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兼并方案范文(17篇)
不同的问题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对于一个方案的制定,我们应该考虑清楚目标和需求,明确问题和挑战,充分调研和分析。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以往的经验和成功案例,学习别人的做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同时,需要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行动和责任,合理分配资源,制定合理的时间表和进度安排。在制定方案时,还要充分考虑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并做好对策和准备。以下是一些已成功实施的方案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公司兼并方案篇一
为加强公司管理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司福利分配机制,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职责。
1.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前期福利申请和审核。
1.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福利、资助方案拟定审议,对福利资助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稽查、审核。
1.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福利资助记录工作。
1.4、总经理负责员工福利资助方案以及结果审批。
2、福利。
2.1、探视。
2.1.1、凡在公司试用期满员工在生病住院期间(凭住院通知书)均为探视范围之内。
2.1.2、普通员工住院期间人力资源部经理亲自探视并送慰问金200元。
2.1.3、管理人员住院期间由分管副总经理视病情送礼品。
2.1.4、因公或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员工住院,都由总经理亲自探视并送慰问金500元。
2.1.5、特殊事件及突发事件由总经理另定。
2.2、体检。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2.3、旅游。
每年度被评选出优秀员工和优秀企管可享有公司组织免费旅游一次。
2.4、婚育及生辰。
2.4.1、在公司服务员工如在合同期内结婚,公司为其安排湖北省内两日游。公司安排人员(副总以上)出席婚礼并送礼金。礼金标准为1000元。
2.4.2、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员工父母过六十大寿时公司派员祝贺并送贺卡礼品。每年重阳节、春节期间,组织高层领导探视优秀员工父母、祖父母(年龄70岁以上)并送节日礼品。
生日礼物。
2.5、探亲报销。
2.5.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省外员工每年可享有四次探亲双程路费报销。
2.5.2、从20xx年5月开始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排有计划进行探亲,在规定探亲假内不回家探亲员工如继续上班,公司则按报销费用80%进行补贴。探亲假内不回家探亲而且也未上班,公司取消其享有探亲报销资格,同时之后不予补探亲假。
2.6、资助。
2.6.1、凡在公司职员子女入重点初中、重点高中、一类本科院校,凭录取通知书公司给予奖励。家庭困难职员子女升学可由职员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提出资助申请,经公司核实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6.2、在公司服务两年以上员工亲属有创业需要,可提出创业方案、与职员亲属证明、抵押证明,证实属实可行后,由公司提供低于银行利息有息贷款;如有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方案,由公司商议后以参股方式提供创业资金。
2.6.3、凡在公司服务员工(试用期满)如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打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部核实清楚后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给予一定资助,资助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7、保险。
凡是在公司服务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社保。
2.8、年休假。
凡服务期满一年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2.9、交通、通讯、住宿(外地员工)、误餐补贴。
详见各项补贴实施办法。
3、本制度从**年7月23日开始实施,原制度即日废除。
公司兼并方案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李修京,现年46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我竞聘的职位是经营管理部主任。
今天有幸参加这次竞聘会,我汇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的工作、学习简历介绍;二是近期所做的主要工作;三是我所应聘的职位职责和需要做的工作;四是我所应聘职位的优势。下面我分别回报。
1、我是1980年参加工作到曹县汽车站。
1980—1990年在曹县汽车站任票据会计、办公室主任、企管办主任等职;
1990—1993年在菏泽汽运公司安全攻关小组工作;
1994—1999年在交通集团汽车三公司任副经理,分管车辆运行、安全工作;
1999—20xx年在交通集团汽车三公司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安全、办公室、企管工作。20xx年至今在天华实业有限公司任企管部主任。
2、我是1980年高中毕业于曹县第十六中学。
1985—1988年在山东电大菏泽汽运中专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学习;
1988—1991年在山东电大菏泽汽运大专班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学习;
1993年参加了交通集团总公司组织的交通部函授学院企业管理培训班。
自20xx年到天华公司以来,我一直在企管部工作,期间参与了总公司和基层单位经济责任制方案的测定和考核;参与了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培训活动;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了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将办法整理汇编成《企业管理手册》;制定了总公司机关岗位职责印制成册,上墙悬挂;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研究;组织各项重点工作计划督导和考核;组织了公司的年终大检查。
三、我所竞聘的职位是经营管理部主任,主要职责是企业综合管理,包括:拟定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安全、质量、合同、应收账款等专业管理和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
如果我能被聘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概括为“三个转变”、“两个提高”。“三个转变”是指:
1、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推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责权关系,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各项制度和办法、工作标准和流程,建立起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体系,逐步将人治转变为法治,形成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的合力。
2、由“事后考核向目标管理”转变。根据企业战略发展定位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科学的战略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将规划目标分解到各个时段(年、季、月度等),落实到每个部门、单位和岗位,明确每项工作有哪个部门单位去做,怎么去做,做到什么程度,过程和结果由谁来监督和考核,使每个员工工作有计划有目标,上到总经理,下到每位员工要清楚今天该做什么,本周该做什么,本月、本年度该做什么。并将每个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实现由“事后考核向目标管理”转变。
项专业管理和经营单位的管理,重点抓好“落实”,这也是经营管理部今后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将挂在墙、写在纸上的制度、办法、方案、计划、流程等,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
“两个提高”是指:
一、提高全员整体素质。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人员竞聘上岗、组织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创造天华文化,提升天华品牌,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提高个人自身业务素质。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按刘董事长要求的那样,努力学习房地产和工程建筑专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综合管理能力,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应聘职务的“两个理由、一个优势”
第一个理由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感染了我对企业的期望和渴望。大到总公司战略定位,如重新定位了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开展了建言献策活动,优化了公司机关组织机构,组织机关部室人员竞聘上岗。小到主要领导的一言一行,如刘涛董事长在办公会上说的,“就是放弃个人的所有产业,也要把天华拉上来”,了解情况的人都可以体会这句话的分量,这句话确实振奋人心。李平总经理到任后,深入到各部门单位调研,几乎每天都到各工地检查工作、现场办公,将工作调度会开到了施工现场。还有其他班子成员每天忙碌的身影,这些足以反映新一届领导班子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也激发了我对企业的无限热情,使我们看到了天华“跨越式发展”的希望,有这样的领导集体,再加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天华没有理由做不好、做不大、做不强,在这样的企业工作是我们的荣耀和自豪,所以说,我热爱天华,愿意在天华工作。
第二个理由是天华的发展,直接牵涉到我的利益,一是天华公司有我九万多元的股份,高的回报率,足以改善和影响到我的家庭生活。二是我家庭成员的2/3在天华工作,天华发展好坏,直接影响到我的整个家庭生活。大家都说为股东打工,我可以说是为自己打工,没有理由不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因为天华快速发展是我的根本愿望,所以说我更热爱天华,更愿意在天华工作。
一个优势是我有三十年工作经历和十六年领导经验、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企管和领导工作,在天华也一直从事这项工作,对整个企业的情况非常了解。再加上三年中专、三年大专都是学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所以我有决心、有信心、更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以上是我对竞聘工作的认识,谈不上演讲,只是我个人的内心感受,等到分享胜利果实的时候,大家更有资格站到这里演讲。
公司兼并方案篇三
尊敬的领导:
根据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为便于我司办理工商、税务等年审年检业务提供出本司合法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现提出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方案,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情况及法律法规介绍如下: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事业,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
社会保险主要由企业和个人承担,企业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与金额如下:
社会保险受益人是社会保险的对象(即员工),社会保险资金由企业和员工方面按国家相应的比例承担,社会保险缴纳实行保底封顶的政策,即缴纳基数下限不低于所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目前阜阳市社保缴费基数为2391元,以最低参保基数为例,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
员工个人承担缴纳部分为:267.16元。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704.78元。
入职员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在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至一年为期,由企业为员工(未毕业的实习生、临时工、或其它公司外派借调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并按当地最低参保基数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自行转移原社保至社保局,不同意转移的,不缴纳社保。截止至20xx年3月18日,利属本司管理的正式员工有360人,其中参保员工有126人,即每月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126*704.78=87392.72元。
优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及公司相关证照年审年检的需要,扩大了享有社会保险福利的群体,体现了企业的人性管理,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加员工的归属性及稳定性,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缺点:社会保险费用的支出会较高。
方案二、职级及特殊岗位方案:
1、经理级(含副经理)以上员工,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至一年为期,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截止至20xx年3月18日,利属本司管理的副经理级(含车间主任)以上员工34人,其中参保员工有28人,即每月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28*704.78=19733.84元。
2、入职满一年表现优秀的办公室人员及车间技术骨干人员,这类人员需提交社保申请单,经审批后,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截止至20xx年3月18日,利属本司管理的入职满一年的技术骨干人员共147人,其中参保员工60人。即每月企业为员工承担缴纳部分为:704.78*60=42286.8元。
若两项均缴纳,每月费用共应支出62020.64元。
优点: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明确,易于操作,社会保险费用的支出会较低。
缺点:覆盖范围小,参保人员少,不利于基层员工积极性的发辉,且易受生产及人员调动影响。
方案三、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与员工签订《自愿不够买社保的协议》,现时为员工购买社保最低基数个人需支付267.16元,建议可支付300元费用给员工作为不购买的社保的补偿。
优点:部分员工不需要支付费用,公司可以减少较多支出。
缺点:日后存在纠纷风险,但届时可依据员工签订的《自愿不够买社保的协议》证明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保,若员工提出仲裁,实务中是员工再返还给单位这部分钱,单位再补缴,单位不会受行政惩罚。
以上方案,均可单向或多向施行。
妥否,请领导批示!
公司兼并方案篇四
兼并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
公司兼并方案篇五
为积极响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提升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推进道路运输安全,认真执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我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实际,决定从20xx年9月对我司所属车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省道路旅客运输“五个严禁”和州“八个严禁”、“十个一律”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整治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组织落实好此次自纠自查工作,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内容:1、对所有客车车辆从业资格、驾驶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进行排查。2、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例检。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4、对从业人员及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加大gps动态监控,加大路检路查工作,排查重点线路、路段是否存在重大隐患。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结合公司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自纠自查”行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全面推进“自纠自查”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
1、严格执行驾驶员准入考核制度,严格录用三年无重特大交通事故、有相应驾龄资历、持有客运车辆资格证书、身体健康的驾驶人;严格录用服务态度较好,品学兼优的乘务员,待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清理客运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是否规范、齐全、有效,驾驶员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保险等是否按时间完善。
3、重点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刹车、转向是否灵活有效,车辆电路老化和轮胎磨损情况,车辆大灯、转向灯、刹车灯是否有效;车辆是否配有一定量的灭火器及防滑设施;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明确专人对二级维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强制二级维护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与符号资质的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清查不按规定项目维护、漏项维护或只收费不维护行为;严格落实乡下赶场车辆每日自检自查工作,是否认真填写“安全行车日志”。
4、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要把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同时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学习,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真正含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监督驾驶员严禁以任何借口超员、超速及超出行政许可线路经营,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将车交给其他未经公司核准的驾驶员驾驶,对作风差、安全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违章操作的驾驶员、乘务员要停止其从事运输工作。还要与司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并且要让司乘人员熟知责任状的内容。对违法违章驾驶员公司将作出严格处理。
5、加强gps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管理客运车辆运行线路、发班时间、发班地点,严禁串线经营、不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发、争抢客源,严禁堵车垄断线路,私自开辟线路及未经验收的禁运线上拉客营运;要加大路面安全检查的力度,在路检路查中查看重点路段,严厉查处违章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严查易燃、易爆、腐蚀、禁运物口、人货混装及超员超速,发现及时纠正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并对严重的进行限期整改。
6、强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8月份)对本公司在“自纠自查”行动中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突出的各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自纠自查”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各谋其位,切实将工作做实,努力夯实公司管理基础。(二)注重活动效果。根据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深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
公司兼并方案篇六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实行合并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实行新设合并,甲乙双方均解散,合并成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二、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商号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3、资本总额为____元,因合并而设立时发行股份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全部由甲、乙公司股东以股票对换。
4、住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三、甲乙双方实行合并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双方可协商延期。
四、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甲乙双方合并后新设丙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____元。
甲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公司股票,每换一股,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无须交付差额)。
乙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的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的公司股票,每换一张股票,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对换时无须交付差额)。
五、甲乙双方于合并期日所有的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丙股份有限公司承受。
六、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支出等,应经对方同意。
七、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自然成为丙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甲乙双方因合并各裁减管理人员及职工________名,裁减工作于合并期日前完成)。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九、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一周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申请未获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十、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兼并方案篇七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xx年12月26日启动,20xx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xx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发布公开招聘广告。
(二)20xx年12月30日-20xx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xx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xx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xx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xx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xx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一)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招聘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要严格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公开招聘的选人关,为圆满完成公开招聘任务创造条件。
(二)各分公司要从打造强大的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将本方案精神向全体员工传达,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为输送优秀人才。
(三)广大员工要珍惜这次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积极准备,踊跃参加。同时,不能因为参加招聘,影响正常的岗位工作。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情况汇报超市人力资源部招聘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报告。
公司兼并方案篇八
为丰富分公司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大的动力迎接20xx年的到来,分公司工会小组针对实际情况安排了两组迎新工会活动,分别设立了以下项目:
一、分公司小型室内运动会。
1、跳棋比赛,活动规则如下:
(1)分公司20人分5组进行预赛,每组取第一名进行决赛。
(2)各人抽签决定自己的预赛小组。
跳棋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2、部门踢毽球比赛。
(1)分公司分:办公室、经纪业务部、财务部、财富中心、电脑中心等五个部门,每部门人员均须参加2分钟踢毽球比赛。
(2)比赛以部门参赛人在2分钟内完成的踢球次数的平均数计算比赛结果。
踢毽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单人跳绳比赛。
(1)此项比赛为报名参加。
(2)一人摇绳(单摇),双脚起跳身体腾空后,跳绳自脚后沿身体额状轴转360度为一周期,计为一次,如未完成计为一次失误。在一分钟时间内按累计次数多少排列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名次并列。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一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
单人跳绳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夹乒乓球比赛:
(1)此项比赛为报名参加。
(2)参赛者站立在间隔3米的桌子中间,左右桌上各放一盆。
(3)xx个乒乓球摆在右边的盆中,参赛者手持筷子,将自己右边桌面上盆里的乒乓球用筷子夹到左边桌面上的盆内。
(4)比赛以最短时间内完成xx个乒乓球的转移为胜出。夹乒乓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4、顶气球比赛。
(1)此项比赛两两组合(推荐男女搭配)。
(2)参赛者抽签决定对手组进行预赛。
(3)以预赛结果抽签决定决赛对手。
(4)比赛选手分站分割线两端相互头顶气球,身体除头部外任何部位不得接触气球,一方未接到气球使气球落地着为失败方。
顶气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注:各个项目的裁判员将由该项目没有进行比赛的同事做裁判。
二、卡拉ok大奖赛。
1、活动概况。
(1)主题:快乐参与我心飞扬。
(2)时间:初定为20xx年xx月20日。
(3)地点:凤凰南街鼎盛钱庄。
(4)参加人员:分公司全体员工。
2、活动内容。
(1)凡是分公司在职员工必须参加。
(2)参赛选手自行选择好一首比赛歌曲。
(3)参赛选手按抽签号顺序上场演唱;
(4)参赛选手的演唱不受歌曲和戏曲的限制,不受语言种类的限制;
(5)参赛选手演唱时,其余19名同事组成评委会,以10分制进行打分。
(6)将所有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加权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得分)。
3、比赛评分细则。
(1)歌词吐字咬字清晰规范(3分)。
(2)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音调标准)(3分)。
(3)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2分)。
(4)节奏感、与伴奏带合拍情况(2分)。
(5)演唱结束后评委直接亮分。
(6)由工会小组统一计算得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报分时报到小数点后2位;
(7)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取并列名次。
4、奖品设置及经费预算。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五名。
本次活动机会难得,望各位同事踊跃参加。
20xx年xx月。
宁夏分公司工会小组。
公司兼并方案篇九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uy―outs,缩写为mbo,又译经理层收购、管理者收购等),是典型的舶来概念。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ikewright)提出了该概念[1]并给出了相应的定义,即属于管理企业地位的人收购企业[2].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层收购的概念导入我国经济学界逐渐被认可[3].但迄今为止,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表述尚处于众说纷纭的局面,没有准确完整的定义。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lbo,即leveragedbuyout)的一种特殊方式,当运用杠杆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层时,一般的lbo就演变成了特殊的mbo[4].在这个意义上,管理层收购也可称为“管理层融资收购”[5].也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者为了控制所在公司而购买该公司股份的行为[6].还有人将管理层收购表述为“指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靠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最终达到重组该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行为”[7].此外还有诸多其他的表述。本文认为,无论对管理层收购定义的表述如何,它均包含了下列涵义:收购主体是公司的管理层(management)、收购的对象是管理层所经营的公司股份、收购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buyout)、收购的法律后果是管理层实现了股东身份的转变且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收购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即具有商事性。基于此,本文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相应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即是指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该特征将管理层收购与员工持股(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s,缩写为esop)相区别开来。所谓员工持股,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的商事行为,通常情况下,员工持股采取委托工会或员工持股会或信托机构等进行集中持股管理的组织形式[8].显然,员工持股所要求的主体资格是员工,与管理层收购的主体是管理层是有区别的,因为后者通常是指公司的高管人员。
该特征将管理层收购与其他类型的股权收购相区别开来。该特征的直接法律后果是,管理层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即管理层既具有公司管理层的身份,也具有了公司股东的身份,完成了公司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
(三)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是管理层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收购。
该特征与经营层层持股相区别开来。从共同点看,经营层持股和管理层收购都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问题而设计的制度,以产权纽带、权责对称、激励约束机制等将管理层(经营层)利益与企业联系起来[9].但经营层持股不具有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内涵。
管理层收购在经济上的基础在于目标公司必须具有巨大的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10].如果目标公司不存在该基础,则丧失管理层收购的前提条件。在具备该收购的前提条件下,管理层收购股权并控制该公司后通过资产及业务的重组,以节约代理成本、使公司获得巨大的现金流,从而实现以股东身份获得超过正常收益的目的。这充分体现了管理层收购的商事性特征。
(一)西方经济学家关于管理层收购的理论阐释及其评析。
任何商事制度的存在均有其理论基础。管理层收购到底有什么样的经济效益?这首先是经济学家对管理层收购制度的论证。在西方经济学界,关于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十分发达,经济学家们从不同角度论证了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基础。
1.代理人成本理论。
该理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为了解决“代理人问题”。其论证逻辑可以表述为:由于管理层存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那么没有任何理由或证据可以表明他们是无私的,或者会天然的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11].因此,委托人和代理人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而代理人具有偷懒和机会主义动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必然存在代理成本。即使管理层持有公司部分股权,但若只是拥有公司股份的一小部分时,也会产生大量代理成本问题,导致管理层的工作缺乏活力,或进行额外的职务消费。因为绝大多数的职务消费将由拥有绝大多数股份的所有者来负担。在所有权分散的大公司中,单个所有者没有足够的动力在监督管理层行为方面进行大量花费,或者说监督成本太高。
而管理层收购则能够解决该问题。因为管理层收购使管理权与所有权形成联盟,既建立了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互相制约的责任机制,也建立了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本质上,管理层收购是利用股权安排来实现激励管理层的目的。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成了企业的所有人,则企业的利益也就是管理层的利益。
2.激励机制理论[12]。
激励理论主要从行为产生的原因出发,寻求行为激励的方法,其代表人物和代表理论是马斯洛的需要激励理论、麦克莱兰成就激励理论和赫茨伯格的双因素激励理论。
马斯洛在其《需要层序论》和《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理论》中认为,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是激发人的行为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因此,在进行行为激励时,必须注意抓住人的核心需要和最迫切需要的满足。显然在物质经济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传统的年薪和奖金等只能对应于低层级的需要层序,mbo是实现企业家更高层需要的最佳激励方式。
大卫。麦克莱兰在其《成就激励论》中提出了三种需要理论,现代企业的管理者拥有企业控制权可满足以下三种需要: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归属需要。以上3种需要的满足,无。
疑使控制权回报即实施mbo成为一种最佳的激励机制。
赫茨伯格在其《双因素论》中指出,人的所有需要都可以归结为两种因素,即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所谓激励因素又叫满意因素,是指人的需要中能够激发人们向上,积极行动,去实现目标的因素;保健因素是指那些“有之起不到激励作用,但无之则起到消极作用”的因素。
3.管理层控制公司理论[13]。
英美公司法认为股东拥有公司且表现为二方面:一是股东不仅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而且决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二是股东对公司的收益或利润具有几乎完全的支配权。但当技术进步和市场扩张使现代大公司成为主要的组织形式之后,资本所有者股东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甚至长期发展就力所不逮了,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取代资本家而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者。管理成为一门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这个背景下,管理的职业化带来更高的生产力、更低的成本、更多的收入和利润,符合资本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3.利润共享理论。
198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马丁。l.魏茨曼发表了《共享经济》一书,提出了共享经济新理论。魏茨曼认为,传统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工资经济,在这种经济体系中,员工得到的报酬与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没有联系,这样会导致工资的固定化,而且,当整个经济处于不健康状况、如总需求下降时,公司为维持既定的产品价格而缩减生产规模,势必会造成大量失业,政府采取的防止经济衰退的措施又会导致通货膨胀,最终导致失业和通货膨胀并存。基于此,魏茨曼建议实行共享经济制度,使工人的劳动收入由固定的基本工资和利润共享部分组成。当总需求受到冲击时,公司可以通过调整利润共享数额或比例来降低价格,扩大产量和就业。
4.公司治理结构理论[14]。
该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应由“股东至上”向“共同治理”转变。“股东至上”模式下公司的目标主要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而“共同治理”模式下公司的目标主要是为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成为公司治理中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应的是,治理公司的要素也由单一的股东出资资源转向人力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品牌资源、业务关系资源等的多重复合化。
5.产权激励理论[15]。
产权学派的研究结果表明,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其能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私有产权却能产生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换言之,私有产权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所起的激励作用是一切传统手段无法比拟的,管理层收购(mbo)就是充分尊重和理解人的价值,将人及附加在人身上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与企业分配的问题制度化。
综上所述,西方经济学家各自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管理层收购的合理性,无论是降低代理成本、实行产权激励还是利润共享,都是管理层收购的良好理论基础。这些理论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尤其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管理层收购的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目的的复合。管理层收购必定通过产权激励和管理层控制公司的手段,来达到降低代理成本、解决管理层的激励机制问题,同时这也是公司治理结构的转变需要。
(二)我国实行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基础。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理解基础根源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产生的问题。由于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产权结构不合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诸多现象,以管理层收购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1.产权结构不合理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单一,政府代表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占据了国有企业的全部的份额,政府委托的代理人全权行使着企业的权力,导致企业与政府的合一,使企业经营背上了更多的行政色彩。即使从上市公司来看,代表着国有企业较为先进的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的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所占的比重过大,平均大约65%的股份是国家股,这就很难让非国有股东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这就是所谓的“一股独大”现象带来的弊端。
2.“所有者缺位”现象。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受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全民的政府)部分委托经营企业的,受托人的个人行为对企业的影响十分巨大。但同时,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受托人不尽本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受托人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不是积极指导决策,而因为不与自身利益切身相关采取不过问的态度,致使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失去应有的决策监督功能,企业的多数决策经营权实际掌握在经理人员手中,进一步加深信息不对称,这就是所谓的“所有者缺位”现象。
应当看到,管理者收购在我国的实行是由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集体和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所引起的。无疑,管理者收购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制度的创新,管理者收购对解决所有者缺位和产权虚置,从而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结构的有效调整及业务的重新整合,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以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管理层收购明晰了产权关系,促进了产权流通。十六大报告中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从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到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给了地方政府在处置国有资产上更多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国有资本在一般性竞争行业中的存量调整等政策,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明确思路。从已经实施的管理者收购情况看,一方面,国有企业实施管理者收购后,将国有股权转让给企业管理层,以明晰的增量代替模糊的存量,解决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民营企业带有集体企业的红帽子,集体企业产权不清难题也束缚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管理者收购方式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
成有效约束。
我国管理层收购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产生的。改革之初的主导方针是不触及产权变化的放权让利,其标志是1981年工业企业试行利润包干的责任制和1986年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93年《公司法》颁布确认了公司制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并在实践中开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1995年中央提出“抓大放小”要求“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在此背景下,管理层收购开始兴起。党的十五大以后,由于对私有制企业的重新定位,某些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上是个人占绝大部分股份比例的企业(红帽子企业)发动了管理层收购,开始触及企业产权变动[20].从经济生活实践来看,我国管理层收购的案例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四通公司案例。在20世纪80年代,四通集团公司的规模以每年300%的速度增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公司规模的扩张,其产权不清的缺陷已经严重制约了四通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比如产权虚置带来了盲目扩张、主业不清、人才流失严重、费用居高不下、机构臃肿等诸多弊端。四通公司管理层的三次大分裂均归因于产权不清。为解决产权问题,1999年5月13日新四通-“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在海淀区工商局注册成立并确保了管理层控股。通过新四通,管理层收购了四通集团公司的电子、系统集成等主要业务,并逐步购买了四通集团公司其他的资产与业务。至此以后,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逐渐增多,仅以发生的管理层收购案例统计,就有胜利股份、洞庭水殖、中兴通讯、新天国际、特变电工、佛塑股份、宇通客车、丽珠集团、方大a、粤美的a等。
从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管理层收购一直在党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迄今为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中国证监会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当要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咨询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一并予以公告。财务顾问费用由被收购公司承担。”被认为是目前管理层收购的唯一法律规范依据。显然,这不利于管理层收购的健康发展因而有必要从立法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问题。
四、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规制的理由和价值取向: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收购具有节约代理成本、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诸多经济上的益处。但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管理层与生俱来的优越地位使得法律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应优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状况、信息不对称现象,更使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而目前已经实施的管理层收购案例导致的问题,更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现实理由。
我国证券市场是在存在制度缺陷的情况下发展和运行的,这突出表现为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状况。因此在目前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实施管理者收购不可避免的将出现问题。
1.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由于管理层对企业情况了解,掌握了最真实的信息。所以一些公司在实施管理者收购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关联交易,严重的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存在着利用信息不对称,打着股权激励的幌子,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显然,如管理层通过事先隐瞒企业真实经营状况,采用隐藏利润或扩大账面亏损的方法进行暗箱操作,则可大大降低管理者收购成本。典型案例是宇通客车。该公司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为降低收购成本,在编制1999年年报时,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将“银行存款”虚减1,883.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增1,883.80万元;又通过编制虚假银行对账单科目汇总表,修改部分明细账,使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虚减4,500万元,“短期投资”虚减9,000万元,“短期借款”虚减4,000万元,“应付账款”虚减7,000万元,“长期借款”虚减2,500万元,共计虚减资产、负债各13,500万元。
2.进一步加剧内部人控制。实行管理者收购后,许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能从国有股“一股独大”转变为管理层“一统天下”,甚至会出现管理层中某个人“一人独霸”的现象。国有企业同一般的企业比较,往往会因为无人所有,而放弃对管理层的监管,即通常所说的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管理者收购后,虽然所有者缺位问题解决了,但是,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二为一、股权的集中,会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监管不力,将会出现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这无疑会使中小股东的利益损失更为严重。可以想象,一个上市公司一旦完成管理者收购后,管理层往往背负着高额的负债,这将给管理层造成巨大的财务压力,因此,也就不排除管理层利用关联交易等办法将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到由管理层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缓解管理层(母公司)的财务压力。
3.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不公平交易。目前,虽然国内管理者收购正在逐步推广,但却缺乏基本的运作规范和制度保障,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如低价收购、暗箱操作、信息披露不透明以及资金来源不清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在收购价格方面,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之相应的运作规范和制度约束,无法通过市场形成一个合理的公允价格,因而实践中出现了上述管理者收购价格大都低于甚至远远低于公司当时的每股净资产值的现象,甚至事后监管部门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下表是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价格。由此反映出收购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
代码简称收购价格(元)年三季度每股净资产(元)。
000407胜利股份2.272.28。
600084新天国际3.413.09。
600089特变电工1.24-3.13.41。
000973佛塑股份2.963.26。
000513丽珠集团4.13.23。
000055方大a3.283.25。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并且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损害,所以学术界对我国上市公司是否适宜进行管理层收购进行了广泛的争论。
1.肯定论。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施行为显著标志,持该论点的学者认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条件的成熟,上市公司应当通过管理层收购来解决困扰时间长久的产权问题、企业家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如有学者认为,随着我国企业改革已深入到企业家报酬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我国在管理层收购方面已经有了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在我国进行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条件已经成熟[21].这些条件包括:(1)已存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投资对象。我国经过的改革开放已造就了一大批企业家阶层,这些企业家阶层具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产业意识以及事业的开拓精神;(2)具有了实施管理层收购所需的投资者阶层。如从不断增加的居民储蓄、各种类型的投资银行、投资公司或基金公司,随着经济的社会化,退休基金和保险基金的发展,也将给管理层收购提供更多的资源。(3)已具有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公司管理团队。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实施企业家资质认证、企业家持证上岗、企业家业绩评价、企业家年薪制、企业家市场化、企业家人才库、企业家职业化等,这些实践上的探索与突破无疑对实施mbo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与价值;(4)实施管理层收购所必须的独立职业金融中介机构业已建立。当实施mbo的企业规模较大,所需融资额比较大时,必须有职业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成熟的高标准的完全与政府部门脱钩的职业中介机构对mbo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目前我国已经对会计、律师、公证、资产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进行了彻底的脱钩,并以客观、真实、公正等要求依法规范其行为。
2.否定论[22].该论认为,管理层收购虽然具有提高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等功能且在国外是成熟的金融制度。但我国与西方国家情况不同,上市公司存在着非流通股权价格远远低于流通股权价格、管理层收购往往是低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购买非流通股权再高价套现等问题,必将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上市公司不适宜进行管理层收购[23].具体而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置疑集中于下列问题:其一是管理层收购的价格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被认为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和必要的监督与制衡,从披露的管理层收购价格来看,都低于收购时的每股净资产,这可能成为使得管理层收购成为经营管理者合法侵吞国有资产和公司权益的一块盾牌,因此有学者提出,要防止“内部人暴富”现象。其二是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问题。由于我国长久以来的收入分配体制决定了公司管理层很难拿出大笔资金来完成相关股份的收购,因此,有学者提出,“谁为mbo买单”?比如管理层是否会利用上市公司为这部分股权支付收购费用?比如一家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上市公司年末高派现,是否有以分红收益偿还股权收购款之嫌?其三是管理层收购的实施效果。通常认为,管理层收购能推动公司业绩增长,但在实施管理层收购后,有的上市公司业绩反而由盈转亏,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制衡制度缺乏、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层收购有可能成为掏空或挤占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的新工具。
但我们认为,我国应在上市公司实行管理层收购。否定论点所提出的问题现实中存在,但这并不构成反对该项制度的理由。即使否定论点的代表人物刘纪鹏教授,也承认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是暂不适宜。正因为存在否定论点提出的诸多情况,才需要以立法方式来规制,因噎废食的态度是不可取的[24].就收购价格而言,在商事法中,商事活动是否合法强调的是双方意志自由。若股权交易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认可的交易价格,不应受到非难。所以即使管理层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也应承认其合法性。应当允许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标的的质量自主定价。当然,所交易双方在定价过程中存在欺诈情形,则属于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范畴,不构成否定管理层收购制度的理由。就收购资金来源而言,正因为管理层没有足额的对价即时清结价款,所以才会有融资收购等杠杆金融技术来帮助管理层完成收购,不存在“谁为mbo买单”的问题,买单的依然是管理层自己。而管理层收购后的实施效果,更不应成为该项制度设计的考虑因素。任何商业活动都具有风险,实施效果不理想是管理层自己应当考虑的问题。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下,上市公司的所有活动应以公开(信息披露)为基点,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而否定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进行管理层收购的论点实际上还是站在计划经济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总是以“看护人”的身份思考问题,害怕国有资产流失。其实正是这种思维方式,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
之所以赞成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层收购,其理由是,在国内上市公司激励机制普遍存在严重不足和扭曲的情况下,管理层收购可以使个人经济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紧连在一起,从而提高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管理层收购也是国有股权退出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明晰企业产权,完善治理结构,解决所有者代表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管理层收购不仅会在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通过对企业的控制实现管理层或创业者个人价值。具体而言主要基于两个因素:一是实现真正的企业所有者回归。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有戴“红帽子”的现象。随着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明晰产权,并最终摘去“红帽子”,实现真正企业所有者的“回归”,是还历史本来面目的需要。如粤美的、深方大的管理层收购,体现的就是该种精神;二是在国内产业调整,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大背景下,一些国企领导在企业长期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地方政府为了体现管理层的历史贡献并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国退民进的调整中,地方政府把国有股权通过mbo方式转让给管理层。如宇通客车、鄂尔多斯等体现的即是该种精神。
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第四,地方法规也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此外,党的政策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也具有指导意义,多数学者认为,正是因为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对国有企业作战略性的改组,大多数国有企业要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才可能使得管理层收购出现[25].
从上市公司收购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看,主要集中于收购主体、收购资金来源(融资)、收购定价、信息披露等方面。本文仅从收购主体和收购融资角度进行探讨。
简单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主体只能是该公司的管理层,非管理层主体的收购不是管理层收购。但显然这不能教条的认识这个问题,管理层收购本公司股权在主体形式上可能体现为自然人个人、职工持股会、工会、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vehicle,缩写为spv)以及通过信托公司等。应当认识到,管理层采用不同的主体形式进行mbo,将形成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
1.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进行mbo。
管理者以自然人名义进行mbo,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上将直接记载管理层个人的姓名。这属于显名主义,可以称为是“阳光下的mbo”,值得提倡。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以自然人名义进行,在目前的法律规范下,其法律后果除前述姓名记载外,还涉及收购成本和股权运作问题,即管理层收购的该部分股权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质押融资。《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担保法》第75条也规定,“只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才可以质押”。本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收购,无需专门设立spv或支付信托费用,可以减少成本。但由于直接以自然人身份收购则使得管理层显名于股东名册之中而无法在收购后质押股权融资,从而相应的增加了潜在收购成本。
2.管理层以职工持股会或工会名义进行收购。
我国职工持股会的产生是以公司内部团体的面目出现的,所以其法律地位受到了置疑。7月7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110号),并实际上在1999年就暂停了对职工持股会的审批。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2012月11日发)则阐释了理由:“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对次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社团清理整顿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因此,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但我们认为,职工持股会的单位内部团体性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制过程中,为了维护职工股东权益和代表职工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而设置并赋予其内部团体性质的。实际上,职工持股会完全可以被赋予独立的法人地位[26].因为职工持股会的职责不仅要负责持股职工的股份集中托管与日常管理,还要维护持股职工的股东权益并代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而这一切活动,都是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进行[27].所以它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法人成立的要件:职工持股会拥有相应的资产、有自己的组织机构、经营场所等,若法律赋予其法人地位,则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前述民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函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应当指出,承认职工持股会作为管理层收购主体,将拓宽收购主体,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
工会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可否作为管理层收购的主体?前述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指出,“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会也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由此,中国证监会否认了工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可能性,相应的,也就否认了管理层收购以工会为主体的可能性。这存在的问题是,机关中国证监会是否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身份的确认机关?根据公司法原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是有权的股东身份确认机关。所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的前述函件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3.管理层设立spv作为收购主体。
4.以信托公司作为收购主体。
(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应当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其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列出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及各层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包括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最终控制人;收购人应当以文字简要介绍收购人的主要股东及其他与收购人有关的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控制关系(包括人员控制)。(三)收购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披露处罚机关或者受理机构的名称,处罚种类,诉讼或者仲裁结果,以及日期、原因和执行情况;(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可以不在媒体公告)、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前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按照本款第(三)项的要求披露处罚的具体情况。(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此外,我们还应关注管理层收购的除外主体资格问题。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营利人员不能作为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主体。如按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军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等特殊人员禁止从事商业营利活动。如果这些特殊身份人员,在特殊身份没有辞去之前,利用管理者收购的方式收购了企业,则这种收购是无效的。再如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在原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自吊销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因管理不善,企业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劳教人员在期满和解除劳教三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都不能作为mbo的主体。
(二)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在mbo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收购标的价值一般都远远超出收购主体的支付能力,管理层往往只能够支付得起收购价格中很小的一部分。他们能够支付的部分和收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就要通过融资来弥补,因此融资能否成功事关整个收购能否进行和成功的关键。而在较大规模的管理层收购中,通常还需要有多个金融机构联合组成的财团来满足这种融资的需求。西方发达国家拥有高度成熟的资本市场,企业和个人可以使用金融工具相当广泛,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处在发展阶段,金融工具比较单一,企业及个人还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从操作程序上看国外管理层收购融资通常以目标公司资产为抵押,向银行借贷大笔资金,并发行垃圾债券,完成后,再偿还借贷资金,并支付债券利息。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方式,主要体现为:
1.银行贷款。
通常的商事活动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不会存在法律障碍,但管理层收购却无法采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8月1日《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9].
因此,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证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向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资金用于实施mbo尚有法律上的障碍。《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施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71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借款人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证券法》第133条规定,银行资金禁止违规流入股市。
显然,管理层对上市公司实施的mbo,具有“股票业务”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性质,银行的资金被上市公司管理层借贷后用于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了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市的规定。由此可见,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mbo给予贷款有违规之嫌。
我们认为,银行资金不能进入股市的规定是不合理的,银行的资金进入股市应是其投资的一种方式。应当允许管理层收购借助银行贷款进行。
2.担保借款。
管理层可以通过担保借款融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通过拟收购的目标上市公司进行担保。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56号)明文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具体而言,管理层收购担保融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表现为,《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实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解释:“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显然,管理层完成mbo后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此时上市公司为mbo收购主体提供担保,就具有向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性质。实践中有的采取了规避方法,即在实施mbo前,当管理层还不是本公司股东时,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为mbo收购主体提供担保的方法来规避上述法律的规定。但是,由于担保关系发生时,管理层等交易各方明知mbo收购主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因此,这个担保行为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滥用在上市公司的职权之嫌。根据《公司法》第123条的规定:“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收购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禁止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管理层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为mbo收购主体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管理层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信托融资。
设立的5亿元规模的专项mbo信托。到了2月12日,人福科技()发布公告宣布通过信托实施mbo,成为国内首家通过信托方式实施mbo的上市公司[30].
在实施mbo的过程中,以《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信托法律制度为依据,创造性地运用信托法律关系,不仅可以帮助管理层解决资金问题,而且可以避免专门设立收购主体,从而简化整个收购方案。信托法律关系在上市公司mbo中的运用可以有三种形式:第一,信托机构作为融资方为mbo提供收购资金。信托投资公司既可以接受私募基金(包括海外基金)的定向委托,为mbo提供债权融资,也可以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吸收战略投资者及社会闲置资金为上市公司mbo融资。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mbo资金信托计划就是发行5亿元规模的定向投资mbo的集合资金信托。第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层委托信托机构收购上市公司。如此则管理层就无须专门设立mbo收购主体,可以规避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规定。第三,信托机构既接受基金等战略投资者的投资委托或集合社会资金向实施mbo的管理层提供收购资金,又代表管理层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注释:
[1]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7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月版。
[2][日]片庭浩久著《管理层收购》第33页,中信出版社5月版。
[3]谁最早在我国导入管理层收购概念已无法考证,但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巍无疑是较早倡导的。参见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4]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1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5]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第21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6]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第20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7]孙国茂《管理者收购研究》,载投行在线。
[8]参见(美)弗雷德里克。d.李普曼著《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指南》,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年8月版。
[9]吴叔平、虞俊健著《股权激励dd企业长期激励制度研究与实践》第74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0]王阳、李斌等著《从员工持股到管理者收购》第22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版。
[11]吴淑琨、席酉民著《公司治理与中国企业改革》第18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2]《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3]参见《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4]参见《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5]参见《证券时报》2003年2月12日。
[16][②]数据来源:《国企新策从书-遏制流失》曾磊光等著,武汉大学出版社,99年第1版,第99页.
[17][日]片庭浩久著《管理层收购》第84页,中信出版社205月版。
[18]王巍主编《中国并购报告(2002)》第345页,华夏出版社2002年3月版。
[19]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20]王巍主编《中国并购报告(2002)》第345页,华夏出版社2002年3月版。
[21]陆满平《实施mbo条件已经成熟》,载《证券时报》2002年11月18日。
[22]财政部发至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财企便函「2003」9号)文件建议:“在相关法规制度未完善之前,对采取管理层收购(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行为予以暂停受理和审批,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作决定”。这是否定论的政策性依据。
[23]此论点以刘纪鹏为主要代表人。参见刘纪鹏《mbo暂不适合上市公司》,载《证券市场周刊》2002年11月15日;《北京青年报》2003年4月6日。
[2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童道驰日前建议,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将管理层收购(mbo)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予以正确引导,并加强披露,将其引入正轨,真正起到激励管理层的作用。参见《中国证券报》2003年4月26日。
[25]王培荣、梁扬子编著《经营管理层收购与持股》第114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26]《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持股会或者其他类似的组织已经办理社团法人登记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27]张昕海、于东科等编著《股权激励》第238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8月版。
[28]学术界对于《公司法》第12条的转投资限制规定有很多批评性意见。该条规定对于管理层收购的限制是致命性的,因为管理层收购本身就需要通过融资来实现,而按照该条的规定,管理层收购前即需要设立净资产二倍于收购股权价值的spv.这是法律的苛刻要求,因为若管理层有足够的资金,是不需要通过设立spv来进行收购的,可以直接进行收购。实践中,该条往往被突破。如佛塑股份mbo所需资金为3.2亿、深方大mbo所需资金为1.45亿,其设立的spv(富硕宏信投资公司、时利和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均超过了50%。
[29]虽然中国证监会要求管理层收购必须披露资金来源,但在已经发生的案例中,少有披露资金来源的。仅有佛塑股份大胆的披露,收购资金“拟通过股东出资或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但无法根据此披露用语就可断然肯定“金融机构融资”就是贷款。
[30]《人福科技mbo创想:上市公司信托第一案》,再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2月19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一
兼并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二
(摘要]配股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研究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上市公司配股资格与配股融资行为的选择,配股价格的制定,以及转配股、放弃配股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行为背后隐含的深层次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配股资格配股行为配股价格股权结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对配股政策进行了重新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规范配股行为对证券市场的意义不亚于规范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这是因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后续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配股越多,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的配股融资行为很有意义。为了深入研究这一间题,本文先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配股概况,然后就配股资格与配股行为选择、配股价格制定以及转配股、放弃配股与股本结构变动的关系三个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们的研究结论与建议。
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虽然也表现出优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的倾向,但由于国有股股东普遍不到位,严重削弱了股东对经理层的.约束,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息压力,外部股权融资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所以国内债务融资的顺序明显排在外部股权融资之后。
表1――2000年a股筹资规模统计。
配股和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外部股权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在《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发布之前,由于增发新股的审批比配股更为困难,因此配股自然就成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表1的1998年-2000年深、沪股市a股筹资规模统计,清楚地显示了近几年配股融资在我国资本市场筹资中的基本状况。
二、配股资格与配股行为选择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本文研究的时间段是1999年《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2001年《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发布前的上市公司配股融资选择行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配股融资成本要低于公司举债,而且配股资金几乎是无代价地使用,再加上上市公司配股再融资较易实现,所以符合配股条件的上市公司大都会有配股倾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提出假设1:满足配股条件的公司大多会提出配股方案。
[1][2][3][4][5]。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三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uy―outs,缩写为mbo,又译经理层收购、管理者收购等),是典型的舶来概念。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ikewright)提出了该概念[1]并给出了相应的定义,即属于管理企业地位的人收购企业[2].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层收购的概念导入我国经济学界逐渐被认可[3].但迄今为止,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表述尚处于众说纷纭的局面,没有准确完整的定义。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lbo,即leveragedbuyout)的一种特殊方式,当运用杠杆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层时,一般的lbo就演变成了特殊的mbo[4].在这个意义上,管理层收购也可称为“管理层融资收购”[5].也有人认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者为了控制所在公司而购买该公司股份的行为[6].还有人将管理层收购表述为“指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靠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最终达到重组该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行为”[7].此外还有诸多其他的表述。本文认为,无论对管理层收购定义的表述如何,它均包含了下列涵义:收购主体是公司的管理层(management)、收购的对象是管理层所经营的公司股份、收购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buyout)、收购的法律后果是管理层实现了股东身份的转变且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收购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即具有商事性。基于此,本文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义为:管理层收购是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相应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即是指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来购买其所经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以此完成由单纯的公司管理者到股东法律地位的转变并进而改变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的商事行为。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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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方案篇十四
兼并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相关机关备案两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五
――引言。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国际上各大公司最高决策层逐步形成了一种共识,即公司所面临的唯一选择是,要么挤升为本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要么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史。而企业间的收购兼并,已经成为当代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迅速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丁。斯蒂格勒就曾经说过:“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是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一个企业通过兼并其竞争对手的途径成为巨型企业是现代经济史上一个突出现象。”
东西方的经济理论与实践都证明:在经济运行中所处的层次越高,获取利润尤其是超额利润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以收购、兼并为主要方式的资本运营正是被欧美企业所广泛使用的高层次战略。资本运营,就是把企业所拥有的一切有形或无形的存量资产变为可以增值的活化资本,通过收购、重组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运营,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增值。我国国有企业在完成了由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由单一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的“两次飞跃”之后,如今正面临着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运营型转变的“第三次飞跃”。所以在此研究上市公司收购等有关法律问题就显然具有现实而又深远的意义,这也是笔者写下本文的初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的.短暂性以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使得我们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相比,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远远落后。上市公司收购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的经济体制又处于转型时期,所有制关系重重叠叠,产权关系尚未理清理顺,有关收购的各个方面根本不可能完全定型。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与法人股的进一步流通,毫无疑问上市公司收购将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热点。如今相应的收购立法不仅寥若晨星,其中很多也还是临时、应急、暂行性质的规定,这完全不能适应现有的以及以后的收购活动的要求。因此,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收购法律体系是刻不容缓的。
上市公司收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尤其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依靠法律来保护这些利益,对维护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西方国家因其从来就是市场经济,有关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过了多年的积淀、修改、矫正,已有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体系,并且许多规范已十分科学、可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试图不揣浅陋,以此课题作为学习商法几年以来,自己毕业论文研究的方向。希望通过对上市公司收购的各国立法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的分析,给我国的上市公司收购立法寻求一个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构架。文中之处,难免笔力尚浅,望不吝赐教。
(一)“收购”与“兼并”、“合并”、“并购”的语义剖析。
[1][2][3][4]。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六
(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相关机关备案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兼并方案篇十七
兼并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担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七、乙方声明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未列债务的情况,如果出现未列债务或或有债务,保证负责作相应补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始生效。双方均应据以履行,不得擅自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报相关机关备案___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