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兼并方案(优秀19篇)
在确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的性质和背景进行充分的了解。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误区需要避免呢?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一些较为典型和实用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公司兼并方案篇一
为加强公司管理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司福利分配机制,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职责。
1.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前期福利申请和审核。
1.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福利、资助方案拟定审议,对福利资助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稽查、审核。
1.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福利资助记录工作。
1.4、总经理负责员工福利资助方案以及结果审批。
2、福利。
2.1、探视。
2.1.1、凡在公司试用期满员工在生病住院期间(凭住院通知书)均为探视范围之内。
2.1.2、普通员工住院期间人力资源部经理亲自探视并送慰问金200元。
2.1.3、管理人员住院期间由分管副总经理视病情送礼品。
2.1.4、因公或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员工住院,都由总经理亲自探视并送慰问金500元。
2.1.5、特殊事件及突发事件由总经理另定。
2.2、体检。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2.3、旅游。
每年度被评选出优秀员工和优秀企管可享有公司组织免费旅游一次。
2.4、婚育及生辰。
2.4.1、在公司服务员工如在合同期内结婚,公司为其安排湖北省内两日游。公司安排人员(副总以上)出席婚礼并送礼金。礼金标准为1000元。
2.4.2、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员工父母过六十大寿时公司派员祝贺并送贺卡礼品。每年重阳节、春节期间,组织高层领导探视优秀员工父母、祖父母(年龄70岁以上)并送节日礼品。
生日礼物。
2.5、探亲报销。
2.5.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省外员工每年可享有四次探亲双程路费报销。
2.5.2、从20xx年5月开始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排有计划进行探亲,在规定探亲假内不回家探亲员工如继续上班,公司则按报销费用80%进行补贴。探亲假内不回家探亲而且也未上班,公司取消其享有探亲报销资格,同时之后不予补探亲假。
2.6、资助。
2.6.1、凡在公司职员子女入重点初中、重点高中、一类本科院校,凭录取通知书公司给予奖励。家庭困难职员子女升学可由职员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提出资助申请,经公司核实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6.2、在公司服务两年以上员工亲属有创业需要,可提出创业方案、与职员亲属证明、抵押证明,证实属实可行后,由公司提供低于银行利息有息贷款;如有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方案,由公司商议后以参股方式提供创业资金。
2.6.3、凡在公司服务员工(试用期满)如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打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部核实清楚后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给予一定资助,资助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7、保险。
凡是在公司服务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社保。
2.8、年休假。
凡服务期满一年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2.9、交通、通讯、住宿(外地员工)、误餐补贴。
详见各项补贴实施办法。
3、本制度从**年7月23日开始实施,原制度即日废除。
公司兼并方案篇二
为积极响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提升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推进道路运输安全,认真执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我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实际,决定从20xx年9月对我司所属车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省道路旅客运输“五个严禁”和州“八个严禁”、“十个一律”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整治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组织落实好此次自纠自查工作,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内容:1、对所有客车车辆从业资格、驾驶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进行排查。2、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例检。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4、对从业人员及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加大gps动态监控,加大路检路查工作,排查重点线路、路段是否存在重大隐患。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结合公司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自纠自查”行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全面推进“自纠自查”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
1、严格执行驾驶员准入考核制度,严格录用三年无重特大交通事故、有相应驾龄资历、持有客运车辆资格证书、身体健康的驾驶人;严格录用服务态度较好,品学兼优的乘务员,待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清理客运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是否规范、齐全、有效,驾驶员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保险等是否按时间完善。
3、重点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刹车、转向是否灵活有效,车辆电路老化和轮胎磨损情况,车辆大灯、转向灯、刹车灯是否有效;车辆是否配有一定量的灭火器及防滑设施;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明确专人对二级维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强制二级维护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与符号资质的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清查不按规定项目维护、漏项维护或只收费不维护行为;严格落实乡下赶场车辆每日自检自查工作,是否认真填写“安全行车日志”。
4、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要把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同时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学习,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真正含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监督驾驶员严禁以任何借口超员、超速及超出行政许可线路经营,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将车交给其他未经公司核准的驾驶员驾驶,对作风差、安全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违章操作的驾驶员、乘务员要停止其从事运输工作。还要与司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并且要让司乘人员熟知责任状的内容。对违法违章驾驶员公司将作出严格处理。
5、加强gps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管理客运车辆运行线路、发班时间、发班地点,严禁串线经营、不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发、争抢客源,严禁堵车垄断线路,私自开辟线路及未经验收的禁运线上拉客营运;要加大路面安全检查的力度,在路检路查中查看重点路段,严厉查处违章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严查易燃、易爆、腐蚀、禁运物口、人货混装及超员超速,发现及时纠正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并对严重的进行限期整改。
6、强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8月份)对本公司在“自纠自查”行动中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突出的各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自纠自查”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各谋其位,切实将工作做实,努力夯实公司管理基础。(二)注重活动效果。根据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深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
公司兼并方案篇三
自20xx年我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没有停止对先进管理理念的探索;但相比理念而言,我更深深感到:企业更急需的是将先进理念转化为实务,进而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
一、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只要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那些成功的知名企业(比如海尔等)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这些成功企业的共同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且有很好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是企业必不可少的软件设施,也是企业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石。
二、坚决的执行力。
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企业建立健全了相关和理规章制度,而且制度比较细化,也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开始实施的时候制度确实起到了相应的作用,但是一段时间后感觉制度就不存在了,没有人遵守,也没有人监督执行了。最终回到了没有建立制度这之前的状况,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企业没有坚决的执行力,缺少监督、执行的人,没有人愿意去做恶人,执行制度时一再迁就,致使制度最终逐渐弱化、消失。
假设公司规定办公室区域不允许抽烟、员工上班一律穿着工装佩戴工牌,那就必须指定人员每日作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即作相应经济处罚并作公布、通报,此项工作不能间断,必须长久持续下去。每一个经讨论后决定成文并组织实施的制度都必须有这样坚决的执行力,久而久之,企业会形成一种制度文化,当再有新的制度要实施时,员工会非常自觉的遵守执行,新员工进入公司也会很快融入到企业的制度化管理中,如果没有坚决的执行力,企业就难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管理。
三、明确岗位责、权,形成岗位责任制。
我们有时会发现,当某一件事在实施过程中出了问题了,想找责任人时,好像参与的人都有责任,又好像参与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责任,实际上是“集体负责=集体免责”的现象。企业如果没有明确岗位责、权,形成岗位责任制,这种现象就会时有发生,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很难提高,增加了企业员工不作为的风险。因此,建议对企业的每一个工作岗位进行工作分析,作岗位描述,明确岗位责、权,形成岗位责任制。如没有明确责任就无所谓负责,无所谓负责就没有工作绩效目标,也就没有工作压力,没有工作动力,开展工作就更谈不上效率了,工作常会发生重复、遗漏、推诿现象,也使员工容易产生挫折感。
同时,明确岗位责、权,形成岗位责任制,可以为企业定岗、定编,确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提供良好的依据,另一方面,从而可以使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分配、工作衔接和工作流程更加顺畅。
八、四、建立完善人事后勤档案。
每家企业上至决策成立,下至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的管理,怎么如何科学管理是我们企业一直探讨的话题,我觉得从以下入手:
1、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督促与执行力度。将服务的观念和意识,以实际行动带到后勤保障工作的实际开展中去。在后勤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加强与周围同事的交流和沟通,学习优秀的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查漏补缺,加强交流增进彼此共同进步,提高部门自身的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后勤工作方面的主要措施是:
(1)、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对后勤工作的各项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
2、严格控制各项管理费用,完善并执行费用审批流程,严格按预算执行。
(1)、对办公用品及办公固定资产的购进、领出,做好领用和购进的记录登记,做到记录清晰,查阅明了。
(2)、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做到物品管理合领用帐物相符。
(3)、无论办公固定资产还是办公消耗品,均形成档案,物品的入库、出库严格登记手续。
(4)、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库存和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做好后勤常规服务工作。
(1)、每月做好对办公用品的发放,调查及了解各申购部门对申购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工作顺利开展。
(2)、公司财产及实体物品管理。包括公司办公区域内的所有公共财物和办公区域外环境区域内的财物,定期或不定期对这些财务进行检查了解这些物品的使用情况和所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对日常工作和使用中损坏的财物进行清点和统计,适时进行维修、维护,以节约为根本,做好物品的循环及可持续利用。
(3)、对公司员工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将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和管理,重点是开发人的潜能、激发人的活力,使员工能积极主动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充分的发挥承上启下、上通下达的纽带作用帮助企业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使员工在心里形成以厂为家的情节,好的给与奖励,错的给与批评,赏罚分明,在企业有基础的给与员工之福利,保险、单休是现在中小企业正规化的途径,以此作为福利,来温暖员工,减少流失率,使企业走上正规的轨道上,对员工实行一种创造理想的氛围,为员工做好职业规划,通过实践,来进行不断地培训,体现个人价值,促使员工将企业的成功当成自己的义务,从而提高员工个人和企业整体业绩。
(4)、对公司的值班、门卫、安全防护工作。对公司聘请的安保人员值班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公司夜间和节假日保卫安全工作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注意保卫休息值班室和日常工作区卫生内务情况。逐步建立值班登记和会客登记制度,避免闲杂人员随意出入,特别是夜间和节假日更要注意防火、防盗、水电安全使用的情况,做到安全第一。
5、随时了解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向全体员工进行告知。
6、完成公司出现、领导交办、公司员工需要及时处理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五、做好人事管理制度。
我到恩乐入职,只填写了一张入职表,由此看来我们企业完整的人力资源制度,并没有,其实员工员工档案从求职开始(求职登记表——考核登记表(公司七日考核)——正式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学历等证件——月度员工考核表)构成,公司应将其完善,其实员工入厂时,公司应该具有一本完整的员工手册,作为入厂前的培训和指导,其目的是让新来员工能全面深入得了解公司的运作体系,岗位职责,明确的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自己在这个岗位上要做什么?怎么做?在公司中需要遵守那些制度,?怎样的事违规?违规的处罚又是什么?在薪酬方面,除了基本工资还有哪些待遇?企业里不光有罚款,奖金是如何评估、核算和发放。也就是说新入职的员工,都是盲只,即使上岗了,也一时难以融入到团队的正常作业中,因为他要花大量的时间去适应和咨询,从老员工哪里对其也得侧面了解,人的素质和修为都是有高低的,所以他们对新员工的陈诉往往众说不一,或一知半解,甚至个别的员工还会恶意中伤公司形象,照成人员流失,所以建立员工日常考核档案,至关重要,就像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一样,评估越好,得到越多,还有例如公司工装需要扣款,以什么为标准,扣多少都需要用一套整体的制度约束大家,使大家一目了然,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加深印象,现在企业的制度不是规范,这也是重中之重。
七、企业文化建设——以“心”留人。
关于企业文化,通过观察大量成功的企业我们会得到一个结论,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企业文化是一个多元素的问题,而在行政人事方面我则认为是:以人为本。
我期望公司能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平台,将留心作为公司的人本追求。留人不是目的,留心才是根本,人在心离,离心离德,只空留一具躯壳,表现在工作上不是得过且过就是心不在焉,不是事不关已就是不闻不问,更有甚者损公肥私。人在心在,同心同德,能和企业共守一份心灵的'契约,彼此信任,表现在工作上能真正自动自发地努力,能心怀感激地工作,能无怨无悔地投入。心在人离,心存感念,身在他处也能想念公司,关注公司、支持公司、宣传公司。公司留人,通过留心来留人,公司以事业来留心,以待遇留心,以感情留心,以诚留心,以心留心。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对如下:
1、格局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厂规厂纪。
2、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架构,并张贴公布。
3、对办公区。工作区。休息区做一次全面的清扫。
4、制定生产区域操作规章,并划分卫生、工作责任区。
5、对库存再做一次详细清点,报办公室和财务核查,并督促采购部门,对清理出的废料。杂物库存品进行调换合清理。
落实、评估考核等等,把公司想要的结果,每月用数字的形式真是的反映出来。
7、我们的管理制度,必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酌情而定,它是以公司的章程指导下涵盖一下制度,各部门个专职人员岗位职责、职能部门工作描述,员工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秩序井然,在无形中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把公司的形象和业绩推上一个崭新的高度。
公司兼并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及总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电力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及《××州电力总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针对公司近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督导。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
××*××*××*。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监察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巡视组。
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四)督导检查组。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和检查。
组长:××*。
副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督导单位: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
(五)单位互查组。
1、第一小组。
组成单位:电力安装(修试)分公司。
被查单位:发电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2、第二小组。
组成单位:发电分公司。
被查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3、第三小组。
组成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被查单位:电力安装(修试)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4、第四小组。
组成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5、第六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6、第七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被查单位:水利工程××*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尹文国。
7、第八小组。
组成单位:水利工程××*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被查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田军。
单位互查时间于4月10日前完成并形成汇总检查报告上交于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到岗到位工作要求。
1、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及百日安全活动。公司于3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2、加强领导,到岗到位。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公司督导组督导各单位活动开展并深入一线班组。重点督导领导干部到岗到位、重点检查电铁配套工程、联合经营各水利工程及电站技改工程的安全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亲自组织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
3、落实计划,挂网督办。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控。并将计划发布到公司网页,实行挂网督办。各单位领导要及时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实际问题。
4、完善标准,全面履职。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和标准并严格落实,将到岗任务细化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间,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岗位职责不留死角。
(二)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
1、落实作业环节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行作业工作准备会制度,现场作业前一天项目部、各班组召开准备会,全面分析现场作业的危险点和控制重点;认真执行班前会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对任务、危险点、作业程序、安全措施清楚;加大安全稽查力度,稽查覆盖面要覆盖到所有的作业现场,并确保稽查质量和效果。
2、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各单位要分专业全面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库,突出抓好防人身伤害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落实,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开展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针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要认真执行现场勘察制度,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审批要求。
(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
1、强化安全规程制度执行力。全面清查、修订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深入推进新“安规”执行。认真编制现场施工作业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监护。
2、认真贯彻落实“两票三制”。组织学习新“两票实施细则”。开展“两票三制”专项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重点。
3、开展防误管理专项监督。严格执行《××省电力公司防误操作管理规定》,严禁随意解锁;严格解锁操作的管理、批准和监控,建立解锁逐级向上一级“说清楚”制度。严格接地线管理制度,严禁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按顺序装拆。开展防误操作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防误装置配置满足“五防”全面性和强制性要求。
4、全面推行作业现场标准化。按照《××省电力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各类施工、检修及运行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推进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落实检修、技改现场安全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配置,推进检修、技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反违章工作力度。
1、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氛围。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创意性、实效性,以“学安规、反违章、防人身、保平安”为主题活动,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安全知识竞赛、业务技能竞赛、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公司计划5月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深入开展安全反违章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大力实施现场查违章、违章查根源、根源查管理、管理查落实的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和作业规范化,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监护制度,实行安全监察人员提前介入机制,推广施工作业前“危险点告知”录音监督。
3、全面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在公司网站全过程、全方位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4、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优势。各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活动目标纳入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评比考核范围。通过设置各类党员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安全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简报”、“党员身边无违章”、“我为安全献一策”、“争创安全先锋”、“安全班组”等活动。
(五)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认真执行《××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州电力总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网上挂牌跟踪督办,每月在网上及安全生产分析例会上通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录入事故隐患数据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按计划落实整改。开辟“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开展“两票”、安全设施标准化、变电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分包安全专项治理和“家族”性设备故障及缺陷等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苗头。
三、实施步骤。
“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从3月1日起到6月10日,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划分及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制定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和措施,印发活动方案及重点措施。公司于3月10日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二)推进实施阶段(3月11日—5月31日)。全体干部员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结合本岗位职责和到岗到位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扎实开展反违章工作,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活动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公司于6月5日前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加强交流学习,评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兼并方案篇五
尊敬的领导:
根据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为便于我司办理工商、税务等年审年检业务提供出本司合法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现提出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方案,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情况及法律法规介绍如下: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事业,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
社会保险主要由企业和个人承担,企业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与金额如下:
社会保险受益人是社会保险的对象(即员工),社会保险资金由企业和员工方面按国家相应的比例承担,社会保险缴纳实行保底封顶的政策,即缴纳基数下限不低于所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目前阜阳市社保缴费基数为2391元,以最低参保基数为例,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
员工个人承担缴纳部分为:267.16元。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704.78元。
入职员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在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至一年为期,由企业为员工(未毕业的实习生、临时工、或其它公司外派借调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并按当地最低参保基数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自行转移原社保至社保局,不同意转移的,不缴纳社保。截止至20xx年3月18日,利属本司管理的正式员工有360人,其中参保员工有126人,即每月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126*704.78=87392.72元。
优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及公司相关证照年审年检的需要,扩大了享有社会保险福利的群体,体现了企业的人性管理,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加员工的归属性及稳定性,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缺点:社会保险费用的支出会较高。
方案二、职级及特殊岗位方案:
1、经理级(含副经理)以上员工,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至一年为期,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截止至20xx年3月18日,利属本司管理的副经理级(含车间主任)以上员工34人,其中参保员工有28人,即每月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28*704.78=19733.84元。
2、入职满一年表现优秀的办公室人员及车间技术骨干人员,这类人员需提交社保申请单,经审批后,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截止至20xx年3月18日,利属本司管理的入职满一年的技术骨干人员共147人,其中参保员工60人。即每月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704.78*60=42286.8元。
若两项均缴纳,每月费用共应支出62020.64元。
优点: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明确,易于操作,社会保险费用的支出会较低。
缺点:覆盖范围小,参保人员少,不利于基层员工积极性的发辉,且易受生产及人员调动影响。
方案三、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与员工签订《自愿不够买社保的协议》,现时为员工购买社保最低基数个人需支付267.16元,建议可支付300元费用给员工作为不购买的社保的补偿。
优点:部分员工不需要支付费用,公司可以减少较多支出。
缺点:日后存在纠纷风险,但届时可依据员工签订的《自愿不够买社保的协议》证明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保,若员工提出仲裁,实务中是员工再返还给单位这部分钱,单位再补缴,单位不会受行政惩罚。
以上方案,均可单向或多向施行。
妥否,请领导批示!
公司兼并方案篇六
近几年来,乡镇企业的发展迅猛,已成为县域经济结构的主体和发展的亮点,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国企下岗职工的主要渠道。乡镇企业融资难,既受乡镇企业自身缺陷的影响,又受客观外部因素的制约。
乡镇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从乡镇企业自身来看,规模小、发展层次低,经营业绩、信用状况不佳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是其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乡镇企业生产结构不合理,导致金融机构不敢盲目投放资金;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大多乡镇企业财务数据失真以及不少乡镇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从金融部门来看,金融机构认识上的偏差、贷款审批权限上收、授信准入条件以及信贷激励和约束的不对称问题,也是乡镇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而从社会环境来看,缺乏有效的社会担保体系和对乡镇企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成为造成乡镇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解决乡镇企业融资难,需要从五个方面入手:
金融机构应强化信贷资源配置。一是实行弹性信贷授权授信制度,适度增加县域信贷投放总量。各金融机构应改变观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在贷款额度权限配置上灵活掌握,放宽基层行的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权、授信额度和范围,使县级支行有能力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有信用的乡镇企业客户群,逐步缓解县域信贷萎缩现状。二是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和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地方信贷管理制度,允许信贷风险的存在,切实废止信贷管理零风险,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三是改革和完善服务手段。根据乡镇企业资金需求少、要求急、周转快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合乡镇企业的贷款操作程序,在贷款企业评级、担保、授信等方面制定合理的简便的操作程序,要统一评估标准,保证评估质量的科学性、公正性、通用性。四是增强信贷资金营销观念,强化市场意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机制。
乡镇企业应自我完善,自我发展。首先,乡镇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别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透明度。其次,应通过提升产品和经营层次,避免低水平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真正增强企业实力和发展后劲。第三,切实提高企业信用观念,提高信用程度,遵纪守法。第四,建立健全乡镇企业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管理。
发挥农村信用社主力军作用。目前广大农村信用社都将精力集中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上,相对忽视了对乡镇企业资金投入。农村信用社应立足自身实际,在支持农业产业调整的同时,用足用好富余资金,适当投放到发展前景好,经营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地方乡镇企业。
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投入。加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支持力度,除利用窗口指导等政策导向外,中央银行对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方面予以倾斜。
地方政府应大力优化社会环境。一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地方政府应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支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对于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可以以社会为主筹集担保资金,确保乡镇企业担保基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进行市场化运作。二是优化金融环境。第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机构支持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在场地、税收、配套设施方面给与一定的优惠,鼓励企业发展。第二,规范中介部门行为。企业抵押评估上要制定统一的抵押品登记、评估程序。要降低收费标准,减轻贷款企业负担,减免重复收费项目。配合金融部门清欠贷款和处置抵贷资产。第三,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引导乡镇企业和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同时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加大清收贷款力度,打击逃废债行为。
公司兼并方案篇七
为丰富分公司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大的动力迎接20xx年的到来,分公司工会小组针对实际情况安排了两组迎新工会活动,分别设立了以下项目:
一、分公司小型室内运动会。
1、跳棋比赛,活动规则如下:
(1)分公司20人分5组进行预赛,每组取第一名进行决赛。
(2)各人抽签决定自己的预赛小组。
跳棋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2、部门踢毽球比赛。
(1)分公司分:办公室、经纪业务部、财务部、财富中心、电脑中心等五个部门,每部门人员均须参加2分钟踢毽球比赛。
(2)比赛以部门参赛人在2分钟内完成的踢球次数的平均数计算比赛结果。
踢毽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单人跳绳比赛。
(1)此项比赛为报名参加。
(2)一人摇绳(单摇),双脚起跳身体腾空后,跳绳自脚后沿身体额状轴转360度为一周期,计为一次,如未完成计为一次失误。在一分钟时间内按累计次数多少排列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名次并列。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一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
单人跳绳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夹乒乓球比赛:
(1)此项比赛为报名参加。
(2)参赛者站立在间隔3米的桌子中间,左右桌上各放一盆。
(3)xx个乒乓球摆在右边的盆中,参赛者手持筷子,将自己右边桌面上盆里的乒乓球用筷子夹到左边桌面上的盆内。
(4)比赛以最短时间内完成xx个乒乓球的转移为胜出。夹乒乓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4、顶气球比赛。
(1)此项比赛两两组合(推荐男女搭配)。
(2)参赛者抽签决定对手组进行预赛。
(3)以预赛结果抽签决定决赛对手。
(4)比赛选手分站分割线两端相互头顶气球,身体除头部外任何部位不得接触气球,一方未接到气球使气球落地着为失败方。
顶气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注:各个项目的裁判员将由该项目没有进行比赛的同事做裁判。
二、卡拉ok大奖赛。
1、活动概况。
(1)主题:快乐参与我心飞扬。
(2)时间:初定为20xx年xx月20日。
(3)地点:凤凰南街鼎盛钱庄。
(4)参加人员:分公司全体员工。
2、活动内容。
(1)凡是分公司在职员工必须参加。
(2)参赛选手自行选择好一首比赛歌曲。
(3)参赛选手按抽签号顺序上场演唱;
(4)参赛选手的演唱不受歌曲和戏曲的限制,不受语言种类的限制;
(5)参赛选手演唱时,其余19名同事组成评委会,以10分制进行打分。
(6)将所有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加权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得分)。
3、比赛评分细则。
(1)歌词吐字咬字清晰规范(3分)。
(2)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音调标准)(3分)。
(3)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2分)。
(4)节奏感、与伴奏带合拍情况(2分)。
(5)演唱结束后评委直接亮分。
(6)由工会小组统一计算得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报分时报到小数点后2位;
(7)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取并列名次。
4、奖品设置及经费预算。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五名。
本次活动机会难得,望各位同事踊跃参加。
20xx年xx月。
宁夏分公司工会小组。
公司兼并方案篇八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实行合并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实行新设合并,甲乙双方均解散,合并成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二、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商号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3、资本总额为____元,因合并而设立时发行股份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全部由甲、乙公司股东以股票对换。
4、住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三、甲乙双方实行合并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双方可协商延期。
四、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甲乙双方合并后新设丙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____元。
甲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公司股票,每换一股,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无须交付差额)。
乙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的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的公司股票,每换一张股票,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对换时无须交付差额)。
五、甲乙双方于合并期日所有的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丙股份有限公司承受。
六、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支出等,应经对方同意。
七、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自然成为丙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甲乙双方因合并各裁减管理人员及职工________名,裁减工作于合并期日前完成)。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九、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一周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申请未获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十、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兼并方案篇九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uy―outs,缩写为mbo,又译经理层收购、管理者收购等),是典型的舶来概念。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ikewright)提出了该概念[1]并给出了相应的定义,即属于管理企业地位的人收购企业[2].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层收购的概念导入我国经济学界逐渐被认可[3].但迄今为止,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表述尚处于众说纷纭的局面,没有准确完整的定义。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lbo,即leveragedbuyout)的一种特殊方式,当运用杠杆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层时,一般的lbo就演变成了特殊的mbo[4].在这个意义上,管理层收购也可称为“管理层融资收购”[5].也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者为了控制所在公司而购买该公司股份的行为[6].还有人将管理层收购表述为“指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靠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最终达到重组该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行为”[7].此外还有诸多其他的表述。本文认为,无论对管理层收购定义的表述如何,它均包含了下列涵义:收购主体是公司的管理层(management)、收购的对象是管理层所经营的公司股份、收购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buyout)、收购的法律后果是管理层实现了股东身份的转变且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收购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即具有商事性。基于此,本文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相应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即是指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该特征将管理层收购与员工持股(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s,缩写为esop)相区别开来。所谓员工持股,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的商事行为,通常情况下,员工持股采取委托工会或员工持股会或信托机构等进行集中持股管理的组织形式[8].显然,员工持股所要求的主体资格是员工,与管理层收购的主体是管理层是有区别的,因为后者通常是指公司的高管人员。
该特征将管理层收购与其他类型的股权收购相区别开来。该特征的直接法律后果是,管理层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即管理层既具有公司管理层的身份,也具有了公司股东的身份,完成了公司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
(三)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是管理层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收购。
该特征与经营层层持股相区别开来。从共同点看,经营层持股和管理层收购都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问题而设计的制度,以产权纽带、权责对称、激励约束机制等将管理层(经营层)利益与企业联系起来[9].但经营层持股不具有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内涵。
管理层收购在经济上的基础在于目标公司必须具有巨大的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10].如果目标公司不存在该基础,则丧失管理层收购的前提条件。在具备该收购的前提条件下,管理层收购股权并控制该公司后通过资产及业务的重组,以节约代理成本、使公司获得巨大的现金流,从而实现以股东身份获得超过正常收益的目的。这充分体现了管理层收购的商事性特征。
(一)西方经济学家关于管理层收购的理论阐释及其评析。
任何商事制度的存在均有其理论基础。管理层收购到底有什么样的经济效益?这首先是经济学家对管理层收购制度的论证。在西方经济学界,关于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十分发达,经济学家们从不同角度论证了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基础。
1.代理人成本理论。
该理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为了解决“代理人问题”。其论证逻辑可以表述为:由于管理层存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那么没有任何理由或证据可以表明他们是无私的,或者会天然的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11].因此,委托人和代理人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而代理人具有偷懒和机会主义动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必然存在代理成本。即使管理层持有公司部分股权,但若只是拥有公司股份的一小部分时,也会产生大量代理成本问题,导致管理层的工作缺乏活力,或进行额外的职务消费。因为绝大多数的职务消费将由拥有绝大多数股份的所有者来负担。在所有权分散的大公司中,单个所有者没有足够的动力在监督管理层行为方面进行大量花费,或者说监督成本太高。
而管理层收购则能够解决该问题。因为管理层收购使管理权与所有权形成联盟,既建立了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互相制约的责任机制,也建立了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本质上,管理层收购是利用股权安排来实现激励管理层的目的。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成了企业的所有人,则企业的利益也就是管理层的利益。
2.激励机制理论[12]。
激励理论主要从行为产生的原因出发,寻求行为激励的方法,其代表人物和代表理论是马斯洛的需要激励理论、麦克莱兰成就激励理论和赫茨伯格的双因素激励理论。
马斯洛在其《需要层序论》和《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理论》中认为,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是激发人的行为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因此,在进行行为激励时,必须注意抓住人的核心需要和最迫切需要的满足。显然在物质经济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传统的年薪和奖金等只能对应于低层级的需要层序,mbo是实现企业家更高层需要的最佳激励方式。
大卫。麦克莱兰在其《成就激励论》中提出了三种需要理论,现代企业的管理者拥有企业控制权可满足以下三种需要: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归属需要。以上3种需要的满足,无。
疑使控制权回报即实施mbo成为一种最佳的激励机制。
赫茨伯格在其《双因素论》中指出,人的所有需要都可以归结为两种因素,即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所谓激励因素又叫满意因素,是指人的需要中能够激发人们向上,积极行动,去实现目标的因素;保健因素是指那些“有之起不到激励作用,但无之则起到消极作用”的因素。
3.管理层控制公司理论[13]。
英美公司法认为股东拥有公司且表现为二方面:一是股东不仅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而且决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二是股东对公司的收益或利润具有几乎完全的支配权。但当技术进步和市场扩张使现代大公司成为主要的组织形式之后,资本所有者股东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甚至长期发展就力所不逮了,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取代资本家而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者。管理成为一门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这个背景下,管理的职业化带来更高的生产力、更低的成本、更多的收入和利润,符合资本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3.利润共享理论。
198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马丁。l.魏茨曼发表了《共享经济》一书,提出了共享经济新理论。魏茨曼认为,传统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工资经济,在这种经济体系中,员工得到的报酬与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没有联系,这样会导致工资的固定化,而且,当整个经济处于不健康状况、如总需求下降时,公司为维持既定的产品价格而缩减生产规模,势必会造成大量失业,政府采取的防止经济衰退的措施又会导致通货膨胀,最终导致失业和通货膨胀并存。基于此,魏茨曼建议实行共享经济制度,使工人的劳动收入由固定的基本工资和利润共享部分组成。当总需求受到冲击时,公司可以通过调整利润共享数额或比例来降低价格,扩大产量和就业。
4.公司治理结构理论[14]。
该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应由“股东至上”向“共同治理”转变。“股东至上”模式下公司的目标主要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而“共同治理”模式下公司的目标主要是为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成为公司治理中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应的是,治理公司的要素也由单一的股东出资资源转向人力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品牌资源、业务关系资源等的多重复合化。
5.产权激励理论[15]。
产权学派的研究结果表明,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其能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私有产权却能产生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换言之,私有产权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所起的激励作用是一切传统手段无法比拟的,管理层收购(mbo)就是充分尊重和理解人的价值,将人及附加在人身上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与企业分配的问题制度化。
综上所述,西方经济学家各自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管理层收购的合理性,无论是降低代理成本、实行产权激励还是利润共享,都是管理层收购的良好理论基础。这些理论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尤其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管理层收购的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目的的复合。管理层收购必定通过产权激励和管理层控制公司的手段,来达到降低代理成本、解决管理层的激励机制问题,同时这也是公司治理结构的转变需要。
(二)我国实行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基础。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理解基础根源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产生的问题。由于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产权结构不合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诸多现象,以管理层收购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1.产权结构不合理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单一,政府代表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占据了国有企业的全部的份额,政府委托的代理人全权行使着企业的权力,导致企业与政府的合一,使企业经营背上了更多的行政色彩。即使从上市公司来看,代表着国有企业较为先进的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的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所占的比重过大,平均大约65%的股份是国家股,这就很难让非国有股东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这就是所谓的“一股独大”现象带来的弊端。
2.“所有者缺位”现象。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受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全民的政府)部分委托经营企业的,受托人的个人行为对企业的影响十分巨大。但同时,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受托人不尽本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受托人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不是积极指导决策,而因为不与自身利益切身相关采取不过问的态度,致使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失去应有的决策监督功能,企业的多数决策经营权实际掌握在经理人员手中,进一步加深信息不对称,这就是所谓的“所有者缺位”现象。
应当看到,管理者收购在我国的实行是由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集体和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所引起的。无疑,管理者收购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制度的创新,管理者收购对解决所有者缺位和产权虚置,从而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结构的有效调整及业务的重新整合,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以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管理层收购明晰了产权关系,促进了产权流通。十六大报告中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从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到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给了地方政府在处置国有资产上更多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国有资本在一般性竞争行业中的存量调整等政策,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明确思路。从已经实施的管理者收购情况看,一方面,国有企业实施管理者收购后,将国有股权转让给企业管理层,以明晰的增量代替模糊的存量,解决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民营企业带有集体企业的红帽子,集体企业产权不清难题也束缚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管理者收购方式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
成有效约束。
我国管理层收购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产生的。改革之初的主导方针是不触及产权变化的放权让利,其标志是1981年工业企业试行利润包干的责任制和1986年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93年《公司法》颁布确认了公司制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并在实践中开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1995年中央提出“抓大放小”要求“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在此背景下,管理层收购开始兴起。党的十五大以后,由于对私有制企业的重新定位,某些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上是个人占绝大部分股份比例的企业(红帽子企业)发动了管理层收购,开始触及企业产权变动[20].从经济生活实践来看,我国管理层收购的案例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四通公司案例。在20世纪80年代,四通集团公司的规模以每年300%的速度增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公司规模的扩张,其产权不清的缺陷已经严重制约了四通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比如产权虚置带来了盲目扩张、主业不清、人才流失严重、费用居高不下、机构臃肿等诸多弊端。四通公司管理层的三次大分裂均归因于产权不清。为解决产权问题,1999年5月13日新四通-“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在海淀区工商局注册成立并确保了管理层控股。通过新四通,管理层收购了四通集团公司的电子、系统集成等主要业务,并逐步购买了四通集团公司其他的资产与业务。至此以后,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逐渐增多,仅以发生的管理层收购案例统计,就有胜利股份、洞庭水殖、中兴通讯、新天国际、特变电工、佛塑股份、宇通客车、丽珠集团、方大a、粤美的a等。
从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管理层收购一直在党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迄今为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中国证监会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当要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咨询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一并予以公告。财务顾问费用由被收购公司承担。”被认为是目前管理层收购的唯一法律规范依据。显然,这不利于管理层收购的健康发展因而有必要从立法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问题。
四、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规制的理由和价值取向: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收购具有节约代理成本、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诸多经济上的益处。但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管理层与生俱来的优越地位使得法律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应优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状况、信息不对称现象,更使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而目前已经实施的管理层收购案例导致的问题,更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现实理由。
我国证券市场是在存在制度缺陷的情况下发展和运行的,这突出表现为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状况。因此在目前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实施管理者收购不可避免的将出现问题。
1.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由于管理层对企业情况了解,掌握了最真实的信息。所以一些公司在实施管理者收购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关联交易,严重的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存在着利用信息不对称,打着股权激励的幌子,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显然,如管理层通过事先隐瞒企业真实经营状况,采用隐藏利润或扩大账面亏损的方法进行暗箱操作,则可大大降低管理者收购成本。典型案例是宇通客车。该公司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为降低收购成本,在编制1999年年报时,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将“银行存款”虚减1,883.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增1,883.80万元;又通过编制虚假银行对账单科目汇总表,修改部分明细账,使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虚减4,500万元,“短期投资”虚减9,000万元,“短期借款”虚减4,000万元,“应付账款”虚减7,000万元,“长期借款”虚减2,500万元,共计虚减资产、负债各13,500万元。
2.进一步加剧内部人控制。实行管理者收购后,许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能从国有股“一股独大”转变为管理层“一统天下”,甚至会出现管理层中某个人“一人独霸”的现象。国有企业同一般的企业比较,往往会因为无人所有,而放弃对管理层的监管,即通常所说的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管理者收购后,虽然所有者缺位问题解决了,但是,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二为一、股权的集中,会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监管不力,将会出现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这无疑会使中小股东的利益损失更为严重。可以想象,一个上市公司一旦完成管理者收购后,管理层往往背负着高额的负债,这将给管理层造成巨大的财务压力,因此,也就不排除管理层利用关联交易等办法将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到由管理层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缓解管理层(母公司)的财务压力。
3.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不公平交易。目前,虽然国内管理者收购正在逐步推广,但却缺乏基本的运作规范和制度保障,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如低价收购、暗箱操作、信息披露不透明以及资金来源不清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在收购价格方面,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之相应的运作规范和制度约束,无法通过市场形成一个合理的公允价格,因而实践中出现了上述管理者收购价格大都低于甚至远远低于公司当时的每股净资产值的现象,甚至事后监管部门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下表是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价格。由此反映出收购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
代码简称收购价格(元)年三季度每股净资产(元)。
000407胜利股份2.272.28。
600084新天国际3.413.09。
600089特变电工1.24-3.13.41。
000973佛塑股份2.963.26。
000513丽珠集团4.13.23。
000055方大a3.283.25。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并且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损害,所以学术界对我国上市公司是否适宜进行管理层收购进行了广泛的争论。
1.肯定论。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施行为显著标志,持该论点的学者认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条件的成熟,上市公司应当通过管理层收购来解决困扰时间长久的产权问题、企业家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如有学者认为,随着我国企业改革已深入到企业家报酬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我国在管理层收购方面已经有了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在我国进行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条件已经成熟[21].这些条件包括:(1)已存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投资对象。我国经过的改革开放已造就了一大批企业家阶层,这些企业家阶层具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产业意识以及事业的开拓精神;(2)具有了实施管理层收购所需的投资者阶层。如从不断增加的居民储蓄、各种类型的投资银行、投资公司或基金公司,随着经济的社会化,退休基金和保险基金的发展,也将给管理层收购提供更多的资源。(3)已具有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公司管理团队。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实施企业家资质认证、企业家持证上岗、企业家业绩评价、企业家年薪制、企业家市场化、企业家人才库、企业家职业化等,这些实践上的探索与突破无疑对实施mbo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与价值;(4)实施管理层收购所必须的独立职业金融中介机构业已建立。当实施mbo的企业规模较大,所需融资额比较大时,必须有职业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成熟的高标准的完全与政府部门脱钩的职业中介机构对mbo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目前我国已经对会计、律师、公证、资产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进行了彻底的脱钩,并以客观、真实、公正等要求依法规范其行为。
2.否定论[22].该论认为,管理层收购虽然具有提高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等功能且在国外是成熟的金融制度。但我国与西方国家情况不同,上市公司存在着非流通股权价格远远低于流通股权价格、管理层收购往往是低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购买非流通股权再高价套现等问题,必将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上市公司不适宜进行管理层收购[23].具体而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置疑集中于下列问题:其一是管理层收购的价格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被认为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和必要的监督与制衡,从披露的管理层收购价格来看,都低于收购时的每股净资产,这可能成为使得管理层收购成为经营管理者合法侵吞国有资产和公司权益的一块盾牌,因此有学者提出,要防止“内部人暴富”现象。其二是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问题。由于我国长久以来的收入分配体制决定了公司管理层很难拿出大笔资金来完成相关股份的收购,因此,有学者提出,“谁为mbo买单”?比如管理层是否会利用上市公司为这部分股权支付收购费用?比如一家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上市公司年末高派现,是否有以分红收益偿还股权收购款之嫌?其三是管理层收购的实施效果。通常认为,管理层收购能推动公司业绩增长,但在实施管理层收购后,有的上市公司业绩反而由盈转亏,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制衡制度缺乏、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层收购有可能成为掏空或挤占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的新工具。
但我们认为,我国应在上市公司实行管理层收购。否定论点所提出的问题现实中存在,但这并不构成反对该项制度的理由。即使否定论点的代表人物刘纪鹏教授,也承认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是暂不适宜。正因为存在否定论点提出的诸多情况,才需要以立法方式来规制,因噎废食的态度是不可取的[24].就收购价格而言,在商事法中,商事活动是否合法强调的是双方意志自由。若股权交易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认可的交易价格,不应受到非难。所以即使管理层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也应承认其合法性。应当允许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标的的质量自主定价。当然,所交易双方在定价过程中存在欺诈情形,则属于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范畴,不构成否定管理层收购制度的理由。就收购资金来源而言,正因为管理层没有足额的对价即时清结价款,所以才会有融资收购等杠杆金融技术来帮助管理层完成收购,不存在“谁为mbo买单”的问题,买单的依然是管理层自己。而管理层收购后的实施效果,更不应成为该项制度设计的考虑因素。任何商业活动都具有风险,实施效果不理想是管理层自己应当考虑的问题。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下,上市公司的所有活动应以公开(信息披露)为基点,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而否定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进行管理层收购的论点实际上还是站在计划经济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总是以“看护人”的身份思考问题,害怕国有资产流失。其实正是这种思维方式,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
之所以赞成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层收购,其理由是,在国内上市公司激励机制普遍存在严重不足和扭曲的情况下,管理层收购可以使个人经济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紧连在一起,从而提高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管理层收购也是国有股权退出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明晰企业产权,完善治理结构,解决所有者代表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管理层收购不仅会在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通过对企业的控制实现管理层或创业者个人价值。具体而言主要基于两个因素:一是实现真正的企业所有者回归。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有戴“红帽子”的现象。随着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明晰产权,并最终摘去“红帽子”,实现真正企业所有者的“回归”,是还历史本来面目的需要。如粤美的、深方大的管理层收购,体现的就是该种精神;二是在国内产业调整,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大背景下,一些国企领导在企业长期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地方政府为了体现管理层的历史贡献并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国退民进的调整中,地方政府把国有股权通过mbo方式转让给管理层。如宇通客车、鄂尔多斯等体现的即是该种精神。
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第四,地方法规也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此外,党的政策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也具有指导意义,多数学者认为,正是因为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对国有企业作战略性的改组,大多数国有企业要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才可能使得管理层收购出现[25].
从上市公司收购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看,主要集中于收购主体、收购资金来源(融资)、收购定价、信息披露等方面。本文仅从收购主体和收购融资角度进行探讨。
简单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主体只能是该公司的管理层,非管理层主体的收购不是管理层收购。但显然这不能教条的认识这个问题,管理层收购本公司股权在主体形式上可能体现为自然人个人、职工持股会、工会、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vehicle,缩写为spv)以及通过信托公司等。应当认识到,管理层采用不同的主体形式进行mbo,将形成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
1.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进行mbo。
管理者以自然人名义进行mbo,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上将直接记载管理层个人的姓名。这属于显名主义,可以称为是“阳光下的mbo”,值得提倡。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以自然人名义进行,在目前的法律规范下,其法律后果除前述姓名记载外,还涉及收购成本和股权运作问题,即管理层收购的该部分股权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质押融资。《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担保法》第75条也规定,“只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才可以质押”。本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收购,无需专门设立spv或支付信托费用,可以减少成本。但由于直接以自然人身份收购则使得管理层显名于股东名册之中而无法在收购后质押股权融资,从而相应的增加了潜在收购成本。
2.管理层以职工持股会或工会名义进行收购。
我国职工持股会的产生是以公司内部团体的面目出现的,所以其法律地位受到了置疑。7月7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110号),并实际上在1999年就暂停了对职工持股会的审批。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2012月11日发)则阐释了理由:“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对次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社团清理整顿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因此,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但我们认为,职工持股会的单位内部团体性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制过程中,为了维护职工股东权益和代表职工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而设置并赋予其内部团体性质的。实际上,职工持股会完全可以被赋予独立的法人地位[26].因为职工持股会的职责不仅要负责持股职工的股份集中托管与日常管理,还要维护持股职工的股东权益并代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而这一切活动,都是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进行[27].所以它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法人成立的要件:职工持股会拥有相应的资产、有自己的组织机构、经营场所等,若法律赋予其法人地位,则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前述民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函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应当指出,承认职工持股会作为管理层收购主体,将拓宽收购主体,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
工会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可否作为管理层收购的主体?前述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指出,“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会也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由此,中国证监会否认了工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可能性,相应的,也就否认了管理层收购以工会为主体的可能性。这存在的问题是,机关中国证监会是否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身份的确认机关?根据公司法原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是有权的股东身份确认机关。所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的前述函件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3.管理层设立spv作为收购主体。
4.以信托公司作为收购主体。
(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应当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其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列出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及各层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包括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最终控制人;收购人应当以文字简要介绍收购人的主要股东及其他与收购人有关的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控制关系(包括人员控制)。(三)收购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披露处罚机关或者受理机构的名称,处罚种类,诉讼或者仲裁结果,以及日期、原因和执行情况;(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可以不在媒体公告)、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前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按照本款第(三)项的要求披露处罚的具体情况。(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此外,我们还应关注管理层收购的除外主体资格问题。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营利人员不能作为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主体。如按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军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等特殊人员禁止从事商业营利活动。如果这些特殊身份人员,在特殊身份没有辞去之前,利用管理者收购的方式收购了企业,则这种收购是无效的。再如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在原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自吊销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因管理不善,企业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劳教人员在期满和解除劳教三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都不能作为mbo的主体。
(二)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在mbo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收购标的价值一般都远远超出收购主体的支付能力,管理层往往只能够支付得起收购价格中很小的一部分。他们能够支付的部分和收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就要通过融资来弥补,因此融资能否成功事关整个收购能否进行和成功的关键。而在较大规模的管理层收购中,通常还需要有多个金融机构联合组成的财团来满足这种融资的需求。西方发达国家拥有高度成熟的资本市场,企业和个人可以使用金融工具相当广泛,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处在发展阶段,金融工具比较单一,企业及个人还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从操作程序上看国外管理层收购融资通常以目标公司资产为抵押,向银行借贷大笔资金,并发行垃圾债券,完成后,再偿还借贷资金,并支付债券利息。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方式,主要体现为:
1.银行贷款。
通常的商事活动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不会存在法律障碍,但管理层收购却无法采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8月1日《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9].
因此,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证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向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资金用于实施mbo尚有法律上的障碍。《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施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71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借款人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证券法》第133条规定,银行资金禁止违规流入股市。
显然,管理层对上市公司实施的mbo,具有“股票业务”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性质,银行的资金被上市公司管理层借贷后用于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了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市的规定。由此可见,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mbo给予贷款有违规之嫌。
我们认为,银行资金不能进入股市的规定是不合理的,银行的资金进入股市应是其投资的一种方式。应当允许管理层收购借助银行贷款进行。
2.担保借款。
管理层可以通过担保借款融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通过拟收购的目标上市公司进行担保。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56号)明文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具体而言,管理层收购担保融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表现为,《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实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解释:“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显然,管理层完成mbo后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此时上市公司为mbo收购主体提供担保,就具有向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性质。实践中有的采取了规避方法,即在实施mbo前,当管理层还不是本公司股东时,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为mbo收购主体提供担保的方法来规避上述法律的规定。但是,由于担保关系发生时,管理层等交易各方明知mbo收购主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因此,这个担保行为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滥用在上市公司的职权之嫌。根据《公司法》第123条的规定:“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收购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禁止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管理层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为mbo收购主体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管理层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信托融资。
设立的5亿元规模的专项mbo信托。到了2月12日,人福科技()发布公告宣布通过信托实施mbo,成为国内首家通过信托方式实施mbo的上市公司[30].
在实施mbo的过程中,以《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信托法律制度为依据,创造性地运用信托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帮助管理层解决资金问题,而且可以避免专门设立收购主体,从而简化整个收购方案。信托法律关系在上市公司mbo中的运用可以有三种形式:第一,信托机构作为融资方为mbo提供收购资金。信托投资公司既可以接受私募基金(包括海外基金)的定向委托,为mbo提供债权融资,也可以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吸收战略投资者及社会闲置资金为上市公司mbo融资。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mbo资金信托计划就是发行5亿元规模的定向投资mbo的集合资金信托。第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层委托信托机构收购上市公司。如此则管理层就无须专门设立mbo收购主体,可以规避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规定。第三,信托机构既接受基金等战略投资者的投资委托或集合社会资金向实施mbo的管理层提供收购资金,又代表管理层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注释:
[1]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7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月版。
[2][日]片庭浩久著《管理层收购》第33页,中信出版社5月版。
[3]谁最早在我国导入管理层收购概念已无法考证,但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巍无疑是较早倡导的。参见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4]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1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5]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第21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6]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第20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7]孙国茂《管理者收购研究》,载投行在线。
[8]参见(美)弗雷德里克。d.李普曼著《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指南》,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年8月版。
[9]吴叔平、虞俊健著《股权激励dd企业长期激励制度研究与实践》第74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0]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第22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11]吴淑琨、席酉民著《公司治理与中国企业改革》第18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2]《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3]参见《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4]参见《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5]参见《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6][②]数据来源:《国企新策从书-遏制流失》曾磊光等著,武汉大学出版社,99年第1版,第99页.
[17][日]片庭浩久著《管理层收购》第84页,中信出版社205月版。
[18]王巍主编《中国并购报告(2002)》第345页,华夏出版社2002年3月版。
[19]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20]王巍主编《中国并购报告(2002)》第345页,华夏出版社2002年3月版。
[21]陆满平《实施mbo条件已经成熟》,载《证券时报》2002年11月18日。
[22]财政部发至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财企便函「2003」9号)文件建议:“在相关法规制度未完善之前,对采取管理层收购(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行为予以暂停受理和审批,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作决定”。这是否定论的政策性依据。
[23]此论点以刘纪鹏为主要代表人。参见刘纪鹏《mbo暂不适合上市公司》,载《证券市场周刊》2002年11月15日;《北京青年报》2003年4月6日。
[2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童道驰日前建议,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将管理层收购(mbo)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予以正确引导,并加强披露,将其引入正轨,真正起到激励管理层的作用。参见《中国证券报》2003年4月26日。
[25]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114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26]《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持股会或者其他类似的组织已经办理社团法人登记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27]张昕海、于东科等编著《股权激励》第238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8月版。
[28]学术界对于《公司法》第12条的转投资限制规定有很多批评性意见。该条规定对于管理层收购的限制是致命性的,因为管理层收购本身就需要通过融资来实现,而按照该条的规定,管理层收购前即需要设立净资产二倍于收购股权价值的spv.这是法律的苛刻要求,因为若管理层有足够的资金,是不需要通过设立spv来进行收购的,可以直接进行收购。实践中,该条往往被突破。如佛塑股份mbo所需资金为3.2亿、深方大mbo所需资金为1.45亿,其设立的spv(富硕宏信投资公司、时利和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均超过了50%。
[29]虽然中国证监会要求管理层收购必须披露资金来源,但在已经发生的案例中,少有披露资金来源的。仅有佛塑股份大胆的披露,收购资金“拟通过股东出资或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但无法根据此披露用语就可断然肯定“金融机构融资”就是贷款。
[30]《人福科技mbo创想:上市公司信托第一案》,再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2月19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
兼并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一
兼并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二
(摘要]配股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研究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上市公司配股资格与配股融资行为的选择,配股价格的制定,以及转配股、放弃配股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行为背后隐含的深层次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配股资格配股行为配股价格股权结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对配股政策进行了重新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规范配股行为对证券市场的意义不亚于规范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这是因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后续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配股越多,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的配股融资行为很有意义。为了深入研究这一间题,本文先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配股概况,然后就配股资格与配股行为选择、配股价格制定以及转配股、放弃配股与股本结构变动的关系三个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们的研究结论与建议。
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虽然也表现出优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的倾向,但由于国有股股东普遍不到位,严重削弱了股东对经理层的.约束,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息压力,外部股权融资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所以国内债务融资的顺序明显排在外部股权融资之后。
表1――2000年a股筹资规模统计。
配股和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外部股权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在《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发布之前,由于增发新股的审批比配股更为困难,因此配股自然就成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表1的1998年-2000年深、沪股市a股筹资规模统计,清楚地显示了近几年配股融资在我国资本市场筹资中的基本状况。
二、配股资格与配股行为选择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本文研究的时间段是1999年《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2001年《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发布前的上市公司配股融资选择行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配股融资成本要低于公司举债,而且配股资金几乎是无代价地使用,再加上上市公司配股再融资较易实现,所以符合配股条件的上市公司大都会有配股倾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提出假设1:满足配股条件的公司大多会提出配股方案。
[1][2][3][4][5]。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三
(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四
兼并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五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uy―outs,缩写为mbo,又译经理层收购、管理者收购等),是典型的舶来概念。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ikewright)提出了该概念[1]并给出了相应的定义,即属于管理企业地位的人收购企业[2].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层收购的概念导入我国经济学界逐渐被认可[3].但迄今为止,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表述尚处于众说纷纭的局面,没有准确完整的定义。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lbo,即leveragedbuyout)的一种特殊方式,当运用杠杆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层时,一般的lbo就演变成了特殊的mbo[4].在这个意义上,管理层收购也可称为“管理层融资收购”[5].也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者为了控制所在公司而购买该公司股份的行为[6].还有人将管理层收购表述为“指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靠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最终达到重组该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行为”[7].此外还有诸多其他的表述。本文认为,无论对管理层收购定义的表述如何,它均包含了下列涵义:收购主体是公司的管理层(management)、收购的对象是管理层所经营的公司股份、收购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buyout)、收购的法律后果是管理层实现了股东身份的转变且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收购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即具有商事性。基于此,本文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相应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即是指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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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方案篇十六
兼并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略论企业兼并中的规制问题。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七
兼并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报相关机关备案_________份。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九
兼并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律》、《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方法》的有关法则,甲、乙两边本着优化资本配置设备摆设、加强企业竞争本领的原则,经划一会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构筑工程有限公司事件,达成以下和谈:。
1、甲、乙两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件富裕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同等赞成由甲方兼并乙方,并坚守由此达成的相干和谈。
2、鉴于乙方如今资产与债务根本等价的实际环境,甲方将以负担债务方法兼并乙方。甲方以负担乙方债务为前提接管其扫数资产,不再另行付出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3、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扫数的债务由甲方负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干告知任务按《公法律》第一百八十四条履行。
4、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排,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本和谈签订后,两边凭该和谈办理乙方资产的变动挂号、过户等接管手续,相干费用、税收由甲方负担。
6、本和谈见效后,甲、乙两边持该和谈到工商部分办理乙方刊出挂号和甲方变动挂号手续,并提请挂号构造予以公告。
7、乙方声明在和谈签订进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环境,如果呈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包管当真作响应补偿。
8、本和谈经两边签订后,报相干部分赞成后入手下手见效。两边均应据以践诺,不得擅自违约。
9、本和谈未尽事件,两边另行会商办理,所订立的和谈为本和谈的补充,具有雷同的法律出力。
10、本和谈一式肆份,两边各执壹份,报相干构造备案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