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涝整治方案大全(16篇)
不断改进方案是我们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措施。制定方案的过程也是自我提升和学习的过程。
内涝整治方案篇一
为了加快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步伐,提升环境整治质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根据区、市县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的总目标。
争取在九月底以前,我镇环境卫生有明显提升,一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实现辖区内水域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切实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四是切实推进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五是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六是工业企业污染有效避免。
(一)xx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xx段
2、重点村庄点:xx村1队、2队、5队、9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 君
责任站所:卫计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二)红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黄宝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红光3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王建礼
责任站所:党政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三)通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简滨路
2、重点整治村庄点:1队、2队、4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尚忠
责任站所:林业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四)居委会整治内容:居委会负责对接市场保洁公司整治xx街道、文化街及文化街新居、市场。
责任领导: 李 波 杨会兰
责任站所: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五)五星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头石路、4队、5队、6队、8队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原惠北乡政府周围、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六)惠北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5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二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代 兵
责任站所:畜牧站
完成时限:9月底
(七)渠中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简滨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8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第五排水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杨晓君
责任站所:文化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八)西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5、6队中心路、村部门前道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4队、7队、8队、9队村庄点整治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九)万家营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4队、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任生虎 李永峰
责任站所:财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学云
责任站所:民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一)侯家梁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侯家梁段
2、重点村庄点:3队和村部新居
3、其他:监管村庄内小型养殖场,加大对盐湖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田万仁
责任站所:水利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二)前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前光段
2、重点村庄点:3队、5队
3、其他:重点监管前光种禽养殖产,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张素玲 付万军
责任站所:农经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三)联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4队中心路、4—6队中心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6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和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通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至头石路、中心沟油路
2、重点村庄点:3队、4队、5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毛永礼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五)永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队、2队、3队、4队、8队柏油路两侧,中心沟6队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8队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建利
责任站所:综治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1、整治时间:20xx年6月11日——20xx年9月31日
2、整治验收时间:20xx年9月31日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为保证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xx镇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督察小组,并制定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生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素玲 镇政府镇长
孙 涛 镇政府副镇长
魏学敏
成 员:马继明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何兴玉 镇水利站主任
徐 敏 镇畜牧站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二)督察小组:
组 长:何立明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赵红军 马继明 王治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计办,马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协调、机械调用;督察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进度进行督察、通报,并与领导小组一同对专项整治进行质量验收。保洁员队伍建设上,完善环卫人员聘用、环卫工作职责,环卫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建设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考核督查机制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督查方案和考核细则。
(三)奖惩办法
督察小组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利的除根据督查结果扣除当月部分环境整治资金外,将每次督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每通报一次,年底考核扣0.5分。
内涝整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内涝整治方案篇三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合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相关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现场围挡: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并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围挡按文明办要求设置不少于xx0%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按统一标准设置洗车设施,安排专职冲洗、清扫人员,所有车辆出入一律严禁带泥上路,并保持出口20米内干净整洁,所有人员佩戴工作卡。
3、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应有防尘、防污染措施,排水设施畅通有效,裸露土进行网质材料或绿化覆盖。
我局将组织建管、质安、城监等部门按以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在3月12日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并上报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及经济处罚。
1、已制定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xx-2030年),推动燃气市场开发,拉动燃气消费。
2、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气站、调峰储备站的布点配置,力争实现燃气加气站无缝覆盖全区。同时,落实乡镇“煤改气”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燃气进农户工作, 20xx年底前实现乡镇天然气用户超过xx00户。
3、加快更新淘汰燃气锅炉。鼓励发展的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蒸汽锅炉。根据政府安排,今年,九申公司在桥南工业园新增八台锅炉集中供热,力争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
4、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研究制定促进燃气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现有燃气企业建设延伸管网向镇、村供气的,可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扩大经营区域的申请,燃气主管部门予以标准确认,不再分行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推行“煤该气”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推行“煤该气”的良好氛围。
xx、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加大了燃气市场的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lng加气站同市政燃气管网对接,引导各乡镇制定包括燃气管网布局的市政设施规划。督促相关企业与上级供气单位签订保障供应合同,切实保障整个行业向良性发展。
1、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要把黑臭水体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一边搞好宣传,让老百姓明确其害,一边摸清底子,搞清几处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注重点源、面源控制。要进行一步协同环保、城管等强力部门加强了执法监察和治理。
3、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永兴河、阳明湖、红星高低渠等20xx年的治理项目也已提前启动,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力争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
内涝整治方案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内涝整治方案篇五
围绕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核心目标,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关键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进一步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深入源头企业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2、按照“政府主导、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查”的机制要求,以农村道路特别是通行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线路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务必在今年年内完成。
3、安监中心与联校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审查校车营运资质,坚决取缔“黑园”、“黑车”。
4、督促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内涝整治方案篇六
各片、村、镇有关单位、企业: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内涝整治方案篇七
为了解决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卫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开展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整治后的废品收购企业达到清除视觉污染的要求。(由区双创办检查验收)
1、经营者必须做到台帐完整,物品分类存放,整齐、规范有序,不得乱摆乱放。
2、废品收购站(点)经营场地应设置围墙,围墙不得用竹、木篱笆、废旧铁皮搭建,有色金属储存应设置库房。
3、经营场所内应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卫生设施等。
4、经营场所应搭建厂房或加盖棚顶,主要通道应硬化,最好铺设水泥路。
1、保持墙面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和刷写回收广告标语,并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广告。
2、环境卫生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执行,场外保持整洁,周边不得乱堆废旧物资;场内废旧物资要划定存放区域,分类堆放,每个区域要有明显标牌,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生产和生活污水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对回收的纸张、塑料制品及容易携带病苗的回收物要定期消毒,喷洒消毒药液。要做好四害防治工作,做好诱发蚊、蝇孳生处所的治理和防鼠、灭鼠毒饵器械的投放等工作。
回收和出售的废旧金属要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与产废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所回收的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1、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
2、生产经营场地内严禁设置集体员工宿舍。
3、对回收的物品不宜大量堆放,要及时上解,要远离火源。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镇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废品收购行业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废品收购企业的宣传动员,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镇办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逐一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乐育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毕塬路以南,渭河以北)主要街道两侧不设废品收购站。各镇办对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区经济发展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20日)。按照城市每个居民社区设置1个回收点,农村每1500—20xx户设1个回收点,每个镇办至少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一个废旧回收企业的要求,整合辖区废旧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布点建立回收网络,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组织企业合法经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坚决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站(场)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搭建、非法占地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整治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整治阶段由区双创办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镇办实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一10月底)。各镇办、区双创办及相关部门逐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高完善。对于达标的废品收购企业由区、市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废品收购示范点标示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在一线指挥、指导,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废品收购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各镇办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从严执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无照废品收购站点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严格考评,保证成效。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点(场)整治情况的检查,凡是整治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的要责令重新整治,限期完成。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6月底开始对各镇办的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内涝整治方案篇八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教安【20xx】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以“零泄露、零火灾、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学校食堂液化气罐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化学危险品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学校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同题, 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具体, 成效明显。
学校高度重视本校园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成立少直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
组长:徐海彬
副组长:郑春健 沈健
组员:教导处、总务处、全体班主任
(一)整治范围
对全校实验室、食堂设备、学校周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点
1、学校实验室
(1)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而形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3)加大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力度。对于处置的危险化学品要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同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办,由安全办协同公安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处臵,禁止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规范购置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其流出实验室。加强学校实验室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实验室楼道安装监控,实验室门窗安装红外线报警设施,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认真落实“六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护窗、双本帐”。
2、食堂
(1)完善学校食堂燃气、燃油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燃油桶排查制度。建立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存、放管理。实行油气分开。空罐、备用罐须远离食品加工间摆放,严格执行关火关气程序。
(3)加强对学校食堂电线线路和电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线路,整改乱搭乱接电线和大功率超负荷用电现象。
3、学校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对学校周边的餐饮饭店进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内涝整治方案篇九
九年制学校关于开展“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的方案,本站还有更多关于总务处工作计划总结,总务处工作计划总结大全相关的资料。
为了积极配合县教育局的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指示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鉴于我校位于三省交界之地,学生生源结构复杂。地理位置特殊且处于创办边区名校的初期阶段。安全生产无疑成为我校今后发展的重要指标。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希望达到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推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提高责任意识,及时的消除事故隐患。3、确保本年度无一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桂塘学区校长张光文为组长,各完小、片小、村小负责人为副组长及中心学区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百日整治”办公室,张宗福主抓、肖昌进主要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推广,深入和协调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通安全、防洪、涉水三个方面的知识宣传并出台相关制度。并不定时的对学校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有相关的台帐记载。
:督促教师和学生注意日常教学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负责搞好本次整治活动的宣传和造势。以及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隐患的排查。
:消防及特种设备;食品、饮食、饮水;建筑工地安全施工;供电、供水防雷及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的传达本次活动的有关注意事项,并及时反馈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在班级所产生的影响,并在学生中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和引导。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6日开始至7月15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严查细找,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作好登记统计,不能整治的要及时上报;第三阶段巩固成果,严防整治工作不反弹形成书面总结,上交资料。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管理,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我镇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以省“811”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为指针,以“规范整顿、清理取缔、标本兼治”为工作方针,确保规范整顿和清理取缔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彻底改变“三废银”冶炼的无序状况和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促进“三废银”冶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通过政治专项行动,规范全镇“三废银”冶炼加工单位经营行为,全面清理取缔非法冶炼,引导散户无序冶炼向工业集聚区加工企业积聚加工冶炼,促进“三废银”行业走上有序的成业道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修复区域生态环境。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8月10日。本次专项行动对没有通过环保审批或原已审批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三废银”回收加工店和企业进行整治,并督促帮助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1、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镇冶炼户动员会;
2、开展辖区内“三废银”的排查摸底工作,明确各冶炼点清理目标、要求;
3、制定相关宣传手册和标语并发放到各冶炼点,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此阶段非为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2)镇机关将对辖区内的“三废银”冶炼户进行取缔督查、抓典型,并通过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实行综合执法。
2、集中清理取缔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3)对一些阻挠、破坏专项行动的反面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在镇机关对各冶炼点考评验收的基础上,县级部门将进行最后的考评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20xx年8月以后)
总结工作经验,制订落实长效目标管理制,坚决杜绝“三废银”冶炼死灰复燃。
(一)加强领导,搞好发动。为做好此次整治工作,镇里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废银”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或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三废银”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教育,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村要从本村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废银”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强化协调与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把“三废银”行业整治工作做到位。
(三)加强监督,落实制度。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对区域内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实施跟踪,对于因工作不利,消极应付的的人员,要给予严厉处罚。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科学实施•旅游法‣,根据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旅游办发„2015‟14号),全面落实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意见和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打击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市场治理能力,推进旅游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实施•旅游法‣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局•201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总体行动方案‣,坚持治理旅游市场“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个调”,坚持培育市场主体,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调治理,法律应用和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这里解决广大游客反映突出问题,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有效开展各项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旅行社,净化武汉市旅行社行业秩序。
二、工作目标
-1-第一阶段: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责任险购买、质保金缴纳、分支机构未依法备案等旅行社运营的基本问题。通过事先告知、责令整改、吊销许可证等手段,把扰乱经营秩序的旅行社清理出武汉市旅行社行业。第二阶段:通过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旅游企业、在线企业、旅行社、导游领队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第三阶段:全面规范景区、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经营行为,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理顺导游体制,保障导游基本权益,促使导游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强化景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建立省、市、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与工商、公安、交通、物价、工信、质监、城管等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市旅游局局长 张 侠
副组长:市旅游局巡视员 傅治国 副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 范继先 工作组核心成员:
旅行社管理处处长 叶 鹏
-2-景区饭店处处长 江 杰 质监所处长 周 俊 导服中心副主任 李 蕾 旅行社管理处、景区饭店处、质监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按照方案统一部署,打通参加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沿江大道133号广源大厦11楼)负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武汉市旅行社责任险公司、意外险统保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有关工作开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公室主任:叶鹏
办公室成员:李静、王铄
联系电 话:82761689
四、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
(一)清理行动
1.时间安排:4月至5月中旬
-3-2.行动主题:清理未缴旅责险的旅行社、未缴质保金的旅行社清、未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表的旅行社和未依法备案的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市场主体处罚。
3.行动内容:
(1)重点清理未缴旅责险和未缴质保金的旅行社,依法进行查处。
(2)未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表的旅行社,旅行社分支机构未依法备案,进行处罚。
4.行动目标
清理长期存在的武汉市“僵尸”型旅行社。清理长期不交报表和不配合工作的旅行社。根据清理情况,对相关旅行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步将有关情况报省旅游局,再进行社会公示,依据•旅游法‣进行处罚。(责任主体: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第二阶段
(一)联合整治“打黑”专项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4月下旬至5月
2、行动主题:以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为重点,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3、行动内容:
-4-(1)重点整顿“黑社”、“黑导”、“黑车”欺客宰客、强迫消费非法经营行为。
(2)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
(3)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严厉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
4、行动目标:
铲除“黑社”、“黑导”、“黑车”生存的土壤和环境;杜绝“黑社”经营、“黑导”上团、“黑车”运营。依法公开处理一批“三黑”案件,向全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市场治理“清网”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4月下旬至5月
2、行动主题:以打击查处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强化在线旅游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服务。
3、行动内容:
(1)打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2)查处在线旅游企业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
(3)规范在线旅游企业应用规范的旅游电子合同。
4、行动目标:
-5-通过强化对在线企业旅游经营服务的行业监管和标准规范,建立公平有序的在线旅游市场环境。取消公布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企业,处罚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责任主体: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第三阶段
(一)市场治理旅行社(导游)“规范”专项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7月至10月
2、行动主题:以旅游重点环节检查为突破口,规范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以查处旅行社和导游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
3、行动内容:
(1)强化武汉“一日游”市场管理。针对招徕、门店(网店)、合同、导游、车辆、景点和购物场所等重点环节,全面规范武汉“一日游”。
(2)开展旅游市场普遍检查。对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普遍检查,突出检查重点是执业资质、广告宣传、合同签订、旅行社租车、导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实施。
(3)开展旅行社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等。
-6-(4)开展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重点查处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私拿回扣等行为。
(5)建立健全旅游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旅行社、导游领队的诚信记录,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
4、行动目标:
推动武汉有效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形成市区联合治理、城市综合治理有效机制。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旅行社,抓住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管理,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导游管理机制,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
(二)市场治理景区专项督检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7月至10月
2、行动主题:落实旅游法对景区经营管理的要求,提高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3、行动内容:
(1)检查景区落实最大流量有效管理情况。(2)检查景区门票和服务价格按规定公示情况。(3)检查景区及周边有无欺客宰客现象。
4、行动目标:
-7-处、导服中心、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执行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坚定执法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行动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依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大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官网和平面媒体报道,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旅游质监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树立旅游质监执法形象。确保旅游投诉渠道畅通,确保整改处理及时高效。
旅行社管理处 2015年4月16日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二
各部门、生产班组:
根据锡安(20xx)2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安委明电(201 1)8号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以上工伤事故,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以锡政发(20xx)19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为重点,在公司内部开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利用单位内部安全信息简报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办公会议、班组安全教育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安全论文征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凝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共识,以营造全员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行动。
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是安全工作重要一环,由于生产班组在生产一线,重点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即:从班前教育会、工属具的例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至作业毕的的检查,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以达到规范作业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
3、隐患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主题,围绕装卸作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装卸作业安全。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否制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有否贯彻落实禁止外来人员协助作业的现象。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整治麻痹盲目等违章作业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驾驶员出车前、中途、回场后一日三检工作执行情况、行车中是否遵纪守法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对违章情况是否落实整改措施。
3、特种设备机械安全。重点排查操作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关部门是否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按期通过市有关部门的检测,并按时进行检查,对查实的安全隐患是否立即整改,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等。
4、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仓库租用户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情况,是否遵守仓库防火制度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建立防火措施及灭火疏散预案等。是否对其他防火薄弱环节或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治理。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日至l0日)。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简报、会议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11目至l2月24日)。一是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边检查边整改;三是整治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五是落实预防安全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在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要针对安全生产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公司统一领导,各级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班组直至各岗位,要从公司经济发展和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零事故”为追求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完成单位全年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注重标本兼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既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又要抓实现场,更要消除事故隐患。因此,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治本之策,把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定要落实到各项生产的环节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监管检查。各有关部门、班组应经常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督查活动,加强对生产现场的作业机具、设施、设备、作业行为进行检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和互查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流于形式。
4、建立安全轮值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所属生产现场,组织安全监督值日,要充分发挥生产班长和兼职安全员的作用,经常进行督查互查,制止违章违规行为。公司安管部门要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对违章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严格查处。
5、建立工作台帐。各部门和生产班组,要建立安全教育、安全白查、违规违法行为、隐患治理等安全台帐,并以此为安全工作依据,以零事故为考核依据,兑现年终安全奖励。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三
钱山乡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我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安办字【2016】63号)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6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一思想认识。以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和吉安、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的指示要求,刘云山同志提出的江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及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贯穿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充分依靠党内生活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有获得感。强化工作责任。“集中整治”的直接责任在乡党委,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乡直机关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责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和廉政巡察、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对症下药。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在扶贫攻坚、为民办事、“三资”监管、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惩教结合。把受理群众举报和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树立正面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剖析反面典型,开展好警示教育。
坚持综合治理。落实配套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集中整治”与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结合起来,与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结合起来,与实施村(社区)“131”治理模式结合起来,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推进法治安福建设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通过“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二、集中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乡党委、政府,村“两委”、村民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全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监管、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重点对象为乡镇及其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基层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村“两委”主要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
(二)重点内容
针对案件查处、廉政巡察、“三资”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梳理并明确整治问题清单如下:
1、处事不公
(1)在扶贫攻坚、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和征地补偿资金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问题。
(2)在城镇规划和管理、土地管理等基层行政执法中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多头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规定和基层事务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失职渎职问题。
(4)在基层批地建房、土地征收流转、社会抚养费征收、税收征缴等方面,随意变更标准、办事不公问题。
2、以权谋私
(1)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集体收入不入账、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损公肥私,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3)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承揽工程,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问题。
(4)在扶贫移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等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问题。
(5)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3、作风不实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旅游、乱发钱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
(2)在为民办事中态度生冷,工作效率低下,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简单粗暴、不愿做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应付了事;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等问题。
(3)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扶贫攻坚中责任不落实,定点帮扶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等问题。
(4)基层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庸政懒政怠政,乡镇干部“走读”等问题。
(5)党务、政务、村务不按规定公开,群众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时间从2016年6月份开始,至2017年4月底结束,按照排查全覆盖、整改逐条过的原则,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稳步推进。各村委会、乡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全乡统一部署,分阶段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31日前)。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乡党委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二是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委会、乡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动员部署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三是搭建监督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等平台,全面公开、公示集中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号,接受群众监督。省纪委举报电话:(0791)12388,网络举报:http://,举报微信公众号:关注官方微信“廉洁江西”,点击“我要举报”,来人来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江西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30036)。市纪委举报电话:(0796)12388、(0796)8222897;网络举报:吉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我要举报”栏目;微信:关注官方微信“庐陵清风”,点击“我要举报”。县纪委举报电话:0796—7626902,网络举报:http:/// 点击“我要举报”再点击“安福县”,来人来信地址:安福县行政中心六楼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43200)。四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市委“规范从政行为十六条”等规定。专题学习省委、市委对这次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要求,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
1、附件2)。二是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乡纪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及时处置,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与汇报工作。三是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通过信访举报、民声通道、党风政风热线、社会评价、问卷调查、上门走访、专题座谈等形式,发动群众查找问题,印制群众监督举报联系单发放到每家农户,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快速查处、及时反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的查找问题汇总清单于9月25日前报乡纪委备案。
(三)整改处置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根据问题性质,实行分类处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群众诉求等要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诉求要依法律按政策抓紧解决,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思想工作;对涉及资金和财物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截留的要放下去,挪用的要归回去,贪占的要追回来,侵占的要退回去,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利益。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要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分类整改处置阶段结束后,各村委、乡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乡纪检。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2月28日前)。乡党委、政府将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便民惠民制度体系,着力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便民办事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五)成效评判阶段(2017年4月30日前)。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公开问题排查、整改过程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评议评价。重点组织对巡察、审计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治理效果进行检验和评价。对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集中整治”的效果,由乡纪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考核,并结合日常督查、重点抽查、问卷调查、组织干部和群众代表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评判。对个人“集中整治”的效果,由单位党组织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民主评议、述职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判,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确定评判结果。对评判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组织开展“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工作在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乡纪委牵头组织协调,乡直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乡村两级具体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召集人,乡常务副乡长担任副召集人,乡纪委、乡组织部门、乡宣传部门、乡派出所、乡森林公安警务室、乡司法所、乡财政所、乡民政所、乡国土所、乡计生办、乡农经站、乡水务站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乡纪委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建立“集中整治”工作督导机制,原则上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半月一调度,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阶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对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处置情况以及查处典型案件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整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一是乡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党委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一线指挥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抓严管。二是乡直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乡直各责任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要落实配套措施,加强督查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乡政府办公室、乡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快“三单一网”建设,打造优质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
2.乡财政所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能,加强对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重点选择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以点带面,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协同乡农经站做好对农村集体“三资”开展常态化审计工作。
3.乡农经站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涉农负担日常监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4.乡派出所、森林公安警务室要加强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配合乡纪检查处各种严重违法事件。
5.乡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教育,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干事创业本领。
6.乡民政所要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乡纪检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村和乡直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8.乡直其他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
(三)坚持挺纪在前。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要严格责任追究,对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有情不报、有问题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村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强化综合治理。认真实施村“131”治理模式,继续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规范组织职责,规范工作运行程序,规范干部行为,加强村务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进一步完善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推动为民服务走向零距离。继续深化“三资”审计,乡财政所、农经站要配合好上级部门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廉网,发挥其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三资”数据和有关涉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四
关于开展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生猪、畜禽产品质量安
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民和广大驻地居民的食肉安全,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根据鲁商务秩序字【2011】433号文和济历城商务字【2011】21号文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结合本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整治方案公布如下:
一、整治目标
抓住当前影响生猪、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
节,利用一年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畜禽加工单位的责任意识,摸清驻地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生鲜肉禽经营单位、畜禽加工单位的户数,用货、销货数量,严格落实进销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提高生猪、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畜禽产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基础
管理,督促指导他们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禁止从高危地区购进生猪。发现问题责成企业及时整改,建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畜禽产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划》,严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入制度,服从上级关于淘汰落后生猪产能企业,做好我办事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压减任务,规范整顿畜禽产品经营、加工单位进一步优化畜禽屠宰经营行业发展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非法经营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冒用或使用伪造 1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进行非法屠宰的行为。整治打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非法经营、运输畜禽产品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任务分工
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非法屠宰重点区域,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对非法屠宰窝点要坚决清除。对查获的违法分子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制售“病害猪”、“注水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要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执行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厂(场);要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执行,发现不执行相关规定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对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做好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工作,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理,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工商所要加强对依法设立的肉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固定门店生猪产品的监管。加大对猪肉销售市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带有批发性质的农贸市场,监督其严格执行证章制度,发现无证无章或票证不全销售非法屠宰猪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确保市场销售的猪肉畜禽产品均经检疫检验合格;依法打击销售“注水猪肉”、“病害猪肉”等不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执法中队加强对占道经营肉品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经营生猪、畜禽产品行为。
卫生部门要监督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加工企业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严防非法的生猪、畜禽产品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查处。
派出所要依法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暴力
法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研究具体措施,制定严密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
(二)密切部门配合,发挥监管合力。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职能,保证监管职能内不发生畜禽产品监管漏洞,不发生畜禽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圆满成功。
(三)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我办事处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工作重点、整治成效进行宣传引导,普及畜禽产品的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上旬)。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8月中旬—2012年5月)。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管理的范围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不法业户,规范生猪屠宰、畜禽产品经营、使用流通秩序,要在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对畜禽产品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确定的整治重点区域、新闻热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执法力量,坚决予以清理和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畜禽产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阶段(2012年6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准备迎接上级验收。各部门认真总结整治成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行业监管能力确保今后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012年6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区商务局。
2011年8月31日
附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建广(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姜玉龙(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郝长清(历城区公安分局郭店派出所所长)成员:杨文斌(郭店兽医站站长、定点办主任)王凤福(郭店工商所所长)
吕素水(镇卫生院防疫办主任)
刘圣朋(郭店办事处执法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五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六
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处: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