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民法典适用论文(汇总15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有实效性。怎样把握时代机遇,抓住发展的关键点?接下来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案例,供您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一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发现《民法典》不仅让我们在法律知识方面收获了很多,更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它有利于帮助我们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从另一个角度出发,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比如绘本、短视频等)做好普法工作,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民法典》,知道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和平的方式化解矛盾。
用法是实现《民法典》“落地生根”最直接的体现。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关系到《民法典》“落地生根”的成效。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好法律依据,牢牢把握法律准绳,抓好法律适用问题,不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民赋予的使命。
《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好、用好它,才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民法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毫不夸张地说,民法包含了人从“摇篮”到“坟墓”每一个阶段能够遇到的方方面面的事情,每一个人都是生活在它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民法典》,才能更好地回应民众的法治期待。
理论来自实践,又指导实践,《民法典》的出台是实践中的发展,它更加全面、准确、系统地保证了人们在社会生存发展的民事权利,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效率。
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民法典》,树牢法治思维,并运用到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各项工作中。精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法典,以“民”命名,充分反映人民利益诉求,全面保障人民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样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秉持的理念,无论是正风肃纪、拍“蝇”破“伞”,还是开展民生领域专项问题整治,都是为了给人民带来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工作不仅秉持着相同理念,具体规定也相互呼应。翻开民法典,可以看到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中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有关要求,在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
用好民法典,树立法治意识,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现代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理应以保障人民权利为目的;同时,作为公权力的监督者,其职责在于监督公权力在纪律和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不得侵害人民利益。民法典为行使公权力机关划出更加清晰的范围与界限。如在查询被调查单位和个人账户的时候,不能随意扩大范围,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审查调查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证其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等等。民法典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民事权利树立更明确的参照。
用好民法典,严格依纪依法,规范行使公权力。对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运用好公私法、把握用权边界,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如一些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与民事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就需要严格区分民事行为与刑事犯罪问题。可以看到,精准运用民法典,了解法律法规规则适用范围,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应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角度出发,学好用好民法典,提高依规依纪依法的工作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的民事权利。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二
“从12月28日至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非常激动一部大典于20__年__月__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年1月1日实施。
通过读书学习,学法懂法,认识到该典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当之不愧的。《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某种意义上讲,该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与人人相关,事事相联。
我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法律需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民法典》属于国家民事的基本法律,所以该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在当前形势下,本法对改善民生知法懂法问题上,起到的作用和意义非常重大。
据了解知悉:
20__年12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该法主要用于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典》草案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该法根据内容需要,分编、章、节、条、款、项。
今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两会被迫推迟,不然《民法典》(草案)业已表决通过,正式颁布上升为法律。
祝贺《民法典》早日颁布实施!愿天下太平,四海咸宁!期待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后,表决通过该法。相信该典会稳定而有序的开展实施,让普法、教育、推广、落实了等环节上,能够切实有效的推行,让民有法可依,据典而查。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4)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讨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我国将告别“散装”民法时代,迎来新的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三
摘要:企业在生存发展中存在诸多经营风险,税务风险是其中的一种。
税务风险具有影响大、可规避等特点,企业在对待税收方面要持有积极的态度,谋划企业效益要使用正当的手段,为防止企业由于税务风险而毁于一旦,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体系是有必要的。
本文以电力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讨论如何构建良好的电力企业税务风险语境指标体系,为电力企业有效规避税务风险提供可靠依据。
关键词:电力企业;税务风险;预警体构建
税务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国家税收方面没有按正当遵守国家或地方的税务法规定缴费,从而对企业经营造成了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物质利益逐渐演变成企业追逐的主要方面,为获得更多的利益,部分电力企业管理者易做出为谋取更多利益但违犯法纪的事情。
导致此现象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电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及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构建缺失。
一、电力企业存在的主要税务风险
1.筹划风险
电力企业对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相关变化了解程度不足,对政策解读不够充分等,易导致企业纳税筹划出错。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四
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面阐述民法典涵盖内容、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等,提出要做好五个“加强”工作,切实实施好民法典,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进入“民法典时代”,如何让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成为我们必须答好的“命题”。民法典内容繁多、涉及领域广泛,与人民权益密切相关,综合性、实践性都非常强,这对我们实施好民法典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在讲好、用好、发展好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真正保障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讲好民法典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本前提。法律要发挥作用,就需要全社会认同、尊崇法律,而这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也只有深入、彻底地讲清楚、讲明白了,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才能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为民所懂、为民所用,真正惠及百姓。在文章中特别强调要做好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和民法典普法工作,这也为我们讲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路方向。一方面,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和理解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宣讲释疑、座谈交流、社会宣传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民法典重大意义的范围和渠道,引导人们清楚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从重要性、必要性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地位作用,进而从思想上重视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聚焦民法点总则编和各分则编,需要重点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特别是要做好与民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才能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科学规范用好并落实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是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途径。民法典承载着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引导、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使命。这也意味着,既学好讲好、又用好落实好,才是民法典实施的根本要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科学运用与贯彻落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和深入学习民法典立法精神和重要理念内容,以上率下、贯彻落实,把民法典贯穿落实到具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全过程中去,在运用与实践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履职尽责,将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新的价值理念贯穿运用到执法司法全过程,秉持公正司法,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提高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更针对、有效地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配相关社会力量、建强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形成多元化、长效性的纠纷化解机制,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完善发展好民法典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是实施好民法典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所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探索。理论研究是无止尽的,实践也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民法典是基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积淀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向我们走来,也必定依赖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实践和理论研究走向未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研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漏洞,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民法典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适应时代和人民的需要。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民事领域的焦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智慧锦囊和理论支撑。
从颁布到落实,民法典的实施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需要走。但,只要我们认真学好、彻底讲好、规范用好、科学发展好,就一定能这部“人民法典”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五
自1954年首次起草民法典起算,历经66年、四度搁浅、累次增删,205月28日,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民法典!回望来时路,感念眼前人,几代中国民法学人栉风沐雨,薪火相传,投身时代洪流,为民法典编纂贡献智慧、奉献青春。这背后饱含了多少人的秉烛达旦、笔耕不辍、又有多少次的百锻千炼、集思广益……个中滋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一部民法典,几代民法人!所以,当我翻开这崭新却早已刻下岁月底色的《民法典》时,我看到的不是繁杂的条目、苍白的文字,而是法律对个体的尊重、对社会的关切、对时代的回应。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地位之平等来源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的意识,都能通过其意思自治,来享有权利、负担义务,而人格独立与自由正是这一切的基础与前提,其重要性毋庸赘言。
我国《民法典》区别于其他各国民法典的最大特色之一,即是在体例设计上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该编回应我国新时代以来所面临的诸多重要社会热点问题,如侵犯个人隐私、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人格要素商品化使用、人体临床试验、性骚扰的规制等等。不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体价值、人格尊严的重视与保护,更为人格权的未来发展预留了充足的空间。特别是《民法典》第990条并未对人格权进行封闭式的定义,而是采用开放列举的方式,在第一款例举了生命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典型的具体人格权类型;在第二款以开放的方式规定了“一般人格权”,将侵害“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的情形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使我们可以更加从容面对随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型侵害人格法益的类型,进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宪法》条款通过《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更加紧密贴合、落地生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呼唤:“法的最高命令是:做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而人格权编,6章、51条、近5000字的篇幅恰恰是对这一最高命令的生动诠释。
整部《民法典》既照顾过去,又面向未来,更重要的是它立足于当下,对群众关切的、社会关注的、实践争议的诸多问题都给予了制度上的回应,从法律的角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尝试和变革。
纵览《民法典》,我们会发现许多条文仿佛是个“陌生的老朋友”,模样虽然“亲切”,却展现了完全不同的利益分配规则与价值判断,折射出社会变迁对立法理念的影响。如在合同领域,《民法典》改变了以往“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规则,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将其由连带责任保证改为一般保证,使法律推定与保证人(特别是自然人保证)对于承担保证责任的理解越发贴近,更加符合国人的生活观念和社会交往规则,也对混乱的民间借贷领域起到了一定的规制和引导作用。在继承领域,公证遗嘱优先性的废除、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即突显了对遗嘱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又体现了技术进步对遗嘱法定形式的影响。在物权领域,增设居住权,虽然使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交易流转均受到较大限制,但同时也是对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生活成本激增、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等现实难题所做的制度调整,蕴含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老有所依的人文关怀。在人格权领域,确立了“死者生前未拒绝,近亲属可以共同决定捐献”的遗体捐献的规则,在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与他人生命健康之间作出了利益衡量与价值取舍,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可以说这是一部契合国人生活、顺应社会现实、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也是一部发掘国人安身立命的实践理性、涵养善良人性、安顿人心与人生的《民法典》!
或有人说法典化之后,带来了不易修改、僵化、滞后等诸多实践难题。但我们需认清的是,民法的法典化不是立法技术上的炫技,毋宁是法律人体系化思维的起点。曾经民事法律领域,特别法之繁多、司法解释之庞杂、法律规范之冲突、案例学说之分歧等等,使得民法陷入了“解释之迷雾”,有必要以法典化的方式使其脉络清晰、体系严谨、逻辑自洽。
任何一部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即携带着滞后的基因!然法之不备,并非问题之结束,毋宁是法律思维及创造性活动之开始。我们不能以“法律没有规定”来逃避自己的责任,让渡自己的选择!拉伦茨曾说“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法律均具有历史性,而每个法律解释都具有时代性,法律适用者无不在制定久远的法律中寻求今天问题的答案,何况我们面对的是如此年轻的《民法典》。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既是法律适用者,也是法律解释者,在实践中,遭遇新现象、陷入新困境、面对新挑战,我们无法也不能置若罔闻、推脱怠慢。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法律的解释和续造,以此来填补法律漏洞,使法之生命得以绵长延续,使《民法典》焕发出应有的蓬勃生机。
所以,现在我们唯一要做的是扪心自问:《民法典》时代来临,法律人你准备好了吗?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六
第12期《求是》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面阐述民法典涵盖内容、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等,提出要做好五个“加强”工作,切实实施好民法典,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进入“民法典时代”,如何让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成为我们必须答好的“命题”。民法典内容繁多、涉及领域广泛,与人民权益密切相关,综合性、实践性都非常强,这对我们实施好民法典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在讲好、用好、发展好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真正保障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讲好民法典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本前提。法律要发挥作用,就需要全社会认同、尊崇法律,而这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也只有深入、彻底地讲清楚、讲明白了,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才能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为民所懂、为民所用,真正惠及百姓。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特别强调要做好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和民法典普法工作,这也为我们讲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路方向。一方面,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和理解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宣讲释疑、座谈交流、社会宣传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民法典重大意义的范围和渠道,引导人们清楚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从重要性、必要性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地位作用,进而从思想上重视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聚焦民法点总则编和各分则编,需要重点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特别是要做好与民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才能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科学规范用好并落实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是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途径。民法典承载着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引导、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使命。这也意味着,既学好讲好、又用好落实好,才是民法典实施的根本要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科学运用与贯彻落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和深入学习民法典立法精神和重要理念内容,以上率下、贯彻落实,把民法典贯穿落实到具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全过程中去,在运用与实践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履职尽责,将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新的价值理念贯穿运用到执法司法全过程,秉持公正司法,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提高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更针对、有效地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配相关社会力量、建强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形成多元化、长效性的纠纷化解机制,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完善发展好民法典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是实施好民法典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所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探索。理论研究是无止尽的,实践也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民法典是基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积淀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向我们走来,也必定依赖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实践和理论研究走向未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研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漏洞,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民法典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适应时代和人民的需要。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民事领域的焦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智慧锦囊和理论支撑。
从颁布到落实,民法典的实施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需要走。但,只要我们认真学好、彻底讲好、规范用好、科学发展好,就一定能这部“人民法典”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密切的桥梁和纽带,是党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也是党执政的固本之基,抓好以党支部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构筑坚强战斗堡垒意义深远。
现实工作中,有的支部书记及其班子成员,在党不言党、在党不忧党、在党不建党,把党建看作“软指标”,遇到上级提问或群众咨询,对党的理论、党内法规,甚至最起码的“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社情民意”等答非所问,集体“乱语”或“失语”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支部的凝聚力、组织力、号召力逐步下降,话语权逐步削弱,不得不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
打造“学习型”支部,在争做自觉学习的表率中增强话语权,拒绝“答非所问”。要完善机制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增强政治能力深化理论学习,切实做到学习有主题、有内容、有讨论、有收获。要结合实践学。结合基层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实际,采取夜晚院落“闲摆学”、田间地头“谈话学”等方式,实现“一人参与,全体受益”。要丰富载体学。通过制作微党课,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拓宽党员活动阵地,有效实现党建工作由“被动式”向“互动式”的转变。通过“学习型”支部的打造,极力提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理论素养,避免心中无货的“答非所问”。
打造“发展型”支部,在争做加快发展的表率中增强话语权,拒绝“说外行话”。要以“党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聚焦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在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示强劲的红色驱动力。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真正做到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要大兴拼搏进取之风,真正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工作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着眼于“三农”工作,形成大抓发展的工作合力、工作动能。通过“发展型”支部的打造,让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对“社情民意”“发展思路”有更深的认识,避免滔滔不绝的“说外行话”。
打造“服务型”支部,在争做服务群众的表率中增强话语权,拒绝“套话大话”。要着力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注重激励奖惩、党内关怀、培训教育等机制的运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着力完善支部阵地建设。以“党建引领、服务群众”为目标,在保障党支部正常办公的前提下,优化支部活动场所功能布局,将其打造成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党员群众满意的综合性活动阵地,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有更多的荣誉感、归属感。要着力服务载体的丰富创新。实行“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承诺”三公开,实施特殊群体“事务代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通过“服务型”支部的打造,让广大党员干部心系群众、细心服务,避免不切实际的“套话大话”。
打造“法治型”支部,在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中增强话语权,拒绝“自言其说”。要探索“党建+法治”基层治理模式。围绕组织建设法治化、党员队伍法治化、办事决策法治化、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目标任务,促进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要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印制《民法典内容选编》,对群众最关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借款合同如何支付利息、家庭关系、离婚冷静期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切实解决干部群众的“法治恐慌”。通过“法治型”支部的打造,让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避免脱离法律法规的“自言其说”。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八
首先,院校对风险认识不足。
当前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诸多高校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也随即成为了“自主办学、独立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一个个法人办学实体。
然而在这样的新形势下,高校内部的许多经济活动开始转向了市场化,例如参与到多种融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活动中来。
也就是说高校并不再是传统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主体了,诸多方面会涉及到多种市场经济活动中来,而这也就是会难以规避了一些经济风险与法律风险。
例如我国近几年高校新校区的建设之中,投入了几十亿资金,假如缺乏了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就会让资金链断裂,影响到院校日常健康运转。
其次,各大院校盲目扩招所引起的负债。
近几年我国高等院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诸多高校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发展,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借助大规模的扩招来顺应发展潮流。
而这样盲目的扩招让高校产生出巨额的资金需求,但是政府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难以满足现代高校迅速发展所产生的对于资金的无限需求,许多高校只能选择去银行贷款来解决自身迫切的资金需求问题,而这样大的规模建设与巨额财物负债,引起了高校财务风险问题。
第三,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当前我国高校收费制度在经过几年的改革之后,初步形成了高等教育经常性的成本分担制度,学校学费收入占据了院校日常收入的30%左右,部分地方高校学费收入所占比例更高,甚至有些达到了50%。
然而资金筹集渠道的变化,让高校资金的供应链条更加依赖于生源市场。
当前,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选择名牌院校、重点院校,而这对于普通高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让自身的学费收入受到了一定影响,扩大了财务风险。
二、高校财务管理风险规避策略研究
首先,构建高校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我们所说的预警系统就是在现代高校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基础上,去分析与评判高校办学资金日常使用的合理程度、真实的财力能力等,并且借助该预警系统,进而找到高校财务运营过程中隐藏的风险,并且进行了相应的预警预报,进而为广大高校管理者的宏观战略决策提供了相对客观、必要的财务管理依据。
其次,选择科学合理的融资渠道。
我国高校除了去选择银行贷款来实现融资,还可以去选择了其他的形式,例如进行项目融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进行土地置换、校办产业、合作办学等形式来提升高校自身的创收能力,以达到降低借债风险的目的。
上层主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高校贷款管理工作的宏观监督力度。
对于部分具有严重透支偿债能力、风险较高的学校,上级部门必须要及时预警,假如部分高校依旧不顾财务风险,继续盲目扩大自身贷款规模,上级主管部门可对其实施处罚。
第三,合理编制预算,加强日常预算控制与管理工作。
众所周知,高校预算是一个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部门,是进行经济活动的必要依据,并且预算管理工作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到院校的财务健康状况与持续发展与否。
高校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状况务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勤俭节约。
另外,财务部门必须要强化自身的预算安排,增强日常支出的透明度,确保开源与节流的并行。
并且学校全部支出项目务必要坚持有凭有据,在确保正常教学工作开展基础上,能够合法规范、合理收支。
日常预算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经费开支大户要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工作,进而发挥了预算工作的控制管理功能。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高校不断扩大自身规模,因此在日常教育投入过程中防范财务风险并加强控制是十分重要的,而高校管理层与财务管理部门务必要强化自身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构建与健全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进而使得高校实现可持续发展。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强调,“把政治体检作为党员、干部自觉打扫思想政治灰尘、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的重要途径,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及时检视整改违背初心使命的各种问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体检不是目的,预防才是首要。党员干部要常备“补钙剂”,服用“定心丸”,吃下“特效药”。只有适当适量使用这三种“处方药”,才能让“政治体检”一路绿灯。
常备理想信念“补钙剂”,谨防精神上的“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想挺直“精神脊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还需党员干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仅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还要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要在革命历史的学习中感受红色基因,在群众路线的学习中感悟为民初心。以党章为“指路明灯”,以准则为“高压红线”,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住脚,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得住身,遭遇各种诱惑立场坚定,面对多重考验旗帜鲜明。“精神之钙”不仅是检验党性强弱的重要指标,更是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的力量源泉。正是拥有这份“精神之钙”,才有了疫情期间逆行而上的背影,才有了汛情期间冲锋在前的身影。
服用遵纪守法“定心丸”,谨防纪律上的“恐慌症”。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要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先锋队”的身份,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崇尚法治精神,带头遵纪守法。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我国“法治时代”也到达新的历史高度。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中各项规章条例,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为工作开展寻找依据、增添底气,将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吃下为民服务“特效药”,谨防改革上的“中梗阻”。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中梗阻”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了行政效率,疏远了干群关系。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永葆为民服务情怀,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本领。无论岗位是高是低,责任是大是小,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找准要害,一击到位。在破除和根治“中梗阻”中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十
走进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街道,身穿“红马甲”、臂带“红袖标”的志愿者们手握“劝导旗”、夹钳、环保垃圾袋等工具活跃在大街小巷,督导行人、清理垃圾、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情景构成一道亮丽风景。他们用志愿服务的行,点亮街道文明的灯,街道呈现出秩序正规、人民团结友爱、卫生干净整洁的新景象,幸福的笑容洋溢在人们脸上。
“一个老街,能治理成现在这样,得感谢街道领导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引导志愿者队伍发挥先锋作用,加快实施老旧楼院‘穿衣带帽’工程的结果吧!”谈起街道巨变,兴海路街道邓师傅高兴地说。
兴海路街道居住着汉、回、蒙、藏等18个民族40000多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12.8%。老旧院落114个,“三无”楼院达到51.8%。怎么管?街道党工委一班人动起心思,在管出新时代“幸福兴海”新模式上做文章。
街道党工委发挥“头雁”效应,不断强化“创建人”意识,持续在“党建+兴海实践”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建‘微综合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四级网络”综合治理新模式,确保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为助老志愿服务队、“红袖标”志愿服务队、义诊志愿者服务队等18个志愿者队伍提供实践指导活动,有效激活街道城市治理细胞。
党建领航,旗帜“插到位”。街道党工委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的实干理念,立足新时代,瞄准新发展,积极探索“党建+兴海实践”新模式,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为综合治理提供全方位保障。突出“一把手”作用,督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持续走实,修订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管理制度》,打造新时代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新媒体+”“物联网+”开展党建、民政、计生、就业、综治、文体等“一站式”服务培训,组织优秀党员、“五星级文明户”“兴海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探索推出“志愿服务得积分——积分‘兑现’激担当”等激办法,提升志愿者文明素养与业务技能,夯实为民服务根基。
用好载体,唱响“文明歌”。动员各级组织发挥“领头羊”作用,“创建日”“每日打卡一小时”“民情夜访”等时机,组织“六支”实践队伍扎实开展“五进”活动,宣讲《民法典》等政策法规、科普健康知识、开展“亲子”活动、举办垃圾分类培训与演示等,引导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文明、向上、向善”的生活理念。以“我们的节日”为契机,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八月十五等传统节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进万家活动,编排精典邻里小故事,用“说、学、逗、唱”等形式,讲好服务人民故事,传递文明创建声音,当好居民“引路人”,齐力唱响争做文明市民之歌。
实干提效,构筑“平安网”。发挥“五学六管四服务”“楼院管家113”“移动议事厅”等社区党建品牌效应,突出行人乱穿公路、随地吐痰、车辆违停、小区卫生“脏、乱、差”、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重点,组织党员志愿者、城市协管员志愿者、“红袖标”志愿者等队伍,参与到社会综合治理中,开展行人劝导、不文明行为督导、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联防等活动,织牢文明实践的“笼子”,擦亮社会治理的里子。结合“六稳”“六保”任务,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联点帮带,组织“街道长”“河道长”“网格员”等力量进企业、进工地、进店面、进小区等,督导各级志愿者参与城市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引导辖区各行各业重业者和居民群众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和争创“绿色家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构筑起“安全、和谐、有序、文明”的“平安网”,有效提升了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十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个五年的新局面,必须把精心组织、抓紧起草、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划体系实现目标一致、举措一致,统筹兼顾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确保决策部署实现一体化推进和管理。
紧抓编制“窗口期”,保证目标一致、举措一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制度和治理体系、军队建设、民法典普法宣传、防灾备灾体系建设等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头戏”,是深入结合现状,科学研判长远发展形势而作出的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的重大战略决策。要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规划宏伟蓝图的“指挥棒”,实现规划编制体系目标与举措高度统一,促进党的政治理论与自觉行动积极转化,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编制。要将“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整体构建、完善落实国家治理体系的行动指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扩大开放,优化经济结构,转换提升质效,时刻维护好实现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生活安宁。
树立规划“风向标”,迈出关键一步、更进一步。五年规划编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方方面面,当前处于“十三五”收官之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关键时期,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既是“期末考”又是“升学考”。要坚持以民心所指作为规划所向,围绕增进人民福祉“风向标”,广开言路、开门问策,畅通建言献策渠道,自觉融入群众、融入一线,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依靠群众智慧的强大能量。要将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志愿群众各类主体的征求意见合理纳入到编制中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真正解决问题、服务造福群众提供科学依据,汇民智、聚民力,在科学研判和付诸实践中保持向好趋势、步调一致。
按下预期“提速器”,确保一体推进、一体管理。致力于推动实现一体化建设、一体化发展,是保证政策体系、运行周期、项目建设、产业升级等能够有机融合、前后贯通的核心要义。要认真谋划形势,把握发展规律,突出改革创新“破题”“求解”,统筹激发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因时因势调整,给社会发展以合理预期。要以扩大内需为抓手,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和世界“双循环”,集合优势资源、配置要素,提升服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育新机开好局激励奋进,实现区间合理运行,不断提速增效。要规范认识预期“界限”,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维护好规划权威,坚决实行责任到人、配置到位、部署到边、执行到底,始终坚定不移谋发展、保稳定、促升级、增后劲,让蓝图擘画未来、愿景照进现实。
行百里者半九十。谋篇“十四五”,新发展任重而道远,唯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一以贯之抓统筹,在“一致、一步、一体”中保持定力、乘势而上,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十二
最近几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我国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中的热门话题,也是社会保障问题的焦点所在。虽然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已步入正轨,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依旧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无法适应新的、劳动力流动越来越快的经济环境,改革迫在眉睫。如今,事业单位在改革养老保险方面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存在各种难点与问题。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但有利于健全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同时也能够推进事业单位的养老体系改革。
一、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一)减轻国家负担,缓解财政压力
以前,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会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政府直接拨付财政预算,可以说是其生老病死都被国家包下了。但由于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剧烈,这种全面保障在新常态下就使其他社会成员面临不公平的社会保障待遇,且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会不断增加。而事业单位在全面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单位及职工各自要承担部分费用的缴纳任务,这样不但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明确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还能够缓解财政压力,降低政府本身的运行成本。
(二)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市场分配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致使社会分配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极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而社会保障是政府公共管理中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调节、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能使初次不公平的社会分配得到缓解,为社会公平性提供保障,使社会能和谐发展下去。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处于持续发展的状态,事业单位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始终无法离开我国的整体经济单独的存在,所以,就应该将其归纳到社会制度中去,确保养老保险制度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化,从而与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保持协调,如此才能够弥补不同社会阶层及行业产生的差异。此次改革要求单位及职工个人一起承担养老保险,能够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相互并轨,改变以往国家财政统包的局面,这样才能够实现权力和义务的相互统一,体现政府的责任与社会公平,帮助缓解社会矛盾。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难点
(一)制度不统一,覆盖面较窄,参保率低
第一,我国事业单位未能深度的推进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无法形成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的相互并轨,其中,随着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逐渐拉大,也激化了矛盾;第二,参保方式各种各样,部分事业单位是全员参保,而一些地区只允许自收自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保,如此就导致制度不统一,覆盖面较窄,参保率低的问题出现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中。
(二)财政负担增加,压力得不到合理的分解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已办理离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的发放权留在财政部门;而在职的事业单位人员则需要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身为事业单位职工雇主的政府,就需要面临两个方面的付费问题,也就是事业单位不仅需要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同时还需要缴纳在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大财政支付压力,导致地方财政出现不堪重负的局面。
(三)缺少法律的强制约束力
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均离不开法律基础,只有基于法律的制度才能变得社会化,真正实现其强制性。但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使得政策指导的明确程度不足,而事业单位具体的养老保险项目、参保对象、收缴基金、养老金发放等均离不开有效的规范做保障。对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各试点地区及单位的政策及法规都不够健全,并且改革的方法也不统一,这样就会造成差异化的制度建设与改革方案。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颁布一些与地方相互配套的政策法规,这样很容易造成养老保险制度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持,法律的约束力被弱化。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难点的改善对策
(一)坚持公平正义优先、兼顾效率的改革原则
对事业单位而言,养老保险制度关系三千多万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因此,在改革中应重视将正义与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出来,它是社会保障追求的内在目标。要想真正实现正义与公平,就必须要为既定目标的实现去冒险,促使大家能接受存在于实际利益方面的公平。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中,需要考虑到每一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等,不能出现差别化的对待。基于这一原则,就需要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在退休之后事业单位人员能够享受到满足生活水平的养老保险。这一种公平正义要求改革相关利益群体能够获得公平正义改革所带来的发展成果。而兼顾效率也应该基于这一基础,加快制度方面的建设,确保其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测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压力,并做好合理的分解
第一,如果离退休手续办理是在改革之前,那么养老金的发放权就会继续留在财政部门。假如r是养老保险金的总额,w是养老保险人数×离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那么当地的社保机构就应该按照每一年w拨付给当地的'财政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过需要当地的财政补足不足的部分。c是年补助使用权单位的财政资金,那么c=r-w。这样既可以做到满足瞻养的原则,也可以避免多头的付费给政府造成巨大压力。第二,如果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养老金,并且事业单位对在岗职工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费用(工资的20%)总额无法支付社保养老金,但是加上在岗个人缴费部分(工资8%),这样就超出了养老金。按照《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测算数据,事业单位的人口年龄结构就属于这一类。假设r是养老金总额,w是养老人数×年平均养老金,c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财政资金补助,那么c=r-w。在理论上,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社会保险机构承担事业单位的社保养老金发放权,政府部门承受的负担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取决于政府部门如何去理解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实际意义,以及对于改革应当保持哪种态度。政府部门针对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助,实际上就是将事业单位欠下的事业单位社保“老人”和社保“中人”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加以偿还。
(三)完善立法,规范法规政策
只有健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其获得强大的政策支撑,从而使事业单位在改革养老保险政策时能保持统一。从事业改革养老保险的历程来看,正是因为缺少法律法规方面的保障,才使得养老政策得不到支持与保障,使其面临与政策不配套的情况,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所以在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时就应该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通过法制,确保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步入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上。
四、结语
对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关键的部分,是至关重要的一项配套措施,尽管整体改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利,然而改革的不足之处不容忽视,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够更加深入,从而保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能够真正迈上正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3]潘珂.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探析[d].山东大学,.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十三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机制,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然而,由于招投标本身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存在诸多的风险。介绍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内容及存在问题,分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特点,最后提出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招投标机制;风险识别;应对措施引言
当前,通过招投标基本确定了工程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因此招投标无疑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招投标本身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存在诸多的风险,而且其产生的风险可以在施工环节得到进一步的放大和叠加,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大多数项目运用了招投标,但还是导致了一些项目失败的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如何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项目立项产生的风险和自身环节产生的风险予以消除,预见性地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将对项目管理实践产生重大的指导意义。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十四
1.1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内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从根本上讲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意义是引入竞争机制以求达成交易协议和订立合同,兼有经济活动和民事法律行为两种性质。招投标的过程管理实际是在工程建设中引进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优选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及总承包单位,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投资的项目管理过程。招投标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是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目的,制定并发布招标文件,招揽投标人并从中择优选定工程项目承包人的一种经济行为。通过招标可使投标人之间产生竞争,实现货比多家,优中选优的目的,从而获得最优的投资效益。
投标:工程项目投标是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力,提出的具体应对方案及报价等。
开标:工程项目开标是指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当众开启投标书,宣布其中的主要内容。
评标:工程项目评标是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小组或由行政主管部门当天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有效的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方面的审查分析和比较评价,最后根据打分的结果排出优劣次序。
中标:中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选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确立发包关系。
1.2招投标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工程建设市场还不是很成熟,各项规章制度还不是十分健全,招、评标体系不规范,行政干预较多,受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招投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投标方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投标时挂靠资质更高的企业参加资格预审,临时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并招募劳动力素质底下的劳务队伍,采用低价中标或故意抬高部分单价的办法竞标,一旦中标后,很快出现管理混乱,采用索赔和洽商变更赚取利润等等。
(2)国有投资项目,由于其招标人不是工程项目的既得利益者,往往更容易发生道德风险。
(3)忽视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方案设计不精准,市场调研不全面,可行性研究不深入,直接导致招标文件不够严谨,在开工后出现大量的洽商变更,使工程在进度和造价等方面严重超出预期。
(4)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片面强调工程投标报价,造成了评标仅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比较,定标也仅仅由经济标锁定,而忽略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工期、企业信誉、施工组织设计等诸多重要因素。
(5)在工程投标中不注重招标管理团队的组织和全过程管理,缺乏技术性的专家和人才,忽视资质预审的重要性,增大了投标单位“围标”的可能性。
民法典适用论文篇十五
“你笑起来真好看,像春天的花一样,把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统统都吹散;你笑起来真好看,像夏天的阳光,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美得像画卷……”冬日里,老干部的笑容干净而温暖。在暖阳照耀下,一张张笑容凝聚起对中国力量的坚定信心,汇聚了服务群众的点滴力量,承载着昂扬向上的生活状态。老干部的微笑不一定是最美的,但因其背后的精神力量而成为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因此,我想对老干部说:你笑起来真好看。
你笑起来真好看:党和人民的事业欣欣向荣,恰好你也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时刻牵动着干部忠诚炽热的心,这是自古有之的精神传承,是将国家荣辱与个体紧紧相连的格局情怀。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第一时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时时萦绕在老干部的心头。但当他们能够亲自守住小区、村口防控关卡时,他们笑了,因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有他们在,社会发展形势也在不断向好。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他们第一时间学习全会精神。在看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迈出新的一大步时,在看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宏伟蓝图时,他们笑了,因为这就是能够实现不断超越的中国力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第一时间,浙江省三门县老干部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因为这标志着国家在朝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社会迈出了一大步,他们因见证社会发展而无比荣幸、无比自豪。
你笑起来真好看:群众事无小事,做好群众事,恰好你也在。“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始终是干部的“心上人”,群众事一直是干部的心头事,这一点不会因干部岗位调整、身份转变而产生变化。调解室招募调解员、“开学第一课”招募思政讲师、送文艺进“农村文化礼堂”招募志愿者……在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中,不少老干部舍下安逸生活,积极踊跃投入到服务群众中去。老干部的笑容美在何处?美在看到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后笑起来,自己也笑了的那一瞬间。将心比心,用老干部的真诚相待换得群众的真情相对,这是三门县退休干部马孝秋心中的一杆秤。如果你问一件交通事故协调二十余次,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我想,马孝秋的答案是否定的。群众事无大小之分,干部干部,就要干好每一件事,这也是他一直能够把交通事故调解成“好故事”的秘诀所在。
你笑起来真好看:脚踏实地,仰望星空,恰好你也在。“向阳花木易为春”,在之前几十年的时光里,老干部能守得住清苦、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从年轻干部到荣誉退休,从弱不禁风的幼苗转变为经得起风雨的参天大树,并非偶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干部几十年如一日做好一件平凡的事儿,心无旁骛、专心干事,拥有着面对工作和生活挑战的淡定从容和积极乐观。安于平凡,又不止于平凡,是老干部昂扬向上的真实状态。退休只能改变老干部的工作状态,却不能动摇老干部的干事心态,在退休生活中依然保持着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讲解260多场次、受众近2万人,这于老干部而言是不小的工作量,而三门县退休干部章宏奖就恰恰做到了。他主动扛起讲解“八任书记接续奋斗”初心故事的职责,将弘扬红色精神做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