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院校经费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方案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职院校经费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一
一、县区上报《志愿表》和相关信息
1、各区、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表》,估分填写,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填写《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二、录取
1、7月16-20日,市、县教育局职成科整理《志愿表》,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的《志愿表》整理出来。县区报考本县中职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区考生报考市区中职学校的,由县区将《志愿表》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市区考生报考县区中职学校的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
2、录取通知书由相关的中职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领取,由学校发送。
3、录取的中专学籍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规定连同五年制高职的自主录取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的申报;录取职业高中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学籍的申报。
三、动员追踪未参加中考学生
1、对县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先由县区安排中职学校负责追踪,动员他们返回校园(应代表教育局,向他们推荐市内所有23所学校),县区放弃追踪动员的花名册于7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再安排学校追踪动员。
2、对市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安排学校从8月份开始进行追踪动员。
四、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各中职学校在市县教育局统一录取结束后,仍然要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安排值班,加强自主招生,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面和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保证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中职院校经费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二
一、基本情况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5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用经费方面:
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负责人:黄兴政)
(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黄兴政)
《学校经费整改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中职院校经费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三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xx〕1142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皖财教〔20xx〕145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适用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2.本方案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3.本方案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市县分担比例为:8:2。
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二)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按照5:5比例分担。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四)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6:4比例分担。
(五)我县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
建设支持远程互动和本地互动的智慧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设支持智能推送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学习系统,为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提供开放式平台,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资源进行个性化学习。建设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省级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和县自有资金。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享受平等教育。
3.我县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4.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我县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
1.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xx〕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33号)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3.校舍维修改造。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额度,结合我县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年度实施计划,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库。我县组织项目实施,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各地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4.我县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做好项目的方案制定、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1.我县教育部门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2.县财政、教育部门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加强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3.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县财政、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快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有关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4.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严禁统筹按基准定额核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在本地区集中开展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性工作。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5.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1.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2.我县教育部门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本方案由濉溪县教育局、濉溪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职院校经费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xxx关于高学历青年征集工作的决心部署,以《国防法》、《兵役法》等法规为依据,着眼常态宣传,以爱国主义宣传、政策法规解读、先进典型宣扬为主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切实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筑牢广大优秀青年依法服兵役思想基础,征集我校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
一、宣传工作内容
1、营造征兵宣传氛围。印制征兵宣传横幅,编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征兵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个男同学手中;设计制作“同学们,当兵去!”专题橱窗,就兵役登记、入伍体检政审条件、参军优惠等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建立班级qq群、微信群,推送、宣传国家及上级部门征兵政策内容。
2、开展校园专题宣讲活动。精心组织校园宣讲活动,邀请秦淮区人武部领导来校、到部分办学点做专题讲座,重点宣传和解读新调整的征兵政策规定,如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代偿、士兵提干等优惠政策以及扶持就业创业等各项优惠政策,激励更多优秀青年到部队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举办辅导员沙龙,交流征兵宣传的经验方法。 3、宣传退伍复学学生典型事例。各个学院整理近年来参军入伍、及参军复学学生的情况,大力宣扬我校“依法服役、情系军队”的先进典型,重点宣传我校学生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典型、退役复学后品学兼优的典型、转业退伍返乡创业典型等,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感召和带动广大在校学生。 4、抓好日常征兵咨询接待和政策解读。学校人武部专人负责日常征兵政策解读和预征登记跟踪服务。建立2019年征兵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征兵政策。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食堂、宿舍、教室,走到学生群体中间,确保征兵信息普及到所有适龄学生。
二、宣传工作安排
1、基础宣传阶段(4月14日前)利用横幅、海报、橱窗等形式宣传国家政策,重点完成兵役登记工作,一二年级学生要求兵役登记比例达100%。各个班级要求建立征兵专题班级qq群、微信群,宣传国家及上级部门征兵政策内容。
2、专题宣讲阶段(4月15—5月12日)。组织2019年征兵工作校、院两级宣讲活动。拟定4月16日召开学校征兵宣讲会,特邀秦淮区人武部领导来校宣讲,同时开展征兵工作政策现场咨询活动,开通征兵宣传咨询热线。
各学院要做到“两个一”,即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
3、精确发动阶段(5月13日——6月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有意向应征报名学生的动态和联系方式,提醒、督促、指导有入伍意愿的大学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三、征兵计划任务
学校2019年及各学院征兵目标任务数
学院名称
学生人数
男生数
征兵目标任务数
工程与信息学院
1445
1066
财金与商贸学院
1311
387
文创艺术学院
507
219
社会管理学院
350
102
旅游管理学院
293
3906
1864
(以上目标任务不含女兵。)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
各二级学院要把征集大学生入伍宣传工作作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宣传内容、时间、形式、效果的落实。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的征兵宣传方案,确保征兵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活动开展效果、应征入伍学生数量作为2019年征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内容。
2、加大宣传力度
中职院校经费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五
心的沟通·你我开始
二、活动目的:
每年的月2日是全国心理健康化节,“2”的谐音为“我爱我”,寓意为: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他人,把心理健康概念与我们的生活拉近。本次心理健康活动旨在让广大学生积极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了解相关心理健康知识,更要让家长明白心理健康对于学生毕生发展的重要意义,学会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构筑家庭支撑的力量。
三、主办单位:
政教处、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四、承办单位:
行知阳光心理社
五、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及部分家长
六、活动时间:
月2日—月27日
七、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宣传篇
1横幅宣传:出一条横幅,宣传本次心理健康活动主题。
横幅内容:心的沟通·你我开始——行知2心理健康活动
横幅位置:学校正门
2海报宣传:出2张海报,宣传本届心理健康日
微信平台宣传:月20日由“行知家园公众号”推送本次心理健康活动的各项安排及亲子讲座的宣传报名。
4后期宣传:由校园电视台、“行知家园公众号”进行活动报道。
(二)活动篇
活动一:千人签名活动
1、活动时间:月2日
2、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活动二:心理沙龙
1、活动时间:月24日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方式
活动当天中午,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开放,由阳光心理社成员带领同学们参观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根据同学们个人意愿可预约关于相关心理健康测试,进行自我探索。
活动三:爱的告白
1、活动时间:月2日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方式
在活动当天中午,由阳光心理社成员在学校商业步行街设摊,学生将想对父母亲说的话用便利贴的形式张贴在展板中,呼吁同学们关爱父母,关心家人,并鼓励同学们勇敢的对父母亲表达自己的爱,爱就大声说出。展板可在亲子沟通讲座时展示。
活动四:亲子沟通讲座
1、活动时间:月27日下午
2、活动对象:部分报名家长
3、活动方式
由资深心理健康教师胡华调老师与家长分享在与孩子沟通过程中父母的自我觉察和心态的管理和调节,学会关注孩子的情绪,如何有效地沟通,从孩子的角度去关注孩子、理解孩子、对话孩子,为孩子构筑家庭支撑的力量,真正帮助孩子在青春敏感期得到别人的尊重、减少孩子的心理压力。
4、活动地点
根据家长报名人数而定,校报告厅或心理健康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