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起草方案(汇总13篇)
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在开始写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要达到的效果。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方案范例,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启发。
文件起草方案篇一
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是近年来中央倡导实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程的重要载体,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引领社会风尚,凝聚社会力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2015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我州奇台县召开“践行核心价值,开展全民公益”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了全国学习奇台经验的号召。为不断推进此项活动上水平、上台阶,有必要将我州开展全民参与公益活动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引领、促进和保障公益活动广泛、深入、健康发展,为实现昌吉州稳定当表率,发展先行者的目标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2016年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州可行使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在此背景下,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提升和固化我州公益活动的实践成果,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明确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公益活动开展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公益活动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公益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避免和防止在公益活动中产生法律纠纷,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同时,条例的成功制定将是全国在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方面唯一率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具有独创性,同时将为全国公益活动方面的立法工作提供实践经验。
二、《条例(草案)》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今年年初,州党委将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工作列入《州党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并将任务分解由州人大常委会牵头完成。州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纳入《自治州“十三五”立法规划》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将此立法项目作为自治区人大确定我州可以行使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后的首部法规加以推进,成立了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索跃为组长,由州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文明办、民政局等单位组成的条例起草小组。对于全民公益活动进行立法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目前并无直接的上位法作为立法依据,在法条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为立法依据;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为体例参照;以我州公益活动实践和各省市志愿服务立法经验为基础内容,学习借鉴了北京、上海、福州等省市志愿服务工作条例,特别是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6月29日颁布的《关于深入开展全民公益活动的决定》的经验和做法,《条例(草案)》前后修改8稿,并于11月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条例(草案)》及起草情况向州党委专题报告。按照州党委常委会决定要求:鉴于《条例(草案)》内容涉及政府职责和职能部门较多,州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草案)》转交州人民政府进行修改完善。州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交州政府法制办具体办理,州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11月8日—23日通过书面致函、西部庭州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等形式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各群团组织、部分驻州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公开征集意见,并于11月25日邀请自治区、州十位专家召开了《条例(草案)》立法专家论证咨询会,对《条例(草案)》管理实践与立法技术上的疑难问题法学专家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征集到的修改意见及专家论证会提出的近六十余条意见和建议,州政府法制办专门召开三次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消化和吸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12月21日《条例(草案)》顺利通过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现以议案的方式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修改内容。
州政府法制办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逻辑性、表意性等五个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
1.规范和明确了公益活动的参与主体,《条例(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活动参与者包括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公益活动参加者。此条表述高度概括了能够参与公益活动的全部主体范围,充分体现了“全民参与”这一内涵。
2.对《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公益活动参与者的义务,从逻辑性和表意性方面进行了归纳修改。将《条例(草案)》中对公益活动参与者的要求,如:安排公益活动,应当考虑参与者的年龄、身体、知识技能等条件与公益活动所要求相适应,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安排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活动,应当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相适应,并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参与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公益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许可证书;公益活动组织者安排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公益活动前,应当为公益活动参与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统一并入公益活动参与者义务,第十四条由原来的六项修改为九项。
3.对《条例(草案)》第十六条公益活动协议内容进行了归纳整合,由原来九项修改为六项。
4.从合理性与逻辑性上对《条例(草案)》第三章保障与激励章节中的保障措施、表彰奖励、协调指导、考核评价、服务与管理、鼓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归纳整合。如,将散见于本章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协调指导职责归纳为一条,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自治州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的协调指导职责是:自治州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指导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受益者建立需求对接、资格审核、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提高公益活动效果。
5.按照合法性原则对《条例(草案)》第四章法律责任进行了重新梳理。
6.对《条例(草案)》中多处词语表述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意图从表意性上更加清晰明确。
四、《条例(草案)》的结构框架。
《条例(草案)》力求做到法理立得住,内容“精准实”,效果管长远,操作有抓手,执行有依据,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共十一条。重点明确了公益活动的定义、范围、原则、工作格局和管理职责等内容,明确公益活动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引导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规定了每年五月第一个星期日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各县市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每月确定一天为各县市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
第二章公益活动参与者权利和义务共八条。明确了公益活动参与主体、公益活动参与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签订公益活动书面协议情形和协议主要内容以及开展公益活动的禁止性条款。
第三章保障与激励共十条。围绕公益活动保障鼓励措施、表彰奖励和考核评价等方面,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支持、保障以及社会责任作出了规定:鼓励公民个人根据自身能力和特点,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益活动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公众人物和其他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士加入公益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应当将其工作人员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作为其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公益活动参加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的信息纳入其诚信档案。公民个人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经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认定,可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三条。明确对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参加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优选先;逾期不改正的,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建议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文明单位创建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借用公益活动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公益活动组织者、参加者、受益者在公益活动期间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一条。条例的施行时间。
文件起草方案篇二
我班现有幼儿47人,男孩25人,女孩22人。
1、优势表现: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和生活,孩子们在自己原有基础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我班幼儿大多性格较开朗、活泼、乐群,能主动与人交往,也愿意用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活跃、好动,喜爱参与体育活动。我班幼儿精力充沛,大部分幼儿身体动作较协调、灵活。规则意识进一步增强,大部分幼儿能较好的听取老师的意见,控制自己的行为,遵守班级常规。
2、不足表现:
(1)我班有部分幼儿,他们在集体活动中注意力保持时间短、自我控制能力弱的问题较为突出,需要教师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给予引导和教育。
(2)与操作活动中的活跃气氛相比,我班幼儿对于一些安静的活动兴趣不高。
(3)个别幼儿交往能力较弱、不能主动与人沟通。同时,不愿主动参与集体活动。与其它幼儿之间的距离正逐步拉大。
这学期我们使用的是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班语言教科书,主要内容是儿歌《好宝宝》、《小白兔》、《天天做早操》、《小动物唱歌》、《数数歌》,故事《聪明的梅花鹿》、《狼和小羊》、《自己去吧》、《小兔乖乖》、《兔子的尾巴》,古诗《咏鹅》、《悯农》、《静夜思》、《画》,针对这些知识点的特点,我将它们由简到繁、由易到难逐步对幼儿进行渗透,发展他们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知识目标:学会所学声母,会有表情地朗诵诗歌、讲述故事等,解内容,能根据所学文字独立阅读简易图书。
能力目标:能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且语句要连贯。会正确地书写自己的名字和认识同伴的名字。
情感目标:克服心理的障碍,在众人面前大胆的表现自己,激发幼儿学习语言的兴趣,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提高判断推理能力。
1、创设情境,构筑语言学习的新舞台。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的运用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情境。幼儿时期,是语言发展的最佳时期。而创设让幼儿“有话可说”的教学情境,就是语言教学活动的关键。
2、沟通心灵,撩开语言学习的灿烂天空。
有句话说得好,教育是一颗心撼动另一颗心的事业。在幼儿语言教学活动中,离不开循循善诱,更要遵循“因材施教”的教学法则,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幼儿对语言的运用能力。
3、走向生活,寻找语言学习的活水源头。
语言,源于生活,源于实践。语言是人们开展思维活动、进行交流的工具。人们学习各种知识、技能,积累各种精神财富都主要利用语言来完成。为了引领孩子走向生活,在天广地阔的生活空间里,寻找学习的活水源头,就需要教师适时引导孩子的个性化语言的发展,饶有兴趣地去学习语言,热爱语言。
4、兴趣是孩子学习的原动力。
我们应尝试通过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扩展幼儿的经验,从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模拟和创设特定的情景,使幼儿能在游戏中触景生情,边玩边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新学期,对家长来说蕴含着新的希望,对老师来说,面临新的挑战。本学期我将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总结上学期的工作,吸取经验,反省不足,在新《纲要》和《园务计划》指导思想的引导下,以儿童为本,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学期初,我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了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音乐:
教孩子学习用自然的声音较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并喜欢尝试为熟悉的歌曲、乐曲创编简单的动作,愿意与同伴合作进行艺术活动,敢于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从中体验艺术活动带来的乐趣。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的艺术形式大胆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用不同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
识字:
紧紧围绕园本教材,结合一些适合儿童心里特征,符合儿童心智发展的游戏,教授孩子。让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轻而易举的达到识记汉字的目的。并在每节课后做好复习巩固,分阶段地对孩子进行考察,让孩子在其过程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近而对识字产生浓厚的兴趣,并且能学以致用。学期结束,全班幼儿均具有初步的阅读水平。
以上为本学期教育教学计划。教师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将更为全面的完善计划,争取达到更为理想的教育目的。
文件起草方案篇三
各市劳动保障局:
为了贯彻国家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2007]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市要结合各市创业培训开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同时报省厅备案。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就业工程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xxx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山西为主题,大力提倡和推动全民创业,壮大创业群体,拓宽创业领域,提升创业层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提高群众收入,以创业增强社会经济活力。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创业者成功地开办和经营企业,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促进和带动就业为目标,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力度,实现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我省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成立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考核和督导全省创业培训及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布局规划、师资提高、经验交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等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xxx门要整合培训就业资源,集中优质力量,成立创业指导中心承担本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管理、质量监控、资金管理、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开展示范性教学并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建立创业项目库,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快发展法律援助、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成立创业指导咨询团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各市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结合xxx提出的总目标和就业工作新需要,把创业培训向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回国留学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力延伸和拓展。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激发创业热情,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在按照统一的si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的同时要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案例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的基础上,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充实“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技术,适时引进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创业核心教程、欧洲模拟实训公司等新的创业培训技术,满足不同创业人员的需求。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推进全民创业,培训是基础,培训机构是载体,要积极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严格按照机构选择的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培训机构的选择与授权工作,在原有培训授权机构的基础上,吸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创业培训工作,对授权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竞争机制,逐步淘汰培训质量差的机构。做好创业培训授权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授权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学员选择、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授权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
(四)加强教师选拔和管理,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搞好创业。
培训,师资的能力和水平是关键,要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教师选拔的范围,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学教师和企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建立师资互派制度,加强创业培训教师档案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开发创业项目。省及各市要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省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通过社会公开征集、创业者推介等方式征集1000个与我省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创业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盈利能力及投资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后,从中选择600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向创业者推荐,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各市创业指导中心也要加大创业项目的开发力度,选择适合当地创业经营的创业项目向创业者推介。
(六)建立专家队伍。省及各市要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为创业培训教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要结合国家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进一步规范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要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信用社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要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
(八)搞好创业孵化。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实训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九)落实扶持政策。各市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对所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十)加强跟踪服务。要组建跟踪服务队伍,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开展贷款服务、财务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后续服务,及时为创业者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十一)加强舆论宣传。创业是发展之源、富民之本、和谐之基,是加快地区发展、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思想观念解放、增强社会活力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中取得的新经验,弘扬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创业精神,树立“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可以创业”的理念,每年对全省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先进代表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的社会风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安排。要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将创业政策扶持与创业服务有机结合的创业促就业工作体系。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创业培训质量和带动就业效果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协调,搞好合作。各市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打造创业绿色通道。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将创业培训补贴作出专项安排,并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的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要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并加强与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共同做好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三)加强管理,打造品牌。各市要加强对创业培训的管理,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教师管理、统一机构认定、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打造山西创业培训品牌。
文件起草方案篇四
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卫生计生委启动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程序的有关要求,在总结地方控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烟草局等25个部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经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吸烟率高,烟草烟雾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我国吸烟人数众多,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十分普遍。据调查,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达28.1%,其中男性吸烟率高达52.9%,是全球男性吸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青少年吸烟状况同样不容乐观,13-15岁初中学生烟草使用率为6.9%,其中82.3%的学生尝试吸烟行为发生在13岁之前。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72.9%的初中学生在家、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中暴露于二手烟。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36.6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疾病主要是慢性病,其患病率很高,病程较长,给国家造成沉重的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既是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艰难考验,也是影响国家长远发展的严峻挑战。
(二)控烟法律缺失在国际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月9日在我国生效。《公约》第8条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准则。《公约》签订以来,全球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无烟立法的新浪潮,截至20,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法律。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影响了控烟工作中我国的国际形象。
(三)控烟立法是落实《宪法》和有关规划精神的要求。我国宪法为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提供了根本的法律基础。烟草烟雾作为严重危害健康危险因素,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卫生“十二五”规划和控烟“十二五”规划均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控制烟草流行,是落实《宪法》和国家规划的要求,也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四)各地立法实践和无烟环境创建为全国控烟立法打下基础。以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天津、青岛、兰州、深圳、长春等13个城市相继根据《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出台了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江苏、浙江等省通过修订地方《爱国卫生条例》明确控制吸烟的措施。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企业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无烟环境创建工作,为全国控烟立法和执法提供了有益实践经验。据调查,无论是吸烟者还是被动吸烟者,90%以上的被调查者都支持在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和医院禁止吸烟;超过80%的被调查者支持在会议室、餐厅和酒吧等禁止吸烟。近年两会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呼吁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二、《送审稿》主要内容。
《条例》内容共分七章,即:总则、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中阐明立法目的、公共场所定义、基本原则、领导机关、责任部门、经费保障、奖励措施、单位责任主体、社会参与。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规定了室内外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室外吸烟点设置要求和临时禁烟场所设置、经营管理者、公民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职责。
第三章“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责任义务。要求在烟草制品包装上设置文字和图形警示,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明确要求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应当组织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在戒烟服务中的责任。
第四章“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规定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出了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等行政部门各司其职的多部门执法模式。要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展监测评估。鼓励全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个人、执法管理部门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阐明有关定义、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及实施日期。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禁止吸烟场所范围的问题。《公约》第8条及其《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当在《公约》生效5年内,依据普遍保护原则、100%室内无烟原则,确保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或准室外)公共场所免于接触二手烟草烟雾。科学合理地确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十分重要。参考《公约》要求和国际和国内立法经验,《条例》第二条明确界定公共场所的定义,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第十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第十一条规定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第十二条规定室外可以设立吸烟点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以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场的室外区域。没有设置室外吸烟点的视为全面禁止吸烟。第十三条规定室外吸烟点设置要求。
(二)关于执法模式的问题。从国内外控烟立法实践来看,有多种执法模式。如上海、广州、天津、哈尔滨等采取多部门共同执法模式,深圳、长春、香港、澳门等采取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执法的单一部门执法模式。
综合国内外执法模式和我国实际情况,本《条例》拟采取多部门联合管理模式。即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监督管理。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此外,卫生计生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工作。
(三)关于控烟的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加强宣传教育是控烟工作的前置措施,戒烟服务是后续措施,均是保证《条例》实施的重要措施。规范管理与宣传教育并重,充分发挥法规的引导作用,是本《条例》区别于其他法规的一个特点。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不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健康权的意识,可以使控制吸烟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十三条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等社会示范人群带头控烟;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要求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促使社会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第二十七条对戒烟门诊设置、戒烟服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大量国际经验证明,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是保障控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特别是烟盒包装警示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宣传教育手段,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保障控烟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策略,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支持性措施,因此在《条例》中一并予以规定。
(四)关于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的措施。未成年人是控制吸烟工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烟草企业锁定的潜在吸烟人群。因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对公共场所控烟乃至整个控烟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也有相关规定,但并未规定相应的具体要求和处罚措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限制,即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三十一条强调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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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遵循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第九条国家和社会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
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十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二)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第十三条室外设置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
(三)远离通风口、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
(四)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举办公众活动的场所,可以规定临时的禁止吸烟措施和范围。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和索要烟具,自觉听从劝阻;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内吸烟,因不听劝阻而被要求离开该场所的,无权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支付费用的,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控制吸烟职责:
(一)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配备监督员,做好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放置烟具和设置烟草广告;。
(四)对违法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鼓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本场所的管理。
第十七条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发现吸烟行为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进行劝阻;。
(三)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
第十八条禁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禁烟标识及其张贴规范。
第三章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经常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组织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明确告知公众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的危害、禁止吸烟的范围、对违法吸烟行为的处罚等信息,告知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的控制吸烟职责。
第二十条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任职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鼓励吸烟职工戒烟。
第二十三条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控烟,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倡导家庭无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国家和社会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主动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五条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第二十六条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等。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戒烟门诊工作规范,指导设置戒烟服务咨询电话。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为吸烟的患者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专业的戒烟诊疗服务。
第四章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
第二十八条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销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九条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第三十条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利用其平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等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将控烟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措施。
对没有明确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所属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烟草广告、违法出售烟草制品进行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公开统一的举报电话,方便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将监测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影响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无烟环境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与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有关的疾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生产销售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鼓励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生产销售限制等工作的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室外设置吸烟点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规定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开展促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提供赞助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赞助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于受赞助单位,责令改正,没收其赞助额,撤销冠名,消除影响;对于主管人员,由受赞助或者赞助单位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烟草制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货值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网络售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接受社会、媒体及个人监督。不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叶作为原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
吸烟,是指吸入或者呼出烟雾的行为,以及拥有或者支配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烟草烟雾,是指从烟草制品及类似烟草制品燃烧端散发的以及由吸烟者呼出的烟雾。
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以上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等。
室外,是指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实际控制的、建筑物以外的区域。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指所有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或者活动,以及对任何事件、活动或者个人的所有形式的捐助,其目的、效果或者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者促进烟草使用。
第四十七条对吸烟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文件起草方案篇五
为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爱国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xx年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以卫生创建工作为载体,以促进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把爱国卫生运动与预防和控制疾病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相融合,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发展爱卫工作成果,改善卫生面貌,为打造健康佛子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工作。
1、有效组织开展卫生工作。抓好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加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巩固提高。
2、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作。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和要求,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提高创建管理水平,不断夯实卫生基础。
3、切实加强创建动态管理。加强对各村、单位的指导和动态管理,要加强督促、整改和巩固,以进一步把基层卫生活动引向深入。
(二)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市爱卫办文件精神,成立佛子山镇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谭纪刚。
副组长:李次红、陈君兰。
成员:谌颖、董维、邓峰、李雄兵、刘昌盛、陈国安。
(三)扎实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1、继续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认真制订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卫生创建、环境整治、除害灭病、镇区爱卫为重点,广泛宣传发动,调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使镇容环境卫生面貌取得阶段性成效,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2、继续开展重大节日爱国卫生活动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的城乡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根据重大传染病的防控需要,积极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健康教育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四)落实城乡病媒生物防制。
继续开展经常性的除xxx四害xxx活动。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印发xxxx年天门市除xxx四害xxx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各村、单位继续开展以夏季灭鼠为重点的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广泛发动居民群众,标本兼治,开展环境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场所,科学合理使用药物消杀,切实控制四害密度。
(五)巩固镇区卫生整洁行动。
深入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根据我镇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镇区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强化制度管理,深入实施镇区环境卫生整洁长效管理,切实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六)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印发xxxx年天门市除xxx四害xxx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加大防病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创新工作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好健康教育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家庭活动。
2、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做好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使居民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卫生防病意识,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积极推进控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控烟能力建设,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倡导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公共场所全面实施禁止吸烟,组织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继续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控烟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爱国卫生深入开展。
爱国卫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爱国卫生工作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卫生面貌的必然要求。各村、单位要贯彻落实《天门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加强爱卫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爱国卫生体制机制,切实把爱国卫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爱卫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机制,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容。
爱国卫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具体工作中,要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质量监管,抓好爱卫长效管理的调研,不断引入和规范市场化机制,完善道路保洁和养护管理、卫生设施的保洁管理、除xxx四害xxx等市场化运作,减少成本,加强质量监管。要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爱国卫生,要把爱国卫生工作与各类创建结合起来,与当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先导,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容,使爱国卫生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完善考评措施,巩固爱国卫生工作成果。
街道爱卫会要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探索建立在卫生创建、健康教育、除xxx四害xxx、农村改厕、爱国卫生综合管理等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部署、任务有落实、年终有总结,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对社区居委会考核中。
文件起草方案篇六
(2007年11月16日)。
罗崇。
一、会议报告的性质。
(一)会议报告的概念。
会议报告,是在重要会议和群众集会上,主要领导人或相关代表人物发表的指导性讲话。它是一种书面文字材料,又是会议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贯彻会议精神的依据,还是供查阅的历史资料。它包括政治报告、工作报告、动员报告、总结报告、典型发言、开幕词、闭幕词等。会议报告具有宣传、鼓动、教育作用。这些作用是通过报告人的报告和听众的接受来实现的。因而,有时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报告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可进行现场转播,报刊也可登载。如党的xxx报告。
(二)会议报告的特点。
1遍性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进行透彻分析,细致研究,从而抓住问题的关键,对症下药,达到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目的。所以,在分析研究中,它必须依据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地对所提建议、对策、问题等进行认真研究,反复推敲,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把握哪些是最有价值、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它充分考虑所提意见的针对性、正确性、合理性、可靠性,使意见和措施能真正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因而,会议报告既注重事实分析,又必须从理论的高度上进行归纳概括,进而指导实践,有较强的理论性和逻辑性。
2.双向性和交流性。会议报告依据讲话稿直面听众公开发表讲话,具有直接性、当众性、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在领导活动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正是由于这种面对面的宣讲传播形式,就使主体和客体之间在时间、空间上的结合比较紧密,“报告”的成功与否,不决定于形式,即过程的结束,很大程度取决于主体对客体的“磁性”交流强度,即吸引力的大小。这种报告的吸引力既决定于报告的文采或领导的演讲口才,又决定于听众是否接受。而且更关键的还取决于报告内容是否为受众认可,是否反映了实际情况。所以,会议报告实际上是一种在时间、空间上获得统一的、由报告主体和受众客体双向结合的交流形式。
2或对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应在实际工作中行得通,推得开,能够保证得以贯彻执行。部署任务和要求,内容要切实具体,易于操作。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重大决策,制定具体操作方案,若没有调查,没有研究,没有分析,讲一些不着边际的空话,报告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无关,听不到所讲的要领,就没有人愿意听这样的报告,那么,报告也就形同一纸空文。
4、集中性和灵活性。集中性指会议报告稿应该紧紧围绕会议的主题。有些材料虽然很好,但是只要是脱离会议宗旨,与会议无关,就应该坚决删除。灵活性指形式上无固定的格式和要求。领导的讲话,内容可长可短,可以全面论述,也可以就其中一点发表自己的看法。
5、通俗性和清晰性。指语言要适合听众的水平,容易为听众理解和接受。因为会议报告主要靠口头语言来传达,报告声过即逝,具有“一次性”的特点,听众不能像看文章那样,看不懂再翻过来看一遍,而必须当场听清听懂。
(三)会议报告的种类。
1.政治报告。它是领导机关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目标而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报告。政治报告多由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作。如xxx报告。
2.工作报告。它是以经济建设、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报告。如xxx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各省、3市、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同级xxx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各系统各单位领导就所属范围的工作向下级单位和人民群众所作的工作报告等。
3.动员报告。是动员有关人员去完成某专项工作或突击任务的报告。动员的目的,是使他们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信心,圆满完成任务。如学习宣传贯彻xxx精神动员报告。
4.总结报告。包括在会上作的工作总结报告和会议总结报告两类。工作总结报告是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的报告。总结报告与工作报告的区别是,工作报告虽然也有回顾前段工作的内容,但非常简要,重点放到今后的任务上。而总结报告的重点是回顾前段工作从中得出带有指导意义的经验与教训。会议总结报告是在会议结束时,对会议的整个情况进行总结的报告。
5.典型发言。是指在表彰大会或经验交流会上,先进单位、部门的代表或先进个人,报告本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先进事迹、工作经验的发言。这类报告有时由单位、部门领导发言,有时由单位代表或个人发言。
6.开幕词。是较重要的会议开幕时,大会主持人或主要领导人作的带有方向性、指导性的重要讲话。它是大会的序曲,一般要阐明大会的意义和要达到的目的,并预祝会议成功。有的书称主持词。
4大会的结束语,是大会议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会议报告的格式和写法。
(一)会议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写法。
会议报告一般由标题、称谓、开头、主体、结尾五个部分构成。
1、标题。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写成“xxx同志在xxx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形式。另一种是不出现报告人的姓名、会议名称和“报告”字样,而另拟写一体现会议主要精神的标题,如“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的经济建设方针”。标题的下行写报告的时间,再下一行写报告人的姓名。
2、称谓。报告是面对面进行的,它有明确的报告对象,称谓可根据报告对象的身份而定,要恰当合体。写法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只写在报告的开头;二是除开头的称呼外,在报告的进程中适当穿插使用,作用是提示听众注意。每次称呼的出现,都标志着讲话进入了一个新层次。
5住听众的注意力。xxx报告亦如此。
4、主体。是报告的主要内容的集中表述,它决定着一篇报告的成败。报告主体,要紧扣论题或主旨,展开分析论述。既要有深刻的理论分析,又要有典型的例证,从各个方面,多种角度,透辟地阐明报告的主题。
报告主体部分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三种:(1)递进式。即层层深入地讲述。其特点是各层都以前边一层的意思为论述的基础,各层之间形成步步深入、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2)并列式(有书称条陈式)。即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其特点是对报告主旨所包含的几项主要内容,分别进行阐述。几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它们分别从不同的方面来论证报告主旨。但并列式结构,并不是随意罗列,各层意思谁先谁后,也有一定的依据:或按性质的强弱,或按问题的主次,或按时间的先后等等。(3)对比式。把两种不同意见、不同方面的情况对照起来加以阐述。在实践中,以其中的一种形式为主,两三种结构形式结合使用,也是长篇报告经常采用的结构形式。但是,不管采取哪种结构,都必须集中于一个中心、一个主旨讲深讲透。这样,才能使听众得到一个完整、清晰、深刻的印象。
6鲜明、难忘的印象。二是要有鼓动性和号召力,使听众感到有信心,有力量,充满希望。在表现形式上,有的可以写得余味无穷,给听众以启示;有的充满战斗的激情,给人以鼓舞;有的喊口号,提希望,发号令,提建议。如xxx同志《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结尾:“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总之,报告的结尾写法多种多样,但无论采用什么形式结尾,都必须以简短有力的语句,总括报告的主旨,发出有力的号召,用坚定、充满信心的语言,振奋与会者的精神,提出希望,发出号召,有的最后还要写一句“我的报告完了。谢谢!”
(二)各种会议报告的格式和写法。
1.政治报告。政治报告的格式和写法与会议报告基本一致。需要注意的是:(1)选题要单纯集中,要有现实的针对性;(2)论述要深刻有力,要从理论高度回答现实中的具体问题;(3)不但要使听众懂得道理,尤其要让人们知道应当怎么办。
7用小标题,也可采用序码分条。为保证任务圆满完成的措施、办法的写法也是如此;第三部分,着重写加强领导,发出号召,为完成新的工作任务而团结奋斗的内容。
3.动员报告。动员报告具有鼓动性、时机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措施的具体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的正文结构虽然与其他种类的报告有某些共同之处,但也有其特殊性。动员报告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分析形势,提高认识。这是动员报告的重点。因为只有群众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完成任务才有可靠的思想保证。当然,这里所说的分析形势,并不是漫无边际地去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而是要紧扣所要完成任务所面临的形势作分析。第二部分,布置任务,提出措施。措施要具体、得力、具有可操作性。第三部分,加强领导,抓紧抓好。(略)。
4.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有两种类型:(1)工作总结报告。主要是对某一阶段重要工作的总结。这种报告的结构形式是:开头,应交代清楚报告单位、工作属性、时间范围、工作内容;主体,主要写工作概况、基本经验;结尾,今后工作的意见。(2)会议总结报告。是对整个会议工作的总结。一般要写明会议基本情况(会议精神和与会者的表现)、会议的收获与不足(最好是分条列出)、对会后工作的意见(提出具体实施会议主题的意见)。会议总结报告应从会中领导人讲话、工作报告、典型发言、讨论意见中,概括总结出几个重要问题和主要精神,加以强调说明,8使与会者对会议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精神的认识更加明确统一,更加深刻。会议总结报告要写得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结论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5.典型发言。各种典型发言虽然内容、角度有所不同,但写法大体是一致的。其正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介绍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主要事迹和经验体会;第三部分,表示决心和态度。典型发言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晰,内容真实,语言朴素生动。
6.开幕词(主持词)。开幕词的写法,虽然没有严格的程式,但其结构也有大致要求:开头,说明此次会议的名称,并宣布大会隆重开幕。主体,简要说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简述本次大会的主要议程和要达到的目的;阐明会后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大会确定的任务,必须依靠和团结各方面的力量。结尾,用简短而带鼓动性的话语作结束,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开幕词的起草人必须把握大会宗旨,把文章尽量写得简洁明了些。
7.闭幕词。闭幕词的基本格式是:开头,用一段简短的文字,说明会议在什么情况下圆满结束;主体,对会议情况作简要概述与评价,重点阐述大会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收获及其意义;结尾,提出要求和希望,发出号召,并郑重宣布大会胜利闭幕。拟写闭幕词,应做到结构严谨,过渡自然,语言简洁,富有鼓动性和号召力。
三、报告稿拟写的一般程序。
报告稿拟写是一个由多种层次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过程。受报告稿形成规律的制约,这一工作过程由若干密切相关、紧密互连的具体工作步骤构成。每一工作步骤都具有特定的具体内容和特定的功能。这些工作步骤的总体,就是报告稿拟写的一般程序。拟稿人正确认识并认真遵循这一程序,是提高报告质量并使其产生最大的效用所必需的。报告稿写作的一般程序分为:准备、占有材料、确立主题、拟写提纲、草拟报告稿、修改报告稿、审定报告稿七个阶段。
(一)准备:明确报告稿的目的与要求。
报告稿目的与要求不仅决定着主题的确立、材料的取舍,而且决定着表达方式的确定与文体的选择。离开了目的与要求,主题的确立,材料的取舍就失去了依据;表达方式与文种的选择也失去了意义;报告稿自身也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目的与要求要用简练而明确的语言在报告稿中直接加以表达,明确目的与要求,不仅仅要求撰稿人对这些目的和要求心领神会,同时,还包括对其进行系统、周密的整理,以备“言传”。
(二)占有材料。
所谓占有材料,就是指拟稿人根据拟写报告稿的目的与需要,从各个方面搜集、摄取,最后写入报告稿中的一系列事实现象或理论依据。
材料在报告稿拟写中占有重要地位。材料是确立主题的基。
10础,同时又是在报告稿中表现主题的支柱,一些主要旨在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的报告稿绝大部分乃至全部内容就是由经过系统整理的材料构成的。
作为一种思想或观念的报告稿,其主题是由单位、部门领导授意给拟稿人的,但它的形成需要一个对客观事实或有关理论观点做出概括加工的过程,而拟稿人对领导授意的正确理解和进一步确定化,也必须以充分了解有关事实或理论观点作为前提条件。在这个意义上,材料是确立主题的基础,失去这个基础就不会有主题的确立,至少主题的合理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可能会失去保障。占有材料就是指拟稿人在广泛收集材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筛选,获得有用材料的过程。因此,收集材料是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收集材料,要力求“多得”。所谓“多得”,就是在收集材料过程中,对各种类型的材料要全面搜集,即要:不分古今。既要历史材料,又要现实材料。因为前者可供了解事物的来龙去脉,有助于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和线索;后者则对解决眼前问题有直接针对性或直接应用性。
不分正反。既要正面材料,又要反面材料。因为前者有助于从正面说明情况,讲清道理,以先进经验、典型事例指导工作;后者则是克服偏离正确方向,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根据。不分粗细。既要概括的、反映全面的材料,又要具体的、反映局部甚至是细节的材料。因为这两部分相辅相成,最便于使人们认识事物的全貌。
11要想做到“多得”,必须掌握材料的来源。
报告稿拟写所需要材料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一是保存在机关文件室、档案室、情报资料室、图书室等部门的有关文件、档案、图书、报刊、情报资料等;二是拟稿人亲自动手经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实际调查获得的第一手调查研究资料。其中,来自第一方面的材料量最大,范围最广,种类最多,但可靠程度不尽相同,有些只有参考价值。来自第二方面的材料,量不大,范围特定,但可靠性强,针对性也较强。在实际收集材料的过程中,应充分综合利用这些材料来源,不可偏废。
要对材料进行筛选。对收集来的各种材料进行辨别,选取其中可供使用的部分。筛选材料的主要原则是服从拟写报告稿目的和表现主题的需要。与报告稿目的和表现主题有关,并能有力地说明、突出主题者,就要保留;相反,和报告稿目的、表现主题无关,无助于说明、突出主题的,就要舍去。经过筛选被选取的材料还应具有真实准确性、典型性和现实有效性。
要把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材料本身是对确有其事的事实现象和理论依据确凿的反映,不容许有虚假的成分,因为报告稿中的材料常成为听报告者开展工作活动、处理具体事物的依据,稍有虚假,轻则使报告稿失去说服力,使听报告者不能正确理解报告主题,重则会直接导致工作失误乃至失败。
12相矛盾)、有悖情理和对关键部分笼统含糊的表述中发现问题。对比法也能在对反映同一情况的多种材料的对比中找出疑点。当然,通过亲自调查去核实材料中的记载,更是辨别真伪的有效途径。在实际鉴别工作中,分析、对比、调查等方法往往需要结合运用。
要注意材料的典型性。典型,是指材料能深刻反映事物本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表象”,而是一般的、必然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真相”。否则即便材料是真实的,也没有使用价值。因为,报告稿所涉及的大都是社会事物,而社会事物往往是极其复杂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方面的。要从这些表现中抽取一些片断作为事物某一性质的例证,是不困难的,但如果这些片断不代表事物的本质,不具有广泛代表性时,它不仅没有真正的说服力,相反会使人们迷惑不解,甚至会使受众误入歧途,将偶然、个别的“表象”当作事物的本质。如果据此事制定政策,难免会使工作归于失败。
要注意材料的现实有效性。材料本身应对说明、解决现实问题有实际意义,以增强报告稿的说服力。时过境迁的“陈谷子”“烂芝麻”既难以激起人们的兴趣去思考,又无助于从中得出有力的结论。其结果只能是正确的主题得不到有效表现,问题的解决也自然受到妨碍。
(三)确立主题。
报告稿的主题是指报告稿所要表达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人的13主张。主题就是报告稿的中心,处于支配地位。内容的安排、材料的选取、语言的运用都必须服从主题表现的需要。没有主题或主题得不到鲜明正确的表现,这样的报告稿是没有效用的一纸空文。
文件起草方案篇七
澳门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已经分别制定了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在澳门选举产生了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实践证明,选举办法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顺利选举产生了爱国爱澳、在澳门社会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全国人大代表,以往四届选举办法所确定的选举名额、选举方式和选举程序等,已经为澳门社会熟悉和接受。为此,本次制定选举办法,应体现“基本不变,适当完善”的原则,保持选举办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基本制度安排及选举程序不作改动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候选人的条件、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资助、代表资格的终止程序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性规定。
二、关于选举会议的.构成。
前四届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都规定,以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会议的形式提名并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可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仍沿用成立选举会议的办法,选举会议的组成方式也保持不变。据此,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由参加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的人员,以及不是上述人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草案第五条第一款)。
三、关于候选人的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拥护宪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还必须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澳门特别行政区。为此,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选人在参选人登记表中应当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草案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主席团在选举日之前,对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的参选人,经过审查核实,可以决定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或者从候选人名单中除名(草案第十三条第三款)。
四、关于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资助。
为防止外国势力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草案规定,参选人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应当声明未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如果发现参选人存在接受外国资助的情况,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代表当选无效。(草案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九条)。
五、关于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据此,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草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主持选举中的具体职责也作了规定。(草案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选举会议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草案规定,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为十一名。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其主要职责包括: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由选举会议通过;宣布选举结果;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等。这次选举办法草案,在以往四届选举办法的基础上增加规定,选举会议主席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选举结果前,发现当选人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的,应当在报送选举结果的同时,提出当选人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定代表当选无效。(草案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关于选举程序,草案延续了以往做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提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进行差额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代表名额的有效,多于或者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作废;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举会议成员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草案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六、关于代表的辞职、监督和补选。
关于代表的辞职,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予以公告。(草案第二十一条)。
为完善对澳门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草案规定,当选的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终止其代表资格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确定终止其代表资格。(草案第二十二条)。
关于代表因故出缺时的补选,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因故出缺,由选举时未当选的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但被递补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的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草案第二十三条)。
此外,草案还对行政长官参加选举会议、选举会议成员的权利义务等作了规定。
文件起草方案篇八
文件起草是工作中常见的一项任务,它是向外界传达公司商务信息的一种方式。而文件起草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公司形象,还会影响到公司商业行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文件起草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好文件成了广大工作者共同的追求。
第二段:分析——列举起草文件的遭遇。
在文件起草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遭遇各种问题。比如,有些人写东西很糟糕,会使得文件流淌困难,阻碍阅读;有些人的文风骄傲自满,让别人无法理解;有些的人的文章无逻辑性、无条理性,不知所云,让读者迷失方向。
第三段:总结——分析处理文件起草的关键。
在写文件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要点是我们应该注意的。第一个是把握文章结构,写出一个精炼、合理的思路。第二个是语言表达,要简洁明了,易于得到信任。第三个是注意细节,细致入微,保证无错漏。
第四段:建议——解决文件起草的问题。
为了解决文件起草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建议。第一,打磨文章,精益求精。要把握好思路,提高文章的逻辑性和条理性。第二,注重语言表达,积极用词、简明扼要。第三,重视细节处理,保证无任何瑕疵。
第五段:总结——总结写文件的体会。
在写好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抓住关键要点,加强细节处理,注重语言表达。这样,才能达到高质量的写作要求。虽然文件起草并不容易,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勇气和毅力,总是会取得优秀的结果,为公司开启更好的未来。
文件起草方案篇九
文件起草和落实是组织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一个良好的组织运转必不可少。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实现领导的要求,正确而清晰地表达思路,还要注意形式的规范和合法性。在我参与的文件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文件起草和落实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体会,特在此分享。
第二段:起草。
首先,我在起草文件中发现了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在写正文时,使用清晰而简明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要使用口语话和过多的专业术语,这样可以使文件更好地被领导和相关人士理解和接受。其次,规范文件的格式,保证文件规范、整齐,避免大纲和内容的不对应。最重要的是,所有的文件起草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和条例,确保文件合法合规,避免产生任何问题。
第三段:审批。
审批是文件管理中除起草外更加重要的一个环节。经过起草之后,文件会提交给上级领导或者专门的部门审核,经过层层审批后最终才能实施。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需要明确文件的实施目标和各环节人员的职责,要求全员高度重视,确保一步一个脚印,保证文件有效实施。
第四段:落实。
落实是文件起草和审批的直接目的,也是文件最终的实现。实践中,我们需要密切关注文件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跟踪、反馈。同时,要时刻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为使文件能够有效的实施奋斗。
第五段:总结。
总体来说,我认为文件起草和落实是组织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一个质量优良的文件可以起到重大的作用,提高了组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严格的沟通和协作能力,才能够有效地实现文件的起草和落实。总之,这是一个清晰明了的过程,它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全面掌握,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
文件起草方案篇十
文件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几乎每一个领域的工作都有着文件的存在。因此,文件起草的技能也一直是职场人士必须掌握的能力之一。在我多年的工作中,经常需起草文件,也因此积累了许多的心得和体会,我希望能够在这篇文章中跟大家分享其中的一些。
第二段:认真规划。
在起草文件时,首先要认真思考和规划,思考的重点是要明确要表达的意图。文中所涉及的内容、相应的逻辑关系和方案都应该清晰明确。规划也很关键,要考虑到文件的目标受众,以及它们的背景、经验和了解程度。这一步做得好,能够极大地影响后续的步骤和文件的最终效果。
第三段:注重细节。
在起草文件时,要高度注重细节。如应注意语言的适应性和准确性,各文章节的标题的书写是否规范,在文章的格式和排版中也要精益求精。这些细节看起来很琐碎,但是它们却直接影响整个文件的可读性和形象。因此,细节是心中所要时刻抱有的思想,细节上的精益求精才能确保文档的高质量。
第四段:注重素质。
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文笔素质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一个好的起草人员,首先要有扎实的写作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素养,尤其是对于法律、社会和商业等领域,要对其领域的相关内容有一定的了解。通过读书、学习、积累经验、不断写作,这些都是我们提高文笔素质的有效途径。
第五段:总结。
总之,文件起草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能够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甚至一个人的形象和效益。只有深入分析、认真规划、注重细节、注重素质,才能够起草出一篇高质量的文件。因此,我们每一个起草人员,在工作中都应该把握这些相关的要点。同时,不断学习和积累,提高自己的起草能力,也是我们职业生涯中不断求进、不断提高的重要途径之一。
文件起草方案篇十一
文件的起草和落实是任何一项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因为合理详尽的文件内容和落实方案会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在我参与的工作中,我多次担任文件起草和落实的工作,深感自身还有许多可以学习和提升的地方,下面我将就这方面做一个总结和展望。
作为文件起草人,首先要明确文稿的前提条件,如表述的目的、目标、范围、内容、时限等因素,并尽可能详尽地挖掘相关的信息,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和合理有序。在写作过程中,还需注意掌握文章的整体结构,透彻理解文章的主旨和重点,并在按照合情合理的逻辑推理书写,做到条理严密,表述清晰。另外,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方法就是对于文件的风格要养成一个优秀习惯,使其清晰、精简、具有攻击性和神采。
文件落实是比较复杂、细致且耗时耗力的工作,要慎之又慎。在具体的实施步骤中,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心得:一、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并按照计划方案执行;二、清楚每个岗位需要做的事情,明确责任人的权责;三、在落实过程中加强沟通联系,经常性的汇报进展情况,对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和处理;四、例如持续跟进所有事项的完成度,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数据,以确保整个落实方案的有效实施。
第四段:矛盾抵触与解决方法。
在文件起草及落实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矛盾抵触的情况。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就是关于“事情为什么会出现问题”等方面的抵触。解决方法则是保持理性心态,以客观态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虚心接受建议意见,意见的参考建议来源可能是自身经验和专业技能,也可以是自已的体验以及跨行业的外部经验,不断地完善自身的知识和能力。
第五段:展望。
想要在起草文件与落实方案方面更上一层楼,我认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值得关注:1、保持自身的研究思维和开发能力,并不断丰富自己的资料和机会;2、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进一步深入情况调研,形成对相关部门趋势和行业的全面认知和洞察;3、保持对员工所呈现的真实状态的敏感感知,从而在起草文件和落实方案时能够较好的贴近实际情况;4、常从经验中总结出知识,养成做笔记、写总结的习惯,及时记录自己的想法和感悟。
总而言之,文件的起草和落实过程要求我们具备条理清晰的思维、细致完善的工作态度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等多方面素质。对自身的要求越高,才能更好地完成文件起草和落实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实施水平,为工作成果增光添彩。
文件起草方案篇十二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文件起草方案篇十三
在七一建党一百周年之际,为表彰那些为党和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英雄人物及先进集体,各级党委纷纷展开表彰活动。近日,我所在单位也组织了起草七一表彰方案的工作,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表彰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陆续得到了一些心得和体会,现在分享给大家。
起草七一表彰方案是一项十分严谨和复杂的工作。它需要研究各种历史资料,调查相关人员和团体,分析和比较不同人员和团体的优点和长处,以及在一定范围内,以特定的标准和规范评估和衡量不同人员和团体的工作成果和具体贡献。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因素,例如党和国家的政策,各地卫生、经济、文化等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特点,以及相关事项的时间范围和规模等等。因此,起草七一表彰方案需要我们细致入微和全面的工作,让我们能够最大限度地表彰出那些真正让我们敬佩和感激的人和事。
第三段:表彰工作的意义。
起草七一表彰方案不仅能表彰那些在特定领域和范围内获得显著成就的人和企业,同时也能激励和鼓励那些在各个方面都在积极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的优秀个人和企业。此外,表彰活动还能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通过表彰工作,全社会能够形成勇于创新、敢于拼搏、勇往直前的良好风气,让我们在各个领域的发展和进步更加迅速和蓬勃。
起草七一表彰方案的经验让我们明白,表彰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同时也是对全社会各个领域整体素质和成就的一次盘点。我们需要时刻关注和了解各行各业都在做些什么事情,才能把那些有成就、有创意、有价值的人和事尽快地排查出来,为广大民众和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我们也需要秉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确保表彰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避免出现利益输送和不公平待遇现象的发生。
第五段:结语。
通过这次起草七一表彰方案的经历,我深刻认识到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表彰工作是给予那些成就显著的英雄和先进集体最公正的评价和肯定,同时也是广大民众找到前进方向和动力的重要途径。我们需要严格把好表彰工作的质量关,真正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让表彰工作成为引导全社会各个领域共同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