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范文(17篇)
通过总结和概括经验,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尽快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对于一篇心得体会,要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入的思考,尽量避免泛泛而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彩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和借鉴。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奶粉质量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深思。其中,森永奶粉事件无疑是最令人震惊和痛心的一起。在这场事件中,森永乳业被曝光出生产的奶粉含有非法添加物,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通过对这起事件的深入了解和思考,我得出了以下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森永奶粉事件再次提醒了我们,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仍然不够。无论是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还是产品检测,都应该加强监管,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全面把控,确保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技术符合标准,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于违反规定和法律的企业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
其次,消费者的知识和意识也需要提高。在森永奶粉事件中,很多消费者对奶粉和其中的添加物了解甚少,也没有充分对比不同品牌的产品质量和安全。因此,我们作为消费者要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学会阅读产品标签,了解产品的成分和生产信息,多比较不同品牌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不盲目追求价格低廉的产品。同时,我们也需要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不轻易相信所谓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夸大宣传,要理性消费,选择有保障的产品。
再者,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需要加强。在森永奶粉事件中,森永乳业的不法行为严重违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不仅要谋求自身利益,还要承担起对社会和消费者的责任。企业需要将产品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企业还要加强自身的自律和规范,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
最后,森永奶粉事件也给我们带来了对食品安全的思考。食品安全一直都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奶粉作为婴幼儿的主要食品之一,更加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森永奶粉事件进一步提醒了我们,食品安全问题要从源头抓起,从生产到销售,需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都要积极参与进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森永奶粉事件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个缩影,也是我们要深思的一个话题。通过对这起事件的反思和总结,我们需要从监管力度、消费者知识和意识、企业社会责任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入手,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二
摘要:本文首先从“三鹿奶粉事件”出发,阐述了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然后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建议。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的日益复杂化,出现了诸如“二恶英”、“瘦肉精”和“苏丹红”等侵犯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2008年9月,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在奶粉中大量填加“三聚氰胺”想提高蛋白质含量,却导致婴幼儿患肾结石的“三鹿奶粉事件”,全国诊疗的患儿达29万多人,并有多名死亡。紧接着,包括蒙牛、伊利、光明等国内22家驰名的奶粉企业也被相继查出三聚氰胺,全球舆论一片哗然,消费者信心大受打击,食品安全再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国务院迅速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彻查各类奶制品,问题奶粉下架、封存并销毁、筛查和诊疗患儿„„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废除对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依法追究了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2009年2月,有着60多年历史的知名企业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宣告破产,造假者得到应有的下场。
(一)食品安全法制不够健全。
一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仅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有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二是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有些条款甚至完全过时,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三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权威不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而言,缺乏威慑力。如改革开放初期,美国的“雀巢”奶粉曾被广东农民假冒,美方花6万美元调查取证起诉,打赢官司,法院对造假者只处罚人民币200元。美方在法律上是胜利了,但在经济上却惨败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必须加大刑罚力度,令造假者倾家荡产、胆寒乃至为此丧命才足以使其罢手。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执法力度不够。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权限不清。
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定义不清”如保健食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无公害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a级,aa级)等,名词繁多,增加了消费者识别的难度和市场的不透明度。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限制,我国企业一直沿用操作规范(gmp)管理系统(即是政府制定强制性的食品生产、贮存卫生法规,来确保食品卫生无害的体系)。但它们和fao/who的《国际食品法典》推荐“haccp体系,(即通过系统性地确定具体危害及其控制措施,以保证食品安全性的系统),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
针对我国食品法规的弊端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去完善:
(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1、修改《产品质量法》第49条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1o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刑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罪。
(1)《刑法》第143条应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性食源性疾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10倍以上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刑法》第144条应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1o倍以上的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三)构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同时基于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作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技术依据,提高国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
所有食品生产及相关行业都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取得qs认证,确保质量安全。加快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同时,设立消费者免费委托检验制度。消费者对食品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政府设立的免费检测的专门机构申请检验鉴定,从而进一步遏制伪劣食品的蔓延。
(五)严格执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制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明星不负责任代言的,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睡得安稳。切实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消除隐患,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创建卫生整洁的平安校园。
(六)实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担的赔偿数额分散开,以减轻被保险人的损害程度。产品责任保险,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险种。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使缺陷食品、药品的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食品、药品生产安全,强制经营者向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在发生产品责任(致害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的制度。国家除了强制经营者投保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外,还可以设立食品、药品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相信,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会象“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三鹿奶粉事件”的出现无疑对完善食品安全法制起到推动作用,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张志强:《2007年北京生物技术食品(转基因食品)国际研讨会会议综述》.载于《中国食品卫生》,2000年第1期。
2、张远:《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分析及其对策》,载于《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年第9期。
3、石四箴:《应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
4、陈郁:《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启用》,载《经济日报》,2006年1月21日。
5、葛少锋:《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载于《社科纵横》,2007年第10期。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三
首先,我们不得不对近年来频发的奶粉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这些事件已经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危害,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热点问题。这些事故的发生虽然落实责任主要在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但是它也给我们提出了诸多深刻的问题和思考。
其次,奶粉事件在我们身边时刻都在发生。一方面虽然我们在购买婴幼儿奶粉时,可以选择国际知名品牌或者成熟的国内品牌,但难以忽视的是,很多小品牌甚至3无产品出现在了市场上,错综复杂的利益链环节导致了监督机制的失灵和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消费者在选择奶粉时也缺少对食品质量知识的认知和意识,更易受到品牌营销的影响,导致购买了不合格的甚至有毒有害的婴幼儿奶粉。
第三,奶粉事件对于消费者和企业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品牌损失。品牌的形象因负面批评而受损,企业的市场份额受到挑战,不仅耽误了企业的发展,也让消费者对于所有婴幼儿食品产生了更深层次的疑虑,消费再次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对于卖家而言,他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坚持的管理原则。
第四,奶粉事件的发生也涉及到政府之间的监管问题。政府部门在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上存在较大的问题,监管部门缺少尽职调查和监管的知识和技能,导致企业和消费者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管。政府应该承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的责任,在现有的质量和监督机制上开展更多的改革,加强对婴幼儿食品的监管,以最终达到真正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第五,奶粉事件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的解决。所有人必须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所承担的责任。当我们购买食品时,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质量与价格并行,我们需要重视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仅仅考虑价格和口感。此外,社会要加强舆论监督,对那些违法生产,生产劣质和假冒伪劣的企业,以及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监管失职要加以惩罚。唯有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婴幼儿奶粉的安全。
总之,奶粉事件正是一个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缩影。我们必须认清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并积极做出应有的贡献,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消费者对于婴幼儿奶粉的选择和判断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的跨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治理,以保证每一个家庭的下一代都能健康茁壮成长。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四
从该事件我们可看出我国政府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食品企业集团经营价值观扭曲;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淡薄;社会监督软弱无力。改善中国食品问题要求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消费者增强食品危机意识和维权观念;强化包括媒体舆论监督。
要做好中国食品问题就必须做到。
一、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社会现在在努力地建设法治社会,完善法律法规是必须的。通过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责任,有利于让他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切不可为了一己之利而罔顾法律。
二、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加强媒体、社会的监督,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责任感,增加食品企业的自觉性与自律性。如果缺乏有效的舆论监督,食品企业就会以为没人知道他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怎样做,他们就会放松警惕,可能会演变为唯利是图。只有加强舆论监督,才能有效提高食品企业的透明度,增强食品市场信心。
三、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既要提高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也要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只有两者都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社会才会形成一种健康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食品安全事件不是企业一时疏忽而出现的一次偶然质量事故,而是企业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利用免检制度作出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重大责任事件,特别是对儿童健康伤害很大,性质是很恶劣的。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赚钱是企业经营之道,如果不赚钱,谈何办企业,谈何企业发展,追逐利润是企业天经地义的事情,问题出在唯利是图上,出在道德层面上。
五.增强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树立危机意识十分必要。但是从现实来看,往往是一件食品危机事件爆发后人们才会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危机意识才因此得以形成。一般来说,危机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不断的灌输和培养,而通过日常的危机技能培训活动,能够使人们树立食品安全的风险和危机意识,从而在危机来临时能够保持应有的心理准备,表现出一种必要的理智、冷静和从容。
三鹿奶粉事件只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冰山一角,食品安全问题显然存在于各行各业。三鹿奶粉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提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应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以最大限度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是当务之急。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三鹿奶粉事件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痛定思痛,防范于未然。加强食品安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斗争。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我国曾经出现过多起奶粉安全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着眼于奶粉事件,结合我的个人经验和所读过的相关文献,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问题的根源
奶粉事件不是突如其来的,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我国食品质量监管方面的问题。部分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导,忽视了产品质量的管理,导致了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我国现阶段对于奶粉质量检测标准仍有待修订完善,监管也存在缺陷,这些都为奶粉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
第二段:消费者的重要作用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责任自觉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购买奶粉时,我们应该选择有信誉的品牌,同时注意查看产品标识,如生产日期和厂家地址等信息。一旦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以及时维护自身利益,也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更好地管理产品质量。
第三段: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其社会责任更应该倍加重视。需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管控,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同时,在出现安全问题时,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主动追究责任及时公开事故信息,这对于消费者根据信息进行合理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段:加强社会监督
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不仅应该停留在自身利益的保护上,更要通过舆论强有力地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监督。身体健康是每个人的追求,更是全社会的需求,以此为背景,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形成广泛的舆论压力,能更好地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段:个人感悟
作为学生,我认为自己需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公众事务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传播正确安全知识。在同学之间,我也会着重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食品安全保护行动中来,共同维护我们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最后,通过这一系列的奶粉事件,我们应该吸取教训,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对食品的选择应该倍加谨慎,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简化监管机构间的工作流程,早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毁掉相关食品。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三鹿奶粉事件是中国食品安全史上的一次重大危机,给无数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亲身经历了这场食品安全事件,我想借此机会来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作为一个小白,我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一个无助的角色,但它也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激发了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使我更加珍惜健康的重要性。
第二段:曝光与震惊(大约300字)
回忆起那个炎热的夏天,我还是会心生恐惧。那时我刚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为了帮助他健康成长,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三鹿奶粉。然而,当新闻报道揭露出三鹿奶粉中含有毒性化学物质时,我感到震惊和愤怒。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来信任这些产品,而他们却在背后损害了我们的健康。
第三段:追究责任与自省(大约300字)
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公愤和谴责,政府和监管部门积极采取了措施来追究责任,并严厉打击了不合格食品。这也引起了我个人的思考,并反思了自己在这场食品安全危机中的角色。作为消费者,我意识到自己过于盲目地相信品牌和广告,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调查。这个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第四段: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大约300字)
在这场食品安全危机后,我决心更加努力地加强食品安全意识。首先,我会更加注重食品的选择,不仅仅关注品牌和广告,更要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认证。我会学会阅读产品的标签,确认产品的产地和成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其次,我会更加注重饮食健康,尽量选择天然、有机的食材,避免过多食用加工食品。最重要的是,我会积极参与公众活动,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通过行动来推动相关改革。
第五段:总结(大约200字)
三鹿奶粉事件对我来说是一次成功的警钟,唤醒了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责任。我相信,只有每个人都对食品安全负起责任,才能建立起一个更加健康和可信赖的食品体系。因此,我会继续努力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同时也会积极与身边的人分享我的经验和知识,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未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会有所改善,我们都能享受到安全的食品。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七
2008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品牌专家李光斗表示,当临床医生经过流行病排查患病婴儿,怀疑是三鹿奶粉的问题的时候,三鹿没有反应;当媒体上报出是“某品牌”奶粉导致婴儿肾结石,而“某品牌”就是暗指三鹿奶粉的时候,三鹿还是没有反应;当三鹿奶粉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时,三鹿终于有了反应,决定召回产品。然而,此时已晚,人们对三鹿的信任值已经一路狂跌。
李光斗评价说,如果三鹿早作反应,尽快的展示自己负责任的企业形象,这次危机的影响程度也许会减小很多。在事情刚发生时,在各个报道中纷纷怀疑是“某国产品牌奶粉”的问题。而当时,网上已有消息暗示“某品牌”可能是三鹿。三鹿这时就应该行动起来,不管人们的怀疑是真是假,遵循“假使有错推定、消费者利益至上”原则,在第一时间停售人们怀疑的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管最终产品有无问题,此举都会给企业赢得负责任的形象——产品没问题,将被人们更加喜欢;产品有问题,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也容易得到消费者谅解。
李光斗说,在危机中,如企业能正确面对,妥善处理,不仅能化解危机,甚至还能将其转化成商机。然而,对比百事可乐、泰诺制药国际知名公司的危机公关手法相比,中国品牌的危机公关意识和技巧还有所欠缺。就如三鹿一样,面对公众猜疑却一拖再拖——正是对“某品牌”阶段的后知后觉,害了三鹿,造成了如今巨大的灾难。
神舟七号飞船发射成功。
2008年9月25日21时10分,我国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由长征二号f型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了第三艘载人宇宙飞船——神舟七号飞船。包括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内的中国国家领导人观看了此次发射。参加此次飞行的三名航天员分别是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神七”发射升空后,在341公里的高度绕轨道漫游。在这个轨道高度,翟志刚打开绕地飞行的神舟七号飞船的舱门并步入外太空,成功进行了30分钟的太空行走。9月28日“神七”成功返回地球。这次任务是中国载人航天计划迄今为止最大胆的尝试。它彰显了中国在研制高度可靠而强大的运载火箭以及航天员在太空中生存所必需的系统方面的成功。对于中国和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讲,该计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成功和技术实力的有力象征。,外电认为,此次太空飞行是中国载人航天发展史上风险最大的一次。我国毫不掩饰自己在宇宙开发方面的雄心。专家们指出未来中国将实施航天器对接,创建太空实验室,进而建立自己的轨道空间站。
解析: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党必须重视科技的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正是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实施对国家和社会政治领导的体现。发展载人航天事业,体现了“三个代表”思想中的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主题。各国都面临着发展本国经济的任务,以便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中立足于世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增强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
3.我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无垠的太空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中国开展空间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完全出于和平目的,也是对人类科学与和平事业的贡献。
必修三《文化生活》第二单元。
民族传统节日为何被洋节pk?
近年来,我国传统节日开始走下坡路,而洋节日益火爆,大有喧宾夺主之势。其实,无论是土节,还是洋节,最终沦为成了购物节、吃喝节,自然推波助澜的还是精明的商家。有专家指出,在全球化价值趋同的背景下,传统节日是保持民族文化认同感的最后一道壁垒。维护传统节日,并不是要以一种简单的排他主义拒洋节于国门之外,而是要防止全球化浪潮和商业化炒作,把传统节日变成被掏掉内核(民族文化)的“空壳”。
其实中国人的法定节日、传统节日种类繁多,总体上并不缺节,真正缺少的也许是适合现代社会的过节方式。传统的节日太过严肃,要求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缺乏娱乐的元素,几乎不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而洋节之所以流行很快,实际上就是能给人带来更多的轻松和快乐,时代感很强,成了现代生活的调剂。另外中国的节日更多的重视有血缘关系的亲情的凝聚,而西方的节日更多的是注重社会关系的交际、交往和交流。
看来,当春节碰上西方“情人节”,折射的话题是沉甸甸的。对待民间的节日,政府应该加以引导,而不是袖手旁观。在过节形式上,传统节日完全可以多种多样,保持特色,增加时代新内容,比如春节的放鞭炮,政府不能简单一禁了之,毕竟一年一次的鞭炮燃放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实际上鞭炮的危险和污染远不及交通事故和一家化工厂的危害;端午节除了划龙舟,完全可以创造水上活动的概念,让百姓能够参与和体验快乐。我们喜欢春节,但不是回家吃饭有严格的老幼尊卑的那种,我们要传统的东西,但更需要符合心理需求的东西。建设“节日文化”这一不容忽视的文化工程,需要我们从由心而生的点滴行动开始。
(1)要认识到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作为特定历史发展的产物,传统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纽带。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长期积淀,庆祝民族节日能集中展示民族文化,集中表达民族情感。
(2)我国的民族节日积淀了几千年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庆祝我国的民族节日是维护和振兴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传承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有利于增强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形成和保持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也是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贡献。
(3)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庆祝本国民族节日的同时又不排斥西方节日,是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与融合,是文化创新的途径之一。因此,题目中的观点是片面的。
必修四《生活与哲学》第一单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义即使是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比喻做事缺少必要条件,很难做成。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晏景初尚书,请僧住院,僧辞以穷陋不可为。景初曰:‘高才固易耳。’僧曰:‘巧妇安能作无面汤饼乎?’”
在高中新课程远程研修物理课程团队8月13日的“在线交流”中,有老师提出这样的问题:“新课改所需要的教学资源落后地区怎么解决?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中国的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教学资源如此分配不平等,举个例子,发达地区的中学生课外活动丰富,机器人、航模设计搞多少年了,而落后地区连起码的物理实验仪器都无法正常给予配备。叫我们落后地区的教师怎么处理这个矛盾?”
由于农村这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况,不少同仁发出上面类似的感叹,认为相对城市而言,农村搞课程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无疑,当前我国农村办学条件较差,许多学校不具备计算机、多媒体教室、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农村孩子也不像城市孩子那样有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参观,不能像城市孩子那样搞航模、机器人等。这真可谓“粮草未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解析: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是再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那么,在我们广大的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当连最起码的图书、试验器材、体育器材等基础条件都不具备,更不用说电脑、多媒体教室,你让他们怎么去进行新课改呢?中国的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教学资源分配不平等问题确实值得忧虑啊!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八
森永奶粉事件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在这次事件中,森永公司的一批奶粉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给无辜的婴儿带来了极大的健康风险。通过这次事件,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感受到企业责任与监管的不可或缺。同时,我也对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保护和对产品的选择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首先,森永奶粉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婴幼儿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当一家知名企业的奶粉被曝出存在安全隐患时,不仅仅是企业的信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更是给家长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并采取行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
其次,森永奶粉事件中企业责任与监管的不可或缺得到了进一步的认识。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这次事件中,森永公司在安全风险出现后采取了诚恳和及时的处理方式,向受影响的消费者公开致歉,并主动召回产品。这种积极负责的态度,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损失,更可以赢取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森永奶粉事件引发了我对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思考。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享受到安全可靠的食品。而这种权益需要我们自己主动维护和保护。在选择产品时,我们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和了解,不要盲目追求价格低廉而忽视品质的重要性。同时,我们可以通过购买来自知名品牌和有安全保障的产品来降低风险,减轻自身的负担和风险。
最后,森永奶粉事件也给我带来了对产品选择的进一步认识。在市场经济中,信息的不对称是消费者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面对繁多的产品,如何判断其质量和安全性对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都是一项挑战。在这次事件中,森永公司是一个知名的品牌,但却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不能仅凭品牌的知名度和声誉来判断产品的优劣。我们应该关注产品的真实情况,积极参与到产品评价和口碑反馈中,借助媒体和网络等渠道获取更多的信息,以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综上所述,森永奶粉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加强了对企业责任与监管的理解,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产品选择的意识。我相信,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会得到有效的预防和解决,人们的生命健康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引言(150字)
近年来,三鹿奶粉丑闻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一名家庭主妇,我曾经使用过三鹿奶粉,亲身经历了那个时期的不安和担忧。通过这段经历,我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反思。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并表达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呼吁。
第二段:曾用三鹿奶粉的担忧(250字)
我是在2008年的三鹿奶粉丑闻期间成为一名妈妈的。当时,我对婴儿奶粉的选择感到困惑,因为市面上的奶粉品牌繁多,而三鹿作为当时市场上最知名的品牌之一,广告宣传和口碑颇好。然而,当我听到三鹿奶粉丑闻的消息后,我感到十分担心和恐慌。我无法接受那些无辜宝宝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我对三鹿的信任瞬间崩塌,我感到责任重大,必须为我的孩子选择更加安全可靠的奶粉。
第三段:食品安全观念的转变(250字)
三鹿奶粉事件让我意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给了我一个机会去了解和关注更多的食品安全信息。我开始仔细阅读奶粉的成分和安全标示。我积极参与妈妈群体的讨论,与其他妈妈分享关于各种奶粉品牌的信息和心得。我选择了一些来自信誉良好的品牌,并陪着我的孩子成长。我开始注重饮食的多样性,尽量让孩子吃新鲜的、有机的食物,以提供更多的营养和安全保障。我也慢慢培养了我的孩子注重食品安全的意识,告诉她们何时该拒绝不安全的食物。
第四段:对食品安全的呼吁与行动(300字)
三鹿奶粉事件后的这些年里,我对食品安全异常重视。我积极支持并参与各种相关的活动,鼓励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倡导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我也鼓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同事关注食品安全,不要因为价格或广告宣传而放松对食品的选择和购买。我相信,只有每个人的关注和行动,才能真正推动食品安全的改善。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250字)
虽然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教训,但我相信,我们可以从中得到教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逐步改善,政府和企业在不断努力着。我希望未来的婴儿奶粉市场将更加透明,监管更加严格,品牌负责任的企业会受到更多的认可和支持。我也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注重食品安全,认真选择食物,尊重自己的身体和孩子的健康。通过这次教训,我更加明白了食品安全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我会继续努力为食品安全问题倡导和付出我的努力。
总结(100字)
三鹿奶粉事件让我对食品安全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思考。我不再轻信广告宣传,而是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我也积极呼吁社会各方共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鼓励改善监管和企业自律。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享受到更加健康和安全的食品。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三鹿奶粉事件在中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和公愤。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导致许多婴儿患上了严重的尿路结石和其他健康问题。作为一个经历过这次事件的消费者,我也对这个事件有着深刻的体会和观察。
第二段: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三鹿奶粉事件不仅是一个个体消费者的问题,更是对整个消费者权益的损害。许多家庭购买了三鹿奶粉,试图给自己的孩子提供最好的营养,然而他们却成为了受害者。这不仅仅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更是对孩子健康的威胁。这件事说明了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关注。
第三段:企业的自省和反思
三鹿奶粉事件让中国的企业和消费者都陷入了一场思考和反思。企业应该自省,认识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涉及到公司的信誉和声誉,更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需要重新审视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段: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与意识提升
三鹿奶粉事件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教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仅仅是对奶粉产品,对所有食品和生活用品都应该如此。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有权利要求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如有质量问题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同时,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环境,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渠道和机制。只有消费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并积极维权,企业才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五段:发展可行替代品
三鹿奶粉事件也促使人们开始寻找可行的替代品。在奶粉市场上出现了更多的国内和国际品牌。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品牌的奶粉产品,如荷兰的费雪、德国的喜宝等。我们要选择可信任的品牌,确保孩子的健康和营养。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奶粉市场的监管,确保市面上的奶粉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促使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结:
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应该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需求,政府要加强监管和立法,而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健康、公正和可信任的消费环境。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期,森永奶粉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婴儿奶粉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一事件给消费者和企业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也使得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此次事件,我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食品安全是企业的基本职责。企业应当始终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森永奶粉事件揭示了企业在产品质量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例如检测手段不够精准、质检流程不够严格、内部监管不够完善等。企业需要加强生产监管,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口碑。
其次,政府监管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责任对企业进行监管和管理。森永奶粉事件暴露了政府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监管手段不够严谨、对企业的规范和处罚力度不够等。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同时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第三,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保护。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他们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森永奶粉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担忧再度被激起。对于那些质量可靠的奶粉企业来说,他们需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增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加对产品的辨别能力,选择质量可靠的品牌。
第四,信息透明度是提升食品安全的关键。森永奶粉事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不透明,消费者无法得到真实的信息,导致了恐慌的扩大。企业要及时披露产品的检验结果和质量报告,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能够知道自己所购买产品的质量水平。政府也要加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增加市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媒体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媒体的曝光和报道,让人们对森永奶粉事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媒体要发挥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和跟踪,不断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关注,迫使企业和政府加大整改力度和法律惩治力度。
综上所述,森永奶粉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着巨大的隐患。企业应当以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为中心,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政府要增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质量可靠的产品。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够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摘要:随着各国对人权状况的越来越多的关注,人权已经成为宪法不得不深入研究的问题。而生命健康权作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也成为国内外众多学者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生命健康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人权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是基本人权体系的基石。保障生命健康权是保障其他基本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在社会法律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现象。去年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本文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阐述了生命健康权入宪的必要性问题。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把生命健康权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仅属于一项隐含权利,是一种从其他条文中推导得出的权利。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进一步提醒我们应当尽快将生命健康权写入宪法。案情如下:
2008年3月以来,三鹿集团先后接到消费者反映的婴儿食用奶粉后不良反应,该集团在8月初也早已查出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物质,但是三鹿集团一直瞒报了这一事实。卫生部同年11日晚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1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与此同时,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发布了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三鹿事件体现了现代企业为了追求暴利将消费者生命健康权不顾,在产品中大量掺杂有毒有害物质,无论是从道德的层面还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讲都是被人们所唾弃的行为。笔者从这一系列事例中将三鹿奶粉事件作为一个典型,从宪法对公民生命健康权保护的层面来阐述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带来的宪法上的思考。目前宪法对于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概况还不够强,三鹿奶粉事件进一步警示我们生命健康权入宪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的现行宪法中规定了许多具体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关于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规定的比较笼统,主要是体现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我国实践中出现的三鹿奶粉事件等一系列问题提醒我们使用宪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已经迫不及待。
一、生命健康权入宪是保护我国公民生命的现实需要。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漠视生命侵害生命的现象还不少。新华网于2008年8月6日刊载了一个信息,“根据三鹿公司的声明,受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婴幼儿奶粉在市场上大约有700吨。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向媒体通报了部分婴儿泌尿系统结石病因调查情况报道,甘肃省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例为59例,其中死亡1例,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收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这是一2起典型的漠视生命的事例。可见,将生命健康权写入宪法,使全社会树立生命意识,自觉保护生命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二、生命健康权入宪是我国部门法发展的要求。
我国1979年《刑法》就规定了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等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刑事责任。1986年《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并在第119条规定了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刑法》和民法通则还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种公民自我保护生命权的方式。然而,作为普通法的依据和基础的根本大法——宪法还没有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这一基本权利,显然宪法已经落后于部门法,这就导致宪法在生命权问题上不能有效的指导部门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而且实际上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某些混乱和损失。这些都要求宪法尽快对公民生命权表明自己的态度。
三、生命健康权入宪也是实施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
我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将是我国政府的义务,而宪法是实施这一公约的基本途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1款明确规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为适应《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签署特别是今后实施的需要,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修改现行宪法,在根本大法中明确规定生命健康权。
四、结语。
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明文载入生命健康权,3是生命健康权内涵的本质要求,是人权保障宪法原则的体现,是公民与国家和谐关系的反映。将生命健康权入宪有利于健全我国公民生命健康保障的法律体系,有利于纠正传统和现实中轻视公民生命健康的一些不良现象,强化国家和社会保障公民生命健康的责任意识,有利于在国际人权领域树立良好形象。
总之,宪法的逻辑体系与出发点是人的尊严与生命健康权的维护,任何一种法律制度或制度的安排应该回归到宪法价值体系之内,以体现人的生命健康的意义。面对生命健康权理念与现实的冲突,我们有必要认真地反思宪法理论与制度,关注社会现实中人的生命健康权被漠视、被侵害的各种现象,以生命健康权的维护作为制定法律与政策的基本理念与出发点。关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价值,扩大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范围,维护和发展生命权价值已成为整个社会价值的追求目标,也是现代宪法学存在与发展的价值基础。21世纪社会发展对生命健康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宪法应当主动、积极地建立学科共同体,强化生命健康权的宪法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催敏:论生命权的宪法价值及我国生命权立法的完善,延边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6月。
2、韦以明:“生命权”、“生命安全权”、“生命健康权”谁宜入宪———“非典”现象中的生命观透视,政法论坛,2003年12月。
3、上官丕亮:生命权入宪的全球考察与我国生命权入宪的建议,阴山学刊,2006年8月。
4、杜承铭、谢敏贤:论健康权的宪法权利属性及实现,河北法学,2007年1月。
5、王丹丹:论健康权的宪法保护,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2期。
6、周晓燕、李小燕:大学生的责任之一:尊重自己的生命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7、邓河:论生命权的本质和安乐死的选择,晋阳学刊,2005年第3期。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最近打开电视和网络,都是一些关于婴儿食用三鹿奶粉后患结石,有的甚至死亡的报道。经过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是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严重超标。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骂声一片,三鹿集团的名誉瞬间扫地。
一、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二、公司文化和管理理念有问题。
首先,如果三鹿集团质量管理工作很健全的话,不会出现奶农向原料中加入三聚氰胺,三鹿集团也没有发现;其次即使没有发现原料有问题,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和最后对产成品的检测也应该能发现问题,绝对不可能造成批量流入市场。由此可见三鹿集团的质量管理体系之差。
关于公司文化和管理理念,三鹿集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当新闻报道已经映射到“有毒奶粉”可能是三鹿奶粉的时候,三鹿集团又是什么反应?他们不但没有及时的检讨自己,对于新闻报道还是置若罔闻,从他们的态度来看,三鹿集团的理念就是只管赚钱,不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对自己的用户负责。
这些问题对于汽车行业来说同样是可以借鉴的。汽车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公司企业的形象,企业的生死存亡,更重要的是它也关系到用户的生命安全。汽车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生命安全,公司要对自己的产品负责,更要对用户的安全负责,而在公司内部,产品的直接负责人就是我们质量工作者,可见我们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公司的形象,用户的安全,质量工作绝不可以懈怠,遇到问题绝不可以让步。虽然有的人认为,对于一些不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可以放过就放过,这种观点坚决不可以有,尤其对于质量工作者来说,因为即使不会给用户带来安全方面的隐患,但是这也会引起用户的抱怨,会损害企业的形象,所以即使是一些小的问题我们也绝不能轻易放过,正如我们公司的质量方针所说的那样:“顾客满意”是公司永恒的宗旨,向顾客提供“零缺陷”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是公司每个员工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要努力做好质量工作,力争做到“向顾客提供‘零缺陷’的产品”,使我们的产品质量更好。
对于我们发动机质量改进科来说,就是要做好售后问题的改进,使售后出现的问题得以解决,减少售后抱怨。
张雪林。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以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分析“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随后,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对“肾结石事件”也高度重视,并立即作了批示:“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随后,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卫生部指出,根据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而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该公司决定立即对该批次奶粉全部召回。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调查后确定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
为什么要用三聚氰胺呢?我们了解到三聚氰胺含氮量很高,生产工艺简单、成本很低,给了掺假、造假者极大地利益驱动,有人估算在植物蛋白粉和饲料中使蛋白质增加一个百分点,用三聚氰胺的花费只有真实蛋白原料的1/5。所以“增加”产品的表观蛋白质含量是添加三聚氰胺的主要原因,三聚氰胺作为一种白色结晶粉末,没有什么气味和味道,掺杂后不易被发现等也成了掺假、造假者心存侥幸的辅助原因。
1994年《国际化学品安全手册》表明:长期或反复大量摄入三聚氰胺可能对肾与膀胱产生影响,导致产生结石。为什么三鹿集团还这样做呢?食品安全问题是保证国人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扩大对外交流的重大问题。究其原因,除生产经营者的败德行为外,还存在众多的其他因素。
1、企业诚信意识缺乏,见利忘义是主要原因。企业赚钱,天经地义,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理所当然。但三鹿奶粉事件反映出个别奶农、奶站和生产企业丧尽天良,见利忘义,他们为了自身的蝇头小利而不顾民族大利,有意地添加有毒有害的三聚氰胺到牛奶中,若他们稍有良心、稍有责任感,就不会对国家造成这么大的危害。
2、制度缺失是重要原因。不论是从法律缺失方面还是食品安全的标准缺失方面还是追责制度的不明不严方面都是非常不严谨的。
3、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是直接原因。安全监管涉及食品药品、质监、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商务等多个部门,对这些部门虽有分工,但在职责上、空间上都有交叉,要么形成众多的重复监管,要么形成监管空白,留下隐患,最后形成追责困难。正如三鹿集团所说:每年他们要接待若干次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都是听、看、转、玩后走之。如有一个单位检查后提出食品安全的问题,也不至于发展到这个地步。
而站在市场营销的角度分析,企业应该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经营哲学,是消费者主权论的体现。实现企业诸目标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并且比竞争对手更有效、更有利地传送目标市场所期望满足的东西,也称“顾客需求观念”。这就需要该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实行目标市场营销,同时运用市场营销组合手段,全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当然也要不忘树立整体产品概念,刺激新产品开发,满足消费者整体需求。从而通过满足消费者需求而实现企业获取利润的目标。
而三鹿集团在整件事情中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传统的以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是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利益为根本取向和最高目标来处理营销问题的观念。三鹿集团想到的不是顾客需要什么,也不是怎样把自己的产品做得最好来击败同行竞争者,更不是树立整体的产品观念来制造新的产品满足当前消费者的需要,而是一味的想到怎样用最低的成本来创造最高的利润,怎样把低投入和高产出运用得最好,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后果也不想任何责任的添加三聚氰胺,于是这种无色无味但含量高达66.7%的三聚氰胺就自然成为了许多掺水奶的添加剂了!
据调查知道,因使用三鹿奶粉而致病甚至致死的婴幼儿多数来源于农村,三鹿集团不仅没有以消费者的需求和利益出发,还把大量的产品低价卖到堤防能力和识别能力稍差一点的农村来危害老百姓。是在让人“叹为观止”!
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座右铭是“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供应什么。”因为得到顾客的关注和顾客价值才是企业的获利之道,因此必须要将旧观念下“由内而外”的思维逻辑转向“由外向内”。它要求贯彻“顾客至上”的原则,将营销管理的重心放在首先发现和了解“外部”的目标顾客需要,然后再协调企业活动千方百计的去满足它,使顾客满意,从而实现企业本身的目标。因此,企业在决定其生产和经营时,必须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企业本身的条件选择目标市场,组织生产经营。三鹿集团就完全没有根据这些来创造他的企业价值。倘若他想到的是先做市场调研,根据顾客的需求和生产建议并融合生产的理念和技术以及成本来完成它的创新和改革,它就不会破产也不会伤害那么多婴幼儿和父母。
现代市场营销观念还指出生产者的产品在其设计,生产,定价,分销和促销活动都要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点,产品销售出去后,还要了解到消费者的意见,据以改进自己的营销工作,最大限度的提高顾客满意度。三鹿集团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了解顾客的需要,更加没有想过售后要有什么样的调查和售后服务,倘若他明白并执行这一科学的营销模式,三鹿集团现在应该是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走向衰落。
根据对三鹿事件的分析以及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理解,我们不难发现:根据“消费者主权论”,相信决定生产什么产品的主权不在于生产者,也不于政府,二在于消费者,因而将过去的“一切从企业出发”的传统观念转变为“一切从顾客出发”的新观念。因此我们也可以将更多的“三鹿事件”扼杀在摇篮里!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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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其它要素的前提,是企业健康运行的保证,“三鹿事件”是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失控的典型案例。本文基于三鹿事件,从管理因素、组织因素和人本因素三个角度透视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认为企业应从各个方面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为企业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根据coso报告对控制环境的描述,企业内部控制划分为五个层面——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内部控制环境包括企业人员的个人诚信、道德价值观与所具备的完成组织承诺的能力、董事会与稽核委员会、管理层的经营理念与营运风格、组织结构、职责划分和人力资源的政策与程序、组织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因此,控制环境是一种氛围,能够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以及企业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如果没有有效的控制环境,其他控制要素无论质量如何,都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鹿集团全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连续6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20世纪90年代初,该公司开创了“奶牛+农户”饲养管理模式,曾为三鹿确立了为同行所效仿的奶源优势。2007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00.16亿元,同比增长15.3%。但是这种高增长背后隐藏的内部控制及其环境问题却被严重忽视。从2008年3月份起,三鹿就陆续接到一些患泌尿系统结石病儿童家长的投诉,一些媒体也开始以“某品牌”影射三鹿,但是三鹿并未就此引起足够重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导致事态日益恶化。据估计,9.02亿元的巨额医疗费和赔款已经造成三鹿集团严重资不抵债。2008年12月25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发布三鹿破产消息,破产裁定书已送达石家庄三鹿集团有限公司,一个曾经作为奶业龙头的企业一夜之间消失。究其原因,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不佳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管理因素。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人控制”现象。
公司治理结构旨在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治理不健全,公司必然缺乏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无论设计多么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都会流于形式,难以达到既定的效果。因此,只有在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中,内部控制系统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三鹿集团的大股东是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96%左右的股份由900多名老职工拥有。三鹿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是新西兰恒天然集团,持有三鹿集团43%的股权。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自1987年到2008年任职长达21年。可见,该公司股权相当分散,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制衡关系无从谈起,“内部人控制”现象不言而喻,治理机构的制衡机制失效,这为“毒奶粉事件”埋下了治理隐患,这种不良的内部控制环境成了管理层道德缺失的温床。
(二)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内部监督可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的运作。监督的过程,是由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评估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不论是经营层或是其他控制人员,只要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都应当及时地向适当的管理层报告,并使其得到果断处理。三鹿集团内部质量监督的具体做法是在养殖区建立技术服务站,派出驻站员,监督检查饲养环境、挤奶设施卫生、挤奶工艺程序的落实。驻站员作为内部监督的手段是内部控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驻站员监督检查等并没有严格实施,在原奶进入三鹿集团的生产企业之前,缺乏对奶站经营者的有效监督。
(三)风险预警缺失。
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企业内控的基本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既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内容,更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企业的产业链越长,风险点就越多。对食品行业而言,质量监控无疑是风险控制的关键。通过预警系统,企业一旦有风险的苗头出现,即可进行防堵,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避免或减弱对企业的破坏程度。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37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可悲的是,风险控制不到位正是压倒三鹿集团的最后一根稻草,从2008年3月份起,三鹿应对危机的方式是“推、拖、瞒”,导致事态日益恶化。
三、组织因素。
(一)组织结构与盲目扩张。
内部控制来自组织内部,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组织变化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组织嬗变是内部控制的发展诱因,它推动内部控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由于三鹿集团有牌子而缺乏奶源、一些地方小乳品厂有奶源而缺乏品牌,因此集团在内部开创“牌子和奶源”结合的发展模式。沿着这种模式,三鹿集团以产权为纽带,以品牌为旗帜,相继兼并了山东、河北、陕西、河南、甘肃等省濒临破产的30多家中小企业,使得三鹿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行唐三鹿乳业有限公司由三鹿集团控股51%,另外49%的股权由行唐县政府控制。本质上,这种兼并在一定程度上壮大了企业规模,扩大了市场份额,有利于三鹿集团的发展,然而,在被三鹿集团兼并之后,没增添任何新设备和资金,开动老机器就开始生产奶粉,厂区内景象破旧不堪。三鹿集团旗下类似这样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比比皆是。这种扩张导致了资金投入跟不上、机器设备及内部管理跟不上的现实,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
(二)企业文化与“责任做秀”
企业文化是现存的一种无形力量,是一个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所凝结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企业文化的发展能够促进内部控制的不断发展、成熟,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控制环境。比如,企业通过建立符合单位自身情况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树立全体员工的是非判断标准,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向员工传递单位对其责任、诚实性、道德观的期望。同时高层管理者更要应注意自己的言行,起到表率作用,引导员工做道德范围内的事。三鹿集团曾宣称其企业文化的灵魂是为提高大众的营养健康水平而不懈地进取。其宣传资料显示,三鹿集团多年来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饲养奶牛80万头,带领8万多户农民脱贫致富,吸纳5万下岗职工和8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扶持农民养牛、抗洪救灾、抗击“非典”、老区扶贫、扶残助教、捐助多胞胎家庭等捐资捐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200余项。三鹿集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和取得的各种荣誉无可厚非。但是,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通过提供给社会优质的产品来实现。三鹿集团产品中含有大量三聚氰胺已给婴幼儿及食用者造成身心伤害,给中国奶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尤其是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沽名钓誉式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应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制裁。
四、人本因素。
(一)人力资源政策与用人机制不当。
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对培养企业的员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有很大的帮助,还能确保执行企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不少奶农和专业人士不相信三鹿集团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对原奶在收购环节中被掺入三聚氰胺毫不知情,三鹿集团奶源部的几千员工大多是农村人,来自奶源地,可见三鹿的用人机制不当是人力资源政策制定不完善的突出表现之一。
(二)管理者的理念和经营方式。
管理当局在建立一个有利的控制环境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管理者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行为,进而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业制定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超越设立这些制度的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样也无法超越那些创造、管理与监督制度的人的操守。管理思想是支配企业运行的灵魂,是企业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对社会及员工的责任观念等的集中体现;管理人员对控制的态度决定了整个公司的态度和行为。管理阶层的管理哲学及管理风格,包括企业承受营业风险的种类,管理当局对待经营风险的态度和控制经营风险的方法,极大地影响着控制环境。
三鹿事件中,企业管理当局在利润的诱导下以工业用原料三聚氰胺加入奶粉,置消费者的健康于不顾,完全突破道德规范。这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违背经营目标所采取的短期行为,使制度的执行因为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了不应有的弹性,导致内部控制的功能大大削弱,引起整个企业“群体越轨”现象,致使控制环境恶化,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作为企业的管理者,首先应提高自身的素质,包括理论修养和道德修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形成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明确的管理目标。另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除了自身起表率作用以外,还要引导其员工以道德标准统驭自身的行为,进而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管理者应将内部控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在尽力用权力维护其有效运行的同时,对控制的遗漏和功能缺陷进行弥补和完善,使内部控制为实现经营目标服务。
五、研究结论。
“三鹿”事件暴露了乳品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针对问题最为突出的三鹿集团,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影射出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种种弊端。三鹿集团为我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创建和谐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关乎企业的盛衰荣辱和生死存亡。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关键,确定了一个企业的基调,它影响着整个企业内部所有人员的控制意识,在三鹿集团的案例中,如果该企业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就有可能降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所以,企业应从各个方面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使企业能够提高效率和功效,防患于未然,为企业健康运行提供保障。内部控制的加强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单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就可以达到的。国家也要给企业塑造一种重视、开发和研究内部控制的宏观环境。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六
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
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对“肾结石事件”也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闻讯后立即作了批示:“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也于9月10日作出批示,要求卫生部门及各监管部门做好患儿救治,迅速排查。
9月11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
9月11日晚卫生部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9月11日晚,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该公司决定立即对该批次奶粉全部召回。
9月12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副省长咸辉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解放军第一医院看望、慰问该院收治的肾结石患儿。
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9月13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发布会上指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
9月14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带领有关司局领导及专家飞抵兰州,针对我省有关三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展开专题调研。
9月15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甘谷、临洮两名婴幼儿死亡,确认与三鹿奶粉有关。
10月27日,三元股份首次正式承认正与三鹿进行并购谈判。
10月31日,经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15.61亿元,总负债17.62亿元,净资产-2.01亿元,已资不抵债。
12月2日,曾是三鹿集团最大液态奶生产基地的邢台三鹿乳业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河北贝兰德乳业有限公司。
12月8日,三元股份公告称,其董事会已经批准了《关于在河北石家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三元股份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
12月13日前后,三鹿二厂开工复产,这是三元在“托管”模式下,启动生产的首个厂区。此后传出消息,三鹿集团的七家非核心企业已陆续开工生产,但全部更名。
12月19日,三鹿集团又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
12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
12月24日,三鹿集团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一切工作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三鹿将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三鹿商贸公司)来管理,管理人将对三鹿资产进行拍卖,然后偿还给债权人。这一过程将在六个月内完成。
12月24日,河北石家庄市政府、三鹿集团选取20多个代理商代表,到三鹿集团商谈,最终三鹿与代理商达成还款意向。
12月25日,三元回应三鹿破产:重组方案调整须董事会决定。
12月26日—31日,法院将审查债权人申请。
12月26日,清算工作组已进驻三鹿。
12月2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张玉军、张彦章非法制售三聚氰胺案。无极县人民法院、赵县人民法院、行唐县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张合社、张太珍以及杨京敏、谷国平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三案。
12月3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等4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庭审持续14小时。
1月22日,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田文华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
另悉,这批宣判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月1日提起上诉,田文华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
总体说来三鹿企业对危机处理的方式并不是十分的积极。与媒体合作删除部分负面消息。走访部分消费者,目的希望他们撤销诉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产品检测结果采取躲避,隐瞒的态度。
这样的危机处理方式其实对企业形象是很不利的,积极的危机处理方式应该是怎么样呢?应该在第一时间基本明确立场和态度,而不是回避或强制性原则。坏消息一次性和盘托出,切勿象挤牙膏式被动披露,让人觉得尚有很多不为人所知的内幕。与媒体合作,主动公布消息,强化宣传。大放承担责任,承诺配合消费者治疗,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承诺退换货。
当三鹿企业处于三聚氰胺事件中时,其他企业一直未做出任何反应,其实这样容易让消费者猜疑是否其他奶制品中是否也会有相同的成分出现,不过在政府公布检出三聚氰胺的22家乳制品企业名单后,一部分奶制品企业及时做出了相应的表态,表示出我们的产品是十分安全的,这样也在消费者中树立了企业的正面形象。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七
2008年3月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三鹿集团回复称:送测未发现问题。同月,南京出现全国首例肾结石婴儿病例。6月,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接到问题奶粉的投诉。随后,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要求停止使用该品种的奶粉。
下面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分析:
(一)市场经济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根据价格的涨落决定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也使一些个人或企业由于对全身的利益的过分追求而产生不正当的行为。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领域从事经营,单个提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可能掌握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他进行经营决策时,也就是仅仅观察市场上什么价格高、有厚利可图,并据此决定生产、经营什么,这显然有一定的盲目性。最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加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海或下跌后才作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尖的决定的。
(二)马克思主义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科学性在于它明确地阐明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给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和有效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论。所谓实践性,在于它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这次奶粉事件涉及的企业和个人,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三)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正是由于生产者唯利是图的想法,驱动他们制造劣质奶粉赚取利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生活息息相关,只要你肯分析,总会找到最源头的理由。
法学1103班陈少莉。
2010120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