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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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一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基本知识与方法,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和总结研究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论文交流会和学术交流活动。
3.组织办好校报及科研刊物,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收集各类教育科研信息,定期为校长决策和教师开展科研提供信息。
4.组织新老教师学科师徒挂钩工作,做好见习教师在教学上的培养、考核、定级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安排教师的岗位培训。
5.负责校级教坛新秀的考评工作,做好区、市级教坛新秀的推荐工作。
6.负责做好引进教师的教学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做好教师的记载卡及考核表的审核工作。
7.负责做好外校教师来校教学研讨的接待工作及本校教师外出教学考察的安排工作。
8.负责安排第二课堂教学,负责全校兴趣小组、选修课、活动课及学科竞赛小组的安排、实施、检查、总结。
负责校内外科技、劳技作品的展评及参赛工作。负责对学生竞赛获奖、先进评比、各种处罚进行统计归档工作。
9.协助分管校长制订师资培训计划,负责教工的业务培训。组织教师和教育后勤职工进行现代教学技术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学技术的水平和教学后勤职工的服务质量。
10.完成分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二
1.不断完善班级学生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具有善于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组织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学生主动参与民
主管理。师生关系和谐,同学之间团结友爱。
2.联系班级实际,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切实开展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并通过各种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形成具有特色的良好班风。
3.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任课教师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并协调好学生的课业负担总量。
4.搞好安全教育,开展校内、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关心学生的健康,鼓励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教育学生注意保护视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辅导个别学生的心理问题,使学生健康成长。
6.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集体劳动等。积极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使学生全面发展。
7.搞好班级的常规管理工作,每学斯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并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带领本班学生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处理好本班的偶发事件。
8.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加强家访工作,电话家访率100%,及时召开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三
1.全面负责所在学校(校区)德育工作,主持德育管理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生德育工作计划。落实德育常规、年级组、班主任、住校生管理、心理健康、文、体、卫、安全教育等工作。
3.主持召开德育工作会议,研讨协调和安排德育常规、心理健康、文、体、卫、安全等各项日常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处理德育工作往来函件。协调德育工作对外交流,落实宣传工作。
5.全面负责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落实德育工作方面相关资料的建档工作。
6.分管年级组、班级工作:
(1)指导、审查年级组、班主任工作计划。
(2)负责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例会(两周一次),学习有关理论,交流工作经验,研
究带有倾向性问题,布置阶段性工作。
(3)了解、指导班主任做好日常班级管理工作,指导和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了解、指导年级组长做好日常年级组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各班班委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协助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开展活动。
(6)组织和实施文明班级的评选及对班级工作的考核评估。
(7)指导、审查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品德评语和品德等第的评定工作。
(8)指导、协助年级组长、班主任开好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
(9)协调和处理有关年级组、班主任方面的事务工作,检查年级组长、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组织实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学校的实施细则和奖惩条例。
(2)负责学生请假的审批,负责学生的各级、各类奖励和处罚。
(3)负责组织和指导值周班的值周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的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夏令营。
(5)负责抓好社区教育,搞好军校、警校等共建工作。
8.文化艺术和体育卫生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抓好体育“达标”工作。
(2)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素质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做好“两操”工作。协助体育组抓好各类运动队的训练。
(3)指导医务室做好学生的健康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全校学生的健康体测工作。
(4)负责指导医务室做好全校环境卫生工作。
(5)协助分管副校长组织好全校的大型艺
术、体育活动,如艺术节、合唱节、体育节、校运会等。
(6)组织学生参加文化艺术和体育等各级各类比赛活动。
9.负责安全教育及保卫工作:
(1)根据政府的治安工作法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对广大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配合公安部门对违法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2)维护学校内部治安,保证正常教育秩序。
(3)做好严重违纪学生帮教工作。
10.完成主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四
1.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师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与同事团结协作,讲求整体效益。教学上做到同教材、同资料、同进度的前提下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关心学校发展,能主动提出教育教学建议。
3.学习本学科新课程标准及考试纲要,研究教材,了解本班学生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研究教学方法。
4.认真备课,按课时详细写好教案,包括目标、内容、程序、方法、活动、教具、作业、后记等,力求做到明确、具体、合理、精当、有效。
5.加强课堂教学,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互动性、合作性、实践性。做到紧扣目标、优化过程、精讲多练、强化反馈、注重实效、合理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按时上下课。
6.切实做到减轻学生负担,合理布置作业并及时、认真批改。注重因材施教和个别辅导,加强对学生的学法指导。
7.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认真、规范上好选修课和辅导课,发掘和培养具有特长的学生,带好兴趣小组和竞赛小组。
8.参与班级的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加强与班主任、年级组长的联系,负责课后眼保健操和室内广播操的管理。
9.认真参加市区教研室、校教研组及备课组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科研,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并坚持不懈地进行科学的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不少于一篇,不断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
10.认真参加学校的各类听课、说课和评课活动。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三年以内的教师不少于15节,见习期教师不少于20节(不含师徒间听课)并开设1节汇报课。
11.高级教师、区星级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和省市教坛新秀是学科的骨干教师,应做好示范和把关工作,每学年至少开1节示范课或研究课,参与或指导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协助教研组长开展教研活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新老、新能教师挂钩的指导教师,要按挂钩细则认真指导,担负起培养新教师的职责。
12.主动、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掌握多媒体的操作。参与校园计算机网络资源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和教学现代化。积极参加各种相关的培训、考核、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3.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教研组和备课组布置的练习,试卷的命题、打印、校对、批阅、分析、统分、讲评等任务。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监考工作,严格遵守监考纪律。
14.每学期要填写好教学质量分析表、专业人员考核表、记载卡等并及时上交教务处,根据规定按时上交有关表格、教案、资料等。
15.实习指导教师要按实习生指导教师细则,做好实习生指导和评定工作。
16.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五
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2.在党总支领导下,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定期研讨学生思想情况和特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3.认真贯彻班主任工作职责条例,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理论学习,指导班主任按教育规律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实施班主任考评奖励制度。
4.完善、实施各项教育制度,实施常规管理和行为规范训练,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能力。
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
6.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以班主任为骨干,班组为基本活动单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7.定期组织重大节日的教育活动,搞好延伸教育。
8.定期开展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社会服务队等评优活动,实施奖惩制度。
9.认真搞好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立卷,移交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六
1.协助中心主任完成各项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主任制订中心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负责编制低值、易耗材料的购置计划。
3.协助做好中心各个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研究提高各实验室的投资效益。
4.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远程教育相关任务。如:成教院、教务处网络课程、精品课程技术支持与设备维护并组织对外承接业务。
5.负责学院、中心等网站的管理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中心承办的各类竞赛和对外交流工作。
7.分管仪器设备账、物、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心设备出借管理、设备维修申报与材料申购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实验室使用、多媒体教室管理及中心实验教学的安排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七
1.全面负责所(中心)内学术管理工作,制订研究所(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所(中心)的人财物的统筹与管理;负责本所的具体建设工作。
2.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与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年度及阶段工作总结、汇报。
3.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本所(中心)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本所(中心)人员进行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査与指导,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5.掌握本所(中心)科研工作现状,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需要出发,不断汇聚科研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
6.随时了解本所(中心)的项目在研过程,参与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鉴定和报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
7.负责本所(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与中小学等有关机构或部门联系洽谈,并协调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订。
8.负责本所(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以及科研工作量的确定与审核工作。
9.积极推动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本专业领域教师和科研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向学院提交合理化建议,协助学院稳妥地实现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本专业领域方向的学位点申报准备工作。
10.主持本研究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八
1.根据校党委、院党委、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阶段计划,并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实施。
2.经常深入学生中,在党委的领导下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领导团委、指导学生会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院党委、校团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研究和制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
4.认真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抓好团委、学生会队伍的建设。
5.组织统筹好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开展工作,分配好各人工作职责并指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配合学院党委、行政做好其他有关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九
1.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对全院教学任务的完成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3.制订每学期开课计划,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査各系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査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主持全院的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制定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检查,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领导和主持各专业组开展活动,对教学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核,并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6.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工作。
7.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务工作。
8.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十
1.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组织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
3.负责全院实验室管理工作,审核实验室建设的技术文件和管理措施,督促检査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提髙实验室效益,保证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组织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认真抓好实验教学质量,及时组织实验教学计划的修订并负责实施。
5.负责实验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审核,设备、物品购置计划和报账的审核。
6.完成院长及校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上一篇 7.指导研究生教学秘书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答辩、奖惩、学业资料以及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十一
1.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以适应时代要求。
2.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3.以周记或面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教导处、主管校长汇报。
4.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班级的具体情况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有步骤地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早自修、广播操、眼保健操、午间十分钟、卫生等工作。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体育、艺术、劳技、科技等各项活动,并充分挖掘各项活动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能力。
7.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学校的值周工作,认真履行值周职责。
8.期中、期末考试按教务处的“监考日程安排”安排好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9.学期结束之前,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级各类先进学生的评比及学生的操行评定等工作。
10.定期召开家长会,并通过家访、通信、电话、约见等途径,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11.协调好任课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及时反馈双方意见和建议。
12.关心、支持、帮助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工作,搞好班级的团支部少先队建设。
13.积极主动认真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向校心理健康教育室提供有关信息。
14.按时上交各种工作资料。
15.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十二
1.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保证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收支总账及其计算机处理,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负责办理购入或调人仪器设备的领发手续和设备标签的填写与粘贴;办理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调拨、出借手续;负责追査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原因,执行赔偿制度。
3.负责编制实验材料申购计划报表,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4.负责学院少量、急用实验材料、易耗品的采购,并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5.负责仪器设备维修的联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实验的正常进行。
6.负责办理实验技术人员换岗或退休时的仪器设备交接手续。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十三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增强职业道德。
2.关心爱护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在宿舍期间的思想教育和生活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4.管理学生的纪律和生活,执行学生生活作息制度;了解、掌握学生饮食起居等情况,组织好学生锻炼、用餐、洗澡;认真落实《住校生守则》和《住校生日常行为规范》。
5.负责分管宿舍学生的服装和被褥更换、洗收及钉补,保持学生穿着的整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指导学生添、减衣服,按时开关门窗、电扇等。
6.晚自习结束后,指导、督促、检查学生的洗漱工作,并督促学生按时作息。
学生就寝后,在分管宿舍区间巡视,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7.起床铃响后,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并指导学生穿衣、整理、洗漱等;督促学生按时离开宿舍,参加早锻炼及早自习。
8.坚守岗位,不串岗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定时开关底楼大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宿舍和房间,拾到学生的物品及时登记并上交生活管理部。
9.注意培养寝室长,发挥宿舍寝室长的作用;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10.加强与班主任联系,通报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11.认真做好每一位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情况;当学生在宿舍发生特别情况时(如突然生病等),要及时汇报,并争取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12.配合校医做好学生宿舍防疫、学生保健和生病学生的诊治工作。
13.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盗、防火、防病、防电意识,发现宿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4.按时参加例会,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不拉帮结派,不挑拨离间,加强内部团结,对宿舍的管理有合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15.保护宿舍公共财产,做好宿舍物品的报修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十四
1.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努力完成任务。
2.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3.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
4.拟订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5.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
6.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7.做好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分数计算、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査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科技服务、咨询、协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9.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的教育职责 教师职责要求篇十五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协助校领导制订学校卫生规划、计划和卫生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从业务上指导全校师生。
3.负责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和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创卫工作和除四害工作,负责划分日常卫生包干区,组织每日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向学校领导提供学校卫生的评价信息。
4.负责教学卫生监测。定期深入课堂,测定采光、黑板、课桌椅及教室通风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使学校教育过程及各种教育实施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要求。督察体育设施的卫生安全、保健。
5.组织、实施对学生和老师的健康检査。建立学生体能健康档案和卫生保健档案,做好体检、生长发育、疾病监察统计分析,提出保健措施,并对学生进行保健指导。如进行近视眼、沙眼、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与健康教育教师协作办好有关讲座和开办有关课程,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和卫生习惯,进行学生卫生骨干的培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的宣传,做好食品饮食和饮水卫生的监督。负责监测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做好膳食调查,监测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执行情况。
8.负责学校轻微、常见疾病的门诊。负责教职工的公费医疗、转院、医药费的报销和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工作。
9.负责提出每学期医疗费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后负责采购。建立、健全医务室财产、药品的保管、使用和注册制度,做好账物相符,对危险药品要妥善保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普及红十字会知识,开展红十字会活动和知识、操作竞赛。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12.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的特定工作时间制度。
13.完成主管领导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14.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坚持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负责制订传染病预防预案。
15.对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