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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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 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4、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自社会主义新农村筹备建设以来,不仅仅是农民群众,甚至是社会各界人士,都将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高度关注的焦点议题之一,关注原因除农村“三资”问题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外一个重要缘由还在于这是农村基层干部贪腐问题的高发区。因此,加强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杜绝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加强在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1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较过去相比,我国农村在“三资”管理方面已取得较大提升,基本摆脱了村内自治、村民自觉、无法可循、无法可施的情形,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三资”管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产生了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1.1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在过去的农村资金管理工作中,不少农村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无章、账面混乱、收支明细不全、财务公开过于模糊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寅吃卯粮。有些地方还因农村资金问题在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激发了严重的利益矛盾,以至于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尽管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病较容易造成干群矛盾,但其管理、审计工作在进行时也面临着困难。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管理经验,个人工作素养及管理能力不足,长期缺乏有效的考核、监督管理机制,管理力度薄弱,资金管理明细公开的形式及其载体较为单一,时间观念把控不严,公开不及时且流于形式,较低的真实度直接拉低了群众的信任度,继而将已有矛盾酝酿激化,并产生利益纠纷。
在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时,部分资产归属、资源配置的产权归属的界定不清。部分由于国土部门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统计确认工作尚未停止,产权归属不明的资产、资源在界定归属权时产生的问题,都成为清产核资的绊脚石。再者是由于政策原因,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使得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数量递增,这其中存在部分归属权不明的资产,也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难以界定的重要原因。
1.3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在于部分负责农村地区的“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工作能力欠缺。部分农村、乡镇的干部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交接仓促,存在疏漏及反馈不及时的情况。或管理人员不足,时常身兼多职,具体方向不明,若再不具备专业的会计职业素养,很容易产生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较城市相对落后,在“三资”价值评估方面既无成文的规范,又未开设权威性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因此,在资产评估时,对价值的衡量基本掌握在基层干部手中,容易受个人判断力、阅历见解等情感因素影响,故价值高低的评估随意性较大。
2就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及对策
2.1完善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及切身利益,监督农村“三资”工作规范、公开的有序进行,也是全面推进党风建设、消除贪腐的重要步骤。
2.2普及干群对农村“三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对农村“三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充分理解认识到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国早在2006年就已实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而部分农村地区的干部仍认为农村经济收益低,发展慢,资源少,可管理的“三资”不多,不必实行专门“三资”管理措施。
2.3提高基层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农村“三资”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具备专业职业素养的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对农村基层审计、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学习会计电算化,高效、直观、准确的保存共享财务数据。同时还需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学习,定期传达解读最新国家政策,以便及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学习法律法规,以法律知识约束自己的工作及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落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2.4完善对农村“三资”的监督体系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公开制度,监督公开事项的时效性以及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施行审计制度,保障群众反映情况的话语权。以全面的监督体系保证农村“三资”管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根源上杜绝问题产生,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
2.5建立农村“三资”价值评估体系
制定资产价值评估规则,建立科学的农村“三资”价值评估体系,对负责资产价值评估的基层干部定期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知识培训,以专业、全面的视角评估资产的实际价值,保障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发挥,并逐渐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农村“三资”管理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经济状况,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就我国农村地区现状来看,在“三资”管理上待解决的问题很多,还需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建立及时的信息交流平台,落实国家政策,化解、铲除这些问题的根源,是维持农村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
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改的效果,我镇明确了“三资”监管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强调了农经部门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村的三资监管负责人,由专人负责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员职责,加快镇村两级联动,在组织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有效有序推进。
在江阴市召开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业务会议之后,我镇紧跟上级部门步伐,于11月13日召集各村会计开展了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农经部门向各村传达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和各村会计分享学习了市里的培训ppt及下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汇编。提高了各村三资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在人员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本次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以巡查整改问题为导向,要求各村对巡查出来的问题仔细清理,尤其对涉及到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逐个分析整理。根据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已初步形成,后期我们会根据各村整改方案,重点督促落实整改。
除了巡查整改,我们对两项清理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20xx年的两项清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将整改情况填表上报。对20xx年的资金出借、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清理。
一是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每半月对整改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用好各类三资平台,持续督促各村用好e银通、村务卡、规范各村财务支出手续。专人负责三资监管预警平台,每日查看预警,及时处置整改。督促各村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录入,确保应进必进。三是强化三务公开。每月通报各村户户通点击率,督促各村规范在户户通上的上传内容,提升户户通普及率,确保及时、全面地公开三务信息。
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为提高“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实践技能,更好地适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合理、有序地使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防止村组集体资金流失,加强对各社区(村)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培训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曲靖市麒麟区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为目标,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更有合理规范,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和规范“三资”台帐、完善“三资”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提高相关“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高质量促进“三资”管理有效有序进行,科学、合理使用好资金资产和资源。通过培训形成一支业务知识精通,专业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三资”管理队伍能人。
各社区(村)“三资”管理人员。
集中会议室,请有关“三资”管理领导对业务、专业知识及操作方法和程序进行讲解,以教师式教育为主,自学领悟为辅。
(一)详细讲解当前农村财务知识,科目设置运用,财务核算和监督等“三资”管理实用知识。
(二)学习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资产资源管理操作流程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软件的财务操作流程等内容。
(三)认真学习西城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三资”管理的应用程序,要求各村制度不但上墙,还要熟记于心。
(四)学习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评估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资源入账价值,做到统一按程序操作,严格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五)学习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报批、工程管理和验收程序。(六)学习规范的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做到债权债务管理有序、合理,档案管理规范,财务公开到位。
(七)加强会计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的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实践操作技能。
(八)学习“三资”清查方法、操作程序和制度。
1.培训期间,手机等通讯方式一律调为静音。
2.培训开始前十分钟到场,登记单位名称加姓名签到。
3.请假必须提前告知相关会场负责人或提交书面材料,经批准后执行。
4.培训期间不得抽烟,不许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
5.尊重培训讲师,认真学习,做好培训笔记。
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其主要任务是深入总结x区前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x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超越自我,奋勇争先,真抓实干,扎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为实现xx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刚才,x同志宣读了《x区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的责任追究规定》,x同志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对前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讲的很全面,很具体,操作性很强,希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区政府就抓好x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高思想认识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去把握。
(一)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农村集体“三资”归全体村民所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x区农村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一个“矛盾凸显期”。说它处于 “战略机遇期”主要体现在: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多年聚焦“三农”问题,政策、资金等优势要素都在向农村倾斜,可以说农村发展进入了历史性“黄金期”。说它处于 “矛盾凸显期”主要体现在:由于农村管理不规范、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案件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当务之急和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因此,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一定要站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紧迫性。
(二)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区各镇、村紧紧围绕建设“三大经济带和六大功能区”,引项目、调结构、建城镇、强保障,如何运用好农村集体“三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如何进一步盘活存量,提升增量,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已成为 摆在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 重要课题。因此,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一定要站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三)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引发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诱因。从目前的状况看,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处置随意、资源发包暗箱操作和以资谋私现象时有发生。一段时间以来,区纪委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绝大部分都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有关。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农村干部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廉政工程。因此,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一定要站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因此,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必须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四抓”,确保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抓清产核资。抓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它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状况不清、账目和实际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还可以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区政府对此项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要按照先帐内、后帐外,先资产、后资源的原则,组织力量,下大力气,推进清产核资工作。今年9月底前各镇、村必须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要尽快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农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摸清镇、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重点清查帐外隐藏资产、资源,特别是土地、林权等资源。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 “五清”,即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清产核资情况要经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确认后,在各镇和村务公开栏内同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清查过程、清查结果、处理情况要同步公开。同时要根据群众反映,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所登记“三资”情况真实无误。各镇要建立“三资”台账,把村集体“三资”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资产资源数据库。
(二)抓村务公开。要严格执行“村财镇管村用”制度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凡是涉及村集体重大经济事项、集体“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都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支出要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村级自有资金1000元以上支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1000元以下支出由村“两委”决定。无论支出多少钱,每张票据都要由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书记两个人同时签批,方可到镇里履行报销手续,要进一步强化村集体收入管理,要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坐收坐支、体外循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购买和处置、资源发包转让,也必须经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书记同时签批后向镇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程序操作。建设项目投资要实行报告制度,工程立项必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书记签批后,并报镇政府把关审批后,工程建设项目方可实行公开招投标。镇、村在出租土地、房产等资源时,出租时间不能超过三年。要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程序“五公开”,积极探索创新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党支部、村委会与党员群众的互动,打造“阳光村务”,为农民提供更多了解、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的机会,不断提高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整体水平,努力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引导力、号召力。
(三)抓监督管理。各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和资源联合协管职责,严格落实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农村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在财务收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等业务上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拒绝办理,但对村民自主范围内和制度规定内的事项必须尊重村民的自主权。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跑冒滴漏”,进一步拉紧资金管理链条,切实帮助村集体“管好钱”、“收好钱”、“花好钱”。同时,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三资”使用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清理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合理使用与规范支出相结合,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
( 四)抓制度落实 。抓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必须不断健全完善机制,在查找制度漏洞和缺陷上下功夫,在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管用上下功夫,在强化制约监督和制度保障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农村“三资”运行工作制度行得通、管得住、落得实。今天会上下发了《x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x区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的责任追究及处罚规定》,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要带头学习制度、自觉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构建权责一致的保障机制。总体讲,就是要实行区级领导包镇,镇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屯,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区农林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具体讲,x副区长负责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区农林局要牵头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各镇、村要负责抓好本镇、本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好各项规定,狠抓工作落实;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全区上下要形成抓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严肃纪律,构建惩戒并举的问责机制。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把“三关”,即 严把监察关,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痛下决心去根除“顽疾”、根除“病灶”。同时,对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村委会主任违法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予以追究,绝不手软。 严把整改关,要建立健全整改的督办、跟踪反馈的问责机制,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确保整改不打折、工作不走样。 严把问责关,今年区政府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年底单位和个人综合考评体系,对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涉农部门及镇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问责。
(三)营造氛围,构建协调联动的宣教机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三资”管理工作始终,采取各种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广泛深入地宣传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努力在农村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自觉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同志们,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特别是涉农部门及各镇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实现xx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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