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渔船管理 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发布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渔船管理 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发布篇一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遵照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在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积极有序推进选拔方式、制度设计、管理办法、保障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落实了国家的改革要求,体现了广东特色,传承了我省改革成果,符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
一是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
二是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三是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学习所有课程,促进中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着重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
四是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五是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积极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是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七是改革完善公平公正制度。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努力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
八是统筹规划、积极有序推进改革。遵循整体规划、逐步探索、有序推进的原则,对各级各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在纵向上覆盖了从小学到中学到高校各个阶段教育,在横向上坚持从考试、招生、管理和保障等各个环节改革的统筹推进。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把握好改革的进度和社会的承受程度,分项目、分步骤积极有序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单项改革先行先试,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以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进行、不断深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注:图表详见考试院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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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渔船管理 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发布篇二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以下称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以下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
5.考试安排。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1月开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6.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等级(分数)作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学生毕业和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2.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师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对整理遴选出的资料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统一导入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3.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实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1.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设置;计入考生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考试内容。夏季高考的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试安排。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在每年6月按照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外语科目选考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4.考试科目分值和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按考生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其中外语科目中,英语科目笔试分值为130分,英语听说考试分值为20分(条件成熟时,适当增加英语听说考试成绩的比重),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物理、历史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计分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5.招生录取方式。夏季高考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在广东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及相应的术科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于2021年公布。
(四)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通过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建立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1.实行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逐步增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职业技能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合测试方式,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采用高三第一学期的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成绩。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重点考查中职学校学生公共基础知识,安排在每年1月进行;职业技能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可由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体现,也可由学校组织测试,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考试考核办法,其中“3”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测试种类。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条件成熟后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力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主要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2.积极开展中高职贯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逐步采用“文化素质+职业素养”的办法。“文化素质”逐步采用由地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素养”由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健全高职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的招生录取方式。在广东夏季高考招生的高职院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及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需要,参照本科高校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广东渔船管理 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发布篇三
广东省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主要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别是什么?具体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具体内容见下文。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深化统一高考制度改革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完善普通高校录取机制
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完善和规范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加强制度保障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贯通培养的选拔机制
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制定文件
启动单项改革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扩大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
适当调整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出台文件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台中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 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分类考试招生
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自主选择。
广东渔船管理 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发布篇四
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省政府今日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2号,下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一是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二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三是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对于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四是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将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方式。
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 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据了解,国家根据“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上海、浙江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分别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批准,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省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高考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省高考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分管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多次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教育厅通过到省内外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借鉴第一、二批试点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成功经验,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与同期启动改革的其他7省市保持密切沟通。同时,通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论证,发放1万多份问卷广泛调查,开展风险评估等,广泛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大学校长和招生办主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第三方风险评估,按程序分别报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备案同意,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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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渔船管理 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发布篇五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学习所有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中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部分考试科目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以较好成绩作为结果,适当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省教育厅要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实施方案。
2.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内容,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省教育厅要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
3.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办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分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并报考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4.深化统一高考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选择较好成绩使用。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具体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于2018年出台。
5.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省普通高考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其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在我省高考考试科目改革调整后停止使用。
1、文理不分科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 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2、多地实行“3 3”模式
“3 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 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
3、外语一年两考
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该项政策下,让考生拥有多次机会。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4、构建“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既看分,又看人
新一轮改革方向的亮点之一,是打破“唯分数论”,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机制,两依据为: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一参考”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成就 、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课程标准、考试规定是国家制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覆盖全部14个学科,其中9科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其余科目考试的要求是全省统一的;考试科目可以6选3、7选3等。为了淡化分数,成绩分为5等。从各地公布的方案来看,实施“既看分,又看人”的综合评价录取,是未来高校招录的大势所趋。
1、取消所有录取批次的省份
浙江:分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三个录取分数线。
2、取消本科内部所有录取批次的省份
上海:只设本科一个分数线;
山东、海南:文理科各一个分数线。
3、本科内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共21个省市自治区。
4、本科内部三个批次未合并
吉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共计6个省市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