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集读后感两篇(通用20篇)
读后感是一种对作品进行思考和回应的方式,同时也是对作者创作意图的理解与传达。写读后感可以从角色、情节、主题等多个层面进行思考和分析。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以期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一
这本书我是西西弗书店看到的。读了第一首温庭筠的《菩萨蛮》,里面的文字在我的脑海中化成了一位美人在寂静深夜描眉化妆的景象。再配上书店里的暖色灯光和舒心的音乐,让我顿时心情大好,这是一种美的享受。
本书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里面有“注释和翻译”,但没有评注。
注释在看古籍的时候很重要,翻译给小白准备的,怕读者看不懂。市面上几乎没有“翻译”的《花间集》,这本书有,至少我很喜欢。
评注是没有的,没有评论。我有电子版的中华书局的《花间集》,上面都是文言文,要不是专业研究的,像我这种想在此书里看热闹找找美的感觉的,我觉得评注大可不必。当然也可以手机下载古诗词的app,那里有免费的评注。
对我来说,听着美妙的音乐,读者《花间集》,品尝着诗词的韵味,仿佛在看一部清纯电影或者mv一般,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评价可以9分的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二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gz85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三
经典到底是经典,《飘》一书中以南北战争为背景,作者站在一个南部邦联支持者的角度,书写了一幅爱恨交织的精彩画卷。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飘》读后感随笔两篇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时隔八年,再读了一遍《飘》,仍然是这么多年里我最喜欢的书。
我初二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现在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了。我有些奇怪甚至是惊讶,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来某段文字和大致的故事情节,或许青春期看过的书总是忘不了吧。从前我喜欢思嘉和媚兰,现在我还是热烈地喜爱着这两个姑娘,或许是我没有长进,这时隔八年的阅读体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小时候不喜欢看战争背景,长大了仍然不喜欢读有关南北战争的叙述,直接略读,也不想去纠结到底南和北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这世上可没有绝对的对错。一些细小的变化是,以前我把它当作一个完完全全的爱情故事,但那时候我一丁点也不懂爱情,就是一些小女生的幻想,这八年里,我似乎也没有懂爱情,却变得不太相信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糟糕的情感,就这样慢慢地自然而然地不愿意与异性接触,再大一点来说,不喜欢与人接触。所以这次看的时候,并没有把情感戏当成多么重要的地方,倒是格外关注思嘉身上所显示出的自私虚荣的人性的小毛病,也正因为这小毛病,才让我爱她。
我以前没有发现思嘉是那么有魅力,她的主见甚至她的自我,都叫人深深着迷,但是说实话,比起思嘉,我当然更喜欢媚兰这样的朋友,在现实中的思嘉,或许真的会爱不来。她对别人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同理心,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甚至希礼,瑞德也只是她内心自我的一个投射罢了。在最后,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是对瑞德的爱难道真的是发自灵魂的爱吗,也许在很久以后,忽然的某一天,思嘉又会发现,她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瑞德。
思嘉注定是一个人,她有着傲气与卑劣混杂的灵魂,而这个灵魂只有她自己可以吞咽。塔拉那个有着充满灵动与狡黠的绿眼睛的少女,十二橡树那晚风光无限却内心愁苦的舞会美人,害羞腼腆的查理的寡妇(我倒挺喜欢查理这样的男孩子),在战乱中带着媚兰逃回塔拉的英勇战士,抢了妹妹的老公只为了拯救塔拉的卑劣女人(肯尼迪对思嘉确实也很好了),精明能干的木材厂女主人,最后成为了瑞德的妻子。
每一个阶段的思嘉,都和下一个阶段的思嘉没有任何共通点,修养极好的贵族小姐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要在塔拉的土地里干农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掉进钱眼里爬不出来。她勇敢果断,有着叛逆的内心和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她确实也存在着许多的毛病。与有婚之夫暧昧不清,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爱和勇敢,自私冷酷,雇佣囚犯压榨劳动力,爱钱不是问题,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过的好些,再者她经历过饥荒以后极度缺乏安全感,从钱中去寻求安全也能够理解,只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不应该是在对另一种财富的压榨之上的。
可人总是有缺点的,她的那些缺点使她更加的生动,她能让人忘掉原则地去喜欢她。媚兰是圣人,她娇弱的同时却又勇敢,只是我不能理解她对孩子那样极端的渴望,明明已经有了博了,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吗,以至于送了自己的性命。瑞德对邦尼的宠爱也有些过头了,如果是把对思嘉的爱加注在孩子身上,那还是难以理解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爱一个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只是爱他,而不要夹杂其他人的影子吗?我想兴许是我还没结婚,对待孩子问题上,我实在是无法找到共鸣,再过十年再读这本书,也许,也许会有新的想法吧。
瑞德和思嘉本可以不要这么互相伤害的,但是对爱的猜疑和顾忌迫使他们这样去做,我爱你但我也希望你爱我,可是我又不能够确定你爱我,所以我要恶言相向保住自己的面子同时不让你看出来我爱你,然后自己一个人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啊,这样还蛮没意思的。
希礼…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对他我没有太多喜欢也不讨厌。至于亚特兰大其他的居民,不生活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我真的不知道体面的贵族和北方佬的区别在哪里啊,这两种称谓之间真的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吗?思嘉一系列的行为在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很逾矩啊。我还很喜欢白蝶小姐,谁不想做一个到老都被大家保护被大家疼爱的人呢。
爱是虚荣,爱是占有,这世上没有谁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
我很喜欢《飘》,高中时一个朋友推荐我看的,我很喜欢斯嘉丽,喜欢瑞特。这种喜欢不是因为爱情或者说是演员。我喜欢的是斯嘉丽那种拼搏,喜欢的是瑞特那种真实。斯嘉丽的那种拼搏的精神,鼓舞了我,从高中,到大学,到现在,每当我失去了动力,觉得累时,每当我被人误解,走不下去时,我总会对自己说,像斯嘉丽一样走下去,坚持下去,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了!我很难想象,要是没有飘,没有斯嘉丽,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喜欢瑞特说话一针见血,我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我知道,瑞特不适合21世纪的中国,因此,对瑞特的喜欢,只能在心里。有人会说,如果,你的周围也有一个别人都说他坏的男人如瑞特,你还敢接近吗?我会说,我敢,对于我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是朋友,只要他的心是善良的。最后,我感慨一句,希望大家不要把《飘》仅仅当成言情小说读,希望大家更深入,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四
虽然导演是老外,但还是国产片对吧?我就爱对媳妇说国产片都不值得去电影院看。但这次,还是觉得自己说的对。
作为小说原著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由养小狼逐渐感受到的草原狼不屈的骄傲、圈养即受辱的精神的独白描写,并以此形成本书最核心的意识表达。从这点来说,电影中小狼的成长并没有体现出能对男主有那么大的启迪。
另外原著中小狼被钳断狼牙后丧失最后一丝尊严继而自绝的情节完全删去,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相反的小狼最后被女主瞒着男主放归大自然从此快乐地独自生活。
莫名其妙之余我恶意地揣度出导演的某种尴尬心理:
狼图腾的核心是草原狼作为战士的尊严不可折辱,被圈养安逸生活是比死还不能接受的结果,宁死不能被驯服成狗。但是这部电影动用了真狼,饱经训练的真狼,也就是被驯服后的狼。
于是尴尬的矛盾duang地产生了:用被驯服的狼来演绎表达狼不能被驯服的精神,除了呵呵之余,也只能在剧情中把小狼放生来聊以遮羞了吧。
狼与黄羊一战,悄无声息却也看的人惊心动魄,而草原人对绝境中黄羊的狩猎也是发人深省。
将找到的幸存的黄羊放生,老人说:“为了来年也有丰盛的收获。”
冻的半臭的羊是狼的美味,于是留在雪地里让狼来年开春可以饱餐一顿人畜便能免受一灾。
只在当天狩猎,狩得多少便要多少,绝不多贪,剩余都留给狼,也是感谢。没有狼羊之战草原人连黄羊皮都摸不着。
对草原人来说,腾格里(天)是至高无上的信仰。腾格里为父,草原为母,草原狼受到腾格里的庇护。黄羊是灾,狼是他们的图腾。人、草原与狼必须共存,这是蒙古草原上游牧民族的智慧。
而汉族的农耕文化却习惯将一切赶尽杀绝,将眼前的利益尽收囊中。
农耕民族捍卫的是“小命”——天下最宝贵的是人命和活命;游牧民族捍卫的是“大命——草原和自然的命比人命更宝贵”。
要说人之初性本贪,也是在理。要让汉人也能明白蒙古草原上共存的道理,恐怕也难。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五
一个男孩扮演成老头儿模样,背着一个大箩筐,步履蹒跚地边走边唱:“白胡子的老爷爷,背着一个大箩筐,走一步来看一看,不知他在找什么?找什么?找什么?他说他在找‘童年’。”童年是多么美好啊,可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
阿廖沙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熟悉的童年又在耳边响起,童年已经逝去,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写作品的念头。在192019年至192019年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于是列宁告诉高尔基应该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高尔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在不久高尔基以书中形象描绘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痛他,外祖父不喜欢他,舅舅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个年代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现在孩子的童年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所以不管是小孩、大人都就该珍惜现在美满,幸福的生活,孩子们更应该在童年时代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一定要好好珍惜。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六
《红鞋子》书里边的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讲解,例如红鞋子和小老鼠,小老鼠爱把红鞋子当做它自己的家,它还喜欢把红鞋子移动到自己喜欢的地方,不仅是这样,小老鼠还有的时候跟红鞋子吵架。
红鞋子本来是一个文雅的小女孩的,由于小女孩丢失了这只红鞋子,这只红鞋子才开始流浪旅行了。
一只老鼠遇见了一只红鞋子,它们成为了朋友。红鞋子想去找另外一只红鞋子,老鼠不答应,说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有奶酪、饼干、好吃的土豆,不想陪红鞋子去找另外一只鞋子。但红鞋子很想念另外一只鞋,老鼠最后答应了红鞋子的要求。
最后红鞋子被小女孩捡起放在鞋柜上,终于找到另一只红鞋子了,两个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小老鼠一个人走向树皮小屋,感觉很孤独。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七
夜读《前赤壁赋》,反复咀嚼,不能入睡,叹服于苏子的见解和境界。古往今来,人们追求“大、久、美”的精神境界而不可得,无奈于生命的短暂,哀叹于人生的虚无,“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昔曹孟德横槊赋诗,何其慷慨?一战败于孔明周郎,何其惨烈?一世之雄,而今安在?想到这里,心中不免生出一股沮丧和凄凉,“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认为,万物都有表象和实质,如水,“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又如月,“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表象虽千变万化,而其背后作为本质的“道”却是是永恒无尽的。“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人生寿命的长短、功名、富贵也都是相对的,因而短暂虚无,唯有道是绝对的,遵从道、顺应道、享受道才能达到“大、久、美”;另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不可强求,亦不可贪得,即使强求而苟得,也不可能长久,“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有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故而人生只有淡薄名利,化解执著,顺其自然,天人合一,才可享受生命“大、久、美”之至高境界。
道不孤,必有朋,明人杨慎在《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中这样写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与苏子这篇《前赤壁赋》所见略同,可谓异曲同工,遥相辉映,虽历经千古,苏子之道亦不寂寞矣!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八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个名字大概多数人都知道吧。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所以我读到了痴迷的地步。
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写出了我国古代封建社会走向衰亡的趋势,读后令人不由得感慨:真乃一本好书!
本书结局甚是悲惨,黛玉先是带病身亡,后贾府被抄家,凤姐在为贾母举办葬礼时吐血身亡········真可谓说道心酸处,荒唐越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假期中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初读红楼梦时觉得文言式的语言很难读懂,一章节的内容很多,不是很好理解,可是当我真的认真阅读每一篇每一段每一行每一字时,好像在品一碗香茶,回味无穷。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这是整部文学的开头,就好像现在小说的序言一样,这一章节中用生动且略带些虚幻的语言为读者构造了一个很传奇的故事,一块女娲补天遗留下的灵石,两个丰神迥异的得道仙人,一段仙人与石头之间的对话,引出这样一部流传千古的佳作。
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这一回中丫鬟娇杏因以前无意之举有了“人上人”的好结局,她是书中第一位女性的结局,看似有点夸张却体现了作者对女性良好的祝愿。贾雨村功成名就之后还能记得以前的约定回来娶了娇杏还送了不少礼物给甄家,此时的贾雨村,尚知报恩。
贾雨村初入官场时,恃才侮上,被上司寻个空隙,参他一本,这是官场常见的现象,他因此被革,为他日后重入官场时“随乡入俗”,乱判葫芦案铺垫了心理上的因素。
我觉得刚读短短两三章节就体会到了这部文学的妙处,那就是看似简单的语句拼凑在一起就变得不好理解,如果不认真读不用心读不静下心来只去品味书中的一词一句是不能体会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或者情感的。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九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有时都没有韵律之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说的上新鲜而有力。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个新生的国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在诗中,惠特曼渴望着平等,为民主呐喊。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惠特曼的诗,真的只有这个土词——健壮可以形容,惠特曼并没有那么多纤细和优美,但是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头一般裸露着肌肤,这种健壮仿佛一名古希腊的运动员一般展现着自己充满力量的身体。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种美国精神的话,惠特曼的诗歌可以代表。
最喜欢这一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这是一本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欢这本书最主要原因是,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语言带点先知的口吻。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
十问读后感两篇十问读后感两篇全书之始“我们为什么必须问大问题?”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十问读后感文章,提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最后的岁月里,这颗智慧的、虽饱受疾病折磨却“在这个星球上过着一种非凡的生活、利用奇思异想和物理定律穿越宇宙”的大脑仍然关心着宇宙的起源、时空的诞生、人类的过去与未来、走向和归宿,并给出一系列富有洞见的论断。
全书之始“我们为什么必须问大问题?”一章便是极好的范例。霍金用“回忆往事”的方式,通俗易懂而又逻辑清晰地陈述四个命题,表达了他写作此书的动力源:
1、对宇宙起源、外星文明等大问题的好奇与探求、尝试给出解释,是人类发展中的天性;2、相较于历史上尝试过的其他手段,科学为我们更好地回答大问题提供了便利;3、然而,科学由于自身的专业和复杂让公众感到望而生畏。从写作《时间简史》之时开始,霍金一直在思考如何让科学探索的进展以及对“大问题”的回应更好地为非研究者所知,本书体现了他最新的尝试。
4、科学探索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太空的探索赋予人类有关自身统一而非分裂的视野;反过来,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也是继续推进科学发展以及增进对大问题的理解的前提。
在本书第八章中,霍金分享了他对于探索太空的思考,可以被概括为两部分内容:
1、重要性:为什么要探索太空,这有何积极影响?2、可能性:我们如何将探索太空的计划转换成为可行的具体方案?对于前一个问题,霍金首先承认探索太空或许“不会解决地球上的任何直接问题”,但却有两点理由使得“试一试”很有价值:
其一,继续人类历史上探索外部世界的光荣传统,“给我们一个新的视角”,为人类的未来增加一种可能;其二,使得人类团结起来,去面对共同的挑战。可以看出,霍金为太空探索意义所作辩护,正同构于上述他的四个命题(主要是1和4)。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霍金思维的缜密。
那么,倘使探索太空成为全球共识,会有何种影响呢?首先,这将是一场“持久战”。考虑到路途遥远和载人航天在探索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太空的探索将以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为单位。其次,进入太空需要不小的成本,需要占据全球gdp的一定的份额。然而,在霍金看来,探索甚至国际间“竞赛”也会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
励更多的年轻人加入科学共同体。霍金警告说,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受科学技术支配的社会,但越来越少的人想进入科学领域:这种局面是不可持续的。
于后一个问题,霍金亦给出了一些具体思考。想要探索并最终移居太空,有两大威胁必须克服:恶劣的宇宙环境,和遥远的星际距离。对于前者,一个比较可信的方案便是在星体上建立长期基地:月球、火星、泰坦等都是选项,太阳系外,发现时一度被调侃为“三体行星”的比邻星-b也可以纳入考虑。对于后者,传统的化学火箭“排气的速度和加速时失去的质量比”不足以支撑恒星际(哪怕是前往比邻星)的旅行,需要探索新的驱动方式。霍金提及,他在2016年加入了“突破摄星”长期研发计划,希望基于小型化航天器、光推进和锁相激光器这样三个核心理念,创新宇宙探测方式。用他的话说,这一计划就好比“纳米飞船骑在光束上”:通过将探测器做小而减轻质量,通过激光器阵列提供集中的能量,期望达到五分之一光速,到达探测目标,再用另一束激光将信息返回到地球。
无疑,这些仅仅是构想。霍金坦承这一计划所面对的工程学上的挑战,但是他坚持认为,“发回一个环绕我们最近邻居公转的可居住行星的图像,可能对人类的未来有着极大的重要性”。一个浪漫的比喻是,百年前爱因斯坦从对光的思考出发建立了相对论的恢弘巨厦,那个16岁男孩在光束上触碰到梦想;而未来的人类群体,亦将骑着光束到达新恒星,前进到未曾开垦之地。在此章的结束,霍金与其说是劝告,不如说是对着宇宙、疾病和苦难,发出不屈的呐喊:
“我希望是好的。我不得不如此。我们别无选择。”篇二本书主要讲的是霍金对十个大问题的解答,以下是我对霍金的解答做简略的概要:一.上帝存在吗?答:上帝不存在。在宇宙的诞生的问题上,上帝无所作为,因此假设存在一个造物主是没有必要的。
二.一切如何开始?答:宇宙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存在,它必定是有一个开端,在那里最初以一个奇点发生大爆炸,形成现在的宇宙。
三.宇宙中存在其他智慧生命吗?答:存在其他智慧生命。但生命存在的条件非常苛刻且复杂,以至于想发现其他智慧生命的存在非常困难,至少是距离地球非常遥远的地方。
四.我们能预测未来吗?答:不能。量子力学的发展推翻了自拉普拉斯以来的科学决定论,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上帝是个上瘾的赌徒,他会在每一个可能的场合投掷骰子。
五.黑洞中是什么?答:黑洞是时空极度扭曲所形成的。所有靠近它的物体都被吸进去,就连光也不例外,与此同时也向外吐出粒子,使黑洞慢慢收缩,最终消失,时空恢复平坦。
六.时间旅行可能吗?答:可能。利用时空扭曲形成虫洞,宇宙飞船穿梭虫洞走捷径,就能回到过去或抵达未来。但是为什么我们从未发现任何来自未来的访客呢?由此看来,时间旅行可能会造成很大的逻辑问题。
七.我们能在地球上存活吗?答:不能,地球未来发生毁灭性的灾难是无法避免的。霍金表达了对地球威胁的种种担忧:核战争、环境污染、资源掠夺、小行星碰撞。
八.我们应去太空殖民吗?答:应该。一方面是如果我们不去太空殖民,人类就不会有未来;另一方面发展太空殖民可以激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
九.人工智能会不会超过我们?答:会。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好处同时存在着风险,ai最终可能会在智力上超越我们,并不受我们的控制。
十.我们如何塑造未来?答:未来科学和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不容小视,我们需要具备科学素养,并积极参与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我对霍金前六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算是满意的,作为顶尖的物理学家,霍金显然对物理学的专业性问题解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然而我认为他从第七个问题开始,就有点言过其实了。
目前来看,还没有霍金说的那么严重,这些威胁依然在人类可控的范围内。
太空殖民就目前来说还不太实际。我们还没有发现完全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即使是最适合人居住火星,也面临很多问题。在我们还没发现基本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之前,没有必要投资太多人力物力去太空殖民,因为它存在巨大的风险,执意这么做无疑是劳财伤民的。
人工智能确实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说它可以超越人类并不受控制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ai再强大又能怎么样,直接拔掉电源就可以了。它也不具备人类所拥有的情感,毕竟我们对意识是什么基本是一无所知,就算未来ai真的拥有情感,那时候我们对意识的研究已经巅峰造极,还怕控制不住ai吗?最后,霍金对塑造未来完全归功于科学是片面的,他犯了对科学过渡依赖和盲目信仰。科学虽然可以解释很多问题,但科学也有它的局限性,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科学来解决的。或许未来宗教和哲学会占据较大的份额,又或许未来有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主导我们的准则,这些都是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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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十问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十问自查报告。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一
前一段时间,老师引导我们学习了《穷人》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渔夫和妻子桑娜知道邻居西蒙死了,不顾自己生活艰难,主动收养了西蒙的两个孩子这件事。表现了桑娜和渔夫勤劳、善良,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学了《穷人》一文,我懂得了做人应像《穷人》一文中的桑娜那样,具备救人之难的善良品质,看到别人有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这样,既帮助别人度过了难关,又养成了自己助人为乐的品质。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桑娜那样的善良品质,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和谐,社会风气才会更美好。做人应像《穷人》一文中的桑娜那样,具备救人之难的善良品质,看到别人有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这样,既帮助别人度过了难关,又养成了自己助人为乐的品质。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桑娜那样的善良品质,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和谐,社会风气才会更美好。
这篇文章是列夫·托尔斯泰在沙皇的统治下完成的。这篇文章讲的是:渔夫的妻子桑娜自己已有五个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当她看到邻居西蒙死了,而且身旁还有两个熟睡的孩子时,就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抱回家。经过丈夫的同意,他们打算把这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桑娜想的一句话:"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桑娜宁可自己挨揍,也不愿让西蒙的两个孩子饿死,充分地表现了她善良的心灵。渔夫说的一句话也使我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几句话是那么坚定,也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的品质。虽然这些话都很朴素,但能体现他们的善良和伟大。
渔夫一家的生活那么困难,还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而我们呢?有些人有很多钱却不为那些有困难的人着想,渔夫和桑娜是我们的好榜样,他们善良的心感动着我。
我们的生活富裕了,但还是有许多失学儿童上不了学,我们应该像桑娜和渔夫一样,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也能学到知识、文化,希望所有的人都充满爱心,去帮助他们,让世界更美好。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二
如果说《水浒传》表达了中国人的豪情壮志,那《红楼梦》就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作品内容情节跌宕,加上作者细致的笔调,真实地再现了封建社会贵族的生活,玉宇琼楼,山珍海味,贯穿整篇小说,让人们都爱不释手。
《红楼梦》说了一个富家子弟贾宝玉的故事,传说女娲补天的石头掉下了凡间,贾宝玉出生时就带着那块通灵宝玉,所以又名《石头记》。《红楼梦》说了一个贵族从繁华昌盛到家道中落的过程,同时反映了古代官员的贪赃行径等社会不良制度习惯。是一部反封建的小说。
《红楼梦》情节优美,让人始料不及。先是一块通灵宝玉令读者遐想连篇,然后看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故事,让人有些愤然。“有情人却不能眷属”暴露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风气,让许多人无奈于封建社会的制度。
如果封建社会是一片土地,那贾宝玉与林黛玉就是湖中的莲花,终是不适应这片土地,所以有不少学者认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生活在封建社会。
红楼,在古词意上是指富贵人家女子的住房。我想是的,人生不就是一座红楼,宏伟精巧,富丽堂皇的事物,到头来终是一场梦。梦境散去我们还是当中的人,要面对无数的问题,就像一个普通的百姓。红楼散尽终是梦,能让人迷失在梦里,能让贾府家道败落的梦。
呜呼间秋风萧瑟,正如曹雪芹历时十载撰写的红楼,似悲似哀也。“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评价,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辛酸。她化身为书中悲情的林黛玉,封建的残余似乎总跟随着她,幸运的光环永远都无法照耀她。不过,哪怕阴天挥散不去,她坚毅如冰,不曾低头,因为她相信,希望的光芒就在前方,她奋力追,以梦为马!
我行若微尘,脚踏黄土;我向往星空,却无能无力。我没有林黛玉所遭受的不幸,却拥有着她的矫情;我时而退缩,时而犹豫,却永远不会进攻。性格上的懦弱让我习惯于“知足”,但并非“常乐”。
此刻泪水肆意在我的脸上,我的思绪回到了从前。
当我翻开买了许久却仍未翻动的红楼,我的思绪久久被它牵动着,把我追溯到了那个封建黑暗的红楼中。我知道,我也能像书中的林黛玉一样为爱挣扎,为梦迎难而上!红楼,一个朝代,一首爱情的悲歌。
林黛玉日夜梦想着和宝玉成为眷属,为自己的幸福对抗封建势力。过程也许是坎坷的,结果也许是失败的,但他们不也努力过么!那我也能!合上书卷,书中的红楼气息却毫不褪色。闭上眼睛,我甚至能感受到其中的辛酸。
以梦为马,相信自己,并为之全力以赴。我终于可以区别出平舌和卷舌,我终于可以摆脱每天嘴塞木塞读报纸的日子。我明白,想要更接近梦想,只有靠自己。我是幸运的,我要战胜的敌人是自己,我成功了,我能说会道了。林黛玉是不幸的,她所承受的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不以成败论英雄,我和她都是自己的英雄。
梦想是舵,引导我们驶向成功。相信自己,希望的曙光就一定会出现。以梦为马,我奋力,继续追!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三
时间似乎是人类永久的话题。
以前写。
作文。
同学们老是喜欢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类句子。到后来老师说不许滥用了才有所收敛。可经过时间匆匆地磨洗又有同学写出“光阴似蝴蝶翩翩飞去”此类的。
除了在作文里用到,这句话还经常在大人的嘴里。每当我一浪费时间时,妈妈的嘴里总会蹦出这句话。
可是,时光为什么如此匆匆,而为什么光阴会似箭,日月会如梭呢?这似乎没有人能给我正确的答案。有的同学说时间就藏在天空晨,它天生长着一双“飞毛腿”,比任何东西都跑得快。我说:“它不能停吗?”同学无言以对。如果我去问妈妈,得到的肯定是:“做好眼前的事,不然时间又溜走了!”是啊,时间又是怎么溜走的?为什么会看不见它?这恐怕要问时间自己了。可上哪去找它呢?它又长什么样子呢?时间真是一个神秘的东西!
时间的匆匆使人们也非常匆匆,你看,大街上的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一辆车也匆匆地开着,连吹过的风也变得匆匆忙忙了。我觉得时间是一个顽皮的透明的小精灵,它的法力无穷无尽,把人类的作息时间计算得精密仔细,但它一点都没有人情味,它总是在你做事时,吃饭时,工作时,说话时,睡觉时,从你的指缝里,腿旁边,头顶上匆匆地无声无息地溜过,这说明它又带走了属于你的一段时间。
说起来,光阴依然似箭,日月也依然如梭,而时间也继续它的匆匆……。
时间的观念是怎样的?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呢?我们用一生的时间都在思考这问题,关于时间的说法,大家众说纷纭。但是,在我们之前,朱自清似乎已经明白了,而且比我们思考得更加透彻。
时间是什么时候过去的?没有影子,也没有声音。虽然我们对时间的流逝有着许多的无奈,对过去的日子有着许多的留恋,但是我们依旧阻挡不了时间,时间还是不留情面的匆匆过去。
细细品味文章,这才发现作者不仅感觉到了时间的匆匆,也在反思自己为国家尽的力,为社会所付出的所有;这才发现之所以作者会反思自己,只是因为他跟常人不同,他有着与众不同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的还是对自己的;这才发现他之所以感到时间匆匆,是因为他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给祖国尽力,能有所作为!
读完《匆匆》,使我不仅感到时间匆匆,还增添了一份对自己的责任!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四
《红楼梦》始于一个美丽的神话,有一块被女娲用剩的五彩石在荒山里自叹自怨,为什么同样是女娲制造的五彩石,别人都可以用之于补天,发挥各自才能,实现各自价值,为何独剩我一个,天既不用我,为何造我于世?五彩石啊五彩石,你不必自哀自怨,终有一天,你会等到有个人带你走入红尘,去品味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情。
想了很久,为什么《红楼梦》能成为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想是因为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曹雪芹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无爱的时代,中国无视爱,耻谈爱,而且在和爱做了数千年无谓的斗争的荒唐时代。《红楼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真诚地发自内心地去表达这份爱,这份爱并非“男女之爱”、“我要做个好皇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用心去爱身边的每个人,让身边的人活得更好,这样的爱,如亲情之爱、血缘之爱,出于天然。看贾珍贾蓉在父亲灵前守灵哭丧,极其哀痛,甚至从进大门开始跪至父亲灵前,这样的举止,谁能说他们是不肖子孙?然而转身就去和尤氏姐妹调笑,似乎死的是别人的父亲。贾赦病了,身为生母的贾母让宝玉代安,宝玉代安时,作为病人的贾赦还要起身躬听宝玉传达贾母的话,这到底是谁看望谁啊?这样的爱,本该出自真心,却被人活生生的扼杀了,这告诉我们那个时代是多么的荒唐!
我看着别人写出对《红楼梦》的评价,看到这样让我震撼的故事:一位学者到国外旅游,在国内带走的唯一东西就是《红楼梦》,当国外有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每当我想念我的祖国时,我就打开《红楼梦》,每当我打开《红楼梦》时,我就看见了我的祖国。”
朋友,当你听到这样的话时,难道不为之动情?当你看见这样的情景时,难道不热泪盈眶吗?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完美结晶,至今为止,还未能有一部作品能超越它,我想以后也不会有作品能如它横空出世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红楼梦》是一部空前绝后的精品,我们中国人应该为之而自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因为我们亲爱的祖国诞生了伟大的《红楼梦》!
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五
《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齐名,合称四大名著,其中《水浒传》出自施耐庵之手。
《水浒传》里有许多英雄,比如: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关胜、林冲、段景住.....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忠义。
我最喜欢宋江,因为他非常忠义。每次打仗都照顾他们,对朋友十分忠诚,做事十分仔细,死后怕李逵造反便和李逵一起死。关于他的故事有,宋江楼头题反诗,宋江雪恨受天书,宋江三败高太尉......其中我最喜欢宋江三败高太尉,这里面写了因为种种原因招安未成,于是,高俅起兵去打宋江,第一次打的时候,就损失两将了。这时宋徽宗又想招安,却因高俅在上面做了手脚没招安成。这时有一个叫叶春的人给高俅一张海鱼秋战船图纸,等到入冬时已有几十只船了,可梁山水军个个都是水中蛟龙,而且船的弩台太高打不着小船,并且张顺还将船底凿漏,活捉了高俅。
其中我最讨厌李逵,因为他非常鲁莽,就是这个习惯所以曾经脑袋还差点掉了。那次先是在东京看花灯时让李逵看门。可是,李逵见到了东京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让我们看啊?正撇了一肚子气,这时杨太尉正好来找皇上。这时李逵说也不说声,就拿起椅子向杨太尉砸去,这时宋江等人来了,见李逵行凶,就把李逵拉走了,可是李逵在路上还见人就打,这时李逵还没有到,宋江让燕青等李逵自己先回梁山去了。燕青、李逵两个人一路回梁山,中途在一个人的口中得知宋江抢了那人的女儿。回到梁山,李逵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的旗撕得粉碎。宋江问:“你要干什么?”燕青将路上的事情说了遍,宋江就与李逵赌,还签了军令状,可最后刘太公一看,不是这个人啊。回到山寨,李逵按照燕青教他的负荆请罪,宋江还是不肯,非让李逵杀了那个假宋江才行。李逵听了很高兴,把刘太公救出来,把两个贼人的头颅给宋江,才免了砍头的约定。
《水浒传》的故事很精彩,有些段落我看了好几遍,以后我还会再看的。(黄子轩)。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漫嗟吁。他是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首豪气凌云的诗词,让我仿佛来到了那个动乱的年代,那个古老的王朝。在施耐庵的笔下,天魁星宋江,天孤星鲁智深,天伤星武松,天机星吴用……这108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形象跃然纸上,他们有的疏财仗义,有的沉着冷静,有的见义勇为,有的爱憎分明;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让我深深得敬佩。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而在好汉之中,令我最为敬佩的就是天魁星宋江了。他原本在郓城县为官,平日里非常孝顺父亲,为人仗义疏财,因为他乐于帮助穷困的人,所以各地的人们,都景仰他的德望,尊称他为“孝义黑三郎”。后来“生辰纲”事发,朝廷派何涛前去缉拿宋江的好友晁盖。宋江很敬佩晁盖的忠义,于是私下传递消息,终于让晁盖脱险。可是宋江平日里做的事却惹到了地方豪强。一天,宋江在清风寨观灯时遭知寨刘高之妻陷害入狱,蒙上了不白的冤罪,被判了死刑。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晁盖派来的好汉赶来劫法场,把他救上了梁山。后来,宋江代替晁盖当了他们的首领,大破朝廷的军队。
可是,在乱世之中更多的是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林冲在进府时没有给他银钱,自觉丢了面子,于是用奸计拿下了教头林冲,害得林冲被刺配沧州道,差点被防送公人害死。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在忠义堂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离开后却在上朝时转脸不提招安的事。后来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害得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却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可惜,这些好汉最后也被朝廷害的死的死,伤的伤——在被朝廷招安后,他们为了忠义拼命扫平四方势力,只可惜,这一众好汉终是战死、被俘、生离、死别……最后活下来的宋江和卢俊义他们也未得功名,反被奸臣的一杯毒酒了了性命,一众好汉,最后也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有人也许会问:“如果他们不去造反,会不会有更好的结局呢?”
幸亏,如今已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法制美好的新社会。在新时代里,我们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团结、忠义、勇敢的精神,正值得我们学习!(尚禹衡)。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六
敢于担当已成为各级领导大力倡导,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一个基本要求。“担当精神”虽常见诸于中央领导的讲话摘要,也散落于部分期刊杂志,但多或缺乏理论深度、或不能系统论述、或文风因循守旧,和当下“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改革紧迫感,在契合度上相差甚远。
这篇文章把担当的勇气和对民族、人民和党的责任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系统、全面地阐发了新形势下“担当精神”的本质要求,从敢于担当精神的现实意义和如何形成敢于担当的良好社会风气等几个层面,进行了思想深刻、理论严谨、便于实践的论述,是一篇高水平的理论文章。
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这是一篇有时代生命力的作品,文章从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新形势下树立敢于担当这一高贵品质的时代内涵,讲的不仅很清楚、也很详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已经形成锐不可当的历史洪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勇于担当恰恰体现着共产党人在深化改革时呈现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反映着领导干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直面难题、敢抓善管、敢担责任,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一往无前,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形成敢于担当的氛围。“为官避事平生耻”,身负担当的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当前,在许多领域,之所以老好人吃香、好人主义盛行;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现象频出;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道走成风;遇到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屡发,就在于缺乏“敢于探脚试水”、“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担当精神。
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及好干部标准时之所以说“敢于担当是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其目的就是要在党内打造敢于担当的社会氛围。只有树立在其位、谋其政、成其事,敢于担当、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意识,形成“鼓励担当、崇尚担当”的良好环境,营造“担当可贵、担当光荣的社会氛围”,才能更大限度让干部放下包袱,投身事业发展。
把握气势如虹的文风。文风连着会风、会风体现作风、作风凸显党风、党风衔接政风,文风不仅仅体现写作水平,更能体现作风和党性。文以载道,文风在一定程度上它反映了党风政风,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具有敢于担当精神的干部,应该用一种质朴无华的语言和接地气的文字,铺就气势如虹的作品。本文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把“敢于担当”的道理、原则、要求,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并用诸如“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邪气压不过正气、罪恶见不得阳光”,“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铁布衫”等极为通俗又颇具气势的文字,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纷繁复杂,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上,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勇于树立敢于担当的观念,为党和人民做出自己更多、更大的贡献。
读后感大全汇总。
中外名著读后感汇总。
四大名著读后感汇总。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七
《匆匆》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时间是留不住的,是匆匆的!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不信,您想想看,谁能把时间留住呢?过了今天,到明天:过了明天,到后天,而这些都不可能再出现。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里,有它相当的位置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使未知的事物成形而现,诗人的笔使它们形象完整,使空灵的乌有,得着它的居处,并有名儿可唤。诗人把空灵的时间,抽象的观念,通过现象来表示,而随着诗人情绪的线索,去选择、捕捉那鲜明的形象。诗人的情绪随着时间从无形到有形,从隐现到明晰的一组不断变化的画面而呈现出起伏的浪花。
作者不在于描绘春景的实感,而在于把读者带入画面,接受种情绪的感染,同时又作形象的暗示:这画面里现出的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飞逝的痕迹,由此诗人追寻自己日子的行踪。
在时间的匆匆里,诗人徘徊,深思而又执拗地追求着。黑暗的现实和自己的热情相抵触,时间的匆匆和自己的无为相对照,使诗人更清楚地看到:“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
诗人随着情绪的飞动,缘情造境,把空灵的时间形象化,又加之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在朴素平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
《匆匆》表现作者追寻时间踪迹而引起情绪的飞快流动,全篇格调统一在“轻俏”上,节奏疏隐绵运,轻快流利。
“时间匆匆如流水,我们要。
珍惜时间。
啊!”这是我读了朱自清爷爷的。
散文。
一一《匆匆》后最深的感触。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时间的紧迫。
《匆匆》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是的,其实有许多伟人就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都是惜时如金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日理万机,一夜就审阅一尺多高的文件;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废寝忘食在屋里写作;雷锋叔叔为了帮助他人,挤出时间学习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们的精神多么让人敬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分秒必争的人他们都要做“时间的主人”。可是我却不懂得很好地珍惜时间,每到冬夭的早上,我总是躲在被窝里不愿出来,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我仍丝毫不动,直到妈妈叫我才懒洋洋地起床。起床后,一看表,15分钟已经过去了,没办法只好望“表”兴叹!快快洗脸,上学。
读了《匆匆》一文后,我受益匪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一定要好好充实自己,多学习,多做事,爱惜时间,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八
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回想早晨学的课文《匆匆》,不禁若有所思。
从我呱呱坠地到现在,已经经历了4076天。在这四千多天里,我如作者一般浑浑噩噩:一般人做事只需半个时辰,而我则不然,一有风吹草动就东张西望。
这就是浪费时间,一天一小时,一年就浪费三百六十五小时。上帝是公平的。但时间有的时候却“见风使舵”:你浪费时间,时间会加快脚步;你。
珍惜时间。
时间或许能在你身边徘徊许久。我才十一岁照理说我还剩不少时间但也许我没多少时间了因为我不知道上帝给了我多少时间。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几乎没做什么有价值的事。于是,当我发呆时,时间叹息一声,从我茫然的双眼前飘然而过;等我玩电脑时,时间便从强烈的辐射中艰难地走了;当我与伙伴玩耍时,时间便从我们响彻云霄的笑声中过去了。
忽然,我朦朦胧胧地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我们家曾有个小闹钟,隔45秒播一次时间。
一次,表弟到我家,听了听小闹钟播出的时间,问我:“为什么有时几只鸟,有时几十只鸟?”我感到很奇怪,仔细听了几遍,才明白,原来表弟把“十五时五分一秒”,听成了“十五时五分一鸟”。
是啊!时间就如这飞来飞去的鸟,一飞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让它白白流失!
读了《匆匆》这篇极富哲理的文章,我被深深吸引住了。
朱自清先生独到而深刻的见解,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见解与感受。
《匆匆》让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蕴含着多少道理呀!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他送给勤奋者的是一条条成功的大道,而留给懒惰者的是一个个失败的泥潭!
读完《匆匆》使我深切的体会到:人生不能虚度,生命精彩与否是我们自己把握的,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把握时间就是把握人生。想让人生如花瓣般清香,就要把握分分秒秒。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十九
高尔基在开头直白的写道。仅此一处就不难得知,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可怜的阿廖沙,当他还不知道生活是怎样一件事情时,一家子蠢货就已经走进了他的童年。
先给这一家子蠢货做一个简短的个性介绍。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情暴躁,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当然年幼的阿廖沙也难逃毒手。有一次竟把体弱的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外祖父不仅凶狠他还贪婪成性,他暗地里放高x贷,秘密接受典当,还怂恿徒工到市场上偷窃。有这样一个了不起的父亲,作儿子的当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俗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嘛。两个儿子天天闹分家,为了家财全然不顾手足之情,大大出手打得头破血流。这哪里能显示他们哥俩的真才实学啊,他们还会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逼死徒工就为了省几块工钱。他们简直禽兽不如,将别人的生命当作了儿戏。看看这是怎样一个家啊!不,我错了。我不应该称呼它为家,它是一个吃人的地狱。这一切罪恶的勾当点燃了阿廖沙幼小心灵中的激愤和狂怒。他身边的这一切层出不穷的暴行和腐蚀人心灵的恶势力没有压弯阿廖沙正义的脊梁,他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
正像黑暗包裹不了整个世界,阳光总会出现在眼前。在黑暗的旧社会里,除了可恶的黑势力外,还有许多光明、善良的天使陪伴着阿廖沙。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与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被光明替代。高尔基写到“小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地把蜜——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
外祖母是第一个也是最多的一个把蜜送进阿廖沙蜂窝里去的人。外祖母是高尔基文学作品里最光辉最有人性的形象之一。他曾深情地写到“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除了外祖母,那个善良、乐观、有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阿廖沙要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那个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普通人哺育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勿庸置疑,《童年》的最基本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以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表现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但我们也清楚的看到了作家全面真实地考察了俄罗斯国民的劣根性,无情地批判了俄国的小市民生活方式和卑劣灵魂。
读了著名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巨著——《童年》后,书中的每个情景都不时地在我脑海里浮现,令我不得不随着情节的基调而改变心情。
也是善良的,但是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勾心斗角的家庭里,聪明才智得不到发展,一个人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在那个尔虞我诈的家庭里,伊凡最终还是得不到关怀与信任,在一次背十字架的过程中,被两个舅舅害死,可怜的“小茨冈”就这样去世了。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母给了他许多帮助。作为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外祖母一直对他充满关爱。外祖父第一次打他时,外祖母便奋不顾身的保护高尔基,抚平高尔基的身体与精神创伤。外祖母还经常给他讲一些优美的故事。其中包含了一些人生哲理,引起了童年高尔基的极大兴趣。这颗颗光明的火种照亮了高尔基前进的道路。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父家的雇工戈里和“小茨冈”同样给他带来了光明。他们二人都十分友善,待人很和蔼,让人感到无比亲切。他们也都是非常正直的人,常与童年高尔基促膝长谈,给予了他许多关怀,为他讲述做人的道理。正是他们的话语让童年高尔基能正确分辨真、善、美与假、恶、丑。一句句充满哲理的话语给他指明了方向,让光明的火种擦出了火花,照亮了他的人生,他们也就成了高尔基人生道路上的好朋友。这两颗光明的火种对高尔基而言无疑是最为明亮耀眼,光彩照人的。
我在书中看到,除了他们,还有许多光明的火种照耀着童年的高尔基。比如他的外祖父在心情好的时候会教他识字、念书,对他进行了启蒙教育;比如他曾经的邻居“好事情”,让童年高尔基有了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知识的渴望;比如他在上学期间遇到的一位主教,在别人嫌弃他时,这位仁慈的主教鼓励他,给了他继续向前的信心;比如和他一起捡破烂的几个小伙伴丘尔卡、维亚希尔、雅兹等,尽管家中都一贫如洗,却都不贪婪,他们之间依然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让童年高尔基感到了友爱,学会了分享……众多光明的火种聚在一起,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让光明充满了他的全身。
花间集读后感两篇篇二十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同时,这本书真实的照射了作者高尔基自身的坎坷经历。
阿廖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其中,有一句令我为之感动的一段话“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或许这正体现了高尔基面对生活的艰辛却依旧努力的向前看齐,义无反顾的为了创造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人格魅力。他提醒着我们那一个最简单,也是最难做到的一个道理。这也许是作者在批判当时社会和讲述自身经历之外的另一个写作意图吧。高尔基能成为著名的作家,并不只是才华的横溢,更多的是人生的阅历和对生活的独到看法。
篇二。
《童年》讲述了五岁的阿廖沙因父亲去世,跟随外祖母、母亲投靠外祖父。在那里,阿廖沙尝尽了人世间的辛酸;外祖父蛮横、喜怒无常,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孩子。两个舅舅因为贪图外祖父家产,常常打架,甚至谋害家庭成员;他们谋害阿廖沙的父亲和“小茨冈”。但是尽管生活中有很多品德败坏的人,但也有一些优秀的人在影响着阿廖沙,如和蔼的外祖母、“好事情”、“小茨冈”等。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既需要包容,也需要爱。小说中,阿廖沙的舅舅为了个人利益随意伤害他人,给他人带来痛苦,最终让所有人都憎恨自己,不仅是家人不容纳他们,这个社会也不容纳他们。这是很不幸,也是很可悲的。作为人,与别人一起相处,如果只想着如何从别人身上得到利益,不想着别人的感受,这个世界将会淹没在战乱硝烟中。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爱、理解,只有相互之间的仇恨,这个世界将会非常可怕。
前几年的伊拉克战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为了得到丰富的石油,不择手段,在伊拉克开展了一场毁灭性的战争。这使得伊拉克的人民痛苦不堪,妇女儿童遭到伤害,父亲、丈夫、儿子为了保护人民而牺牲,原本美丽的伊拉克也变得“伤痕累累”。不仅是伊拉克的人民遭殃,就连美国、英国自己也深受其害;许多士兵在战场上牺牲,孩子失去父亲,母亲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这是多么可怕的灾难啊!
但是如果我们放下利益,放下武器,放下自私,用爱去维护我们的世界,那么不仅是一个社会会受益,整个世界都会受益。到处都会充满欢笑,鲜花会到处开放,人们都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要有爱,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也能想兄弟姐妹一样生活。
让我们放下私心,用爱来经营这个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