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优秀19篇)
报告的写作需要严谨性和客观性,同时也需要考虑读者的需求和背景。报告的结构和逻辑要合理,内容要有重点和亮点,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最后,祝愿大家在写报告的过程中能够取得优秀的成果。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一
10月18日上午,为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花江镇规划站联合镇综合执法队利用赶集日在老政府门口开展集中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同时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规定的认知度、知晓率。
同时借助在镇中心超市、加油站、银行和酒店电子显示屏和在公路沿线悬挂标语,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二
为了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孟关乡大力开展宣传,扩大耕地保护的知晓率和明白率,从根本上遏制住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农房办下发的图斑和我乡实际情况,对整治思路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相关建房户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户的真实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节奏进行了合理分析。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截至20xx年6月9日,我乡共拆除3宗图斑,图斑号分别是:1329(农房)、2269(养猪场)、5201110011(物流大棚),占地总面积:500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262.4平方米。有效的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乡将组织各村对农房刚性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大政策宣传,待区级农房申报实施细则出台后进行有序申报,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三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四
近日,永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通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和规划报建的`意识。
《通告》指出,严格保护全市现有耕地,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和耕地非粮化行为,各项建设占地必须遵守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乱占耕地建房必须立即停止,限期自行拆除。
《通告》明确了整治内容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典型问题。
《通告》还提出,凡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党员、村干部、国家干部以及其他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舞弊、索贿受贿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有用地需求的项目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与所在乡镇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经依法审批后再动工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各乡镇将村民建房纳入计划指标统筹建设,村民可按时按需报批,确保户有所居。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五
该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协调各方力量,同时要求参会人员要尽快熟悉业务,掌握使用相关系统软件,深入细致排查,确保摸排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同时,该镇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和微信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实消除群众顾虑,切实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防止再出现新增耕地违法建房行为。
此外,该镇还按照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实地全面摸排,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截至目前,已摸排700余户,后期将加大力度,确保清理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六
3月23日上午,昭平镇重拳出击,由镇党委书记李盛担任总指挥,镇长邱启全、人大主席罗斌担任副指挥,组织镇综合执法队对江口村大村组一处“一户两宅”乱占耕地建房的违建农房进行整栋拆除。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执法人员已向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责令其自行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讲解,但违建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恢复土地原状职责。
3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拆违现场拉起警戒线,控制出入口,封锁非法违建农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随后组织专人对该农房进行安全检查,并搬离农房内剩余财物,确保安全后出动机械进行拆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少安带队到现场进行指导,整个拆违现场井然有序。
下一步,昭平镇将继续保持打击违建的`高压态势,对抢建违建等违法行为“零容忍”,营造“逢建必报,违建必拆”的氛围,全面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七
方太乡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乡自然资源所全体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各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村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乡分管领导张栩滔主持。
会上,张栩滔传达了兴国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拓宽传播途径,广泛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全力加快工作进度。要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人,按时保质全力推进。三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舆情处置和解释疏导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扩大、不传讹,确保后续清理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八
20xx年以来,滑石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滑石乡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就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滑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一根针”作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工作,为粮食安全稳定贡献滑石力量。
近期,滑石乡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房办、区综合执法局及乡直有关站所开展了新一轮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省级下发“月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核实及整改销号。一是对历史遗留造成的耕地破坏进行复垦整改;二是对巡查发现占用耕地违章建筑立即进行依法拆除。
粮食安全大于天,滑石乡作为碧江主要产粮区,将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对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十个一律”要求。
一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
三是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
四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
五是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六是“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八是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
十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九
为切实做好太平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国耕地力度,20xx年5月13日太平乡国土所、司法所、村规站等部门在集镇赶集天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宣传资料,同时对前来咨询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直到他们听懂满意为止。
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要提高保护耕地意识,发动周边群众保护耕地,做保护耕地的捍卫者。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
近年来,广州市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在调查摸查基础上,围绕遏制增量主题,提升广大群众保护耕地重要性的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增城区小楼镇开展了以“严格落实‘八不准’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为主题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意识,积极调动群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热情。
活动围绕“宣讲科普+趣味互动”等内容,设置了游戏互动区与政策宣讲区。在游戏互动区,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参加“翻牌记忆”“快读顺口溜”“知识竞答”3个主题游戏赢取礼品,每通关一次游戏可获得一张贴纸,集齐3张贴纸即可兑换定制礼品。不少市民表示,通过互动环节增长了知识。“游戏互动很有趣!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能够把‘八不准’政策记得更牢,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我也会教我的孩子学会珍惜土地资源,从小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参与活动的李先生说。
“根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不能在耕地里建房!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也是不予批准。”在政策宣讲区,工作人员依托耕地保护横幅、宣传展架、宣传单张等物料,深入浅出地讲解严守耕地红线的必要性、耕地保护政策,耐心解答市民群众日常生活住宅建设所遇到的问题,逐步引导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自20xx年8月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于南沙区、白云区、从化区、增城区开展了四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宣传活动。据了解,活动共派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海报、漫画宣传手册、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流程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乡村人民耕地保护认识,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一
为了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孟关乡大力开展宣传,扩大耕地保护的知晓率和明白率,从根本上遏制住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农房办下发的图斑和我乡实际情况,对整治思路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相关建房户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户的真实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节奏进行了合理分析。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截至20xx年6月9日,我乡共拆除3宗图斑,图斑号分别是:1329(农房)、2269(养猪场)、5201110011(物流大棚),占地总面积:500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262.4平方米。有效的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乡将组织各村对农房刚性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大政策宣传,待区级农房申报实施细则出台后进行有序申报,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二
为落实国家、省、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结合国家、省下发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础资料,摸清20xx年以来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台账。根据国家、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规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又要讲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一)党政同责,协同联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乡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敢于动真碰硬;自然资源分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摸清问题底数,坚持以政治纪律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客观分析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认定事实、分清责任、依法整治,确保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紧盯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区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原因,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着眼长远,主攻治本,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稳妥有效推进整治,全面规范全区耕地管理秩序。
(一)摸排整治范围。
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摸排整治,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三种类型。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对不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进行整治。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治。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类和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和建设依据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的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整治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围。
1.区政府职责:负责组织所辖乡、街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审核乡、街上报的数据资料,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清理出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整改。
2.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指导配合乡、村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排查,负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进行审核把关;协调解决相关业务问题,指导并应用系统软件整理、审核、汇总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
3.乡、街职责:负责组织村(社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逐一摸底排查,指导监督村(社区)采集占用耕地情况信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上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村(社区)职责:具体负责对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逐一进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实准确采集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信息,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进行确认,经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上报乡、街。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各乡、街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联络对接。9月16日前,各乡、街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手机)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备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结合“三调”成果提取的`建设项目核实数据,对照数据库图斑标识码,对建设项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个项目一张表,一个村(社区)一本花名册,一个乡、街一个统计表”的要求,全面准确摸清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对省下发核实数据以外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一并开展排查摸底,确保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明、问题清。各乡、街要确定一名工作指导员,专门负责做好村(社区)摸底排查政策业务、对接填报等工作的具体指导。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乡、街将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阶段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需附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统计表)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整改规范(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乡、街紧密结合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集中力量,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个核实一个,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各乡、街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按照省厅出台的整改指导意见,指导各乡、街有效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完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数据信息。
(四)巩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的违法违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要制定专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拉条挂账,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通过“双随机”及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夯实整治成效,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整治行动结束前,各乡、街将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路国云任组长、刘亚杰副区长、孟宪伟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通报,组织专项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各乡街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力组织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明责任。各乡、街党委政府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定时组织专题研究,一对一”“点对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况,乡村要逐级签字背书,一级一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一层一层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依法整治。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对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从新从轻和从旧从轻并用原则,依法稳妥处理。对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处理,依法彻查到底,坚决杜绝边整改边违法现象发生。
(四)强化督导。区政府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和定期通报排名。成立专项督导组,分片包干到乡、街,通过内业卷宗查阅、外业现场踏勘核实、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坚决杜绝表面整治、虚假整治、敷衍整治。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报请区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整治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三
据省自然资源消息厅日前,经过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努力,历时近2个月,淮南市完成了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数据摸排工作,并形成摸排初步成果。截至11月12日,全市共摸排部、省下发图斑及自提图斑49965个,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并上报3127宗,涉及占地面积2258。346亩,耕地面积1647。276亩,基本农田427。25亩。
一是高位统筹,全程接受监督。成立淮南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摸排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清理整治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二是密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印发淮南市《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各县区、部门迅速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制并发放“八不准”各种宣传材料总计10。3万份,悬挂宣传横幅765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09台次,县电视台累计播放“八不准”宣传内容49天,召开宣传会议69次,进入学校宣传7次。
三是强化保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和街道共计300余人次,参加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工作解读及摸排信息采集报送系统应用培训视频会议。全市10个县区(园区)已落实或已申请专项经费,并引入第三方技术单位技术支撑。
四是压实责任,全面精准摸排。重点聚集“耕地”“建房”和“时间”三个要素,加大摸排力度,将任务逐层分解,逐级压实责任。县区、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部、省下发图斑及辖区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
五是严格审核,及时准确上报。针对各县区(管委会)农房办上报乱占耕地数据,市农房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开展3轮审核,对于填报信息不全、错漏项,填报分类错误等情况及时退回,要求进行重新填报直到符合填报标准。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四
自长垣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违法建筑的摸排图斑审核专项工作的通知》以来,魏庄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核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全面完成836宗图斑摸排。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魏庄街道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涉及的836宗图斑摸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以广播、微信群、巡逻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邀请市督导组副组长宋鲲鹏、王青霞、侯国彦以及第三方技术人员对办事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建房协管员对摸排软件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教学指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魏庄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王洁任组长的摸排领导小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于9月26日,已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的.摸排。在开展摸排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实际以8个行政组为大网格,以各行政村为小网格,对下发的836宗图斑进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各行政组网格明确1名专人负责本组内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压实了职责。
三是多种途径推进。一方面,在摸排的过程中,行政组人员亲自干、村两委干部亲自领,土地所人员亲自指导,形成了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对各组的摸排工作动态采取日报告制度,对图斑点位逐一进村入户,积极做群众工作,同步完成现场拍照、数据上传等工作。同时,全体干部职工牺牲国庆假日,通过运用无人机等新技术,街道纪工委和督查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了摸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是初步取得成效。通过摸排工作,全面掌握了836宗图斑的位置、实际用途、建设情况及涉及当事人等详细情况。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数据库对图斑地块的报批等情况分析,判定图斑类型。对梳理出来的违法图斑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措施,为下步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了依据。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五
近日,云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拆除作业组到鸟王村中寨开展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占用基本农田的3处违法用地进行取缔,依法强制拆除已建房屋地基,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在进场实施强拆前,相关负责人对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一是要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依规对相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秉公执法;二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设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势发现一宗严打一宗,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同时,还叮嘱相关执法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到强拆、安全两不误。
行动中,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对破坏农田、开挖地基准备建房违章建筑实施依法强拆,并现场悬挂标语、开展保护耕地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待各种防范措施到位后,大型机械开始进行拆除作业。
据悉,当天强拆的3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近日云雾镇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发现的,在鸟王村长寿寨河对面,位于高速公路桥西北侧的连片耕地上,陈某、陈某武、陈某禄3户群众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周末组织人力开挖地基桩坑、置钢筋笼、浇铸地桩,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6月7日,执法人员多方奔走做群众工作,向违建户主现场下达依法拆除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作业,6月8日,3户群众不听制止,仍然进行违法破坏耕地的.施工行为。为了打击违法建设,遏制乱搭乱建行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权威性,贯彻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相关文件精神,云雾镇人民政府于6月10日依法对这些违章建筑实施强拆。
当天行动,8个联合执法组分别同步实施,出动执法力量50余人,车辆8台,共拆除乱占耕地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60余平方米。
通过此次拆违行动,彰显了云雾镇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打击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决心,给继续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规建房的群众敲醒了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依规的意识。
一直以来,云雾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贯彻“八不准”和“六个严禁”的有关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的违法建筑已依法拆除,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云雾镇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严控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精神,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七
20xx年11月29日下午,白花镇在一楼会议室,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焕俊主持召开白花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进会。相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焕俊同志传达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由分管领导范巧波对白花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白花镇乱占耕地图斑整改任务共100宗,其中,必须拆除整改图斑35宗。各驻村领导及工作组要协助做好农户建房举证工作,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并于20xx年12月1日前交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镇委副书记黄海彬指出,各驻村领导及村干部要对涉及的'整改图斑提前谋划,做好沟通工作。在拆除房屋前与农户充分沟通,保障其合法权益。明确告知农户举证方式手续、意义及局限性。
最后,焕俊同志强调,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必须强化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抓住问题、一抓到底,强力推进乱占耕地问题摸排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立足实际、分步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控制“零增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八
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从源头上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椒县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
多途径多渠道,落实宣传工作。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纠正村民错误观念。线上,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整治案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相关条例等内容。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
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等内容,以提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为出发点,把宣传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实效性。
结合卫片图斑,加强部门协调。分析新的卫片判读政策,不断加大对违建建筑的排查力度,组成专项工作队,对存疑的.“非粮化”、“非农化”、疑似新增图斑及时分析,深入田间地头排查,查明存量、摸清底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新增行为发生,做到零增长,零容忍。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九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对现有耕地的保护,无疑就是留住青山绿水。当前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群众对当前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乱搭乱建普遍,随意性强等问题视而不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乱占耕地管控的难度,给管控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如何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保护意识、随意性问题,都是当前工作的紧迫问题。为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平山镇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调度各村包村干部及第一书记,认真摸排当前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对现在正在建的进行制止,对既没有审批手续又不听打招呼的农户依法进行拆除处理。
通过巡查车辆大喇叭循环播放《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以此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及相应的建房管控意识,相信通过大喇叭宣传及村支两委成员打招呼及村民小组会议的召开能够使乱占耕地建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