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自查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医保基金自查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篇一
众所周知,有效健全的基金管理、监督机制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运行并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但在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的整个过程中,由于参与上体较多,基金管理与运带技术复杂,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受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多种环境变量的影响,因此,影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因素是极其复杂的。本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实施过程,即基金的筹资风险、基金的管理风险以及基金的给了」风险一个方面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分析。
第一,由于制度规定以医疗保险费形式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许多参保单位保费不能及时到位,拖欠、拒交现象严重,有的甚全收不回来,造成死账、呆账,使得征缴率偏低,因面产生筹资风险。
第二,由于制度规定离退休人员单位与个人尤需缴纳医疗保险费,因此,许多用人单位多会采用选择性参保的方式。例如:有的单位让老、弱、病、残的职工参保,年轻力、尤病、少病的人不参保。这将造成离退休人员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不断地上升,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筹资额减少,给了额增大,抗风险能力减弱,最终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带来风险。
第三,由于制度规定以医疗保险费形式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得参保单位工资总额,使工资的计征标准偏低,或是以实物工资代替货重工资,减少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金额,带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征缴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流转再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所有管理流程中,由于管理环节复杂,管理有效性弱、管理不健全等多种原因,使得在这一过程中也处处存在风险。其风险上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基金还是专款专用,投资模式单一,除获得利息外,没有大规模的投资,因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风险随利率的变化波动大,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很容易贬值。另一方面,个人账户效率与公平问题凸显,由于刘个人账户的管理不当,使得个人账户费用控制效果不理想、共济性有限加上庞大的隐形债务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转现象严重,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风险。上述弊端的存在,使得有效控制基金的管理风险受到很大影响,整个医疗保险系统的运行效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沉淀太多,将直接导致统筹基金余额不足,造成统筹基金能力下降,会进一步将风险转移到支了引价段。
第一,目前,在我国,医疗保险按项目费仍占支配地位,在公共投人不足与陈管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不仅激励了医疗服务机构诱导患者需求的行为,也刺激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这在一方面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将给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了带来巨大压力,增加风险。
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愿参保、大病统筹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参保刘象的逆向选择,从面直接威胁到制度财务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了的可持续性。医疗保险放弃“保小病”的制度设计,会弱化人们疾病预防的重视程度,进面加重医疗体系的治疗负担和医疗保险的给负担,给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带来给风险。
第三,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快,人均寿命也有明显的上涨,需要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量增加。人口老龄化会加剧公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限性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有限性乙间存在的矛盾,大大增加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的提高造成威胁。
总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是基本医疗保险平稳、有效运行的关键,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因此,只有建立、健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体系和与配套的风险防范机制,才能使医疗保险基金更有效的惠及人民。
医保基金自查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篇二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连城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要求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医保控费指标保持在较低水平。根据统计汇总,今年1-3月份,医院门诊总人次358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出院人次19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门诊住院率4.96%同比去年下降0.3%;二次返院率6.81%同比去年下降0.19%;住院总费用108.8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0.98%,医保基金费81.06万元同比去年下降9.51%;药品费用32.49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4%,大型仪器检查费用4.7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69%;平均每位出院患者医药费用5697.87元;较去年下降6.78%。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院
2017年5月8日
医保基金自查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篇三
(一)监督检查方式。2020年将集中专门力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并综合运用飞行检查、专家审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前提醒延伸。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二)突出打击重点。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三)加强协议管理。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方位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通过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医疗费用100%初审。采取随机、重点抽查等方式复审,住院费用抽查复审比例不低于5%。
(一)医疗机构。
1.以医保政策要求、医保付费方式等为借口,拒绝、推诿病人。
2.医疗服务项目设定不规范,医保支付价执行不到位,收费情况不公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收费清单不提供,人卡核对把关不严。
3.治疗和检查记录不全,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不真实、不完整。
4.以虚假宣传、违规减免、免费体检、免费住院、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
5.降低入院标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叠床住院等。
6.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
8.将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9.虚增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
10.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不按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超量出售药品,药师在岗制度落实不到位,药品(医用材料、器械)与其他商品未划区摆放。
2.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提供帮助。
3.使用医保卡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盗刷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药店会员卡充值。
4.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
5.串换药品(医用材料、器械),相关“进销存”台账未建立或数据不真实。
6.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行为。
(一)医保局监督稽查职责: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保中心职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各项基金的安全;负责建立基金财务分析制度;负责各项基金的会计核算及支付管理;负责各项基金的分类管理;负责各项基金财务预决算、支付、管理;配合基金审计、内控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县级统筹基金预决算;负责医保基金运行数据的测算分析。执行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复核和异地就医人员的手工医疗费用核拨;负责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情况进行稽核;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等。
(三)医共体职责:医疗集团负责建立对下属医疗机构及区域内民营医疗机构巡查及病历评审机制,接受医服中心巡查。牵头医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不同医疗集团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drgs等支付方式,防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管理医保基金,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医保基金自查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教办〔20xx〕6号文件及《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合医管(20xx)19号文件精神规定,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办法。各地大学生参保工作启动实施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高校。我校根据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使用的具体办法,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备案,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切实管好用好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参保大学生有效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同时,积极接受劳动、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当年度发生超支并由上年度门诊统筹结余资金解决后仍然超支、需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予以分担的,我校会申请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后拨付。但其中也不乏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目前仍享受系统的公费医疗制度。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是从1953年开始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是由国家和各级财政预算拨付,医疗经费经历了几次调整,目前的标准每生每年35元,但是随着高校的扩招、医疗技术的发展及提高、恶性疾病低龄化和贫困大学生的增加,加上财政医疗拨款不到位导致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经费拨发越发显得不够,各高校普遍存在着医疗费用超支,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大学生的生活及水平,甚至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水平。
我校参保大学生可以在全市64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任意选择就诊。在非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或不持身份证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在校期间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属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大学生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基金承担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在异地住院(包括转往异地住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在当地住院),先由个人或学校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两个月内,由所属高校凭转院申请、出院小结、异地住院医院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医疗费发票单据和高校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20xx年度已参保的在校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之日至20xx年6月30前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各高校负责于20xx年8月1日前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从20xx年7月1日起,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20xx—20xx年度全校人,参保人。 20xx—20xx基金的收支情况,基金支出:普通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包干使用。住院,三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7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5%,一级医院基金支付80%,异地医院基金支付70%,特殊病门诊治疗个人承担30%,基金承担70%基金结余元。20xx—20xx年度全校人,参保人。 20xx—20xx年度基金收支情况,基金支出:普通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包干使用。住院,三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7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5%,一级医院基金支付80%,异地医院基金支付70%,特殊病门诊治疗个人承担30%,基金承担70%基金结余元。20xx—20xx年度全校人,参保人。20xx—20xx基金收支情况,基金支出:普通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包干使用。住院,三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7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5%,一级医院基金支付80%,异地医院基金支付70%,特殊病门诊治疗个人承担30%,基金承担70%。基金结余元。
伴随着高校招生人数的扩大,大学生群体越来越庞大,大学生作为未来事业的建设者,其医疗保障情况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到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发育,而且对将来的工作也必然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据调查了解,将近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对公费医疗保障制度漠不关心,不知道自己所在学校的医疗保障形式,对保障项目不清楚,嫌报销手续过于麻烦,对校医院的服务不满意等,总之目前高校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状况不是很好,大学生一方面渴望方便快捷,保障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另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学生对医疗保险了解度不够,高校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健全,应尽快建立社会,商业和大病救助基金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大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基金自查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19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19年4月制定了《县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
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19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