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奖惩规定心得(案例16篇)
一段时间过去了,是时候总结一下自己的成长和收获了。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善于提炼,将繁杂的内容归纳到几个关键的观点中。总结的过程需要冷静客观,不要陷入情绪或个人主观判断。
奖惩规定心得篇一
近日,响应公司的号召,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学习。通过学习,是我认识到加强《规定》的落实,是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规定》学习,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以下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成熟的企业文化,是构建企业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合规是行业发展的基石;是由始至终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由于我们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企业的管理要执行“严抓严管”的治企方略。这就要求我们遵章守纪,以免出现违规现象。于此我们将能更加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奖优罚差。
有些员工认为《规定》只是企业需要,却没有认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定》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学会利用制度给予的资源发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业绩。
社会的飞速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新的时代对公司员工的要求不仅仅是做一个遵章守纪的碌碌无为的员工,它要求的是能适应新环境、新技术的弄潮儿。而《奖惩规定》中的“奖”就提供了引导和激励人才发展培养的通道。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受公司的奖励制度的激励和引导,秉着“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信念,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奖惩规定心得篇二
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危行业。也就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非一般规范和严格,遵章守纪是保障电力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
秉承某南省员工奖惩办法的精神,我局自上至下,组织每一位员工学习了《员工奖惩办法(20xx版)》,通过此次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虽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语,却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各级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企业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它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
供电企业的员工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这就要严格遵循员工奖惩办法,切莫触犯了其中的条条框框。否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甚至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们很好地遵守员工奖惩办法,勤勉敬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不但不会受到惩处,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员工奖惩办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刻刻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本着他的工作我有责,我的工作我负责,公司的工作我尽责的原则,勤勤恳恳的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为公司的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全力,一心一意为公司建设做贡献。
奖惩规定心得篇三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
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
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奖惩规定心得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并要求各部门学习宣贯《员工奖惩规定》。通过对各个章节和实施细则进行认真的解读和答题,自己对奖惩规定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体会,现总结如下: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必须有明确的奖惩条例,这样才能激发广大员工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出自己的特长。通过学习,大家统一了认识,深刻感觉到新《规定》的出台,不是空谈、不是形式,而是公司提升队伍素质,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规定》中每一条都结合实际,句句落在实处,能够让大家接受和认同。
2、《奖惩规定》为钻研业务营造了良好平台。《规定》为勤奋工作提供了源动力。让大家切实感受到,辛勤付出总会有回报,只要立足岗位,踏实钻研业务,就有展现自己的平台。特别是对于青年员工而言,严格的管理,有效的奖惩,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快速成长。
3、增强了企业的认同感和主人翁精神。看到关于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规定时,深刻认识到如今的网络媒体面对着新形势,看到一些不实消息,要能够以清醒的头脑进行判断,要时刻维护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必须从自己做起。学习的过程中,就已经增添了一种约束力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使自己对企业也增添了一分敬意,增添了纪律感和创先争优意识。
4、能够帮助自己、帮助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电力企业有其自己的特点,只有树立好自身形象才能赢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优质服务不仅仅针对于服务窗口,也包括,因此,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提升窗口形象。
5、可将奖惩规定渗透到培训中。可以在培训内容中,特别是一些管理类和规章、规程类的培训课程中渗透与工作息息相关的奖惩条例,既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增强了员工对奖惩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员工队伍水平。
奖惩规定心得篇五
作为一名教师,常规奖惩规定是我们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通过奖励和处罚来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纪律,培养学生的自律和规范行为。在我的教学生涯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常规奖惩规定的重要性和效果。下面我将通过五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常规奖惩规定能够塑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在我教学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秩序良好的课堂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通过常规奖惩规定,我可以及时给予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对于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我也会根据规定进行处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及时改正。这样的课堂氛围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使学生们更好地专注于学习。
其次,通过常规奖惩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规范行为。学生在接受良好的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在校园生活中养成规范行为的良好习惯。常规奖惩规定为学生树立了明确的规范,让他们知道在学校的各个环节中应该如何行为。作为教师,我定期向学生们介绍规定,并通过实例让他们理解其重要性。在日常教学中,我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来完成作业、佩戴校服、不随意离校等等。当学生违反规定时,我会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罚,引导他们认识到规范行为的重要性。
第三,常规奖惩规定有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心理健康。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特点,常规奖惩规定并不意味着要对他们进行单一的规范。相反,它是为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通过正确使用奖惩制度,我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行为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引导。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我会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帮助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存在问题的学生,我会与他们进行深入的交流,了解背后的原因,并给予恰当的惩罚和指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提高心理健康。
第四,常规奖惩规定有助于加强家校合作。教师和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支持者,他们的合作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常规奖惩规定为教师与家长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准则,使双方更容易达成共识。在学生不当行为出现时,我会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告知他们孩子的违规行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家校合作,我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情况,采取更适合的措施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同时,也能够让家长更好地配合我在学生行为上的指导和引导。
最后,常规奖惩规定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不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需要具备一定责任心和纪律观念的人才。常规奖惩规定的执行可以让学生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会产生相应的后果,从而培养起他们的责任心。在我教学的过程中,我鼓励学生们参加课堂活动、完成作业、互相尊重等等。同时,我也要求学生们遵守校规,不在课堂上玩耍、互相打扰等。通过奖惩制度,我能够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激发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培养起纪律意识。
总之,常规奖惩规定在教育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塑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规范行为,促进他们的个性发展和心理健康,加强家校合作,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常规奖惩规定的优势,合理运用其中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奖惩规定心得篇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教师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学校一般都会制定一系列的常规奖惩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塑造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也对教师进行监督和约束。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感这些常规奖惩规定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也逐渐体会到了其中的作用和意义。下面,我将从规定的存在意义、有效奖励、合理惩罚、规定的不足以及改进方向等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常规奖惩规定的存在是有其深远意义的。首先,它能够明确树立教育的目标。教育的目标并不仅仅是传递知识,更需要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价值观。常规奖惩规定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其次,常规奖惩规定能够为教师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在面对学生的行为问题时,教师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避免主观片面的判断和偏颇。最后,规定的存在也有助于促进学校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学生都在相同的规定下接受教育,公平地受到奖励和惩罚,这能够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团结力。
在常规奖励方面,为了激励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会通过班级评比、奖状、奖励金等方式进行奖励。通过班级评比,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努力学习、团结协作。在平时,我会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个人奖励,为他们颁发奖状,并在班级展示。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我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鼓励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表现。这些奖励既是对学生努力的认可,也能够激发其他学生的学习动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常规惩罚方面,我倾向于采取合理、公正的方式。例如,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我会采取额外布置作业的方式进行惩罚;对于严重违规的学生,我会采取集体讨论、谈话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在进行惩罚时,我会注重与学生进行沟通,让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提供改正的机会。惩罚应该是为了教育,而不是为了伤害学生。通过公正的惩罚,我希望能够引导学生认识到错误并进行改正,同时也为其他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
然而,常规奖惩规定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制定的规定可能不够具体和灵活。学生的行为千差万别,有些行为可能没有被规定到,而有些行为可能又没有明确的标准。这给教师在具体操作上带来了困扰。其次,常规奖惩规定可能会导致僵化的教育模式。过度依赖奖惩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可能会让学生只追求奖励或害怕惩罚,而缺乏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再次,常规奖惩规定也需要与时间相适应,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学生需求。如果一成不变,可能会导致规定和实际脱节,失去了原本制定的价值和意义。
为了改进常规奖惩规定,我认为首先需要加强规定的制定与修改过程中的学生参与。学生是规定的直接对象,他们对于规定的理解和需求也需要被重视。其次,需要加强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思维能力。教师应该具备科学合理地设定奖惩措施的能力,同时要善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最后,常规奖惩规定的完善还需要学校与家庭的共同努力。学校和家庭应该形成合力,共同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在规定的基础上形成更加全面的教育模式。
总之,常规奖惩规定对于塑造学生行为习惯和规范教育有着重要作用。合理、公正的奖励和惩罚可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并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然而,规定也存在不足,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进行改进。只有不断完善规定,才能更好地适应教育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
奖惩规定心得篇七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奖惩规定心得篇八
通过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深感到《规定》能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一、《规定》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结合电力生产的特点,制定了“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员工奖惩规定,体现了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奖惩机制,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有利于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有利于电网员工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有利于构建和谐电网、和谐企业,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国家国民经济发展。
二、《规定》完善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国家电网公司已全面实施“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将有效地组织并充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发挥集团优势,创建国际一流企业。国家电网公司要实现“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目标,其中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最为重要,在人力资源中,又以奖惩机制最为关键。人是企业的主体,人的因素第一,必须建立并实施奖惩激励机制,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个人价值的体现,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国家电网公司及时发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将为全公司系统正确有效地实施奖惩机制,推动“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现公司的各项建设目标。
三、积极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
有了好的《规定》,为“奖勤罚懒”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更为关键是我们应如何用好《规定》,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队伍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服务于企业发展和员工队伍的成长。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强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其次要立足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再次要加强宣传,让部门全体员工熟悉《规定》、适应《规定》,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构建和谐团队,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制定部门奖惩实施细则
要依据《规定》,及时组成部门员工奖惩考核小组,制定本部门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实施本部门员工奖惩的考核与管理。通过对本部门员工奖惩的考核与管理,达到以下目的。
(1)激发部门全体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奖惩考核与管理的目的就是要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高职教学、职工培训、继续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等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为高质量的完成工作发挥作用。
(2)要做到奖惩要及时。对每个员工在不同的岗位上作出的特殊贡献和好人好事,一要及时宣传,并及时在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中体现。及时抓住各类典型的宣传时机和奖励,既是对被表扬奖励者的鼓励和肯定,又能让广大员工学有榜样,干有奔头。同样对实施惩罚也要做到及时,才能使不良行为和歪风邪气及时得到抑制。
(3)奖惩要客观公正。奖惩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实施奖惩时一定要出于公心,做到对单位、对部门、对个人、对社会、对家庭都要负责。奖惩一要公正,作为部门领导在实施奖惩时,一定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个,真正做到客观公正,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构建和谐团队。奖惩二要准确,就是要一事实为根据,以《规定》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罚有依,奖有据。
奖惩规定心得篇九
每得到三颗星能换一个小礼物 每犯一次错误罚一颗小星星 每得到三十颗星可换一本书日常行为方面(每完成一项奖励一颗星,违反则扣掉一颗星)
1,听见有人叫,马上回应,并及时做出反应,连续三天可得到一颗星。
2,早上起床能够迅速洗漱穿衣。(保证刷牙三分钟,共计十分钟内完成)
3,晚上8点20分洗漱,8点30分上床。
4,吃饭的时候尽量不说话,坐姿端正,桌面跟碗里没有饭粒并且把碗放到洗菜池里。
5,在学校能喝上一瓶水并且放学及时把水瓶带回来。
6,帮助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7,捡到别人的物品要及时归还,如果不知道失主是谁,可以交给老师或者妈妈
1,放学按规定的时间做完各科作业,并认真检查奖励
一颗星。(发现错题扣掉一颗星)
2,写完作业整理好书包并把把第二天需要的物品准备好,并把书桌整理干净奖励一颗星。
3,每阅读完一本书可奖励一颗星,如果可以把故事讲下来可得到3颗星。
4,每周英语练习册能够独立完成奖励一颗星,每周单词跟句子能够背下来奖励一颗星,课文能够完整熟练的背诵下来奖励两颗星。
5,连续弹琴半个小时可得到一颗星,连续弹一个小时奖励三颗星。
态度方面: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
1、起床:起床时间为早上7:10,按时起床奖足球1枚,晚起10分钟以内不奖励也不扣,晚起10分钟以上扣足球1枚。
2、睡觉:时间为晚上10:00,按时上床睡觉奖励足球1枚,晚睡10分钟以内不奖励也不扣,10分钟以上扣足球1枚。
3、放学回家:放学后20分钟内到家奖励足球1枚,迟到10分钟以内不奖励也不扣,10分钟以上扣足球1枚,有特殊情况除外。
1、回家准确转述了幼儿园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并及时积极完成,一次奖励足球2枚,转述了,但不准确,最后还是完成了家庭作业,奖励足球1枚。
2、背一首古诗并说出诗的大意奖励足球1枚,背一篇(段)美文或故事,奖励足球2枚。
3、准时上一次英语、乐高、架子鼓班,并在上课的时候做不在地上打滚,不请假上厕所,不请假喝水,配合老师教学,以上全部做到每次奖励足球5枚,违反一样点名一次扣1枚。
4、每天练习架子鼓错误在三次以内,时间10-15分钟,奖励足球1枚,错误在三次以内,时间在15分钟以上奖励足球3枚,不练习架子鼓,或者练习时间在10分钟以内就放弃了,扣足球2枚。
5、一天之内正确说出三个英语单词,奖励足球1枚,正确说出三个以上,奖励足球2枚,唱一首英语歌或者完整说出一篇(段)英语,奖励足球4枚。
6、参加比赛一次奖励足球2枚,获奖:第一名加足球3枚,二等奖加足球2枚,三等奖加足球1枚。
1、收拾玩具一次奖励足球1枚,倒垃圾一次奖励足球1枚,收拾书本一次奖励足球1枚。
2、自己洗脸,漱口,一次奖励足球1枚,自己洗脚、袜,一次奖励足球2枚,只洗脚不洗袜奖励足球1枚。不洗脸一次扣足球1枚,不涮牙一次扣足球1枚。
3、上厕所后不把便池冲干净一次扣足球1枚,饭前便后不洗手一次扣足球1枚。
4、进屋没换鞋一次扣足球1枚。
5、乱扔垃圾一次扣足球1枚。
四、行为习惯:
1、看电视:每次只能看20分钟,只允许看动物世界和少儿频道,超时间看,距离太近看,抢频道看,被点名一次不扣足球1枚,点名两次扣足球2枚,点名三次及以上扣足球3枚,并剥夺一次看电视的机会。
2、无故生气一次扣足球1枚,说脏话一次扣足球1枚。
3、吃饭:没端好碗,挑菜,掉饭菜,没吃饱,违反一点点名一次扣足球1枚。
4、对人不礼貌一次扣足球1枚, 尊敬长辈一次扣足球2枚,不听长辈的合理安排一次扣足球1枚,无理顶撞长辈,长辈安排的力所能力的事不去做,一次扣足球2枚。
5、出门玩耍不给家长说扣足球2枚,出去玩耍未按时间回家扣足球2枚。
6、上学之前要道别,回家要报告,说文明话(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一天之内全部做到奖励足球5枚。
重要说明:
1枚足球=1枚蓝球,即可以奖励足球也可以奖励蓝球 10枚足球=1枚笑脸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一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煤矿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性质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严明员工纪律,加强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激励先进员工,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励。根据员工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由管理部门直接奖励或将员工突出表现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科,两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后,报矿领导班子研究,对员工做出奖励决定。
第三条:对员工的处分。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过错,矿党政领导班子责成业务部门成立调查小组,由纪委监察科、人力资源部参与,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及本规定条款进行调查。根据调查认定结果,报矿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奖励主要形式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
第六条:根据员工践行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情况,由其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做出口头表扬奖励,有突出表现的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励;员工个人行为使矿上挽回重大损失或免受损失,为矿上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或赢得荣誉等,根据贡献大小或影响程度,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奖励。
第三章
处分
第七条:处分的主要形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第八条:经济损失的区分
2、造成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情节较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3、造成经济损失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给予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处分。
4、造成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给予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九条:影响程度的区分
1、影响不大是指在矿区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2、一定影响是指在矿区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5、恶劣影响是指在国家、省、市、矿区造成极坏影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工作过失、失误情节轻微的;
2、对过错行为能自行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挽回损失或影响的,有效阻止危害程度发生的; 3、因不可抗拒或无法预见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理的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因主观故意且多次发生执行过错行为的。2、过错行为严重,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3、在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理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员。
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责任者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除给予直接责任者处分外,同时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降低档次处分。
第十四条:共同责任和主办责任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部门人员,存在共同过失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承担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
2、按照工作主办负责制原则,负有组织、领导、牵头的部门人员,或者共同责任中起主要责任的人员,负主要责任。
3、共同工作中起次要、协调、配合作用的人员,负次要责任。
4、对于次要责任人员,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五条: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之日起10日内,向纪委监察科申请复查,受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维持、改变或撤销处分的决定。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责任行为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前,其结果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后,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编
分
则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或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上下各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监督、落实、整改不力,造成影响的;
3、发现安全质量存在问题,蓄意迁就,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处理,造成影响的。
4、对“三违”制止不力,造成影响的;
5、对现场检查不全面,无超前预防措施,出现影响的; 6、对矿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小煤窑监督不力,影响矿安全生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常进行的;
3、对矿井顶板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顶板事故的;
4、对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5、对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的。
6、因组织不力,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连续三个月)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机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地质测量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地质水文资料掌握不全、不细,制定的矿井水患治
3、擅自对外提供矿井地测资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基本建设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3、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工期目标的;
4、因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审查不严,监督实施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
5、在工程建设工作中,行动懈怠,工作进展缓慢或提供资料不真实,造成工作受阻的;
6、对工程施工工作监督不力,验收不按标准,把关不严,造成质量事故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调度信息传递不及时,延误安全生产的;
2、调度失误,提供信息不准确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3、不能及时准确调度,指挥处理不当的。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的。
4、影响生产时间达到《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
5、对夏季“三防”、冬季“四防”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科技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4、与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环保部门关系协调不力,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对矿区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七条:在经营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或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和矿有关规定,擅自销售煤炭的;
4、对所运输线路及设施管理不到位,影响正常装车和发生机械人员事故的;
5、对煤炭库存情况掌握不准,提供虚假情况,影响正常生产的;
6、不及时组织装车,造成装车延时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不入帐,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应交款而未及时上缴的。
5、向企业领导人提供错误会计信息,使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6、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供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因管理不严,使当年各用户电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3、矿区发生窃电问题,对主管单位和区域使用单位监管不到位的;
4、因与上级供电部门工作协调不力,使矿用电受到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质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未按规定对各类煤炭及时分析化验,提供各种数据不准,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设备租赁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综采设备、机电设备不及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租赁而影响生产单位正常生产;
2、未按规定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在使用中发生质量事故;
3、对废旧、闲置设备不及时办理退回手续,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招标法律法规,未按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招标的;
2、负责招议标工作人员,组织不力,使质次价高的产品应用
于生产建设中,影响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的;
3、对矿整体督查考核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矿采购及内部设备修理、租赁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矿属车辆保险工作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6、随意加盖合同专用章,出具介绍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规定标准对矿中层和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考评,或
考评结果不实的;
6、因协调不力,造成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7、对政策执行不当,造成离退休职工队伍不稳定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物资供应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和矿物资供应“四集中、五统一”管理办法,擅自采购物资的;
3、不结合生产实际,随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盲目采购物资,导致物资严重积压和浪费,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计划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矿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使建设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落实企业国补资金项目的申报与资金的落实,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研究不够,提供信息不准,预算资金不切合实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经营管理其他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对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或有关案件线索隐瞒不报的;
4、对企业合同管理、监督不到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七章
非煤管理及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十八条:项目调研不深入,论证不实,信息失真,严重失职,造成投产后亏损,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三十九条:在与外方合作开发项目工作中,因对合作方资信状况、履行能力掌握不真实,盲目签定合作协议,注入资金,使投资无法追回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条:在引进外资工作中,由于调研不深,信息不准确,对外方资信状况不了解,盲目向领导提供信息,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矿有关规定程序,擅自批准立项,造成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外部单位挂靠矿非煤厂点审查不严,将其产品纳入内部自制产品保护范围,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三条:非煤单位违反矿用工管理规定,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劳务纠纷或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八章
房产后勤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房产后勤管理方面,有失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房产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不能依法保护国有资产,造成企业房屋、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的;
4、管理不善,造成矿区房产开发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存在严重不安隐患的;
5、工作监管不力,造成矿区房产出现私搭乱建,影响矿区形象,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7、对社区管理不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引发不稳定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力,致使单位被当地政府黄牌警告的;
3、对两堂(塘)一舍指导管理不力,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的;
3、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及时科学鉴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监督和检查剧毒、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管理使用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上级关于疫情通报,不及时采取措施或向有关领导反映的;
6、对上级疫情不及时做好宣传引导,造成矿区恐慌或引起不稳定事件的;
7、对上级下达各种医疗管理制度方案不积极组织实施的;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八条:因管理不力,公共场所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九章
执行力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九条:因员工执行力不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作延误、经济损失、不良影响或影响矿整体工作进度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1、不认真传达贯彻矿或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造成职工群众有误解的;
2、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相互推诿或拒不执行的;
4、各业务科室下达的工作指令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造成执行单位无法实施的;
5、其他执行力不到位的情况。
第十章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条: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违反组织纪律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宣传报道及统战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因与宣传、舆论部门协调不力,给企业造成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3、在“文明区队”的检查评比中,组织不严,检查不细,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未按规定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造成政治影响的;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工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职工群众严重不满,影响稳定的;
3、组织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
4、因工作不力,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保卫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本辖区内因防范不到位,而发生盗窃案件或使公共财物遭到破坏,造成损失的;
2、对矿区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不到位,发生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被盗的;
3、因控制不力,导致上访人员无端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出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5、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办公室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对上级机密文电管理不善,导致丢失、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2、擅自用印,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印鉴盗用;
3、向领导提供信息失实或有重大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4、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矿形象的;
6、因工作不力,影响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的;
7、服务态度不好,衣帽不整或行为不端,影响正常工作或单位形象的;
8、违反禁酒令,在工作日或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人民武装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不善,造成装备器材损坏或丢失的;
2、不严格按政策办事,徇私舞弊,选送不合格兵员,造成责
任退兵等不良影响的;
3、对军人家属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造成上访或不良影响的;
4、对预备役民兵管理不力,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的。
第五十八条:发展党员、团员,不按程序审查把关,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一章
信访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九条:对职工或家属群众到矿上访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信访处理和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上级和矿领导批示意见督促协调不力,导致职工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
2、对越级上访人员控制不力、处置不当、酿成事件,影响恶劣的;
4、因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原因,造成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有群体性上访的;
第三编
附
则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未明确对某种责任行为给予处理,其行为已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与矿上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第六十五条:本规定分三编十一章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煤矿。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二
1、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2、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勒令辞职(视为以实际行动提出自动离职)四种。
3、奖惩权责
3.1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长签发奖罚决定,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生效。对部长以上的,直接由总经理签发奖罚决定。
3.2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决定。
3.3奖罚决定生效后,须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册并由关系人签字认可,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并在离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其本人家属和下一家单位。
4、奖励标准
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5、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5、处罚标准
5.1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60%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50%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辞职。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6、奖罚金额:
6.2每警告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5%处罚,小过按10%处罚,大过按15%处罚,勒令辞职按20%处罚,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7、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三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订奖惩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经济嘉奖并通报,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详情如下:
二、惩罚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批评,详情如下:
(1)上班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迟到10分钟至3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迟到30分钟至60分钟以上按30元扣除
(5)上班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备注:
1、业务人员业绩第一名者,按底薪3倍发放,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2、业务人员业绩第二名至第四名者,按底薪一倍发放,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事假、病假扣除当天100%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300%,譬如聊qq、看电子书、煲电话粥等),将予以重罚处罚如下:
第一次(处罚100元)
第二次(处罚300元)
第三次(处罚1000元)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四
1、学习积分
2、生活积分
1 、兑换零花钱(为避免乱花钱,10元以上,需汇报用途)
2、兑换娱乐游戏时间
1、一个积分兑换一元钱;
2、学习积分可以兑换娱乐游戏时间,一个积分兑换十分钟;
(一)考试
3、考试答对附加题,每答对一道附加题格外奖励两个积分;
6、考试75分以下,扣除两个积分;
7、期中、期末考试,每提升一个名次,奖励两个积分;
8、家长测试按照考试规则执行;
(二)作业
1 、按时写作业,并主动让家长检查,奖励一个积分;书写认真奖一个积分。
2、周五晚上完成周末作业,奖励一个积分;
3、未按照规定完成作业,扣除三个积分;
4、写日记,每篇日记奖励一积分;不间断坚持写日记,每持续一周,奖励三个积分;
5、练字一篇奖励一个积分
6、每看完一本健康的课外书奖励两个积分。
1、自己洗内裤,奖励一个积分;
2、主动起床并且衣服整洁奖励一积分,做早餐奖励一积分。
3、主动参加家务劳动,晚饭后刷碗,每次奖励一积分,晒衣服奖励一积分;
4、自己的房间脏乱扣一个积分;衣服拖鞋乱扔扣一积分。
5、超过十点不睡觉扣一积分。
6、书包脏乱扣一积分。
另:连续一周不被扣分奖励十个积分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五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运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商场专卖店员工。
三、内容:
惩罚:
1、每日检查,各店卫生不达标,着装不至位,饰口摆放不整齐,展厅形象不到位的,店员罚款10元/次,店长罚款20元/次。
2、每日检查,各店单据(包括收据,送货单、盘点表、考勤表、每日收款报告、月销售报表等)填写潦草、不规范的,店员处以5元/次罚款,店长处以10元/次罚款。
3、销售合同单出错的,责任人罚款20元,直属上级监管不到位罚款50元。
4、上班口气清新,女员工要求化淡妆,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化妆补贴,继续违规者处以20元/次罚款;男士不得留长发、胡渣,面部清洁,工作服干净整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5、销售过程中,折扣过低或送货地点超出市区范围而未加收运费的,示经品牌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作主的,罚款100元。
6、传真单据不及时,交接不及时或漏传单据的,罚款50元/次。
7、上班时间私聊电话,罚款50元,情况严重的(煲私人电话粥等),由其支付当月店内的电话费。
8、不得在专卖店中大声喧哗、吵闹,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否则罚款20元/次。
9、上班时间销售人员手机开为振动,不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10元/次。
10、上班时间不得坐货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1、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一天工资)。
12、不能与客户有语言性质和肢体冲突,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
13、店员不能对店长安排的工作置之不理,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4、工作其间,同事间应互相帮助,不得相互诋毁,谩骂等行为,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视情节严得者公司给予开除。
15、上班时间不得因其它事情对客户视而不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6、所有员工不得将公司产品款式、销售情况、利润等公司相关信息外泄,如发生此类事件视情况而定,给予50-300元/次罚款,视情况严重者公司给予开除。
17、店员与店长要互相监督,不得有包庇,否则给予20元/次罚款。
18、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内不认真学业习,没有销售业绩,业务知识不熟悉,各种表现均不积极的,给予辞退。
19、周六,周日不得请假,请假一天则扣除两天工资。
20、公司要求上交的各项数据及报表应及时上报,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21、展厅内的货品人为损坏,按实际情况罚款50元—100元。
22、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利益的,公司给予开除。
23、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煸动闹事的,公司给予开除。
24、偷盗公司物品或同事财物的,公司给予开除,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5、匿藏客人遗忘物品的,公司给予开除。
26、造谣、拉帮接派的,公司给予开除。
奖励:
1、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如表现及销售业绩良好(独立开单较多),个人业绩完成个人基数80%以上(含80%),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2、个人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必须完成基本任务),公司给予500元奖励。
3、对于比较难处理的样品或者损坏变形的货品以及比较难处理的库存货品,在经理同意的价格范围内,将其销售出去,除公司本有的佣金外,根据折扣高低,额外奖励100元—300元。4.每月个人讲客达25人以上(讲客20分钟以上,并留下电话号为有效客户),公司奖励100元.
奖惩规定心得篇十六
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
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
第三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并符合下列
要求:
(一)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物相应位置的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建(构)筑物相协调;
(三)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四)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
(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六)明确开关使用时间,找相应负责人对其妥善维护看管
第四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
管理工作。设置单位应加强对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日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便利地形象的应当及时更新或维修。
开灯时间:(待定)
闭灯时间: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
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
其他日期不早于。
第五条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上级安排调整开闭时间。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个人。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处理,处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