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初三作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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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初三作文篇一
——题记
冰雪覆盖的时候,我们需要一团火来取暖;暗夜无边的时候,我们需要点点星光来取暖;前途茫茫时,我们需要一盏航灯来取暖……四季轮回,心里滤不去的是烦恼和忧愁,脚下迈不过的是艰辛和伤痛。寒天冷日,让我们用什么来温暖迎风而立的自己呢?留点真诚给自己取暖吧!
真诚,看似简单的两个字,却蕴含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道德精髓。然而,如今的炎黄子孙又有多少人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说:“我此生从未背叛过真诚二字,在人生的波折中,我的心从未脱离过真诚的圈地。”
你发现了吗?在这大千世界中,任何生灵都可以让你感受到它的真、它的善、它的美,生命中最明快的乐章莫过于真诚。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好说难觅。其实生活中处处有真诚。
一个眼神,一份微笑,甚至是一张小小的纸条,都可以让人无比欣喜,因为那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坦诚和希望。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都是因为彼此没有真正以诚心对待对方,对待生活。真诚是什么?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作一堵厚墙的话,那么,真诚便是打开窗户的钥匙,耀眼而珍贵。
真诚是什么?是美好,是欣喜,是希望!真诚地对待自己吧,一个真正懂得与他人相处的人,绝不会因场合或对象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内在气质,不会盲目地迎合别人。真诚地对待他人吧,当别人处于危难之中时,你用自己真诚的帮助,可能会化解他人心中的三尺之寒。当别人处于幸福之中、快乐之时,你用自己真诚的祝福祝贺他,那生活就是蜂蜜加糖,更加幸福。
让我们用“真诚”这管强力黏合剂,弥补你、我、他心灵上的空缺,消除这世界上所有的假、丑、恶。真诚,在黑夜中,是灯塔迸发出的耀眼的光;在滔滔激流中,是坚定的、毫不动摇的岩石;在天地间,是屹立着的、擎天憾地的巍巍高山……
品味初三作文篇二
时尚,我们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让自己不落后时尚。让自己有一个特点。可是,时尚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是人们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嘲笑,只是为了追上别人的步伐,学别人。这和跟屁虫有什么不同?
品味一下时尚,时尚有表面上的装饰,有其他的装饰,也有内心的不同,反正时尚就是与普通人不同。追求另类。这是为什么?其实是为了与别人的步伐一致,和别人站在一起,不落后别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时尚的人称作“不懂时尚的人”。正是人们害怕这个称号,害怕落后社会,只好和他们一样。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如此罢了!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时尚?难道不追求不行吗?我觉得追求时尚其实只是被时尚的开发者玩弄了。他们开发时尚其实是为了让我们追随他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很蠢。因为我们看到稀奇的东西就会去看看,一旦觉得好,便会想拥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这样,也会忍不住去跟随一下。最为时尚的开发者,他们便会觉得好笑,觉得光荣。因为他们觉得我们蠢,觉得自己是时尚的首领,很自豪。
为什么我们要跟着别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好吗?追着别人,往往会丢失自己,丢失自己的人格,丢失自己拥有的特点,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学别人的机器人。没有任何特点。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行动,一样的想法,一样的思维,全世界都一致的话,这还是高级动物的领土吗?
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因为有人领导一群人,而那个诱饵很新奇,很有诱惑力,就追随他们。因为这样,我们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级动物还要笨。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间。和自己一样的人生存在一起。这样,生活就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得想法。我们不要因为人多就与他们一体。我们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自己选择,才能生活。没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见,你再厉害,也无用武之地。
追求时尚,应根据自己的喜好,不能因为人多就去追求。
品味初三作文篇三
一位同学在对感动下定义时,她这么写:“感动就是有时心一揪紧,早已泪流满面的奇妙感觉。”多奇妙的一种感觉啊!人,无论多么麻木,多么铁石心肠,心底深处总有一根恻隐之弦,特别脆弱,轻轻一拨就能弹出感动全社会的天籁之音。
那些能感动人的,往往不是伟岸的人,而是社会的“微尘”,那些感动的事,往往不是多么伟大的恢弘的壮举,而是微乎其微的细节??
感动犹如阳光般温暖。
我想,没有人会拒绝感动,犹如人不会拒绝阳光。当“感动中国20xx”一幕幕翻滚于屏幕上时,我们的同学静默着,沉重着,思考着,慨叹着??收起了挂在脸上的不恭言笑,让泪水在脸颊中划出清晰的脉络。
我们,都收获了一种感动,继而学会感恩。
那位华老医生足以让每一位观众动容,那个细节——把探筒用手温热了才给病人听诊,让我的眼泪“涮”一声仿佛泉涌,此时,心情不必为谁掩饰,正是这一瞬间,让我感到自己还活在一个有爱的世界里。
感动仿佛大海般深沉。
青岛上空有一群特殊的粒子,叫“微尘”。一颗,两颗??积聚着庞大的力量瞬间爆发,救活了一个人,两个人??微尘凝聚起来的不再是微尘了,它们有着大海般深邃的情怀——帮助弱小的群体。这种博大的情怀没有让我们泪流满面,但却让我们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力量,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带着起伏的心绪回看我们的身边,也有太多太多的经历让人无以忘怀!一句贴心问候,在寒冬里不再孤单;一个慰心微笑,在感动中渡过早春的料峭;一段共同遭遇,重拾一份源自感动的旧日友谊?
造物主总是太了解人类了,早知道人类在物欲横流的那天会忘乎所以,早知道人类在钱权中明争暗斗,故特意赋予人类一种叫“感动”的情愫,在人类不经意间心一揪紧,泪流满面。感动,不应该停留在“感动”这一层面上,背后更应付诸一种叫“感恩”的行动吧!
忽然想起有人说过:“故事情节与我无关,落幕那一瞬间却发现自己泪流满面。”故事落幕,那一夜,我长大了许多。
品味初三作文篇四
“踢踢踏踏”的拖着一双拖鞋,在阴暗的地下室中摸索着前进。握在手中的手电筒随着我的步伐晃动着,低调的黄色的光,点亮小小的一片黑暗。另一只手所触及到的是还没有贴上壁砖的墙。那种凹凸不平的感觉从手心慢慢传入我的心底,墙的纹理似乎带有丝沧桑之感,想极了我要找的那本书——《神话》。
已经记不清买书的时间了,却还能想起这本书不是我买的,只是我爸看着不错,便就付了钱。对于寻找它的目的,再也不会是当初的好奇。
闲暇时到书店看书,总能发现里柜的书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书籍。颜色的统一和版式的相同总是让我很惊讶:都是朱红色的底衬,封面上印着三个或五个的烫金大字,仿佛是古代红瓦楼房的构栏相刻,精美至极。只是可惜每本书都是被塑料书皮给包裹着,那些书里洋溢着墨香的内容,也只有“书”自己知道……
家里那本陈置的书是否也是如此?
为什么我现在还是未见它的踪影。
昨日,书店里的那些精装书少了一本,我的同学在班里展示了它。从未曾改变过的朱红色封面,烫金的大字号不掩盖的展示着它的华丽光彩。
他骄傲的向其他同学炫耀着这本书,同学们望着书的那双眼睛中流露出了向往和羡慕。
我瞥了一眼书名,也是《神话》。
在书店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望过这本书,天马行空的幻想着它里面所讲述的内容是什么?幻想它的编作者给它述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人们把我们古代的神话故事比作一颗永恒不朽的星,一颗以千百万古代劳动人民汗水凝聚而成的星。天真的想像与美好的希望在他们淳朴的笔下编织。
日日夜夜的思索化作心中不灭的笔,滴滴辛勤的汗水凝做张张纸业,以“淳朴”作为灵感的来源。
我喜欢书,书中的神话。
却不喜欢多人独捧一人式的张扬。
也许当你发现自己心中最真的那一面,不需要过多的修饰,你就有了属于自己的“神话”。
神即是人。
只可惜,那本多年以前的书依旧没有寻见,我关上了手电筒,走出了地下室。
品味初三作文篇五
那是一个下午,我发了烧,坐在注射室里,扎完一针后,我有了一丝睡意,阳光从窗外射了进来,感觉暖洋洋的。
我并没听见开门声,当我睁开眼睛时,只见我身旁坐着一个小女孩,她大概也病了吧。在她旁边陪着她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和一个小姑娘,她们安慰着小女孩,并给她买了一些好吃的东西。我心想:她可真幸福啊!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年轻的女人是小女孩的老师,另一个小姑娘是小女孩的同桌,小女孩的父母是做援外工作的,常年在外,不在家中。她的老师和同学给予了她各种关爱与帮助。我心想:小女孩虽然没有多少父爱和母爱陪着她,却拥有老师母亲般的爱与同桌姐妹般的爱,我们俩同样幸福。
有的人说,幸福是甜的,而有人说它是苦的。那些身体残疾的说,身体健全的人是幸福的,对那些在灾难中的人们来说,那些在平安中的人是幸福的,卑微者不思进取,而那些高尚者为了自己的幸福,去创造,去努力。
这样说来,幸福就需要在某种境况中去咀嚼与品味。
家庭是幸福儿的温床。我们要做一个乖孩子,懂得感恩父母,孝顺父母。不迷恋父兄给予的蜜罐温床。爸爸的拍拍肩膀,妈妈的吻一下额头,是我们做儿女的幸福,这幸福凝聚着亲情的爱抚。
学校是智者的摇篮。我们要做一个使老师得意的好学生,尊重师长,学习刻苦认真。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做一个有理想、有远大抱负的好少年。老师的一句赞美与鼓励,是我们做学生的幸福。
社会是展现才智的舞台,做一个和谐社会的希望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敬老扶贫,热爱家园,到讲台上领取的一张奖状,那瞬间的幸福,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可见,所有的努力与付出,都会让我们体会到幸福的感觉,对人生的满足。
在我记忆中,有无数同龄人,他们已是我成长的楷模,他们的人生价值是辉煌的,他们的精神激励了我的成长。像战争年代闪闪红星的潘冬子、艰难岁月中的草原英雄小姐妹、汶川地震中的林浩。
幸福并不是享受,不是荣誉,不是地位,不是金钱,而是实现人生的价值,为他人创造幸福,别人都幸福了,我的幸福才会更有价值。
品味初三作文篇六
我起得很早,静静地伏在桌前,静静地。繁重的学业让我透不过气来。我不在乎这些,可是为什么努力没有回报,成绩也不见提高?我的心情晦暗极了,就像这拉上了厚厚的窗帘的屋子。
我掀起窗帘的一角,太阳还没有升起,阳光伸展着慵懒的影子,天空中有一层薄雾,所以不能朗照。我叹了口气,放下帘子,屋子里静静的,静得让人窒息,只有钟表不厌其烦地、嘀嘀嗒嗒地走着。我觉得自己与这屋子一样,黯然极了,失望极了:对自己、对学习、对曾经的付出,我甚至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怎么办?究竟应该怎么办?
我还是静静地坐着,盯着相框里那个曾经有着阳光般灿烂微笑的自己,默默地流下两行清泪。
厅里一阵声响后,妈妈轻轻地扭开了门,她大概以为我还没有起床吧。“起来,小晴!为什么不拉开窗帘呢?”还未等我说些什么,妈妈已伸手拉开了窗帘,那是怎样的场面啊!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薄雾也已散去,明亮的阳光有点晃眼,不过照在身上,痒痒的,有点像小虫在身上爬的感觉。
这时,妈妈温和地对我说:“我上午还有一个会,早餐在桌上了,你自己吃吧,我要先走了。”我点了点头,入神地看着窗外,阳光洒在叶子上,给叶子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上衣;阳光射在叶尖的露珠上,亮闪闪的露珠向她颔首致意。
我笑了,拉上窗帘又拉开,原来阳光并非无处不在!如果你竖起屏障,阳光便会与你失之交臂;如果你将自己彻彻底底、坦坦荡荡地暴露在阳光下,那阳光将亲吻你的全身!其实,有没有阳光都无所谓,关键是你肯不肯接受阳光。接受阳光,那你的生活必将晴空万里,灿烂夺目;但如果拒绝阳光,那剩下的就只有一个晦暗、寂静、没有生气的世界。
我拿起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阳光告诉我:一切会更好。”
阳光,是会在你心中与你说话的。
品味初三作文篇七
曾有部风靡全球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拍的`不错,只是各大美食中缺了重要的一种味道——情感。
我不喜欢大厨们做的菜,不是他们做的不好吃,相反,做得很好吃只是太有手艺了;色香味俱全,却独独缺少了生活的随意与散淡。反之,我更爱吃奶奶做的家常菜,她不会精工细雕,什么文火猛火,有时,只是用热情和笨拙的方式去做,那样的菜蕴含着她的粗糙与温情。
最喜欢吃奶奶那种少了几十年的土灶,山间野味,田间土菜,奶奶做的菜从来不会去菜市场上买,只是自己种,自己去捉。菜是自家种的,油是自家熬的,各类昏品则是来自天上,地上,水里,应有尽有,不所不有。
家里的锅盖很老,但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无价珍宝。老锅盖是用了几十年的百年老松木做的。煮菜,不盖锅盖肯定是比盖锅盖差,塑料,铁制的金属锅肯定是比不上木质的,朵木制的肯定比不上松木,杉木。新生的松木肯定不如百年老松木,新作的松木锅盖肯定不如那种用了几十年的老锅盖。因为几十年饭菜的熏香藏在锅盖里,香气翻涌时,就会被锅盖倒压回去,这样就会入肉三分。有了这样的柴木,材料,锅盖,无论你是蒸、炒、煨、煮都能做出有滋有味的菜来。
除了喜欢奶奶做的饭菜,也喜欢看奶奶做菜。那一盘简约的辣椒炒肉片来说吧。奶奶先用竹签将辣椒划开,再泡在地下汲出的水中,接着左手抓起肉,右手操刀正握,左手稳稳当当地按着肉,点点地把肉往刀口送,刀也迅速斩下,肉片如复印文件一般刷刷从刀口弹出,肉也绝不会在砧肉板上跳舞。
肉已切好,初工已完。接着奶奶将肉倒入已沸腾的锅中,肉在滚滚油锅中上演鱼跃龙门。接着捞起辣椒倒入锅中,又一阵沸腾,然后,毫不犹豫的将料品撒入锅中,盖上锅盖。只要稍等片刻,一盘美味的炒肉片就可以出炉了,看着奶奶做菜,我都咽下了口水。
肉已出炉,馋猫的我早已夹起一块来吃,肉香气却不失弹性,辣味盈满口中,香气入心。
如今,老房子已经拆了,老土灶也拆了,盖了新的房子,家里的老厨具也都扔了,奶奶也一天不如一天了,再难吃到如此入味的菜了。
何时还记得奶奶老去的手艺,老去的锅盖,老灶,他们随着风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他们越飘越远,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品味初三作文篇八
烹一壶月光,邀疏星共饮,待微风习习,于梦中,品味你的笑颜
题记
月光如水,暗香浮动。于梦中眨眼,那夜,注定无眠
我轻轻起身,丝毫没有困倦,怀着好奇,我推开窗,去品味那沉睡的厦门。披起外套,倚于窗边,伴茶香缕缕,最美不过厦门。
夜已深,只看得月光皎洁。它倾泻,如一位慈母,装点着厦门。路上还有几粒匆匆的行人,他们是那样小心,步子里带着对家人的牵挂,无形中也怕打扰了厦门的梦。
只见一只黑猫,带着灵动的身影,在屋子上跳着,黑色的柔毛中带着魅惑,渲染着神秘。
远处,还依稀听见土笋冻,老阿婆也要准备收工,拉着她的车子,慢慢前行,与夜一起隐去。
月光中,看到了一个身影,莫不是嫦娥在广寒宫中翩翩起舞?
我品味着,品味着陷入沉睡的厦门。一切都那样祥和,一切都那样静谧,一切都那样美好,我觉得自己是那样幸运。也许,前世之后,来生之前,有月老牵了搭线,我才诞在了厦门。
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看着街边的广告牌,回想起早晨的车水马龙,心中岂不痛矣?我不敢想象,商业代替温情;我不敢想象,污染代替翠绿。面对如今社会的快速发展,古色古香早已离我们而去。相比一线城市,我庆幸厦门的梦中还有喘息的片刻。北京的灯红酒绿,上海的车水马龙,那座城也成地狱。
看着远处的海,看着停泊的船,厦门依旧保持着本色,依旧保持着美味。
也许,我们所说的幸福源于生活,源于那份你可贵的片刻。
沉睡中的厦门,像个孩子,那样纯真,那样无暇。人们常说,晋江人爱拼,莆田人会赚钱,厦门人最懒。我想说,我宁愿留在厦门,不为别的,只为这动人的余韵
钢筋水泥筑楼高,小巧温馨品余韵。
那夜,我在心中品味,品味那份暖,动人心魄;品味那份情,魂牵梦绕;品味那份真,催人泪下。
在这快节奏的生活中,我们所要的就是那简单的舒心,让心灵静如流水般的流淌
关上窗,当月儿拨动情思。那夜我品味到了厦门梦中的笑颜
晚安,厦门,祝你有个好梦。
品味初三作文篇九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红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