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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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一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 经甲 , 乙双方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协议 :。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 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 , 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 。合作范围 :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 。合作方式及条件 :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 , 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 , 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 。 权力义务。
1.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 , 其所有权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 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 , 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
五 . 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 , 由双方协商市场价 , 按税后利益的 %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 , 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 , 甲方如有兴趣合作 , 可在双方协商后 , 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 , 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
2.合作各方中 , 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 , 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 该许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 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
5.在特殊情况下 , 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 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 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
七 。保密条款。
1.甲、 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甲、 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 , 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 , 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 . 其它。
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
签定时间 : 签定时间 :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二
目录;1.解释....................;2.聘用和服务范围...............;3.支付....................;4.保证....................;5.不作为保证.................;6.有效期和终止................;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
目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陈述。
(1)。
(“业务”)。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独家的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各方签订本协议以确定相关条款,据于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因此,各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
1.1解释本协议中以下词组应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费”由第3.1条进行定义。
“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服务”指的是根据本协议,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并由第二条详细解释的服务;。
本协议中对任何条款的索引,都是指对本协议中条款的索引,除非协议另有规定。
1.2。
2.
管理,技术支持,战略规划,市场及销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资源管理。
得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寻求或者接受来自其他服务提供者类似的服务。
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此类知识产权应当包括专利,商标,商号,版权,专利申请权,版权和商标申请权,研究及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许可,转让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力)。如果乙方必须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甲方应当通过和乙方签订独立的协议授予乙方合适的权利。
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自行选择,向乙方购买任何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标),作价为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对该资产转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约定。
3.
3.1支付普通条款。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三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姓名: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智能组网”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智能组网”业务通用条款“智能组网”业务名称为“全家wifi”,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家庭网络业务,是面向中国移动家庭宽带用户提供的“家庭网络提升”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专业的家庭wifi环境测评、组网设计、组网终端销售、调测部署服务,以达到wifi覆盖更优、上网更稳更快的目的。
(一)业务资费。
1.智能组网业务方案根据甲方意愿,按照以下资费方案办理智能组网业务:
(1)甲方自愿订购智能组网套餐包,价格为_______元,包含_______台千兆双频(子母分布式)路由器,______年宽带提速一档。费用一次性收取,合约期一年,合约期内乙方提供上门维保服务。
(2)甲方自愿订购智能组网月租包,月租费为_______元,合约期_______年,预付金额为_______元,预付款分_______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平均返还,包含_______台千兆双频(子母分布式)路由器,______年宽带提速一档。智能组网业务竣工激活后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两年,合约期内乙方提供上门维保服务。预付金额返还举例:活动预付款分12个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返还,预付款100元每月抵扣8.4元(月租实付7.6元/月)、预付款250元每月抵扣20.9元(月租实付4.1元/月)、预付款400元每月抵扣33.4元(月租实付1.6元/月)。
(3)甲方单独办理智能组网上门服务,选择以下_________方案办理:
方案1:88元/年,提供上门、组网方案设计、3个设备以内安装调测、1年上门维护服务。
方案2:50元/次,提供上门、组网方案设计、3个设备以内安装调测。
(4)智能组网套餐拓展服务家庭网络业务开通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额外拓展服务的,按以下方案执行:
1)甲方需要打孔穿光纤入户或者室内布线打孔的,打孔费80元/个;需要将光纤穿暗管入户的,穿管费80元/户。
2)甲方需要在室内布线,50元/信息点。
3)甲方需要安装壁挂集线箱的,小箱体80元/个,大箱体100元/个。
4)甲方需要辅材的,五类/超五类网线2元/米;普通光纤1元/米;隐形光纤2元/米;单头尾纤5元/条。
2.智能组网生效方案智能组网业务与移动宽带状态一致,智能组网需在宽带正常状态下使用,如宽带停机无法使用,则智能组网服务将无法使用。
(二)智能组网终端使用规则。
终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千兆路由器、千兆子母分布式路由器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甲方办理智能组网业务,涉及到终端使用的,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2.“智能组网”业务与移动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移动宽带到期停机、欠费停机、销户、拆机,将影响智能组网业务正常使用。
第二条“智能组网”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智能组网”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办理“智能组网”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未办理传统固话业务,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有线宽带、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智能组网”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6)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月租费*30%。预付金不予退还。
例:未履行月份数5个月*月租费(19元/月)*30%=28.5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赔偿金180元+违约金28.5元=208.5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智能组网”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2)甲方申告“智能组网”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如果判定为智能组网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经过乙方安装工程师实地核实,判断甲方区域无法安装智能组网业务,且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况,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收取费用退回甲方话费余额;本协议自动解除。
(4)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五
合作方(乙方):
为了促进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乙方针对甲方业务,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活动服务工作,也可向甲方推荐客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权利促成业务运作。
(2)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资料进行开发业务。
(3)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确认。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得的业务业绩提成和相关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用于非公
司盈利业务的承揽活动。
(3)不得有借甲方名义从事不利于甲方形象、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不得将甲方及其公司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5)在乙方合作的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违反上述2、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业务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第三条 出资及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以货币方式进行一些的投资金额出资,与乙方没有任何的投资相关关系。
2、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分工合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利润分配是以每月利润作为数据,按比例进行分配为报酬。
3、利润每月分配,按各合作人实际工作业务能力比例分配。(利润由甲方按合作业务每月的收入金额,扣除当月支出金额,每月应付房租,伙食及水、电、气费等成本核算)。
4、如合作业务发生经营亏损(包括经营不善、政府行为、意外事故或合作人所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下一个月所创造的利润进行分摊补回。
5、每月财务由甲方监督,其他合作人进行明细汇总,每月最终财务核算后应由甲方决定后发放。
6、合作人按甲方每月纯利润的8~12%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季度或半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业务能力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客户费用后15日内(或另行约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9 月1 日起至自20xx年8 月31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顾全大局是双方均应坚守的准则。违法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项或变更事项,双方可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存档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签名: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在甲方店铺工作期间,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拾萬元人民币,在每年前支付给乙方,三年共计支付乙方人民币叁拾萬元;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遵守甲方店铺的规章制度,为甲方店铺经营尽心尽力,如因乙方原因离职或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禁止行为,甲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甲方之前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四、禁止行为: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公司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公司各类账户、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并且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双方合作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公司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甲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
2、合作期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离职视作违约,乙方承担自己名下所有客户消费充值卡的销卡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__日至年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费用后,双方合作终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互助宣传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免费将其为乙方制作的展会logo(88*31)链接放在甲方网站的“展会信息”频道主页面,进行主要宣传,吸引客户进行浏览。
2、 甲方免费把乙方的展会相关详细信息加入甲方网站的展会信息频道中的“展览,会议”栏目。
3、 甲方免费把乙方的展会信息(包括展会名称、时间、地点以及组委会联系方式)以文字的形式刊登在《xxx·网络快递》杂志“展会专辑”版面中,同时将《xxxx》杂志免费邮寄给甲方所有在册会员单位和相关焊接行业单位,以更大范围为乙方做宣传。
4、 甲方免费把乙方展会的相关动态信息发布在甲方网站“行业信息”栏目,资料由乙方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
5、 甲方免费把乙方的门票邀请函等印刷品通过技术处理后发布在甲方网站“行业信息”栏目,印刷品资料由乙方寄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 甲方免费把乙方的展会信息,包括参展邀请函、参观邀请函、论坛邀请函、展会通知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会员进行发放,推荐。
7、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乙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乙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8、 甲方在接到客户对乙方展览会咨询信息后,应耐心解答,并及时将其反馈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免费为甲方在展览会会刊上写上“网站协办(支持)单位:xxx网()”字样。
2、 乙方免费为甲方在展览会会刊上写上“媒体协办(支持)单位:《xxx·网络快递》杂志”字样。
3、 乙方在其所有宣传资料、门票、请柬中写上“网站协办(支持)单位:xxx网()”字样。(样式)
4、 乙方在其所有宣传资料、门票、请柬中写上“媒体协办(支持)单位:《xxx·网络快递》杂志”字样。
5、 乙方免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尺度为210×285mm彩页广告,用于甲方网站宣传,资料由乙方到甲方网站指定位置下载。
6、 乙方免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尺度为210×285mm彩页广告,用于《xxx·网络快递》杂志宣传,资料由乙方到甲方网站指定位置下载。
7、乙方免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企业文字介绍一页,资料由乙方到甲方网站指定位置下载。
8、 乙方必须在展会结束后七天内将免费赠送给甲方的展会会刊2本邮寄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9、 如展览期间甲方能亲临会场参与展会,乙方应安排一个标准展台用于甲方在展会期间进行一些与网站业务相关的工作。
10、 如展览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派记者前往现场报道,则乙方承担甲方记者前往的相关旅差吃住等费用。
11、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甲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第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最后一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不可抗力
对于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政策等)引起的失误或延误,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关于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等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
2、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仲裁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e-mail:e-mail: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盖章: 盖章: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八
转让方(甲方)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制订本协议,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将甲方代理的移动业务及甲方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与中国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并对自己所展开的业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不干涉与插手乙方的各项业务。
2、甲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前的各项债务,并妥善处理,以保证不影响乙方业务发展和利益。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支付转让费。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后的各项债务债权,与甲方无关。
3、甲方原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将由乙方开具有效发票。
(五)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损失。
2、如甲乙双方有纠纷,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将上诉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约之日生效。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因为甲方个人原因,现欲转让“移动卡高校代理”于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将自己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转让于乙方。并且将自己在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中所承担的风险转让与乙方。即将信用保证金转于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转让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以及乙方要承受甲方转让于乙方的`所有甲方在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承担的风险。即承担并支付于甲方信用保证金。
第三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有效。
注:乙方可从甲方处拿到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乙方享有且承担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享有的所有权力与承担的义务。所有协议依附于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
附加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乙方: 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方作为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乙方作为商品的销售方或服务的提供方,甲方在乙方及与乙方签署存款证明业务合作协议的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客户”)授权下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划拨、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线上存款证明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二)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规范,合法地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甲方不介入乙方与乙方客户之间的协议,仅负责依照甲方、乙方及乙方客户间的协议约定进行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乙方和乙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与线上存款证明业务无关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和乙方客户自行解决。
(三)双方承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在创新支付、产品定制、营销推广等业务合作领域,为客户打造安全便捷的支付环境与易用的服务体验,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甲方通过乙方渠道受理客户申请,为客户在线开通的符合央行规定的无实体介质的ii类账户(以下统称线上ii类账户)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账户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涉及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遵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乙方平台及其合作商户销售的任何产品方面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指定支行作为主办支行,负责对乙方及乙方客户的线上存款证明业务、账户资金、业务合作模式进行管理。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相关服务。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客户端、手机h5页面或电脑网页等。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保证乙方及乙方客户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的安全,并根据乙方的指令或甲方、乙方与客户的相关约定,切实履行甲方义务。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操作流程及服务渠道,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行业主管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合规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
(二)保证为乙方客户提供的商品、服务及与乙方客户签订的有关合同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时效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积极主动履行上述合同及本协议。乙方和乙方客户在签订和履行有关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应由乙方和乙方客户双方友好协商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双方声明。
(一)甲乙双方建立联系制度,遵循平等、公平和合作的原则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二)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承诺的义务,如因甲方过错造成存款证明款项或乙方、乙方客户利益受损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四条承诺的义务,如因乙方违反该义务造成交易双方或客户利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提供渠道为乙方客户办理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客户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五)存款证明款项在被甲方冻结期间,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甲方须配合执行,不因此对乙方、乙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无须对乙方提交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真实性和依据负责。
(七)因乙方或乙方客户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业务规则。
(一)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申请在线开立线上ii类账户、向线上ii类账户转入资金、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线上ii类账户转出资金等业务。申请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账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银行卡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
(二)线上存款证明款项冻结方式。
定期产品/活期产品,分行与商户确认并补充。
(三)线上存款证明邮寄方式。
本分行邮寄或全国各分行负责邮寄。
(四)存款证明配套产品。
是否需要二类账户流水、电子存单等配套产品。
(五)线上存款证明到期后资金解冻。
甲方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冻结,并邮寄《个人存款证明》至乙方客户指定地址。存款证明到期后款项自动解冻,乙方客户自行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线上ii类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利息转出指令。
(六)线上存款证明撤销。
对于存款证明未到期款项尚在冻结中,乙方客户要求提前解除冻结、办理提现的情况,如存款证明书尚未签发,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申请存款证明撤销指令,款项解冻后,方可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转出。如存款证明书已签发,则乙方客户无法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提前解冻及提现。客户需携带身份证及原签发的存款证明书,到我行任一柜台办理存款证明回收业务。证明书回收后,款项解冻,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发起资金转出申请。
第七条宣传推广。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且仅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任何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内容,或需要以对方的名义或双方的联合名义对外进行推广、宣传、市场营销、广告、公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商业活动,必须取得对方的正式书面授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构成对对方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对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侵权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对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一)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的。
(三)乙方串通客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或陷于法律纠纷的。
(四)一方出现严重亏损或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五)一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其正常经营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
(六)一方或其高层管理人员卷入重大诉讼纠纷,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一方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或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有不良记录的。
(八)一方通过各种方式为线上存款证明业务顺利开展设置障碍的;或擅自扣划、截留、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证明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或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致使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变成非法、或无法执行、或履行方式等发生变更,则双方有义务按照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贰年。协议到期若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壹年,并可依次类推以一年为周期多次顺延。若任一方有异议,可在协议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到期终止合同或者另行签署新的协议,尽管延续多次,本协议仍视为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而不是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应提前30天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任何一方欲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相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以下无正文)。
(盖章)(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一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贷款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提拱贷款客户资源共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初步资信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贷款、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
(2)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奖励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把满足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2)在甲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相关材料。
第四条 收费及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费用结算:
(1) 针对银行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各类贷款服务,如果是乙方提供的贷款客户,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资源共享费用,在贷款完结后,将甲乙双方约定 的实际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费用收款账户为
用户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借款申请人(乙方客户)与第三人之间关于抵押财产的权属、质量、面积、产权过户、委托等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相互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内容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因非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或/和泄露给其它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房产政策、金融政策等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可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___月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解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和业务平台。乙方提供客户信息,以自己名义开展业务,介绍客户与甲方成交。客户与甲方所签合同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文本和收据。
第二条乙方以自己技能和知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不坐班,与甲方没有身份隶属关系,乙方按甲方与客户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见甲方规定)从甲方领取合作分成。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如数向乙方支付合作分成。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信息,不得向客户作虚假承诺。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xx个月。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六条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 年 月 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三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四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qq: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5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6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客户服务体系。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八条保密规定。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规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范本二: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短消息(单位:万条):由文字组成的信息,通过中国移动gsm网络传送。每条短消息最大长度为_________字符(英文/数字:_________字;汉字:_________字)。
二、甲方义务。
(1)负责提供发送短信息所需要的一切短信息能够平台、系统,一切硬软件资源,网络环境及所需要人员。
(2)甲方将保证实际发送的数量与承诺的相符合。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信息发送至错误对象,则甲方承担其发送错误的短信资费,并重新发送补足发送数量。
如发生移动网络故障导致发送迟延,甲方应提供电信运营商出具的有效证明。
甲方在数据传输,控制方面对乙方有影响的变动时需提前通知乙方。
如甲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短消息发送平台给乙方使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乙方预付的短消息发送费用中尚未使用的金额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从事的短消息发送业务合法性,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开一个监控短信发送的端口,可以实时的看到发送的到达情况。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支付的发送费用在发送前结算,_________元/条。
(2)甲方提供的仅限于短信息系统硬件及技术支持和提供短信息通信传输服务,发送的短信息内容和发送的号码需要由乙方自行提交,按照有关的规定,乙方发送前请先获得手机终端用户许可,乙方所有下发短消息的端口号都必须为(地理区号+特定卡号),乙方不得利用该端口向用户或会员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对于以上几个方面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四、业务流程。
乙方在发送短信息前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向甲方短信平台提交发送内容和号码。甲方成功发送完毕后,应立即向乙方客户端口提供发送统计报告,包括发送的数量,成功的接收统计。
五、付款方式。
发送前乙方付给甲方发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六、共同义务。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
(4)对于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技术、用户信息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项目开发以外之用途,否则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发送短信息,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成功发送数量不足合同约定的,应按乙方要求重新发送补足发送数量。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因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范本三(房源信息短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网http://www.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为利用短信平台向_________市民提供房屋出租、求租,办公厂房商铺租售和二手房买、卖等查询服务,增进双方收益,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_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_网平台上向用户提供房屋出租、求租,办公厂房商铺租售和二手房买、卖等手机查询短信息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移动:_________;联通:_________;电信小灵通: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数据处理:
甲方建设、维护好_________租房网网站,致力于内容的更新、内容的吸引力等方面,管理和维护好数据,负责实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实时数据。提供网民查看信息的网络通道。
乙方整合甲方提供的数据,提供网民查看信息的网络通道和短信通道,实现以下短信功能:广大市民在查看_________网的内容后,可以通过手机、小灵通发送合作的号码,得到手机及小灵通返回的短信信息从而查询到房源提供者和房屋需求者的联系电话及简要信息。
(2)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甲方负责网站的建设、更新,负责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及打击非法和不实信息内容。
乙方配合打击非法和不实信息。
(3)网站和短信宣传。
甲方负责网站的宣传推广业务,但不构成必要义务。
乙方就短信的内容宣传,但不构成必要义务。
(4)网站和短信的咨询和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_________网的技术解决服务。甲方不负责短信的服务及其工作。但甲方有对短信的建议权和整改意见。
乙方负责合作内容有关短信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负责有关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但乙方有对网站的建议权和整改意见。
(5)合作对象和数据的所有权。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将数据与国内经营的其他sp商进行合作。甲方的_________租房网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可与其他房屋信息网展开合作。乙方不得再将甲方的数据用于其它盈利项目。
(6)付款和短信平台的所有权。
乙方有向甲方付款的义务;乙方有就技术平台的升级、维护的义务,但不构成必要义务。乙方的短信平台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支付款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具双方所合作的“手机增值服务”的详细服务统计报表的义务及移动、联通、电信的结算清单。乙方就出具报表和结算清单方面在不可抗力因素下除外。但乙方在甲方要求出具资料时,给予合理解释和答复。甲方不得就短信平台的相关技术向其他任何人及单位泄密。
(一)甲方免费租赁乙方服务器及数据原则:甲方将其网站内容包括数据等免费在乙方服务器上存放,不构成买卖关系和所有权转移关系,目的仅为双方的技术合作可行性。
(二)甲方免费租赁乙方数据管理办法:
(1)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专门为甲方网站留有目录和足够空间。乙方负责服务器的杀毒和维护、升级工作。
(2)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通道,用于网页的更新。
(3)甲方可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保密、备份工作。甲方对甲方的个人网站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但双方合作的数据除外。甲方在对自己的数据保密、备份时,不得侵入和偷看乙方服务器的任何商业和保密技术数据。
(4)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下擅自改动、删除和使用_________租房网内容和数据等。否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5)乙方免责条件:由于强大黑客入侵、火灾、地震、政治等不可抗拒因素下,乙方不负责由此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三)乙方授权甲方“_________公司”名称及icp许可证编号管理办法。
(1)授权乙方范围:_________网,目的仅用于甲方_________网的冠名和网络经营。
(2)甲方名字必须在_________网上标明为“网站负责人”,并申明网站负责人担当由于内容不合法律、法规带来的刑事、经济纠纷。
(3)甲方不得再将“_________公司”名称及icp许可证编号用于其它,由此造成的纠纷乙方不负责,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收益分配。
收益收入共分移动、联通、小灵通三大板块。收益分成办法按收入的比例划分。
(1)信息费率:_________元/条;包月用户_________元/月(_________条内)。
(2)分成收入比例:甲乙双方对本合作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扣除运营商的代收费后,甲方占50%,乙方占50%,各自承担税费及其它费用,收入金额最终以移动、联通、电信给乙方的结算清单为准。
(3)结算日期:次月月底
五、合作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再继续续签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至少为一年。
六、免责申明和其他责任。
(一)甲方的免责申明。
免责申明:通过认真辨别,仍无法辨别内容的真实性,但应在网站上做出免责申明;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乙方的短信法律法规纠纷概不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免责申明。
(1)短信:用户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手机本身不支持汉字、无线网络通道故障、由于甲方网站受黑客攻击。
(2)资费:移动、联通、电信的收费系统延时、出错。
(3)服务:电话故障,咨询售后服务者结婚、生病、出差、休息等造成的工作交接时间间隔的服务问题。
(4)遇地震等自然灾害,**等政治,火灾等意外事故致使短信平台硬件、网络等出现问题。
(5)甲方网站的法律法规纠纷(限于网站的真实性、合法性)概不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情况和协议解除的处理。
违约情况:在第二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中和第三部分的“甲方免费租赁乙方服务器及数据管理办法和乙方授权甲方乙方公司名称及许可证编号管理办法”以及第四部分“收益分配”的对对方严重无利情况和违法违规的出现,均构成违约。
违约情况的处理:双方拥有同等解除协议的权利,如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对方的相应经济损失。发现严重违约情况,双方都有权采取如拒绝提供数据、网络通道和icp许可证编号、短信平台等强硬措施。但采取措施前,应提前1个星期告知对方。
协议解除的处理:如无违约情况出现,但一方又有解除意向,应提前四个月告知对方,否则造成的经济由擅自解除协议方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五
甲方:
受权代表人:
乙方:
受权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4、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项目进行过程及完成交货后,乙方有义务跟进货款事项。
中所产生的所有开支。
2.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其体如下。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1至20万元以内时按纯利润的`2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20至80万元时按纯利润的25%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80万元以上时按纯利润的30%分期支付给。
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业务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户的项目第一笔定金时,甲方暂不支付乙方务业费用。当甲。
方收到客户第二笔项目费用时开始,每次会按乙方当次项目协议费用所得按实际本次收到项目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当次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乙方。
业务所得。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起到当次合作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六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
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
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
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
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
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
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业务合作协议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无线信息服务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企信通业务达成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合作建立无线信息服务系统。
2.无线信息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无线信息服务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服务代码_________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无限信息服务。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提供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权根据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权制定有关集团短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统计,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费的核算依据。
5.乙方短消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由乙方负责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甲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7.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放其短消息网关的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8.乙方负责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内的网络通信正常,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影响乙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9.乙方有权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但在中断前应通知甲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
10.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权利。
1.作为企信通业务中间代理商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必须在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具备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广告信息,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对以防所发送的短信息进行1-100/条元处罚。
4.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5.甲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
6.甲方负责严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群发功能,保证一次最多只能发送1-2个主叫号码。
7.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利用各种渠道,在各种业务层面上使乙方移动数据应用业务与第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甲方必须为乙方的移动客户(135—139)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第三方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日志记录功能,保存至少一个月历史数据。
9.甲方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代码向其用户发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使用其无线信息服务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该端口向其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短消息或开发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业务。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甲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甲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1.甲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
12.由甲方负责甲方系统与乙方短消息网关的互连,并负责承担相关通信线路的申请、租用、维护等费用。
13.甲方保证其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不影响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对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
14.甲方在合作期内服从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15.甲方在向乙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保证不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
第四条计费和结算。
1.甲方负担企信通业务前置机,乙方短消息资讯平台机房到甲方主机房的数据通讯专线以及通讯设备的初装及日常运行费用。
2.乙方自该业务正式开通之日对甲方使用的每个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收取端口租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
3.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小于_________条,除缴纳端口租用费外不须再缴纳其他费用;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大于_________条,按_________元/条计收。
4.以上端口流量统计以乙方计费系统统计为准,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甲方的无线信息服务时,原则上甲方不得向移动电话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如甲方有向用户收费要求,需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为甲方代收任何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由信息披露权方拥有,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应加强对各自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石家庄地区开展无线信息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双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若使用到对方的公司名称,标识等信息,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5.双方认可的企信通技术方案和业务推广方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为集团短信业务制定的业务管理规定和客户服务管理规定如有更改,并与本协议的条款有相冲突的。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冲突条款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