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内涝整治方案(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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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涝整治方案篇一
今年,我镇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总体原则和目标任务是:主攻马铃薯,大力发展“两菜”(油菜、蔬菜),广种绿肥,坚决消灭冬闲田。全镇规划秋播生产总面积 *万亩,其中,脱毒马铃薯 *万亩 ,油菜 *万,蔬菜 *万亩 ,其它夏粮 0.*万亩,绿肥、青饲料 *万亩。
总体要求是:坚持实施“山上再造”战略,田地以无空闲耕地为前提,做到宜油则油、宜菜则菜、宜肥则肥、宜粮则粮,实现种满种足种绿。镇党委政府规划在*、*、*、*、*等村沿线建成一个马铃薯千亩示范片;各村都要搞好规划布局,保证种满种足,坚决不留空闲田。
秋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传统耕作观念的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克服畏难和埋怨情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今年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
各村要结合村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秋播生产规划种植任务面积分解到组到户,落实到田块,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开好动员会,广泛宣传秋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要求,宣传脱毒马铃薯、油菜、蔬菜、绿肥等作物的有关生产技术,介绍当地秋播生产中涌现的高产高效典型经验。
2 、创新开发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单一由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秋播方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外来客商和种植大户投资进行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村组要密切配合,负责办理好土地流转手续。
3 、办好示范样板,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是办好*、*、*、*、*线沿线千亩示范片,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四个专班,组织落实品种、面积和示范地点,做好土地流转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一抓到底,确保办出成效。
4 、优化种植品种,提高开发质效。秋播生产主推马铃薯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早熟型、菜用型的克新 6号、中薯 5号等高产品种,蔬菜生产为甘蓝、大白菜、小白菜、萝卜、大蒜等为主;油菜主推中油 2号、华杂 9号等。镇农技部门要大力推广马铃薯高产栽培、化学调控、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等技术;特别是对秋播品种、育苗、移栽、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保证秋播生产种出质量,种出效益。
5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种植 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和油菜、蔬菜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凡种植马铃薯和种植油菜的农户一样享受良种补贴政策;镇将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基地验收工作专班,到各村、到基地,实地丈量面积,据实奖补。
6 、强化部门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为秋冬季农业开发,特别是示范点基地建设搞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农技、金融、供销、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种子、技术、信息、资金、物质、机械等各方面的服务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维护生产、收获、销售环节的秩序,保护好开发者的权益。
各村包保干部总体负责所
住村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联系村的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将组建秋播生产督查专班,对秋播生产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为切实搞好我镇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秋播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内涝整治方案篇二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定实施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县(市)区为主体抓落实、部门监管抓督导、企业自律抓达标、齐抓共管治扬尘”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4号)要求,集中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头防范、过程监理、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全部符合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规范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等指标分别达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别达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达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区、济南高新区完成裸露土地绿化任务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 降尘强度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xx%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xx同比改善xx%;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围绕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渣土运输、公路交通等领域,以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洁、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绿化、物料堆放、石料厂整治等为重点,分阶段、分行业治理,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督促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水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道路保洁内容,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白天进行湿式清扫,夜间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清扫的道路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道路养护单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产日清;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落实防尘措施。
(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落实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撒漏。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
损山体恢复,加强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积极推进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五)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各类堆场、露天仓库必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六)小石料厂综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重点,全面取缔非法石料厂。
一是市环保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开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管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括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排水及防护措施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并作为招投标依据;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三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在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渣土处置审批等源头环节,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市城乡建设委要强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监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台账,摸清底数,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20xx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开工建设之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对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数据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市城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行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实现监理工作全覆盖。
一是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建筑和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二是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厉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工地类型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三是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于20xx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园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标、资质、信贷、评奖方面实行受限等惩戒措施。四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 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
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化管理,提升市区清扫保洁标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扬尘易发路段排查摸底,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各类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加强道路保洁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对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间全覆盖冲刷作业、白天增加一遍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主次道路行车道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人工保洁采取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方式,清除辅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类尘土积存死角,主次道路尘土计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内。三是遇雾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气,增加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延长保洁时间,落实应急强化保洁措施。四是及时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清淤保洁工作,地势平坦道路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积水消除后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损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时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实行分段封闭道路开挖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产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内涝整治方案篇三
为了解决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卫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开展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整治后的废品收购企业达到清除视觉污染的要求。(由区双创办检查验收)
1、经营者必须做到台帐完整,物品分类存放,整齐、规范有序,不得乱摆乱放。
2、废品收购站(点)经营场地应设置围墙,围墙不得用竹、木篱笆、废旧铁皮搭建,有色金属储存应设置库房。
3、经营场所内应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卫生设施等。
4、经营场所应搭建厂房或加盖棚顶,主要通道应硬化,最好铺设水泥路。
1、保持墙面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和刷写回收广告标语,并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广告。
2、环境卫生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执行,场外保持整洁,周边不得乱堆废旧物资;场内废旧物资要划定存放区域,分类堆放,每个区域要有明显标牌,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生产和生活污水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对回收的纸张、塑料制品及容易携带病苗的回收物要定期消毒,喷洒消毒药液。要做好四害防治工作,做好诱发蚊、蝇孳生处所的治理和防鼠、灭鼠毒饵器械的投放等工作。
回收和出售的废旧金属要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与产废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所回收的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1、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
2、生产经营场地内严禁设置集体员工宿舍。
3、对回收的物品不宜大量堆放,要及时上解,要远离火源。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镇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废品收购行业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废品收购企业的宣传动员,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镇办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逐一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乐育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毕塬路以南,渭河以北)主要街道两侧不设废品收购站。各镇办对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区经济发展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20日)。按照城市每个居民社区设置1个回收点,农村每1500—20xx户设1个回收点,每个镇办至少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一个废旧回收企业的要求,整合辖区废旧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布点建立回收网络,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组织企业合法经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坚决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站(场)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搭建、非法占地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整治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整治阶段由区双创办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镇办实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一10月底)。各镇办、区双创办及相关部门逐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高完善。对于达标的废品收购企业由区、市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废品收购示范点标示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在一线指挥、指导,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废品收购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各镇办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从严执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无照废品收购站点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严格考评,保证成效。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点(场)整治情况的检查,凡是整治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的要责令重新整治,限期完成。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6月底开始对各镇办的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内涝整治方案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内涝整治方案篇五
为了加快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步伐,提升环境整治质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根据区、市县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的总目标。
争取在九月底以前,我镇环境卫生有明显提升,一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实现辖区内水域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切实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四是切实推进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五是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六是工业企业污染有效避免。
(一)xx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xx段
2、重点村庄点:xx村1队、2队、5队、9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 君
责任站所:卫计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二)红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黄宝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红光3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王建礼
责任站所:党政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三)通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简滨路
2、重点整治村庄点:1队、2队、4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尚忠
责任站所:林业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四)居委会整治内容:居委会负责对接市场保洁公司整治xx街道、文化街及文化街新居、市场。
责任领导: 李 波 杨会兰
责任站所: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五)五星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头石路、4队、5队、6队、8队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原惠北乡政府周围、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六)惠北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5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二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代 兵
责任站所:畜牧站
完成时限:9月底
(七)渠中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简滨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8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第五排水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杨晓君
责任站所:文化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八)西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5、6队中心路、村部门前道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4队、7队、8队、9队村庄点整治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九)万家营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4队、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任生虎 李永峰
责任站所:财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学云
责任站所:民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一)侯家梁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侯家梁段
2、重点村庄点:3队和村部新居
3、其他:监管村庄内小型养殖场,加大对盐湖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田万仁
责任站所:水利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二)前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前光段
2、重点村庄点:3队、5队
3、其他:重点监管前光种禽养殖产,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张素玲 付万军
责任站所:农经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三)联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4队中心路、4—6队中心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6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和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通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至头石路、中心沟油路
2、重点村庄点:3队、4队、5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毛永礼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五)永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队、2队、3队、4队、8队柏油路两侧,中心沟6队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8队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建利
责任站所:综治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1、整治时间:20xx年6月11日——20xx年9月31日
2、整治验收时间:20xx年9月31日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为保证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xx镇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督察小组,并制定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生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素玲 镇政府镇长
孙 涛 镇政府副镇长
魏学敏
成 员:马继明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何兴玉 镇水利站主任
徐 敏 镇畜牧站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二)督察小组:
组 长:何立明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赵红军 马继明 王治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计办,马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协调、机械调用;督察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进度进行督察、通报,并与领导小组一同对专项整治进行质量验收。保洁员队伍建设上,完善环卫人员聘用、环卫工作职责,环卫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建设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考核督查机制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督查方案和考核细则。
(三)奖惩办法
督察小组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利的除根据督查结果扣除当月部分环境整治资金外,将每次督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每通报一次,年底考核扣0.5分。
内涝整治方案篇六
为彻底整治我镇集镇“脏、乱、差”现象,推进我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杨村中心镇建设步伐,现结合我镇镇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6月19日—20xx年7月19日。
1、卫生清洁。集镇范围内街道、公共场所、巷道卫生保持清洁,横黄线的105国道至大广高速出口路段两侧卫生清洁,同时,杜绝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等占用堆放。
2、摆放有序。划置临时停车位后,集镇范围内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位之内,否则,由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达到集镇商户的商品摆放在店面之内,逢圩日的摊点摆放在街道划置的标准线之内。
3、店招统一。由政府出资一部分,统一制作隆久街两侧店面的店招,统一悬挂放置,并将原来凌乱的店招拆除,做到店招统一、美观。
4、街道整齐。全部拆除集镇范围内公共场所搭建的临时性建筑、雨棚、工棚等,实施好隆久街人行道建设,做到街道整齐划一。
结合杨村实际,以打造卫生、整洁、有序、秀美的集镇环境为重点,着力实施“四项整治”,做到“三个提升”,推进杨村集镇功能和品位的提升。(详细工作安排见附件)
(一)抓好四项整治
1、整治乱停乱放
整合公安、交警、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力量,在集镇主要路段、街道划分停车位,要求集镇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之内;要求集镇商户将商品堆放在店面之内;圩日摊点摆放在划置的标准线之内。
2、整治卫生清洁
针对集镇商户、住户垃圾乱扔、乱倒的卫生乱象,以“一河(杨村河)两岸”、“一路(横黄公路)两旁”为重点,配足、配齐垃圾处理硬件设施,重点整治河边、路边、街边“脏、乱、差”现象,要求集镇范围每日两次清扫,横黄线沿线每日一次清扫,确保卫生清洁。
3、整治乱搭乱建
将集镇范围内公共场所、街道等地方搭建的临时建筑、工棚、雨棚等建筑进行清理拆除,达到街道整齐划一、美观大方的效果。
4、整治店招门牌
由镇政府出资一部分,对隆久街两边的店招进行统一制作,统一风格,统一悬挂位置,并将原来风格不一的店招进行拆除。同时,在隆久街两侧各建设宽2.6米的人行道。
(二)实施三项提升
1、提升配套功能
(1)清理杨村桥副桥停放的建筑材料、车辆,维修副桥护栏,确保行人安全。
(2)在隆久街、商贸二街安装太阳能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5)在圩镇添置垃圾桶,方便群众生活垃圾的处理。
2、提升管理水平
(1)增加集镇卫生保洁员4人,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环卫队伍的考核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城管队伍、环卫队伍的指导,提升城管、环卫队伍的服务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杨村派出所在集镇整治中要与各工作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阻碍、干扰、破坏集中整治活动的人和事,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武当交警中队负责指导和规划集镇车辆停放,对不服从指挥、乱停乱放的车辆要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杨村工商分局负责协助治理杨村集贸市场的摊位摆放;城管队做好整治乱搭乱建和圩日摊位摆放,镇环卫所负责集镇内所有垃圾的清理,确保干净、整洁。太平居委会负责调解矛盾和做好稳定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一周一督促,半月一调度评比。
3、 提升居民素质
(1)加强宣传力度,镇集镇提升工作组统一制作14条横幅,各工作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横幅悬挂,发放《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引导居民积极参与集镇整治工作去。
(2)健全管理机制,与集镇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强化居民自觉遵守集镇管理制度,掀起集镇整治工作的高潮。
6月19日至6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工作组分别下到各自整治区域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发放《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做到老少皆知,人人知晓。期间,集镇提升工作组要会同工商、城管在商贸一街和商贸二街划置好圩日摊点摆放标准线。会同交警部门在隆久街划置好临时停车位。
6月26日-7月17日为分组整治和集中整治阶段,各工作组根据分解工作任务,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整治到位。
7月18日至7月19日为总结评比阶段,镇党委、政府将对本次整治活动考核评比,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工作组限期整治到位,对工作表现突出,整治效果明显的工作组进行奖励。
为更好开展集镇整治、管理工作,成立杨村镇集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集中整治调度和督促检查。
内涝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内涝整治方案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内涝整治方案篇九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合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相关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现场围挡: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并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围挡按文明办要求设置不少于xx0%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按统一标准设置洗车设施,安排专职冲洗、清扫人员,所有车辆出入一律严禁带泥上路,并保持出口20米内干净整洁,所有人员佩戴工作卡。
3、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应有防尘、防污染措施,排水设施畅通有效,裸露土进行网质材料或绿化覆盖。
我局将组织建管、质安、城监等部门按以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在3月12日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并上报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及经济处罚。
1、已制定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xx-2030年),推动燃气市场开发,拉动燃气消费。
2、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气站、调峰储备站的布点配置,力争实现燃气加气站无缝覆盖全区。同时,落实乡镇“煤改气”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燃气进农户工作, 20xx年底前实现乡镇天然气用户超过xx00户。
3、加快更新淘汰燃气锅炉。鼓励发展的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蒸汽锅炉。根据政府安排,今年,九申公司在桥南工业园新增八台锅炉集中供热,力争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
4、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研究制定促进燃气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现有燃气企业建设延伸管网向镇、村供气的,可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扩大经营区域的申请,燃气主管部门予以标准确认,不再分行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推行“煤该气”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推行“煤该气”的良好氛围。
xx、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加大了燃气市场的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lng加气站同市政燃气管网对接,引导各乡镇制定包括燃气管网布局的市政设施规划。督促相关企业与上级供气单位签订保障供应合同,切实保障整个行业向良性发展。
1、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要把黑臭水体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一边搞好宣传,让老百姓明确其害,一边摸清底子,搞清几处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注重点源、面源控制。要进行一步协同环保、城管等强力部门加强了执法监察和治理。
3、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永兴河、阳明湖、红星高低渠等20xx年的治理项目也已提前启动,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力争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科学实施•旅游法‣,根据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旅游办发„2015‟14号),全面落实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意见和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打击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市场治理能力,推进旅游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实施•旅游法‣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局•201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总体行动方案‣,坚持治理旅游市场“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个调”,坚持培育市场主体,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调治理,法律应用和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这里解决广大游客反映突出问题,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有效开展各项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旅行社,净化武汉市旅行社行业秩序。
二、工作目标
-1-第一阶段: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责任险购买、质保金缴纳、分支机构未依法备案等旅行社运营的基本问题。通过事先告知、责令整改、吊销许可证等手段,把扰乱经营秩序的旅行社清理出武汉市旅行社行业。第二阶段:通过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旅游企业、在线企业、旅行社、导游领队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第三阶段:全面规范景区、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经营行为,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理顺导游体制,保障导游基本权益,促使导游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强化景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建立省、市、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与工商、公安、交通、物价、工信、质监、城管等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市旅游局局长 张 侠
副组长:市旅游局巡视员 傅治国 副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 范继先 工作组核心成员:
旅行社管理处处长 叶 鹏
-2-景区饭店处处长 江 杰 质监所处长 周 俊 导服中心副主任 李 蕾 旅行社管理处、景区饭店处、质监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按照方案统一部署,打通参加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沿江大道133号广源大厦11楼)负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武汉市旅行社责任险公司、意外险统保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有关工作开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公室主任:叶鹏
办公室成员:李静、王铄
联系电 话:82761689
四、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
(一)清理行动
1.时间安排:4月至5月中旬
-3-2.行动主题:清理未缴旅责险的旅行社、未缴质保金的旅行社清、未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表的旅行社和未依法备案的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市场主体处罚。
3.行动内容:
(1)重点清理未缴旅责险和未缴质保金的旅行社,依法进行查处。
(2)未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表的旅行社,旅行社分支机构未依法备案,进行处罚。
4.行动目标
清理长期存在的武汉市“僵尸”型旅行社。清理长期不交报表和不配合工作的旅行社。根据清理情况,对相关旅行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步将有关情况报省旅游局,再进行社会公示,依据•旅游法‣进行处罚。(责任主体: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第二阶段
(一)联合整治“打黑”专项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4月下旬至5月
2、行动主题:以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为重点,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3、行动内容:
-4-(1)重点整顿“黑社”、“黑导”、“黑车”欺客宰客、强迫消费非法经营行为。
(2)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
(3)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严厉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
4、行动目标:
铲除“黑社”、“黑导”、“黑车”生存的土壤和环境;杜绝“黑社”经营、“黑导”上团、“黑车”运营。依法公开处理一批“三黑”案件,向全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市场治理“清网”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4月下旬至5月
2、行动主题:以打击查处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强化在线旅游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服务。
3、行动内容:
(1)打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2)查处在线旅游企业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
(3)规范在线旅游企业应用规范的旅游电子合同。
4、行动目标:
-5-通过强化对在线企业旅游经营服务的行业监管和标准规范,建立公平有序的在线旅游市场环境。取消公布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企业,处罚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责任主体: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第三阶段
(一)市场治理旅行社(导游)“规范”专项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7月至10月
2、行动主题:以旅游重点环节检查为突破口,规范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以查处旅行社和导游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
3、行动内容:
(1)强化武汉“一日游”市场管理。针对招徕、门店(网店)、合同、导游、车辆、景点和购物场所等重点环节,全面规范武汉“一日游”。
(2)开展旅游市场普遍检查。对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普遍检查,突出检查重点是执业资质、广告宣传、合同签订、旅行社租车、导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实施。
(3)开展旅行社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等。
-6-(4)开展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重点查处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私拿回扣等行为。
(5)建立健全旅游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旅行社、导游领队的诚信记录,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
4、行动目标:
推动武汉有效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形成市区联合治理、城市综合治理有效机制。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旅行社,抓住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管理,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导游管理机制,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
(二)市场治理景区专项督检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7月至10月
2、行动主题:落实旅游法对景区经营管理的要求,提高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3、行动内容:
(1)检查景区落实最大流量有效管理情况。(2)检查景区门票和服务价格按规定公示情况。(3)检查景区及周边有无欺客宰客现象。
4、行动目标:
-7-处、导服中心、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执行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坚定执法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行动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依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大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官网和平面媒体报道,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旅游质监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树立旅游质监执法形象。确保旅游投诉渠道畅通,确保整改处理及时高效。
旅行社管理处 2015年4月16日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二
关于开展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生猪、畜禽产品质量安
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民和广大驻地居民的食肉安全,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根据鲁商务秩序字【2011】433号文和济历城商务字【2011】21号文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结合本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整治方案公布如下:
一、整治目标
抓住当前影响生猪、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
节,利用一年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畜禽加工单位的责任意识,摸清驻地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生鲜肉禽经营单位、畜禽加工单位的户数,用货、销货数量,严格落实进销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提高生猪、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畜禽产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基础
管理,督促指导他们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禁止从高危地区购进生猪。发现问题责成企业及时整改,建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畜禽产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划》,严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入制度,服从上级关于淘汰落后生猪产能企业,做好我办事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压减任务,规范整顿畜禽产品经营、加工单位进一步优化畜禽屠宰经营行业发展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非法经营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冒用或使用伪造 1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进行非法屠宰的行为。整治打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非法经营、运输畜禽产品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任务分工
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非法屠宰重点区域,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对非法屠宰窝点要坚决清除。对查获的违法分子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制售“病害猪”、“注水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要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执行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厂(场);要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执行,发现不执行相关规定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对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做好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工作,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理,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工商所要加强对依法设立的肉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固定门店生猪产品的监管。加大对猪肉销售市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带有批发性质的农贸市场,监督其严格执行证章制度,发现无证无章或票证不全销售非法屠宰猪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确保市场销售的猪肉畜禽产品均经检疫检验合格;依法打击销售“注水猪肉”、“病害猪肉”等不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执法中队加强对占道经营肉品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经营生猪、畜禽产品行为。
卫生部门要监督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加工企业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严防非法的生猪、畜禽产品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查处。
派出所要依法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暴力
法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研究具体措施,制定严密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
(二)密切部门配合,发挥监管合力。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职能,保证监管职能内不发生畜禽产品监管漏洞,不发生畜禽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圆满成功。
(三)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我办事处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工作重点、整治成效进行宣传引导,普及畜禽产品的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上旬)。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8月中旬—2012年5月)。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管理的范围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不法业户,规范生猪屠宰、畜禽产品经营、使用流通秩序,要在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对畜禽产品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确定的整治重点区域、新闻热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执法力量,坚决予以清理和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畜禽产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阶段(2012年6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准备迎接上级验收。各部门认真总结整治成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行业监管能力确保今后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012年6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区商务局。
2011年8月31日
附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建广(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姜玉龙(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郝长清(历城区公安分局郭店派出所所长)成员:杨文斌(郭店兽医站站长、定点办主任)王凤福(郭店工商所所长)
吕素水(镇卫生院防疫办主任)
刘圣朋(郭店办事处执法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三
认真贯彻落实习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厦门会议、党的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管线、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主要任务。各村各有关单位针对本村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台风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6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约束措施(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严格应急值守(9月1日至9月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文体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校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文体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域(含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体育馆、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民爆(销售企业)、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配合乡安监办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乡卫计委负责卫生系统(含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使用储存仓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六)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七)国土资源所负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八)国土所和城镇规划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渣土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九)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派出所负责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建设(职责范围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系统(包括渔业生产、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二)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森林公园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三)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四)工商所负责商贸、粮食等行业(含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五)安监办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餐饮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六)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七)安监办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派出所、工商、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乡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厦门会议和党的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乡安监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乡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四
辖区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配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消灭井下运输事故,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xx〕175号)的要求,针对辖区煤矿井下运输装备及管理的具体现状,经研究,分局决定在辖区煤矿开展井下运输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杜绝运输死亡事故;消灭非伤亡运输事故。
2、运输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100%;大型固定运输机电设备达到台台完好;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率达100%,安全设施安装使用、合格率达100%。
专项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分局部署围绕专项整治目标,参照《井下运输安全安全设施监察标准》,深入排查井下机电运输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发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第二阶段:检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1日)。由分局组织三个监察组进行监察。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井下主运皮带、机车架空线、电机车、斜坡轨道运输和大型乘人设备、运输设备的供电系统、采区皮带运输线和井下安全设施为重点。一是完善胶带运输保护措施,消灭重大胶带事故;二是整改机车架空线、电机车使用完好达到规定要求,消除架空线和电机车事故隐患;三是完善倾斜井巷内“一坡三档”和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消灭重大运输事故;四是解决采区内设备带病运转,彻底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根据辖区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近期运输事故上升的实际情况,为从根本上遏制零打碎敲事故多发势头,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深入细致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带病运转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解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分局对监察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3、加大培训,提高素质。各煤炭企业要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职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机电运输职工素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安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伤亡。
二〇xx年十一月十日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管理,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我镇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以省“811”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为指针,以“规范整顿、清理取缔、标本兼治”为工作方针,确保规范整顿和清理取缔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彻底改变“三废银”冶炼的无序状况和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促进“三废银”冶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通过政治专项行动,规范全镇“三废银”冶炼加工单位经营行为,全面清理取缔非法冶炼,引导散户无序冶炼向工业集聚区加工企业积聚加工冶炼,促进“三废银”行业走上有序的成业道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修复区域生态环境。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8月10日。本次专项行动对没有通过环保审批或原已审批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三废银”回收加工店和企业进行整治,并督促帮助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1、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镇冶炼户动员会;
2、开展辖区内“三废银”的排查摸底工作,明确各冶炼点清理目标、要求;
3、制定相关宣传手册和标语并发放到各冶炼点,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此阶段非为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2)镇机关将对辖区内的“三废银”冶炼户进行取缔督查、抓典型,并通过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实行综合执法。
2、集中清理取缔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3)对一些阻挠、破坏专项行动的反面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在镇机关对各冶炼点考评验收的基础上,县级部门将进行最后的考评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20xx年8月以后)
总结工作经验,制订落实长效目标管理制,坚决杜绝“三废银”冶炼死灰复燃。
(一)加强领导,搞好发动。为做好此次整治工作,镇里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废银”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或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三废银”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教育,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村要从本村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废银”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强化协调与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把“三废银”行业整治工作做到位。
(三)加强监督,落实制度。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对区域内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实施跟踪,对于因工作不利,消极应付的的人员,要给予严厉处罚。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1.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
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
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
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1、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阜阳西站。
20xx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