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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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一
在医保局工作了一段时间,对于医保基金的监督工作也有一定了熟练度,对于这段时间的基金监督工作做了一些总结,以及对未来工作的一些计划。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医保局基金监管总体工作部署,在新冠疫情常态下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以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力度,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优化服务,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二〇二〇年度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议》、《二〇二〇年度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议》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
为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运行秩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自疫情防控以来,组成多个检查组,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情况、“一退两抗”药销售登记情况以及对进店人员是否扫吉祥码、是否佩戴口罩的管理情况进行高频次综合检查。对28家不按要求经营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停网整顿。
今年4月,组织了覆盖全市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24个督导小组深入到24个乡镇(街)村屯,向农村干部群众宣讲医保扶贫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二是以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村卫生室为宣传主阵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三是有效利用医保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案例以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四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传播功能,采取集体转发等形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有关政策解读内容,以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出台《2020年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明确了领导组织、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组织并督促各定点单位深刻认识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主动自觉整改到位。三是真抓实干、全面督导。5-6月份,组织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利用一月余的时间,对3家医保经办机构、52家定点医院和105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以强化外部监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及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医疗保障法规文件、医保目录管理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为检查依据;以现场检查和抽调病历集中审核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共抽查门诊处方6583份,慢性病手册3893份,住院病历5022份,电话回访713人次,现场查房420人次。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联合抽查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2020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按照文件要求,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20余名业务专干和医疗专家分5组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履约情况开展抽查复查工作,本次联合检查共抽取门诊处方100余份,病历9657份。五是积极配合飞检,认真核查移交数据,9月份配合省局圆满完成对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组织专业骨干10名完成对省局交办的对其他地区的飞检任务;对于省局飞行检查组移交给的定点医院的疑点数据,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基金监管科、经办机构业务骨干及医院医保专家、财务科长等18人的专项检查组,现场核对疑似违规病历,并对照《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医用耗材》、《市医疗服务价格使用手册》逐一对涉及的违规问题进行核查;同时调取医院财务数据、医保相关政策文件等,查看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等。
(一)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二)做好飞行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国家以及省局完成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市内飞行检查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
(五)强化宣传曝光力度。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二
根据xxx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制定了《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通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顺利完成工作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在不断加强业务经办能力的同时,创新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业务经办三级审核制度”等规范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了业务经办、基金财务等工作的职责范围。
依法依规经办各项业务,规范经办流程,核定业务数据。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信息修改等要求资料齐全,按程序办理。对参保人员进行待遇支付时,做到初审、复核、分管领导签字、负责人签字,做到了各个环节相互监督制约。
在基金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建立财务专户,专款专用,真实准确的核算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及时认真填制、审核财务报表,确保相关数据一致。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20xx年,我们在开展医疗基金的监管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开展审计工作。在20xx年3月1至4月30日开展医疗保险内部审计工作,对20xx年的政策执行及制度建设、基金收支、信息系统现状等进行重点审计。配合审计局做好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工作。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作规范、有序、稳定运行。
(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今年,与县内15家定点医院、9家定点药店签订《20xx年度的医疗保险零售药店管理协议书》。在协议签订过程中,对定点医疗机构在上年度的协议执行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禁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的情况发生,在年度考核中,严格协议考核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并扣取了对应的“保证金”金额,违反协议其他条款的,严格按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外伤核实和异地住院核查力度,控制基金支付风险。规范乡镇出具医保患者外伤受伤经过证明,要求乡镇在出具城乡居民外伤受伤经过证明时实事求是,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出具虚假证明和相关材料。对外伤调查以入户调查、走访群众为突破口,截止目前共入户调查32人次,涉及因交通事故和第三责任人产生医疗费用万元,拒绝支付该费用的报销。采取传真、电话、信函、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大异地住院核查工作力度,防止基金流失。
截止20xx年6月,共征集到城镇职工各类医疗保险基金2500万元,累计支付城镇职工各类医疗保险基金901万元;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100万元,累计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偿城乡居民3101人次,实际补偿金额万元。
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及相关制度、流程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知晓率,保障业务经办及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使医保政策惠及参保群众,使我县医保工作提升一个台阶。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三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医保审计问题整改和规范诊疗行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医保政策的管理和规范医保资金的使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检查组对我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对我们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虚拟庄甄为组长,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同时成立医院医疗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医院各科室医疗收费工作。
2、制定整改方案。检查组反馈意见后,按照检查组要求,制定了《医院关于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各个科室,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
3、推动整改进度。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1、末梢血糖测定应对应为葡萄糖测定(血糖仪)。
2、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已包含长二导联项目,不再收取附加导联费用。
3、加强对限制性使用范围药品的管理,如注射用兰索拉唑、长春西汀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等医保限制用药比对为非医保;对临床确实符合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的,经向医务科或医保办申请同意后,方可以医保的方式支付。
4、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已包含普通心脏m型超声检查、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不再另行收费。
5、全身麻醉的费用项目内涵包括气管插管,不再收取气管插管术的费用。
6、心电监测费用包含心电电极片,不再另行收取心电电极片的费用。
7、停止收取无创心功能监测费用。
8、非重症监护患者不再收取一次性血氧探头,麻醉恢复室监护不再收取一次性血氧探头。
9、脑功能检查、面神经功能主观检查属于神经系统体检,已包含在住院诊查费中,不再另行收费。
10、收取全身麻醉的条件下不再收取一次性全麻包。
11、康复科医嘱开普通针刺、电针、穴位贴敷治疗、拔罐疗法等,病程记录中要明确具体穴位已整改到位。
12、化验单上列明检验方法,已整改到位。
13、超声刀辅助操作收费已包含超声刀材料费,不再收取超声刀材料费。
14、加强手术病人传染病筛查,及时出具报告,确保收费合理合规。
15、对医嘱开检查单与报告单的一致性工作再次进行强调,并列入今年医疗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工作。
16、对照《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文件,对ct检查计价部位收费进行逐一排查,合理规范收费标准。
在上级医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医保各项工作。
1、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检查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检查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2、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相关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院多科室的问题,调动多科室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完成。
3、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医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四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xx〕16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xx〕1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坚持目标牵引、问题导向,以20xx年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以及全省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开展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等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追回医保基金损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规范引导医药机构诊疗服务与收费行为,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两类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医保经办机构包含承担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保险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一)医保经办机构治理重点(详见附件1)。在医保系统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在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结算、监管等环节的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缴费、违规拖欠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二)定点医疗机构治理重点(详见附件2)。重点治理内外勾结欺诈骗保、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过度医疗保障),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违规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店治理重点(详见附件3)。药品管理不规范,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数据不准确、盗刷、代刷医保卡、违规销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串换药品、药品价格管理不规范、医疗器械销售管理不规范、销售食品和非药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成立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医保经办机构及两类定点定点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督导检查,收集总结汇报工作情况等。
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时间为20xx年5-10月,分为3个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5月30日前,完成部署发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方案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6月中旬前,全面组织两类机构开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相关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两类机构要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梳理、自查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省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定点医药机构要全面梳理自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主动退回涉及违规资金,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书面报告报医疗保障部门,并作出不再违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范本见附件4、附件5)。
(二)检查复核阶段(7月-9月)
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对责任范围内两类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逐一开展检查复核,确保检查复核无遗漏。将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全省飞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为检查复核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复核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欺诈骗保、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总结整改阶段(9月-10月)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并督促两类机构认真整改到位,迎接省、市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的复核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部门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联动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部门合力,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切实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五
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州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相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在医院领导班子带领下迅速展开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元。因医院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落实不到位,没有经常性地盘点记录和报损记录,导致耗材出现购销存差。
2、本院科室不存在对外承包,没有外来设备投入及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虽然有请假条,但发现基本为了应付检查所写,请假手续不完善,请假理由不充分。
元。未发现套高项目计费情况的发生。
8元,我院6-10月份自查多录医嘱多计费现象涉及金额为。
6、经贵局检查的1-3月份分解收费涉及金额为。
元,我院自查4-10月份无分解收费现象。
元。
8、目前暂未发现发现物价不允许收费的项目、材料让患者到门诊自费的情况。
9、医院确实存在小病大治的情况,将门诊能治疗的疾病,
收治入院情况,2019年1月31日,患者。
男38岁医疗证号:
因腱鞘囊肿收外科住院治疗,涉及住院总金额。
元。
元(具体的扣款见已被贵局认定的涉及金额为。
以及自查涉及的金额为。
元。两项合计为。
元),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再次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精神,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做好各项医疗工作。
2、对发现有串换项目的事件立即纠正,虽然不是医院有意为之,但是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尽力杜绝串换项目事件的发生,坚决不能把不能报销的项目替换成可以报销的项目。
3、要督促和严格要求护理人员录入相关医疗费用要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杜绝多录入和虚记费用,要求护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养成认真的工作态度。
小病大治情况的发生。
5、坚决杜绝挂床、冒名顶替住院情况的发生,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要杜绝欺诈骗保事件的发生。
对于此次自查,一定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坦然接受贵局的批评与处理意见,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的条款,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及服务质量,争取实实在在、明明白白为老百姓看医治病,为医疗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12月1日。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六
4月6日,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在桂林市召开2021年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现场工作会,总结交流各地基金监管工作经验,百色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何璇在会上作交流发言。2020年,百色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率先在全区范围内探索卫健、市场监督联动监管、第三方配合联查、纪委监委介入的“共管联办”机制,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85家,处理违规违约546家,拒付、追回医保基金5197.7万元,全市医保支出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据悉,2020年百色脱贫攻坚顺利通过国检,百色市基本医疗保障无整改反馈问题,医保扶贫、基金监管工作获得自治区主管部门的肯定,百色市医疗保障局分别获得2020年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脱贫攻坚成效突出单位、全区医疗保障系统基金监管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等荣誉。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根据《_社会保险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自医保制度建立以来,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总体较为平稳,但在经济存在下行压力、群众医疗需求呈刚性增长趋势的背景下,医保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问题不容忽视。当前,仍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过度医疗、收费不规范甚至提供虚假医疗服务等欺诈骗保行为,必须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这既是重要的民生保障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打击、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
(一)规范协议管理,增强履约意识。
1.加强协议管理。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加强与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谈判,细化协议管理内容,积极推进协议管理记分制,加强对协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协议内容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进行记分,并按照所记分值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分析,发现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应及时通过补充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费用管控的权利义务。
2.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导向作用。经办机构应结合协议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要求,并按自然年度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实施检查考核。强化年度检查考核的奖惩激励机制,将日常协议管理记分换算成年度考核扣分;对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可按照协议约定不再续签协议,对连续两年检查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3.建立医保年度检查考核评定机制。将定点医药机构申拨金额、预拨比例、预算额度指标与医保年度检查考核评定相结合,对医保年度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按照年度检查考核规定对其当年度医疗费按月未拨付金额部分不予支付或全部不予支付,同时按规定调整次年度医疗费按月预拨比例、次年度预算额度指标和次年度年终考核清算的超支分担比例。将医保年度检查考核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按项目付费等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5.加强医保医师协议管理。进一步明确医保医师的责任和义务,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保医师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医保医师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及参保人员评价满意度等情况,与其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等挂钩。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医保医师,按规定进行扣分并给予相应处理,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医保医师,医保部门与其解除医保医师协议,相关行业协会可按照章程规定要求其退出行业协会。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
1.强化药品支付管理,坚决遏制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标准规定,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积极推进药品耗材招标改革,加强非招标药品和中药饮片的支付管理,参照同类招标药品中标价或市场公允价格,可以协议的形式约定非招标药品的支付限额。定点医药机构必须坚持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为参保人员优先推荐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耗材。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超量用药、不合理使用高价药的情形按规定予以查处,追回医保基金。对价格秩序混乱的中成药、部分西药、耗材等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有组织的串联抬价、回扣及减免自理自付费用等违规行为。
2.加强规定病种门诊和慢性病管理。完善规定病种门诊备案信息管理,及时更新病情等信息,建立健全退出管理标准。加强规定病种门诊结算管理,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承担规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的医疗服务,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保障用药需求。经办机构要根据患者数量,合理布局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件开通规定病种门诊结算功能,对定点医疗机构查实有违约行为的,按协议约定取消规定病种门诊结算功能。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规定病种门诊、慢性病患者的服务、引导和管理,规范其就医购药行为,引导其就近就医购药;对以不正当利益诱导规定病种门诊、慢性病患者配取大量辅助性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坚决打击以医代养行为。严格区分医和养的界限,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发展,严格把握住院人员出入院指征;严格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的收费管理,不得将养老费用串换成医疗费用;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不得减免应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费用或按定额包干形式收费。严格规范诊疗用药行为,医养结合机构必须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得利用中途结算政策在办理出入院手续后进行重复检查,不得不顾病情诊断直接开具套餐式的检查或康复项目。
(三)强化监督执法,严查欺诈骗保。
1.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针对不同监管对象,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对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过度医疗等行为;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空刷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虚假小额结算等行为;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等行为;对经办机构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2.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查实有骗保行为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处骗取医保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涉嫌医保违规行为的,将有关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查实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有关部门应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3.形成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商业保险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专业性和精确性。
4.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聘用医保监督员,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地财政要按有关规定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对举报相关人员、组织涉嫌骗取医保基金(资金)的行为,经查实后由各地医保部门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四)优化智慧监管,推进实时监控。
1.不断完善智能审核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系统,对医疗服务进行实时全过程监管,多维度分析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情况,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重点加强对规定病种门诊、慢性病、大额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的监管。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八
签发人:
xx 卫生计生监督所 关于 2017 年度自查总结的报告
根据《xx 卫生和计化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 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x 卫计发〔2018〕10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对照《2017 年度委属事业单位目标考核细则 》及实际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要求,对我所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全面开展自查:
生监督工作指标。
一、建立健全我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安排有计划,工作促进有措施,工作完成有总结;及时完成公文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公文管理做到及时、认真、规范处理各类公文,来文阅办及时,行文准确规范。档案管理,做到资料收集全面、归档整齐、分类合理、存放有序。
二、2017 年度我所共完成卫生计生监督检查
元(简易程序 7 件,一般程序 28 件),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执法行为合理合规,案件及时录入,执法质量有所提高。
三、我所根据重庆市 2017 年综合监督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顺利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学校卫生(春秋季传染病、双考)等 3 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监督检查结果。
血、计划生育等单位资料;按时(每月 3 日前)收集乡镇卫生院协管信息,汇总协管巡回资料,上报月报表,按时汇总上报协管季度、年度报表;按时报送饮用水、学校、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职业病诊治、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表(村、乡镇卫生院为月报表);2017 我所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协管服务工作宣传 8 次,每个场镇都有固定宣传栏;每季度开展卫生监督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管理资料并归档,及时准确将监督检查资料录入国家系统,查处违法行为;认真督促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建立卫生档案;认真组织对辖区医务人员、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公共场所、学校、协管信息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医疗卫生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 8 次。通过这些努力,我所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建立健全我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工作管理,有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制、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以及考勤记录等;认真开展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有投诉举报处理记录,并按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服务满意度水平,树立良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形象;全年完成上报各类卫生信息 10 篇,发表了 9篇;做好专项稽查工作,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总结,顺利完成专项稽查任务。
件,处罚金额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培训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2017 年 4 月、5 月分别在辖区内四个场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的形式对各专业进行了全履盖的宣传,有效的普及了辖区内人民群众对卫生协管知识的全了解。2017 年 4月、5 月、10 月分别在 x 中心卫生院、x 镇卫生院、x 镇卫生院、x 镇卫生院对卫生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协管报表填写说明的系统培训,促使各协管员和信息员能全面掌握卫生协管各方面的知识。
三、2018 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提高全所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素质、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
三、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2018 年 1 月 26 日
抄送: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九
(一)突出党建引领,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20xx年,章丘区医保局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内,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不断夯实政治基础;持续推行“三五”工作模式,开展“三亮三比”活动,提升服务效能。对外,扎实开展开展党组织、在职党员“双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知识讲座、健康义诊活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20xx年,章丘区医保局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智慧医保服务等多项工作经验被《中国医疗保险》、“学习强国”、“_客户端”等平台刊发推广,多项工作经验在济南市医保系统内推广,实际工作中多次收到群众的感谢信、表扬件和锦旗。
(二)强化执行力,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三)优化经办流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医保脱贫攻坚战。
新冠疫情期间,章丘区医保局不等不靠,开辟就医绿色通道,为全区群众撑起医疗保障的保护伞;向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3150万元,协调上级部门预拨1428万元,确保了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无资金压力。复工复产期间,实施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延缓缴费申报期,全年降费减费7000余万元。
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贫困人员免缴参保,发放精准扶贫护理券,实施“一站式”救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比对一排查”及党员干部“遍访贫困户”活动,发放、张贴宣传画7000份,确保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医保待遇应享尽享;摸排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的人员直接备案办理;对达不到办理门慢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主动调取系统数据,统一为该类人群办理居民“两病”门诊,切实减轻贫困人员经济负担。截止目前,全区17212名扶贫对象全部享受医保待遇,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硬任务,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11547人次,救助金额万元,为1388名贫困人员办理了门诊慢性病待遇,为4920名贫困人员办理居民“两病”门诊备案。
(五)打击欺诈骗保,基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多措并举,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稽查稽核力度,成立案审委员会,规范办案流程;严格“五级联审制度”,主动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基金内审,成立“医保专家库”,让欺诈骗保无所遁形。20xx年,共检查协议定点药店222家、定点医疗机构143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14家,暂停医保结算4家,解除协议1家,扣减、追回医保基金万元。
(六)提升医保队伍素质,深化医保政策推广。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十
篇一:新农合工作自查自纠及整改报告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工作自查自纠及整改报告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实施几年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有效的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切实把这项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群众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步、持续发展。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召开院委会并对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工作开展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就我院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根据上级的部署,成立了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管理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人员职责。经过整改,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我院对城镇职工、居民医疗补偿情况统计后列表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城镇职工、居民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规范医疗行为,诊疗过程中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无私收费、乱收费、无乱延长住院天数、无收治不符合住院病人、无制造假病历现象。
四、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分离,做到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每月定期、及时、准确向医保中心报账,报表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现象,无违规套取医保中心资金现象,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参合人员补偿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及举报电话。
五、存在问题:
虽然我院严格按照医保中心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但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发了我院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1、入住病人的病历有个别医生未及时完成。
2、少数病人出院后未及时报账。
3、个别病历的病人信息,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医保患者入院须知、患者身份确认表等签字不够完善。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十一
20某某年度我院医保工作在院领导的关怀指导以及各科室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按照上级指示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某某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1、根据上级通知自20某某年1月1日起,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随之一些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医保办接到上级下发的政策文件后,分别在1月8日、1月19日、2月28日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对20某某年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及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并集中转达了“豫人社医疗第18号、洛人社医疗第8号,9号,10号,11号、以及洛政办第135号文件”的指示精神。
2、执行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工作是个重要环节。我们在医保办窗口醒目位置制作了20某某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的宣传版面,尽可能的方便患者就诊,利用公示栏公布当月参保群众医疗费用的补偿兑付情况,使参保群众切身体会到医保政策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而转变观念,重新认识新医疗保险政策的优越性。
3、医保办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患者宣传和解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回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患者带着不满意和疑惑离开,使医保办窗口不但是受理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医疗保险政策的重要阵地。
1、20某某年上半年,职工医保门诊患者使用医保卡支付1350人次,总费用共计元。平均每月34910元。
2、20某某年上半年,城乡居民中农村居民住院补偿1445人次,住院病人费用总额元,次均住院费用7208元,平均住院日:天。补偿金额总计元,人均补偿金额4230元。补偿比,其中按病种路径结算510人,覆盖率。
3、20某某年上半年,职工医保住院补偿94人次,住院总费用元,补偿费用元,补偿比。城乡居民中城镇居民住院补偿66人次,住院总费用元,补偿费用元,补偿比。
医保办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办法规定,每月一查房,每季度一督导,一旦发现违规的现象和苗头,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根据我院各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了《嵩县西关骨科医院医保工作考评细则》对各科室的医保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根据评分,排出名次。20某某年上半年,医保办共审核住院病历1605份,主要目的是在送保险公司审核之前发现并解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保险公司每月医保审核中的扣款,对于保险公司在对我院医保审核中产生的扣款,医保办积极组织复议,尽最大努力为我院挽回损失。如确实属于我院的失误造成的扣款,医保办会通知到相关科室,并提醒该科室在今后工作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把失误率降低至最低程度。
为了提升我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效率,努力改造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我院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了“四查四促”专项行动,3月29日医院成立“四查四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医保办在医保领域工作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并解决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各科室拿出措施进行整改。20某某年4月7日,上级部门组织检查组对我院医保领域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我们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院的医保工作整体上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但从上级的检查情况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医保政策宣传栏设置不标准,中药熏蒸多收中药费用,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类药品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医保办在接到上级整改通知书后,与办公室及后勤科进行协调,按标准重新制作了医保政策宣传栏,关于中药熏蒸重复收取中药费用的问题,也责成相关科室进行了整改。在使用抗生素类药品问题上,医院组织权威专家和从业人员进行探讨,对抗生素类药品的使用指症进行明确,从而杜绝滥用抗生素现象。
1、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报销流程。
提升我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效率,努力改造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随时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意外伤害住院患者的调查核实工作,尽可能做到在院调查,从而使患者出院当时就能享受报销。
2、继续加大审核督导力度,减少扣款。
坚持履行每月查房,每季度督导制度,并根据医保办制定的考评细则对各科室进行评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设计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报销的病历及报销手续严格进行审核,最大程度减少保险公司审核扣款。
3、执行医院各项指示,争做优秀科室。
认真学习《李强院长20某某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完成好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学制度、尊流程、依法规”和“讲诚信、塑团队、精医济世为人”活动,耐心为患者服务,树立我嵩县西关骨科医院的良好形象。
医保基金监管新闻稿篇十二
为扎实推进我市承担的全国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方式,强化源头管控,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提升全市医保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六项措施。
(一)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医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判监管形势,制定监管具体措施,部署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各县(区、市)要比照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二)落实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市医保局负责编制全市医保基金预算方案和总控指标。各县(区、市)制定二级预算,将预算指标细化分解到本行政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指标。
(三)加强履约情况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负责对两定机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月对就诊人员数量、次均费用增幅、医保基金支出总额排名前3位的两定机构及内部科室进行重点审核;每半年对两定机构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对两定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保专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及法规培训,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两定机构履约意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与总额预算年度资金清算、次年指标挂钩。
(四)实施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市医保局每季度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发布风险预警。各县(区、市)每月要对两定机构费用总额、住院人次、不同人群住院次均费用、慢性病门诊费用等重点指标进行监控,对超序时支出进度的及时进行预警。依据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对无正当理由超序时支出进度5%的两定机构采取约谈提醒、暂缓支付,对无正当理由超序时支出进度10%的两定机构采取拒付费用、限期整改等措施。
(五)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两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办法。市医保局负责组建专家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少于2次,同时将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两定机构列为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概率和频次。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医疗费用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肃查处过度医疗行为,不合规医疗费用不得上报结算。卫健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诊疗行为进行处罚;对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医保部门要暂停医保服务并限期整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科室出现乱收费、不规范诊疗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暂停该科室医保支付,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根据违规数额、情节、次数追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责任;两个以上科室发生问题的,追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责任;同一区域多个医院发生违规医疗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贫困人口住院时,要精准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优先选择医保支付范围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原则上同一科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次均费用不得高于普通城乡居民,不合理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七)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定点零售药店要增强自律意识,完整准确记录药品进销存情况,如实上传参保人员购药明细。市医保局对串通参保人员采取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社保卡套现等手段,导致医保基金流失的定点零售药店,要根据违规数额、情节、次数从严从重处理,屡查屡犯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范围。
(八)规范异地就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分级诊疗规定,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按照转外就医病种及条件,严把转院指征,实行按需转诊、分类转诊。对放宽转院条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转诊医疗机构承担。对未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自行转往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降低20个百分点。
(九)加强慢性病门诊管理。完善慢性病准入、退出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慢性病药品、门诊复查费的医保支付范围,推行慢性病长期处方办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配备率,优先使用基本药品和带量采购药品,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县两级要建立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每年针对两定机构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过度医疗、收费不规范等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检查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市级联合检查组负责市属定点医疗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并对各县(区、市)进行抽检。各县(区、市)联合检查组原则上要做到对本辖区内两定机构检查全覆盖。
(十一)推行末位淘汰制。各县(区、市)依据两定机构年度考核排名定点零售药店按3%比例、定点医疗机构按1~3家予以末位淘汰,下一年度不再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十二)量化违规处罚标准。市县两级医保局对两定机构的违规行为,按照违规金额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2倍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按3倍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20000元以下的,按4倍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上的,按5倍数额扣除违约金。
(十三)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举报两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全额兑现奖励资金,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十四)依法依规移送移交。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要完善欺诈骗保案件线索移送移交机制,发现两定机构及相关人员存在套骗医保基金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部门移送,对公立医疗机构及管理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持续巩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五)充实医保基金监管队伍。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足专职执法人员,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十六)建立监管专家团队。针对医保基金监管专业性、复杂性较强的问题,成立市级医保监管专家指导组,重点在监督考核、执法检查基础上,对突出问题巡诊把脉;对不合理用药、过度医疗等疑难问题甄别定性;对医保基金运行存在的潜在风险查漏补缺,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意见。
(十七)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意外伤害、异地就医核查等业务;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医疗费用进行专业审计;聘请医疗专家、第三方机构对两定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药服务行为进行协助核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专业性和精准性。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编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八)提升监管智能化。全面推进智慧医保系统建设,借助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医保基金智能预警系统、智能审核监管系统。在两定机构逐步推广人脸识别、药品监管码、视频监控等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质效。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单位监管职责;完善医保考核机制,各县(区、市)建立完善医保考核制度;涉及医保基金监管职能的市直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适时听取各地及相关单位医保基金运行及监管情况汇报。
(二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医保部门牵头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对两定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卫健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两定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欺诈骗保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办;财政部门负责对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医保基佥征缴,确保基本医保费应收尽收;审计部门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十一)落实两定机构主体责任。两定机构对本单位使用医保基金承担主体责任,两定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医保基金使用工作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