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心得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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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心得篇一
企业印章是企业形象的一部分,其管理对于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印章管理者,我深刻体会到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和技巧,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关于“企业印章管理心得体会”的连贯的五段式文章。
第一段:引言(总结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和挑战)
印章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合法使用印章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合理规范印章使用是维护企业利益和防范风险的基础。然而,印章管理面临着许多挑战,如印章的滥用、遗失和伪造等问题。因此,有效管理印章对企业至关重要。
第二段: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要建立起规范的印章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文件,明确印章的种类、用途、权限和审批流程。其次,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印章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并规定印章的存放、使用和申请流程。这样能够有效地减少印章被滥用和遗失的风险。
第三段:加强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是印章管理中的重要方面。首先,印章必须妥善保存,并设立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其次,在印章使用时,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的监督和审批,杜绝印章被滥用和伪造等情况。
第四段:加强对印章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印章管理人员对于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和规范要求必须有清晰的认识,只有提高他们的意识和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管理印章。因此,公司应加强对印章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印章管理的有效性。
第五段:加强对印章管理的监督和审查
印章管理需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公司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或岗位,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贯彻执行,并对印章使用进行评估和审查,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同监督和保障的机制。
结论:印章管理对于企业正常运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品牌形象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以及加强对印章管理的监督和审查,可以有效地规范印章管理,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加强印章管理是每个企业的必然选择和需要花费精力去关注的重要工作。
印章管理心得篇二
近年来,印章管理成为了公安部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作为关键的保密工作之一,印章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名印章管理民警,我深切体会到了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系列的心得体会。在此,我愿将我的心得分享给大家。
首先,规范使用印章是印章管理民警工作的核心。印章作为重要的办公工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使用规定,以确保印章的安全和规范运用。作为管理者,我们要时刻监督并引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印章,严禁擅自私用或外借印章。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的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确保每次使用都有合法合规的依据。只有规范使用印章,才能有效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印章的可能性。
其次,加强印章保管是确保印章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印章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资产,必须严密保管,以防止丢失或被他人非法使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好印章的登记管理,确保每个印章都有专人负责,并对外传递进行详细记录。同时,要定期进行印章清点和检查,确保印章没有遗失或被篡改的情况。只有加强印章保管,才能确保印章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
再次,严格审核印章使用申请是印章管理民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印章的使用需要通过申请才能获得。作为管理者,我们要严格审核每个印章使用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只有审核申请,才能保证印章的使用符合规定,真正起到保密和鉴别身份的作用。同时,要对印章使用申请留有记录,并在使用完成后进行核对,以核实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加强对印章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是印章管理民警的基本要求。作为印章管理人员,我们要深入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印章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定。只有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印章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印章管理方法和技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和挑战。
总之,印章管理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作为印章管理民警,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和责任心,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印章保管和使用审核,同时保持学习和创新的态度。只有做好这些,才能更好地保护公安机关的印章安全,确保信息的保密和有效管理。
印章管理心得篇三
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对印章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工作在公立学校的行政人员,我深刻认识到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核心是规范管理、履职尽责以及注重安全。下面我将详细表述我在印章管理工作中的所思所感,以供大家参考。
首先,规范是印章管理的基础。印章是单位章程体现的重要载体,必须确保其真实、准确并且权威。因此,我建议在印章使用方面,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操作。此外,印章的保管也严禁擅自改动,一旦发现变动,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调查。通过规范的管理,可以确保印章的使用权符合法定程序,避免任意滥用印章的现象发生。
其次,履职尽责是印章管理的核心。印章的管理责任应该明确归属于相应的责任人,他们必须十分认真地履行管理职责,将印章管理工作做到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始终将印章的使用权集中在自己手中,严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并主动参与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我也加强了与上级印章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向他们汇报印章的使用情况,并积极参与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印章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安全意识是印章管理的重要保障。由于印章的使用权具有相当的权限性,印章管理的安全风险不可忽视。在我所在的工作单位,我独立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为了确保印章的安全,我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我将印章保管在柜子的最安全位置,门关好锁好。其次,我每天都会对印章进行巡查,确保其安全存放。最后,我将印章的使用权限限制在部分相关人员之间,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通过这些措施,我相信印章管理的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降低。
第四,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印章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传统的印章管理存在许多弊端,如时间长、效率低等。为此,我积极探索适合我单位的信息化管理方式。我制定了电子印章管理系统,通过在电子印章上设定权限,实现了印章使用的远程操作和自动流程控制。这不仅提高了印章管理的效率,还降低了管理成本,并且能够有效避免印章被滥用的情况发生。信息化建设为印章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也使管理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最后,印章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印章管理涉及到单位每一个成员,他们必须共同维护印章的安全和权威。在我工作单位中,我积极倡导全员参与,组织开展印章管理培训,增强大家对印章管理的认识和意识,不断提高印章的使用正确性和合法性。通过全员参与,形成了共同管理的合力,进一步提升了印章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总之,印章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单位的权威和形象。在印章管理中,规范是基础,履职尽责是核心,安全意识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效率的途径,全员参与是形成合力的重要保证。只有做到这五个方面,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印章管理的水平,保证其正常和安全运行。希望我的一点心得和体会能对大家的印章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印章管理心得篇四
作为一位企事业单位中的一员,印章管理是我每天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长期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我逐渐领悟到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和规范化的必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印章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一种特殊的办公工具,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在国家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确保印章的使用合法合规。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盖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印章管理要加强安全保密。印章是企业的象征,具有重要的盖章功能。所以,印章管理要注重安全保密。首先,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印章遗失、被盗或者被冒用。其次,印章使用要严格控制,只有相关授权人员才能使用印章,并且在使用之前要核实身份和授权范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保障印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再次,印章管理要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一个良好的印章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防范失误非常重要。制度要明确规定印章的申领、使用和管理流程,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且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大家对于印章管理规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此外,印章管理要精确、快速、高效。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印章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所以印章管理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精确、快速、高效地处理各类印章事务。我们要精确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需求,以免发生误用或者滥用印章的情况。同时,我们要尽量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间,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最后,印章管理要践行诚信守法。印章是企业的象征和标识,我们在使用和管理印章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诚信。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制度规定,不得利用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滥用印章增加个人利益。只有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印章管理,我们才能赢得企业和职业的信任和尊重。
总之,印章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且需要高度规范的工作。只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安全保密,执行制度规范,精确快速高效,践行诚信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印章管理的职责,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印章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印章管理心得篇五
印章在现代社会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不仅用于证明身份和身份认证,同时还用于保护重要文件和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机密性。由于它们的重要性,印章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印章档案的管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单位的印章进行统一编号、维护、保管、使用、申领等全过程的电子化信息管理。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印章档案管理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档案编号的重要性
印章档案编号是印章档案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为印章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对于单个单位的印章,编号可以将印章与单位进行关联,方便进行管理;对于大规模机构或团体,印章编号可用于识别和统计印章类型和数量。在我的工作中,我发现要想印章档案管理成功,一个简单而有序的编号系统非常重要。印章档案编号的设计应当体现整个档案中心的顺序、唯一性、完整性等原则。
第三段:印章档案申领的流程
印章档案不仅要统一编号,还需要有完整、准确和可通过的申领流程。在申领印章之前,必须了解使用目的,承担责任人员的职名和封存情况。然后,对所有需要使用印章的员工进行审查和审核。申请人必须经过身份审查、印章归还情况审核、领用数量限制等步骤,只有通过审核才能领取印章。这种申领流程,可以帮助保护印章档案的机密性,同时也减小了与印章档案管理有关的风险。
第四段:印章档案的保管
印章档案保管是印章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保管过程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管要求必须符合员工保管的原则和要求,并严格控制存储环境,以确保存储的安全。在保证印章档案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印章档案的存储方式,合理安排存储容量和存储设施,同时还要注意预防因人为疏忽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印章档案丢失和毁损。
第五段:结论
印章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和时间耗费的任务,但它对任何组织的安全性和健康发展都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可靠的印章档案管理系统,可以额外增加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我发现通过数字化的印章档案管理系统,印章档案管理变得更加简单和有效。系统可以轻松跟踪归档和记录文件,同时可以提供安全、可靠和易于管理的档案,从而确保管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因此,数字化的印章档案管理系统应该成为现代组织的有力工具。
印章管理心得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银行印章管理是银行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我多年来积累了一些关于银行印章管理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关于银行印章管理的经验和见解,希望对其他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第二段:确保印章安全(250字)
银行印章的安全性是银行印章管理的核心问题。首先,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使用的权限和流程,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其次,要注意印章的妥善保管,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接触和使用印章。同时,要定期检查印章,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无损坏。最后,需要建立有效的印章记录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印章管理中的漏洞,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段:加强印章使用的监督(250字)
除了确保印章的安全性,银行还必须加强对印章使用过程的监督。首先,要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每次使用都经过授权和审批。其次,要加强对印章使用过程的实时监控,比如使用监控摄像等技术手段。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审计制度,对印章使用进行备案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后,要进行定期的印章使用情况核查,确保印章使用符合规定。
第四段:防范印章被冒用(300字)
印章冒用是银行印章管理中的一种常见问题,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首先,要加强员工对印章冒用的意识培养,通过相关培训和宣传,让员工认识到印章冒用的危害性和后果。其次,要完善印章制作和登记制度,确保印章的制作和登记程序规范严密。再次,要加强对印章使用流程的监控和审批,确保印章被合法使用。最后,要定期对印章进行检验,验证印章的真伪和完整性。
第五段:印章管理的重要性与挑战(250字)
银行印章管理虽然重要,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技术发展给印章管理带来了新的风险,比如印章可以被仿制或篡改。其次,人为因素和内部作弊也是印章管理面临的挑战,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教育。最后,印章管理还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紧密配合,加强对印章管理的监督和协调。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但银行印章管理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只有加强印章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银行的安全和稳定。
结尾(100字)
银行印章管理是银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银行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的印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印章安全和使用的监督,防范印章被冒用,银行可以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印章管理面临的挑战,并努力解决问题,确保印章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印章管理心得篇七
为使印鉴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鉴使用的.权威性及凭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专用印章(主要指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办公室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工程专用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鉴。
(三)介绍信:印有公司名头的介绍信。
(一)凡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关联或责任关系,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件或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需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一般事务往来文件或证明材料需由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专用章)。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开具时,必须经部门分管总监或副总审阅后,送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4、总经理批准。
5、工程总监实施预算审核还需具备财务预算部意见销售专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销售合同、内部文件、印刷品确认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销售总监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范围外需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经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发文、任命、合同、协议、委托书、证件、其他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办理按公司有关规定细则办理建立用印登记制度。所有印章申请使用者在申请使用印章时必须先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附表xzrs20xx-013-1),按上述《印章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内容规定,报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印章保管人员方可给予盖印,同时印章保管人员须同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xzrs20xx-013-2)”(申请人需签字留存,同时“印章使用审批表”留作存档)。否则,因为印章使用审批过程中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由印鉴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各类印鉴由总办及所在部门设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
(二)印鉴启用前行政人事部统一要建立印鉴保管登记册,载明印鉴名称、印模、启用时间和姓名。
(三)印章保管人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如有遗失或误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权负责,经审核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各级批准人负责。
(四)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需经总办负责人或印章使用批准人批准,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续(载明借用时间段、用途、使用地点部门等);当日使用完毕,必须当日交还印章保管人员,并履行手续。
(一)由于名称变更、机构撤消、式样改变,印章必须停止使用。旧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机关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封存,并在2年后统一销毁。
(二)介绍信用完后,存根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心得篇八
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的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和允许使用的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二条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一般不准私自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法人)批准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印章保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都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须造册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因公需要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义做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举动。
第十七条凡发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各部门的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制度条例办法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结算等。
(4)对其它单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一切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自觉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机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内容。
印章管理心得篇九
一、印章管理由专人负责,印章管理者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任何不正当的行为。
二、使用印章时,要严格遵守审批制度,未经党委书记、局长、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的,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三、设立专门的公章使用记录,使用印章时,要记录清楚用章时间、文件内容、审批人、经办人。
四、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特殊情况需经局长、书记审批。
五、印章加盖要符合公文制作有关规范要求,位置要正确,印迹要清楚。
六、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损坏;要保证印章清洁。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2、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携带使用。
3.1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3、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3.2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2、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5、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一
一、刻制公章,由使用公章部门写出书面请示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校办出具介绍信,到定点刻制厂刻制,不得私制刻制或随意改变公章图样。
二、启用新印章,须在校办留存印模、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启用校印,则由校办发出启用印章通知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校印和校长印的审批程序:
(1)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上报材料、协议、合同等,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校办予以登记、用印。
(2)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各种证书,由承办部门编号造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校领导批准签字,才可加盖学校印章。
(3)有关证明材料,如学生成绩、在读学生表现、教职工工资收入、房产、在职职务职称等证明,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出具证明,如果确需加盖学校印章的,须经校领导或受委托的校办主任审查批准。
(4)补发毕业证,须本人向学校教务处或学校档案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或档案室审核后,凭以上部门提供的'有效档案资料,经校领导或受委托的校办主任审查批准后,方可加盖盖学校印章。
(5)使用校长印章须经校长同意。
四、使用学校介绍信程序: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二
1、组建、成立一个新机构或机构改变名称需颁发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会批准制发。
3、各部门内部所需的各种印章,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園:
1、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报给地方政府的各类报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各单位代表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2、公司与各部门、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通知。
3、公司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通告、通知。
4、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
(二)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范围:
1、各类报出的财务报表。
2、授权委托书。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一)凡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者,均须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
(二)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政府部门的报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如遇总经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经理代签。
(三)一般性文字材料,由公司部门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类合同、协议、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个人印章时,由总经理签字。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同时需加盖公司法人个人印章时,签发人与所盖个人印章应相符。
(六)需开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没有总经理签字特许,不得使用印章。
(一)公司章、法人章,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所持冠以“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的专业用章。均由各部门派人负责管理。
(三)印章的保管必须做好安全、保密。
(四)印章一般不准离开保管处,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用印时,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印章不得离身,不得私自交给他人代为使用,保管人外出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但需登记代管时同。
(一)盖章时必须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做到上不压文,下压日期。
(二)用印章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结信、使函、投标书、报表、奖状)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领导签批的手稿。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三
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
(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五)其它情况需加盖医院公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批同意(附件三: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
(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
(一)印章的管理
1、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处室、科室行政章由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2、其他各类业务和专项工作印章,由各处室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3、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处室、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4、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附件四: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4、严禁私自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借用人须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以单位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财务、纪检、相关处(科)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
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须由组织人事处出具证明,由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7、任何印章管理责任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骑年盖月”,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管理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与继任者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3、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做好戳记,统一去角封存或送政府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四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记表》表2:《公章使用申请》。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五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管理,促进学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视发文卡片盖章。
3、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送的报表及资料。
4、学校外出人员介绍信,职工探亲、领取邮件。
3、刻制过程应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任何人不准留样或仿制。
1、在选择确定印章启用日期之后,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通知。校内部门公章或业务印章的启用由校领导决定,并由校长在校内发出通知。
2、启用印章通知应附印模,同时报上级单位备案,启用通知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1、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长特制章由校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内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专管。各部门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措施,加强对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选择好场所和人员。学校各类印章应放在办公室保险柜中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3、印章管理人员不准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锁放在办公室抽屈内,如果发现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应立即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为了严格手续,增强制约关系,学校公章和校长特制章应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及时清洗和保养印章。
1、印章管理人员对超出范围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准手续。在报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用印内容与用途,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批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2、对于不超出范围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内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备查。对虽在规定范围内的用印,但对情况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3、对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4、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5、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6、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程序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7、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8、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9、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1、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2、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
(1)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
(2)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
(3)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十七条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三)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五)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印章管理心得篇十八
一、目的: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三、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范围: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五、内容:
(一)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信笺介绍、证明信。
2、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六、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