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宠物殡仪工作计划(专业15篇)
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时间和方向。要学会适时地调整和修正计划,以适应环境和需求的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一
家里常见的宠物都是驯养了几千年的,是比较“人道”的物种,它们能感受到你的情绪。当你因为他们不合作而变得焦躁不安甚至大喊大叫时,事情会变得更糟。
正确的方法是先深呼吸,
你有必要了解宠物们表达“紧张、不安”的肢体语言――狗打哈欠往往是焦虑的反映,而猫的对应动作则是耳朵来回摆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让自己和它们一起放松些。
无论你拍摄的宠物是什么物种、什么体型,这一点都十分重要――你最好放下身段,从接近它们眼睛的高度进行“眼平”拍摄。这样拍出来的照片比“高高在上”的俯拍更有亲近感和真实感。
如果你拍摄的宠物特别小只,或者缺少低角度拍摄的必要装置(如桌面三脚架、可旋转lcd屏等),你也可以通过小桌子、小椅子来提升它们的高度。
需要注意的是,把它们放到桌子、椅子上时,它们可能会紧张,要想办法让它们放松下来,同时注意做好防护,不要让自己被抓伤、咬伤。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对所有长了眼睛的生物都成立。你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吸引它们望向镜头(如发出怪声,激光笔引导或使用玩具),然后对焦眼睛拍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拍摄的不是自家宠物而是帮别人拍摄宠物,不要让它们直视你的眼睛――这样容易让动物紧张和产生敌意――而是要让它们望向镜头。
你还可以把一盏或两盏灯放在宠物前方创造眼神光,让它显得更“有神”。拍人像时一般不用两盏灯,但动物的眼球形状不一样,两盏灯或许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所有宠物的注意力都有限,你不能指望它们会长时间呆在一个地方。除去一开始适应新环境的一分多钟,通常15分钟就是你拥有的最长时间。
最好在早期就完成拍摄,越往后你吸引它们注意力的手段就会变得越无力。最好在拍摄前预先规划好场景和道具布置。
宠物十分好动,抓拍一些它们的动作瞬间,往往也能拍出很出彩的作品。
由于它们动作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你需要使用高速连拍功能来纪录下它们一系列可能的动作,并从中选出最精彩的一张。
由于宠物在运动时到镜头的距离随时可能在变化,普通的单次自动对焦可能会导致照片模糊,你还需要使用连续自动对焦功能。
在拍人像时,有一些很需要注意的“裁剪构图”问题,拍宠物也同样如此。
在拍头部特写时,要不就只拍脸,要不就露出整只耳朵;在拍全身特写时,则要包含整个尾巴的尖端。
此外,在人像裁剪构图时的“关节切断”问题也同样适用于宠物摄影――尽量把画框边缘放在脚踝、膝盖、脖子等部位。
对于鼻子,你需要注意的则是光圈值的问题。
和人类不同,大多数宠物的鼻子都比较长,离眼睛有一段距离,这也就导致你不能使用太大的光圈,否则鼻子部分会失焦,让你的作品看起来相当别扭。
以上就是本期要为您介绍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二
2017年度工作已接近尾声,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科室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8年的工作又即将开始了,根据局工作计划精神,为了确保2018年的工作能够顺利展开,我科室就殡葬改革和收养弃婴两方面制定出工作计划。如下:
高度统一思想,增强抓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把殡葬改革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全市殡葬秩序,推进殡葬改革。
提高火化率是殡改工作的关键所在,2017年的火化率虽然大副上升,但是还没有达到我们的目标,所以我们还要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和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的管理力度,将殡改宣传重心由城区转向农村。殡改工作要全面跟进,不留死角。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好《目标责任状》,殡葬执法经常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者严厉查处。更加完善殡改工作各项制度,制定责任追究措施。对违规土葬的及时解决处理,对乡镇(街道)民政办的工作严加督查,对不积极配合工作和不按时上交报表的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
全面贯彻落实各会议、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责任真正担上肩,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形成一股齐抓共管的合力。殡改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真正把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这样火化率才能提高。
重组市殡改执法大队,将扩招到20人,分组分区管理,并明确负责人,对城区殡葬秩序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完善殡改信息举报制度。执法队对城区治丧秩序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违法搭棚治丧、违规土葬及乱埋乱葬的,及时督促民政办组织力量制止、拆除搭设的灵棚并予以收缴,对出丧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非法从事殡仪服务和非法生产销售纸钱、冥币、纸屋、纸马等治丧用具的行为,严禁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制造销售棺木、龙头杠具等土葬用品,各违规事件将全部记录在案,定期通报,作为创建工作和殡改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
严加整治修建活人墓、豪华墓和永固性墓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行动要迅速、处理要及时、解决要彻底,结果将作为反面材料进行曝光通报。
完成**建设国土批件、规划许可、环评报告、公墓山审批等一系列手续。福泽园建成后,**市就有了一套完善的殡仪服务系统,我们将全力配合殡仪馆各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火化率,尽可能超额完成与投资商所签定的火化目标任务。
收养社会弃婴的工作按《收养条例》办理收养手续,妥善安置残疾弃婴,将残疾弃婴送往邻近的其他社会福利院抚养。
在2018年,社会事务科将抓住工作重点,把握时代机遇,与时俱进,使本科室工作乘势而上一个新的台阶。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三
2.负责访客、来宾的登记、接待、引见,对无关人员应阻挡在外或协调处理。
3.熟练掌握公司概况。能够回答客人提出的一般性问题,提供常规的非保密信息。
4.做好电话、邮件、信函的收转发工作,做好工作信息的记录、整理、建档。
5.做好公司文件、通知的分发,做好分发记录并保存底根。
6.配合文员完成部分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7.管理好前台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清洁保养。
8.维护前台区域内的整洁。每天早晨第一项任务要对前厅进行打扫。
9.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负责员工的考勤记录汇总、外出登记,监督员工刷卡。
10.做好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包人员的联络通讯。
11.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报,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或临时工作。
前台是公司的门脸形象。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件琐碎的事,机敏灵活的处理好人际关系。力争做出表率。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四
2018年,殡管所将在民政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各项管理服务职能,科学发展、创新进取、进一步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管法制化、惠民常态化、收费公开化,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着手单位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殡管所实际情况科学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组织到目前国内殡葬行业先进的单位考察、学习、文流,并根据我县目前的殡葬习俗,创新开展殡葬延伸服务,促进我县生态殡葬工作的快速推进。
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不同群体对服务的个性化要求,常态化组织单位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的服务团队,为民服务。
利用清明节和团体活动等时段开展多方式对殡葬条例的宣传活动,遏制违规殡葬服务活动,改变民众土葬厚葬观念,移风易俗,树立民众绿色薄葬新理念,切实利国利民。
尽快落实已申报到县发改局的殡葬服务收费及殡葬延升服务收费的核定工作、将核定后的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专栏公开公示。
汇总公墓试运行中的民众意见和发现现有管理中的利弊,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完善公墓的绿化及配套设施工作,逐步完成园陵式公墓的规划建设。
让办事民众感觉服务更贴心、办事更方便,休息更舒适。
利用节假日组织职工书法、技能、球类、棋牌等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加强职工团结友爱、崔生职工爱岗敬业素养。
常态组织党风、廉政、法规等学习,培养职工爱国爱党情怀,廉洁自律工作,依法办事觉悟。
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防灾害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对单位区域做到常巡常查,及时整改,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五
我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县局安排,从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车站、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止5月10日,我镇发宣传单1000张(并有回执单),刷写各类大小标语60余幅,办专栏7期,悬挂标语横幅2条,收缴铁夹16个,套子8个。
为有效保护我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为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县局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二是对市场、车站、汽车上、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县局进行调查处理。
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镇政府也成立了组织机构,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我镇的安全。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体,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它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在冬季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六
2xx年上半年,我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主线,紧密结合“两个忠诚”教育活动,以人为本,锐意改革,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主要工作。
(一)殡改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
一是抓好了政治学习。按照局党组的政治教育部署,抓好了“两个忠诚”教育活动,全所人员政治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抓好了经常性思想教育。党支部及时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开展了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解除了大家思想上的顾虑,激发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抓好了制度建设。年初修订完善了责任考评制度,坚持每周对工作进行讲评,每月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增强了全体人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目前我所8名干部职工个个争当文明使者,人人爱岗敬业,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公墓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妥善处理了公墓征地的遗留问题。今年以来,我们注重加强与五里乡政府、公墓周边村组的联系,走访群众2余次,了解群众的思想状态,及时协调好各种关系,目前当地群众思想稳定,没有出现以往的闹事现象。二是突出抓好了公墓建设。今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公墓的配套设施,多方筹措资金2万元,建设了公墓围墙2xx余米,使公墓实现了封闭式管理;修建了公墓门楼,四期公墓开发已正式动工,同时为美化公墓环境,新栽绿化林棵,使公墓的面貌焕然一新;三是抓好了公墓“两个效益”的落实。在高标准建设好公墓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墓走向市场,今年以来销售墓地3个。四是做好了公墓售后优质服务。先后次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公墓下葬,积极做好丧户与轿夫的协调沟通工作,下葬在公墓的家属比较满意。
(三)殡葬改革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用广泛宣传殡葬改革。今年以来印发了张,在城区各主要地段进行张贴,出动了宣传车台次,宣传殡葬的各项法律法规,月份组织名业主集中学习了殡葬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与丧葬经营业主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区办理丧事进行规范。全面清理了3平方公里的“活人墓”,组织执法大队取缔非法搭建灵棚处,取缔非法经营户家。
二、存在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公墓建设力度,完成公墓四期开发。
二是将殡仪馆筹建纳入下步工作重点,做好部分土地征用及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执法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殡葬宣传工作。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七
殡葬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7月11日^v^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7月21日^v^^v^令第225号发布根据11月9日^v^^v^令第628号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的《^v^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v^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v^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v^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v^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v^发布的《^v^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v^令。
第628号。
现公布《^v^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月1日起施行。
总理^v^。
修改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v^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v^决定:
一、修改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
(二)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本决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八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v^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v^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v^发布的《^v^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v^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丧事管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v^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十
根据《^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_________号第___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___________,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该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该商铺。
4、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第二条租赁形式。
甲方提供店面、现有设备,乙方在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自主经营,支付承租费用后,盈亏自负。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1、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当交纳管理费以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
2、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单价为________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信息如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1、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以_________方式支付_____个月的租金合计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种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应在归还该商铺_______日内返还乙方。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优先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五条商铺的使用及维护。
1、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店铺内设施的所有权,不得中途取走或者设置担保等;如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商铺以及现有设施的使用安全及维护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新购置的设施由其自行维护。
3、甲方提出进行维护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认为该商铺及设备需要维护的,应当提前_____日告知甲方,甲方超过_____日不予回复的,乙方可以自行维护,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装修和改建。
1、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及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3、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者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到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音、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得干扰或者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装修作业需要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_________(可以/不得)转租该商铺的全部或者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2、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考察,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3、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4、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5、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应的各项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不得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迟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应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书面合同。
2、如因*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任何一方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约定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超过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v^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十一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十二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体育器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货物清单及金额。
二、合同款本合同款。
以上价格包括货物的`价格、安装检测、运杂费、包装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黄河交通学院校内。
四、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完毕,检验质量合格、正常运行10天后,一个月内结清货款。
五、售后服务。
(1)本合同下的器材(除球类)出现故障卖方需在2小时响应,4小时内修复,如因故不能修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备用产品。
(2)卖方承担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正常投入使用。健身器材大件质保8年,测试仪器质保2年,免费质保期自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免费质保期内生产厂商保证每学期至少来一次维护产品。
(4)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当时的部件成本费,终身维修。
六、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3份,乙方持1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十三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体育器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以上价格包括货物的价格、安装检测、运杂费、包装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黄河交通学院校内。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完毕,检验质量合格、正常运行10天后,一个月内结清货款。
(1)本合同下的器材(除球类)出现故障卖方需在2小时响应,4小时内修复,如因故不能修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备用产品。
(2)卖方承担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正常投入使用。健身器材大件质保8年,测试仪器质保2年,免费质保期自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免费质保期内生产厂商保证每学期至少来一次维护产品。
(4)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当时的部件成本费,终身维修。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3份,乙方持1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十四
依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单价规格(品质)数量总价合计金额(人民币)。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____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宠物殡仪工作计划篇十五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交货地点:
第三条:验收。
1.验收____年__月__日。
2.由谁负责验收:
第四条: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之后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两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或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二日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格。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