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梁改造 设备防止私自拆除方案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木梁改造 设备防止私自拆除方案篇一
按照《郫都区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现就开展社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开展社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影响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隐患问题,不断改善社区安全条件,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
(一)河流、水塘、水渠等涉水安全管理
1.辖区内沿河、沿塘、沿沟旅游场所涉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水塘、水渠、水沟等涉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城乡居民在鱼塘、河流垂钓、游泳导致溺水等问题隐患。
(二)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
1.未办理使用登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2.无电梯使用单位(物业服务机构)、未签约电梯维保单位或签约无资质维保单位的电梯。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三)小区物业服务机构
重点整治业主反映问题较多的物业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应急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一)加强巡查巡护。建立区统筹、街道主导、社区(村)为实施主体的巡查巡护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制止危及安全的违规和不文明行为。
(二)加强源头管控。严把涉水区域旅游场所源头设计关,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要求,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准入,严厉打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等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三)联动整治隐患。加强上下协调和联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全面摸排存在的突出隐患,逐级分类整治消除隐患问题,对本级无力整治的隐患问题,逐级上报,呼叫上级联动整治。
(一)区应急管理局。监督、协调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加大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二)区房管局。负责对小区内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机构加大物管区域内电梯的巡查检查,对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的物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记减分处理。
(三)区水务局。负责河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
(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鱼塘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鱼塘业主加强巡逻及安全宣传,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五)区文旅局。负责开展涉水区域旅游场所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六)区市场^v^。负责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维保安全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区水务局、区市场^v^、区农业农村局、区房管局、区文旅局要深入研判社区(村)涉水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积极推进突出问题隐患整治消除。各街道办要成立社区(村)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管协作。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强化社会宣传,广泛动员社区(村)居民、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木梁改造 设备防止私自拆除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市、县脱贫攻坚要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拆除我镇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我镇的贫困现象。
农户不愿自行拆除的,可委托村支两委,由村支两委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村支两委无法拆除的,由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三、房屋拆除工作的补助对象、方式、时间和相关要求 (一)补助对象和方式 1.针对常年举家外出无人居住,且只有唯一破旧住房的农户,由农户提出申请,农户自行拆除旧房的,在保留宅基地的情况下,待其以后实施建房时,无任何住房,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的资金补助。
第三,由村支两委组织人员拆除的,不给予农户拆房补助;
第四,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的,扣除年终考核该村的绩效分,并且拆除费用由该村工作经费支付。
3.享受过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和地质灾害搬迁等建房政策的农户,按政策要求,坚决予以拆除,且不给予任何资金补助。
(二)时间要求 以上破旧住房拆除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逾期拆除破旧住房的,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助。
村支两委组织人员统一拆除的,由村支两委负总责;
镇政府组织人员统一拆除的,由镇政府负总责。
木梁改造 设备防止私自拆除方案篇三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作。
自x年3月4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5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x年3月25日至x年4月5日)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1分。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目标。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1.房屋基本情况:被拆迁户为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砖木结构人字顶楼房。该房屋后有天井,大门为铁门保安门。
2.屋内物品:屋内物品繁杂数量不明。其中,厨房在中,房间内有家俱。
3.家庭成员:共4人,其中,1名老人(女),3名成年人。
4.安置地点:——经济适用房。
(二)现场情况
1.屋外:房屋铁门紧闭,左侧有零星杂物,有一树。离巷口不远可封锁禁行。
2.屋内:情况不详,只见大门内有一老人坐视,门前挂有反对拆迁的横幅。
(一)协调组负责情报收集,并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负责把握现场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指挥命令,及时调剂各组工作。负责收集现场重要证据类照片。
(二)宣传组负责强迁现场屋内照明;负责强迁工作宣传方面摄像资料的收集。
(三)督查组监督各组人员到位、环节落实、强迁进程报告.
(四)思想组负责现场接访、劝导被拆迁人、同被拆迁人谈判。
(五)公证组协助公证员做强迁工作全程公证、物品易位、房屋封存公证;联络拆迁方,并办理腾空房的交接手续,和安置房房屋钥匙封存移交手续。
(六)劝离组负责向当事人宣读《强制拆迁通知书》、《强迁公告》等文书;负责指挥施工人员破门,负责对室内易燃易爆物进行检查,并及时转移;负责控制危险因素地段;负责屋内人员的劝离;负责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摄像取证。
(七)财产登记组负责屋内物品清点及造册;房屋腾空封条张贴和证据资料的摄像。
(八)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公司拆卸家电、搬运物品;保障搬家公司正常搬运,协助登记造册人员做好财产登记;保障押运过程中的安全;指挥搬运人员将物品搬运至预先准备好的安置房内;负责屋内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的摄像。
(一)人员、车辆到位:
1.等待指令。
2.协调情报员向现场指挥汇报现场情况;公证组、劝离组、腾空押运组分别同公证员、施工人员、搬家人员接头,并明确任务;劝离组联络拆迁方或直接指挥水电工断电断水;腾空押运组安排人员指挥搬家车辆停放。
4.协调组情报员发现被拆迁房屋门口有否障碍物,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现场指挥协调,交警在一旁待命,等强迁行动开始后将车辆拖离现场。
(二)设警戒圈,强迁开始:
1.劝离组喊话员准备好宣读;劝离组其他人员准备好劝离人员;公证组开始拍摄照片取证,公证人员做好进入房门的准备;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做好配合劝离组的准备;协调组联络好街道和拆迁方,做好易地谈判的准备;协调联络组联络救护和消防人员做好抢救的准备。
(三)进入屋内,搬离物品
1.劝离组、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执法人员合力劝离当事人后,财产登记组开始摄像,劝离组喊话员向屋内喊话:“强迁工作正式开始,屋内人员请打开房门,如不打开房门,我们将采取强制手段。”如房门仍未打开,劝离组向现场指挥请示要求破门;请示获准后,劝离组强调:“现在准备破门,破门后,公证员先进入屋内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劝离组安排施工人员破门;如果房门未关,公证组长强调:“该户房门未关,先让公证员进入屋内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如果房门打开,当事人要求谈判,由思想组联络街道、拆迁方,到预先准备好的地点谈判。
2.劝离组执法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屋内,先劝离屋内人员,特别是对该户其他家庭成员进行搜寻和劝离,被强迁户不配合时,由公安强制劝离,劝离屋内人员后,所有人员撤离,公证人员进屋内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公证人员取证完毕后,财产登记组摄像员入内拍摄取证;劝离组安排部分执法队员对被强迁户屋内危险物品和危险点进行控制,财产登记组在门外设点,做好物品登记造册的准备;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人员做好搬运准备;协调组联络救护人员待命,特别要关注老年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必要时进行救治。
3.劝离组完成劝离人员任务后,安排部分人员控制屋内危险物品和危险地点外,他人全部采取盯防的方式紧跟当事人,并及时向协调组组长汇报当事人情况;公证组公证员完成屋内物品的拍照工作,财产登记组摄像员继续拍摄,公证组向腾空押运组明确“公证组对屋内物品取证完毕,可以进行清点登记”。
4.腾空押运组分成三组人员,指挥搬家人员,在公证组公证员的监督下,清理和搬运物品;财产登记组安排人员贴标簦,物品可贴长1-002、1-002、1-003……的标签,财产登记组安排人员登记造册;摄像员负责拍摄清点过程;公证组对贵重物品进行整理,腾空押运组摄像员负责协助拍摄,清点后装盒并张贴封条或标注易碎记号。
(四)丈量评估,封存房屋
2.公证组安排人员对腾空房大门和窗户张贴封条;公证组安排人员同拆迁方办理腾空房交接手续;腾空押运组安排跟车员上车(搬家车辆)做好物品押运的准备工作;财产登记组同拆迁方联络,准备好安置点有引路工作;劝离组安排人员拍摄房屋腾空和拆除后的结案照片。
(五)押运物品,移交钥匙
1.公证组、财产登记组引路,财产登记组负责拍摄,腾空押运组指挥车辆出发;到达安置地点后,财产登记组先下车,拍摄屋内情况及物品搬入情况;公证组领取钥匙后打开房门,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人员将物品搬入安置点。
2物品全部搬入屋内;公证组将房门关闭,并张贴封条;若当事人要领取安置点钥匙和屋内物品,当事人要现场办理相应签收手续,若无人领取,公证组负责将安置点钥匙装入信封,用封条封存后,移交给拆迁方。
(六)完成强迁,一同撤离
1.各组人员(除劝离组盯防人员外)全部回到强迁现场待命。
2.现场指挥宣布撤离,各组人员按规定次序撤离。
(一)一般事件
1.阻挠围攻
应对措施:全体执法队员要高度戒备,其中协调组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情况,劝离组、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在现场协助公安、街道等部门做好教育、疏导、解释、劝离等工作,必要时,请求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2.拒不开门
表现形式:被拆迁人锁上房门离开或在室内拒不开门。
应对措施:劝离组组长向现场指挥请示,经批准后,劝离组在公证人员和街道人员见证人的见证下,由现场指挥部指挥下命令,实施强制破门;公证组和公证员准备第一进入屋内拍照取证;劝离组安排好队员,准备控制危险物品和危险点;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做好支援准备。
3.要求自迁
表现形式:被拆迁人提出要自行搬迁或自行搬运物品。
应对措施:搬迁行动不停止;思想组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劝离组喊话员对被拆迁人应明确:“可让你(被拆迁人)一起参与搬运、清点物品,但强迁行动不停止。”必要时,由思想组协调街道、拆迁人同被拆迁人易地谈判。
4.要求谈判
表现形式:被拆人要求谈判或要求签订协议。
应对措施:协调组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思想组及时同街道、拆迁方协调同被拆迁人到预先安排好的会议室进行谈判;劝离组安排队员盯防。
5.拍摄摄像
表现形式:被拆迁人恶意拍摄摄像,并扰乱强迁秩序。
应对措施:全体执法队员注意形象和言辞;可由施工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将摄像器材取下,交由公证员公证,财产登记组负责造册,同被拆迁人的物品一起运往安置点。
木梁改造 设备防止私自拆除方案篇四
因我厂对外供热改造需要,现需将三期#5、#6炉废弃的重油管道拆除。
拆除范围为#5炉、#6炉重油进油管、重油回油管位于炉本体四楼燃烧层处至三期北门西侧处,拆除管道包括重油进油管、重油回油管、污油管及各自附属伴热蒸汽管。
拆除时间安排:10月8日至10月15日为重油管道拆除期。
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拆除范围为#5炉、#6炉重油进油管、重油回油管位于炉本体四楼燃烧层处至三期北门西侧处,拆除管道包括重油进油管、重油回油管、污油管及各自附属伴热蒸汽管。
20xx年10月8日至20xx年10月15日
现场技术负责:唐x
现场安全负责:蔡x
现场工作负责人:
现场消防负责:
2、搭设好脚手架,并将切割及焊接工具运送至现场,氧气瓶、乙炔瓶应垂直摆放并用铁丝等固定好,并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保持8米以上)。
1、分别从#5、#6炉炉本体四楼燃烧层重油进油手动总门前及重油回油手动总门后将重油进、回管及各自伴热蒸汽管切断,并将靠炉本体侧切口封堵。
2、从三期北门西侧处将重油进油母管、重油回油母管、污油管及其各自伴热蒸汽管切断,并将西侧切口封堵。
3、将蒸汽母管至重油伴热蒸汽管进汽管(#5炉电除尘旁)切断,并对靠蒸汽母管端切口进行封堵。
4、将蒸汽母管至a、b、c段重油进油吹扫蒸汽进汽管切断,并对靠蒸汽母管端切口进行封堵。
5、将蒸汽母管至d段重油回油吹扫蒸汽进汽管切断,并对靠蒸汽母管端切口进行封堵。
6、将#5、#6炉炉本体四楼与三期北门西侧切口之间的管道分段切断并吊至地面。切断管道之前应先利用钢丝绳等工具将管道固定,防止其意外滑脱。
为方便管道吊装及设备再利用,切断工作需注意以下几点:
(1)每段管道长度控制在5~6米左右
(2)弯头部位需单独切断
(3)各管道阀门应单独切除以备再利用
7、切除下来的废旧物资应及时联系物资部运走,禁止私自处理。
1、重油管道拆除时,动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工作票,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准备好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拆除时重油着火。
2、重油管道拆除时,做好现场的铺垫工作,防止重油污染现场。具体措施:在管道切口下方必须衬垫铁板或石棉布,防止铁水引燃草坪及重油外泄污染地面。
3、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及各类工器具,防止高空坠落及高处落物。
具体措施:
(1)应使用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的安全带,按要求将安全带挂钩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不得挂在轻油进回油管、压缩空气管道及煤泥烘干蒸汽管道上。
(2)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妥善装置工具,较大的工器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随意摆放。
(3)工作地点下方禁止无关人员通行或逗留,必要时应在工作地点下方设置围栏或采取其他保护性措施(如在醒目处悬挂警示牌等),该项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4、施工现场布置有煤泥烘干蒸汽管道、轻油进回油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施工人员不得误割、碰撞、破坏以上管道。
木梁改造 设备防止私自拆除方案篇五
按照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辽阳市部署,为认真吸取“”本溪炸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全市各行业和领域。突出煤矿(含已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火工用品、特种设备、城镇燃气、“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主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和安全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6月15日)。
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严格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6月16日至8月20日)。
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
第三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8月21日至8月31日)。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全面汇总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在全面总结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同时,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切实做好此次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政府负责人及市直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同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组成督查组负责此项工作专项督查。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街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市政府各位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乡镇街、市直部门每周五要分别向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报送进展情况。此项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要把隐患当做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