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设计费合同(汇总19篇)
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的约定,信守合同精神。编写一份完备的合同需要细致考虑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起着规范和约束各方行为的重要作用。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对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的协商和商讨。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交易目的和期望。在商业交易过程中,通过签订合同,可以确保交易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参考以下范文进行梳理和修改。希望以下合同范文对您有所启示和帮助。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一
1.近期目标(2025年)。
殡葬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均等的殡葬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殡葬服务,生态节地安葬比例稳步提高,殡葬设施用地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多部门协作管理平台具备雏形,服务人性化、环境园林化水平持续提高。
——加强公益性公墓的布局优化和规模控制,以分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为抓手,进一步厘清现状、优化设施布局,基本实现公益性公墓服务乡镇全覆盖。
——确保现有经营性公墓数量不增加、规模不扩大;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腾退与禁限建要素矛盾突出占地;提高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现有殡仪馆设备改造,提高节约资源、生态环保、污染物减排能力,加强配套设施及环境建设投入。推进与区域发展定位存在矛盾的殡仪馆的搬迁选址工作。
——试点殡仪服务站建设,可与公益性公墓建设相结合,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基本丧葬服务。
——以规划集中建设区和“三沿五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散坟迁移。
——取消土葬政策区。
——推进智慧殡葬建设,构建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远期目标(2035年)。
殡葬设施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全面形成。
——全面形成城乡覆盖、均衡优质的殡葬设施体系,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安葬服务需求。
——经营性公墓全面实现园林化建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科技化殡葬服务。
——殡仪馆规模与布局基本稳定,综合殡仪服务能力、园林化建设水平、环境融合发展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以下事项,双方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招商画册设计(及相关品牌提升方案)。
二、委托内容及时间:
2、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预定20页。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需支付总款的20%设计费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2、乙方策划设计的内容通过甲方审核确定后,并将甲方审阅同意的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交付后甲方需支付乙方需付总款的80%,计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四、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对该作品享有使用权,不享受所有权。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
2、甲方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使用后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2、乙方全程监督各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质量;。
4、项目结束后一年内,如果项目实施发生问题,乙方将免费进行设计方案整改。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三
8.履约承诺函。
所有投标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加盖骑缝章,将六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整套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共六份须于截至时间2023年1月11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1栋406室。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四
借鉴国内外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以先进的理念指导全市殡葬设施体系构建,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在葬式结构、墓位标准、绿化及配套设施标准、生态化建设、殡葬礼俗等方面,充分发挥首都在全国殡葬行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树立绿色殡葬观念。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激励政策,逐步提高节地生态葬和立体安葬比例,推动葬式结构改革。加大存量用地整合、挖潜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控墓位建设标准,减少新增占地需求。落实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干扰,实现殡葬设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3.公益惠民、补齐短板。
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向生命全周期延伸,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确保基本殡葬服务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妥善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促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发挥殡葬改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4.分类施策、合理布局。
统筹平衡,差异配置,分类指导,在框定全市资源总量的基础上,对不同区位、不同类型的殡葬设施提出差异化配置要求。城市地区以环境提升为重点,降低邻避效应,推进殡葬设施与城市生活相融合;农村地区以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设为重点,保障基本殡葬服务全市覆盖。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五
规划殡仪馆基本维持现状总体格局和占地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增审批(不含迁建)。按照迁建型和保留型2类,分类提出殡仪馆规划管控要求。
1.迁建型。
迁建型殡仪馆指需另外选址建设的殡仪馆。考虑到殡葬设施特殊性,迁建型殡仪馆近期可保留现状用地及使用功能,远期结合周边规划实施时序,适时启动选址及搬迁工作。新馆的选址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划及规范标准。
2.保留型。
保留型殡仪馆指现状保留的殡仪馆。
(1)确定用地范围。
应在腾退违法违规占地、协调处理禁限建要素矛盾用地并补办相关手续后,确定规划用地范围。范围一经确定,原则上在2035年以前不再调整。
(2)合理控制处理量。
通过预约限流等手段,适度控制年火化量万具以上的大型殡仪馆的遗体处理量,避免人群过度集中,影响正常运营管理。
(3)优化提升配套水平。
部分殡仪馆存在配套服务设施不足(包括停灵、守灵、遗体告别场地和停车场等)、绿化及环境品质不高等问题,应按照本规划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理配置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绿化水平,提升殡仪服务质量。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六
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根本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均衡、生态节地、绿色人文、管理规范的殡葬设施规划建设,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1.城乡均衡。
构建以基本公益性殡葬设施为重点、以多样化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城乡均衡全覆盖的殡葬设施体系。重点完善公益性安置服务空白地区的设施布局,调整优化基础薄弱及服务饱和地区的安置资源结构,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安葬需求。
2.生态节地。
坚定不移推行殡葬改革,加强供给与需求双侧引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安葬方式从传统墓穴安葬方式向骨灰格位存放、草坪葬、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逐步过渡。
3.绿色人文。
提升殡葬设施建设质量,丰富人文内涵与服务功能,提高艺术品位和环境建设水平,形成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品质,实现殡葬设施园林化、公园化。
4.管理规范。
规范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审批管理制度,将殡葬设施规划纳入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多层级治理体系,为首都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七
在保障城乡居民殡葬需求的基础上,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严格控制殡葬设施数量及占地规模。至2035年,全市各类殡葬设施占地总规模原则上不再增加(现状占地规模不含散坟和集中埋葬点)。逐步建立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体的殡葬设施发展格局,优化公益性公墓布局,压缩现状占地,形成与安置容量相适应的发展规模。除特殊情况外,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审批,进一步加强规模管控和用地规范化管理。
1.殡仪馆:基本保持现状。
现有殡仪馆占地规模可满足未来长期全市火化处理能力要求。除特殊情况外,至2035年,原则上不再新增殡仪馆审批(不含迁建)或扩展占地。
2.经营性公墓:全市资源统筹。
现有经营性公墓占地规模可满足至规划期末全市骨灰有偿安置需求。除特殊情况外,至2035年,原则上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审批或扩展占地。
3.公益性公墓:合理控制增量。
应以安置范围内的服务人口、公益性骨灰安置比例和散坟迁移任务合理预测公益性骨灰安置需求,严格按照葬式结构和占地标准进一步估算安置用地需求。至2035年,力争将公益性公墓占地总规模压缩至现状的70%左右。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未来全市常住人口将长期稳定在2300万左右,考虑墓位租期届满后的循环利用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推广普及,预计2035年后,全市殡葬设施总体规模将长期保持稳定,不再出现大规模增长。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八
本条规定的各项标准以现行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为基础制定。如后续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调整后出现与本节标准矛盾的情况,按照从严原则执行。
1.节地生态葬比例。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严格控制墓位建设标准,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引导从依赖资源消耗,逐步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型。至2035年,全市新增骨灰实现100%节地生态化安置。
节地生态葬包括骨灰格位、草坪葬、树葬、海葬、节地墓位等。
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力度,逐步降低传统墓穴葬比例。至2035年,全市年新增骨灰安置量中的节地型墓葬、立体葬、生态葬比例力争达到5:3:2。
公益性公墓应充分发挥引导葬式改革、推广生态节地安葬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控制传统墓穴葬比例。公益性公墓中的墓葬数量不应高于骨灰安置总量的40%,节地型墓葬、立体葬、生态葬比例按照4:4:2进行引导。
2.公益性公墓服务覆盖率。
建立城乡均等的基础殡葬服务体系。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至2035年,全市公益性公墓乡镇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增骨灰公益性公墓安置比例力争由现状的30%提升至50%左右。
3.墓位建设标准。
安置骨灰的独立墓位(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综合占地不得超过2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综合占地不得超过平方米。骨灰安放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指标不大于平方米,综合占地不得超过平方米。
综合占地指集中墓区内每个墓位占用的平均用地面积,计算方法为各类集中墓区的总面积除以该类墓区内可容纳的骨灰总量。综合占地为间接计算型指标,不可直接测量获得。
集中墓区指某类墓位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包括墓位自身占地(即净占地)及相邻的道路和绿化用地,不含集中成片的绿化和配套设施用地。
生态葬用地计入绿化用地(不含海葬)。其中,草坪葬每穴占地面积宜控制在平方米以内,树葬每穴占地面积宜控制在平方米以内。
安置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
各类墓位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米,鼓励墓碑小型化、艺术化或不设碑。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九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设施管理层级,加强资源统筹。构建“市—区—乡镇”三级公益性公墓体系,以市、区为建设审批和资源统筹层级,以乡镇为基本管理层级,将村级公墓纳入乡镇级管理,实现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规范性,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村墓镇管制度。
明确公墓管理层级,以区为单位制定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方案,以乡镇为单位统筹规划实施,由市级进行审定。强化乡镇政府管理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健全评价标准。现状村级公益性公墓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运营,切实扭转目前部分村级公墓存在的举办主体不明、监管不到位、违规对外销售等问题。
2.完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以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为重点,统筹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全覆盖。强化公益性公墓乡镇集中管理,实现科学合理的骨灰安置容量,提高管理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鼓励打破乡镇辖区限制,综合安置需求量、公墓规模合理性和安置服务便利性,统筹划定乡镇级公墓骨灰安置服务范围。
人口分布分散、交通条件较差、不适宜建设乡镇级公墓的地区,可以以村级公益性公墓作为补充。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后续维护管理,逐步改变农村墓地无人管、环境差等问题。
3.强化市级资源统筹。
加强市级层面对全市骨灰安置资源的统筹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资源调配,统筹解决中心城区居民公益性骨灰安置需求。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
结合当地习俗、交通和地理条件,以安葬意愿调查和需求预测为依据,优先选择意愿强、需求大的地区试点建设公益性公墓,根据试点经验逐步推广,避免一次性盲目铺开,造成土地和资源浪费。
2.分期分批建设,减少环境干扰。
以3—5年为周期估算安置需求,分期分批进行墓穴建设,未利用土地应先期用于绿化,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或林地的应维持原使用功能。
3.强化动态管控,建立增减挂钩机制。
建立殡葬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以保障城乡居民殡葬服务需求为前提,将禁限建要素和违法违规用地清退释放出的土地资源与新增公益性公墓用地挂钩联动,保持全市殡葬设施用地总量相对稳定,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公墓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用地规模稳中有降。公园绿地、林地和耕地中的散坟和集中埋葬点在迁移后应恢复原有功能。
4.优先存量资源。
以兼顾安置容量与服务便利度为前提,充分依托现有设施,大力挖潜已占土地资源,尽量避免另行选址新建,减少邻避影响范围。新增设施应优先利用减量腾退用地和荒山瘠地。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v^合同法》《^v^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此项目设计周期天,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根据项目的特点乙方的设计工作分概念及初步设计阶段。深化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设计阶段。
设计内容。
设计时间。
会审时期。
第一阶段。
概念及初步设计。
20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阶段。
深化扩初设计。
20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阶段。
施工图设计。
20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对以上各阶段的设计如作修改,应向乙方补给相应的设计时间。
1、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概念设计说明;
b)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c)总平面图;
d)主要景观区域的分布图,可用图片的形式来表达。
初步设计阶段:
(1)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概念设计及其意见,开展方案深化设计(进一步表达方案的构思和内容)。
a)方案设计说明和主要植物品种的说明;
b)景观方案彩色部总平面图,其中包括道路铺装、绿化;
c)景观结构分析以及景观立体模式分析;
d)项目各级景点和景区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说明;
f)项目景观道路设计图,提供平面和文字说明。
2、深化扩初阶段。
扩初设计是为了控制景观设计的细部效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总体环境规划,完成分区的细化及深化设计工作。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总技术说明:
2.项目园境规划平面图(彩色),以及分区放大平面图:
张a3彩色透视正式图,用以表达方案确认后的景点透视效果;
4.各种户外空间小品的资料、部分大样图象提供局部透视或参考图片);
5.提供各种铺装大样和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6.各种水体设计的资料及部分大样图和说明,包括部分景观节点详图;
7.园林照明系统、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组织的布置图及部分大样图、灯具的选型图;
8.绿化栽种区域地带的地形整体,垂直分布图;
9.植物品种和布置图及观赏特性(主要景观树木的选型图和选择苗木的艺术要求);
10.提供物料表及各种材料、颜色资料。
3、施工图设计阶段。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硬园景布置图。
2.灌溉布置图。
3.户外标高图。
4.园林建筑界面之立、剖面图。
5.水体平、剖面及施工大样设计图。
6.各种小品的平、立面及施工大样图。
7.各种室外选材之布置图及施工大样图。
8.设计说明及物料表。
9.材料明细表。
10.植物技术指标。
11.硬园景定线图及工程做法表。
12.水电设计的施工图。
参照国家及?省规划设计收费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价为?平方米。景观的计价面积为:总规划用地面积减去规划用地内建筑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即:总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减去规划用地内建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平方米等与平方米。则项目的总设计费=总景观设计面积乘以设计单价。
本项目实际确定的景观设计费总计:元整。
权利:
1.在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供建议。
2.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会审验收。
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所需设计院的总图。设计所含的所有专业电子版图纸)。
2.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充分沟通,定时会审图纸。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否则甲方向乙方补偿合同额50%的修改费。
权利:
1、乙方发现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技术图纸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著作权归乙方,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次工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项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设计。其间造成的延误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损失(按合同额的2倍)。
义务:
1.乙方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设计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进行景观设计工作,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要求与乙方交换意见,定期会审方案,图纸及甲方多次修该设计造成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如果甲方执意要改变方案,应向乙方补偿相应的设计费。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下面是广告设计费。
请参考!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以下事项,双方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招商画册设计(及相关品牌提升方案)。
1、设计初稿时间(可修改三次):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7日。
2、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预定20页。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需支付总款的20%设计费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2、乙方策划设计的内容通过甲方审核确定后,并将甲方审阅同意的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交付后甲方需支付乙方需付总款的80%,计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对该作品享有使用权,不享受所有权。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
2、甲方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使用后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2、乙方全程监督各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质量;
4、项目结束后一年内,如果项目实施发生问题,乙方将免费进行设计方案整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三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交售时间。
数量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开户帐号:开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xx年02月08日至xx年02月08日。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_民法典》、《_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甲方人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人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经济合同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
(盖章)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v^合同法》、《^v^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xx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作“xx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六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xxxxxx。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手签)。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最多不超过3日)。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可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七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参加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努力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工期,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二、双方责任甲方: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桩位的放验线,施工材料的到位。
3.派驻工地代表,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与第三方的关系。
4.协助乙方解决进退场时的运输及吊装。
5.协助解决施工人员住宿及完工后的机械堆放。
6.负责清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7.负责办理暂住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
1.根据施工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驻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若乙方质量达到要求,而其它机组没有达到质量要求,甲方不得扣工程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事故,乙方自负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四、综合单价_________。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_________。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动________________应用,加快企业发展,扩大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
4.提供企业产品动态价格信息,报告行业内主要产品价格走势,进行市场行情分析;
5.其他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企业介绍,产品目录、价格信息,提供产品供求、商务代理、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招聘员工等各种书面及图片材料。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篇十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xxxxxx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年修订本)、《计价格[20__]10号》文。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按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年月日
(签字)(签字)(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