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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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一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二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务必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持续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个性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务必持续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持续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持续干净。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持续双手的清浩。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三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 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短款当时赔付。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四、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夏季至少要隔两天洗一 次,冬季每周至少洗两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较好的个人卫生。
五、应按时上下班,夏季早7时30分上班,晚10时30分下班,冬季早7时40分上班,晚10时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请假;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有顾客时不接打手机,晚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关闭好电源水龙头等。
六、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
七、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每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班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及中药装斗复核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80%从提成中扣除。
八、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九、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十、保守店内机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当天或当月销售额,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进货价以及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等其他信息,上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确有事时间不得过长。
十一、预定每周二、周五报计划进货,其它时间必须把缺货品种按规格产地列出。到货时核对药品数量是否符合,批号是否太近,包装是否完好,单据金额合计是否正确,当天进货及店之间调货随时正确录入电脑,价格偏高的品种作好记号,店与店之间的调货及时做好记录,。
十二、做好积分,赠品的`发放及上、下帐登记,做到记录账物相符,做到电脑售价与药品盒售价相符,不符的及时做好调整。做好会员资料信息齐全录入等工作,做好缺货登记,个别不常用高价品种收押金后在进货。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四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
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http://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五
为加强食堂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职工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断降低成本,提高饭莱质量,虚心听取就餐人员的合理化意见,做到不亏不盈。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堂及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不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蔬菜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公肥私,不徇私情,不准就餐人员欠帐,一律凭票就餐,不准使用现金.食堂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四、食堂不准为个人开小灶,办酒席。
五、食堂要设生、熟刀板,有防尘、防蚊蝇措施。出售熟食要使用专用器具,对地面、餐桌、蒸笼及各种炊事用具都要经常擦洗。
六、遵守就餐时间,机关食堂对因工作不能按时就餐的,做到随到随做,热情服务。 七、食堂要有纱门纱窗,有防蝇灭鼠措施,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齡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六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和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并根据月度及年终考核结果结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员工奖励管理规定
一、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通报表扬、记功
10—19分:奖励20元;
20—29分:奖励50元;
30—49分:奖励100元;
50分以上:视贡献大小给予奖金或晋级奖励。
二、奖励条件
(一)有以下表现者,奖励5分
1、工作积极、认真、热情,受到客户以及同事的普遍赞誉;
2、热心帮助同事,帮同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3、及时制止同事的违纪行为或可能出现的争斗;
4、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有以下表现者,奖励10分并给予记功奖励
1、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2、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
发者。
(三)有以下表现者,奖励20分并给予记功或通报奖励
2、钻研技术、业务,工作质量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取得显著成绩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四)有以下表现者,视表现奖励30—50分,并给予通报奖励
3、见义勇为,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和客户、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者。
(五)其他对公司有显著贡献者视表现及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奖励审批程序和权限
1、通报表彰、记功,由部门上报书面材料送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签批。
2、通报表彰、记功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3、年终中层管理人员评选优秀管理奖2名;员工评选优秀员工奖4名、优秀销售奖2名,经总经理审批,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办理审批手续,签批后的《员工奖励审批表》装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奖励通知书》送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第二章 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一、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警告
10—19分:罚款20元;
20—29分:罚款50元;
30—49分:罚款100元;
50分以上:视情节严重予以降级或开除处分。
二、处罚条件
(一)有以下行为者,扣2分,并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佩带胸牌者;
3、由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他人打卡者;
4、未及时打扫分担区卫生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者;
6、无故不出早操或未及时出早操者。
(二)有以下行为者,扣5分,并予以警告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不服从上级的正确命令或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当众顶撞上级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部门负责人发现本部门员工有违纪行为,放任不予管理者;
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上网玩游戏,聊qq者。
6、未经许可在公司兜售或寄售私人物品,或当班时间炒股票、有价证券者;
(三)有以下行为者,扣1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或会议批评
1、在公司酗酒、赌博、吵架者;
2、搬弄是非,发布虚假信息,选谣惑众,诽谤他人,影响团结,选成恶劣影响者;
3、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或私自动用公司设施者(如因而损坏需负赔偿责任);
4、出现违纪行为,收到警告,却不立即改正或与检查人有言语冲突者;
5、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主动交费者(自付电话费用外,并予以扣分处分)。
(四)有以下行为者,扣20分,并予以降级处分及通报批评
1、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暴-力威胁、恐吓或殴打同事,妨害团体秩序者;
4、因个人过失导致公司重要文件损毁或丢失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的影响者;
5、未经公司许可在外兼职、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6、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五)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及辞退处分
1、侵吞、侵占公司财产者;
2、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挑拨员工滋事或罢工者;
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用于不正当行为者;
5、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产生极坏社会影响者。
(六)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处罚、处分以及取消处分的程序和权限
2、降职、辞退处分,由部门呈报书面材料,经行政部复审查、考核,并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单》(降职)或《员工减少审批单》(辞退)报请总经理审批。签批后将“审批单”存入个人档案,并将员工《内部调动通知书》或《员工减少通知单》送交公司财务部。
3、员工既受到奖励,又受到处罚的情况下,可申请功过相抵,抵消以积分为基础,相抵后的剩余积分再实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 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 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 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 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8) 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 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5.3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
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
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 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 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 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5) 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 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 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 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 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
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
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2) 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5) 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 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8) 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
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6)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 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 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30) 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3) 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6) 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2) 盗窃公司财物;
3) 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 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7)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 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 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
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
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 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 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 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
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使职工考勤工作切实成为推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措施。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对职工考勤工作的认识,认真自觉地遵守考勤制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不遵守考勤制度,并弄虚做假的,按考勤制度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和纪律处分。
二、 考 勤
第三条 各单位要设专(兼)职考勤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一丝不苟地执行制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等考勤记录,做为计发工资依据。对玩忽职守、弄虚做假的专(兼)职考勤员,给予罚款。
凡阻碍专(兼)职考勤员履行正常职责者或进行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工作检查、罚款、行政处分等。
第四条 考勤范围
凡是我公司在册职工均属考勤范围(全民合同制职工、集体合同制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第五条 考勤办法
以机关部室、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班、组)为考勤单位,考勤员每天上下班时将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填写《职工月份考勤记录表》,同时在月份计算工资前记入《职工考勤卡片》。
三、 劳动纪律
第六条 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制度,贯彻电力劳动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考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第七条 对迟到、早退全月累计计算,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扣发工资和施工津贴。全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者,执行奖励制度时,当月不受奖。
第八条 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坚守生产(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喝洒,工作时间不打闹,不带孩子,不做与生产(工作)不相干的事情或闲谈闹逗,不妨碍他人工作。
第九条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部门领导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可根椐公司《职工奖惩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工作期间(包括非工作时间)聚众闹-事,影响生产和人身安全者,除扣发当月奖金和停止工作检查外考勤管理制度,另可根椐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由保卫部出据罚款通知单,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在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严禁做私活(包括非工作时间用公家的机械设备、材料为私人做活)。对做私活者,扣发当月奖金。
一个公司或工厂,员工考勤都是企业的重要管理部分,在员工考勤方面,不同的企业都有不同的奖罚制度。以下整理的员工考勤奖罚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考勤奖罚1.迟到:上班迟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迟到达3次以上者(含3次),给于通报批评1次;月迟到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含3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月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3.旷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事后无正当理由或是谎报、伪造证明以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假期满后未到岗的且未作说明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旷工期间不计薪资,并扣罚旷工同等时间的两倍薪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予以解雇处理,一律不予发放补偿费。
相关假期1.事假
员工因有私人事务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事假期间不计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病假超过1日者在销假时需市级医院(含市级以上医院)以上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几本底资;如属违章操作,责责任自负。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处理,否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基本底资照发,以结婚证为准。转正之员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丧假
员工本人的(祖)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薪(基本底资)丧假。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区内员工假期最多5天(3天丧假,2天路程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须报总经理批准;且不得断续请假。6.产假/护理假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八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标题: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网址:http://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 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九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十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十一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 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 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 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 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8) 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 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5.3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
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
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 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 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 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5) 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 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 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 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 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
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
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2) 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5) 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 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8) 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
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6)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 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 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30) 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3) 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6) 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2) 盗窃公司财物;
3) 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 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7)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 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 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
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
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 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 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 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
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十二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详见《铸造分厂考绩制度》)。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详见《铸造分厂奖惩制度》)。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进、降低成本的`员工,按照经济效益的10%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罚
(1)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30―50元。
(2)造型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条款的一次罚款30元,对于造成铸件废品或次品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3)配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条款的一次处罚30元,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成本折合计算,按比例处罚。
(4)大炉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50元,对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5)机电维修工违反岗位责任制(3)条款一次罚款100―500元。
(6)行车工、过砂工、机修工、清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30元。
(7)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8)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上述管理和奖惩制度依据巨鲸公司二分厂的生产状况制订,如有不详或与《巨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符的情况都以员工手册为准。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十三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美发店管理制度奖罚篇十四
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以提高职工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修定本制度。
矿山部根据国家有关各项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
1、现场管理发现的违章处罚。
1.1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责任人员处罚:。
1.1.1发现员工在工作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100元/人次;相关方人员未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
1.1.2发现部门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200元/人次;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300元/人次。
1.2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工段的处罚:。
1.2.1发现从事边坡排险、爆破等危险作业,未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工段考核扣200~500元/次,是相关单位,考核扣500~20xx元/次。连带考核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工段负责人或作业负责人考核扣200元/次。
1.2.2现场护栏、护网、护罩等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破坏、拆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恢复的,考核扣责任人、工段长或作业负责人各100元/次。
1.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工段处罚:。
1.3.1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依据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扣罚责任工段200~500元/人次,是相关单位500~1000元/人次。
1.3.2对一般性、习惯性违章的当事人,考核扣100元/次。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扣100元,工段长、班组长各扣50元,(如:工段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工段长;班组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班组长)。
1.3.3采场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涉及到与易普力公司的交叉作业要按以下要求做好防范措施:1、从开始装药起,即设置安全警戒,警戒距离为作业边缘起大于50米,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2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逗留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2、炸药安装完成后网路连接前,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警戒区外100米外;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爆破警戒区外,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警戒员的指令,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3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不撤离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
1.4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1.4.1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工段长、班长、调度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考核扣违章指挥责任人员200~1000元/人次。
1.5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1.5.1消防设施要按要求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公司检查发现的考核责任人扣100元/次。
1.5.2不能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不能随意损坏、泄放灭火器,违反者扣罚责任工段100元/次,是相关单位的处罚200元/次。
1.5.3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考核扣当事人100元/次。
1.5.4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工段,考核扣责任工段100元/次。
1.1.6违规动火处罚。
1.6.1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章动火的工段、单位,考核扣责任工段3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1.7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1.7.1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工段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0元,连带处罚责任工段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1.7.2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仓库、火工材料库等范围)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1.8对违规用电处罚。
1.8.1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次。
1.8.2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1.8.3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1.8.4没有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1.8.5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200元/人次,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1.9对安全活动、安全自查不到位的处罚。
1.9.1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所在班组长100元、工段长200元;工段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参加所有班组安全活动,未参加或少一次扣200元;工段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工段长200元;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工段安全活动,未参加扣300元;班组例会记录少一次扣责任人100元;班组会议记录未认真开展、不符合要求扣班组长100元/次。
1.9.2对于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要求参加却无故不参加的人员,工段长扣10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200元/次。
1.9.3工段对公司、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上报且无正当理由,扣责任工段长100元/项。
1.10交通安全处罚。
1.10.1未规范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扣当事人50元/次。交班记录上的安全隐患未安排整改的,考核工段长100元/项。
1.10.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私自驾驶矿车等专用机械车辆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驾驶摩托车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
1.10.3矿车、叉车、装载机厢(斗)等部位载人的,扣驾驶员、搭乘者100元/次。
1.10.4违反限速规定扣当事人100元/次,酒后驾驶扣当事人200元/次,未系安全带扣当事人50元/次。
1.10.5在运矿道路进行排险、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进行警戒扣责任工段工段长200元/次。
1.10.6违章指挥、强迫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扣责任人200元/次。司机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车的,视违章后果严重情况,考核扣200~1000元/次,造成事故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10.7检查发现员工(包括搭乘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未戴好安全帽的,扣罚100元/人次。
1.11关于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未按时开展的,资料未按时上交的规定:。
1.11.1公司、部门下发的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资料,各工段专业要按要求完成资料的学习培训及资料的收集上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部门有提醒的义务,提醒后仍未按时上交的,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次/项;造成部门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责任人2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1.11.2示范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未按时、按量完成,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给部门造成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扣责任人200元。
1.11.3部门要求的各种作业文件材料资料未按要求上交的,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次。
1.12对相关方的违章处罚。
1.12.1相关方人员对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未及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或未及时沟通的,按200元一项处罚;在延时到期后仍还未完成整改的则加倍处罚。
1.12.2相关方及相关方人员不配合矿山安全管理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处罚;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我部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另外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1.12.3火工材料库的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及《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xx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否则按每项200—1000元处罚。
1.12.4关于易普力的爆破安全管理,要求易普力广东封开分公司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相关规定条款执行,发现违规的,视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性处罚500—10000元,部门认为必要时报公司处理。
2、设备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2.8安全防护使用不当者,灭火器失效、固定不牢及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
2.9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视情节严重性考核扣200~1000元/次。
3、安全行为观察考核规定。
3.1助理经理以上人员每月进行1次,每少1次考核扣100元。
3.2工段长、班组长每周进行1次,每少1次考核扣50元。
3.3主管、责任工程师每月进行2次,每少1次考核扣50元。
3.4专职安全员每周进行1次,每少1次考核扣50元。
3.5员工自愿参加,无硬性要求。
4.1安全例会按要求认真开展,缺席人员要有正当理由并出具请假条,会议内容记录完整详实,安全隐患形成闭环,每月在部门内评出一个优秀班组,奖励200元。如没有班组符合以上条件则当月不执行奖励政策。
4.2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提出申报的安全隐患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安全管理人员整理报部门领导审核后奖励100~200元/项。
4.3设备维修需耗时超过24小时的,整个作业过程部门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均未发现“三违”现象,现场整洁工器具摆放合理有序的,由工段整理资料送安全管理人员核实报部门领导审批后奖励100~200元/项。
4.4对单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突出者,在工段可以被推广的,对责任人奖励50--200元。
4.5关于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部门予以支持,并对举报真实的事件进行奖励,举报者必须提供证据(可以是图片、视频或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经调查核实、部门领导审核后给予50—200元/项的奖励,部门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本制度适用于华润水泥(封开)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及在矿山部辖区内作业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人员。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矿山部安委会。
7、本制度自下发各工段及相关单位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