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汇总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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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一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二
20xx年以来,滑石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滑石乡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就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滑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一根针”作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工作,为粮食安全稳定贡献滑石力量。
近期,滑石乡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房办、区综合执法局及乡直有关站所开展了新一轮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省级下发“月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核实及整改销号。一是对历史遗留造成的耕地破坏进行复垦整改;二是对巡查发现占用耕地违章建筑立即进行依法拆除。
粮食安全大于天,滑石乡作为碧江主要产粮区,将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对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十个一律”要求。
一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
三是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
四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
五是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六是“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八是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
十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三
方太乡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乡自然资源所全体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各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村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乡分管领导张栩滔主持。
会上,张栩滔传达了兴国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拓宽传播途径,广泛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全力加快工作进度。要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人,按时保质全力推进。三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舆情处置和解释疏导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扩大、不传讹,确保后续清理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四
10月18日上午,为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花江镇规划站联合镇综合执法队利用赶集日在老政府门口开展集中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同时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规定的认知度、知晓率。
同时借助在镇中心超市、加油站、银行和酒店电子显示屏和在公路沿线悬挂标语,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五
近年来,广州市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在调查摸查基础上,围绕遏制增量主题,提升广大群众保护耕地重要性的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增城区小楼镇开展了以“严格落实‘八不准’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为主题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意识,积极调动群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热情。
活动围绕“宣讲科普+趣味互动”等内容,设置了游戏互动区与政策宣讲区。在游戏互动区,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参加“翻牌记忆”“快读顺口溜”“知识竞答”3个主题游戏赢取礼品,每通关一次游戏可获得一张贴纸,集齐3张贴纸即可兑换定制礼品。不少市民表示,通过互动环节增长了知识。“游戏互动很有趣!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能够把‘八不准’政策记得更牢,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我也会教我的孩子学会珍惜土地资源,从小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参与活动的李先生说。
“根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不能在耕地里建房!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也是不予批准。”在政策宣讲区,工作人员依托耕地保护横幅、宣传展架、宣传单张等物料,深入浅出地讲解严守耕地红线的必要性、耕地保护政策,耐心解答市民群众日常生活住宅建设所遇到的问题,逐步引导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自20xx年8月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于南沙区、白云区、从化区、增城区开展了四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宣传活动。据了解,活动共派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海报、漫画宣传手册、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流程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乡村人民耕地保护认识,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20xx年8月16日,街道自然资源所联合综合执法队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进行采集摸排工作,上级部门下发图斑共计19个,现19个均已被采集并上传系统进行审核上报,此次涉及我辖区的图斑大多为伪变化,未发现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
此外,涉及不属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但因我街道居民引起的违法图斑共计1个,通过协商,由我街道进行整改,目前我街道已完成该图斑的复耕工作并已上报系统进行审核。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七
为切实做好太平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国耕地力度,20xx年5月13日太平乡国土所、司法所、村规站等部门在集镇赶集天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宣传资料,同时对前来咨询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直到他们听懂满意为止。
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要提高保护耕地意识,发动周边群众保护耕地,做保护耕地的捍卫者。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八
为了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孟关乡大力开展宣传,扩大耕地保护的知晓率和明白率,从根本上遏制住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农房办下发的图斑和我乡实际情况,对整治思路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相关建房户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户的真实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节奏进行了合理分析。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截至20xx年6月9日,我乡共拆除3宗图斑,图斑号分别是:1329(农房)、2269(养猪场)、5201110011(物流大棚),占地总面积:500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262.4平方米。有效的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乡将组织各村对农房刚性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大政策宣传,待区级农房申报实施细则出台后进行有序申报,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九
3月23日上午,昭平镇重拳出击,由镇党委书记李盛担任总指挥,镇长邱启全、人大主席罗斌担任副指挥,组织镇综合执法队对江口村大村组一处“一户两宅”乱占耕地建房的违建农房进行整栋拆除。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执法人员已向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责令其自行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讲解,但违建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恢复土地原状职责。
3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拆违现场拉起警戒线,控制出入口,封锁非法违建农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随后组织专人对该农房进行安全检查,并搬离农房内剩余财物,确保安全后出动机械进行拆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少安带队到现场进行指导,整个拆违现场井然有序。
下一步,昭平镇将继续保持打击违建的`高压态势,对抢建违建等违法行为“零容忍”,营造“逢建必报,违建必拆”的氛围,全面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
近日,永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通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和规划报建的`意识。
《通告》指出,严格保护全市现有耕地,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和耕地非粮化行为,各项建设占地必须遵守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乱占耕地建房必须立即停止,限期自行拆除。
《通告》明确了整治内容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典型问题。
《通告》还提出,凡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党员、村干部、国家干部以及其他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舞弊、索贿受贿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有用地需求的项目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与所在乡镇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经依法审批后再动工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各乡镇将村民建房纳入计划指标统筹建设,村民可按时按需报批,确保户有所居。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一
为了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孟关乡大力开展宣传,扩大耕地保护的知晓率和明白率,从根本上遏制住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农房办下发的图斑和我乡实际情况,对整治思路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相关建房户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户的真实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节奏进行了合理分析。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截至20xx年6月9日,我乡共拆除3宗图斑,图斑号分别是:1329(农房)、2269(养猪场)、5201110011(物流大棚),占地总面积:500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262.4平方米。有效的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乡将组织各村对农房刚性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大政策宣传,待区级农房申报实施细则出台后进行有序申报,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二
该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协调各方力量,同时要求参会人员要尽快熟悉业务,掌握使用相关系统软件,深入细致排查,确保摸排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同时,该镇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和微信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实消除群众顾虑,切实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防止再出现新增耕地违法建房行为。
此外,该镇还按照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实地全面摸排,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截至目前,已摸排700余户,后期将加大力度,确保清理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精神,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四
自长垣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违法建筑的摸排图斑审核专项工作的通知》以来,魏庄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核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全面完成836宗图斑摸排。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魏庄街道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涉及的836宗图斑摸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以广播、微信群、巡逻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邀请市督导组副组长宋鲲鹏、王青霞、侯国彦以及第三方技术人员对办事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建房协管员对摸排软件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教学指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魏庄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王洁任组长的摸排领导小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于9月26日,已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的.摸排。在开展摸排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实际以8个行政组为大网格,以各行政村为小网格,对下发的836宗图斑进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各行政组网格明确1名专人负责本组内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压实了职责。
三是多种途径推进。一方面,在摸排的过程中,行政组人员亲自干、村两委干部亲自领,土地所人员亲自指导,形成了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对各组的摸排工作动态采取日报告制度,对图斑点位逐一进村入户,积极做群众工作,同步完成现场拍照、数据上传等工作。同时,全体干部职工牺牲国庆假日,通过运用无人机等新技术,街道纪工委和督查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了摸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是初步取得成效。通过摸排工作,全面掌握了836宗图斑的位置、实际用途、建设情况及涉及当事人等详细情况。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数据库对图斑地块的报批等情况分析,判定图斑类型。对梳理出来的违法图斑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措施,为下步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了依据。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五
近日,云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拆除作业组到鸟王村中寨开展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占用基本农田的3处违法用地进行取缔,依法强制拆除已建房屋地基,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在进场实施强拆前,相关负责人对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一是要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依规对相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秉公执法;二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设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势发现一宗严打一宗,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同时,还叮嘱相关执法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到强拆、安全两不误。
行动中,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对破坏农田、开挖地基准备建房违章建筑实施依法强拆,并现场悬挂标语、开展保护耕地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待各种防范措施到位后,大型机械开始进行拆除作业。
据悉,当天强拆的3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近日云雾镇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发现的,在鸟王村长寿寨河对面,位于高速公路桥西北侧的连片耕地上,陈某、陈某武、陈某禄3户群众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周末组织人力开挖地基桩坑、置钢筋笼、浇铸地桩,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6月7日,执法人员多方奔走做群众工作,向违建户主现场下达依法拆除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作业,6月8日,3户群众不听制止,仍然进行违法破坏耕地的.施工行为。为了打击违法建设,遏制乱搭乱建行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权威性,贯彻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相关文件精神,云雾镇人民政府于6月10日依法对这些违章建筑实施强拆。
当天行动,8个联合执法组分别同步实施,出动执法力量50余人,车辆8台,共拆除乱占耕地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60余平方米。
通过此次拆违行动,彰显了云雾镇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打击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决心,给继续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规建房的群众敲醒了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依规的意识。
一直以来,云雾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贯彻“八不准”和“六个严禁”的有关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的违法建筑已依法拆除,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云雾镇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严控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六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日,河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专项办)决定公开通报11起乡镇和街道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01、井陉县小作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4月,井陉智晟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井陉县小作镇赵西岭村5.08亩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31亩)建设原料库房。20xx年9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在车间钢架未拆除的情况下,小作镇上报省专项办整改到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2、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对翻修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5月,河北佰烨芳晟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因车间房顶损坏进行翻修,20xx年6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修车间违法占用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后城河村耕地1.05亩。韩城镇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廉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八道河村1.04亩耕地建设库房。八道河镇日常巡查不到位,未有效制止,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
04、大名县万堤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8月,大名县黄炉村种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大名县万堤镇前屯村4.73亩耕地建设粮食烘干和晾晒场,万堤镇在卫片系统填报为实地未变化。20xx年10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万堤镇卫片填报不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5、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2月,崔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平乡县中华路街道东田村2.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20xx年,崔某某曾在同一宗地违法占地建库房,被原平乡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对崔某某二次违法占地行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查处整改不及时,形成新的违法占地。20xx年10月18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督导检查发现,该违法占地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6、蠡县蠡吾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0月,河北双丰饮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蠡县蠡吾镇东北寺村2.74亩耕地建设库房。20xx年9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蠡吾镇对该违法用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违法状态仍在持续之中。
07、张北县公会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金某违反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擅自占用张北县公会镇梁家村0.5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牛场。公会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形成违法事实。20xx年10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经现场核查,目前已拆除复耕。
08、平泉市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李某某擅自占用平泉市平北镇石洞子村耕地0.62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48亩)建设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未上图入库,依据当时政策,也未对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监管不到位,20xx年8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后,未及时整改。
09、任丘市出岸镇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3月,张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任丘市出岸镇西古贤村0.4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出岸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形成事实违法用地,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0、大城县权村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吴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大城县权村镇西窑头村2.12亩耕地建设库房。权村镇对该违法占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1、安平县西两洼乡对翻建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2月,金扬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厂房因原车间损坏进行翻建,20xx年5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建车间违法占用安平县西两洼乡南两洼村集体土地6.79亩(其中耕地1.79亩)。西两洼乡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七
通讯员穗规资宣“大家要牢记‘八不准’所指的建房包括住宅、公共管理和服务类房屋,也包括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
“农村建房应当经过合法审批,并按批准面积建设,强占、多占耕地建房,都不行!”
“在流转的耕地上建房,搞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行为,建筑物要依法拆除。”
近日,在从化区,一场别开生面的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在鳌头镇横坑村展开。
本次活动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重点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两方面,组织动员市民参加趣味游戏,以赛促学,向市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
据了解,此次活动主要结合了群众对于耕地保护知识学习的需求,全方位涵盖各类耕地保护、农占耕问题整治知识题目,包括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等知识点,帮助市民群众轻松掌握相关政策法规。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耕地保护认识,村民基本了解“八不准”要求就是不能乱占耕地建房,镇街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有相关政策,耕地保护、依法用地与保障农民权益是支持的',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保障村民合法的居住权。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也强调,目前部分村民在耕地保护认识上还存在着部分问题。
二是对各种地类的相关政策要求没有具体清晰的认识;
三是对农村“一户一宅”的具体标准没有明确的认识。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进乡村、走乡镇的活动,可以有效提高村民“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意识,让广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八
20xx年11月29日下午,白花镇在一楼会议室,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焕俊主持召开白花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进会。相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焕俊同志传达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由分管领导范巧波对白花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白花镇乱占耕地图斑整改任务共100宗,其中,必须拆除整改图斑35宗。各驻村领导及工作组要协助做好农户建房举证工作,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并于20xx年12月1日前交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镇委副书记黄海彬指出,各驻村领导及村干部要对涉及的'整改图斑提前谋划,做好沟通工作。在拆除房屋前与农户充分沟通,保障其合法权益。明确告知农户举证方式手续、意义及局限性。
最后,焕俊同志强调,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必须强化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抓住问题、一抓到底,强力推进乱占耕地问题摸排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立足实际、分步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控制“零增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九
据省自然资源消息厅日前,经过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努力,历时近2个月,淮南市完成了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数据摸排工作,并形成摸排初步成果。截至11月12日,全市共摸排部、省下发图斑及自提图斑49965个,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并上报3127宗,涉及占地面积2258。346亩,耕地面积1647。276亩,基本农田427。25亩。
一是高位统筹,全程接受监督。成立淮南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摸排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清理整治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二是密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印发淮南市《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各县区、部门迅速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制并发放“八不准”各种宣传材料总计10。3万份,悬挂宣传横幅765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09台次,县电视台累计播放“八不准”宣传内容49天,召开宣传会议69次,进入学校宣传7次。
三是强化保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和街道共计300余人次,参加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工作解读及摸排信息采集报送系统应用培训视频会议。全市10个县区(园区)已落实或已申请专项经费,并引入第三方技术单位技术支撑。
四是压实责任,全面精准摸排。重点聚集“耕地”“建房”和“时间”三个要素,加大摸排力度,将任务逐层分解,逐级压实责任。县区、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部、省下发图斑及辖区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
五是严格审核,及时准确上报。针对各县区(管委会)农房办上报乱占耕地数据,市农房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开展3轮审核,对于填报信息不全、错漏项,填报分类错误等情况及时退回,要求进行重新填报直到符合填报标准。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二十
为有效整治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根据国家下发卫片执法图斑线索,德保县对全县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行为坚决予以重拳打击。近日,该县联合多部门拆除一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经核实,德保县敬德镇古甘村某村民无视行政机关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xx年11月在占用自家耕地0.62亩(其中基本农田0.54亩)抢建地基后,心存侥幸,继续顶风违建。在相关部门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下发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仍然顶风建成房屋主体二层局部三、四层内外未装修的住宅。
20xx年11月27日,德保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敬德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对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予以强制拆除和复垦复绿,拆除面积530平方米。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主动作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二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工作部署,尽快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乡镇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从20xx年7月3日起,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行“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给他人建房或者将乱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规处置存量,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县8个乡镇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一)摸排范围。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新建、续建、扩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农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项目进行判定。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1户独栋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情况等。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及时研究部署,认真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要逐宗登记摸排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务必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确保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月1日起)。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顺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充分调动各级基层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规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列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县纪委监委将作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查处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此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二十二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增强村民耕地保护观念,李口镇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开展多项宣传活动,为街道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包村干部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及相关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多途径多渠道,落实宣传工作。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需要从思想上纠正错误观念,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源头防控。线上,充分利用居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整治案例、“八不准”作品展播、耕地“非农化”相关条例等内容。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t恤、印刷墙体宣传标语、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党员干部入户宣传政策、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充分利用宣传车,每天轮回播放“八不准”音频,确保全覆盖,形成“逢建必报、违建必查”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印发宣传彩页5000余份,张贴海报300余张,悬挂条幅30余条,印刷墙体标语1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确保宣传活动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