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集读后感两篇(优质21篇)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来写下的感想和体会。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思考书中的主题和观点,也可以与他人交流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读后感对于提高阅读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所以写读后感是我们在读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有针对性地提取、归纳和总结作品的核心要点和亮点。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写读后感,可以参考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够帮到你。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一
十问读后感两篇十问读后感两篇全书之始“我们为什么必须问大问题?”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十问读后感文章,提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最后的岁月里,这颗智慧的、虽饱受疾病折磨却“在这个星球上过着一种非凡的生活、利用奇思异想和物理定律穿越宇宙”的大脑仍然关心着宇宙的起源、时空的诞生、人类的过去与未来、走向和归宿,并给出一系列富有洞见的论断。
全书之始“我们为什么必须问大问题?”一章便是极好的范例。霍金用“回忆往事”的方式,通俗易懂而又逻辑清晰地陈述四个命题,表达了他写作此书的动力源:
1、对宇宙起源、外星文明等大问题的好奇与探求、尝试给出解释,是人类发展中的天性;2、相较于历史上尝试过的其他手段,科学为我们更好地回答大问题提供了便利;3、然而,科学由于自身的专业和复杂让公众感到望而生畏。从写作《时间简史》之时开始,霍金一直在思考如何让科学探索的进展以及对“大问题”的回应更好地为非研究者所知,本书体现了他最新的尝试。
4、科学探索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太空的探索赋予人类有关自身统一而非分裂的视野;反过来,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也是继续推进科学发展以及增进对大问题的理解的前提。
在本书第八章中,霍金分享了他对于探索太空的思考,可以被概括为两部分内容:
1、重要性:为什么要探索太空,这有何积极影响?2、可能性:我们如何将探索太空的计划转换成为可行的具体方案?对于前一个问题,霍金首先承认探索太空或许“不会解决地球上的任何直接问题”,但却有两点理由使得“试一试”很有价值:
其一,继续人类历史上探索外部世界的光荣传统,“给我们一个新的视角”,为人类的未来增加一种可能;其二,使得人类团结起来,去面对共同的挑战。可以看出,霍金为太空探索意义所作辩护,正同构于上述他的四个命题(主要是1和4)。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霍金思维的缜密。
那么,倘使探索太空成为全球共识,会有何种影响呢?首先,这将是一场“持久战”。考虑到路途遥远和载人航天在探索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太空的探索将以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为单位。其次,进入太空需要不小的成本,需要占据全球gdp的一定的份额。然而,在霍金看来,探索甚至国际间“竞赛”也会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
励更多的年轻人加入科学共同体。霍金警告说,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受科学技术支配的社会,但越来越少的人想进入科学领域:这种局面是不可持续的。
于后一个问题,霍金亦给出了一些具体思考。想要探索并最终移居太空,有两大威胁必须克服:恶劣的宇宙环境,和遥远的星际距离。对于前者,一个比较可信的方案便是在星体上建立长期基地:月球、火星、泰坦等都是选项,太阳系外,发现时一度被调侃为“三体行星”的比邻星-b也可以纳入考虑。对于后者,传统的化学火箭“排气的速度和加速时失去的质量比”不足以支撑恒星际(哪怕是前往比邻星)的旅行,需要探索新的驱动方式。霍金提及,他在2016年加入了“突破摄星”长期研发计划,希望基于小型化航天器、光推进和锁相激光器这样三个核心理念,创新宇宙探测方式。用他的话说,这一计划就好比“纳米飞船骑在光束上”:通过将探测器做小而减轻质量,通过激光器阵列提供集中的能量,期望达到五分之一光速,到达探测目标,再用另一束激光将信息返回到地球。
无疑,这些仅仅是构想。霍金坦承这一计划所面对的工程学上的挑战,但是他坚持认为,“发回一个环绕我们最近邻居公转的可居住行星的图像,可能对人类的未来有着极大的重要性”。一个浪漫的比喻是,百年前爱因斯坦从对光的思考出发建立了相对论的恢弘巨厦,那个16岁男孩在光束上触碰到梦想;而未来的人类群体,亦将骑着光束到达新恒星,前进到未曾开垦之地。在此章的结束,霍金与其说是劝告,不如说是对着宇宙、疾病和苦难,发出不屈的呐喊:
“我希望是好的。我不得不如此。我们别无选择。”篇二本书主要讲的是霍金对十个大问题的解答,以下是我对霍金的解答做简略的概要:一.上帝存在吗?答:上帝不存在。在宇宙的诞生的问题上,上帝无所作为,因此假设存在一个造物主是没有必要的。
二.一切如何开始?答:宇宙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存在,它必定是有一个开端,在那里最初以一个奇点发生大爆炸,形成现在的宇宙。
三.宇宙中存在其他智慧生命吗?答:存在其他智慧生命。但生命存在的条件非常苛刻且复杂,以至于想发现其他智慧生命的存在非常困难,至少是距离地球非常遥远的地方。
四.我们能预测未来吗?答:不能。量子力学的发展推翻了自拉普拉斯以来的科学决定论,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上帝是个上瘾的赌徒,他会在每一个可能的场合投掷骰子。
五.黑洞中是什么?答:黑洞是时空极度扭曲所形成的。所有靠近它的物体都被吸进去,就连光也不例外,与此同时也向外吐出粒子,使黑洞慢慢收缩,最终消失,时空恢复平坦。
六.时间旅行可能吗?答:可能。利用时空扭曲形成虫洞,宇宙飞船穿梭虫洞走捷径,就能回到过去或抵达未来。但是为什么我们从未发现任何来自未来的访客呢?由此看来,时间旅行可能会造成很大的逻辑问题。
七.我们能在地球上存活吗?答:不能,地球未来发生毁灭性的灾难是无法避免的。霍金表达了对地球威胁的种种担忧:核战争、环境污染、资源掠夺、小行星碰撞。
八.我们应去太空殖民吗?答:应该。一方面是如果我们不去太空殖民,人类就不会有未来;另一方面发展太空殖民可以激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
九.人工智能会不会超过我们?答:会。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好处同时存在着风险,ai最终可能会在智力上超越我们,并不受我们的控制。
十.我们如何塑造未来?答:未来科学和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不容小视,我们需要具备科学素养,并积极参与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我对霍金前六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算是满意的,作为顶尖的物理学家,霍金显然对物理学的专业性问题解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然而我认为他从第七个问题开始,就有点言过其实了。
目前来看,还没有霍金说的那么严重,这些威胁依然在人类可控的范围内。
太空殖民就目前来说还不太实际。我们还没有发现完全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即使是最适合人居住火星,也面临很多问题。在我们还没发现基本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之前,没有必要投资太多人力物力去太空殖民,因为它存在巨大的风险,执意这么做无疑是劳财伤民的。
人工智能确实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说它可以超越人类并不受控制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ai再强大又能怎么样,直接拔掉电源就可以了。它也不具备人类所拥有的情感,毕竟我们对意识是什么基本是一无所知,就算未来ai真的拥有情感,那时候我们对意识的研究已经巅峰造极,还怕控制不住ai吗?最后,霍金对塑造未来完全归功于科学是片面的,他犯了对科学过渡依赖和盲目信仰。科学虽然可以解释很多问题,但科学也有它的局限性,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科学来解决的。或许未来宗教和哲学会占据较大的份额,又或许未来有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主导我们的准则,这些都是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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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十问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十问自查报告。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二
《红鞋子》书里边的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讲解,例如红鞋子和小老鼠,小老鼠爱把红鞋子当做它自己的家,它还喜欢把红鞋子移动到自己喜欢的地方,不仅是这样,小老鼠还有的时候跟红鞋子吵架。
红鞋子本来是一个文雅的小女孩的,由于小女孩丢失了这只红鞋子,这只红鞋子才开始流浪旅行了。
一只老鼠遇见了一只红鞋子,它们成为了朋友。红鞋子想去找另外一只红鞋子,老鼠不答应,说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有奶酪、饼干、好吃的土豆,不想陪红鞋子去找另外一只鞋子。但红鞋子很想念另外一只鞋,老鼠最后答应了红鞋子的要求。
最后红鞋子被小女孩捡起放在鞋柜上,终于找到另一只红鞋子了,两个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小老鼠一个人走向树皮小屋,感觉很孤独。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三
一个男孩扮演成老头儿模样,背着一个大箩筐,步履蹒跚地边走边唱:“白胡子的老爷爷,背着一个大箩筐,走一步来看一看,不知他在找什么?找什么?找什么?他说他在找‘童年’。”童年是多么美好啊,可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
阿廖沙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熟悉的童年又在耳边响起,童年已经逝去,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写作品的念头。在192019年至192019年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于是列宁告诉高尔基应该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高尔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在不久高尔基以书中形象描绘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痛他,外祖父不喜欢他,舅舅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个年代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现在孩子的童年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所以不管是小孩、大人都就该珍惜现在美满,幸福的生活,孩子们更应该在童年时代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一定要好好珍惜。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四
虽然导演是老外,但还是国产片对吧?我就爱对媳妇说国产片都不值得去电影院看。但这次,还是觉得自己说的对。
作为小说原著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由养小狼逐渐感受到的草原狼不屈的骄傲、圈养即受辱的精神的独白描写,并以此形成本书最核心的意识表达。从这点来说,电影中小狼的成长并没有体现出能对男主有那么大的启迪。
另外原著中小狼被钳断狼牙后丧失最后一丝尊严继而自绝的情节完全删去,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相反的小狼最后被女主瞒着男主放归大自然从此快乐地独自生活。
莫名其妙之余我恶意地揣度出导演的某种尴尬心理:
狼图腾的核心是草原狼作为战士的尊严不可折辱,被圈养安逸生活是比死还不能接受的结果,宁死不能被驯服成狗。但是这部电影动用了真狼,饱经训练的真狼,也就是被驯服后的狼。
于是尴尬的矛盾duang地产生了:用被驯服的狼来演绎表达狼不能被驯服的精神,除了呵呵之余,也只能在剧情中把小狼放生来聊以遮羞了吧。
狼与黄羊一战,悄无声息却也看的人惊心动魄,而草原人对绝境中黄羊的狩猎也是发人深省。
将找到的幸存的黄羊放生,老人说:“为了来年也有丰盛的收获。”
冻的半臭的羊是狼的美味,于是留在雪地里让狼来年开春可以饱餐一顿人畜便能免受一灾。
只在当天狩猎,狩得多少便要多少,绝不多贪,剩余都留给狼,也是感谢。没有狼羊之战草原人连黄羊皮都摸不着。
对草原人来说,腾格里(天)是至高无上的信仰。腾格里为父,草原为母,草原狼受到腾格里的庇护。黄羊是灾,狼是他们的图腾。人、草原与狼必须共存,这是蒙古草原上游牧民族的智慧。
而汉族的农耕文化却习惯将一切赶尽杀绝,将眼前的利益尽收囊中。
农耕民族捍卫的是“小命”——天下最宝贵的是人命和活命;游牧民族捍卫的是“大命——草原和自然的命比人命更宝贵”。
要说人之初性本贪,也是在理。要让汉人也能明白蒙古草原上共存的道理,恐怕也难。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五
经典到底是经典,《飘》一书中以南北战争为背景,作者站在一个南部邦联支持者的角度,书写了一幅爱恨交织的精彩画卷。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飘》读后感随笔两篇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时隔八年,再读了一遍《飘》,仍然是这么多年里我最喜欢的书。
我初二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现在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了。我有些奇怪甚至是惊讶,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来某段文字和大致的故事情节,或许青春期看过的书总是忘不了吧。从前我喜欢思嘉和媚兰,现在我还是热烈地喜爱着这两个姑娘,或许是我没有长进,这时隔八年的阅读体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小时候不喜欢看战争背景,长大了仍然不喜欢读有关南北战争的叙述,直接略读,也不想去纠结到底南和北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这世上可没有绝对的对错。一些细小的变化是,以前我把它当作一个完完全全的爱情故事,但那时候我一丁点也不懂爱情,就是一些小女生的幻想,这八年里,我似乎也没有懂爱情,却变得不太相信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糟糕的情感,就这样慢慢地自然而然地不愿意与异性接触,再大一点来说,不喜欢与人接触。所以这次看的时候,并没有把情感戏当成多么重要的地方,倒是格外关注思嘉身上所显示出的自私虚荣的人性的小毛病,也正因为这小毛病,才让我爱她。
我以前没有发现思嘉是那么有魅力,她的主见甚至她的自我,都叫人深深着迷,但是说实话,比起思嘉,我当然更喜欢媚兰这样的朋友,在现实中的思嘉,或许真的会爱不来。她对别人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同理心,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甚至希礼,瑞德也只是她内心自我的一个投射罢了。在最后,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是对瑞德的爱难道真的是发自灵魂的爱吗,也许在很久以后,忽然的某一天,思嘉又会发现,她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瑞德。
思嘉注定是一个人,她有着傲气与卑劣混杂的灵魂,而这个灵魂只有她自己可以吞咽。塔拉那个有着充满灵动与狡黠的绿眼睛的少女,十二橡树那晚风光无限却内心愁苦的舞会美人,害羞腼腆的查理的寡妇(我倒挺喜欢查理这样的男孩子),在战乱中带着媚兰逃回塔拉的英勇战士,抢了妹妹的老公只为了拯救塔拉的卑劣女人(肯尼迪对思嘉确实也很好了),精明能干的木材厂女主人,最后成为了瑞德的妻子。
每一个阶段的思嘉,都和下一个阶段的思嘉没有任何共通点,修养极好的贵族小姐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要在塔拉的土地里干农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掉进钱眼里爬不出来。她勇敢果断,有着叛逆的内心和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她确实也存在着许多的毛病。与有婚之夫暧昧不清,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爱和勇敢,自私冷酷,雇佣囚犯压榨劳动力,爱钱不是问题,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过的好些,再者她经历过饥荒以后极度缺乏安全感,从钱中去寻求安全也能够理解,只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不应该是在对另一种财富的压榨之上的。
可人总是有缺点的,她的那些缺点使她更加的生动,她能让人忘掉原则地去喜欢她。媚兰是圣人,她娇弱的同时却又勇敢,只是我不能理解她对孩子那样极端的渴望,明明已经有了博了,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吗,以至于送了自己的性命。瑞德对邦尼的宠爱也有些过头了,如果是把对思嘉的爱加注在孩子身上,那还是难以理解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爱一个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只是爱他,而不要夹杂其他人的影子吗?我想兴许是我还没结婚,对待孩子问题上,我实在是无法找到共鸣,再过十年再读这本书,也许,也许会有新的想法吧。
瑞德和思嘉本可以不要这么互相伤害的,但是对爱的猜疑和顾忌迫使他们这样去做,我爱你但我也希望你爱我,可是我又不能够确定你爱我,所以我要恶言相向保住自己的面子同时不让你看出来我爱你,然后自己一个人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啊,这样还蛮没意思的。
希礼…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对他我没有太多喜欢也不讨厌。至于亚特兰大其他的居民,不生活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我真的不知道体面的贵族和北方佬的区别在哪里啊,这两种称谓之间真的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吗?思嘉一系列的行为在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很逾矩啊。我还很喜欢白蝶小姐,谁不想做一个到老都被大家保护被大家疼爱的人呢。
爱是虚荣,爱是占有,这世上没有谁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
我很喜欢《飘》,高中时一个朋友推荐我看的,我很喜欢斯嘉丽,喜欢瑞特。这种喜欢不是因为爱情或者说是演员。我喜欢的是斯嘉丽那种拼搏,喜欢的是瑞特那种真实。斯嘉丽的那种拼搏的精神,鼓舞了我,从高中,到大学,到现在,每当我失去了动力,觉得累时,每当我被人误解,走不下去时,我总会对自己说,像斯嘉丽一样走下去,坚持下去,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了!我很难想象,要是没有飘,没有斯嘉丽,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喜欢瑞特说话一针见血,我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我知道,瑞特不适合21世纪的中国,因此,对瑞特的喜欢,只能在心里。有人会说,如果,你的周围也有一个别人都说他坏的男人如瑞特,你还敢接近吗?我会说,我敢,对于我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是朋友,只要他的心是善良的。最后,我感慨一句,希望大家不要把《飘》仅仅当成言情小说读,希望大家更深入,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六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个名字大概多数人都知道吧。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所以我读到了痴迷的地步。
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写出了我国古代封建社会走向衰亡的趋势,读后令人不由得感慨:真乃一本好书!
本书结局甚是悲惨,黛玉先是带病身亡,后贾府被抄家,凤姐在为贾母举办葬礼时吐血身亡········真可谓说道心酸处,荒唐越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假期中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初读红楼梦时觉得文言式的语言很难读懂,一章节的内容很多,不是很好理解,可是当我真的认真阅读每一篇每一段每一行每一字时,好像在品一碗香茶,回味无穷。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这是整部文学的开头,就好像现在小说的序言一样,这一章节中用生动且略带些虚幻的语言为读者构造了一个很传奇的故事,一块女娲补天遗留下的灵石,两个丰神迥异的得道仙人,一段仙人与石头之间的对话,引出这样一部流传千古的佳作。
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这一回中丫鬟娇杏因以前无意之举有了“人上人”的好结局,她是书中第一位女性的结局,看似有点夸张却体现了作者对女性良好的祝愿。贾雨村功成名就之后还能记得以前的约定回来娶了娇杏还送了不少礼物给甄家,此时的贾雨村,尚知报恩。
贾雨村初入官场时,恃才侮上,被上司寻个空隙,参他一本,这是官场常见的现象,他因此被革,为他日后重入官场时“随乡入俗”,乱判葫芦案铺垫了心理上的因素。
我觉得刚读短短两三章节就体会到了这部文学的妙处,那就是看似简单的语句拼凑在一起就变得不好理解,如果不认真读不用心读不静下心来只去品味书中的一词一句是不能体会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或者情感的。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七
我喜欢看书,今天我去了一个图书馆,那里有很多书,看得我眼花缭乱。你知道这个图书馆在哪里吗?告诉你吧,它就是北京中小学生数字图书馆,这个网络图书馆中天文、地理、军事、文艺……种类非常多。我再次读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
其中真假美猴王故事主要描写一只猴子变成孙悟空的样子打伤师父、抢走行李、占领花果山。孙悟空和他找了观音、玉皇大帝和师父,他们都没有分辨出来。最后他们去找如来,如来说:“六耳弥猴最擅长模仿和变化,明白许多东西的品性,与悟空声音和相貌相同的只有六耳弥猴了。”假悟空现出原形,被真悟空打死,真假美猴王大战终于结束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要撒谎骗人,否则只会害了自己。在学习上也是一样,不要像那只“六耳猕猴”,要扎扎实实的掌握知识,学习本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事情,就一定会成功的。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八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有时都没有韵律之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说的上新鲜而有力。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个新生的国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在诗中,惠特曼渴望着平等,为民主呐喊。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惠特曼的诗,真的只有这个土词——健壮可以形容,惠特曼并没有那么多纤细和优美,但是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头一般裸露着肌肤,这种健壮仿佛一名古希腊的运动员一般展现着自己充满力量的身体。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种美国精神的话,惠特曼的诗歌可以代表。
最喜欢这一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这是一本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欢这本书最主要原因是,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语言带点先知的口吻。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九
夜读《前赤壁赋》,反复咀嚼,不能入睡,叹服于苏子的见解和境界。古往今来,人们追求“大、久、美”的精神境界而不可得,无奈于生命的短暂,哀叹于人生的虚无,“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昔曹孟德横槊赋诗,何其慷慨?一战败于孔明周郎,何其惨烈?一世之雄,而今安在?想到这里,心中不免生出一股沮丧和凄凉,“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认为,万物都有表象和实质,如水,“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又如月,“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表象虽千变万化,而其背后作为本质的“道”却是是永恒无尽的。“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人生寿命的长短、功名、富贵也都是相对的,因而短暂虚无,唯有道是绝对的,遵从道、顺应道、享受道才能达到“大、久、美”;另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不可强求,亦不可贪得,即使强求而苟得,也不可能长久,“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有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故而人生只有淡薄名利,化解执著,顺其自然,天人合一,才可享受生命“大、久、美”之至高境界。
道不孤,必有朋,明人杨慎在《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中这样写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与苏子这篇《前赤壁赋》所见略同,可谓异曲同工,遥相辉映,虽历经千古,苏子之道亦不寂寞矣!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gz85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一
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篇书时,我感到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并不是非常快乐,但他却交到了许多朋友。
因为我从书中知道了高尔基在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钱去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然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在他的外祖父家走了。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比如说: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
有一天,高尔基去了“善良号”的轮船上,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全身穿着白衣服,每个手指上都长着毛,两只大耳朵里也竖着毛,他的名字叫:斯穆雷。他经常让高尔基给他念书听,斯穆雷的那只黑铁皮箱里藏着许多书,比如:奥米尔训练、炮兵记事、论臭虫之危害及消灭方法等。高尔基在那,是一个洗碗工,每次斯穆雷都让高尔基放下手中的活,给他念书听。光替高尔基干活的人叫做:马克西姆。
等高尔基又回到家里时,高尔基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说:他竟然喜欢上了吸烟!他的外祖父见到这样,就给高尔基的外祖母说,外祖母就阴阳怪气的说高尔基:“你怎么抽烟!”还装模作样的打了高尔基一下。高尔基就非常生气,跑到了一个角落里,他的外祖母悄悄地对高尔基说:“我只是做给你外祖父看的,他现在跟小孩子一样。”高尔基扭过头一看,他的外祖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幸灾乐祸。
在高尔基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他又认识了一个名字叫做:霍霍尔。霍霍尔是一个有胡子的一个老头。在那里,高尔基和霍霍尔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说了。最后,高尔基到了另一个渔场里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二
这本书我是西西弗书店看到的。读了第一首温庭筠的《菩萨蛮》,里面的文字在我的脑海中化成了一位美人在寂静深夜描眉化妆的景象。再配上书店里的暖色灯光和舒心的音乐,让我顿时心情大好,这是一种美的享受。
本书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里面有“注释和翻译”,但没有评注。
注释在看古籍的时候很重要,翻译给小白准备的,怕读者看不懂。市面上几乎没有“翻译”的《花间集》,这本书有,至少我很喜欢。
评注是没有的,没有评论。我有电子版的中华书局的《花间集》,上面都是文言文,要不是专业研究的,像我这种想在此书里看热闹找找美的感觉的,我觉得评注大可不必。当然也可以手机下载古诗词的app,那里有免费的评注。
对我来说,听着美妙的音乐,读者《花间集》,品尝着诗词的韵味,仿佛在看一部清纯电影或者mv一般,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评价可以9分的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三
如果说《水浒传》表达了中国人的豪情壮志,那《红楼梦》就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作品内容情节跌宕,加上作者细致的笔调,真实地再现了封建社会贵族的生活,玉宇琼楼,山珍海味,贯穿整篇小说,让人们都爱不释手。
《红楼梦》说了一个富家子弟贾宝玉的故事,传说女娲补天的石头掉下了凡间,贾宝玉出生时就带着那块通灵宝玉,所以又名《石头记》。《红楼梦》说了一个贵族从繁华昌盛到家道中落的过程,同时反映了古代官员的贪赃行径等社会不良制度习惯。是一部反封建的小说。
《红楼梦》情节优美,让人始料不及。先是一块通灵宝玉令读者遐想连篇,然后看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故事,让人有些愤然。“有情人却不能眷属”暴露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风气,让许多人无奈于封建社会的制度。
如果封建社会是一片土地,那贾宝玉与林黛玉就是湖中的莲花,终是不适应这片土地,所以有不少学者认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生活在封建社会。
红楼,在古词意上是指富贵人家女子的住房。我想是的,人生不就是一座红楼,宏伟精巧,富丽堂皇的事物,到头来终是一场梦。梦境散去我们还是当中的人,要面对无数的问题,就像一个普通的百姓。红楼散尽终是梦,能让人迷失在梦里,能让贾府家道败落的梦。
呜呼间秋风萧瑟,正如曹雪芹历时十载撰写的红楼,似悲似哀也。“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评价,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辛酸。她化身为书中悲情的林黛玉,封建的残余似乎总跟随着她,幸运的光环永远都无法照耀她。不过,哪怕阴天挥散不去,她坚毅如冰,不曾低头,因为她相信,希望的光芒就在前方,她奋力追,以梦为马!
我行若微尘,脚踏黄土;我向往星空,却无能无力。我没有林黛玉所遭受的不幸,却拥有着她的矫情;我时而退缩,时而犹豫,却永远不会进攻。性格上的懦弱让我习惯于“知足”,但并非“常乐”。
此刻泪水肆意在我的脸上,我的思绪回到了从前。
当我翻开买了许久却仍未翻动的红楼,我的思绪久久被它牵动着,把我追溯到了那个封建黑暗的红楼中。我知道,我也能像书中的林黛玉一样为爱挣扎,为梦迎难而上!红楼,一个朝代,一首爱情的悲歌。
林黛玉日夜梦想着和宝玉成为眷属,为自己的幸福对抗封建势力。过程也许是坎坷的,结果也许是失败的,但他们不也努力过么!那我也能!合上书卷,书中的红楼气息却毫不褪色。闭上眼睛,我甚至能感受到其中的辛酸。
以梦为马,相信自己,并为之全力以赴。我终于可以区别出平舌和卷舌,我终于可以摆脱每天嘴塞木塞读报纸的日子。我明白,想要更接近梦想,只有靠自己。我是幸运的,我要战胜的敌人是自己,我成功了,我能说会道了。林黛玉是不幸的,她所承受的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不以成败论英雄,我和她都是自己的英雄。
梦想是舵,引导我们驶向成功。相信自己,希望的曙光就一定会出现。以梦为马,我奋力,继续追!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四
敢于担当已成为各级领导大力倡导,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一个基本要求。“担当精神”虽常见诸于中央领导的讲话摘要,也散落于部分期刊杂志,但多或缺乏理论深度、或不能系统论述、或文风因循守旧,和当下“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改革紧迫感,在契合度上相差甚远。
这篇文章把担当的勇气和对民族、人民和党的责任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系统、全面地阐发了新形势下“担当精神”的本质要求,从敢于担当精神的现实意义和如何形成敢于担当的良好社会风气等几个层面,进行了思想深刻、理论严谨、便于实践的论述,是一篇高水平的理论文章。
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这是一篇有时代生命力的作品,文章从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新形势下树立敢于担当这一高贵品质的时代内涵,讲的不仅很清楚、也很详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已经形成锐不可当的历史洪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勇于担当恰恰体现着共产党人在深化改革时呈现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反映着领导干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直面难题、敢抓善管、敢担责任,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一往无前,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形成敢于担当的氛围。“为官避事平生耻”,身负担当的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当前,在许多领域,之所以老好人吃香、好人主义盛行;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现象频出;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道走成风;遇到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屡发,就在于缺乏“敢于探脚试水”、“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担当精神。
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及好干部标准时之所以说“敢于担当是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其目的就是要在党内打造敢于担当的社会氛围。只有树立在其位、谋其政、成其事,敢于担当、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意识,形成“鼓励担当、崇尚担当”的良好环境,营造“担当可贵、担当光荣的社会氛围”,才能更大限度让干部放下包袱,投身事业发展。
把握气势如虹的文风。文风连着会风、会风体现作风、作风凸显党风、党风衔接政风,文风不仅仅体现写作水平,更能体现作风和党性。文以载道,文风在一定程度上它反映了党风政风,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具有敢于担当精神的干部,应该用一种质朴无华的语言和接地气的文字,铺就气势如虹的作品。本文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把“敢于担当”的道理、原则、要求,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并用诸如“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邪气压不过正气、罪恶见不得阳光”,“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铁布衫”等极为通俗又颇具气势的文字,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纷繁复杂,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上,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勇于树立敢于担当的观念,为党和人民做出自己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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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五
《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齐名,合称四大名著,其中《水浒传》出自施耐庵之手。
《水浒传》里有许多英雄,比如: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关胜、林冲、段景住.....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忠义。
我最喜欢宋江,因为他非常忠义。每次打仗都照顾他们,对朋友十分忠诚,做事十分仔细,死后怕李逵造反便和李逵一起死。关于他的故事有,宋江楼头题反诗,宋江雪恨受天书,宋江三败高太尉......其中我最喜欢宋江三败高太尉,这里面写了因为种种原因招安未成,于是,高俅起兵去打宋江,第一次打的时候,就损失两将了。这时宋徽宗又想招安,却因高俅在上面做了手脚没招安成。这时有一个叫叶春的人给高俅一张海鱼秋战船图纸,等到入冬时已有几十只船了,可梁山水军个个都是水中蛟龙,而且船的弩台太高打不着小船,并且张顺还将船底凿漏,活捉了高俅。
其中我最讨厌李逵,因为他非常鲁莽,就是这个习惯所以曾经脑袋还差点掉了。那次先是在东京看花灯时让李逵看门。可是,李逵见到了东京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让我们看啊?正撇了一肚子气,这时杨太尉正好来找皇上。这时李逵说也不说声,就拿起椅子向杨太尉砸去,这时宋江等人来了,见李逵行凶,就把李逵拉走了,可是李逵在路上还见人就打,这时李逵还没有到,宋江让燕青等李逵自己先回梁山去了。燕青、李逵两个人一路回梁山,中途在一个人的口中得知宋江抢了那人的女儿。回到梁山,李逵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的旗撕得粉碎。宋江问:“你要干什么?”燕青将路上的事情说了遍,宋江就与李逵赌,还签了军令状,可最后刘太公一看,不是这个人啊。回到山寨,李逵按照燕青教他的负荆请罪,宋江还是不肯,非让李逵杀了那个假宋江才行。李逵听了很高兴,把刘太公救出来,把两个贼人的头颅给宋江,才免了砍头的约定。
《水浒传》的故事很精彩,有些段落我看了好几遍,以后我还会再看的。(黄子轩)。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漫嗟吁。他是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首豪气凌云的诗词,让我仿佛来到了那个动乱的年代,那个古老的王朝。在施耐庵的笔下,天魁星宋江,天孤星鲁智深,天伤星武松,天机星吴用……这108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形象跃然纸上,他们有的疏财仗义,有的沉着冷静,有的见义勇为,有的爱憎分明;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让我深深得敬佩。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而在好汉之中,令我最为敬佩的就是天魁星宋江了。他原本在郓城县为官,平日里非常孝顺父亲,为人仗义疏财,因为他乐于帮助穷困的人,所以各地的人们,都景仰他的德望,尊称他为“孝义黑三郎”。后来“生辰纲”事发,朝廷派何涛前去缉拿宋江的好友晁盖。宋江很敬佩晁盖的忠义,于是私下传递消息,终于让晁盖脱险。可是宋江平日里做的事却惹到了地方豪强。一天,宋江在清风寨观灯时遭知寨刘高之妻陷害入狱,蒙上了不白的冤罪,被判了死刑。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晁盖派来的好汉赶来劫法场,把他救上了梁山。后来,宋江代替晁盖当了他们的首领,大破朝廷的军队。
可是,在乱世之中更多的是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林冲在进府时没有给他银钱,自觉丢了面子,于是用奸计拿下了教头林冲,害得林冲被刺配沧州道,差点被防送公人害死。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在忠义堂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离开后却在上朝时转脸不提招安的事。后来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害得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却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可惜,这些好汉最后也被朝廷害的死的死,伤的伤——在被朝廷招安后,他们为了忠义拼命扫平四方势力,只可惜,这一众好汉终是战死、被俘、生离、死别……最后活下来的宋江和卢俊义他们也未得功名,反被奸臣的一杯毒酒了了性命,一众好汉,最后也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有人也许会问:“如果他们不去造反,会不会有更好的结局呢?”
幸亏,如今已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法制美好的新社会。在新时代里,我们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团结、忠义、勇敢的精神,正值得我们学习!(尚禹衡)。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六
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的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不堪回首的的回忆!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童年》这本书,对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的著名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列宁称他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
《童年》是高尔基的代表作之一,它真实地写出了当时的社会的黑暗和外祖母给予他的鼓励,为他的一生带来的巨大的影响。
这本书是青少年必读的一本好书,因为它激励着我们,影响着我们,它给我们带来了精神的财富。
我们的童年是阳光的,是幸福的。而高尔基的童年是黑暗的,与他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时光一瞬更即逝,童年也随之消失,让我们趁着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努力学习。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七
把这本书看完,花了我一个寒假的时间,突然发现,哪个冬天好冷。我合上书,心里很失落,也很疼痛,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却又无法拒绝。
绛珠在菊塌上奄奄一息的时候,神瑛在怡红院里娶着新嫁娘,一个在绝望中寄寂寂故去,一个在欢天喜地里洞房花烛,这一悲一喜的对比更加这个故事的悲哀,有谁能够明白这其中的无奈呢?我带着我所有的心情走出了这本书,想着,如果他们真的走到了一起,故事又会发生怎样的转折?久久都想不出结果,一个定格在脑海中的悲剧,我找不到一丝空隙去想象它变成喜剧的样子。
这样小心翼翼的刻骨铭心伴随着梦已远去的悲调,刻在了西方河畔的三生石上,只为了那对苦人儿的苦命。想想这世间,形形色色的人奔波于滚滚尘海,谁又曾想过为了红尘的纯去守住心灵的空净?谁会为了请爱的真去逃离喧哗的夜?而这逃离又不是挣脱生存的束缚,而是一缕魂逃开了肉体,去追逐空,明,净,去追逐人性的似水无华。
他们去追逐了,可是好的开头却无法预示美的结局。
于是,看完这满纸的荒唐言,流下了那一把辛酸的泪。
在速食文化遍及的今天,都市人早已经习惯了刷微信、微博,点对点、浅阅读,很多人都会遇到对大部头的书籍无法读下去的经历。
“书香满西城”这一期所选的书籍为《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被多少读者、学者捧读、研究,又有多少人将其束之高阁,充当书柜里的装饰道具。我第一次读《红楼梦》还是在高中的时候,也是利用课余时间偷偷读起的,因为被大人看到的话是“不务正业”。工作后,印象里没有像高中时期那样要当门未完成的功课一样去尽快完成它。只是,在找哪个诗句的时候才扫描阅读一番。
其实,一直以为读书是一种生活方式,读经典,更是一段静心的旅程。我个人认为,成年人,已经走过了爱读书的阶段,读好书、善读书才是每天要度过的日子。自去年底,参与到“书香满西城”的家族里来,更加体会到了分享的力量。来自不同领域的书友们,尽管多数人都是陌生的,但是,当大家围绕每月读书主题,传递自己的读书体悟的时候,聆听的人,可以感受到同道人的亲和,分享的智慧,多角度的剖析,不经意间得到的启发,伴随着身心悦读,坚定地在书径中走下去。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八
在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叫【雪地狂野之旅】。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讲的是“老鼠记者”杰罗尼摩和他的家人一起去鼠基斯坦旅行的故事。杰罗尼摩不喜欢旅行,这次可是被他的爷爷“骗”去了零下40度的鼠基斯坦。在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迷路、没汽油、没食物;可不管有多少困难,杰罗尼摩都勇敢地克服了,最终来到了鼠基斯坦。那是一个日照很少,又没什么好玩的地方,只有一种好吃的奶酪“莫泽蓝堡”,所以他们就为此写出了一本畅销书【鼠基斯坦绝密食谱】。没想到,这本书得到了广大鼠迷的欢迎,竟然卖出三百万册还不够。这时候的杰罗尼摩再也不会讨厌旅行了,也明白了爷爷施苦肉计叫他去旅行的良苦用心。我觉得他有个爱他的好爷爷,我的爷爷也时刻把我记挂在心里,我也爱我爷爷!
玖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任何事只有努力地去做,克服困难,才会获得成功。同时要珍惜爷爷奶奶健在的日子,多陪陪他们,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九
都是,也都不是。
韩寒所代表的是我们这个群体的观念,这个群体的想法,只是他敢于用文笔表达,用他那自诩的才华,让笔尖流露出一段段真实的情感。
《三重门》这本书,是韩寒的成名之作,他往后的著作我也多少拜读一二。从它们之中,并不能确切地说得到了什么,获悉了什么。看完《三重门》,并不像看完《雾都孤儿》后能感受到当时英国光怪陆离的一面,也不像看完《呼啸山庄》后惊叹人心的复杂险恶。而这本书,是一种现实,好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各式各样的青年人。说青年人不稳重,浮躁,一点也没错,因为长者们走过的路确实比我们多了些。
可是,我们这一代有我们的个性,有我们的思想,思想应该是不断更新而并非传承。只有在不断更新的过程中,才能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而传承下来的思想道德理念固然可贵,可是令人厌恶的一面却无法磨灭。
中国传统理念中,家长为尊,师长为圣,他们的话就是至理名言,对于这些谆谆教导,我们本应无可非议全盘接受。家长说一,就是一,师长说二,就是二。
而许许多多的家长,都有极强的虚荣心理,他们从小教会孩子,什么叫做谎言,谎言越是动听,就越真实。新东方的郭将老师曾经告诉我们这样的经历,他说:你们的家长是不是也是这样,小时候让你们花一下午硬着头皮背一首奇难无比的诗,晚饭过后拉着你的小手到了邻居面前说:你们看看,我家这孩儿多聪明,他过目不忘啊。你看他刚随便翻了一篇诗,随意瞄了几眼,就会背了,来,孩儿,背给大伙儿听听。背完之后,赞许声如悦耳的鸟声接连不断,叽叽喳喳、哗啦哗啦。
作为家长的他们心里那个乐啊无法用言语形容,就好像中了百万大奖,嘴里含着永远不会化的蜜糖,那种笑容似乎上了天堂。而之后就立马把你们拖回家继续苦背诗歌,日复一日干着同样的累活儿,而他们天天享受飞向天堂的快感。
听罢,我们都笑得前伏后仰,现在想想,感觉这笑话酸味儿浓得很,家长的虚荣心,怎能去损害孩子纯白的内心世界呢?怎能建立在孩子们的痛苦之上?可能举这样一个例子有点偏激,无论如何,家长是尊者,师长是圣人,这个观念仍然会被中国传统教育所坚持着,就好像一块溃烂的肉,你无法阻止它继续溃烂下去,最终愈演愈练。没事儿,还是一块肉呢,还能吃,只是性质不同了罢了。
郭将老师十八岁就大学毕业了,属于一个天才型学生,现在是博士生,可是他的成就,并非和学业成正比,并且曾经深受他学弟的欺骗,却始终蒙在鼓里。
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中国的传统教育,中国的教育固然是严密的,是筛选智者的不二方法,可是应试教育方式,又怎能让我们的国家富强起来,又怎会真正适合所有的学生?对我们的前途真的有利吗?很多时候,我们无法静下心来好好了解历史,研读名著,是因为理科题目不断困扰着我们,禁锢着我们的思维。错不在于我们,也不知在于谁的身上,又能责怪谁呢,大纲上的要求一直如此,又怎能随意更改替换?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无边的习题,烦恼时的牢骚,失落时的哀叹了。读好书就一定能升官发财?非也,但你所能得到的机会会比在学习能力稍逊一筹的人多得多。
这只能说明,中国的俗人太多,注重的只是那张比一辆卡车还重的文凭,注重的是你的学历,而你的能力,你是否适合这项工作,都是之后考虑的因素。
在这个俗社会中,我们又能多说什么呢?说多了,会被人骂自视清高,不要脸,不说,憋在肚子里也怪难受的,憋着憋着,吐了一身并不雅观啊,破坏了中国的传统道德美德,有失体统。
所以学学韩寒,学学这叛逆的精神,写点东西吧,写给谁看?写给要看的人看,不要看的人直接无视吧,反正总会有人要看的,除非你自己不当自己是个人,自己写的作品,多多少少还是会自我欣赏的。我想,尊敬的师长们,也无法对韩寒多评价什么吧,他的《三重门》,就是比你写过的任何一篇文章火,人家就是比你牛,你又奈何呢?无奈吧,师长们心里其实及其不希望我们接触韩寒的作品,因为太叛逆,太违背现实的道德伦理观了。
韩寒的作品会不会成为经典,这还有待考证,我们无从定论。可是这样的作品,却实实在在地横亘在我们这年代的文化中,任机枪扫射,原子弹接连炸裂,都无法摧毁这种异调文化。
新概念作文一等奖可不是盖的。
同是一等奖获得者的郭敬明,就没有这么敢于吐露真言,高谈阔论了。那些催泪的作品,感动过后,十有八九也随着肠胃的蠕动消化了。我对郭敬明的文笔,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下此身如若有此造诣,也不妄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了。
然而,我更多地佩服韩寒,和他的共鸣是不期而遇的,从没看过有人敢这样写作,更确切的说,是在写自己大脑思维的映照,说它们无聊,确实有点,可是它们真实,真的很真实。我们这个社会,有这么多不足,可是俗人们总喜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正所谓,枪打出头鸟,所以低调点,不是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吗?所以在掌握权势,可以定你罪名的人面前,卑微地低下头,夸张点就磕个头吧,最好是磕响头,若是脑袋上挂点血渍就更好了。
那样做的话,吃亏的人永远不会是你,而会不会吃鳖那就说不准了。
活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只能削去身上的一些棱角,尽量圆滑些,能忽略的种种缺陷就忽略吧,千万不要一根筋,你身上都那么多筋了,就不要紧握着那根凸现的筋不放呀,用点力,把它按进去,凸出来是有个性,可是不符合传统的审美观念呀,所以还是按进去,牢牢按进去的好。
韩寒在老师面前大概是吃鳖吃胀了,便大笔一挥,用他那才高没八斗也有七斗的才华反驳起来,和传统较起劲来,引领这帮现代人,一个劲儿地叫好。而你呢?你又有什么才又有什么能和传统教育传统文化斗争?没有吧?韩寒就一个,所以识相点,沉默与爆发,还是选择沉默吧,这么多人都沉默了,不多你一个也不少你一个,跟着大家混混总是对的,随波逐流,这么美丽的成语难道你没听过没学过吗?那么你真的很对不起那些呕心沥血的教导你的尊师。
对着墙壁练习拳击,拿着家里的器具练习天女散花,这一切可能都是你拿来发泄的手段。()那种敢怒不敢言的时代,在中国永远不会全然消退,反而是后患无穷,因此自我发泄为上上策。发泄过后,又痛又胀的是你的拳头,损失的是你的财产,那些你不爽的人,不爽的事情,好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所以呢,还是冷静点冷静点,换种对自己利益没有损害的方式发泄发泄,总之在这个世界上呢,你看不惯的事情多了,你的眼球也就习惯了。
要敢于做一个俗人,你才能在社会上过得更加愉悦舒适,这种话在我这样一个学生的口中吐出,似乎不太合适,可是事实就是如此,只是我比大家更早看清看穿罢了。
可悲啊,悲哉悲哉!抱怨为什么活在世界上天天都要受罪呢?上帝笑了,慈爱地对他的子女们说:把你们送来这儿,你们以为是让你们玩的?美死你们了,来这儿,当然是苦汝心志,劳汝筋骨,饿汝体肤,让你们经受重重磨难,才知天堂来之不易啊!
哦?原来是这样。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二十
《红楼梦》始于一个美丽的神话,有一块被女娲用剩的五彩石在荒山里自叹自怨,为什么同样是女娲制造的五彩石,别人都可以用之于补天,发挥各自才能,实现各自价值,为何独剩我一个,天既不用我,为何造我于世?五彩石啊五彩石,你不必自哀自怨,终有一天,你会等到有个人带你走入红尘,去品味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情。
想了很久,为什么《红楼梦》能成为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想是因为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曹雪芹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无爱的时代,中国无视爱,耻谈爱,而且在和爱做了数千年无谓的斗争的荒唐时代。《红楼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真诚地发自内心地去表达这份爱,这份爱并非“男女之爱”、“我要做个好皇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用心去爱身边的每个人,让身边的人活得更好,这样的爱,如亲情之爱、血缘之爱,出于天然。看贾珍贾蓉在父亲灵前守灵哭丧,极其哀痛,甚至从进大门开始跪至父亲灵前,这样的举止,谁能说他们是不肖子孙?然而转身就去和尤氏姐妹调笑,似乎死的是别人的父亲。贾赦病了,身为生母的贾母让宝玉代安,宝玉代安时,作为病人的贾赦还要起身躬听宝玉传达贾母的话,这到底是谁看望谁啊?这样的爱,本该出自真心,却被人活生生的扼杀了,这告诉我们那个时代是多么的荒唐!
我看着别人写出对《红楼梦》的评价,看到这样让我震撼的故事:一位学者到国外旅游,在国内带走的唯一东西就是《红楼梦》,当国外有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每当我想念我的祖国时,我就打开《红楼梦》,每当我打开《红楼梦》时,我就看见了我的祖国。”
朋友,当你听到这样的话时,难道不为之动情?当你看见这样的情景时,难道不热泪盈眶吗?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完美结晶,至今为止,还未能有一部作品能超越它,我想以后也不会有作品能如它横空出世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红楼梦》是一部空前绝后的精品,我们中国人应该为之而自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因为我们亲爱的祖国诞生了伟大的《红楼梦》!
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二十一
范爱农终是无法在这样的一个黑暗的社会立足的,他内心的痛苦悲凉或许真正只有先生能和他产生共鸣吧。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溺死于河中。先生亦不知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
让我们像这位在黑暗中觉醒着的知识分子致敬!
读完鲁迅先生的《范爱农》,想到了先生不是很佩服的诗人郑愁予的《错误》,觉得很贴切,先生与范爱农的相遇相识相交都让我想到“美丽的错误”
这个词,是同诗一样美丽而充满淡淡的却拂之不去的哀伤,一种跨越万水千山却寻不到岸端的心竭力尽之辛苦。
《范爱农》,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篇回忆性。
散文。
于1926年11月18日创作。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