他特殊困难教职工,视具体情况将给予关心照顾。
5、建立合同制管理。对聘期已满,且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满25周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龄15周年以内的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达不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其他人员,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合同期限为3至6年(中学3年,小学6年)。
6、严禁抽调、借调教师。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抽调、借调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在征得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的同意后,一次性调出,不得以借调等方式长期占用教师编制。现抽调、借调人员如不能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必须返回原学校。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满一学期即与学校脱离关系,学校不得为其支付工资。
7、采取多种方式补充新教师。镇政府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通过逐年有计划公开招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补充新教师,使现有教师空编在3年内解决。对于边远贫困山区或环境条件艰苦的学校,镇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鼓励性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或在职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任教。对新聘用的小学教师,必须到完小及以下学校任教2年以上,并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8、坚持以人为本,逐步消化现有代课教师。从2016年开始不得再新招代课教师,现有代课教师,要通过招聘、转岗、辞退等多种措施解决,原则上3年内全部消化。对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在参加县上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招聘录用,3年内参加招聘仍达不到履职要求的,一律予以辞退。
9、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鉴于2016年国家对事业单位执行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明确规定搞活范围仅限于绩效工资部分,在国家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为与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接轨,学校制定的现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学校工资总额包干办法暂停实施,新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待国家出台配套政策后另行制定。同时,从2016年开始,全镇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主任、9/15副主任的奖励实行学校年度目标考评奖和教职员工绩效工资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参照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教育。发展以幼儿教育为重点的民办教育。通过招商引资、捐资办学、校企结合等多种途径,形成独立民办学校、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模式。以国有公办为主体,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互为补充,给学校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要以提高“两基”成果为主要目标。学前教育要以扩大民办幼儿园在全镇学前教育中的比例为目标。结合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步伐,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学前阶段教育规模,积极创办幼儿园,各完小积极开办学前班,大力普及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力争为实现普及十三年教育的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2、健全和完善社会办学的各项管理制度。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社会办学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在审批、评估、年检、奖惩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形成统一的操作程序。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议,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学籍及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机构内部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创建优质民办学校。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加强学校管理。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教书育人,德育为首的思想,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素质教育。二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把组织教学工作作为中心任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积极致力于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三是重视校本教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以校本教研为抓手,以研促教;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研究,实施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四是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师生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加强校园教学活动、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的管理,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细节,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后勤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校长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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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推进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和评价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切实转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积极稳妥地探索中小学课程改革。二是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学评价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的评价改革,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完善符合素质教育思想和教学实际的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逐步形成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协调发展的评价体系。
3、提高教育信息化和普及实验教学水平。一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在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积极推进“普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多媒体教学设施、网络教学环境和实验室建设。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目标出发,促进传统教学方式向现代教学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扩大现代教学技术的培训范围,面向全体教师开展培训,促进现代教学技术的普遍应用。二是增强多媒体技术的服务功能。加强现代教学设备和实验设施的管理和应用,在发挥教学优势的同时,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试验、信息传播服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落实“一体两会”机制服务。
4、深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深化教学改革。把镇、村(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实实在在的农民培训基地,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镇康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镇相关部门的技术力量和信息资源,大力开展农民证书培训。
5、增强学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中小学要在保证达到国家对普通教育要求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深化教学改革,引进职教因素,实施职业教育,开展技能证书培训。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在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落实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基地,完小不低于5亩,中学不低于10亩,解决学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和学校勤工俭学办食堂的问题,要继续扩大农村综合初中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农村综合初中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和科技引领作用,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服务。
13/15设,以适应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效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进程,切实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的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组织、人事、各村(居)委会、××镇中心学校、财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镇中心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镇中心校校长负责全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日常事务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建镇教育办公室。2016年7月上旬,组建××镇教育办公室,选聘镇教育办公室主任、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教研师训员、财务人员。具体设置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教研师训员2名(含兼职驾驶员1名)共6名。
(二)选聘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2016年7月中旬,选聘镇内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选聘各完小校长、副校长、教导(务)主任。
初级中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各完小副校长、教务主任由镇教育办公室负责选聘,报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备案。具体选聘岗位如下:
1、尾镇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2、××完小: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
3、××镇开裕完小、仁和完小、芦子园完小、小水井完小、大柏树完小、福和希望小学:校长、教导主任。
(三)签订《聘用合同书》。适时组织教职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完善组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善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
七、制定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配套政策。
为保证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镇人民政府将参照县人民政府即将制定出台的6个配套文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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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我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提高火化率、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提高火化率。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大力宣传法律为手段,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殡葬改革是一项造福国家社会、造福子孙后代的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坚决遏止遗体土葬。
2、清理整顿。积极配合特区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院干警及其亲属丧葬情况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杜绝丧葬铺张浪费、污染环境、棺椁土葬的行为。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任主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四、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我院将对殡葬改革作集中宣传,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奖惩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本院殡改工作采取及时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四、严明纪律。
全院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六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中国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七
方案明确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__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其中: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
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景李虎还透露,广东新高考还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其中:
“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依然为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景李虎表示,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八
(说明:此方案要求较高,也与目前技工院校正进行的课改似。还有一种方案是按专业实训课内容依照人才培养标准,依据实际生产、生活系统的将教学内容以典型工作任务的形式罗列出来,以工作页和学习页的模式编写专业人才实训教学培养内容。)。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川人社字〔2010〕161号)文件精神,通过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工学结合一体化的课程体系,以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校教学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工学结合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按照全面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课改,意义重大,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不能理解为简单的校本教材的编写,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二、工作目标。
1、确定****、****等2个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实验。初步建立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既符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又符合市场用人单位需求的全新课程教学体系。
三、
任务与要求。
1、开发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
依据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基本原则,设计一体化的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开发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统一规范专业课程名称、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与内容、教学安排和教学保障条件等。
2、组织开发一体化课程教材。
创新教材编写模式,打破学科体系,编写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融合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依据劳动者的职业特征、职业成长规律和典型工作任务设计教材教学单元,力争实现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
3、探索建设一体化课程教学场地。
打破理论课与实训课授课地点分离的传统模式,建设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具备技能训练的一体化教学场地,将传统理论教学教室和实训场地合一,力争创设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进行,为学生提供体验实际工期过程的学习条件。
4、加强建设一体化课程师资队伍。
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教师企业实践能力、一体化课程开发能力,逐步形成一支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示范性强的优秀一体化课程教学团队。
四、实施步骤。
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骤:准备阶段(2018年2月至2020年2月)。
1、技术培训和观念更新。
构建和实施一体化课程,既是学生学习、企业用人的迫切需求,也是提升学校教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从这一高度出发,学校在推行教改工作过程中需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其中观念更新和组织措施有力是开展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的前提。
首先通过各种会议渠道,使所有参与教师明确学校得以长足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哪里,使全体参与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持续改革是促使学校得以长足发展的必由之路。其次通过各种途径的沟通与交流,以及开展各类“洗脑式”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构建方面的主题培训和研讨会议,使全体参与教师掌握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的技术和方法。由此,通过观念更新,使全体参与教师统一思想,为下一步试点专业全面推行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2、行政组织构建。
课程体系构建基于校本研究,基于教研部门的指导,基于专业系的引领,基于教师团队的合作。
在学校层面上成立一个总课题组,总课题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学职能部门中层、各专业系中层。学校总课题组的所在工作机构设在学校的教务处。
在总课题组下设若干课改小组,课改小组以系为单位进行组建,每个课改小组负责本专业课程的调研、开发、汇报、评审、实施等。
每个课改小组设一名组长,组员若干。课改小组组长可以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课改小组组员大部分是专业教师,部分是文化基础课教师。
第二步骤:一体化课程体系开发(2019年2月至2021年11月)在借鉴、吸收国内外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先进思想与理念的基础上,启动****、****2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体系全面构建,并在2019级新入学的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班级推行实施。
1、工学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与流程。
(1)产业、行业、企业发展情况前期调研,确定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
(8)课程投入实施,
总结。
反思改进;(9)课程实施后的评价,持续改进。
2、时间组织。
对学校2个试点专业进行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按时间目标规划为:半年目标、一年目标、三年目标。
(3)三年目标(201年3月至200年8月):实现各专业课程体系修正确立,六个学期课业开发完毕并投入使用。
为确保阶段性目标的实现,还需进一步确定各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每月、每周工作实施方案。每月确定课改月工作目标,月底汇报月工作成果;每周确保课改专门时间,供课改小组集中调研、研讨。
3、课程体系实施的行政组织。
课程体系实施反映于持续改进,包括教务处的跟踪与监控,专业教研组(系)的组织与实施,教师团队的总结、反思与改进。
教务处专职督导对一体化课程实施班级进行跟踪与监督,调查课程实施中所碰到的困难,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专业教研组(系)负责定期集体备课,研讨实施过程中的教学设计和改进方案。
教学团队每月总结反思课程实施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修正课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第三步骤:总结与推广(2021年12月——)。
在****、****2个专业实施工学一体化课程一轮试点后,将组织实施后的评价、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为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奠定基础。
五、经费保障。
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同时涉及到企业调研、专家指导、人员培训、资料购置、实训基地改造与新建、一体化师资的长期培养等多方方面的资金投入,学校将对试点专业进行的课程改革投入专项经费,制订相关政策,发挥好激励机制的作用。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九
(一)改革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三)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曾宪嵩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副组长:宋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琼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
参改范围(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2.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3.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17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少先队改革方案》要求,结合于村小学少先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牢记队的使命、服务队员成长、打牢基层基础、积极继承创新、体现首善标准为基本原则,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面做好《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并结合于村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少工委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深入学习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督促少工委做好少先队改革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1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3.全面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班级管理、校园管理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探索开展分批入队,做到全童入队。
(三)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7.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三爱三节”基础,听党的话、跟党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梦”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加强革命文化教育。创新丰富少先队光荣感教育的项目体系,努力打造首都少年先锋岗、少先队鼓号队等少先队活动品牌,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
8.强化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全面落实,保证平均每周1课时,与班队会或综合实践活动相整合,或在地方、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以中队活动为基本形式常态开展,也可以大队集中开展,或以小队、红领市小社团等形式灵活开展。充分发挥少先队教研员作用,加强教研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
9.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小学“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队礼”仪式,增强少年儿童的国家意识。每年“五四”、“六一”和“10·13”少先队建队日,集中开展小学新队员入队仪式。离队建团仪式,激发少先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0.加强红领巾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红领巾通讯社的思想引领作用,加强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队报队刊、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建设。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正确了解社会、认知社会。深入开展红领巾读书活动。加强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桌游、绘本、视频等优秀文化作品研发。办好红通社微信公众号。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11.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深化“美德少年”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加大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
(四)切实推动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发展。
1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范围,推动落实辅导员职称单列政策。加强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入党工作,推荐优秀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13.开展“导师制”骨干辅导员培养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导师制形式推出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培养计划,加大优秀辅导员培养力度。
15.纳入党政制度安排。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各学校党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16.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等“全团带队”的职责,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积极调动团内资源支持和帮助少先队组织开展课外、校外、户外教育。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
17.完善团教协作机制。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实施。
少先队改革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小学课堂教学整体改革规划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有效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进一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
一、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清”。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以学定教”、“教学相长”。
4、课堂上“教师是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思考、理解、练习、纠错。
5、“伏案三小时,方能备好一节课”。
课前教师要深钻教参和教材,认真研究学生,精心准备教具和课件,反复思考“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最有效”、“学习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那些方面教师应重点引导”等问题。
6、“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是教学成功的一半”。教师要从“细”和“实”上下工夫,不断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品质。
二、改革目标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发展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让教师更新观念,发展为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关注知识的形成过程,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让教师转变角色,发展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和学生人生的引路者。
2、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质和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关注学生的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3、摸索出一套“切合自身实际、适应学生特点、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轻负高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实施策略。
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手段,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效益。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组长:杨玉慧。
副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2、成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指导实施。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3、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课改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深入系统的学习“导学案”
4、抓研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全体教师。
(2)坚持“自修+反思”式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问题――研讨――实践――反思”案例教学过程,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今后,全体教师围绕“五看”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一看”思想观念的转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二看”教学模式的突破——“轻负高效”模式;“三看”手段方法的运用——以学定教、教学相长;“四看”教学效益的提高——做到“当堂清”;“五看”面向全体——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学校将以“五看”为标准评价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
5、制度建设,重新构建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外地经验与本土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选择部分实验年级和实验学科积极开展实验,然后以点带面,实行滚动推进。
7、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8、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全体教师要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总结,通过集体备课、小组研讨、总结成果、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四、2009—2010学年度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0月)。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
2、召开课堂教学改革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1、实验年级和教师按实施方案启动课堂教学改革。
2、其他年级和青年教师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3、邀请乡教研员跟踪听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的。
4、全体教师完成学洋思体会和反思式教研论文。
5、十一月份,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初步总结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推广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
1、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指导面上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3、召开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引导广大教师把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4、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表彰课改先进个人。
村级改革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