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业务合作协议(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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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姓名: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魔百和”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魔百和”业务通用条款。
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是以宽带网络为载体,以视音频多媒体为形式,以电视机作为显示终端,为宽带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有偿服务的业务。
(一)业务资费。
甲方办理魔百和业务,缴纳调测费____元,按方式收取(方式1:一次性缴纳;方式2:激活当月起每月缴纳元,缴纳周期10个月),基础收视费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________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收视费优惠至0元/月,合约期2年。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优惠至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二)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魔百和”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三)关于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100____元,调测费收取方式按第一条第(一)点执行。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根据终端办理日期计算,t+1月起不满24个月的,按乙方终端采购价(机顶盒价值180元/台)的100%赔偿,t+1月起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按终端采购价50%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根据终端办理日期计算,t+1月起不满24个月的,按乙方终端采购价(机顶盒价值180元/台)的100%赔偿,t+1月起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按终端采购价50%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魔百和”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魔百和”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宽带加装“魔百和”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与宽带业务同址、同户名,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电视机、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魔百和”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时不能同时享受“魔百和”业务获的话费优惠。
(6)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2)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7)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魔百和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办理魔百和合约,合约期24个月,业务功能费15元/月,甲方从乙方已获话费及优惠1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机顶盒价值180元+已获话费及优惠110元(11个月*10元/月)=390元。
违约金:
甲方未履行月份数*业务功能费*30%。
例:即未履行月份数13个月*业务功能费(15元/月)*30%=58.5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赔偿金390元+违约金58.5元=448.5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网络情况,在网络资源具备“魔百和”开通能力的地区提供本业务。如业务开通地(或移机地)不具备网络资源能力,乙方应尽快告知甲方,自双方签订业务终止协议之日起停止收取甲方相应费用。
(2)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并退还机顶盒终端,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届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分公司。
地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路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三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嘿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身份证号(个人):
会员号:电子邮件:
盖章(单位):网址:
乙方: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盖章:电子邮件: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四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时间:时间: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五
目录;1.解释....................;2.聘用和服务范围...............;3.支付....................;4.保证....................;5.不作为保证.................;6.有效期和终止................;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
目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陈述。
(1)。
(“业务”)。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独家的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各方签订本协议以确定相关条款,据于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因此,各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
1.1解释本协议中以下词组应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费”由第3.1条进行定义。
“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服务”指的是根据本协议,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并由第二条详细解释的服务;。
本协议中对任何条款的索引,都是指对本协议中条款的索引,除非协议另有规定。
1.2。
2.
管理,技术支持,战略规划,市场及销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资源管理。
得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寻求或者接受来自其他服务提供者类似的服务。
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此类知识产权应当包括专利,商标,商号,版权,专利申请权,版权和商标申请权,研究及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许可,转让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力)。如果乙方必须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甲方应当通过和乙方签订独立的协议授予乙方合适的权利。
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自行选择,向乙方购买任何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标),作价为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对该资产转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约定。
3.
3.1支付普通条款。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六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 经甲 , 乙双方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协议 :。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 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 , 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 。合作范围 :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 。合作方式及条件 :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 , 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 , 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 。 权力义务。
1.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 , 其所有权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 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 , 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
五 . 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 , 由双方协商市场价 , 按税后利益的 %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 , 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 , 甲方如有兴趣合作 , 可在双方协商后 , 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 , 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
2.合作各方中 , 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 , 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 该许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 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
5.在特殊情况下 , 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 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 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
七 。保密条款。
1.甲、 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甲、 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 , 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 , 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 . 其它。
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
签定时间 : 签定时间 :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七
合作方(乙方):
为了促进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乙方针对甲方业务,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活动服务工作,也可向甲方推荐客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权利促成业务运作。
(2)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资料进行开发业务。
(3)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确认。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得的业务业绩提成和相关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用于非公
司盈利业务的承揽活动。
(3)不得有借甲方名义从事不利于甲方形象、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不得将甲方及其公司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5)在乙方合作的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违反上述2、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业务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第三条 出资及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以货币方式进行一些的投资金额出资,与乙方没有任何的投资相关关系。
2、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分工合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利润分配是以每月利润作为数据,按比例进行分配为报酬。
3、利润每月分配,按各合作人实际工作业务能力比例分配。(利润由甲方按合作业务每月的收入金额,扣除当月支出金额,每月应付房租,伙食及水、电、气费等成本核算)。
4、如合作业务发生经营亏损(包括经营不善、政府行为、意外事故或合作人所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下一个月所创造的利润进行分摊补回。
5、每月财务由甲方监督,其他合作人进行明细汇总,每月最终财务核算后应由甲方决定后发放。
6、合作人按甲方每月纯利润的8~12%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季度或半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业务能力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客户费用后15日内(或另行约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9 月1 日起至自20xx年8 月31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顾全大局是双方均应坚守的准则。违法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项或变更事项,双方可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存档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签名: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八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在甲方店铺工作期间,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拾萬元人民币,在每年前支付给乙方,三年共计支付乙方人民币叁拾萬元;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遵守甲方店铺的规章制度,为甲方店铺经营尽心尽力,如因乙方原因离职或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禁止行为,甲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甲方之前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四、禁止行为: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公司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公司各类账户、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并且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双方合作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公司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甲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
2、合作期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离职视作违约,乙方承担自己名下所有客户消费充值卡的销卡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__日至年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费用后,双方合作终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相互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由乙方提供部分资金、技术。甲方开展针灸、推拿康复理疗业务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设针灸、推拿专科、乙方投入资金和技术、开展针灸、推拿业务。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
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医疗风险金2万元(无利息),待合同终止3个月。
后无任何医患纠纷,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一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空调、电表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电表、控调无偿交甲方使用。)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如病床、办公桌椅、医用印刷品等),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2、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在合作期间、甲方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
5、保证乙方享受医疗政策的合法性、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配合乙方做好市场宣传、对乙方的宣传材料、义诊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督。
7、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由院财务统一管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一
甲方姓名: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智能组网”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智能组网”业务通用条款“智能组网”业务名称为“全家wifi”,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家庭网络业务,是面向中国移动家庭宽带用户提供的“家庭网络提升”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专业的家庭wifi环境测评、组网设计、组网终端销售、调测部署服务,以达到wifi覆盖更优、上网更稳更快的目的。
(一)业务资费。
1.智能组网业务方案根据甲方意愿,按照以下资费方案办理智能组网业务:
(1)甲方自愿订购智能组网套餐包,价格为_______元,包含_______台千兆双频(子母分布式)路由器,______年宽带提速一档。费用一次性收取,合约期一年,合约期内乙方提供上门维保服务。
(2)甲方自愿订购智能组网月租包,月租费为_______元,合约期_______年,预付金额为_______元,预付款分_______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平均返还,包含_______台千兆双频(子母分布式)路由器,______年宽带提速一档。智能组网业务竣工激活后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两年,合约期内乙方提供上门维保服务。预付金额返还举例:活动预付款分12个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返还,预付款100元每月抵扣8.4元(月租实付7.6元/月)、预付款250元每月抵扣20.9元(月租实付4.1元/月)、预付款400元每月抵扣33.4元(月租实付1.6元/月)。
(3)甲方单独办理智能组网上门服务,选择以下_________方案办理:
方案1:88元/年,提供上门、组网方案设计、3个设备以内安装调测、1年上门维护服务。
方案2:50元/次,提供上门、组网方案设计、3个设备以内安装调测。
(4)智能组网套餐拓展服务家庭网络业务开通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额外拓展服务的,按以下方案执行:
1)甲方需要打孔穿光纤入户或者室内布线打孔的,打孔费80元/个;需要将光纤穿暗管入户的,穿管费80元/户。
2)甲方需要在室内布线,50元/信息点。
3)甲方需要安装壁挂集线箱的,小箱体80元/个,大箱体100元/个。
4)甲方需要辅材的,五类/超五类网线2元/米;普通光纤1元/米;隐形光纤2元/米;单头尾纤5元/条。
2.智能组网生效方案智能组网业务与移动宽带状态一致,智能组网需在宽带正常状态下使用,如宽带停机无法使用,则智能组网服务将无法使用。
(二)智能组网终端使用规则。
终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千兆路由器、千兆子母分布式路由器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甲方办理智能组网业务,涉及到终端使用的,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2.“智能组网”业务与移动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移动宽带到期停机、欠费停机、销户、拆机,将影响智能组网业务正常使用。
第二条“智能组网”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智能组网”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办理“智能组网”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未办理传统固话业务,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有线宽带、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智能组网”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6)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月租费*30%。预付金不予退还。
例:未履行月份数5个月*月租费(19元/月)*30%=28.5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赔偿金180元+违约金28.5元=208.5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智能组网”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2)甲方申告“智能组网”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如果判定为智能组网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经过乙方安装工程师实地核实,判断甲方区域无法安装智能组网业务,且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况,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收取费用退回甲方话费余额;本协议自动解除。
(4)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二
业务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_____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_____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_____、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
1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_____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28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sp应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sp若于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5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sp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sp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和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sp考核机制对sp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sp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sp在接入后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_____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_____、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_____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_____,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封建_____的;
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二、定义。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三、业务开通范围。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四、试用期和试用规模。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五、资费。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与安全。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免责条款。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变更终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方作为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乙方作为商品的销售方或服务的提供方,甲方在乙方及与乙方签署存款证明业务合作协议的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客户”)授权下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划拨、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线上存款证明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二)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规范,合法地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甲方不介入乙方与乙方客户之间的协议,仅负责依照甲方、乙方及乙方客户间的协议约定进行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乙方和乙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与线上存款证明业务无关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和乙方客户自行解决。
(三)双方承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在创新支付、产品定制、营销推广等业务合作领域,为客户打造安全便捷的支付环境与易用的服务体验,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甲方通过乙方渠道受理客户申请,为客户在线开通的符合央行规定的无实体介质的ii类账户(以下统称线上ii类账户)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账户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涉及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遵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乙方平台及其合作商户销售的任何产品方面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指定支行作为主办支行,负责对乙方及乙方客户的线上存款证明业务、账户资金、业务合作模式进行管理。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相关服务。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客户端、手机h5页面或电脑网页等。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保证乙方及乙方客户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的安全,并根据乙方的指令或甲方、乙方与客户的相关约定,切实履行甲方义务。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操作流程及服务渠道,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行业主管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合规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
(二)保证为乙方客户提供的商品、服务及与乙方客户签订的有关合同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时效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积极主动履行上述合同及本协议。乙方和乙方客户在签订和履行有关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应由乙方和乙方客户双方友好协商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双方声明。
(一)甲乙双方建立联系制度,遵循平等、公平和合作的原则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二)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承诺的义务,如因甲方过错造成存款证明款项或乙方、乙方客户利益受损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四条承诺的义务,如因乙方违反该义务造成交易双方或客户利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提供渠道为乙方客户办理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客户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五)存款证明款项在被甲方冻结期间,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甲方须配合执行,不因此对乙方、乙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无须对乙方提交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真实性和依据负责。
(七)因乙方或乙方客户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业务规则。
(一)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申请在线开立线上ii类账户、向线上ii类账户转入资金、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线上ii类账户转出资金等业务。申请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账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银行卡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
(二)线上存款证明款项冻结方式。
定期产品/活期产品,分行与商户确认并补充。
(三)线上存款证明邮寄方式。
本分行邮寄或全国各分行负责邮寄。
(四)存款证明配套产品。
是否需要二类账户流水、电子存单等配套产品。
(五)线上存款证明到期后资金解冻。
甲方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冻结,并邮寄《个人存款证明》至乙方客户指定地址。存款证明到期后款项自动解冻,乙方客户自行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线上ii类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利息转出指令。
(六)线上存款证明撤销。
对于存款证明未到期款项尚在冻结中,乙方客户要求提前解除冻结、办理提现的情况,如存款证明书尚未签发,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申请存款证明撤销指令,款项解冻后,方可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转出。如存款证明书已签发,则乙方客户无法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提前解冻及提现。客户需携带身份证及原签发的存款证明书,到我行任一柜台办理存款证明回收业务。证明书回收后,款项解冻,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发起资金转出申请。
第七条宣传推广。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且仅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任何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内容,或需要以对方的名义或双方的联合名义对外进行推广、宣传、市场营销、广告、公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商业活动,必须取得对方的正式书面授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构成对对方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对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侵权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对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一)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的。
(三)乙方串通客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或陷于法律纠纷的。
(四)一方出现严重亏损或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五)一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其正常经营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
(六)一方或其高层管理人员卷入重大诉讼纠纷,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一方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或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有不良记录的。
(八)一方通过各种方式为线上存款证明业务顺利开展设置障碍的;或擅自扣划、截留、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证明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或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致使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变成非法、或无法执行、或履行方式等发生变更,则双方有义务按照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贰年。协议到期若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壹年,并可依次类推以一年为周期多次顺延。若任一方有异议,可在协议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到期终止合同或者另行签署新的协议,尽管延续多次,本协议仍视为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而不是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应提前30天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任何一方欲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相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以下无正文)。
(盖章)(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深圳市私募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提供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会员类型_____类,股票投入金额______元整,须交纳会员费_____元,甲方协作乙方,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达到投入金额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时,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业秘密受到损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实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等信息,须提前1个小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合作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可以提出投入金额的10%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退还会员费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股票损失,同时赔偿乙方时间损失金。
六.本协议有限期暂定____日,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盈利达___%以上另行交纳盈利部分20%作为佣金。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属地为深圳。
八.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深圳市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六
甲方:
受权代表人:
乙方:
受权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4、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项目进行过程及完成交货后,乙方有义务跟进货款事项。
中所产生的所有开支。
2.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其体如下。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1至20万元以内时按纯利润的`2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20至80万元时按纯利润的25%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80万元以上时按纯利润的30%分期支付给。
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业务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户的项目第一笔定金时,甲方暂不支付乙方务业费用。当甲。
方收到客户第二笔项目费用时开始,每次会按乙方当次项目协议费用所得按实际本次收到项目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当次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乙方。
业务所得。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起到当次合作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七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
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
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
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
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
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
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八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qq: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5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6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客户服务体系。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八条保密规定。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规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范本二: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短消息(单位:万条):由文字组成的信息,通过中国移动gsm网络传送。每条短消息最大长度为_________字符(英文/数字:_________字;汉字:_________字)。
二、甲方义务。
(1)负责提供发送短信息所需要的一切短信息能够平台、系统,一切硬软件资源,网络环境及所需要人员。
(2)甲方将保证实际发送的数量与承诺的相符合。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信息发送至错误对象,则甲方承担其发送错误的短信资费,并重新发送补足发送数量。
如发生移动网络故障导致发送迟延,甲方应提供电信运营商出具的有效证明。
甲方在数据传输,控制方面对乙方有影响的变动时需提前通知乙方。
如甲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短消息发送平台给乙方使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乙方预付的短消息发送费用中尚未使用的金额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从事的短消息发送业务合法性,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开一个监控短信发送的端口,可以实时的看到发送的到达情况。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支付的发送费用在发送前结算,_________元/条。
(2)甲方提供的仅限于短信息系统硬件及技术支持和提供短信息通信传输服务,发送的短信息内容和发送的号码需要由乙方自行提交,按照有关的规定,乙方发送前请先获得手机终端用户许可,乙方所有下发短消息的端口号都必须为(地理区号+特定卡号),乙方不得利用该端口向用户或会员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对于以上几个方面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四、业务流程。
乙方在发送短信息前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向甲方短信平台提交发送内容和号码。甲方成功发送完毕后,应立即向乙方客户端口提供发送统计报告,包括发送的数量,成功的接收统计。
五、付款方式。
发送前乙方付给甲方发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六、共同义务。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
(4)对于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技术、用户信息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项目开发以外之用途,否则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发送短信息,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成功发送数量不足合同约定的,应按乙方要求重新发送补足发送数量。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因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范本三(房源信息短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网http://www.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为利用短信平台向_________市民提供房屋出租、求租,办公厂房商铺租售和二手房买、卖等查询服务,增进双方收益,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_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_网平台上向用户提供房屋出租、求租,办公厂房商铺租售和二手房买、卖等手机查询短信息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移动:_________;联通:_________;电信小灵通: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数据处理:
甲方建设、维护好_________租房网网站,致力于内容的更新、内容的吸引力等方面,管理和维护好数据,负责实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实时数据。提供网民查看信息的网络通道。
乙方整合甲方提供的数据,提供网民查看信息的网络通道和短信通道,实现以下短信功能:广大市民在查看_________网的内容后,可以通过手机、小灵通发送合作的号码,得到手机及小灵通返回的短信信息从而查询到房源提供者和房屋需求者的联系电话及简要信息。
(2)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甲方负责网站的建设、更新,负责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及打击非法和不实信息内容。
乙方配合打击非法和不实信息。
(3)网站和短信宣传。
甲方负责网站的宣传推广业务,但不构成必要义务。
乙方就短信的内容宣传,但不构成必要义务。
(4)网站和短信的咨询和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_________网的技术解决服务。甲方不负责短信的服务及其工作。但甲方有对短信的建议权和整改意见。
乙方负责合作内容有关短信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负责有关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但乙方有对网站的建议权和整改意见。
(5)合作对象和数据的所有权。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将数据与国内经营的其他sp商进行合作。甲方的_________租房网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可与其他房屋信息网展开合作。乙方不得再将甲方的数据用于其它盈利项目。
(6)付款和短信平台的所有权。
乙方有向甲方付款的义务;乙方有就技术平台的升级、维护的义务,但不构成必要义务。乙方的短信平台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支付款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具双方所合作的“手机增值服务”的详细服务统计报表的义务及移动、联通、电信的结算清单。乙方就出具报表和结算清单方面在不可抗力因素下除外。但乙方在甲方要求出具资料时,给予合理解释和答复。甲方不得就短信平台的相关技术向其他任何人及单位泄密。
(一)甲方免费租赁乙方服务器及数据原则:甲方将其网站内容包括数据等免费在乙方服务器上存放,不构成买卖关系和所有权转移关系,目的仅为双方的技术合作可行性。
(二)甲方免费租赁乙方数据管理办法:
(1)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专门为甲方网站留有目录和足够空间。乙方负责服务器的杀毒和维护、升级工作。
(2)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通道,用于网页的更新。
(3)甲方可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保密、备份工作。甲方对甲方的个人网站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但双方合作的数据除外。甲方在对自己的数据保密、备份时,不得侵入和偷看乙方服务器的任何商业和保密技术数据。
(4)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下擅自改动、删除和使用_________租房网内容和数据等。否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5)乙方免责条件:由于强大黑客入侵、火灾、地震、政治等不可抗拒因素下,乙方不负责由此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三)乙方授权甲方“_________公司”名称及icp许可证编号管理办法。
(1)授权乙方范围:_________网,目的仅用于甲方_________网的冠名和网络经营。
(2)甲方名字必须在_________网上标明为“网站负责人”,并申明网站负责人担当由于内容不合法律、法规带来的刑事、经济纠纷。
(3)甲方不得再将“_________公司”名称及icp许可证编号用于其它,由此造成的纠纷乙方不负责,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收益分配。
收益收入共分移动、联通、小灵通三大板块。收益分成办法按收入的比例划分。
(1)信息费率:_________元/条;包月用户_________元/月(_________条内)。
(2)分成收入比例:甲乙双方对本合作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扣除运营商的代收费后,甲方占50%,乙方占50%,各自承担税费及其它费用,收入金额最终以移动、联通、电信给乙方的结算清单为准。
(3)结算日期:次月月底
五、合作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再继续续签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至少为一年。
六、免责申明和其他责任。
(一)甲方的免责申明。
免责申明:通过认真辨别,仍无法辨别内容的真实性,但应在网站上做出免责申明;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乙方的短信法律法规纠纷概不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免责申明。
(1)短信:用户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手机本身不支持汉字、无线网络通道故障、由于甲方网站受黑客攻击。
(2)资费:移动、联通、电信的收费系统延时、出错。
(3)服务:电话故障,咨询售后服务者结婚、生病、出差、休息等造成的工作交接时间间隔的服务问题。
(4)遇地震等自然灾害,**等政治,火灾等意外事故致使短信平台硬件、网络等出现问题。
(5)甲方网站的法律法规纠纷(限于网站的真实性、合法性)概不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情况和协议解除的处理。
违约情况:在第二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中和第三部分的“甲方免费租赁乙方服务器及数据管理办法和乙方授权甲方乙方公司名称及许可证编号管理办法”以及第四部分“收益分配”的对对方严重无利情况和违法违规的出现,均构成违约。
违约情况的处理:双方拥有同等解除协议的权利,如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对方的相应经济损失。发现严重违约情况,双方都有权采取如拒绝提供数据、网络通道和icp许可证编号、短信平台等强硬措施。但采取措施前,应提前1个星期告知对方。
协议解除的处理:如无违约情况出现,但一方又有解除意向,应提前四个月告知对方,否则造成的经济由擅自解除协议方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九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_____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七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第八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十五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_____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_____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七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八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六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二十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贷款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提拱贷款客户资源共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初步资信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贷款、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
(2)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奖励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把满足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2)在甲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相关材料。
第四条 收费及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费用结算:
(1) 针对银行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各类贷款服务,如果是乙方提供的贷款客户,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资源共享费用,在贷款完结后,将甲乙双方约定 的实际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费用收款账户为
用户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借款申请人(乙方客户)与第三人之间关于抵押财产的权属、质量、面积、产权过户、委托等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相互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内容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因非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或/和泄露给其它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房产政策、金融政策等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可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___月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