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范文(14篇)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对各种可选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估,选择最佳的方案。广泛征求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帮助我们制定更全面和适合的方案。方案是针对某个问题或情况而提出的解决办法或计划。在实施前,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方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认真考虑每个细节。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的发生。在确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问题的本质和重要性。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下面是一些成功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请大家注意,以下是一些建议性的方案,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一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二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单位职工紧急搬迁工作方案
根据屏委办【2012】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无条件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就是维护组织权威、执行政治命令、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当先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带头搬迁,组织群众搬迁,按期完成搬迁安置计划任务。
二、搬迁对象:在本单位申购安置房的在职工。
三、严格时间节点: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搬迁。
四、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限期搬迁职工。
五、责任落实报告督查制度。
1、每一位干部职工抓紧筹划搬迁计划,5月10日填报搬迁计划报告。5月20日为单位干部职工最后搬迁时限。
2、每日督查搬迁计划落实情况,张敏负汇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度。
3、职工财产搬出库区(老县城)后立即申请本单位领导组织验收,交出钥匙。
六、单位努力创造条件为搬迁提供条件。
1、单位职工搬迁及准备,有计划地安排准备和搬迁时间。每个职工安排3天作为公假安排搬迁。
2、因集中搬迁运输费用提高大,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验收合格完善手续的职工给予700元搬迁补助。
3、统一租用一套住房供职工过渡性住宿。
4、上班期间在民政局食堂就餐,午餐、晚餐分别按实补助10元。从4月11日起,终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严格考核:
1、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就是没有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对单位及职工年度考核影响的全部责任,在其个人年度奖金数额内扣减。
2、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及及以上档次。
3、本工作考核将作为职务(职级)升迁的重要依据。
5月8日
主题词:残联职工搬迁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5月8日印5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省扶贫办鄂政扶发【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办对过去十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国家搬迁扶贫政策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搬迁机制,较好的完成了任务。
从20xx至20xx年,我县累计实施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扶贫搬迁的形式从起初单纯的插花分散安置到后来的插花安置为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采取集中安置、依托城镇安置,并在近几年将异地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捆绑发改、民宗等部门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县每年均提前完成省州下达的扶贫搬迁指标,并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各部门资金,超额完成任务。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负责,20xx年起生态移民也纳入扶贫搬迁的业务范畴。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扶贫搬迁计划任务指标制定当年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扶贫搬迁规划和当年的扶贫工作任务将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扶贫办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四个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和验收。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把扶贫搬迁纳入对于乡镇的综合考核指标并签订责任状,从而确保了扶贫搬迁有序顺利进行的组织保障。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措施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并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为切实把搬迁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是每年制定当年的《来凤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领导及与搬迁工作相关单位的责任目标,并把有关工作列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重视,帅先垂范。在搬迁建设项目中,各驻村县领导不仅召开专门会议听汇报,安排布置工作,还经常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项目所在镇、村也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三是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高度重视扶贫搬迁工作,自觉把扶贫搬迁工作放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如县财政局千方百计筹措扶贫配套资金,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设、水利、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主动搞好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扶贫部门从项目规划到实施,协调精干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把关;审计部门及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搬迁。在搬迁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性和实用性有机结合,立足少花钱、多办事、高效益。在组织实施中始终坚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觉自愿、自力更生相结合;二是搬迁扶贫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扶贫搬迁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产业化的养殖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政策相结合,将搬迁农户原有的田地退耕还林,使农户既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保护天然林的作用。
3、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搬迁。在项目管理上完善监督监测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检查监督制、工程质量技术人员负责制、现场监测制等制度,有效保证了工程按质、按量、按标准、按计划予以落实。在资金管理上,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工作中,由财政、扶贫办、发改局等部门,对资金和工程实行全程监督,严禁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正常实施。
4、公开透明,做到“三公开”。即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县级扶贫搬迁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以及整村推进村,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界定对象是危房的,即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扶贫搬迁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县级搬迁每户给予5000元的补助政策。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对整村推进扶贫搬迁户通过入户核对、鉴定拍照、村民代表审议后在全县实施的村进行了公告公式,将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扶贫搬迁工作公开透明。
(二)工作成效
在十年的异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规范扶贫搬迁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扶贫搬迁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扶贫搬迁工作阳光操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扶贫搬迁工作的极积性。
为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多方筹资和整合资金以及农户自筹,十年来我县扶贫搬迁共投入资金4460。5万元,其中搬迁对象自筹资金2650万元,占59。4%;财政扶贫资金878。5万元,占19。7%;部门资金932万元占20。9%。十年间,全县共完成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其中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353户,依托城镇安置376户,插花分散安置1245户,就地改建等其他方式安置914户。同时还积极投入资金及协调其他部门资金,用于改善集中搬迁户的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三)存在问题
我县十年易地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搬迁的形式有待优化。因为资金不足及受到土地、农户自身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县很大部分的搬迁户采取的是就近搬迁,与上级要求的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有一定出入。另外,由于补贴标准较低的问题,一部分真正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生活条件很难得到改善。
二是对于搬迁户的后续发展效果较差。一方面部分搬迁户的教育、水电方面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调整困难,而二三产业没有固定规模吸纳搬迁户稳定长期就业,导致部分搬迁户搬迁后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
(一)优化搬迁形式,确保搬迁效果。提高新建集中安置搬迁户的比重,减少就近搬迁的比重,协调各部门对于集中安置的配套交通水利设施等予以改善,确保搬迁户的生活环境得到优化改善。对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尽量协调相关部门资金,提高扶持标准,统筹进行搬迁。
(二)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搬迁的农户,由教育、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子女入学、户籍、通讯、用电等方面问题。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结合搬迁户实际情况,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四、意见和建议
提高扶贫搬迁标准,保证实施效果。我县多年来主要是以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这与现在的建房所需资金相比,补助标准过低,导致一部分居住环境很差的贫困户,无力实施扶贫搬迁,无法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另外,由我办实施的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而现有的扶贫搬迁补助标准较低,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屏委办【2012】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无条件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就是维护组织权威、执行政治命令、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当先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带头搬迁,组织群众搬迁,按期完成搬迁安置计划任务。
二、搬迁对象:在本单位申购安置房的在职工。
三、严格时间节点: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搬迁。
四、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限期搬迁职工。
五、责任落实报告督查制度。
1、每一位干部职工抓紧筹划搬迁计划,5月10日填报搬迁计划报告。5月20日为单位干部职工最后搬迁时限。
2、每日督查搬迁计划落实情况,张敏负汇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度。
3、职工财产搬出库区(老县城)后立即申请本单位领导组织验收,交出钥匙。
六、单位努力创造条件为搬迁提供条件。
1、单位职工搬迁及准备,有计划地安排准备和搬迁时间。每个职工安排3天作为公假安排搬迁。
2、因集中搬迁运输费用提高大,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验收合格完善手续的职工给予700元搬迁补助。
3、统一租用一套住房供职工过渡性住宿。
4、上班期间在民政局食堂就餐,午餐、晚餐分别按实补助10元。从4月11日起,终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严格考核:
1、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就是没有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对单位及职工年度考核影响的全部责任,在其个人年度奖金数额内扣减。
2、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及及以上档次。
3、本工作考核将作为职务(职级)升迁的重要依据。
2012年5月8日
主题词:残联 职工 搬迁 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 印5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五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情况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 xxx 户,其中,符合政策可不予拆除户 xxx 户(无房户 xxx 户、连体房 xxx 户、文物保护 xx 户),应拆旧复垦(绿)户数 xxxx 户。截至 2020 年7 月底,全县共计拆除 xxxx 户,拆旧率达 100%、复垦复绿xxxx 户,复垦(绿)率 100%。拆旧复垦复绿全部实施完毕,全面完成了易迁拆旧、复垦(绿)双清零任务。
二、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主动谋划,项目申报顺利。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向上争取项目,全县增减挂钩项目共立项 8 个(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项目 2 个),规模 万余亩,全部获得批准立项。
(二)严格组织实施,获得交易指标。各乡镇(区)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高质量组织项目施工,目前 8 个项目都通过上级验收,新增 亩增减挂钩指标,其中 2 个易迁项目 亩,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在全省交易平台生成交易指标。
现 5 次交易:2018 年 12 月 28 日交易指标 x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x 亿元;2019 年 8 月 20 日交易指标 x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x 亿元;州政府统筹(xxx 亩)交易 xxxx 亩指标,实现收入 xxx 亿元;2019 年 12 月 26 日交易指标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 亿元;2021 年 11 月 23 日交易指标 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 亿元。以上 xx 次交易,共获收益 xxx 亿元,全部用于扶贫资金还贷和扶贫项目。
(四)优先使用指标,保障扶贫项目用地。由于国家对土地计划指标从严管控,我县土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近几年来,全县的交通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农业扶贫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先后使用增减挂钩指标 xxx亩(按 30 万/亩交易价值计算,计 xxx 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有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件规定,县政府明确了乡镇的实施主体责任、县易迁办牵头和责任主体责任 (2019 年省扶贫领导小组《2019 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才将拆旧复垦牵头单位明确为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单位仍为各级易迁办 )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用地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验收、指标交易和督促指导的责任,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拆旧复垦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主要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易迁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办全县易迁工作;二是乡镇重视,各乡镇(区)将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列为各乡镇(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乡镇书记、镇长任组长,亲自抓,全员上阵,乡镇(区)成立易迁工作专班,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施工,采取非常规手段和工作方法,强力推进。
意见》、《xxx 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x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易迁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优化流程,分工明晰,县易迁办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区)负责组织项目具体施工,快速推进;四是结合“百问百答”的政策解答,精准把握,分类处置。
(四)实行奖惩挂钩,整体推进。2018 年易迁拆旧复垦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易迁拆旧复垦得到资金扶持,有力助推了易迁工作。同时将非易迁增减挂钩项目包干费用和奖励资金与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任务挂钩,严格易迁进度考核,对易迁推进迟缓的乡镇(区)暂停拨付非易迁增减挂钩工程资金,这些措施对推进易迁拆旧复垦效果立竿见影。
和规划局根据县易迁办汇总数据向省州报送进度数据,确保拆旧复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存在的问题 (一)复垦地块管护难度大。易迁户拆旧地块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加之大多人员外出务工,复垦地块耕种困难易造成土地荒芜,乡镇后期管护难度大。
(二)节余指标交易难度大。受疫情和用地需求的影响,增减挂钩指标交易非常困难,脱贫攻坚后续资金缺口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后续扶持。统筹使用易迁资金和相关扶持资金,利用好现有厂房和门面,与搬迁户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杜绝出现闲置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招商引资办企促产业,确保每户有一个主业或有一个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做好兜底对象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不返弹。
(二)强化后续配套。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搬迁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六
全区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 153 户、512 人。涉及大幕乡、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奶牛场等 5 个乡镇(场)。集中安置点 6 个,分别是大幕乡广东畈集中安置点、大幕乡西山下集中安置点、汀泗桥镇大坪村西关集中安置点、八角邱集中安置点、官埠桥镇窑咀村集中安置点、**奶牛场杨排洲集中安置点。
一、基本情况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户 153 户、512 人。截止目前,全区 6 个安置点均已开工建设,5 个集中安置点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乡镇(场)具体情况如下:
**奶牛场 17 户 54 人,其中集中安置 16 户 50 人,分散安置 1户 4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 22 户 66 人,集中安置 20 户 61 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 2 户 5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 72 户 273 人。集中安置点 49 户 198 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 23 户 75 人。分散安置 23 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 19 户 45 人,集中安置 11 户 20 人,分散安置8 户 25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 23 户 74 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加快西山下安置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其他安置点的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各乡、镇、场要将工程监理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要实施监管,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三、要充分考虑易迁户帮扶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安居与乐业。各乡、镇、场要在易迁户精准帮扶和配套产业上下功夫,要根据易迁户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叠加、树立发展信心,解决搬迁的后顾之忧。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七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贫困农户生存发展问题,确保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攻坚战,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黔府办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大会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以我镇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自然村寨(组)整体搬迁为主要目标,统筹考虑零星散户贫困人口搬迁,加快贫困人口战略性转移,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采取“一户一名干部”责任包保抓落实,完成我镇易地扶贫搬迁39户164人任务。39户164人涉及三层、盖坪、长兴、甘溪4个村7个村民小组,安置地点为德江县玉水街道楠木园。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寨(组)随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二)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已经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宅基地的,人均补助1.5万元,该补助人口数与住房补助人口数相等。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补助2万元,集中用于安置点水、电、路、公厕、排污、垃圾收集、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该补助款不兑现给农户。
(一)住房政策
1、安置住房成本。根据《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黔移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将非基本农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移民安置的,宅基地可进入住房成本,但不得高于成本价出售给移民群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国土、审计、财政、移民局共同核算宅基地成本价格。移民集中安置点的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园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决不能计入安置住房建设成本。
2、住房面积。住房建设标准原则是保基本需求,底线是不能让贫困群众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安置的住房分为两种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80㎡),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约100㎡)。
(二)土地政策
旧宅基地处置,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搬迁群众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旧房拆除人均1.5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原有承包地的处置,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支持,纳入退耕还林;不能退耕的土地,移民可以改种经济林、水果和中药材,增加移民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土地流转可实行部分流转或整村寨(组)整体流转。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策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三)就业政策
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积极组织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移民,可向安置点所在乡镇提出贴息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向县扶贫部门申请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优先安排“4050”移民群众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四)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乡(镇)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移民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移民子女入学。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上高中要按规定免除学杂费,上大学补助学杂费。
为了确保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稳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朝强(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杨维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安旭河(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何治辉 (经济发展办主任)
程小平(移民站站长)
罗全松 (农业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张 华(社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移民站,杨维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移民站和扶贫站负责具体办公。
(一)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政策和任务清楚。要清楚对象户的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是否在校)、住房结构、土地、山林、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务农务工情况、种养殖情况等。
(二)各包保责任人要根据各自的包保对象的自身发展条件,召开搬迁户家庭会议,当好参谋助手,与包保对象多交流、多沟通,理清发展思路,结合相关扶贫政策,为搬迁对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三)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干部,将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有关文件直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八
20x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作座谈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积极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20xx年计划下达的5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解决了1.2万人、0.5万头畜的饮水困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新建和改建县乡村公路237.8公里,完成项目总投资4865万元。20xx年第一批安排项目45个,总投资3726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410万元,省财政配套245万元,市县配套1071万元。截止目前,已有23个项目开工建设,全部项目预计明年10月底前建成。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
自国家开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我市20xx年、20xx-20xx年四个年度共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四批,项目总投资14247.3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61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360.3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6624万元,搬迁贫困群众2872户、13798人、生态移民57户、241人。
20xx年我市环县被纳入了首批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09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3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276万元,安置移民250户、1000人。项目截止20xx年11月底,所有单项工程全部竣工,工程完成总投资697.5万元,占计划的114.5%。搬迁贫困人口986人,占计划的。98.6%。20xx年底市上组织财政、建设、水务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初验,评为合格工程。
20xx年我市华池、合水、宁县3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3县项目总投资297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15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49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159万元,搬迁贫困群众694户、3162人。截止20xx年年底,3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981.7万元,占计划的100.4%。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3761.5亩;完成人饮工程8处及配套设施建设;新修道路57.44公里;改扩建学校10所、卫生所11处;架设农电线路38.3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667户,占计划的96.1%。目前已有454户移民搬迁入住,占计划的65.5%。
20xx年我市宁县、合水、镇原、华池4个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县项目总投资296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1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289.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373.9万元,计划搬迁627户、3159人。截止20xx年年底,4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1378.2万元,占计划的46.5%。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555亩;完成人饮工程3处;新修道路12.5公里;改扩建学校7所、卫生所5处、村部5处;架设农电线路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425户,占计划的67.8%。
20xx年我市有7个县被省上批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7县项目总投资7703.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6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922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3815.1万元,计划搬迁1358户、6718人。20xx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我们及时向各县进行了下达,并督促各县抓紧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县主要开展了在迁出、迁入区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搬迁群众建档立卡、落实住宅建设用地、编制单项工程设计等工作,明年3月份项目可全面开工建设。
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总要求是:“一年建设、二年搬迁、三年稳定”。截止目前,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体上进展顺利,各县都能依照省批方案合理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并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产业开发、扶贫开发结合起来,采取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认真抓好宣传公示工作,切实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能够迁得出、稳得注能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九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扶贫组【2015】4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177号)《信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信发改代赈【2016】299号)等有关规定,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四)坚持瞄准精准,稳定脱贫;
(五)坚持县负总责, 乡镇落实。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搬迁范围。主要适用于居住在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 和河滩受淹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第五条 搬迁对象。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六条 搬迁条件
1、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
2、贫困户自愿申请;
3、有后续扶持产业。
第七条 同步搬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居住农户2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实行整村搬迁。
第三章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第八条 补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根据易地搬迁资金省对县市包干使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3万元,易地搬迁制定的补助标准必须确保贫困户搬进去可以入住;集中安置的资金标准由乡镇实行包干使用,乡镇政府根据安置区的规模大小、地理位置等情况,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我县建设安置实际成本确定补助标准如下:
政府团购:原则上在本乡镇安置,房源为合法房源,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在集镇、社区安置考虑已有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安成本增加,人均补助标准可适当调整,贫困户人均购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确因户型原因突破标准的,应按标准控制在安置住房总面积的10%以内,超出范围的由乡镇兜底解决。
2、分散安置包括自主建(购)房、代建房、投亲靠友、梯次搬迁安置,人均住房补助3万元。
(二)同步搬迁人口补助标准。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群众的建房资金,县政府从整合资源中予以支持,按人均5000元补助,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无论何种安置方式,首先,搬迁户必须有产业支撑,能够实现就近就业;其次,搬迁户原有住房收回,旧宅基地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归集体所有。只有在产业考核、新房入住、旧宅拆除等程序全部验收合格后,搬迁补助资金才能予以全额下发。
第四章 项目实施程序
第九条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程序主要分为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图纸设计和组织实施等。
(一)搬迁规划。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县“十三五”易地搬迁脱贫规划,由县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方案。县建设投资公司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资质要求按照住建部门的规定执行)编制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搬迁对象、安置地点、安置方式、住房和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投资规模及来源、产业扶持政策、建设工期等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后,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方案建设内容,应按照方案建设内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批,经同意后应在10个工作日完善相关变更手续,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三)图纸设计。依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项目法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报县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根据批复的方案和施工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围绕易地搬迁年度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公示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定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工。
政府团购安置。搬迁户要填写购买房屋申请书,并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由乡镇政府统一购买社区或城区的存量房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购买房屋前要确认房屋权属,要由第三方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价格进行评估,出具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根据评估价格同房地产企业协商购买价,签订购房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2、分散安置
自主建房的搬迁户必须经乡镇城建所、土地所、扶贫办同意,利用统一设计的户型图纸建设,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监督,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位。对于自身无能力建设选择自主建房的贫困户,可以委托乡镇政府找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设计图纸、预算进行建设,由乡镇实施监督,竣工后决算,经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拨付施工队,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按照到户增收项目管理模式用于补贴贫困户发展生产。
对于自己购房的搬迁贫困户,要对原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公示,并通过村委会及四邻进行确认,房屋面积及价格需要由第三方评估,出具有关评估资料,签订购买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对于投亲靠友安置,原则上不得跨县安置。首先具备有安置的房舍条件和生活条件;其次,投靠的亲友愿意接纳,双方必须签订安置协议,并经司法公证;若跨乡镇安置的,所安置乡镇村必须出具接纳意见书。以上搬迁安置方式中产生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应在易地搬迁总体费用中列支,旧宅拆迁费用由乡镇先行垫付,待土地复垦指标出让后偿还。
第五章 项目验收及报账 第十条工程验收
1、项目建设竣工后,施工单位对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自验报告。
2、乡镇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整改。
3、乡镇初验后写出验收报告提交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住建局组织人员复验。如有问题的,参与复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建投、乡镇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团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财政局、建投公司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2、其他安置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搬迁户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乡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对于集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团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账户;对于其他安置方式,需补贴给搬迁户个人的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给搬迁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十二条 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报账程序):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项目建设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税务发票、施工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工程预算表、工程竣工决算表、工程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护责任书、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报告。
团购安置。乡镇统一报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验收单等有关手续。
2、分散安置。乡镇统一报账。
自主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自建项目申请验收单、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自己购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公告公示、验收现场照片、拆旧照片、验收单等资料。
代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代建项目申请验收单、施工合同、预算决算资料、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第十三条 报账凭证管理。乡镇要加强对报账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核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时,要严格审核,确保报账资料齐全后再拨付资金。相关报账资料原件经审核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作为报账原始凭证留存。
第十四条 乡镇要加强文档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将项目建成前、建成后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 对截留、挪用、骗取扶贫搬迁投资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认真贯彻执行“花垣变花园”大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五化四清三基”为目标,深入推进同建同治,着力优化人居环境,取的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分工明确,组织到位。 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城乡同建同治督察组,按照乡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形式制定了《排料乡城乡同建同治实施方案》、《排料乡城乡同建同治考核办法》、《排料乡城乡同建同治布点方案》,把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到位。我乡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规劝”的教育教化活动,以上门单独规劝和现场集体规劝的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乡里给每户农户印发一封同建同治倡议书。各村每个星期利用召开村民大会时机集中播放学习攸县同建同治工作先进经验并发放同建同治宣传册。全乡党员必须签订一份遵守和带头执行落实同建同治工作的承诺书及时召开村组群众会,商议出同建同治的专项村规民约,来规范广大群众的行为。
三是突出重点,整治到位。为了卫生环境的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积极劝导群众将垃圾“分类减量,化整为零”,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不出户,并重点在焚烧垃圾上指导群众做好文章用好资源。我乡作为苗族聚集乡,千百年来的生活习俗使户户有火坑,家家有灶台,农户或多或少都有在火坑灶台里焚烧垃圾的意识。乡里顺势引导、大力提倡村民综合利用火坑灶台这两个“自然”形成的垃圾焚烧池。在每天煮饭炒菜时将农户将屋前屋后拣回的垃圾集中在火坑灶台里烧掉,如塑料袋、纸屑、尿不湿、瓜果壳、枯枝等。在可回收资源上,积极倡导村民把可以在市场上回收的垃圾进行回收,如:书报、废纸、铜、铁等金属,酒瓶、镜子等玻璃,皮鞋、轮胎、纤维等买至废品收购站。每户农户及时把牲畜粪便、菜屑等垃圾倒入粪池或堆积到田间地头沤肥;并将废弃的砖、石料、沙子、石粉、烤烟煤灰可以填埋或铺路。
实现可利用价值,垃圾分类处理得到了广大群众高度认可,充分利用这些垃圾,做到变废为宝。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及时农户把有毒有害垃圾进行集中存放,由乡里派垃圾回收车集中运光。
二、以优化环境为目标,健全基础设施。
一是健全基础设施。在乡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乡里挤出同建同治专项资金先后购买垃圾回收车2台,投入资金先后购买分类垃圾筒3000余个,基本满足全乡农户的需求,完成并规范乡境内临街门面统一招牌,制定同建同治宣传牌50余块。为彻底制止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先后划分停车位50余个,乡里为减少赶集时产生的垃圾量,购买50个垃圾筒发放到每位摊主,严格要求赶集时摊主将产生的垃圾自觉清扫到入垃圾筒,有保洁人员统一清运。着力规范市场管理。
二是推进项目建设。乡里先后完成垃圾集中处理场9余亩的征地工作及项目建设,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已全面竣工,本月可投入使用,并积极探索垃圾回收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机制。先后投入资金完成补毫、龙孔等村的山塘清淤工作,完成芷耳村民居改造工程,以省委组织部驻点金龙村为契机,大力实施精细化扶贫,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优化人居环境。
三、以督察考评为抓手,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实行交流检查。为使五大主干进一步了解各村同建同治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认清自身存在不足,着力推进全乡同建同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里先后组织各村五大主干对7个村进行交流检查,通报考核结果,推介先进典型。二是坚持明查暗访。围绕县同治办每月下发考评细则,每个月由乡同治办分别对各村进行综合考评,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督察组及时联系该村村干部全程跟进,指出存在不足及时下整改通知书,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各村评出5到10户同建同治示范户、最清洁户、清洁户等,并给予奖励。三是落实奖惩措施。在每个月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个村进行排名打分,对同建同治工作开展每月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村分别采取奖励20xx元、1000元,后二名的村分别罚款 20xx元、1000元,罚款从年底烟税返回扣除,位居第三、四、五名的村不奖不罚,17个自然寨排名中前5名的自然寨分别给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各加1分,排名后5名的自然寨绩效考核各扣1分,对第一次排名最后的村在大会通报批评并说明原因,连续排名二次倒数第一的村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报请县分管部门同意由乡党委对村五大主干进行停职整改,整改未到位责令劝离工作岗位。联系村的驻村领导及驻村干部1年内不提拔调动,本年度不参加评先评优,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五化四清三基”的发展思路,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务实的工作作风致力于美丽排料、魅力排料、腾飞排料、活力排料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教育劝导。全乡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克服”无所谓的态度,小题大坐的想法、厌战的情绪和盲目乐观的意识”四种消极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二是要注重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强化农户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的教育教化工作,各村建立村级垃圾回收站,明确责任人,稳步推进垃圾回收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机制。三是开展多种宣教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积极开展大宣传、大规劝活动,让广大群众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心里,使文明卫生意识深入人心,做到“行人不乱仍,垃圾不出户”。四是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围绕同建同治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树榜样,当标兵,走前列。五是强化保洁人员管理。加强全乡保洁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将工作实绩与责任人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二)着力整治环境卫生。一是全面实行乡村垃圾大清扫。突出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全乡村寨垃圾进行全面大清扫,消除死角。二是全面实行占道经营大清除。对乡境内所有违规占道经营点坚决进行清除,做到不出门面经营。三是实行交通秩序大整治。四全面实行户外广告大制止。以乡同治办牵头,对乱贴广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全面实行临时建筑大拆除。对乡境内违章建筑实行全面清理,做到沿街棚户一律拆除,占道遮阳伞一律取缔,门市广告牌一律规范。六是全面实行房前屋后大清理。积极引导农户整齐摆放柴河、农具等杂物,着力营造乡村宜居环境。七是全面实行建筑工地大规范。各村要加强建筑工地是监管,严禁出现建筑材料占道堆放,渣土乱倒等违规行为。八是全面实行河道大治理。凡各村寨涉及到河道小溪的要加强河道治理,落实好每天保洁任务,确保河道整洁。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推行以“村为主”的工作模式,班子成员,驻村干部、村干部按照布点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抓好联系点的同建同治工作。二畅通梳理渠道。排料村主街道要加强车辆的规范停放,主街道严禁出现乱停乱放等现象,确保畅通无阻。三是加强村寨建设。认真抓好责任区路段的环卫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发挥参与作用,促进同建同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四要落实“门前四包”。继续排料村、桃花村巩固“门前四包”成果。
(四)着力强化督导。加大对个村寨同建同治工作的督导指导,积极采取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逐项督促落实,在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迹,先进事迹予以全乡通报表扬,对工作拖延、推行力不行的,一经查实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并按《排料乡同建同治考核办法》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恳请解决问题:
为加快推进我乡同建同治示范乡建设,结合乡实际,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恳请县委、县政府予以支持帮助。
1、绿化。主街道的街道及新建办公大楼工作需要得到完善。
2、亮化。主街道路灯使用期长,部分已损坏群众照明条件受到制约,请求解决排料村照明问题。
3、硬化。乡境内自去年修复公路以来,部分已损坏,道路凹凸不平,排料村主街道尤为突出,需从新修复。
4、美化。位于垃圾集中处理场内建立乡大型集中垃圾焚烧炉,各村均建立小型垃圾焚烧炉,集中销毁白色污染垃圾。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一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秉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理念,重点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实现有恒产者有恒心,搬迁居民安居乐业。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33555人的搬迁任务(2020年完成省调增22户88人搬迁任务),累计建成集中安置点451个、安置住房9773套。今年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收官之年,工作重点由前期的集中推进转向后期的巩固提升、后续扶持。今年以来,市发改委铆定“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总目标,坚持慎终如始,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抓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排查、定期调度、精准指导等工作机制,前后开展三轮排查,推动县区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重后续扶持。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和就业扶持工程,切实增强搬迁户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全市搬迁户中劳动力就业率达100%,社会兜底保障覆盖率100%。
三是细评估验收。自6月下旬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县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验收工作,制定印发了《六安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验收工作方案》,全面总结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客观评价工程实施效果,确保评估核查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指导金寨县顺利完成国家发改委委托青海省扶贫局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抽查。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继续巩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加强后续扶持服务。后续扶持应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继续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和就业扶持工程,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引导各地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推动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全面提升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
三是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宣传。根据省易扶办印发的《安徽省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宣传工作方案》部署,自2020年7月至2021年下半年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原则,聚焦安置区建设和后续发展的典型做法,讲好贫困群众搬迁脱贫故事,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二
xxx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易地扶贫搬迁学习目标: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学习内容:读与写搬迁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庄 整体 同步 安置 旧房新家 协......
第1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例一】201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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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全乡社会稳定,根据《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就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四
10月20日至21日,全省旅游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枣庄市山亭区召开。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张明池到会并发表讲话,17市旅游发展委(局)分管负责人,旅游扶贫重点县(区)旅游部门负责人,全省2016年50个重点旅游扶贫村支部书记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21日上午的推进会上,枣庄市山亭区区委书记李英春、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党委书记朱丽霞、沂南县朱家林村创业青年宋娜、泰安市新泰市龙延镇掌平洼村党支部刘方军、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刘家峪村党支部书记王京福等介绍了各自旅游扶贫的经验做法。
会上,省扶贫办副调研员徐炳天就当前旅游扶贫政策作出了解读。他说:“通过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精心布局,使全省各地旅游扶贫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作为我省旅游扶贫工作中的'一面旗帜,枣庄市山亭区的旅游扶贫工作做得很扎实。”
张明池副主任对今年以来的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我省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张明池表示,通过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全省旅游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乡村旅游已成为各地促进农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增收致富、改善贫困村环境、推动贫困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有效路径。
据了解,截至第三季度,全省400个旅游扶贫村共投入财政资金6.7亿元,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16.6亿元;400个旅游扶贫村均明确了2--3个结对子帮扶主体;132个贫困村正在开发打造,向乡村旅游特色村迈进,另有120多个村正在培育和开发精品采摘园、特色种植养殖、休闲垂钓园等项目,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找到了门路。
张明池指出,下一步,要超前谋划、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旅游扶贫攻坚任务。要认真总结今年旅游扶贫取得的工作成效、梳理明年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要提高效率,增强效果,严格资金监管,认真做好旅游扶贫工作。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做好2017年旅游扶贫工作。
会上,张明池着重强调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问题,各级各部门以及个人都务必牢记,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造血钱”,任何人不得动心思,不得动手脚,绝不能截留挪用,绝不能挥霍浪费,更不能中饱私囊,一定要管理好、使用好,切实用在刀刃上,努力以清廉作风凝聚民心。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移交有关部门。同时要杜绝旅游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年底,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乡村旅游资金和旅游扶贫资金做专项检查。
张明池表示,旅游扶贫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推进旅游扶贫工作顺利实施。要在今年全面完成任务、总结扶贫模式、收获扶贫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的旅游扶贫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和实践,巩固长效机制,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对于重新返贫的,要采取相应的机制协调解决。
20日下午,与会人员先后到山亭区兴隆庄村、石嘴子村、葫芦套村、洪门村等进行学习观摩山亭旅游扶贫开发模式与乡村旅游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