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王子复仇记读后感(通用20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写下对书籍的个人感悟和思考的文字。写读后感时,可以先进行整体的感受和思考,再分析具体的细节和观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读后感的参考文集,方便大家进行查阅与学习。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一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二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看了《骆驼王子》一书,故事一波三折,感人至深,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
骆驼是以家庭单位而群居的动物,书中讲述了一匹小骆驼成长的过程,两匹成年雄骆驼(光脖子和歪驼峰)两匹成年雌骆驼(杏眼雌和秋母草)小骆驼一一骆驼王子,就在长辈们的呵护和关爱下,一天天长大。
骆驼王子的父母们,对骆驼王子过分的溺爱和保护,千衣百顺,最终长成了一匹长不大的骆驼,自私自利,懦弱,没有爱心、责任感。
这使我想到,当今社会很多父母宠爱孩子。其实,惯子如杀子,孩子本是一颗种子,父母如何浇灌它,它便会长成什么样子。很好的几次教育机会,枉费在宠爱下,长大的骆驼王子到了叛逆期,总喜欢离开长辈们,独自跑到远远地玩。
有一次,在一个悬崖边,骆驼王子遭遇了一只豺狼,面对阴森凶恶的豺狼,骆驼王子吓得不禁后退,显得惊慌失措,“嗷嗷”地呼救起来,骆驼王子的长辈们,听到骆驼王子的呼救信号,飞驰电驰般赶来,一起替小骆驼赶跑了豺狼,长辈们对小骆驼又是一番抚慰。
这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机会,如果换种角度,骆驼们只是站在不远处观察动静,而不是急于去解救骆驼王子,此时的骆驼王子,比豺狼高出一截,只要勇敢地反击,豺狼也奈何不了它。这次锻炼骆驼王子的胆识和勇气的机会,就这样在长辈们的呵护下,白白的失去了。
还有一次,骆驼王子到了青春期,遇上了一匹中意的骆驼美女,在美女骆驼的邀请下,骆驼王子准备带美女骆驼离开,从此意味着,骆驼王子长大了,要离开父母,自己去组建一个家庭,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当骆驼王子带美女骆驼准备离开时,身后传来了长辈们如泣如诉的呼唤,一声高一声,绵绵不绝,骆驼王子又折返回来,四匹成年骆驼围着骆驼王子欢欣鼓舞,百般的疼爱,美女骆驼失望而去。
此时,不管父母怎样宠爱孩子,也要让他闯出属于自己一片天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骆驼王子继续享受着厚爱的待遇,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在父母的翅膀下继续生活着。
悲剧,就是这样发生了,骆驼王子的一家,在一次大迁移中,在日曲卡的雪山上,它们一家遭遇了两只雪豹的袭击,机敏的雪豹,一下子窜上了光脖子的背上,噬咬着光脖子驼峰,咬得血肉横飞,光脖子奔跑到骆驼王子面前,前腿直立,形成最有利于骆驼王子的战斗姿势,希望骆驼王子用厚厚的蹄子把雪豹踢下来,扑倒在地。但长期娇宠惯了的骆驼王子,吓得浑身发抖,转身逃跑,光脖子摔倒在地,在雪豹的攻击下,再也没有站起来,歪驼峰受伤过重,不幸死亡,杏眼雌伤透了心,投奔了另一个家庭,最终骆驼群四分五裂。而骆驼王子,一匹野骆驼,竟然可以屈服于人类,最终成了一匹家养的骆驼,甘心成了搬运工具的动物。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三
《哈姆莱特》的作者,杰出的戏剧家兼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四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五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六
《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八世纪的历史反映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狄斯的斗争,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通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间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间为了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七
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
如暴君之政、骄者之傲、失恋之痛、法章之慢、贪官之侮、或庸民之辱,
先有希望才有失望吗?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
还有谁会肯去做牛做马,终生疲于操劳,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否则谁肯容忍人间之百般折磨,
哈姆雷特:{自言自语}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
默默的忍受其苦其难,而不远走高飞,飘于渺茫之境,
使我们心甘情愿的承受长年之灾,
我不是逃避现实,但我要戒酒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经典台词)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再见,祝你实现这番话。”
在死之长眠中会有何梦来临?
凡是交情经过考验的朋友们,就该把他们紧紧地拉在身边,可是不要对每一个半生不熟的相识过分地去周旋。
先有白昼才有黑夜吗?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御前大臣布鲁内斯对他儿子雷阿提斯的一番话
并将其克服。
此境乃无人知晓之邦,自古无返者。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
当我们摆脱了此垂死之皮囊,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我为你祝福。有几句教训对你来说务必要记在心里。
死去,睡去...
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但在睡眠中可能有梦,啊,这就是个阻碍:
假如他能简单的一刃了之?
可一直戒不了
哈哈我要戒酒
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
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
它令我们踌躇。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八
说起王子,大家会想到古代时国王的儿子,王子对国王是忠心耿耿的,《王子复仇记》读后感。可是这本书中讲的是丹麦国的王子哈姆莱特为了报杀父之仇,让我们再次回到书中吧。
哈姆莱特是个非常勇敢的人,由于他的.父王意外死去,他每天都郁郁不乐,他也和老百姓们一样以为父王是在花园里被毒蛇蛟伤中毒死亡的,读后感《《王子复仇记》读后感》。最后,他是在父王灵魂的指引下才知道凶手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现在的国王)。于是哈姆莱特和他的好朋友霍拉修一起利用种种计谋来追查克劳狄斯,克劳狄斯也多次陷害王子,最终王子被剑毒所害,克劳狄斯也没落好下场,也死于自己的计谋之下。
王子真厉害,他这种正直勇敢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九
王子复仇记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丹麦。
那一年,受人尊敬的国王突然去世了,丹麦全国上下一片震惊。更令人吃惊的是,又过了不到两个月,王后竟与国王的弟弟结婚了。这个新国王叫克劳狄斯,他的外貌可憎,人品更是低下。因此、许多人都怀疑他是为了娶自己的嫂子并篡夺王位,才把亲哥哥害死的。许多人都觉得,王后做得太轻率,太没情义了。
人们都在为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担心,他怎么接受得了接连发生的两件大事呢?他们更为王子被撇到一边抱不平,要知道,他才是先王的合法继承人呀!事实上也是如此,哈姆莱特变得郁郁寡欢,一直穿着深黑色的丧服,任何娱乐活动都不参加。他的叔父克劳狄斯宣布说,国王是在花园里休息时,被一条蛇螫死的。但敏感的哈姆莱特认为,那条蛇就是克劳狄斯。但是,谋杀没有证据,更不知道王后是否参与了谋杀。
哈姆莱特非常苦闷。一天,有位朋友告诉他一个谣传:守望在城堡上的哨兵一连三个晚上见到了鬼魂,那鬼魂长得很像已故的国王,而且,他总是准时在三更时分来到城堡上。
哈姆莱特十分惊奇,决定和告诉他的那位朋友一起去见父亲的鬼魂。
这天深夜,他和朋友们等候在城堡的高台上。三更刚过,远处果然出现了一个阴影,他身穿甲胄,很像已故的国王。哈姆莱特打了一个寒颤,问道:“你是谁?真是我的父亲国王吗?”那个阴影不让他靠近,嘶哑着声音说:“我正是你的父亲。你一定要怪我为什么不好好地躺在坟墓里吧?告诉你,我是冤魂,我是被克劳狄斯害死的。我在花园里午睡时,他偷偷走来,将毒草汁灌进了我的耳朵。那毒草汁走得跟水银一样快,一下子就夺走了我的生命……你的母亲,我的王后没参与谋害,你不要伤害她,让她的良心去惩罚她吧!”哈姆莱特正要进一步弄清细节,鬼魂却一步步后退,最后消失在黑暗之中。
好一会儿,哈姆莱特才如梦初醒,对他的心腹好友霍拉旭说:“不管我见到的是真是假,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弄清父亲暴死的'真相。如果真是克劳狄斯害死了我的父亲,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他!”霍拉旭劝告哈姆莱特说:“千万不能性急,更不能将内心的秘密吐露出去。如果克劳狄斯真是杀人犯,他是不会拒绝再杀一个人的!”哈姆莱特点点头,说:“从明天起,我就装得疯疯癫癫,这样,即使偶尔说了什么话,克劳狄斯也不会深究了。”第二天,哈姆莱特真的装得疯疯癫癫的,从服装到言谈、举止,都显得狂妄荒诞。王后和新国王都被他蒙哄过去了,他们认为,王子发疯不仅是因为父亲的死,还为了他跟大臣女儿奥菲利亚的爱情。
原来,在此之前,哈姆莱特爱上了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奥菲利亚,他常给她写信,送给她戒指。奥菲利亚也很爱王子,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王子越来越冷淡她,丽且举止越来越粗暴,差不多跟疯子一样。她竭力安慰王子,希望他不要陷入无穷的悲哀之中,但是,王子竟突然怪叫起来,样子就像真的疯了。
其实,这时哈姆菜特的心里十分矛盾,他有些怀疑那个鬼魂是崇敬老国
王的人装扮的,又怀疑会不会是恶魔来扰乱人心,他想找到一些确切的证据。
正在这时,宫里来了一个戏班。哈姆莱特心生一计,立刻让演员编演一台描写谋害、夺妻的新戏,戏的背景改成了维也纳,但谋杀现场也在花园里,杀人犯也是用毒草汁灌进被害者的耳朵,后来又向被害者的妻子求婚。
王后和新国王克劳狄斯都被请来看戏。哈姆菜特坐在克劳狄斯身旁,仔细观察他的神色。当戏中的杀人犯用毒草汁去灌被害人的耳朵时,新国王像是受到强烈的刺激,喊叫心口疼痛,让人扶着回宫去了。
这时,哈姆菜特明白了:正是克劳狄斯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他对好友霍拉旭说:“那个鬼魂没说错,今后,我要想方设法报仇了!”正在这时,王后派人来约他到内宫去密谈。原来,克劳狄斯担心哈姆莱特真的知道了他的秘密,就想通过母子交谈弄清真伪。他派御前大臣波洛涅斯躲在帷幕后面偷听,一旦发现哈姆莱特怀疑上自己,他就准备来个先下手为强。
王后按照克劳狄斯的旨意,责备哈姆莱特不该让人编演这种荒唐的谋杀戏来得罪国王,她还将克劳狄斯称为哈姆莱特的“父亲”。哈姆莱特生气极了,他叫道:“他杀了我的父亲,娶了我的母亲,他是个凶手!”王后也生气起来,她想去找国王或波洛涅斯来教训王子。但是,哈姆莱特紧紧抓住她的手腕,一定要她坐着听他讲。王后担心他真的疯了,忍不住尖叫起来。
这时,帷幕后面也有人叫道:“救命呀!快来救王后呀!”哈姆菜斯以为是克劳狄斯藏在那儿,心想正好除掉他,就一剑刺了过去。
谁知,倒下的尸体竟是常常充当密探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新国王克劳狄斯立刻利用波洛涅斯的不幸大做文章。他原想把哈姆莱特驱逐出去,但想到老百姓很爱这位王子,就借口让王子免受处分,暂时到英国去住一阵。
那时,英国是丹麦的属邦,克劳狄斯写了封信,交给两个朝臣带给英国朝廷。他在信中要求对方处死哈姆莱特。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王子复仇记》的悲剧小说,我感慨万千,决定把它写下来。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这是他最伟大的一本悲剧之一。主要讲的.是哈姆莱特王子有理想,聪明勇敢。在他的心目中,父亲是个贤明的君主,父亲的死使他感到难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决定替他父亲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给杀死,不仅为父亲报了仇,而且推翻了奸王的残暴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好在有自己满意的福南普拉斯继承了他的王位,他安心地离去了。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王子哈姆莱特,因为他聪明、机智、勇敢,并且爱国爱民,孝敬父母,一直与邪恶势力做斗争,我很佩服他。
这本书最可恨的就是王子的叔父克劳狄斯。他为了自己能够继承王位,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并且想方设法谋害王子,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被王子杀死了。
这本书是一本被悲剧集,有时让人平淡,有时让人流泪,它让我们能真正感受到人间的爱与恨,真正的人间浓浓的真情,这真是是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三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四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犬复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王子复仇记》中的(御前比剑)。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雷盖兹和哈姆莱特,应该说是整篇文章的大结局。
情节是这样的:王子哈姆莱特在和雷盖兹比剑时,不幸中毒,但他仍然顽强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王子用毒箭杀了奸王克劳狄斯,替先王报了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宣布由福京普拉斯为丹麦的新国王。
哈姆莱特的英明和勇敢,深深鼓舞着我,感动着我。自从冤魂半夜显灵之后,王子知道了死去的先王是被如今登上宝座的人所害,他牢记着深仇大恨:一直愤愤不已,最终报了仇,然而最后他也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善和恶同时在艾尔西诺城消失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也是怀着对老百姓深深的爱,对犯罪分子强烈的仇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和努力,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捍卫了一方平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我们要向文章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学习,坚持正义,爱恨分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坚持,积极向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六
有一个叫哈姆雷特的王子,他的叔父在他父王驾崩后继承了王位。后来先王的灵魂现身,告诉哈姆雷特自己其实是被自己的弟弟害死,从此哈姆雷特一直找机会想为父亲复仇。
为了不让叔父起疑,哈姆雷特假装发疯,可是在第一次的行动中只杀死了叔父的心腹————鲍罗尼亚士大臣。但因为王子凭着勇气和智慧,不屈不挠,最后终于杀死叔父,替父亲报仇。
我觉得哈姆雷特既聪明又勇敢,因为他不仅能看穿叔父的阴谋,还能保护自己不被谋害,更能冒着生命危险报父仇,真是不简单。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七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八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九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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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二十
正是顾虑使我们全都变成了懦夫,决断的赤热的光彩也被染上了忧虑的病态的苍白,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因为这种考虑而是潮流转向错误的航道,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威廉·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剧终落幕,繁华散尽,归于静默,观者却依然记得,在那一幕,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而在往后的情节中,他却自甘成为自己定义的懦夫。当最终他从犹豫的沼泽中挣扎而出,一切已经注定了毁灭。那么在落幕之后,是应该去畏惧未知而又残酷的“命运女神手中的笛子”,亦或是,去感叹一种不幸所给予的,意义深刻的启示?“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笔者眼中的哈姆雷特,或许会是另一种定义。
故事的内容,众所周知。阴谋的策划,国王的被害,王位的篡夺,王后的改嫁,朝臣的奉承与附和,以及王子“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的愤怒呐喊;复仇的计划,暗中的观察,意外的死亡,最终的争斗与了断,以及最终“一颗高贵的心灵破裂了”的悲剧结局。这是人们所认识的《王子复仇记》。观者能够透过书页中的戏剧看到,王子殿下确是个极为正派的人物,亦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的正直、崇高与勇气,无愧于被称作“高贵的心灵”,而他并非完人——犹豫,矛盾与郁郁寡欢,促使他成为命运与复仇的牺牲品,而促使他的复仇一再延迟,最终走向毁灭的主要原因,仅是因为顾虑。顾虑,的确是一件仅次于毁灭的可怕的事情。它使我们变得胆怯,使我们陷入了纠结、两难的境地,使我们迷茫,停滞,眼神迷离,随后在愕然的.目光流转中错失。
而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我们分明地能够以自己的意念,捕捉到最佳时机,在那一刻了结一切忧虑。然而正是因为过分顾虑的存在,反而使我们为自己的抉择雪上加霜,使我们对未来的未知境遇产生担忧,甚至是畏惧,愚蠢地屡次错过了自己亲手创造的机会。我们的行动甚至渐渐被这种消极心态支配,由于对往后的彷徨,我们渐渐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决定上,甘于在矛盾的荆棘从中挣扎,在迷茫的岔路口间徘徊,亦或是直接地放弃了自己最初的决定,回到原点等待命运给予暗示。哈姆雷特正是因为如此,因为在即将定论之时产生“收起我的宝剑,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的念头,使他的内心世界成生了两极的分化,在迷惘中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使正直的行动沾染上怯懦的病态苍白,亲自感受自己原本果断的抉择因过分担忧,腐蚀成灰暗的懦弱,或是成就的辉煌因对结局的消极猜测,磨灭成空洞的夸口,大概会是一种煎熬的过程。想必读者们已经理解到,莎翁借王子殿下灿若夏花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落般的消散,映射了社会中多数人们在抉择岔路上因迷茫与犹豫,而与机会失之交臂。也许我们的犹豫与顾虑,并不会使我们像王子殿下一样将自己毁灭得零落,但这会毁灭我们的动机与目标,甚至是让我们甘愿去追求一世的理想。这样的话和一个失败者不会有太大差异吧。这么说,王子殿下的复仇,是失败的呢。以毁灭来启示——这或许就是莎翁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
而直到今天,这部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仍旧将它的芳香送予我们——或者说,它一直以文字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决断——抑或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