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责范围(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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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责范围篇一
2.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3.制订每学期开课计划,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査各系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査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主持全院的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制定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检查,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领导和主持各专业组开展活动,对教学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核,并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6.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工作。
7.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务工作。
8.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二
1.协助中心主任完成各项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主任制订中心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负责编制低值、易耗材料的购置计划。
3.协助做好中心各个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研究提高各实验室的投资效益。
4.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远程教育相关任务。如:成教院、教务处网络课程、精品课程技术支持与设备维护并组织对外承接业务。
5.负责学院、中心等网站的管理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中心承办的各类竞赛和对外交流工作。
7.分管仪器设备账、物、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心设备出借管理、设备维修申报与材料申购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实验室使用、多媒体教室管理及中心实验教学的安排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三
1.全面负责所(中心)内学术管理工作,制订研究所(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所(中心)的人财物的统筹与管理;负责本所的具体建设工作。
2.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与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年度及阶段工作总结、汇报。
3.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本所(中心)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本所(中心)人员进行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査与指导,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5.掌握本所(中心)科研工作现状,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需要出发,不断汇聚科研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
6.随时了解本所(中心)的项目在研过程,参与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鉴定和报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
7.负责本所(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与中小学等有关机构或部门联系洽谈,并协调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订。
8.负责本所(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以及科研工作量的确定与审核工作。
9.积极推动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本专业领域教师和科研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向学院提交合理化建议,协助学院稳妥地实现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本专业领域方向的学位点申报准备工作。
10.主持本研究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四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协助校领导制订学校卫生规划、计划和卫生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从业务上指导全校师生。
3.负责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和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创卫工作和除四害工作,负责划分日常卫生包干区,组织每日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向学校领导提供学校卫生的评价信息。
4.负责教学卫生监测。定期深入课堂,测定采光、黑板、课桌椅及教室通风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使学校教育过程及各种教育实施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要求。督察体育设施的卫生安全、保健。
5.组织、实施对学生和老师的健康检査。建立学生体能健康档案和卫生保健档案,做好体检、生长发育、疾病监察统计分析,提出保健措施,并对学生进行保健指导。如进行近视眼、沙眼、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与健康教育教师协作办好有关讲座和开办有关课程,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和卫生习惯,进行学生卫生骨干的培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的宣传,做好食品饮食和饮水卫生的监督。负责监测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做好膳食调查,监测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执行情况。
8.负责学校轻微、常见疾病的门诊。负责教职工的公费医疗、转院、医药费的报销和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工作。
9.负责提出每学期医疗费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后负责采购。建立、健全医务室财产、药品的保管、使用和注册制度,做好账物相符,对危险药品要妥善保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普及红十字会知识,开展红十字会活动和知识、操作竞赛。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12.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的特定工作时间制度。
13.完成主管领导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14.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坚持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负责制订传染病预防预案。
15.对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联系与处理。
教师职责范围篇五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全面主持中心各项工作。
2.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制订中心的中、长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做好中心各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中心各实验室管理有关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执行。
4.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5.负责落实相关人员编制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及科研计划,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6.负责安排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和文明卫生,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建设情况;负责开展各类评比工作。
7.督促中心副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8.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六
1.实验室主任应积极、主动地开展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常浏览本校相关主管部门的网络主页,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有关的信息。
2.熟悉本学科的主要发展方向,负责组织和领导实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工作。
3.主持拟订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相关人员撰写实验室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文件。制订每学期的教学、科研实验工作计划和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4.制定并贯彻各类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负责实验人员的聘任、考核。
5.定期检查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质量和进展情况,提出报告和改进意见。
6.督促和检查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对进人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及时获取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的信息,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各类实验室建设立项,教学项目立项,开放实验室建设立项,实验技术开发立项等其他立项。
8.完成学院领导班子布置的其他相关任务。
教师职责范围篇七
1.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努力完成任务。
2.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3.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
4.拟订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5.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
6.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7.做好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分数计算、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査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科技服务、咨询、协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9.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八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领导全院的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师资建设、资料室建设、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负责主持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资料室建设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的制订。就全院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生培养、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领导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人员制订并实施本科生教学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及时申报新专业。
4.领导全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订本院的学科建设规划,按照学院的学科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科研任务并组织力量确保完成。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申博工作。
5.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按高标准选拔先进和培养业务骨干,合理组织学科团队,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负责学院财务的审核和报销等工作。做到合理、严格、公开、节约用钱。
7.主持全院职称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领导学院的实验室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分管副院长开展工作。
8.负责学院外事活动。指导全院性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扩大本学院各学科在同行中的影响。
9.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发动和组织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10.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任务。
教师职责范围篇九
1.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以适应时代要求。
2.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3.以周记或面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教导处、主管校长汇报。
4.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班级的具体情况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有步骤地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早自修、广播操、眼保健操、午间十分钟、卫生等工作。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体育、艺术、劳技、科技等各项活动,并充分挖掘各项活动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能力。
7.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学校的值周工作,认真履行值周职责。
8.期中、期末考试按教务处的“监考日程安排”安排好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9.学期结束之前,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级各类先进学生的评比及学生的操行评定等工作。
10.定期召开家长会,并通过家访、通信、电话、约见等途径,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11.协调好任课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及时反馈双方意见和建议。
12.关心、支持、帮助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工作,搞好班级的团支部少先队建设。
13.积极主动认真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向校心理健康教育室提供有关信息。
14.按时上交各种工作资料。
15.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十
1.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2.协助院长制定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和教学、科研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协助院长抓好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订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抓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办公室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5.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6.协助部门工会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及各种集体活动工作。
7.督促和检查全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他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协助院长做好经费预算和经费审核工作。
9.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十一
1.在成人教育学院指导下,按照国家、省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成人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学历教育新专业的申报和非学历教育办学的报批工作,拟订招生计划,协助做好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咨询等有关工作。
3.组织系主任制订和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材和教学指导书的编写,协助做好教师的聘任工作。
4.负责组织函授、夜大学、全脱产、继续教育、自考助学班等教学工作全过程,协助做好毕业生审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5.做好成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办学评估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教学任务的执行和教师工作规范的履行等情况。
7.督促和检查成教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8.负责自学考试主考命题、阅卷、自考招生等一系列工作。
9.负责研究生课程班的招生、宣传、教学组织等工作。
10.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处理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十二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搞好班子的团结,主持总支日常工作及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善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结合本院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计划、措施,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并及时如实向党委汇报实施执行情况。
3.努力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会同院长就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由院行政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起好监督作用。
4.认真做好学院干部的培养、使用、考察工作。定期找副院长、党支书、专业主任谈话,以便对他们的精神状态、工作实绩做到较全面、客观的了解。
5.抓好学院党的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学院专、兼职学生政工队伍的建设,尤其是指导帮助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抓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注意发挥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6.经常深人教学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院行政研究解决。
7.认真执行和检査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深人了解教师对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要求,并进行改进或向上级反映。
8.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安排组织好本院学生的招生、毕业分配、操行评比、评优评奖、毕业审核等工作。
9.负责学院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范围篇十三
1.根据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拟订全日制本科教学、函授教学、自学考试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专业方向,设置教学计划,并经学院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落实校、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
3.根据校、院的有关要求与规定,对教师进行日常教学的考核。
4.负责拟定引进人才的业务考核。
5.拟订并实施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负责新教师上岗的指导与把关。
6.根据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教材的使用版本。
7.负责本专业各科试卷的审定。
8.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落实并检査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等工作。
9.负责协调或解决本系教学、科研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10.完成校、院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