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入户方案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困难群众入户方案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篇一
20xx年x月x日
xxx
1、走访慰问社区孤寡老人。
送上慰问金并了解其生活中的困难,并积极想办法帮助其解决。
2、积极开展好“送温暖”活动
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内的困难家庭有针对性的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了大米、清油等慰问品,使他们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通过开展各种慰问活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拉近了社区和群众之间的距离,使社区群众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并对维护社区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居委会要长期做好此项工作,切切实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社区居民家中,扎扎实实的为社区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困难群众入户方案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篇二
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的实效性和连续性,充分体现单位对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促进我局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的实效性和连续性。
慰问活动于xx年2月9日至10日进行。
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
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强调慰问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从解决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我局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营造和谐的党群关系。
1、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协调红十字会援助棉被等生活必需品。
2、普遍走访慰问。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积极与委会沟通,了解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的具体信息,进行汇总并报局挂钩领导小组组长。对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要普遍走访一次,在思想上给予关怀,同时根据困难在物质上给予相应帮助。
3、收集建议。询问村干、社干、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影像、文字记录。
4、观看表演。组织村民至文化站观看文艺下乡节目表演。
1、困难党员共4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100元,共1200元。
2、老党员共3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100元,共900元。
3、贫困家庭共22户,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100元,共6600元。
3、五保户共1户,慰问金400元,慰问品100元,共500元。
4、村干部共5人,人均慰问金200元,共1000元。五项总计:慰问经费总支10300元。
1、这次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局挂钩联系工作领导小组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要具体掌握走访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分工,确保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3、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期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慰问活动,努力使此次活动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具体实践。
困难群众入户方案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篇三
xx年9月初,全国各地30多个义工组织通过网络平台联合发起了一次全国义工联动的倡议,即全国各地义工组织根据本地实际,于9月xx日这一天,同时开展适合本地本组织的各类义工活动。福建义工在线积极响应全国义工联动的倡议,报名参与了本次活动。
意在传播参与、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者(义工)精神,以吸引更多的有闲暇有意愿的群众参与到志愿活动当中,积极推动福建地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喜迎国庆,促进社会和谐。
20xx年9月xx日(星期日)全天。
在中秋节前夕,携手街道社区,组织义工参与以福建省福清市各街道为重点,以社区孤寡老人、残障人士、低保等为主的困难群体为服务对象的中秋慰问,调查的目的是为福建义工以后逐步开展社区义工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1、活动赞助:慰问活动所需的月饼由商家(目前已经联系当中)提供赞助,活动启动仪式所需条幅由绿洲联系赞助并负责制作。
2、社区困难群体资料搜集:通过福清市民政局、音西街道办事处、龙江街道办事处等联系困难群体,搜集以孤寡老人、残障人士、低保户为主的困难群体的第一手资料,及各社区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目前各社区困难群体资料已经在紧张的搜集整理当中)。
3、活动前期宣传:由福建义工在线理事会各成员、各服务组组长和义工骨干负责在福清地区的论坛及义工qq群宣传本次活动,吸引更多义工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正在进行中)4、媒体联系:目前正在积极联系《福清侨乡报》和福清电视台,联系宣传报道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参与、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者(义工)精神,以吸引更多的有闲暇有意愿的群众参与到志愿(义工)活动中。
活动当天由苏老师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和组织,义工理事会各成员分别负责各个社区的慰问和调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出现问题须马上向苏老师反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保障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2、活动当天请各位义工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及时向赞助单位反馈慰问情况。
4、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及时召开总结会,对本次活动进行评估总结,肯定优点并予以发扬,总结不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改善。
困难群众入户方案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篇四
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节前
面向困难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
资金保障。
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
(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
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
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
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
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
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
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困难群众入户方案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一)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情况外,采取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转介服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及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管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