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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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一
长期以来,全县绝大多数学校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等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理想等方面都做出了较大贡献,涌现出了胡清贵、刘汉威、陈笃楼等一大批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但是,少数学校的极个别教师仍然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不尊重学生家长、乱收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纪违法的行为,严重败坏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增强光荣的人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就高素质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现就抓好当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
1、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面理解国家对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
2、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试行)》、《**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测评标准(试行)》、《**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准确把握省教育行政部门对我省师德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3、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宣汉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宣汉县文教局党组、宣汉县文教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二六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我县师德建设的各项规定,并按照文件精神,逐一抓好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位置,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中心学校必须抓好乡(镇)村小(教学点)的师德建设,乡(镇)中心学校校长是本乡(镇)师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本乡(镇)内村小(教学点)师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全县学校师德建设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再次重申:不准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教师在教学期间中打牌、搓麻将、斗地主、玩游戏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准教师在上课时间接打手机;不准教师在校园内着奇装异服、说脏话粗话;不准教师酒后进教室或在教室吸烟;不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准教师接受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准教师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
严禁男教师单独把女生留在学生宿舍、教师寝室等地方单独谈话、辅导功课;严禁安排学生尤其女学生整理教师寝室内务;严禁调戏、侮辱、猥亵女生。在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加强村小教师的管理。
3、落实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
各地要将《**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保护青少年学生的有关法规纳入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学校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案件报告制度、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等制度,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教师,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校要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对落实本文件的情况,教育局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察,并将结果在全县通报,同时作为年终评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二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域各单位: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一)薄弱学校主要是指区域内办学条件较差,缺少基本教学用房,没有达到有关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学校;管理不善、领导班子亟待加强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缺少1/4以上,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教育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
(二)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乡薄弱学校的改造工作。从2017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乡基本消除危房、基本完成农村小学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初中改造任务。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划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及完成的时间。
二、基本措施
(一)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投入,确保“两个提高”、“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薄弱学校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协商,经政府批准后,主要用于薄弱学校建设。
坚决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严禁将学校的收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倡导捐资助学,鼓励个人和社会力量办学。
程教育工程、外援项目等时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倾斜。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三)加强薄弱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要选派符合校长任职条件,德才兼备,事业心强,有开拓进取精神,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校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到薄弱学校任职,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的校长,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连续5年以上的,可再浮动一档工资,调离农村后,不再享受。
(四)引导和鼓励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轮岗支教定期服务制度,通过采取长期制、短期制、单向派入制、双向互派制、半日制以及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等灵活多样的支教形式,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城区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3年。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现职任期内应有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倡导和鼓励城区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对其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条件和结构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变教育理念、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选拔骨干教师工作中要在农村薄弱学校设定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实行指标单列,对长期在农村薄弱学校一线教学的优秀教师予以倾斜,同时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参与农村薄弱学校特设岗位的竞争,并签约不低于3年的服务期。
(六)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要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经费投入,做到乡域范围内教师同工同酬。具备教师资格毕业生到农村任教,见习期间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已在农村任教或由城区到农村任教的教师,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连续5年以上可再上浮一档。教师调离农村学校后,不再享受。
(七)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
四、组织保障
(一)要针对不同薄弱学校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各学校的改造计划和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要重点安排基建项目,配备基本的教学设施。对管理薄弱的学校,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加大学校管理水平和力度,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对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重点充实骨干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学环节和方法,加强质量监测等。
(二)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表彰,对改造薄弱学校不力的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薄弱学校 建设 通知
东柳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1日印
(共印15份)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学校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领导指导责任,加强基础保障,确保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党组。
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还有空白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政治功能弱化,党员教育管理松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等等。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1.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2)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5)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7)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2.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方式,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已明确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探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
4.明确管理主体。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
5.规范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高等学校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所在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协助管理。
6.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加强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7.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8.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9.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
10.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11.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把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加强党规党纪、党建工作、学校管理、廉洁自律等知识和能力培训。抓好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1次。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12.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跟进做好有关工作;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13.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4.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15.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要立足各类中小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办法措施,防止“一刀切”。加强与宣传、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有关部门和学校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
16.加强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并配备必要设施。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本意见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四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在前列,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规矩要求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的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着力严格监督、严压责任、严实作风、严惩腐败、严管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xx工作改革与发展、加快我县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要求。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做到绝对忠诚可靠。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权,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组织开展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党课学习、廉政文化墙打造等活动,学习模范人物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反面事例的警示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章制度,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及县纪委的文件、会议精神。局党组将加强督导检查,对履职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科室、单位根据岗位特点,滚动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职责。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实现通过抓党的建设带领全局发展。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三张清单”。
(三)强化监督制约,夯实拒腐防变基础。一是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成果。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巩固并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继续深化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规范权力行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班子带队伍,深入查摆和解决“旧怕庸浮拖”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着力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特殊群体的xx政策扶持。二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推动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健全法制谈话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等系列措施常态化,营造廉洁从政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教育为先,把党纪党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作风状况、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党内问责要坚持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不断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密切配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全过程监控,把经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巡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跟踪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充分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的修订完善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助推xx事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科的职能作用,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局党组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xx中心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科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要求明确,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抓好督促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坚持日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五
在上级领导和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全体组织学习了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之后感觉到这次新修订的《规范》与时俱进,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我认为新《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精神,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新《规范》对教师既有底线要求,又有较高标准。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
另外,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正如我校的德育方针一样――以德育德,以爱育爱,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学生,才会真正懂得如何做到去爱人。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新的《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我对《规范》中“关爱学生”条目里写入“保护学生安全”的体会尤为深刻。安全工作是学校的生命工程,这是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纳入了《规范》中,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我们面对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我们更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应该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像在这次汶川地震中,灾区的老师们表现就是我们的榜样。
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对办好教育很有重要意义。中国要建设成学习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就需要有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现在要培养的是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品德高尚的学生,同时,现在的学生学习途径广泛、知识面广,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更应该、而且必须终身学习。教师如果不学习,其所教授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落后、老化,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终身学习这一条的提出,适逢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认为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学校必须加强校本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作为一名在实小工作20多年的老教师,可以说我对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点点滴滴都深有体会,我深深地认识到,新《规范》六条,集中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我将会始终不渝地学习它、贯彻它,谨记《规范》中的每一条要求,理解《规范》的思想、宗旨,将《规范》转化为我们内在的要求,时时刻刻用新《规范》对照自己,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期望,为教育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六
在上级领导和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全体组织学习了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之后感觉到这次新修订的《规范》与时俱进,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我认为新《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精神,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新《规范》对教师既有底线要求,又有较高标准。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
另外,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正如我校的德育方针一样――以德育德,以爱育爱,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学生,才会真正懂得如何做到去爱人。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新的《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我对《规范》中“关爱学生”条目里写入“保护学生安全”的体会尤为深刻。安全工作是学校的生命工程,这是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纳入了《规范》中,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我们面对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我们更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应该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像在这次汶川地震中,灾区的老师们表现就是我们的榜样。
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对办好教育很有重要意义。中国要建设成学习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就需要有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现在要培养的是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品德高尚的学生,同时,现在的学生学习途径广泛、知识面广,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更应该、而且必须终身学习。教师如果不学习,其所教授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落后、老化,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终身学习这一条的提出,适逢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认为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学校必须加强校本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作为一名在实小工作20多年的老教师,可以说我对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点点滴滴都深有体会,我深深地认识到,新《规范》六条,集中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我将会始终不渝地学习它、贯彻它,谨记《规范》中的每一条要求,理解《规范》的思想、宗旨,将《规范》转化为我们内在的要求,时时刻刻用新《规范》对照自己,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期望,为教育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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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七
乡村医生待遇低一直是农村医疗发展的难题,乡村医生是我国8亿农民的健康守护者。一直坚守在基层医疗卫生的第一线。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学历层次低,考取医师难;社会地位低,人才引进难;收入待遇低,队伍稳定难;保障水平低,保险衔接难;工作起点低,筹措经费难”等乡村医生发展难题。
意见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围绕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这是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发布的政策,从宏观层面明确了乡村医生职责、职业发展保障、乡村卫生室建设等,具有很大的引领作用,为地方开展好村医工作提供了风向标。”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认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切实解决百姓需求,明确各级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的工作方向和职责。
人才引不来、留不住,“赤脚医生”难以考取执业资格,是一些乡村面临医疗“真空”的重要原因。截至20xx年底,我国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有100余万人,仅占到实有乡村医生总数的17%.据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介绍,广西乡镇卫生院空编13913人,空编率达26%.20xx年至20xx年期间,广西乡镇卫生院共流失卫生技术人员7433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达5514人。
为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意见提出,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同时,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鼓励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规范开展岗位培训。
方连英是一名来自云南的乡村医生,每月收入只有700多元。除了工资待遇问题,她还担心老了之后的保障。她所在的县有300多名乡村医生,平均年龄50岁以上,都面临“干不动了”的问题。干不动了怎么办?乡村医生的身份如何认定?意见对此进行了回答。
意见提出,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20xx年和20xx年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养老待遇,同步建立退出机制。
“文件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职责和准入制度,赋予了他们应有的身份。”邓勇说,以前村医在不给人看病的时候一样要种地,和农民没有太大区别。文件解决了他们“非医”“非农”尴尬的同时,从物质层面也给予了他们待遇保障。
邓勇希望进一步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使政策得到更好落实。“如鼓励企业捐赠、充分发挥社会爱心基金会捐助等,比如借鉴希望小学的模式,建立一批爱心乡村卫生室。像鼓励大学生当村官一样,鼓励医大学生当村医,并对有基层乡村卫生院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在其未来的职业道路上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八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
扎实推进
2020。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6%。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35%。
城市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徽风皖韵特色初步彰显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较大提升。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对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等国家战略布局,落实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1。
—
2030。
年)》要求,统筹城市空间、规模、产业结构,推动形成以合肥都市圈、沿江(皖江)城市带、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皖北城市群等为主体的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加快编制实施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市组群发展,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协作协同的联动发展格局,提升城市能级和整体竞争力。深入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和县城,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促进大中小城市空间协调、产业协作发展。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以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为支撑,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城镇规划体系。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开展水、土地、能源、大气等环境资源要素评估,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科学确定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建立绿色规划体系,保证生态用地,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开展设立永久性城市绿带试点。
编制省域空间规划,建设省级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同步推进市县
2017。
年底,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空间规划,省辖市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编制和修改规划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规划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对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知情权、参与权。
牢固树立
+
图则”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一律不得出让和开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建设项目滚动投资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增加组成人员中专家和公众代表比例,逐步实行规委会决议票决制。充实规委会办公室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全面推进省辖市向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推进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辅助规划督察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依法公示公开规划,鼓励当地居民对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必须依法设立,并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核定四至范围。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结合当地自然、历史、文化、建筑、园林等特色资源,确定城市特色定位,体现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
2017。
年,编制完成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完善城市设计导则,注重城市特色要素表达,运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符号和建筑材料,突出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展示。加强报刊亭、公交候车亭、路灯、店招店牌、标识牌等“城市家具”设计。城市新区、核心区及重要风貌区要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开展城市设计,在城市设计指导下进行建设。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大中城市要进行高层建筑布点研究,优化城市轮廓线。加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档案管理,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
bim。
)技术,到。
2020。
bim。
技术。尊重城乡规划、建筑设计规律,完善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允许采用规划设计方案招标或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提倡综合评标法,消除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规划设计市场,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规划院、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开展优秀建筑设计竞赛、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造就一批优秀建筑师队伍。
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城市历史风貌区、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以及工业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
3
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探索历史建筑分级保护模式,编制重要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加强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在空间尺度、风貌色彩等方面的协调控制。有序实施老城区更新改造,优先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区整治复兴行动,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注重保护与开发并重,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
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坚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作用,将企业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建立健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完善项目管理、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等制度,保障国有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行工程履约担保、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市县政府监督责任,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严格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改革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徽匠”精神,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
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防控机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设备的安全监管,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临街破墙、破窗开门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持续开展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装修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一体化产业链,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到。
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
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云平台,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各类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节约型医院、校园、机关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到
2020。
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比。
2011。
年提高。
20%。
2020。
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
60%。
以上。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构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全省开展
2019。
年底,全省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处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定期公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轮候制度,提高保障效率。
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抓紧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规划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规划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编制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偿使用、运营管护等相关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
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扭转
“宽马路、大街区”的开发理念,原则上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城市新建街区面积不超过。
4
公顷、街区长度不超过。
250。
米,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下城市新建街区面积不超过。
3
公顷、街区长度不超过。
200。
202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
8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
15%。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到
2020。
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
40%。
以上、大城市达到。
30%。
以上、中小城市达到。
20%。
85%。
500。
2020。
5
年滚动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建设停车场、立体车库和充电桩设施,新建建筑应按规定配套建设停车位,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时应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整合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养老、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社区用房、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设施与地块开发同步进行,打造城市便捷生活圈合理安排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把握市场容量,防止盲目扩张,优化项目布局,促进供需平衡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对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挖潜利用,推动机关、企业等单位的公厕、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要免费向居民开放,严禁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动态调整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提升改造。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及时开展行洪河道、排水设施、受纳水体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加快实施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到
2020。
年,基本形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建立健全包括城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在内的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城市抗震、人防、防洪、排涝、消防、交通、燃气、热力、气象、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统筹推进防空阵地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开展城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省市联动、实时监管的城市运行安全监测平台,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救灾救援队伍,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做好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工作到
2017。
2020。
年,完成。
50%。
生态修复项目。到。
2025。
2017。
年,省辖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
2020。
年,所有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80%。
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60%。
以上省辖市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70%。
以上县城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加快城市绿道以及环巢湖和皖南区域景观绿道建设,到。
2020。
年,建成以城市绿道为基础、区域绿道为骨架的全省绿道网络。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和雨水收集利用为重点,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
“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
70%。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
2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与收集到
2017。
年,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到。
2020。
年,省辖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在。
10%。
2018。
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2020。
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2020。
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质达标进度,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综合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强化城市保洁工作,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提高生活垃圾清扫机械化水平和密闭化运输率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40%。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
以上、县城达到。
30%。
以上。
适应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省辖市要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加大标准的实施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的行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全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明确行政处罚权划转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到
2017。
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强化执法力量配置,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的原则设置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办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市场化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等服务机制,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
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社区为民服务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扁平化,在城市探索区直接管理和服务社区体系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观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意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
实施
+
wifi。
)建设的,必须同步建设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到。
2017。
年底,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到。
2020。
年,全省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市县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地推进城市现代化行动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
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制订干部培训计划,利用党校、行政学院、专业院校等平台,加强对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知识的培训,引进一批高水平的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提高领导城市工作的能力。强化大学教育、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指导省内相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化专业与课程设置,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管理和建筑施工队伍。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按照政府主导、财政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注重绩效的原则,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投融资机制,全面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2016。
〕
6
号)和本实施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委、省政府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九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载入宪法,党中央对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有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广泛凝聚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宪法和政协章程确定的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切实提高协商实效;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努力营造良好协商氛围。二、明确政协协商的内容
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专题协商会议题及其他协商形式的重要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建立健全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机制。政协办公厅(室)在广泛征求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党委办公厅(室)会同政府办公厅(室)、政协办公厅(室)修改完善年度协商计划草案。经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报党委常委会会议确定。
鼓励各级政协根据形势发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丰富协商内容,拓宽协商范围。政府起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视情可在政协听取意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开幕会、闭幕会,参加界别联组和委员小组讨论;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听取大会发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界别联组和委员小组讨论、听取意见。可安排跨界别联组讨论;界别联组和小组会议应安排时间讨论界别提案、推荐界别大会发言。规范会议活动程序和机制。完善大会发言遴选机制,提高发言质量。改进会议成果报送工作,如实反映委员意见建议。
全国政协一般每年召开
2
次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政协可视情安排。会议按专题分组讨论,进行大会发言。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党政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并可与委员互动交流;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参加讨论。会议成果以政协党组报告、大会发言专报、政协信息等多种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全国政协一般每年召开
2
次专题协商会,地方政协可视情安排。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党政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听取意见,与委员互动交流。组织相关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发言应充分反映政协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委员视察、界别调研和民主党派调研等成果。会后,相关意见建议以政协党组报告、政协信息等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全国政协应选择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问题作为双周协商座谈会的议题,部分重要议题列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视情每年召开若干次双周协商座谈会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介绍情况优化参会人员结构,以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为主,视情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会前,全国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方面应深入开展调研会后,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形成的共识和重要意见建议,以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参阅推动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果公开,增加影响力和共识度地方政协可结合实际,对协商座谈会等活动作出安排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对口联系的有关部门以议题为纽带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开展对口协商。加强走访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对口协商议题。对口部门根据情况邀请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或重要活动,政协组织的视察和调研活动可邀请对口部门参加。
充分发挥界别在视察、调研、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中的作用。完。
善政协领导同志和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的制度。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整体部署组织界别委员开展专题调研,举行界别协商会、座谈会等活动。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界别协商活动。健全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服务界别协商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修订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严格立案标准,提高提案质量加大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交提案力度,增加集体提案比重建立交办、办理、督办提案协商机制在提案交办环节,建立共同交办机制,召开提案交办会,做好落实责任的协商在提案办理环节,建立健全联系沟通、办理询问、研讨交流机制,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在提案督办环节,建立健全跟踪督查和成果反馈机制,做好成果转化的协商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把提案办理纳入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完善提案办理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落实提案及办理结果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定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落实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参与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的工作制度全国政协完善主席办公会议协商督办重点提案的做法
政协在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在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中开展协商。通过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开展协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认真落实由党委、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提出议题的规定。建立党委同政府、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会商机制,议题可由党委和政府交办,可由党委召开的秘书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可由政协与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建立政协内部选题机制,通过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征集议题,积极探索由界别、委员联名、委员小组提出议题。
党委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可安排政协领导同志参加。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可视情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列席。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可视情邀请政协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建立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情况制度,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根据需要可组织情况通报会,请有关部门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协商活动举办前,有关部门应提供需要协商的相关材料。组织委员视察调研,可邀请有关部门同志介绍情况、交换意见。
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协商后形成的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政协信息、大会发言专报、重要提案摘报等成果,党政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的,应及时告知政协办公厅(室);对领导同志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的,应将落实情况抄送政协办公厅(室)。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明确党委、政府和政协在协商活动中的职责。
适时制定民主监督的专项规定,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重视发挥协商会议、视察、提案、建议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委员举报等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政协各种协商活动特别是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增加民主监督内容,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应开展监督性的视察和专题调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可应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邀请推荐特约监督员。密切与党委和政府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总结推广专题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的做法。
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修订视察工作条例。做好党委和政府委托政协开展的重大课题调研和邀请委员参与的重大项目研究论证,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明确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将委员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委员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情况书面通知本人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探索建立委员每届任期内就履职情况向本级政协报告的制度强化廉洁自律,逐步建立委员履职的利益冲突回避机制,制定委员违反政协章程的处理办法
建立覆盖全体委员的联系网络,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机关、所在地全国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等联络服务委员的作用。完善发挥全国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各级政协领导考察调研,可视情与当地同级政协委员座谈。政协的视察考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可安排当地相关同级政协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定期向京外委员和港澳地区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与委员联络的具体机构,明确职责,做好委员日常联络工作,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管理,依法维护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配合专门委员会,联系政协参加单位和界别召集人,及时通报政协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好接待委员信访的工作。
完善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学习制度,组织委员专题学习研讨。加强委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在履行职责的实践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
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视察和专题调研课题应与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政协重点工作相衔接,由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统筹审定。优化调研队伍构成,采取集中调研、分散调研、蹲点调研等形式摸清真实情况。加强对调研成果的研究论证。加强人民政协智库建设,整合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智力资源,发挥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修订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密切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等界别的联系,积极组织委员参与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委员联系点、委员网上信箱等联系群众的新形式。委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疑释惑,引导群众理性有序合法表达诉求。
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加强政协组织与党委统战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民主党派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委员在政协履行职能、协商议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各界别委员制度。强化政协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责要求。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应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在工作中既增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共识,又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提高合作共事的质量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民政协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
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
各级党委应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的原则,统筹制定加强党委和政府工作与政协协商有效衔接的相关制度支持政协制定并实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专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讨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年度协商计划等的制度深入研究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优化委员构成改进委员产生机制,严把委员素质关,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加强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交流和任用,加大干部培训学习、挂职锻炼的力度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协党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政协全部工作中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健全政协重大工作向党委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委员队伍建设和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倡廉。
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方针,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大力推动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将其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把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计划,积极宣传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履职的生动实践,形成有利于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环境。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中院济中发[2000]133、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l、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信访和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负责信访工作的统筹领导和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立案庭庭长和各业务庭分管业务的副职为小组成员,并作为该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为陪同院长接访,负责协调和处理涉及本局、庭、室、队的信访案件。
2、立案庭是信访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l)负责日常来信来访及院长接访日的组织、登记和接待工作;
(2)负责上级法院、党委、人大及本院院长交办案件的转办、催办和督办工作。
(3)申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
(4)上访老户的接待、处理工作;
(5)定期通报信访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信访动态;
(6)院长交办的涉及信访的其他事项。
3、各部门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访工作,不得推拖不办或推卸责任,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及时或方法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当事人因非诉讼事项来访、进行法律咨询及要求起诉、申诉立案的答复解释工作由立案庭负责。
(3)涉案当事人因执行方面问题来信来访的,其解释说服工作由执行局负责;
(6)当事人就司法赔偿问题来信来访的,由赔偿办公室负责处理;
(7)当事人来信来访涉及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接待处理。
(8)各部门应按照分工在院长接访日陪同分管院长接访,涉及本单位案件当事人发生重大赴省进京上访及集体上访事件的,到场协助立案庭处理有关问题。
4、立案庭对信访案件实行立案转办及督办制度。催办及督办案件由立案庭向相关责任部门转办或督办,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该部门应在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及结果反馈给立案庭。
(1)来信来访先由立案庭接待,输入微机登记后签发转办单,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2)上级法院、党委、人大等部门和本院领导交办、查办和督办的信访案件及有矛盾激化危险的重大信访案件,由立案庭报分管院长签发督办、催办函,交有关局、庭、室、队限期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处理结果。
(3)凡半年内到本院信访三次、到上级法院信访两次或进京上访一次的为上访老户。立案庭应建立上访老户档案,各相关业务庭与立案庭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做服判息诉工作。
5、立案庭对信访情况及信访案件处结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l)信访接待室对每月的来信来访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结果及重点信访案件有关情况向全院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来信来访数字,到省、进京上访数字,重点信访案件的申诉人、反映情况、案件承办人、领导批示意见和处理结果。
(2)、定期将信访考核的情况向全院各业务局、庭、室、队进行通报。
6、对信访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与各业务庭室(局、队)年终评先选优和奖惩挂钩。
(l)政工科负责对本院各单位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奖惩。
(2)立案庭信访接待室负责提供有关信访数据。
(3)考核具体标准为:以业务庭上年度同期来信来访数与结案数之比为基数,当年来信来访数与结案数之比较上年同期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减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10分。
(4)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引发当事人到省上访的,每起扣10分,进京上访的每起扣20分,引发集体到省上访的每起扣20分,引发集体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0分。
(5)对交办、转办及督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局、业务庭、室、队应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的,每起扣10分。
7、各局、业务庭、室、队应把涉案信访考核情况考核到人,与个人年终业绩考核挂钩。
8、各局、庭、室、队亦应制订相应的制度,比照该实施意见实行。
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十一
(一)精心组织。医院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与时俱进、系统学习,全面深入融会贯通,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力,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医院党建各项工作。全年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20次,专题理论研讨5次。
(二)全面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卫计委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实现党员全员培训;通过党课、演讲比赛、网站、微信等形式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卫生城市工作,制作各类宣传牌、宣传栏四十多个,大力弘扬党的十九大精神、执政思想;组织党员进社区宣传文明创建、党员志愿者交通文明劝导等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一)把握政治方向,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政治本色、政治品质。
在全面梳理市委巡视巡查整改落实和意见征集情况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六聚焦六整肃”方面分别进行了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党委成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8条,其中立行整改17条。院党委针对“以案促改”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建章立制,查缺补漏工作,建立完善制度5条。
(二)党的组织建设。严格按要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为推动医疗中心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党建目标责任书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对标销号,逐一推进落实。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提高党委的凝聚力、管理决策能力,努力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一是要贯彻政治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干部考核和选拔工作;三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班子内部的团结与监督;四是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抓思想教育,推进党建工作。根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发现卫生计生领域反馈党建方面存在问题,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员的教育管理常态化。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和研讨活动。
4、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相关指示精神,切实解决省委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巡视反馈指出的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我院开展“共筑同心圆,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深化教育引领、层层传导压力,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带头捍卫主流意识形态阵地,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医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一)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提升行动,指导党支部完成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党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支部工作条例》。三是结合“领导干部双联系”,指导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四是组织积极分子和考察发展对象的专题教育培训,指导支部发展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
(二)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院党委通过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委书记上主题党课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市“三十条”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底线,要清醒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商业贿赂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院党委制定《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创建满意型医院的核心指标,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服务质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医院医疗事业良性发展,全面开展创建“创新型、活力型、安全型、满意型”四型医院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领导责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起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将党建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抓党建的积极性,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履职尽责,着力抓好分管工作。把医院的党建工作放在医院发展的龙头位置,与医院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遵循“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基本思路,认真查摆整改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完善修订党建的6项工作制度。通过开展集中研讨、上党课、观看法制教育等方式以案促改,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扎实推进全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十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阵地建设,完善全镇党员分级轮训教育体系,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团结一致的党员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党校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镇(街道)党校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现就加强我镇党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不断提高长沙镇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突出党校政治学校功能,按照“六有”的标准,即有领导机构、有学习场地、有授课老师、有学习计划、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把镇党校办成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员教育的主阵地,办成党员干部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的大熔炉,办成集基层各类党员教育资源为一体的高质量教学平台。
重点培训“三种人”:一是村(社区)“两委”干部;二是镇机关党员和干部,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每名党员的年度总学时不低于3天。
(一)突出党性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党章、学习党的光辉历史。
(二)突出基层党员需求。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发展、基层治理、城市治理、社区服务、农业生产现代化、惠民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等,有针对性地开设教育培训课程。
(三)突出服务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实际,积极开展适应基层党员干部需要的经济管理、科学文化、法律知识、思想道德和实用技术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养。
成立长沙镇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校务委员会具体负责镇党校日常工作、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协调师资力量和组织教育培训。
镇党校校务委员会加强对镇党校办学的指导,做到年初部署、年中评估、年底总结考评。
镇党委加强对镇党校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及时解决镇党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教学、经费、师资、教材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着力推进镇党校规范化建设。
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镇党委部署和镇党校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做到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双提高。每位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校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在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上同步提高。
镇党校必须有党校牌子、有印章、有课室、有办公室、有电教投影设备。镇党校名称统一为“中共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委员会党校”。镇党校既可以配套独立的办公办学场所,也可以利用新时代讲习所、会议室或小礼堂、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心学校等现有的场所进行合署办学,实行挂牌运作。要依托各村(社区)的新时代讲习所,设立镇党校村(社区)教学点,名称统一为:“梅江区长沙镇党校xx村(社区)教学点。扩大镇党校的教育培训覆盖面。
采取内招外聘、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强化镇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着重建立“三支队伍”:一是兼职教员队伍。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托市、区两级党校和讲师团,从区直单位干部、各类专家人才、优秀乡贤等群体中选聘一批高素质人员担任党校兼职教师。二是义务教员队伍。可发动和聘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和“土专家”、“田秀才”等优秀实用人才担任镇党校义务教员老师,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领导干部教员队伍。坚持不懈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党校讲课不少于1次。
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党校建设工作,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经费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一是区财政每年下拨每个镇(街道)党校5万元;二是区委组织部每年从党费中划拨专门经费5万元;三是镇配套党校经费不少于5万元。将镇党校基本办学经费纳入镇财政统一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党校办学条件。
镇党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联系上级党校加强对镇党校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牵头编印适应镇基层普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实际的培训教材,指导制定完善镇党校主体班次及年度课程设置计划,制定对镇党校业务指导年度计划,加强对镇党校的教学培训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镇党校专兼职教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教学科研和“送课下乡”活动。要建立上级党校联系下级党校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业务检查指导,组织开展精品党课示范教学。镇党委要充分发挥各类党建资源的共建共享作用,构建城乡党员教育一体化格局。
制定加强镇党校及教学点建设的具体方案和督查考核办法,把党委重视、政治突出、内容生动、参训率高作为镇党校建设考核重要标准,并把考核情况纳入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努力把镇党校及教学点建设成为基层党建的重要阵地,为建设我镇各项工作夯实基层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十三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
2010。
〕
18。
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1。
年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办建函〔。
2010。
〕
886。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0。
〕
62。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建设标准、资金政策、管理规范和考核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农贸市场是。
“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惠及千家万户、体现城市形象。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农贸市场环境,有利于农副产品价格长效可控管理,有利于保障“菜篮子”食品安全和“四城同创”目标如期实现。农贸市场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生幸福工程建设为统领,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坚持硬件改造和管理提升相结合,通过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规范化,达到“方便就近、便宜放心”的总体要求。
利用。
2
年左右时间,采取内部提升、原址翻建、搬迁移建三种形式完成市区现有。
35。
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建面积。
14.5。
万平方米左右,同时积极推进新建一批农贸市场。
2011。
年度,按照难易结合和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要求,启动升级改造农贸市场。
18。
个,建筑面积约。
7.2。
万平方米。其中新浦区。
6
个,建筑面积为。
2.7。
万平方米;海州区。
4
个,建筑面积为。
2.2。
万平方米;连云区。
6
个,建筑面积为。
1.5。
万平方米;市开发区。
2
个,建筑面积为。
0.8。
1
个农贸市场。
2012。
年度安排升级改造农贸市场。
17。
个,建筑面积约。
7.3。
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新浦区新建。
2
个农贸市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科教园区)各新建。
1
个农贸市场。
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根据市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拆迁、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主要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制度,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市商务局(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协调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规范的要求,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方案审核、指导推进和项目验收,督促市场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建设规范。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建设管理同步落实”。
1
),做到干湿分离、生熟隔离、配套齐全、整洁美观。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服务工作。
要严格落实《连云港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见附件。
2
),在确保农贸市场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好的同时,更要管理好,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市场秩序稳定、管理规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同农贸市场开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好经营、销售、食品安全、停车管理、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城管、农委、卫生、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妥善做好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保障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质,市区农贸市场建设采取以下扶持政策:
市财政根据农贸市场建设的不同形式,按农副产品交易区域的建筑面积采取三种补贴标准:一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的,根据具体项目的各类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标验收等情况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
200。
元∕平方米。二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翻建、迁建的,砖混结构的原则上给予。
500。
元∕平方米补贴,钢结构的原则上给予。
300。
元∕平方米补贴。财政补贴作为政府投资。三是对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以国有投入为主,参照翻建、迁建标准予以补贴,鼓励振兴集团等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市区新的农贸市场建设,确保新建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和可调控性。
市政府对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交易区域在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级留存部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减半收取规划咨询费政府给予的优惠一并作为政府投资
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政府扶持资金来源:一是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占地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二是不足部分资金由市财政调剂。
享受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农贸市场国有产权部分分别归属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国有产权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归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收益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考核各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的重点工作目标之一,
2011。
年度、
2012。
2011。
5
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各农贸市场上月建设进展情况。市商务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目标办)研究制定农贸市场建设考核办法,并做好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十四
加强班子建设,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执行到位。修订完善《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支委会议事制度》等制度,参与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开好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专业学习持续化,奉献当先,廉洁自律,实现“一岗双责”,创建党建工作新局面,引领学校稳步发展。
注重提升党员素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党课、知识答题、观《李保国》《邹碧华》《榜样》等影片、撰写心得、开展学习讨论等活动,坚定了党员教师的政治信念,强化了教育理想和奋斗意志,提高了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开展“最美教师”评选、优秀教师展播等活动,弘扬典型事迹,引领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
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和特长,设置3个党小组,规范组织机构建设,方便灵活开展党员活动。及时收缴党费,认真按时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登录“党建云”平台,实现支部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性修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每季度按时召开专题会议,交流思想,组织学习,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教师尽快成长。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以“实”文化为主线,以常规为基石,以活动为载体,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让师生的教育生活美好而丰盈。以“校园文明十条”为抓手,开展“文明小标兵”评比,规范学生行为,培养良好习惯,为学生上好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学伊始,巧妙的典礼仪式,激励着学生在新学期努力加油--“遇到更好的自己”;“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建设绿色生态校园;“怀揣诗心,滋养童年”诗词诵读活动,使中华传统文化缓缓流进学生们的童年岁月;“六一真好玩”趣味运动会,使学生享受节日的幸福,体验成长的快乐;“丰实”杯篮球赛,凝聚起向上的班级力量;“四个”节日文化活动,更为学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党支部牵头,积极践行市级文明单位责任与承诺,走进平山元坊小学,开展教育帮扶活动。为学校赠送体育器材,为学生带来精彩课例,使山区的孩子感受党的温暖。每月一次的党员志愿活动,党员教师深入社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来到主要交通要道,引导文明行为,为城市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坚持以党风正教风,以教风促学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清正廉明,不断规范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严格落实“正风肃纪”文件要求,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纪律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践行“廉洁从政”十项承诺,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政行为,筑牢行为防线,创设教育风清气正好环境。
对学校建议10条简短大专
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意见篇十五
“生命线”。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的规模有了长足发展,但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水平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现就加强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4。
〕
27。
号),充分认识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防范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1.
完善体制,创新机制。
建立健全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制,理顺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市、区(县)两级管理部门及机构的组织架构。厘清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市、区(县)管理分工,强化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
2.
科学规划,统筹建设。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地下管线规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明确地下空间分层利用要求,合理确定地下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规模、走向等,确立规划的引导作用。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与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安排、均衡发展,以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和地下管线管理的总体水平。
3.
落实责任,消除隐患。
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切实做好管网的维修、养护、改造工作,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
4.
完善法规,夯实基础。
推进依法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建立适应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需要的法规体系;强化规范指导,科学编制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的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并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科学辅助决策。
到
2017。
年,基本健全并理顺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市、区(县)两级管理部门及机构的组织架构;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提高地下管线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完成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重点完成隐患较大的老旧地下管网改造,基本建立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应急防灾体系。
到
2020。
年,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间和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管体系;建成完善的全市性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地下管网改造工作,建成较为完善的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应急防灾体系,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1.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相关地下管线企业等单位参加,统筹协调全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讨论重大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具体工作由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承担。
2.
建立健全区(县)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架构。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原则,各区(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承担本区(县)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的职责,并落实相关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掘路计划的统筹管理,指导督促各区(县)做好地下管线(包括架空线)的监察管理;中心城区各区负责本区范围内的掘路许可管理及地下管线(包括架空线)的监察管理;浦东新区及郊区(县)负责各区(县)范围内的掘路计划、掘路许可及地下管线(包括架空线)监察管理。
3.
进一步厘清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职责。综合管理方面,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承担地下管线的综合规划管理职能;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承担综合协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职能,并参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平衡协调,负责地下管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专业管理方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相关地下管线运行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管线的规划、建设及日常运行的行政管理。
1.
建立系统的城市地下空间和地下管线规划体系。
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空间开发战略、总体布局、重点建设范围、竖向分层划分、不同层次的宜建项目、同一层次不同建设项目的优先顺序、开发步骤、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结合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新一轮架空线入地规划,推进架空线入地工作。
2.
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规划和土地管理。
依据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和地下管线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地下空间的建设和管理严格遵守《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的有关要求。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前要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完善管线跟踪测量的强测、补测制度。对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时所提交的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及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行建设单位终身负责制,对存在质量缺陷的,由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及相关单位责任。在地下管线的规划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核实制度,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加大地下管线工程规划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
继续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
2015。
年底前完成本市外环以内道路地下管线(浦东新区为内环以内)普查工作,力争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本市外环以外建成区范围地下管线普查,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全覆盖。
2.
形成全市统一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在地下管线普查基础上,形成全市统一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发和完善各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地下管线规划许可、掘路管理、开工复验、现场监管、跟踪测量、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管理环节,优化流程,加强管线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逐步形成管理合力。
3.
建立数据动态更新及共享机制。
完善地下管线及管理相关的各类数据资源,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数据动态维护工作机制,落实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终身负责制,实现数据信息唯一性、准确性,实现市、区(县)政府部门及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数据资源共建共享。
1.
统筹地下管线工程建设。
掘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严格执行掘路计划与掘路许可制度;在郊区(县)范围内,逐步建立掘路计划制度,并实现与掘路许可的联动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交付使用五年内或者大修竣工后三年内的城市道路掘路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
2.
严格规范地下管线建设行为。
将地下管线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施掘路计划与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测量以及档案移交等制度。地下管线工程按照先深后浅的施工原则,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线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前做好管线交底工作,施工现场进行测量放线及预探测,施工过程中注意相邻管线的保护及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1.
加大老旧地下管线(架空线)改造力度。
改造使用年限超过
50。
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留倍数。结合缆线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电网、通信架空线入地改造工作。开展架空线专项整治,减少架空线“黑色污染”,着力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2.
加强地下管线维修养护。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巡检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专门人员对管线进行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强化监控预警,发现危害管线安全的行为或隐患应及时处理。对地下管线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要进行重点监控;对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管理。
3.
完善地下管线安全隐患评价体系。
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本行业地下管线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隐患评价体系。理顺、规范地下管线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推进地下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4.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015。
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查清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梳理整改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力度清理拆除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清查、登记废弃和无主管线,明确责任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置,消除危险,其余废弃管线要在道路新(改、扩)建时予以拆除。加强道路检查井盖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以主动巡查为主的发现机制和井盖托底管理机制。
5.
完善地下管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和完善适应城市现代化的管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形成相关政府部门和各相关企业之间多层次的管理合力。
1.
完善地下管线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研究制定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相关规章,进一步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制定和完善地下管线普查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本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2.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大城市地下管线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鼓励在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应急防灾等工作中,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
1.
落实管理责任。
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城市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做好地下空间和地下管线各项具体工作。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作为管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做好管线建设运行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管线安全运行。
2.
积极引导社会参与。
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和应急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城市地下管线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