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模板15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篇一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平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 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习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篇二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篇三
今天读完了毛姆的作品《刀锋》,小说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任务角色,活在他人眼光和评价中的艾略特,现实、美丽聪慧又富有心计的伊莎贝尔,老实厚道的格雷,曾经富有梦想但被现实击垮的索菲,以及现实生活的叛逆者拉里。
拉里无疑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他作为一名飞行员参加了一战,在看到战友因为救他而死去的时候,突然有所感悟,决议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的真谛。为此他去读各种哲学书籍,不惜与未婚妻分手,做过农民、矿工、流浪者,去印度跟随瑜伽士修行,最终抛弃所有财产的羁绊,去做船工、修理工和出租车司机体验生活。他觉得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相对而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尽管那么爱着拉里,但是在明白拉里的生活方式后,毅然决然的离开,选择了靠谱的格雷结婚。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两人根本不是一类人,因为爱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显然不能持久。多年重逢之后,即使重燃爱火也能保持本分不逾矩,显示了良好的修养。最后赶走索菲虽然做的不地道,但至少没有赤裸裸的说或做些什么,至于后果却是她当时也没有去想的。
拉里认为金钱是羁绊,而作者认为金钱是“自由”和“不求人”,我认同后者,我本凡人,片面的视金钱如粪土和一无所有,说明还是没有勘透物质的本质所谓的羁绊来自于你的灵魂,而非外物。
我钦佩拉里这样的人,但我不必成为这样的人。或许他境界比我高明,但平凡自由平凡的意义。不一定贵人老爷的生活就比凡夫俗子的生活让人更有感触,各有各的幸福和不同。一个人苦行僧般的生活未必会比朴素的生活更有感触和感悟,只有体验过不同的生活才可以稍微比较一下吧,而这又会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
本书留给我最大的思考是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不管哲人、圣人还是凡人,你不必与他们有一样的生活。圣人、哲人的生活不一定适合你,凡人的生活你也未必喜欢,人应该找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并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别人的价值观不必成为你的价值观,你或许会受到别人描述的那种状态和思想影响,但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批判的接受,否则,你就会活成别人。
生活不可避免的被身边的人和你读过的书影响,不奢求你能时刻保持清醒的独立,但希望你能在某些时刻能获得片刻的清醒来思考人生,那个时候你作为真正的自己,脑海里没有别人的思想,不受任何支配。尽管你可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至少你知道内心真实的自己。
或者好多人可以在这本小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请不要去学拉里。作者只是描述了一个他认为完美的人,如果被这种人设吸引而去学习模仿,无疑或被看作误入歧途。
突然想起之前看过《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徐子陵成为我很长时间的偶像,做事方式变得无欲无求、顺其自然,遇事不争不抢,自以为清高、飘逸,与众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沙雕。
人只有成为凡人,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有凡人的情感,才会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刀锋读后感篇四
之前看了毛姆的好多作品了,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作品《刀锋》。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他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那羡煞旁人的青梅竹马,年轻漂亮同时也是贤良淑德的未婚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一个人的跑到巴黎“晃膀子”。他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
他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时下年轻人流行说希望有一天可以抛下生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最好就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大概会让他们有所共鸣。
一面是优渥安逸的生活,有体面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有爱他愿相伴一生的妻子;另外一面是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朴素生活。面对这两种生活,想必大家都会思想挣扎一番。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喜欢后者的只是一时,说到一辈子的选择还是向往前者。
在现在这个以金钱衡量成功的年代里,找一份精密,获得一份心灵的解脱,确实是不容易的。我要积极面对生活做好自己,平衡感情和生活。
刀锋读后感篇五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平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 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习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篇六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篇七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刀锋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篇九
书中是以第一人称视角毛姆展开的故事,作者把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国度、各形各色的人物一一以真实与想象的形式,娓娓道来。
我想这句话,应该就是本书的中心思想,这句话印证了拉里,就像我们在书中所看到那样,穷极一生追寻生命的真谛、人生的真理,不惜一切,甚至哪怕是生命的代价,就像那位为了击落追击拉里的敌机,义无反顾与敌机互相攻击,最终不幸牺牲的战友一样,而他的战友也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刚刚还跟他喝酒吃饭的好朋友,转眼间变成了一具冰冷冷的尸体,与他远在家乡的妻儿永别了,没有遗言、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而这只是因为他,为了救他,而他年纪轻轻,就突然面临了残酷的现实,犹如一座大山一般,突然压在他17岁的心灵,彻底摧毁了他对这个社会所建立的认知。
战后。拉里回到家乡,彻底变了一个人,沉默寡言、性格孤僻,不愿过多的与人交流,不再像参加空军前一样热爱生活,拼搏进取,努力工作,开朗活泼。
当他与爱人和刚认识的作家毛姆交流,他能敞开心扉,勇敢的跟他们表达自己的想法与疑惑。
跟着你就会想到,一小时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有说有笑的人,转眼就直挺挺地躺在那里死了。生活就是这样残酷,这样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你压根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这个沉重而又深刻的问题,摆在了拉里面前,同时摆在了书里的每个角色面前,更摆在了每个时代、每个国度、每个人的面前,当然也摆在了我们每个读者的面前。只不过我们每个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与见解,而时间自会评判。
艾略特倾尽一生,追逐名利威望,挤进贵族圈子,他欣赏名画,乐善好施、空闲下来,也会看看书,并且他并不势力,人们也用一些话形容他,热情好客、乐于助人,当他弥留之际,王妃要举办一场盛大的聚会,见利忘义的王妃没有邀请这位曾经帮助过他很多的人,只是因为,说了她做过的丑事,但是王妃的秘书,在毛姆的提议下,她也会用自己的方式给这个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老头一丝安慰。
伊莎贝尔在美好与现实面前,她选择了美好,或许我与许多人原先的想法一样,伊莎贝尔就是个拜金女,不想跟拉里过苦日子,想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然而我现在改了,这无可厚非啊,伊莎贝尔本就家庭富裕,从小到大接受到的观点也是过上美好的、快乐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需要一位负责任的,肯拼搏实干的丈夫,然而,拉里并不想找工作,他只想寻找人生的真谛,他只想形而上学、努力求知读书,在认识他的朋友家人恋人面前,他只是个游手好闲的人。
当伊莎贝尔的丈夫公司破产时,原本幸福美好的.生活,荡然无存,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格雷因此一蹶不振,得了心病,总是时不时的头痛,病一犯就是一天,但他并没有像马图林一样,过于自负、玩乐过度因疾病去世,他苦苦与病魔做斗争,坚持找工作,可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工作不好找,四处求人,终于精神奔溃,患上了严重的头疼病。
伊莎贝尔并没有像那句话一样,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将两个孩子寄托乡下,带着丈夫来到家乡安静的老宅,细心照料,想用家乡宁静的环境,帮助丈夫治愈疾病。艾略特,也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们安排住处、找一所好的学校供孩子上学,将自己最好的厨师也留给了他们,自己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拉里幼儿时的好朋友,苏菲小时候喜欢看书写诗,成年后她阅读了大量关于工人阶级的书,他喜欢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写了大量关于自由的诗歌,描写穷人的悲惨世界和受到剥削的工人阶级,后来她嫁为人妇,一次全家驾车外出期间,遇到酒驾开车的醉鬼,发生车祸,丈夫鲍勃与孩子当场去世,而她幸存下来,试图自杀,从此自甘堕落,家人觉得丢脸,就定期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去了另外一个国家。
而此时,游荡求学的拉里。从印度返回了法国,碰巧撞见了,自甘堕落的醉鬼,儿时的朋友苏菲,他决心帮助苏菲振作起来,脱离深渊,并娶她为妻,顶着所有人都反对的情况下,坚持跟苏菲结婚,再婚礼的前几天,苏菲逃婚了,她不想拉里像耶稣一样来拯救她,或许拉里并没有跟她待过太长时间,但他的行为影响了他,我想。或许她不想有愧于拉里,拖累他吧?离开那里后,找了一位对象,并且不再嗜酒如命,偶尔喝几杯。碰见毛姆时,还希望买他新出版的书籍,希望他能签名,毛姆签上了他与苏菲的名字,并附赠了一首诗其中一句。
宝贝儿,走,去看那玫瑰。
拉里,求学、求知、求是,的过程艰辛而又漫长,见识了许多事物,学会了许多东西,通过自己的心理治疗疗法,治好了前女友丈夫的头疼,给孤寡老人艾略特送去了人性的关怀,并妥善料理后事,帮助不幸的幼儿玩伴,振作起来,拉里并不熟悉的女人大病初愈,他给了她一个庇护之所,最终女人痊愈,他也准备离去。
拉里其实讲的不是一个人,而且千千万万个如他一般的学者,倾尽一生,博览群书、犹如一位学者,拜读各类书籍、《希腊神话》《奥德赛》勒内笛卡尔著作、柏拉图著作、现代心理学经典作品、美国心理学之父的著作《心理学原理》...........与朋友学者聊起荣获诺贝尔奖的作家、新柏拉图学派哲学家、德国神学家..........
毛姆为人们详尽描述了学者拉里,与众多学者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学海无涯苦作舟、直至知识的彼岸,灵魂的殿堂。
智者常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拉里自始至终都抱着一本书,孜孜不倦。
刀锋读后感篇十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篇十一
莱雷,《刀锋》一书的主人公,一个能够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并依此行事的男人。这是一部普通人的传奇,但更多的人可能会觉得他疯了不正常。
经历了残酷的战争和亲眼目睹了战友的牺牲,当他再回到原有的生活,一切都已不同。生活还是当初的正常生活,他已不能“正常”地投入这正常的生活,他不肯上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通过读书与游历探求人生的真义。终于在印度得到大彻大悟之后,他几乎放弃了所有身外之物,回到美国,以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身份隐身人海。
我不知道,我在混沌中前行。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已活到37岁的年纪仍混沌未开,但我并没有放弃追寻。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莱雷遵从自己的内心,先后离家出走、解除婚约、放弃家庭,他逐渐舍弃了一切有形无形的可以舍弃的东西,直至最后连那份为他提供生活保障的稳定收入都舍弃。
或许咱们和莱雷不是一路人吧,我们到底是抛不下俗物的`俗人。但在莱雷探求人生终极的最初,支撑他的未必不是俗物。没有那笔不用工作就能拿到的每年三千美元的收入,他或许也只是一个被俗物缠身的普通人,也就不会有这本撰写普通人传奇的《刀锋》。
刀锋读后感篇十二
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但是,如果不是儿子在微信阅读中推荐我阅读,读它不知道是何时的事,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了阅读小说的兴致。
但是,把它读完,却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因为,这是一本认真探寻人生意义的“三观”教科书;因为,我曾经和儿子讲过,要本着“三观一致、个体相当、门当户对”的原则找女朋友,至于是谁,看两个人的缘分,但愿他能够听进,适时遇到。
在我看来,书中的各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苏珊、索菲、格雷以及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毛姆……),拉里无疑是作者要树立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一个理想中人。他不愿意听任陈规套路的摆布,甘愿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有责任心而无公害的普通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恶,是人世间少有的那种纯粹。
如拉里所说,活着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的完善、精神的进化。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逃避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即使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有勇气迈出拉里式生活第一步的人,总是寥寥。我们周遭的人大都是物质大于精神,在萧山这样的经济发达县区更是如此,很多人随波逐流、挣扎徘徊。
如何活的`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无论毛姆虚构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形象多么栩栩如生,读后的结论只能是:不管怎样的人生,都要享受这个在刀锋上行走的过程,活好当下,人人都是拉里!
刀锋读后感篇十三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篇十四
看完希音妹妹转发的关于《刀锋》精彩的解说视频,我决定暂且放下手中刚开的另一本小说,先目睹一下该本小说的风采。
我非常喜欢毛姆先生的作品,这位“杰出的二流作家”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尤其擅长通过他的笔把人性的复杂性表达地淋漓尽致,就像一位医生,手执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把“复杂的人性”经过层层解剖,一层层一刀刀地解剖给你看一样。他笔下的人物个个都个性鲜明,复杂多变,却如此真实。他的语言犀利无比。之前有人调侃说,什么人不能惹?答案:其中之一就是作家,比如说毛姆,他的讽刺人的话语简直就跟“毒蛇”一样,刻薄歹毒,简直比恐怖武器都恐怖。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时带给我内心巨大的震撼,但是读完《刀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过了几天后还是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汇聚在我的内心。具体是什么?我很想说出来,然而我发现很难准确的表达出来。
《刀锋》与《月亮与六便士》两者的文体,人物安排和情节有点像,但是却又略有不同。都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毛姆本人作为一名作家为主要人物,周旋于各个角色之间。两个故事的主人公:莱雷和思特里克兰德某些方面是相似的,都是注重追求本真生活和寻求上帝的人,追求精神世界的丰盈和满足,追求自己的理想。却又略有不同,莱雷大致是哲学家,最后找寻的出口是宗教和信仰,思特里克兰德是画家,寻求的的出口主要是艺术。
《刀锋》中的主人公莱雷我特别喜欢他,温文尔雅、敦厚老实、正直善良、博学睿智、勇敢坚毅集一身于他,小小年纪却超越了同龄的一大批人,成为当时乃至现代的觉醒者。跟随着毛姆的脚步,一起见证了他精神领域的三次“觉醒”之路。一次比一次激烈,他就像一个朝圣者,向着自己心中的神圣之路不断前进,哪怕前方荆棘丛生,也大胆无畏地一路向前,内心里更加平静踏实,最终找到了自己心中朝圣之地。面对外界的非议和规劝,他始终坚守自己的底线,哪怕面对自己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以解除婚姻为代价,胁迫他放弃晃荡的想法,回到芝加哥,接受格雷介绍的工作,他也无动无衷,他说“这对我来说等于自杀,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他要追寻自己心中的那条朝圣之路。
伊莎贝尔和莱雷相反,他两的三观不同,注定了他们的结局必定会分开。格雷是最适合她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可以理解她,她从小耳濡目染地生活在那样的现实环境中,长大后想要寻求物质上的奢华,现实中的安稳,公主般的情怀,也可以理解。但是她也有人性中的自私和虚伪,比如他当初和莱雷解除婚约,明明是他自己放弃的,后来却美其名曰地称当初是为了给他让道;还有,当听说莱雷要和索菲结婚时她大发雷霆,用自己的手段诱惑索菲,阻止他们的结婚,最终间接导致索菲的自我放弃以及被杀的悲剧。她的内心独白,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她把莱雷仿佛看成了自己的一件私人物品,只能她自己拥有,但是莱雷的内心偏偏她看不透,看不清摸不着,她无法控制,格雷则不同。但是骨子里,她又不甘心,虽然和格雷结婚了。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莱雷就像是“白玫瑰”,“格雷”就像“红玫瑰”,嫁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要是当年嫁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确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人们的真实写照:永远认为得不到是最好的。留有小小的遗憾也是一个美。
昨天又看了一遍电影《柳如是》,感人至深的电影最后有这样一段独白:此去柳花入梦里,向来烟月是愁端,自从赤条条的被抛入红尘,经历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事,那么多岔路口,那么多无奈,我才明白,我们永远无法理解,发生在我们生命当中的所有事,原来,我用尽一生的时间,只为擦净六根所沾染的尘灰,只为心无挂碍,重返宁静。这便是柳如是作为一个风尘女子却巾帼不让须眉,愿做“梁红玉”在国家危难之际甘愿上战场杀敌,精忠报国,奈何世道艰险,容不得她按自己的意愿来活,最后她用一生的'时间悟到了她自己的的“道”。她找寻的不过是内心的宁静,仅此而已。
我以前喜欢爬山,站在群山之巅向下环顾周围的景色,“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渺小的我在大自然面前只如一粒微尘随风飘扬。憨憨笨笨的许三多曾说:人生就要做有意义的事情。我的家人觉得我现在的工作不好,薪资待遇不高,不够稳定,没有保障,可是我自己觉得挺好。我以前有时候偶尔会羡慕别人,偶尔也会自卑一刻,哪怕我最好的闺蜜也曾经劝我,找个稳定的工作。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关心我。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现在清心寡欲,对于金钱、权利、地位等等这些虚妄的东西没有欲望。工作对我只是我生存下去的一种方式而已,只是有个事做就可以,我不会把所有的重心都投入其中,我也不期望我像个男人一样挣足够多的钱。我只想陪伴家人,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练练琴,看看书,这些才是我愿倾心所做之事,这才是我生活的主旋律。有些人可能觉得我过早有“出世”的思想,不理解我,可是我觉得没什么,未来的日子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到山前必有路。在有限的生命内尽最大努力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享受当下的每一刻,生活地接地气就好。这就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掌握好我自己的节奏,跟着我自己的脚步走就好。
自古以来,隐士们修行的不管是东方的道教、佛教、书中的印度教,亦或是西方的基督教等,他们寻求的都是不变的东西,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心中的道。这个道是神圣的。有的在大山里修行,有的是红尘中修行。我敬佩莱雷悟道之后继续选择回到美国,大隐隐隐于市,继续修炼。用《空谷幽兰》中的这一段来结束:对于城市中的人来说,置身滚滚红尘浪滔天,每天面对无数欲望颠沛,若能保持自持修行的坚韧,遵循品德和良知,洁净恩慈,并以此化成心里一朵清香简单的兰花,即使不置身于幽深僻静的山谷,也能自留出一片清净天地。
刀锋读后感篇十五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