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景观设计说明 社区创建方案及建议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景观设计说明 社区创建方案及建议篇一
根据《_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办字〔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经党委、行政同意,结合我校实际,就我中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学校文明程度和教工生活幸福指数,以确保20xx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和任务
工作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创建内容主要有: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以人为本的学习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环境优美的校园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廉政高效服务建设,促进文明规范优质服务;实施校园环境美化、亮化、绿化工程,搞好校园环境。
1、组织实施师生文明素质工程
各科室、班级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经常性、系统性的师生文明素质教育。
2、学习宣传资料
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市民公约》、《文明市民手册》、《市民行为规范》、《新余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手册》等系列宣传资料。
3、开展系列宣传造势活动
社区景观设计说明 社区创建方案及建议篇二
附送:
县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县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县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推进城区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城区秩序,改善城区环境,营造更加适宜的工作、生活、居住条件,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去年 城市管理年 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地对城区秩序进行综合整治。为使综合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创建文明凤城为目的,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部门联动,对县城区秩序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整治活动,全面治理城区 脏、乱、差 现象,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客运市场秩序及农贸市场秩序,改善城区环境,塑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来凤新形象。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主体
(一)整治城区环境及市容市貌主要是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堆乱占、乱扯乱挂、乱摆摊点、乱掘乱挖等 七乱 现象及城市噪音、广告牌、路面卫生等进行整治,全面落实 门前三包 责任制。
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
城管局、规划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翔凤镇)
城管局、工商局)
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翔凤镇)
城管局、住建局、翔凤镇)
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
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
城管局)
城管局、工商局)
一是定时定点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除尘清运; 二是加大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治理力度,翔凤镇建管办及翔凤镇社区要与县环卫所一起全力督促做好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
社区景观设计说明 社区创建方案及建议篇三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就业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城市社区工作的范围日益扩大。为提高城市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结合街道实际,就推进“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尊重民意、依法有序、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改居”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村改居”工作中的每项决策都是重大的村务活动,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在确保原村集体资产权属不变的基础上,统筹处理好村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主动让利于民,确保“村改居”后原村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村改居”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村情况不尽相同,经研究我街道确定林庄、戴湾、赵府3个村先行开展“村改居”工作。
三、“村改居”的工作程序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对具备条件的村按下列步骤进行
1、街道办事处研究提出“村改居”申请;
3、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村改居”等相关工作方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5、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村改居”方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我街道“村改居”工作的时间安排是从2017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20日前)
1、召开“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村改居”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街道“村改居”工作计划,开好“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安排“村改居”具体工作。
2、宣传引导。加大对推进“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村要设置专题宣传栏,重点宣传“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法规政策,提高村民对“村改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增强信心,为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调查研究。各村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动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摸清实情,了解掌握民意,认真讨论研究“村改居”工作方案。重点对村集体资产处置、“村改居”后工作模式、资产运营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做好准备。
4、制定方案。各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村(组)情,因村制宜,科学制定具体的推进“村改居”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21日—9月10日)
1、开展清产核资
各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在村民广泛监督参与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改制村的村(组)两级集体资产分类别、性质进行清理、核定和评估,清产核资的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2、妥善处置集体资产
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村民的户籍、承包责任田、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等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召开村民会议界定资产所有人资格并张榜公布。资产处置方式宜分则分,宜股则股,兼顾好村民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确保“村改居”后的原村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建立社区建制与管理模式
一是实行一村改一社区。按照一村改一社区以及平稳过渡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复后,“村改居”的村,撤销原村民委员会的建制,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新社区冠名要充分尊重原住居民意见,具体名称经市民政局核准、市政府批复后,由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挂牌。二是按社区模式运行。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地域原则上不变,原选举产生的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可直接过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三是强化社会公共服务。加大对“村改居”后的社区服务场所建设,方便居民办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建设,使“村改居”社区居民全面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实现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市化质量和水平。改制后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干部补贴与城市社区同步,改建的社区居委会届满后,与老社区同步统一换届。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
1、做好“村改居”工作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存档。
2、开展对“村改居”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在“村改居”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要及时纠正,完善提高,确保依法有效的做好“村改居”工作。
3、对各村推进“村改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卞齐国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组织室,负责街道“村改居”各项工作的落实。街道派驻村工作组,各村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村民广泛参与,确保“村改居”工作圆满完成。
(二)做好统筹协调。“村改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各村“两委”班子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村改居”工作顺利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具体实际,关键环节要认真细致,程序要依法规范操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建立健全“村改居”全过程的资料档案,专人保管,对利用“村改居”工作制造事端、煽动群众闹事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手段侵吞集体资产,严禁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严禁借款、担保等举债行为;严禁挪用、侵占集体资产;有上述行为的,视情节依法处理。
社区景观设计说明 社区创建方案及建议篇四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x镇政府—石头寨(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x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x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社区景观设计说明 社区创建方案及建议篇五
组 长:梁观好;
副组长:陈松源、赵洁萍;
成 员:吴财友、薛宇、关欢球、李金辉、韦忠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洁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财友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社会事务办。
1、通过探索新型社区的运作模式,加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
2、实现社区承接行政事务与开展自治事务相互分离,实现行政事务专人管与社区服务大家做相互促进。
3、确保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逐步实现;确保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在基层社区的有效落实。
4、为搞好社区服务与落实议行分设创造条件,为实现居民自治与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社区工作站的性质: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工作机构和服务平台,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的有关工作;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民政部门的指导,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法办事原则,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民主自治权;行政效能原则,社区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职责明确原则,社区工作站主要承接上级党委政府委托或下移的行政性事务;社区居委会依托社区服务站主要开展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服务工作。
1、承办政府工作部门委托交办的治安、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城管、计生、卫生、民政、人口、就业、文化、法律、环境、科教、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3、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各项居民公共事务。
4、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协助社区居民和辖区各类组织、单位办理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项事务。
1、社区工作站根据面积、人口和工作量,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编制。
2、人员安排: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下设组织、治安、计生、民政、环境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专员若干名;并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社区工作站招聘一定数量的计生、综治、环卫等临聘工作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工作量由工作站与镇政府协商而定)
3、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雇用制管理。
4、原社区工作人员的过渡:原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社工)经本人申请,通过镇政府考核合格后转入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由镇政府决定任命;站长、副站长及其他过渡招聘人员名单,由镇府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5、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的招聘:除过渡人员外,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出现缺额的,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条件及办法由镇政府参照雇员雇用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并签订雇用合同,由镇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每一雇用期为三年,可连续雇用。
6、社区工作站人员的考核:镇政府负责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雇用期限满的考核,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平时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度考核和雇用期满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续聘、奖惩的依据。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一)工资福利性经费。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拨付方法参照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拨付与分配,实行工资福利性经费包干,镇政府确定具体分配办法的管理方式。
3、社区工作站站长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按2800元/月,副站长按2450元/月,其它专职工作人员按2200元/月的标准核拨;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不得享受任何其它兼职工资、津贴、福利待遇。
4、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二)工作经费。
1、日常办公经费按专职人员数,每人每月500元核定。
2、一般工作经费本着够用、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
3、镇有关部门需要社区工作站完成的临时性、非常规性工作,向镇政府申请经费后,实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转”的原则,给予工作站工作经费或补贴,社区工作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确定。
4、计生、治安、环卫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经费,按各类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劳动定额核定。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2、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由镇会计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镇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
1、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镇政府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
2、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工作站要积极协助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代表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3、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没有隶属关系,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区。社区工作站应为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提供便利和条件。
4、社区工作站负责执行社区居委会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社区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区事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等。
(一)时间安排
1、2006年2-3月为调查研究、制订方案阶段。
2、2006年3-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3、2006年5-8月为实施阶段。
4、9月上旬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具体要求
1、于2006年5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试点社区居委会名单一并报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试点工作的开展,制订配套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同时抄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3、镇各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对试点工作要全程跟踪、指导,发现问及时上报,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支持试点各项工作,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