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调研报告(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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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一
据消息称,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三档。
其中,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
加班工资津贴福利不包括在内。
据介绍,现行的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从208月1日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最低月工资在现有基础上上涨了2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上涨了3.5元,调整幅度相对较大。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是应发工资,它包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市民日常所谓的‘净收入’,而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因此,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等费用后,到手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有可能的。”工作人员解释。
新标准实施之后,职工如果发现自己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每个月的工资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电话是12333,也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加班工资、失业保险金等可能相应上涨。
钱江晚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大都挺淡定。
君禾泵业负责人力资源的工作人员表示,本身企业员工的工资都高于最低工资,只是社保基数调整,相应的社保缴费金额也会增加,不过企业压力不算大。
“企业平均月工资都4000多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企业影响不大。”安拓集团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说。
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从目前宁波人力社保部门调研的数据显示,宁波绝大多数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已高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企业的工资成本影响不大。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打工者有不少好处。宁波有不少企业都把员工的基本工资设定为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实际上就相当于涨了基本工资,而基本工资涨了,按规定,加班费也要给你涨。
该工作人员介绍,加班基数按照每天的工资来算,之前最低工资是每月1650元,按照月计薪天数21.75天算,每日工资为75.9元,现在涨到1860元后,每日工资为85.5元。如果你在元旦即1月1日加班,以前的三倍工资至少拿到加班工资是227元,今年能拿到的加班工资至少是256元。
通俗点说,就是如果你的基本工资就是最低工资,那么你今年元旦这天加班,就要比你去年元旦这天加班多拿29元。
同时,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等也会随之上涨。
按照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目前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38元。此外,还有部分社保缴费基数也将随之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金额,钱江晚报会追踪报道。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二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三
今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地区上调最低工资的标准,其中,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州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1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还有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又会是多少?下面由unjs网编辑为您介绍。
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1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
根据中国《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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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3.广东省工资扣税标准及最低工资标准2014。
6.2014全国各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四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今日起再度上调,上调后,2015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政府主管部门强调,最低工资是“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也都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此次调整后,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
针对有个别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构成理解存在误区的现象,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专门作出解读:“认为只要发到员工手上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便不违法――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企业加班工资低于标准也受罚。
据了解,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有的企业虽然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这也是违法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涨标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近年来为何连年上调?就这一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最低标准一再上涨旨在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助力我市经济、民生建设。
“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不断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二是着力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明确讯息以利于就业选择。三是作为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各类假期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基于岗位价值,完成所在岗位任务,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包括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教育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团体保险费、加班加点费、住房(车辆)补贴、一次性科研或特殊贡献奖励、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属于工资构成或不在薪酬科目中列支的货币奖励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绩效工资是指以一定周期的业绩考评为依据,支付给员工的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报酬。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工资支付相关事项。
第五条员工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向产品经销公司申报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工时折算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员工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支付基薪;临时用工约定一次性工作事项的,在员工完成该事项后即时支付工资,但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第八条公司应委托金融机构向员工本人支付工资,并提供工资清单。公司按月编制工资表,并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备查。工资表主要包括员工姓名、支付项目、数额、时间、领取工资者的签名等事项。员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索取或者查询个人工资收入清单。
第九条公司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
(一)个人所得税(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扣税);
(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三)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手续之前一次性付清员工应得工资。
第三章假期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各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各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员工在探亲假、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发予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当月假期满12个工作日的(不含12个工作日),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由原单位按月发放。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四条病假工资支付。
(二)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执行医疗保险规定。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员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享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条规定的实行补差,由所在单位将差额部分按月补足)。
第十六条婴儿哺乳假期间,哺乳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6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年终绩效兑现按当年实际正常出勤月数计算。
在规定的哺乳时间内哺乳婴儿的,按正常出勤对待,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七条事假期间,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按日扣发岗位工资、津补贴,按日扣发绩效工资;连续事假假期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四章加班工资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二十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之和)。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各单位安排加班的,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__工作时间,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在全体公民放假期间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司要完善员工加班加点的审批制度,合理安排、统筹管理,规范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实行年薪制和年度绩效奖励制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换休。
第五章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二十八条员工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使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暂停支付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的工资。
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各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违反各单位规章制度被降低或者扣除工资;
(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四)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且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未作约定,经与本单位员工代表协商一致降低工资支付标准的。
第三十条公司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本周期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单位,经与员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二条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暂不能清偿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前明确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由其负责清偿。单位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清偿所欠员工的工资。
第六章工资支付监察。
第三十三条员工依法对公司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如实向经销公司报告工资支付情况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第三十五条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举报投诉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由hb公司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六
进入2015年7月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月15日,天津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十三五”期间天津市的就业情况和2016年天津市的相关发展和改变做出了发布。其中提到,2016年,天津将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各行业及重点产业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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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七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八
2014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于明年2月1日上调。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截至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质量建设。”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本次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安排在春节前实施并发布,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劳动者发出明确信息以利就业选择,同时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将加强对2014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九
从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增至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增至19元;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9%,下线为4%,上线为14%;失业保险金1-12个月每档标准增160元;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到42万元。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相应提高。
上海市最低工资较之前标准2020元,增加170元,增幅为8.4%,但是比的11%减少近2.6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企业经济状况不尽如人意。(可见还有多少人在过着艰苦的日子啊)。
那何为最低工资标准?小编偷偷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同时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各地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对劳动者个人的四金部分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范畴上有不同的做法。其中,以北京、上海为例,最低工资是指扣除了个人四金部分的到手工资;而广州、深圳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个人四金部分,并非到手工资。
1、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这两项费用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2、不包括伙食费、交通费、住房补贴;。
3、不包括加班费;。
4、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上海市最低工资较之前标准2020元,增加170元,增幅为8.4%,比20的11%减少近2.6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企业经济状况不尽如人意。
何为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20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各地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对劳动者个人的四金部分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范畴上有不同的做法。其中,以北京、上海为例,最低工资是指扣除了个人四金部分的到手工资;而广州、深圳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个人四金部分,并非到手工资。
人社部25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回应了一系列民生热点问题:目前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将于年内启动;20个省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
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
人社部、财政部今年4月份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对于养老金调整的进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案,报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正式发文实施。目前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初步统计全国1亿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到了提高。
记者注意到,目前多数地区已经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各地的调整方案普遍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2015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告别“免缴费”时代。
对于养老金并轨的进展,李忠透露,这项改革正式出台后,去年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也已经启动实施。
李忠表示,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制定了实施细则、经办规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启动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
养老金投资运营今年正式启动。
国务院2015年8月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解除了“养老金不能投资股市”的紧箍咒。
对于养老金入市的进展,李忠表示,已经制定了相关方案,正在积极有序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下一步将在年内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同时也会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优选出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正式启动投资运营工作。
“总之,我们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老百姓的养命钱真正得到保值增值。”李忠说。
李忠透露,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辽宁、江苏、重庆、上海等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
根据记者梳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9个地区包括辽宁、江苏、重庆、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
记者注意到,今年最低工资的增幅比往年有所下降。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对记者表示,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人工成本上涨较快,企业压力加大,再加上最近几年各地最低工资提升幅度比较大,频率也比较快,物价水平也保持低位运行,因此,现阶段需要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省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目前20个省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三分之二的省完成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其他的省也在做相应的规划,加快这项工作。”李忠说。
李忠指出,这项制度整合使群众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在医保目录方面,原来可能新农合的目录偏窄,城乡居民医保的目录还是相对更宽一些,在目录使用上会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上数量也会扩大,统筹层次更高,待遇标准通俗来说就是报销的比例也会相应提高。
“这一系列实惠的背后确实会对医保基金形成一定的压力,但是这些都属于合理的改革成本。”李忠说,目前从已经合并的情况来看,总体上医保基金还是在可控的范围内,而且我们判断,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之后是不会构成医保基金的大的风险。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
一季度,全国8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今年有望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继续指导各地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这8个省份包括北京、陕西、深圳、浙江、贵州、河南、上海等地,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5.2元。
最低月工资标准(全国前五位)。
上海1620元。
深圳1600元。
广东1550元。
天津1500元。
浙江1470元。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一
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第四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除此之外:。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二
从2016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增至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增至19元;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9%,下线为4%,上线为14%;失业保险金1-12个月每档标准增160元;2016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到42万元。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相应提高。
上海市最低工资较之前标准2020元,增加170元,增幅为8.4%,但是比2015年的11%减少近2.6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企业经济状况不尽如人意。(可见还有多少人在过着艰苦的日子啊)。
那何为最低工资标准?小编偷偷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同时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各地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对劳动者个人的四金部分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范畴上有不同的做法。其中,以北京、上海为例,最低工资是指扣除了个人四金部分的到手工资;而广州、深圳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个人四金部分,并非到手工资。
1、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这两项费用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2、不包括伙食费、交通费、住房补贴;。
3、不包括加班费;。
4、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上海市最低工资较之前标准2020元,增加170元,增幅为8.4%,比2015年的11%减少近2.6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企业经济状况不尽如人意。
何为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各地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对劳动者个人的四金部分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范畴上有不同的做法。其中,以北京、上海为例,最低工资是指扣除了个人四金部分的到手工资;而广州、深圳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个人四金部分,并非到手工资。
人社部25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回应了一系列民生热点问题:目前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将于年内启动;20个省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
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
人社部、财政部今年4月份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对于养老金调整的进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案,报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正式发文实施。目前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初步统计全国1亿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到了提高。
记者注意到,目前多数地区已经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各地的调整方案普遍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2015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告别“免缴费”时代。
对于养老金并轨的进展,李忠透露,这项改革正式出台后,去年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也已经启动实施。
李忠表示,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制定了实施细则、经办规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启动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
养老金投资运营今年正式启动。
国务院2015年8月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解除了“养老金不能投资股市”的紧箍咒。
对于养老金入市的进展,李忠表示,已经制定了相关方案,正在积极有序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下一步将在年内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同时也会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优选出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正式启动投资运营工作。
“总之,我们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老百姓的养命钱真正得到保值增值。”李忠说。
李忠透露,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辽宁、江苏、重庆、上海等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
根据记者梳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9个地区包括辽宁、江苏、重庆、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
记者注意到,今年最低工资的增幅比往年有所下降。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对记者表示,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人工成本上涨较快,企业压力加大,再加上最近几年各地最低工资提升幅度比较大,频率也比较快,物价水平也保持低位运行,因此,现阶段需要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省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目前20个省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三分之二的省完成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其他的省也在做相应的规划,加快这项工作。”李忠说。
李忠指出,这项制度整合使群众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在医保目录方面,原来可能新农合的目录偏窄,城乡居民医保的目录还是相对更宽一些,在目录使用上会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上数量也会扩大,统筹层次更高,待遇标准通俗来说就是报销的比例也会相应提高。
“这一系列实惠的背后确实会对医保基金形成一定的压力,但是这些都属于合理的改革成本。”李忠说,目前从已经合并的情况来看,总体上医保基金还是在可控的范围内,而且我们判断,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之后是不会构成医保基金的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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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三
进入7月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月15日,天津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十三五”期间天津市的就业情况和20天津市的相关发展和改变做出了发布。其中提到,年,天津将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各行业及重点产业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四
日前,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xx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福州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50元。据悉,福州此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
此次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设5个档位,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其中:执行第一档的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的有13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的有22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的有23个县,执行第五档的有20个县。与调整前相比,扣除物价影响后,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5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比,扣除物价影响后,平均增幅为12.2%,年均增幅6.1%。
据介绍,我省原最低工资标准是20xx年7月1日发布的,近两年,全省经济呈平稳发展态势,为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五
8月1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公布了其他五项社保待遇调整情况。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从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月增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49.9元。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北京将集中上调城乡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这7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涨幅均在10%左右。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增至1720元r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各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300余万人。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9元/小时提高到18.7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0.8元/小时提高到45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自4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六
我国规定的最低工资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低工资规定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
劳动合同。
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1993年11月24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废止。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
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最低工资规定20xx,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最低工资调研报告篇十八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物价影响后的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济效益亏损导致停产3个月以上或半停产6个月以上、确实无法正常支付工资(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确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