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协议书大全(13篇)
总结能够增强我们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认知,为未来的进步提供指导。总结不仅要描述事实,还要分析原因和总结经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一
农民养老金是农村老年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对于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尊严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农村地区,由于信息传递不畅、政策落实不力等原因,农民领取养老金存在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政策调整,提高了农民领取养老金的便利程度。本文将分析农民领取养老金的改革措施,并分享一些对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介绍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
为了便利农民领取养老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首先,政府加大了养老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与村委会、农工社等组织合作,将相关政策告知农民。其次,政府优化了养老金领取流程,简化了材料准备和审核的环节,减少了群众的办事时间和精力成本。此外,政府还推行了养老金“一站式”服务,将养老金领取、养老保险等相关服务集中在一起进行,方便农民一次办结。
在实际操作中,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心得体会有很多,首先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农民可以通过村委会、农工社等组织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宣讲会、宣传栏等,提高农民对养老金政策的了解度和认同感。
另一个重要的体会是合理安排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和材料。政府简化了领取流程,但农民自己也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首先,农民需要提前了解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点和地点,避免错过领取的机会。其次,农民要按照相关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证等,以免耽误办理流程。
最后,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心得体会还包括积极参与社区活动。领取养老金不仅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更是为了让他们能够积极参与社会、保持社交圈和精神状态。农民可以通过参加社区活动,与邻里互动,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快乐,为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农民领取养老金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涉及到政策、制度和个人等多个方面。通过政府的改革措施和农民的努力,农民领取养老金的便利程度得到了提高。然而,我们也要继续关注农民领取养老金的问题,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调整,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二
与往年一样,参保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自然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介绍说,老年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掌上12333”等官方手机应用,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在境外居住的,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应用完成认证;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提供上门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人社部门取消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并已初步构建了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和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新机制,努力实现寓认证于服务、寓认证于无形,尽量减少对老年人的打扰。
“除个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以及由人社部门上门认证外,我们还在加快推进大数据比对认证。也就是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不需要本人进行任何操作,即可完成认证。2022年,全国已有大约三分之一的退休人员是通过数据比对方式完成认证的。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日前印发《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要求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及时做好理财行业平台接入、信息交互、数据交换和数据报送等工作,意味着个人养老金理财已接近落地阶段。此外,近期以来已有的保险、基金领域产品货架也再次扩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已由最初的6家公司7款产品扩容至9家公司12款产品。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的产品已经从首批的129只增至133只。
有业内人士指出,继账户开设后,丰富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产品,提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成为个人养老金新挑战。目前虽然账户开设人数多,但实际使用的比例却相对较低。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的信息,截至2022年末,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实际缴费人数仅有参加人数的31.37%。
保险产品扩容。
近日,中国银保信官网消息显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更新,由首批7款产品增至目前的12款产品。新增的五个产品分别来自新华保险、阳光人寿、太平人寿、工银安盛人寿,除太平洋人寿外,其余3家均是首次入围。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工银安盛人寿推出的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内首个万能险产品。
工银安盛人寿万能险结算利率公告显示,该款产品近一年结算利率在4.650%,据该产品销售人员介绍该产品起投金额为一万元,70岁以下的人群均可投保,保底利率为2.5%。
根据2022年11月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有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让万能险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使得个人养老金产品更加丰富,金融机构比拼收益率的时代即将到来。
理财产品加速落地。
此前个人养老金账户“货架”上的产品相对单一,各家银行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率先上线,存款产品并未全部覆盖,理财产品暂未推出。
事实上,个人养老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何时推、如何推一直被许多投资者关注。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显示,银行理财是大资管格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近期,个人养老金账户理财产品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搭建完毕,有望落地。从平台规则来看,1月20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办法》,明确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在理财行业平台接入、信息交互、数据交换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工作。平台技术层面上看,2022年11月5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负责建设的个人养老金理财行业平台完成技术上线。
相较于普通理财产品,个人养老理财产品有什么样的特点?从一年多前试点的养老理财产品中可窥见一二。
试点阶段的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均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稳健性,风险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投资策略和理念更为稳健。据银行相关人士介绍,由于主要目标设置为养老,在机制设计上非常注重稳定性,部分理财引入了平滑基金等工具,降低风险波动。此外,相比公募基金等,一般会设定相对更低的波动率和回撤目标。根据choice数据,截至目前,市场上共有54个养老理财产品,在理财大跌潮中,依然有62%的产品收益“稳”住,在近1年录得单位净值增长。二是长期性,目前发行的试点阶段养老理财产品的期限大多都在5年及以上。三是普惠性,这类养老理财产品购买门槛低,起购点一般为1元,产品的托管费、管理费也有一定优惠。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三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四
20xx养老金领取有什么新规定?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20xx养老金领取新规定,仅供参考。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人社部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五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票据领取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六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an/an)/n。
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上海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359.79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养老金新政策与制度的调整情况。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仅取决于退休时计发的数额,还要随国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而增加。计发办法只是计算确定了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而参保人员退休后平均还要生活25年以上,需要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此,必须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在调整时需要考虑到工资增长、物价、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以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确定。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养老金是国家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而对于农民来说,领取养老金是他们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我作为一名农民,在领取养老金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和参与(200字)。
理解政策意图,了解养老金制度非常重要。在领取养老金之前,我主动了解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通过咨询政府工作人员和查阅相关文件,我全面了解了养老金的基本要求、申领条件以及领取方式。然后,我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登记和缴纳工作,确保自己符合领取养老金的身份要求。
第三段:持续缴纳,稳定收入(300字)。
在领取养老金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持续缴纳是确保养老金稳定的重要条件。根据政策规定,只有连续缴纳满15年的农民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因此,我从初次参保起就始终坚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虽然每年的缴费金额不多,但是通过多年的积累,我逐渐确立了一份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第四段:合理支配,生活安心(300字)。
养老金对于农民来说,是晚年生活的重要补充收入。在领取养老金时,我坚持合理支配和利用这笔收入。首先,我将一部分养老金用于日常开销,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其次,我会适当储蓄一部分养老金,以备不时之需。最后,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的公益活动,用养老金为农村发展和社会福利出一份力。通过合理利用和支配养老金,我可以过上安心、舒适的晚年生活。
第五段:养老幸福感,社会和谐(200字)。
领取养老金不仅使我感到生活的幸福与满足,而且也体会到了社会的和谐。养老金作为一项社会福利制度,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当我领取到自己辛辛苦苦缴纳的养老金时,我深感自己的劳动和付出得到了社会的回报。我也看到了养老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这种社会的和谐和关爱,让我们农民在晚年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总结(100字)。
农民领取养老金是保障农民晚年生活的重要举措。通过了解和参与制度,持续缴纳和合理支配养老金,我们农民能够过上安心和幸福的晚年生活。养老金的发放也是社会关爱的体现,为农民提供了尊严、安定的晚年生活。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养老金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八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我国将于底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同时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0年底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
人社部日前就中国政府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召开新闻吹风会。
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已取得两个重大突破。
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
上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
明年底实现合规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人社部也给出了答案:
2016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这是一个关键词。
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里面一个关键词是“启动”。另外是跨省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
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不是说2016年底就能完成,是2016年底启动,2017年能够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相关新闻。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依据此次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如何计算缴费年限有新说法。
据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人社部这次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九
大家都知道,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但是,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所以,延迟退休政策出来后,未退休这批人的领取年龄一定比已开始领取这批人的年龄大。
还有一点要注意:虽然15年后可以停交,但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延退方案预计出台。
中国经济周刊讯: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召开2016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基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提出的延迟退休政策,将分三步走:一是在实施上会小步慢行、逐步到位。比如每年往上调几个月。二是区分对待,分步实施。比如会选取现在退休年龄相对较低的部分岗位开始。三是会在之前做及时的公告,也会在方案出台前广泛地听取和征集意见。此前,在7月13日召开的2016年二十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长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今年出台。
更多相关阅读:2022年延迟退休方案正式实施。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所所长金维刚27日在北京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在明年正式出台。出台后会有五年左右的过渡期,或到2022年正式实施。
金维刚是在当天举行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在论坛演讲中,他表示,“十三五”时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去年改革方案出台后,还没有正式实施,今年将会正式实施。
他表示,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要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和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计可以把5000万人纳入到这个体系里,包括3800多万在职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
对于延迟退休政策,金维刚表示,由于目前退休年龄偏低,要适度的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实现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的办法。这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各类群体差异比较大,应该坚持以人为本,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情况,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尽量稳妥。
延伸: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引发的劳动纠纷。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获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享有的一项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履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这类劳动纠纷案件时,应按纠纷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劳动合同中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而拒不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教育企业行政领导,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裁定企业行政负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义务。
(二)劳动合同中未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指明劳动合同的不完善之处、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及由此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裁定企业应在一定期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补交养老费和滞纳金。
(三)企业以谈判时未讨论须承担职工养老保险费为由,拒不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明确指出,谈判时未涉及该项内容,并不能免去其法定义务和责任,企业仍有交纳职工养成老保险费用的义务。
(四)企业在职工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补回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清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裁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要求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坚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裁定其承担因不履行劳动合同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违约金,但不能支持企业要求职工交回养老保险费的决定。
1.退休后如何领取养老金方法。
2.养老保险退休年龄2015最新消息。
3.2015年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4.2016年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5.2015养老保险退休年龄。
6.中国2014年新的年龄退休规定。
7.如果不注意这3点,退休后难领养老金。
8.2017年社保延迟退休时间表一览。
9.2016渐进式退休最新消息:提前递进式领取养老金。
10.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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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xx〕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11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同时详细说明了缴费年限计算等问题。
依据此次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根据规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退役军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在1998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出地应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转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级政府主导下的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可根据两省协商,妥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并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20xx年对养老金的转移做了详细规定,20xx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实施,结束了养老保险不能异地转移接续的历史。
同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由手工转移业务模式,转向电子化转移业务模式,20xx年实现全国全部地市入网接入服务。
20xx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
依据此次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据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人社部这次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十一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人社部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十二
问:我母亲1961年出生,本年49周岁。她早年是南陵县某纺织厂的平凡工人,纺织厂倒闭后她即外出打工。她开始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补交了之前几年的养老保险。我母亲是一名平凡职工,叨教她什么时辰可以治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是50周岁,照旧55周岁?请社保局的同道尽快回覆,感谢!
答:您好!
按照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划定:
1、经国度劳动部分招、任命在全民、集团全部制企业、奇迹单元和党政构造的正式工人,持续工龄满以上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即可治理退休。
2、非正式职工含姑且工、条约工、季候性用工及社会天然职员,男性退休年数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且缴费年满以上职员。
若您母亲是某纺织厂正式职工领取养老金年数为50周岁,非正式职工领取养老金年数为55周岁。
领取养老金协议书篇十三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的。
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因病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办理因病退休;不足上述年龄的办理因病退职。
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从事高温和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
养老保险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的。
1、基础养老金:
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公式: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附: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8。
204。
199。
退休年龄。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退休年龄。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139。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3、过渡性养老金。
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还需要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标准: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之和。
公式:g=g同+g实。
g同=c平*n同*1%。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z同指数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
c平*z实指数为按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实98为被保险人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三、实际案例。
某男:60周岁,1968年11月参加工作,3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8.(实际缴费年限11.,视同缴费年限27.),截止到98年6月30日前到实际缴费年限为2年,截止到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为29.7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4.5元,z实指数为0.57,上年平均工资为36097。
计算方法:1、基础养老金。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36097/12+36097/12*0.57)/2*38.75*0.01。
=915.02。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0144.5/139。
=144.92。
3、过渡性养老金。
g=g同+g实。
=c平*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832.34+34.29。
=866.63。
合计:19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