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标志申请书(模板19篇)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总结是对自己收获的一种回顾和总结。一份完美的总结应该包含对过去的评价和对未来的展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范文的摘录和说明,希望能对您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一
1、申请人:应填写3c认证证书申请人(单位或公司)的名称。(代理申请需提供3c认证证书申请人的委托书)。
2、制作方式:是指申请使用3c标志的制作方式(印压、模压、丝印等)
3、标志加施位置:请在相应的3c认证标志加施位置注明。
4、生产厂:应填写申请使用“3c”标志的产品的生产厂家。(3c认证证书的生产厂)
5、邮寄地址及邮编:应准确填写3c认证证书申请人地址,以便寄发《3c认证标志批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6、工厂代码:是指3c认证机构统一编制并发放的七位工厂代码一般在3c认证证书(正式)的生产厂后标注。
7、证书编号:是申请使用“3c”标志的依据,应填写该标识“使用形式”对应的3c认证证书编号。
8、产品名称及型号:应填写3c认证证书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及型号。
9、联系人、电话、传真:应填写申请办理人员的姓名、电话、传真。
10、公司盖章:/授权人签字:要求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及授权人的签字。
1、“3c”标志单独尺寸图:在此栏中打印或粘贴单独“3c”标志(含工厂代码)的图样,并在上注明实际使用标识尺寸、比例及颜色。
2、整体设计图或铭牌:在此处粘贴铭牌样品或设计图案。请将设计图案中与3c标志及3c认证证书无关的标识和文字去除。
3、适用范围:是指此类标志样式所适用的生产厂、认证证书、产品型号、商标。
4、包装箱在表二中设计不下的,可单独提供设计图样一式两份。
5、申请表中所涉及的“3c”标志单独尺寸(包括“3c”标志内外环的长直径和短直径,以及工厂代码的长、高。
另印刷/模压标志应按标准规格“3c”标志同比例缩放,不得使3c标志变形,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时可归为同一类,并填写在同一份申请书中。所属申请人一致、所属生产厂一致、“3c”标志加施位置一致。“3c”标志使用形式一致,认证证书签发日期一致(使用形式包括“3c”标志尺寸、颜色、3c标志类型、3c标志加施位置、制作方式、工厂代码、工厂代码与“3c”标志的相对位置、3c认证证书签发日期)。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愿意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并为其积极工作,按期交纳党费。
如果组织上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而要继续为之奋斗,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和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在思想上先入党,进而在组织上入党,请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在以后的路上,无论这一次党组织批准或是不批准,我都会继续努力在公路局的工作的,我知道入党的道路是漫长而又曲折的,我会不断的认识到我自己的不足,然后改正,我知道自己要学习的地方,我会不断的进步,我会为实现共产主义的事业奋斗终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三
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
我公司经县规委会批准,拟于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国道101线北侧,拟建汽车产业园项目,按新城市路网总规划图要求,特申请于国道g101线k+右侧,开设30米宽一处、12米宽三处平面交叉道口。
我公司保证道路按要求进行硬化、美化,并遵守路政“一低四包”协议,按规定足额缴纳平面交道口赔(补)偿费及平交道口设置费,遵守路政管理规定,涉及公路行业以外的其他部门手续,由我方自行协调办理。施工时间为2天,采取白天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浇筑砼路面,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
申请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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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设路口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四
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兹有我司开发的商住楼盘***,因工程接近完工,为了方便住户出入及消防通道问题,现要求申请在原公共绿化带开设三个出入口。
出入口1位于西面,此路口为车站出入口及名景雅苑消防通道,出口位大约15米宽;
出入口2位于楼盘中间,为住客、车辆主要通道,大约15宽;
出入口3位于东面,为消防通道,大约8米宽。
现就此问题向贵局申请,请给予批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09—24。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五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是申报材料中的两个核心文件,其具体内容见绿色食品标志申报文档。
"申请单位全称"耍与申报单位公章上的全称一致。
"产品名称"一栏,必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商品名,系列产品不可作为一个产品申报,如不能以"茶叶"、"水果"等集合名称申报。产品名称须采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必须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特性、性质、特征。一栏内不可多个产品混填,如一栏内不允许填写"小麦、大米"。
"产品特点简介"主要填写产品的营养特征、无污染特征及区别同类普通产品的不同点。"原料生产环境简介"主要填写初级产品或加工产品原料生长环境土壤、大气及水等环境因子的污染情况及气候特征,产地历史上使用垃圾及农药、肥料的情况,产地周围工业污染情况及产地的生物多样性等。
(l)、"表—生产企业概况"的填写
"原料供应单位情况"项主要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原料生产基地或供应单位间的关系,常见的形式有:申报企业本身就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属于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中填写"自给";申报企业属技术推广或经营单位,但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如某某乡技术推广站、某某县果品公司,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协议供应形式",并附报协议复印件;申报企业购买绿色食品原料。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协议供应形式",并附报协议复印件;申报企业购买绿色食品原料,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合同供应形式",并附报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
(2)、对填写"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的几点要求
a、必须由种植单位或当地技术推广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签字,并加盖种植单位或技术推广单位公章。
b、"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c、"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生产中当年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
d、每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如有笔误,实行机改,并加盖红章),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如生产中不使用农药、肥料,在"农药、肥料使用植况"栏应填写未使用的理由,如使用的农药系非常规农药,需附报产品标签说明书。
e、对大田作物,农药"每次用量"单位用g(mg)/亩或1(m1)/亩,不得用稀释倍数;对果树、茶叫类,可以用稀释倍数表示,如4000倍。
f、一张表只允许填写一种产品或产品原料的农药、肥料使用情况,不得多个产品或产品原料混填。
(3)对填写"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表"的要求
a、必须由饲养(养殖)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签字,并加盖饲养(养殖)单位公章。
b、"饲养(养殖)规模"要求填写多少只、尾、条等个体单位。
c、"饲料构成情况"栏"饲料成分"要求将饲料的全部成分具体列出。不得用"其它"等含糊字样。如生长期各阶段的饲料成分有所区别的,应分别填写。"比例"应填写百分数。不得填写具体的量化数。"来源"应详细填写,不可填写"来自基地"或"来自外地"或"外购"等不明确的术语。
d、每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如有笔误,实行杠改,并加盖红章),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使用药剂,应说明理由,如使用非常规药剂,需附报产品标签生命书。e、"药剂使用情况"栏"使用量"应填写平均每只(条、尾)所使用的药剂量(支、ml)。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六
应使用商品名,不可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作为一个申报名称,要坚持“一品一号”的原则。
2、“表一原料供应形式”栏
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关系,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a、申报企业本身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
3、“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填写要求
a、“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b、“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
4、“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填写要求
a、“饲养规模”填写“头” “尾” “只”等单位;
5、“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填写
a、执行标准,包括国标、行标、企标等;
b、“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全部列出。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七
1、申请人:应填写认证证书持有人(单位或公司)的名称。(代理申请需持证书持有人的委托书)。
2、制作方式:是指申请使用ccc标志的制作方式。请在相应方式内注明。
3、标志加施位置:请在相应的标志加施位置注明。
4、生产厂:应填写申请使用ccc标志的产品的生产厂家。
5、邮寄地址及邮编:应准确填写,以便寄发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6、工厂代码:是指认证机构统一编制并发放的工厂代码,一般在ccc证书(正式)的生产厂后标注。申请人如不清楚自己的工厂代码,可向认证机构索取。
7、证书编号:是申请使用ccc标志的依据,应填写该标识"使用形式"对应的证书号。
8、产品名称及型号:应填写证书上注明的产品名称及型号。
9、联系人、电话、传真:应填写直接办理申请人员的姓名、电话、传真。
10、公司盖章/授权人签字:要求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及授权人的签字。
11、特别提示:标志以"使用形式"为单元,同一种使用形式的标志应提供一式两份设计方案或四张铭牌样品。
1、标志单独尺寸图:在此栏中打印(或粘贴)单独标志(含工厂代码)的图样,并在标志上注明尺寸比例及颜色。
2、整体设计图(或铭牌):在此处粘贴正式铭牌样品或整体设计图。
3、适用范围:是指此类标志样式所适用的`生产厂、证书、产品型号、商标。
4、包装箱在表二中设计不下的,可单独提供设计图样一式二份。
特别注意:同一产品的申请书填写一份即可。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八
应使用商品名,不可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作为一个申报名称,要坚持“一品一号”的原则。
2、“表一原料供应形式”栏。
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关系,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a、申报企业本身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
3、“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填写要求。
a、“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b、“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
4、“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填写要求。
a、“饲养规模”填写“头”“尾”“只”等单位;
5、“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填写。
a、执行标准,包括国标、行标、企标等;
b、“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全部列出。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九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进行统一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或gf××××××××××××。
“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后面的两位数代表产品分类,最后10位数字含义如下:一、二位是批准年度,三、四位是批准月份,五、六位是省区,七、八、九、十位是产品序号,最后一位是产品级别(a级以单数结尾,aa级为双数结尾)。从序号中能够辨别出此产品相关信息,同时鉴别出“绿标”是否已过使用期。
“gf”是绿色食品企业信息标志代码,后面的6位数代表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编制到县级;中间两位数是认证年份,最后四位数是当年序号。自8月1日起实施新的编号制度。产品编号与企业信息码过渡期截止日期为7月31日。此后,所有获证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企业信息码。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
清真食品,即符合伊斯兰halal食品标准的食品。在中国,清真食品通常是指按照中国穆斯林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产品。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清真标志牌。
申请书。
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编号:字号。
申领商户名称:
申领人(法人):王爱萍。
甘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制。
填表须知。
1、认真、工整填写登记表并粘贴相应人员照片;。
2、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法人)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本表一式二份,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存档一份,报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存档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清真食品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湖南省高马二溪茶业有限公司是在安化县人民政府为挖掘和保护安化黑茶非物质文化遗产——“高马二溪”品牌的背景下而组建成立的、是安化黑茶首屈一指的标志性企业。是省、市、县三级政府重点扶持的黑茶龙头企业,未来茶马古道核心景区。
本公司立足于高马二溪优质黑毛茶原产地,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诚信为本,实施文化软实力与科技硬实力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安化黑茶精品。公司更是在民族团结上主动承担起历史使命---让西北少数民族兄弟喝到更优质的安化茯砖茶!为了让民族兄弟更好的了解高马二溪品牌同时更放心的使用高马二溪黑茶,应对方要求,我们将在产品上标注“清真”标志,为此我们慎重承诺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的认证标准进行生产。
公司为开拓新疆市场,已经与中盐新疆盐务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了满足西北市场需求和更好的销售,特向贵局申请产品“清真”认证、在产品上使用“清真”标志,为了民族的大团结望批准为祷!
特此报告。
湖南省高马二溪茶业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保证按照回族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自觉维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做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市政府1997年第12号令、《北京市清真食品经营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保证生产经营的清真食品符合回族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
二、保证所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保证店内具有一名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负责人和一定比例的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员工。
四、保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专用。
五、保证牛、羊、驼、鸡、鸭等按照清真屠宰习惯屠宰,自行采购的索要清真屠宰证明,不出售回族等少数民族禁忌食品。
六、保证清真食品经营专柜距离出售猪肉及其制品的柜台或销售区三米以上。
七、保证不转让、出租、买卖清真专用标志。改业、歇业后主动将清真专用标志缴回原颁发部门。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清真食品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一
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
我公司经县规委会批准,拟于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国道101线北侧,拟建汽车产业园项目,按新城市路网总规划图要求,特申请于国道g101线k+右侧,开设30米宽一处、12米宽三处平面交叉道口。
我公司保证道路按要求进行硬化、美化,并遵守路政“一低四包”协议,按规定足额缴纳平面交道口赔(补)偿费及平交道口设置费,遵守路政管理规定,涉及公路行业以外的其他部门手续,由我方自行协调办理。施工时间为2天,采取白天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浇筑砼路面,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
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期: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二
申领商户名称:
申领人(法人):王爱萍。
甘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制。
填表须知。
1、认真、工整填写登记表并粘贴相应人员照片;。
2、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法人)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本表一式二份,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存档一份,报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存档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清真食品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合法使用3.15诚信标志,使该标志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标志使用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甲方向乙方详细说明《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企业使用“3.15诚信标志”的许可规则》,乙方完全了解并同意该《规则》的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由甲方统一设计的3.15诚信标志,使用期限2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有权在标志图案上增加所拥有的企业字号或商标,设计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以保证3.15诚信标志的整体构图效果。乙方不得将附有企业字号或商标的3.15诚信标志用于商标注册。
关于防伪责任的约定:(此款项由乙方选择,放弃的条款删除)。
1.甲方责任:向乙方推荐防伪技术并对所推荐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负责。
乙方将3.15诚信标志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型号规格贴标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许可使用期内可在上述范围内无偿使用3.15诚信标志。如需扩大3.15诚信标志使用范围,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侵权。
在宣传中涉及《3.15诚信防伪标志》的'有关内容时,内容应遵守法规和诚信原则,不得以获得3.15诚信标志使用资格进行“本行业第一家”、“本行业唯一”等排斥或贬低其他企业的宣传。
乙方除了对《关于企业使用“3.15诚信标志”的许可规则》的有关条件作出承诺外,还向消费者作了如下承诺(此款由乙方填写,如无此情形则填写:未作其他承诺。)。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保护“3.15”公共资源声誉在先,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后的原则协商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四
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采用了以造币技术中的网纹技术为核心的综合防伪技术。该防伪标签为纸制,便于粘贴。标签用绿色食品指定颜色,印有标志及产品编号,背景为各国货币通用的细密实线条纹图案,有采用荧光防伪技术的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刘连馥的亲笔签名字样。该防伪标签还具有专用性,因标签上印有产品编号,所以每种标签只能用于一种产品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挥了全国绿色食品的规模优势,大大降低了印制标签的成本,防伪标签价格十分合理。防伪标签具有多种规格类型,为满足不同包装的需要,分为圆形,直径为15mm、20mm、25mm、30mm不等;长方形,52mmx126mm或按比例变化的任意规格。
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具有保护作用和监督作用。防伪标签是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必备的特征,既可防止企业非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也便于消费者识别,利用标签先进的防伪性能,避免市场中假冒的发生。另外,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还利用发放防伪标签的数量,控制企业生产产量,避免企业取得标志使用权后,扩大产品使用范围及产量。
(1)为了降低成本、严格管理,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委托定点专业生产单位印刷。企业不得自行生产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防伪标签,也不可直接向中心委托的防伪标签生产企业定货。
(2)各企业根据其绿色食品生产计划及产品包装规格的需要,填写《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需求计划表》,于需要使用前两个月报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企业申报时的产量掌握一年内防伪标签的发放总量。企业在报表的同时,应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交付印标费用。中心将生产任务通知单下达到防伪标签生产企业,并按企业需求时间发货。各企业收到货物应及时检验,若标签有质量或数量问题,须立即与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系。
(1)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必须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
(2)每种产品只能使用对应的防伪标签(印有该产品的编号)。
(3)防伪标签应贴于食品标签或包装正面显著位置,不能掩盖原有绿标、编号等绿色食品整体形象。防伪标签粘贴位置应固定,不能随意变化。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五
苏州市交通局:。
兹有xx高速公路项目,现需要在xx段开设长为10m的路口,以联通本市与xx高速公路。望尽快审批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注:1、申请书上注明拟增设的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理由,具体位置、宽度等内容。
2、附带材料中要有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人民的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部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将其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资质证明材料;。
(三)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
(四)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完成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现场检查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委托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检测机构对申请产品和相应的产地环境进行检测;现场检查不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当退回申请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安排现场抽样,并自产品样品抽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环境样品抽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
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书面告知理由。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对初审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应当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六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应当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意颁证的,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不同意颁证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七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是申请人合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凭证,应当载明准许使用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获证单位及其信息编码、核准产量、产品编号、标志使用有效期、颁证机构等内容。
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续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理由。
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十九条标志使用人在证书有效期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二)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三)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十条标志使用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保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二)遵守标志使用合同及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三)积极配合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其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跟踪检查。
第二十一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二十二条在证书有效期内,标志使用人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等条件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的,标志使用人应当立即停止标志使用,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报告。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标志使用人应当健全和实施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其生产的绿色食品质量和信誉负责。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食品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制度,组织对绿色食品及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对辖区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情况实施年度检查。检查合格的,在标志使用证书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章。
第二十六条标志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收回标志使用证书,并予公告:
(一)生产环境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质量标准的;。
(二)产品质量不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
(三)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标志和证书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标志使用权的。
标志使用人依照前款规定被取消标志使用权的,三年内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绿色食品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从事绿色食品检测、审核、监管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取消指定,永久不得再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第三十条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绿色食品标志有关收费办法及标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3年1月11日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993农(绿)字第1号)同时废止。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七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即依据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该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衡量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监督符合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有两大特点,一是依据标准认定,二是依据法律管理。
所谓依据标准认定即把可能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生产全过程(从土地到餐桌)逐环节地制定出严格的量化标准,并按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程序检查其是否达标,确保认定本身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所谓依法管理,即依据国家《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打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八
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兹有我司开发的商住楼盘***,因工程接近完工,为了方便住户出入及消防通道问题,现要求申请在原公共绿化带开设三个出入口。
出入口1位于西面,此路口为车站出入口及名景雅苑消防通道,出口位大约15米宽;
出入口2位于楼盘中间,为住客、车辆主要通道,大约15宽;
出入口3位于东面,为消防通道,大约8米宽。
现就此问题向贵局申请,请给予批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路口标志申请书篇十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合法使用3.15诚信标志,使该标志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标志使用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甲方向乙方详细说明《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企业使用“3.15诚信标志”的许可规则》,乙方完全了解并同意该《规则》的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由甲方统一设计的3.15诚信标志,使用期限2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有权在标志图案上增加所拥有的企业字号或商标,设计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以保证3.15诚信标志的整体构图效果。乙方不得将附有企业字号或商标的3.15诚信标志用于商标注册。
关于防伪责任的约定:(此款项由乙方选择,放弃的条款删除)。
1.甲方责任:向乙方推荐防伪技术并对所推荐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负责。
乙方将3.15诚信标志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型号规格贴标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许可使用期内可在上述范围内无偿使用3.15诚信标志。如需扩大3.15诚信标志使用范围,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侵权。
在宣传中涉及《3.15诚信防伪标志》的有关内容时,内容应遵守法规和诚信原则,不得以获得3.15诚信标志使用资格进行“本行业第一家”、“本行业唯一”等排斥或贬低其他企业的宣传。
乙方除了对《关于企业使用“3.15诚信标志”的许可规则》的有关条件作出承诺外,还向消费者作了如下承诺(此款由乙方填写,如无此情形则填写:未作其他承诺。)。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保护“3.15”公共资源声誉在先,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后的原则协商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